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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9日

[攝影]2012我愛鹿港媽祖攝影比賽(201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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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3.15



【關於  我愛鹿港媽】
鹿港天后宮創建於明末清初,創建迄今已逾四百餘年,是台灣唯一奉祀湄洲祖廟開基媽祖神尊的廟宇,現被列為三級古蹟。由於坐落在早期貿易興盛、文化薈萃的鹿港,故寺廟建築,一樑一柱、木雕、石雕、彩繪皆出自於名匠之手。華美至極,處處盡顯其豐富的歷史人文風采。更因為屢顯神蹟、宮務管理有方,香火始終鼎盛不衰,目前信徒遍佈全世界各地,是台灣相當具代表性的媽祖廟,亦為研究史料、考證古蹟、探索民俗信仰等各方人士眼中的瑰寶。
本活動擬邀請社會大眾以攝影鏡頭呈現「我愛鹿港媽」的那份愛與信仰,捕捉「鹿港天后宮」的質樸與文化美等意象,記錄「鹿港天后宮」人文氛圍,藉由活動辦理,讓參與者在「愛上鹿港媽」的同時,也能深刻感動到媽祖無私的愛與精神。 趕快把心中那份感動透過鏡頭和我們一起分享吧!!

2011年5月7日

[徵文]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徵文簡章(20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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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6.20



一、活動宗旨:
鹿港是一個充滿文化魅力的城鎮,走在鹿港街道上,隨處可見大師級,甚至是國寶級的藝術家、工藝家、美食家在小街上,默默的工作,延續文化傳承的使命。還可欣賞到各種街頭藝術文化秀及先人遺留下來的歷史、建築古蹟與龐大的文化資產,猶如SPA般的心靈饗宴。請把這些感受透過您的筆,揮灑出來,分享您非比尋常的鹿港奇遇記,讓下一個鹿港探訪者可以挖更多的寶,感受不一樣的鹿港,也歡迎國人於端午佳節期間至鹿港來,參與彰化縣文化局主辦的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系列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三、徵文主題:
以鹿港鎮為書寫主題,如鹿港的街道、美食、與大師的邂逅等…內容以個人觀點為主加以陳述。
四、收件及截稿日期:收件日期自100年5月30日開始收件,至100年6月20日截止。
五、徵文對象及作品規格限制:依參加者年齡及就學情形,分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共5組辦理評選。
1、社會組:18足歲以上,2,000~3,000字。
2、國中組、高中組:1,500~2,500字。
3、國小組(三至六年級):500~1,500字。
六、作品規格及字數限制:
標點符號納入字數計算(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請用Word 繕打,A4 版面縱向、橫書、標楷14 號字體。
七、徵文體例:以散文方式書寫,並需寫上題目。
八、參加方式:
1、每人限投稿1件作品,作品內容由個人撰文,不得由兩人以上合著,參加者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作品請勿書寫姓名,以利評審,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參賽者相關資料填寫於活動報名表(可自彰化縣文化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bocach.gov.tw下載),連同作品一併繳交。
3、於100年5月30日至6月20日期間將報名表及作品與其電子檔親送或寄至彰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電子檔可傳送至 libgame@mail.bocavh.gov.tw),並於信封上加註「參加鹿港奇遇記徵文」及參加組別(郵寄以郵戳為憑)。
4、收稿後主辦單位不做逐一回覆,資格不符者亦不退稿。
洽詢電話:04-7250057#335曾小姐
九、評選原則:
1、由主辦單位遴聘評審委員進行評選,作品以匿名方式評審。
2、作品主題與規格不符者,將不予評分,以棄權論。
3、作品如均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十、獎勵辦法:
首  獎-每組名額各1名,獎金各1萬元,獎狀乙紙。
優勝獎-每組名額各2名,獎金各5,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每組名額各3名,獎金各2,000元,獎狀乙紙。
入選獎-每組名額各6名,獎金各1,000元,獎狀乙紙。


十一、注意事項:
1、得獎名單暫訂於100年7月13日公布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獲獎者。參加者請提供完整正確之聯絡方式,並查詢及收取email 訊息,若無法順利聯繫獲獎者取得後續領獎所需資料,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2、曾經參與其他單位舉辦比賽之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在不違反原主辦單位之競賽規則下,歡迎投稿參賽;如遇特殊情況,主辦單位保留終止本活動、變更獎項與修改規則之權利。
3、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4、參加作品限本人創作,不得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違反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5、得獎金額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6、所有入選作品之著作權歸原撰稿者,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亦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7、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於網頁公告。




更多資訊:

2010年12月16日

[攝影]2011發現鹿港之美攝影比賽(201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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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2.14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一、活動宗旨:
期望透過攝影鏡頭記錄鹿港小鎮之美,為鹿港風華留下美好的片刻 。

