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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1日

[工業設計]2009臺北工業設計獎競賽(09.07.31)

截止日期:2009.07.31

一、活動目的
活絡設計師的創意,提升企業及產品附加價值,同時推廣臺北市之城市意象,促進設計產業之蓬勃發展。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執行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三、競賽主題:
綻放blossom
花朵綻放、煙火綻放、新秀綻放、夢想綻放、幸福綻放…所有創意的綻放都是隱伏於細節裡,由小窺大,無一不充滿期待的希望。藉由「綻放」的主題結合「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的舉辦,設計與花元素相關之作品,讓參賽者共同發現臺北市種種美好或驚奇,一起尋覓專屬臺北市設計的綻放時刻。

四、參賽資格
(一)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
(二)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報名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五、參賽作品
能夠表達競賽主題、具創新思維之概念作品或商品設計,包含個人用品、家庭用品、工作用品、公共用品及其他能夠改善或提升生活品質、增加生活便利性、促進環境永續發展之產品。

六、參賽時程
競賽活動時程日期
線上報名截止98年7月31日(五)23:59
裱板送件截止98年8月10日(一)17:00
初選98年8月13日(四)
初選結果公布98年8月18日(二)
網路票選活動98年8月18日(二)
網路票選活動截止98年8月31日(一)23:59
入圍者模型送件截止98年9月15日(二)17:00
決選98年9月17日(四)
頒獎典禮暨媒合活動98年10月1日(四)


七、報名費用
本競賽免費報名參加

八、參賽程序
(一)初選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98年7月31日(星期五)23:59止
2.報名方式
  • (1)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上傳個人基本資料及2張設計圖片或照片(全彩jpg檔,640*480像素,解析度72dpi)。
  • (2)完成報名後,系統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單」及參賽編號至報名者之e-mail信箱。
3.初選送件內容
  • (1)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尺寸(420mm*297mm)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以2張為限。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等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需標記「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單」所產生之流水號。
  • (2)智慧財產權切結書: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裱板所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切結書請自官網下載)。
  • (3)「2009臺北工業設計獎」問卷調查:針對本獎進行參賽者背景及意見之問卷調查,以提供本獎未來改進之參考(問卷請自官網下載)。
4.初選送件時間及地點:參賽者須將上述送件內容於98年8月10日(星期一)17:00前親送或郵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09臺北工業設計獎」評選小組收。
(二)決選
1.入圍決選者繳交模型及光碟
評選小組將以e-mail通知入圍決選者,請入圍者繳交相關資料如下:
(1)模型規格
模型製作,以實際比例(Scale 1:1)之精密模型。(除金、銀、銅獎及佳作外,其餘入圍作品將獲模型補助費用每件NT$5,000元)
(2)資料光碟
  • a.作品說明:300-500字,請說明作品設計概念及介紹。
  • b.得獎感言:200-400字。
  • c.作品照片3張:尺寸210*297mm,解析度300dpi以上
  • d.設計者照片:尺寸210*297mm,解析度300dpi以上
2.決選模型送件時間及地點:參賽者須將上述之模型與光碟等資料,於98年9月15日(星期二)17:00前親送或郵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09臺北工業設計獎」評選小組收。

九、評選作業
(一)本競賽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1. 第一階段初選:採作品圖面審查,由評選委員選出15件作品晉級決選。
  2. 第二階段決選:採作者說明作品模型方式審查。
(二)評審標準
評選標準
初選圖面審創意40%設計創意、原創性、市場性
設計表現30%競賽主題表現、美學、設計圖面說明。
技術
可行性
30%技術應用成熟度及產品化可行性,未來2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
決選模型審創意40%設計創意、原創性、市場性。
設計表現30%競賽主題表現、美學、模型精緻度。
技術
可行性
20%技術應用成熟度及產品化可行性,未來2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
簡報表現10%充分表達作品設計概念之能力,及簡報呈現的技巧。


十、獎項
獎項 \ 獎金名額獎金獎狀獎盃
(1)金獎1名30萬(含稅)獎狀1紙獎盃1座
(2)銀獎2名各15萬(含稅)獎狀1紙獎盃1座
(3)銅獎2名各10萬(含稅)獎狀1紙獎盃1座
(4)佳作10名各2萬(含稅)獎狀1紙
(5)廠商特別獎1名由贊助單位提供新台幣5萬元或等值商品。
(6)網路人氣獎1名由贊助單位提供新台幣1萬元或等值商品。
(7)神準獎10名由贊助單位提供新台幣500-1000元或等值商品。


十一、注意事項
(一)關於參賽者
  1.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2. 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在其他設計競賽獲獎。
  3.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4. 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二)關於得獎者
  1. 在公告得獎二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 本競賽所有獲選之作品,及所產生的圖片、說明文字及模型等,臺北市政府有權以主辦單位名義,進行公開展覽、宣傳及出版等活動。
  3. 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須依稅法規定扣除10%之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之所得稅)。
  4. 寄件模型均不退件。
(三)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1.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2.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四)聯絡方式
  • 2009臺北工業設計獎 工作小組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 官網:http://www.taipeiIDaward.org.tw
  • 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 電話:02-2655-8199分機182 林小姐、分機210何先生
  • 傳真:02-2655-8442
  • e-mail:homelu_ho@td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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