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9.10
壹、依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2009教育關懷年施政重點及創新措施辦理。
貳、目的:
一、透過偶戲生動的演出,推廣家庭共學理念,增進家庭中祖孫、代間關係之真情互動,提倡家庭共同學習、祖孫共享歡樂的理念。
二、促進家庭中的代間(孫子女、成年子女或祖輩父母)互動與情感交流,傳承或實現家中重要生活目標與價值。
三、鼓勵家庭共同參與,展現不同家庭中特有的多元價值與文化,供後續相關家庭教育成果展現與理念宣導。
壹、依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2009教育關懷年施政重點及創新措施辦理。
貳、目的:
一、透過偶戲生動的演出,推廣家庭共學理念,增進家庭中祖孫、代間關係之真情互動,提倡家庭共同學習、祖孫共享歡樂的理念。
二、促進家庭中的代間(孫子女、成年子女或祖輩父母)互動與情感交流,傳承或實現家中重要生活目標與價值。
三、鼓勵家庭共同參與,展現不同家庭中特有的多元價值與文化,供後續相關家庭教育成果展現與理念宣導。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啟智學校。
肆、參加對象與分組方式:
一、對象:就讀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之家庭,以家庭型態組隊,由學校統一報名參加。
二、分組:以參賽學生中就讀年段最長者為基準,區分為以下各組:
(一)兒童組:幼稚園、國小者。
(二)少年組:國中者。
(三)青年組:高中、高職者。
伍、主題:
偶劇內容以「家庭傳承」議題為軸,以「經營家人關係」、「管理家庭資源」及「促進家庭凝聚力」為融入元素:
一、家庭溫馨代間情:呈現家中代間(孫子女、成年子女與祖輩父母)的互動與情感交流。
二、生活智慧共學習:理家法寶的分享,例如:家務處理、時間管理、家人照護、財務規劃、家庭佈置、壓力調適、衣食住行內容等。
三、傳家寶貝世代心:傳遞家庭中的重要價值與特有知能,如家庭技能、家族文化、美好時光、人生價值與智慧等。
陸、比賽時間:
自98年10月10日(星期六),上午09:30時起,賽程預計1~2日(依賽程為準)。
柒、比賽地點:
臺北市立啟智學校(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活動中心。
捌、實施方式:
一、本案偶戲得選擇以單一或綜合偶戲類等方式進行。
二、偶戲內容可由祖孫三代共同演出,呈現家庭共學的全貌;或設計內含不同世代交流之故事劇情,傳達家庭世代傳承的理念,惟演出時至少須有兩代共同參與。
三、表演之臺詞使用語言不限,惟應將劇本、語譯及對話大綱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四、參賽團體於98年09月25日起,可至臺北市立啟智學校網站上查閱分組初賽出場號次;比賽當天請於安排時間內至會場報到,如應出場時唱名3次未到,視為棄權。
五、彩排時間將視參加隊數,另行通知。
六、配合本案之進行,另訂有「臺北市98年度試辦建置各級學校暑期家庭共學活動示範點實施計畫」,鼓勵學校於暑期辦理相關活動;並假家庭教育中心開辦家庭資源管理「中小學偶戲教具縫紉製作班」,提供報名組隊之學校教師及家長優先集訓。
七、舞臺正面尺寸:寬450公分、高250公分以內。
玖、評分辦法:
一、演出時間:以10分鐘為基準,不得低於5分鐘,亦不得超過15分鐘。
二、計時標準:以表演形式開始(依聲音或動作先開始者為基準)為計時開始;以表演形式結束(依聲音或動作最後結束者為基準)為計時結束。演出時間至第14分鐘時,由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按短鈴1次提醒,至第15分鐘時按長鈴2次提醒(每次間隔15秒鐘);超過或不足比賽規定時間,扣總平均分0.5分。
三、評分標準:依(一)現場表演技巧及團體默契40%,(二)主題內容及劇本20%,(三)整體創意20%,(四)舞台設計10%,(五)戲偶設計10%。
四、成績核計方式:評分方式採中間分數平均法,依照總平均分數之高低分別等第:
(一)特優:90分以上,且須有四分之三以上評審委員所給予之成績在90分以上者。
(二)優等:85分以上未滿90分者,或90分以上但未符「特優」規定者。
(三)佳作:80分以上未滿85分者。
(四)入選:75分以上未滿80分者。
五、特別獎:以跨組方式評選出最佳表演技巧獎、最佳編劇獎、最佳創意獎、最佳舞台設計獎、最佳戲偶設計獎。由各組獲特優及優等以上之家庭隊伍,其單類別(表演、劇本、創意、舞台設計、戲偶設計等項)獲得最高分者1隊,參加98年12月12日(星期六)「關懷家庭國際年終感恩會」活動演出,並評選出各單類別「特別獎」。
壹拾、獎勵方式:
一、錄取獎項:依評審成績錄取作品,評選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若干件。若參賽者未達獎勵標準,得視評審會議討論予以從缺。
二、獎勵辦法:
四、特優、優等及佳作隊伍優先錄製光碟以供本市各級學校相關家庭教育宣導,並得受邀於本市各校演出,共同宣廣家庭共學理念。
壹拾壹、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98年09月10日(星期四)下午04:00時止,逾期不收件。(1.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準。 2.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3.如以聯絡箱交換者,請送件學校自行確保資料送達無誤。)
二、請填妥報名表連同劇情大綱、授權書,檢附前述資料之正本及電子檔,由學校統一報名,並於送件信封標明「參加臺北市2009年教育關懷年「偶戲資格賽」報名表」,郵寄、連絡箱或專人送至臺北市立啟智學校學務處。(1.未附劇情大綱、主題不符、或未經學校核章及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2.作品不得抄襲,以尊重著作權。)
三、相關資訊:
壹拾貳、經費:
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98年度預算支應。
壹拾參、敘獎:
一、辦理相關工作績優人員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簽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