二、主辦單位:
鹿港鎮公所。

三、承辦單位:
鹿港鎮文化所、彰化縣鹿港生活攝影學會。

2010年8月14日

[商品]2010創意商品徵選活動(20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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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10.31

SONY A330+DT 18-55mm標準鏡組(公司貨)
SONY A330+DT 18-55mm標準鏡組(公司貨)
活動目的:
鹿港,一個舉目所及在在述說著悠久歷史的文化小鎮,每年慕名而來尋幽探勝的旅客都有上百萬人次,國外參觀的人數更不在話下,成為來彰化旅遊必到之景點。然而如何讓鹿港之美、古蹟、美食行銷出去,讓鹿港深入每一個階層即成為重要的一個目標。此設計競賽旨在鼓勵原創設計,提升特色商品之設計美感,發掘具潛力與志趣於商品設計之新秀,提供技術交流機會與競技的舞台。讓鹿港與生活能夠搭配在一起,使鹿港更奠定國際魅力景點的地位。

2009年11月20日

[攝影]鹿港聚落攝影大賽(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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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8

一、活動名稱:
「鹿港聚落攝影大賽」活動

二、主旨:攝影師之眼
攝影師之眼

鹿港小鎮,一直給人家印象就是文化跟宗教結合的一座純樸小鎮,環繞天后宮的商圈。每天湧進絡繹不絕的香客跟觀光客。在這個人文氣息跟宗教聖地中,古老的建築三大古蹟、八景及十二勝,更給於外地訪客極深的視覺藝術感受。然隨著人文於時間軸上的演化,這座古老城鎮裡,也逐漸演化出新世代價值的產業,隨著天后宮遊客活動的擴散,周邊各種各樣的文藝跟工藝品店及傳統美食商店,與百年老店共同帶動著本鎮之觀光熱絡氛圍。鹿港鎮公所期盼透過攝影活動,從新發現鹿港、古蹟、景點之美。

本活動將搭配「98年鹿港冬遊季第三屆活動」,凡獲選之照片原件將進行數位化處理,製作專題網站及電子書,長期供公共瀏覽或下載傳播。

三、主辦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四、辦法: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一)徵選內容:拍攝照片日期為『2009鹿港冬遊季』期間,主要以鹿港古老的建築三大古蹟、八景及十二勝古蹟之外、鹿港冬遊季各項活動相關皆可,並述說關於這張照片的拍攝、時間、涵義。
(二)參加資格: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
(三)影像規格:
  1. 黑白、彩色不拘、尺寸以6*8吋為主(參選時需繳交相片)JPG電子檔(解析度請設定300dpi、3MB以上(視得獎後作品才需繳交)
  2. 作品不得格放、裝裱、疊片、電腦合成、連拍。
  3. 作品背面請浮貼送件表,詳填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照片題名、拍攝者、拍攝時間、地點、照片說明等。
  4. 參選照片數量不限
(四)1.報名日期:即日起公告於鹿港鎮公所官網(http://www.lukang.gov.tw/main.php)
2.繳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12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
3.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8年12月18日(星期五)截止,以掛號郵件將作品原件 (或影像檔案)寄至指定收件地點以掛號方式將報名資料寄至「鹿港鎮公所鹿港聚落攝影大賽小組收」。地址: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電話:04-7772006轉129或123。或於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上班時間親送至鹿港鎮公所建設觀光課面交。(郵寄者以郵戳,面交者以點收日期為憑)
(五)評選日期: 民國98年12月22日(星期三)召開評選後於鹿港公所公佈獲選名單:98年12月23日(星期四)公布於本所網站,頒獎典禮暫定:98年12月26日(依公所公告為主)網址:http://www.lukang.gov.tw/main.php 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六)本活動日後將作品張貼鹿港公所網站供民眾瀏覽欣賞外,另提供民眾寄送電子賀卡傳情,讓思念及想說的話語透過鹿港照片傳達對方。
(七)獎勵辦法: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就參選作品進行評選,主辦單位得視送
件數量、品質與經費許可情形酌為增減之。
獎 項 獎 金(品)
銅 獎 5000元/1名
優 選 1000元/10名
入 選 獎品/25名
特選獎 10000元/1名
銀 獎 8000元/1名

上述由主辦單位提供獎狀、獎金、獎品頒贈得獎者

六、附則:
(一)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應徵,一經證實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狀時,所領獎金、獎狀應交回主辦單位。
(二)獲選照片之著作財產權及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報紙、雜誌、網頁、數位化重製及編印圖錄之權利,不另給酬。
(三)獲選者需於指定期限內繳交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四)參選者務必確認所提供之照片著作權或所有權明確,若經採用而致生糾紛,應由參選者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五)參選之照片由主辦單位妥善保管,如因郵遞途中或因不可抗力之災害或意外而損壞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六)活動洽詢:04-7772006 轉 123 黃小姐
(七)活動網址與簡章下載: http://www.lukang.gov.tw/main.php


