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7.31
一、活動目的
本府為打造嘉義市成為雲嘉南觀光休閒的消費城市,並熱絡在地產業活動,於2007年辦理首屆諸羅十大伴手禮甄選活動。諸羅十大伴手禮在經過開放網路票選及專家評審團的投票,甄選出十大入選店家,並邀請微笑老蕭─蕭萬長先生,親自為入選商品貼上微笑認證標章,活動效益廣受各界好評及熱烈迴響。伴手禮票選活動不僅提供給觀光客嶄新的城市形象,也讓在地產業有良性的互動與學習機會,為延續首屆諸羅十大伴手禮甄選活動熱潮,並擴大整合在地優質廠商與特色小吃美食資源,特於2009年辦理「諸羅十大伴手禮及地方特色小吃甄選活動」,期創造本市消費中心、特色商圈、城市行銷形象,並提昇觀光產業附加價值。
一、活動目的
本府為打造嘉義市成為雲嘉南觀光休閒的消費城市,並熱絡在地產業活動,於2007年辦理首屆諸羅十大伴手禮甄選活動。諸羅十大伴手禮在經過開放網路票選及專家評審團的投票,甄選出十大入選店家,並邀請微笑老蕭─蕭萬長先生,親自為入選商品貼上微笑認證標章,活動效益廣受各界好評及熱烈迴響。伴手禮票選活動不僅提供給觀光客嶄新的城市形象,也讓在地產業有良性的互動與學習機會,為延續首屆諸羅十大伴手禮甄選活動熱潮,並擴大整合在地優質廠商與特色小吃美食資源,特於2009年辦理「諸羅十大伴手禮及地方特色小吃甄選活動」,期創造本市消費中心、特色商圈、城市行銷形象,並提昇觀光產業附加價值。
二、活動甄選辦法
(一)參賽資格
(二)報名方式
(三)甄選類別
甄選分為二大類:
(四)甄選規則
(五)規定、獎勵方式
(六)注意事項
(一)參賽資格
- 團體或個人皆可報名,同 1 家廠商每類最多限報名 2 件商品(不可跨類報名)。
- 產品銷售之營業場所須有商業登記,且商業登記須登記於嘉義市。
- 連鎖性廠商請推派單一嘉義市門市為代表報名參賽。
- 屬食品者應符合食品衛生法規等規定, 報名時請檢附相關衛生合格佐證資料,若無則免。
(二)報名方式
- 團體或個人皆可報名,同一家廠商每類最多限報名 2 件商品(不可跨類報名)。
- 活動報名採廠商自行報名,參加甄選或推薦商品時,請向主辦單位索取報名表(亦可於活動網站下載 http://www.chiayi.gov.tw/2009ten/ ),填寫基本資料,並將商品照片或圖檔(至少 4 張,商品內容物,包裝開、 關示意圖)黏貼於報名表後,以親自送件或郵寄方式擇一寄至下述地址(請註明參加「 2009諸羅十大伴手禮 及地方特色小吃」甄選活動):60006嘉義市中山路199號,嘉義市政府建設處工商科收,或以電子郵件寄至 cycg76431@ems.chiayi.gov.tw。
- 報名收件日期:98年5月16日至7月31日。
- 參加甄選作品概不退件,本次活動免收報名費,惟需自行負擔郵寄相關費用。
- 若有任何相關問題,洽詢電話:05-2254321分機129。
(三)甄選類別
甄選分為二大類:
- (1) 伴手禮品類。
- (2) 地方特色小吃類。
(四)甄選規則
- 商品設計應具有獨創性與美感,並符合嘉義市人文精神、文化特質與城市行銷印象。
- 商品質量應俱佳,且兼具展售成熟度及市場發展潛力。
- 商品不得有抄襲、仿冒或欺瞞情事。
- 曾有得獎紀錄或具典藏價值與紀念性者佳。
| 伴手禮品類評選標準 | |
| 第一階段初選 (書面審查) | 【評選重點:評選20名諸羅十大伴手禮入圍名單】 ◎在地特色主題性30% ◎整體造型與創意美感30% ◎商品產業價值及發展潛力20% ◎技術應用技巧(攜帶性與環保考量)10% ◎商品產業形象10% ※由專業評審經過第一階段初選選出20名入圍廠商,進入複選階段。 |
| 第二階段複選 (實品審查) | 【評選重點:決選10名諸羅十大伴手禮名單】 ◎網路票選(每人每日限投一票)30% ◎評審委員70% ※由專業評審經第二階段複選成績結合民眾網路票選分數,計算出前10名高分者為入選名單 |
| 特色小吃類評選標準 | |
| 第一階段初選 (書面審查) | 【評選重點:評選20名地方特色小吃入圍名單】 ◎在地特色主題性30% ◎整體衛生20%(參考衛生合格佐證資料) ◎文化創意、形象塑造20% ◎商品商業價值及發展潛力20% ◎技術應用技巧(攜帶性與環保考量)10% ※由專業評審經過第一階段初選選出20名入圍廠商,進入複選階段。 |
| 第二階段複選 (實品審查) | 【評選重點:決選10名地方特色小吃名單】 ◎網路票選(每人每日限投一票)30% ◎評審委員70%(依食材15%、醬料搭配與口感15%、整體衛生20%、在地特色主題性20%) ※由專業評審經第二階段複選成績結合民眾網路票選分數,計算出前10名高分者為入選名單,複審評選時需現場烹調。 |
(五)規定、獎勵方式
