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11.01
一、 活動目的:
藉由「覓TAIWAN」的主題結合「台灣會展躍升計畫」的起動,拍攝會展空間之作品,完整呈現台灣會議、展覽及商務旅遊環境之美,讓世界看見台灣會議及展覽場地的富饒,並且展現出台灣會議及展覽場地新文化活力之美,讓「台灣會展環境」廣為人知。
讓我們共同發掘台灣會展好場所,推介台灣會展環境的可塑性及能量,共同打造台灣為亞洲最佳會展環境願景。
一、 活動目的:
藉由「覓TAIWAN」的主題結合「台灣會展躍升計畫」的起動,拍攝會展空間之作品,完整呈現台灣會議、展覽及商務旅遊環境之美,讓世界看見台灣會議及展覽場地的富饒,並且展現出台灣會議及展覽場地新文化活力之美,讓「台灣會展環境」廣為人知。
讓我們共同發掘台灣會展好場所,推介台灣會展環境的可塑性及能量,共同打造台灣為亞洲最佳會展環境願景。
二、競賽主題:
具原創性之攝影作品,能夠展現會議暨展覽場地的功能性、及其公共建設之美學、產業特質、促進產業永續發展之作品。
結合傳統與現代、商務與休閒、東方與西方的特質,記録台灣會展環境的多元化及可塑性。
展現台灣各地專業展覽及會議場地之攝影作品,發揮作品之人文情感與會展互動之創作意象,並呈現公共空間之美與活力。
台灣擁有各式舉辦國際會議、活動、大型賽事、展覽的場地,從摩登的高雄世運主場館及台北小巨蛋、國際級展覽會場台北南港展覽館、到歷史悠久的圓山大飯店,還有更多的會展好所在,需要大家一起來發掘。而展現台灣人民獨有之好客性與會展場景互動之作品,也是展現台灣會展好所在最好之宣傳影像。
覓台灣攝影比賽要大家共同捕捉寶島台灣各地會議、展覽、活動場地,公共空間最美好的意象與人們最特別的記憶,捕捉獨一無二的台灣會展場地形象。作品不僅僅是表現出會議、展覽公共空間之建築美學,也呈現台灣各地會展活動特質與人們互動之意象,這些場所、這些人、這些事有著樣什麼的新角度?用鏡頭讓大家感受台灣會展場地好美麗。
三、主辦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四、執行單位:
台灣源訊科技(股)
五、參加資格:
國內外愛好攝影人士皆歡迎參加。
六、作品規格:
一律放大長邊7 吋之彩色相片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軟片、數位及張數不限,連作不收。每件作品背面請填妥並黏貼參加表。
七、收件日期:
自2009 年10 月16 日起至2009 年11 月1 日止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八、 收件地點:
台北市105 民生東路三段100 號5 樓『台灣源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EL:(02)25142534信封上請註明“「覓TAIWAN 攝影比賽」字樣”
九、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
十、得獎公告、頒獎及展出時間:
2009 年11 月7 日公布於MEETTAIWAN 台灣會展網(www.MEETTAIWAN.com)、台北攝影學會網(http//:www.photo.org.tw)及台北攝影月刋,並將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
十一、 頒獎時間地點:
2009 年11 月18 日,與台灣會展躍升奬同時頒獎,頒奬地點另行通知。
十二、 獎項及名額:
十三、 附 則:
具原創性之攝影作品,能夠展現會議暨展覽場地的功能性、及其公共建設之美學、產業特質、促進產業永續發展之作品。
結合傳統與現代、商務與休閒、東方與西方的特質,記録台灣會展環境的多元化及可塑性。
展現台灣各地專業展覽及會議場地之攝影作品,發揮作品之人文情感與會展互動之創作意象,並呈現公共空間之美與活力。
台灣擁有各式舉辦國際會議、活動、大型賽事、展覽的場地,從摩登的高雄世運主場館及台北小巨蛋、國際級展覽會場台北南港展覽館、到歷史悠久的圓山大飯店,還有更多的會展好所在,需要大家一起來發掘。而展現台灣人民獨有之好客性與會展場景互動之作品,也是展現台灣會展好所在最好之宣傳影像。
覓台灣攝影比賽要大家共同捕捉寶島台灣各地會議、展覽、活動場地,公共空間最美好的意象與人們最特別的記憶,捕捉獨一無二的台灣會展場地形象。作品不僅僅是表現出會議、展覽公共空間之建築美學,也呈現台灣各地會展活動特質與人們互動之意象,這些場所、這些人、這些事有著樣什麼的新角度?用鏡頭讓大家感受台灣會展場地好美麗。
三、主辦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四、執行單位:
台灣源訊科技(股)
五、參加資格:
國內外愛好攝影人士皆歡迎參加。
六、作品規格:
一律放大長邊7 吋之彩色相片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軟片、數位及張數不限,連作不收。每件作品背面請填妥並黏貼參加表。
七、收件日期:
自2009 年10 月16 日起至2009 年11 月1 日止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八、 收件地點:
台北市105 民生東路三段100 號5 樓『台灣源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EL:(02)25142534信封上請註明“「覓TAIWAN 攝影比賽」字樣”
九、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
十、得獎公告、頒獎及展出時間:
2009 年11 月7 日公布於MEETTAIWAN 台灣會展網(www.MEETTAIWAN.com)、台北攝影學會網(http//:www.photo.org.tw)及台北攝影月刋,並將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
十一、 頒獎時間地點:
2009 年11 月18 日,與台灣會展躍升奬同時頒獎,頒奬地點另行通知。
十二、 獎項及名額:
- 金牌獎1 名:獎金新臺幣5 萬元、獎狀乙紙。
- 銀牌獎2 名:獎金新臺幣2 萬元、獎狀乙紙。
- 優選獎3 名:獎金新臺幣8,000 元、獎狀乙紙。
- 佳作獎30 名:奬金新臺幣2,500 元、獎狀乙紙。
十三、 附 則:
- 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拍攝時間需在2009 年1 月1 日以後,以未曾公開發表者 (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網路發表包含部落格、參加攝影比賽入選佳作以上者,其他參賽者有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 參賽作品限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且擁有完整之著作權,嚴禁一稿多投、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協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
-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需親至頒獎現場領獎,始具得獎資格。
- 得獎者需於通知得獎一週內,寄回得奬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獲奬作品原始底片或電子檔【需600 萬畫素以上,解析度2000dpi×3000dpi 以上,不得插補點,格式為JPG 或是TiFF檔案之原始檔(可看出相機EXIF 資訊)】,資料經確認無誤後,始具領獎資格,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得獎作品之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及相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另致酬。
-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主辦單位並有視情況修正之權利。
- 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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