二、凡學校報名組隊參加競賽,其獲獎隊伍學校承辦業務之組長或教師,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簽請本市教育局從優辦理行政敘獎。
壹拾肆、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啟智學校。
肆、參加對象與分組方式:
一、對象:就讀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之家庭,以家庭型態組隊,由學校統一報名參加。
二、分組:以參賽學生中就讀年段最長者為基準,區分為以下各組:
(一)兒童組:幼稚園、國小者。
(二)少年組:國中者。
(三)青年組:高中、高職者。
伍、主題:
偶劇內容以「家庭傳承」議題為軸,以「經營家人關係」、「管理家庭資源」及「促進家庭凝聚力」為融入元素:
一、家庭溫馨代間情:呈現家中代間(孫子女、成年子女與祖輩父母)的互動與情感交流。
二、生活智慧共學習:理家法寶的分享,例如:家務處理、時間管理、家人照護、財務規劃、家庭佈置、壓力調適、衣食住行內容等。
三、傳家寶貝世代心:傳遞家庭中的重要價值與特有知能,如家庭技能、家族文化、美好時光、人生價值與智慧等。
陸、比賽時間:
自98年10月10日(星期六),上午09:30時起,賽程預計1~2日(依賽程為準)。
柒、比賽地點:
臺北市立啟智學校(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活動中心。
捌、實施方式:
一、本案偶戲得選擇以單一或綜合偶戲類等方式進行。
二、偶戲內容可由祖孫三代共同演出,呈現家庭共學的全貌;或設計內含不同世代交流之故事劇情,傳達家庭世代傳承的理念,惟演出時至少須有兩代共同參與。
三、表演之臺詞使用語言不限,惟應將劇本、語譯及對話大綱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四、參賽團體於98年09月25日起,可至臺北市立啟智學校網站上查閱分組初賽出場號次;比賽當天請於安排時間內至會場報到,如應出場時唱名3次未到,視為棄權。
五、彩排時間將視參加隊數,另行通知。
六、配合本案之進行,另訂有「臺北市98年度試辦建置各級學校暑期家庭共學活動示範點實施計畫」,鼓勵學校於暑期辦理相關活動;並假家庭教育中心開辦家庭資源管理「中小學偶戲教具縫紉製作班」,提供報名組隊之學校教師及家長優先集訓。
七、舞臺正面尺寸:寬450公分、高250公分以內。
玖、評分辦法:
一、演出時間:以10分鐘為基準,不得低於5分鐘,亦不得超過15分鐘。
二、計時標準:以表演形式開始(依聲音或動作先開始者為基準)為計時開始;以表演形式結束(依聲音或動作最後結束者為基準)為計時結束。演出時間至第14分鐘時,由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按短鈴1次提醒,至第15分鐘時按長鈴2次提醒(每次間隔15秒鐘);超過或不足比賽規定時間,扣總平均分0.5分。
三、評分標準:依(一)現場表演技巧及團體默契40%,(二)主題內容及劇本20%,(三)整體創意20%,(四)舞台設計10%,(五)戲偶設計10%。
四、成績核計方式:評分方式採中間分數平均法,依照總平均分數之高低分別等第:
(一)特優:90分以上,且須有四分之三以上評審委員所給予之成績在90分以上者。
(二)優等:85分以上未滿90分者,或90分以上但未符「特優」規定者。
(三)佳作:80分以上未滿85分者。
(四)入選:75分以上未滿80分者。
五、特別獎:以跨組方式評選出最佳表演技巧獎、最佳編劇獎、最佳創意獎、最佳舞台設計獎、最佳戲偶設計獎。由各組獲特優及優等以上之家庭隊伍,其單類別(表演、劇本、創意、舞台設計、戲偶設計等項)獲得最高分者1隊,參加98年12月12日(星期六)「關懷家庭國際年終感恩會」活動演出,並評選出各單類別「特別獎」。
壹拾、獎勵方式:
一、錄取獎項:依評審成績錄取作品,評選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若干件。若參賽者未達獎勵標準,得視評審會議討論予以從缺。
二、獎勵辦法:
- 特優,獎狀乙紙及禮券三仟元。
- 優等,獎狀乙紙及禮券二仟元。
- 佳作,獎狀乙紙及禮券一仟元。
- 入選,獎狀乙紙。
- 特別獎,獎牌乙座並加發禮券三仟元。
四、特優、優等及佳作隊伍優先錄製光碟以供本市各級學校相關家庭教育宣導,並得受邀於本市各校演出,共同宣廣家庭共學理念。
壹拾壹、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98年09月10日(星期四)下午04:00時止,逾期不收件。(1.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準。 2.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3.如以聯絡箱交換者,請送件學校自行確保資料送達無誤。)
二、請填妥報名表連同劇情大綱、授權書,檢附前述資料之正本及電子檔,由學校統一報名,並於送件信封標明「參加臺北市2009年教育關懷年「偶戲資格賽」報名表」,郵寄、連絡箱或專人送至臺北市立啟智學校學務處。(1.未附劇情大綱、主題不符、或未經學校核章及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2.作品不得抄襲,以尊重著作權。)
三、相關資訊:
- (1)學校聯絡箱編號:156。
- (2)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
- (3)洽詢電話:(02) 28749117-31廖雯玲組長。
壹拾貳、經費:
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98年度預算支應。
壹拾參、敘獎:
一、辦理相關工作績優人員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簽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
二、凡學校報名組隊參加競賽,其獲獎隊伍學校承辦業務之組長或教師,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簽請本市教育局從優辦理行政敘獎。
壹拾肆、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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