- 活動選出之入選諸羅十大伴手禮及地方特色小吃者,將可獲得市府推動2009-2011系列活動行銷及展售之優先邀請權益。
- 諸羅十大伴手禮及地方特色小吃之商品,同時可獲得市府提供完整活動包裝與行銷規劃(惟商家需自付後續生產費用),並成為2009-2011系列活動主要宣傳重點。
- 市府推動之活動,入選廠商需全力配合參與,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
- 入選之伴手禮及特色小吃商品,將由市府輔導並推薦公佈所屬之商品特產販售各店家資訊(需為合法並領有相關證書之店家店鋪)予民眾知悉並選購。
(六)注意事項
- 第一階段初選後通知入圍之廠商進行第二階段複選活動,如缺席未到視同棄權,如遇棄權或資格不符情形,將自各類第21家合格者開始遞補邀請名單。
- 初選入圍之40件商品, 除須參與主辦單位舉辦之第二階段評選活動、網路票選外,並應簽具「入選2009諸 羅 十大伴手禮及地方特色小吃同意書」,同意入選為伴手禮及特色小吃後,於計畫執行期間(至少一年),生產足量,以配合相關行銷及推廣活動。
- 入選為諸羅十大伴手禮及地方特色小吃商品,得配合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整體視覺設計包裝及活動主題LOGO運用,以期達到整體聚焦與行銷效果。
- 入選廠商須免費提供部分數量商品,作為主辦單位辦理第二階段評選或公關行銷之用,初選入圍商品每樣提供5件、複選為諸羅十大伴手禮及地方特色小吃商品每樣提供15件(伴手禮品類可以實品或兌換券代替;特色小吃類可以餐券代替)。
- 參加甄選廠商,如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禁止參賽,入選時亦可取消其資格:(1)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手續。(2)作品規格不符甄選規則及相關規定者。(3)參選作品不得違反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獲獎相關權利外 ,相關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其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大會評審團與主辦單位共同協議之。
- 入選商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入選者所有,惟主辦單位保有一年之活動推廣運用權力,以及協調修改之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圖案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及應用等權利。
-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予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之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 複選入選商品之廠商,須配合於頒獎後1年期間提供50份入選商品作為行銷之用,提供方式以印製50份提貨券、餐券方式供主辦單位使用。
- 甄選過程中之階段性成績,如入圍或民眾、網路票選第一名…等,皆非最終結果,不可做為廣告文宣主題,違者主辦單位有要求取消之權力。
- 有關商標著作權之權利問題,由廠商自行負責處理。
- 廠商於甄選過程或入選為諸羅十大伴手禮及地方特色小吃階段,若在食品安全衛生發現有重大缺失,經衛生 機關輔導仍未改善者,自衛生機關第二次輔導之時起取消參賽或入選資格。
- 若有未盡詳實之處,得於評審開始之前,由評審委員針對甄選辦法提出建議,經超過半數評審同意,調整相 關內容,以求更貼近實務評選作業。
-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洽嘉義市政府建設處05-2254321分機129 (電子郵件請寄至 cycg76431@ems.chiayi.gov.tw),或親臨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1樓 嘉義市政府建設處(工商科)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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