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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8日

[寫真]《Xuite口袋甜心》寫真集創作比賽(09.10.05)

截止日期:2009.10.05

活動日期
2009.08.24 ~ 2009.11.06

報名時間
2009.08.24 ~ 2009.10.05

投票時間
2009.10.06 ~ 2009.11.06

評審團評分
2009.11.09 ~ 2009.11.13

得獎公佈
2009.11.18

參賽辦法
成為中華電信Xuite會員,啟用原創樂讀服務,至活動網站報名即可參加。

參加資格
只要是地球人都可以參加!

比賽分組
1.攝影達人組
2.自拍甜心組

評分標準

1.專業達人組 主題創意30 % 攝影技巧20% 網友投票30% 簡訊投票20%
2.自拍甜心組 主題創意40 % 攝影技巧10% 網友投票30% 簡訊投票20%
備註:主題創意與攝影技巧由評審團評分
評審團 由協辦單位與Xuite原創樂讀小組組成

獎項
  • 甜心正妹獎 (不分組別選出最佳作品) 獎項內容:攝影名家為妳掌鏡 ( 一名 )
  • 專業達人獎 (專業達人組總成績最高者) 獎項內容:HTC Touch Color( 一名 )
  • 自拍甜心獎 (自拍甜心組總成績最高者) 獎項內容:Jolla星座鈦鋼項鍊( 一名 )
  • 最佳人氣獎 (不分組得票數最高者) 獎項內容:精美電子相框( 一名 )
  • 網路投票獎 (參加投票網友中選出10名) 獎項內容:威秀電影優待卷( 十名 )
  • 簡訊投票獎 一(所有投票簡訊中選出5名) 獎項內容:郭書(瑤)親筆簽名單曲( 五名 )
  • 簡訊投票獎 二(所有投票簡訊中選出5名) 獎項內容:與郭書(瑤)近距離接觸( 五名 )
    各獎項得主於2009.11.18公佈於活動網站

參賽與投票資格
  1. 每個Xuite帳號每日可投票給不同作品,投票次數不限,但同作品同日內不可重複投票。
  2. 參賽者限選定一個作品參加一個組別,不可重複投稿參賽,亦不可同一帳號投稿多個作品參加,若有作品重複投稿,或同一帳號投稿多個作品,或參加兩個類別,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3. 參賽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4. 投票開始後,參賽者即無法修改已投稿參賽之作品。

注意事項
1. 只要是中華電信Xuite會員,均可參加投票,但投稿參賽須啟用原創樂讀服務。

2. 還不是Xuite會員?
還沒啟用原創樂讀服務?
資料不正確無法寄獎品 → (有很多朋友被抽到卻因為沒有完整姓名、地址、聯絡電話而無法得到獎品,請大家一定要記得看看自己的會員資料是否正確唷)

3. 得獎名單將於2009.11.18公布於網站上,為求公平起見,主辦單位及贊助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4. 主辦單位有權修訂本活動參加辦法與獎品內容,無需另行通知。

5. 必須為本人報名。如有違反法令之情事,如盜用帳號,冒用他人照片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6. 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及保障其相關合法權益,所有參賽者均需保證其所交付、提供、上傳、刊載之所有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並已合法取得相關權利,絕 無改作、重製、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他人創作之情事;另關於參賽作品之內容,參賽者亦保證均無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 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有背於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 人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7. 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口袋移動科技,得因推廣或行銷本服務或相關活動之目的,重製或編輯參賽者所上傳或刊載於本公司網站之著作或資料,並得使用於相關行銷媒體,包括且不限於「Xuite」及「Xuite原創樂讀」。

8. 每位活動參加者(包含投稿參加比賽、或參與投票)均有得獎機會,以Xuite原創樂讀帳號為憑,所有參加者保證Xuite原創樂讀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 資料,並與領獎時所提出之個人資料相符。會員中心之資料未完整、正確者及領獎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予另行通知。

9. 本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贈品或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 依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領獎說明如下:


(一) 得獎獎品金額在NT$13,333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繳納機會中獎所得稅(計算式=獎品金額×15%;如為NT$13,333×15%=稅額至少NT$2,000),並憑稅單或委託代繳稅費領取獎品;中獎人如為外籍改依20%稅率計算。

(二) 得獎獎品金額介於NT$13,332~NT$1,001者無須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依據政府稅法規定,中獎獎品金額在NT$1,001以上者,您將在年終時收到由FG或活動主辦單位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三) 得獎金額在NT$1,000(含)以下,無預繳所得稅與扣繳憑單申報問題。

(四) 相關規定,請參照下列資訊: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G0340028


11. 若因資料不全、有誤而導致贈品郵件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經查檢附之相關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有造假者,視同喪失得獎資格,該中獎者須繳回已 領取之獎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中獎名單公佈後一個月內,若無法聯絡得獎者或經通知未前來領獎者,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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