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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4日

[文學]第17屆南瀛文學獎徵文(09.07.31)

截止日期:2009.07.31

壹、徴文類別及參加資格
一、創作獎
(一)資格:符合下列任何資格之一者均可參加。
  1. 本籍或出生地臺南縣者
  2. 曾經或目前就業、就學、設籍臺南縣者

(二)徵選文類及字數︰
  1. 現代詩︰10首,以詩集型態,並署名總詩集名稱,其中1首為20行以 上的詩。
  2. 古典詩:10首,其中需包含傳統詩、詞二種以上體裁,以詩集型態,並署名總詩集名稱。
  3. 散文︰3千字至5千字。
  4. 短篇小說︰5千字至8千字。
  5. 兒童文學:
    • ⑴童詩:10首,以詩集型態,並署名總詩集名稱,其中1首為20行以上的詩。
    • ⑵故事、童話、寓言:2千字至3千字。

二、劇本獎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者均可參加
(二)作品以臺南縣風土民情為題材。
(三)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以原創為限,適合舞台演出為標準。

三、文學部落格獎
(一)不限國籍,於活動報名截止前成立之部落格皆有資格參賽
(二)以書寫臺南縣風物(如文化資產、鄉土風情、街道、人物、生活雜感…等)為題材。
(三)文類不拘,作品10篇以上30篇以內,可包含影像、圖片等,作品均必須為原創。
(四)「部落格」資格由部落格建置平台認定。

貳、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創作獎、文學部落格獎
  • 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
  • 優等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
  • 佳作3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
  • 推薦獎若干名(限文學部落格獎)
二、劇本獎
  • 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8萬元整。
  • 優等1名,獎金新台幣4萬元整。
  • 佳作3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

參、收件時間
民國98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肆、收件地點
73049臺南縣新營市中正路23號,臺南縣政府文化處圖書資訊科。

伍、簡章及報名表
請向臺南縣政府文化處圖書資訊科(73049臺南縣新營市中正路23號)索取,或逕自本處網站下載(洽詢電話:06-6321047轉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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