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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0日

[攝影]鹿港聚落攝影大賽(09.12.18)

截止日期:2009.12.18

一、活動名稱:
「鹿港聚落攝影大賽」活動

二、主旨:攝影師之眼
攝影師之眼

鹿港小鎮,一直給人家印象就是文化跟宗教結合的一座純樸小鎮,環繞天后宮的商圈。每天湧進絡繹不絕的香客跟觀光客。在這個人文氣息跟宗教聖地中,古老的建築三大古蹟、八景及十二勝,更給於外地訪客極深的視覺藝術感受。然隨著人文於時間軸上的演化,這座古老城鎮裡,也逐漸演化出新世代價值的產業,隨著天后宮遊客活動的擴散,周邊各種各樣的文藝跟工藝品店及傳統美食商店,與百年老店共同帶動著本鎮之觀光熱絡氛圍。鹿港鎮公所期盼透過攝影活動,從新發現鹿港、古蹟、景點之美。

本活動將搭配「98年鹿港冬遊季第三屆活動」,凡獲選之照片原件將進行數位化處理,製作專題網站及電子書,長期供公共瀏覽或下載傳播。

三、主辦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四、辦法: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一)徵選內容:拍攝照片日期為『2009鹿港冬遊季』期間,主要以鹿港古老的建築三大古蹟、八景及十二勝古蹟之外、鹿港冬遊季各項活動相關皆可,並述說關於這張照片的拍攝、時間、涵義。
(二)參加資格: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
(三)影像規格:
  1. 黑白、彩色不拘、尺寸以6*8吋為主(參選時需繳交相片)JPG電子檔(解析度請設定300dpi、3MB以上(視得獎後作品才需繳交)
  2. 作品不得格放、裝裱、疊片、電腦合成、連拍
  3. 作品背面請浮貼送件表,詳填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照片題名、拍攝者、拍攝時間、地點、照片說明等
  4. 參選照片數量不限
(四)1.報名日期:即日起公告於鹿港鎮公所官網(http://www.lukang.gov.tw/main.php)
2.繳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12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
3.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8年12月18日(星期五)截止,以掛號郵件將作品原件 (或影像檔案)寄至指定收件地點以掛號方式將報名資料寄至「鹿港鎮公所鹿港聚落攝影大賽小組收」。地址: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電話:04-7772006轉129或123。或於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上班時間親送至鹿港鎮公所建設觀光課面交。(郵寄者以郵戳,面交者以點收日期為憑)
(五)評選日期: 民國98年12月22日(星期三)召開評選後於鹿港公所公佈獲選名單:98年12月23日(星期四)公布於本所網站,頒獎典禮暫定:98年12月26日(依公所公告為主)網址:http://www.lukang.gov.tw/main.php 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六)本活動日後將作品張貼鹿港公所網站供民眾瀏覽欣賞外,另提供民眾寄送電子賀卡傳情,讓思念及想說的話語透過鹿港照片傳達對方。
(七)獎勵辦法: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就參選作品進行評選,主辦單位得視送
件數量、品質與經費許可情形酌為增減之。
獎 項 獎 金(品)
銅 獎 5000元/1名
優 選 1000元/10名
入 選 獎品/25名
特選獎 10000元/1名
銀 獎 8000元/1名

上述由主辦單位提供獎狀、獎金、獎品頒贈得獎者

六、附則:
(一)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應徵,一經證實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狀時,所領獎金、獎狀應交回主辦單位。
(二)獲選照片之著作財產權及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報紙、雜誌、網頁、數位化重製及編印圖錄之權利,不另給酬。
(三)獲選者需於指定期限內繳交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四)參選者務必確認所提供之照片著作權或所有權明確,若經採用而致生糾紛,應由參選者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五)參選之照片由主辦單位妥善保管,如因郵遞途中或因不可抗力之災害或意外而損壞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六)活動洽詢:04-7772006 轉 123 黃小姐
(七)活動網址與簡章下載: http://www.lukang.gov.tw/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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