更多資訊:

2008年11月20日

[攝影]2008裕元攝影獎 - 鹿港龍山寺古蹟之美(0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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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國家一級古蹟鹿港龍山寺於九二一地震時受創嚴重,歷經多年修復終於風華再現,特舉辦攝影大賽以重現古蹟之美。

二、題材:凡拍攝鹿港龍山寺之建築格局、木石雕、彩繪泥塑、結構造型等之所有足以展現龍山寺特色之作品。

三、參賽資格:一般社會大眾及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四、作品規格:
一律放大10吋之彩色、黑白照片,不得裱框及電腦合成、連作以四張為限,張數不限,參賽者詳填本簡章所附之報名表後,並貼於作品背面,來件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裕元攝影獎」攝影比賽。(一律採郵寄參加)

五、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7年12月20日止(到達為準)

六、收件地址:台中市美村路一段243號 04-23011785。

七、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擔任評審委員,於97年12月 27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於台中市中港路3段78-3號裕元花園酒店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八、得獎公佈:於評審一週後具函通知得獎人,並在台灣攝影學會、裕元教育基金會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九、頒獎:另行通知。

十、獎勵辦法:
  •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 30,000元 獎牌乙座。
  • 銀牌獎二名各得獎金 20,000元 獎牌乙座。
  • 銅牌獎三名各得獎金 10,000元 獎牌乙座。
  • 優選獎卅名各得獎金 3,000元 獎牌乙座。
  • 佳作獎五十名 各得奬金 1,000元 獎狀乙張。


十一、附 則:
  1. 優選以上每人限得乙獎,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金、銀、銅牌及優選者須繳交底片,數位繳交光碟(需6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為2000*3000DPI以上之JPG或TIFF檔)。優選獎以上(含)得獎者須自行放大20吋作品供主辦單位,(連作則繳交12吋)方予給獎。
  2.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行使一切委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網路發表、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參賽作品一律不退回。
  3. 頒獎當日得奬者若不克前來,請委託親友携證明文件代理受奬,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亦不另行補發。
  4. 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老照片徵展:
  • 一、徵求九二一地震前鹿港龍山寺未受損前各時期的照片,作為展覽之用。入選作品每張獎金新台幣1,000元正。
  • 二、拍攝時間在十年以上之鹿港龍山寺照片皆可參加徵選。
  • 三、請將傳統照片掃瞄成600萬畫數以上之電子檔,燒成光碟片參加徵選,不收實體老照片。
  • 四、餘細節同上十一附則之2.3.4.點。即日起至97年12月20日止(到達為準)


主辦單位:鹿港龍山寺管理委員會、裕元教育基金會 執行單位:台灣攝影學會
協辦單位:台中市攝影學會、彰化攝影學會、萬象攝影學會、晨風攝影學會、鹿港生活攝影學會、彰基攝影學會、龍影攝影學會、視界攝影研究社、九七攝影俱樂部

台灣攝影學會、裕元教育基金會活動網址




更多資訊:

2008年1月24日

[活動]微笑鹿港書法大街千人揮毫活動(9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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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緣起:
鹿港是彰化縣乃至於全台首屈一指的文化重鎮,豐富的人文藝術、古蹟景點、民俗小吃、宗教活動•••不勝枚舉。在這古老的書法之鄉,近年來更是熱烈蓬勃的推動書法大街造街活動,將鹿港優秀的書法文化表現在街道景觀中與日常生活作息緊密結合。在多樣的作品風格之下,文化的背景、藝術的氛圍,引領本地居民對於書法的重視與愛好,更是吸引觀光客注目的焦點。同時也希望藉由文化藝術與文化產業營造出活力的地方形象與社會型態。

貳、目標:
本活動在於推展書法風氣,鼓勵書法人,開承先啟後之效,奠定鹿港成為書法之鄉,並促進地方觀光與社會祥和。

叁、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肆、主辦單位:
彰化縣鹿江詩書畫學會

伍、協辦單位:
台灣省政府、彰化縣政府、彰化縣政府文化局、鹿港鎮公所、帝寶教育基金會、澹廬書會、施性鍾議員服務處、明道大學、正大筆墨有限公司、彰基鹿基分院、鹿港文教基金會、崇晉書道學會

陸、活動內容及特色說明:
  1. 活動日期:
    97年1月27日上午10 : 00至11 : 30 於 鹿港鎮中山路。
  2. 鹿港商圈主要以中山路為主,為鹿港地區主要的觀光消費路線。故選為活動地點。
    1. 委請彰化縣政府發文至各縣市政府文化局邀請當地書畫團體推薦人選參加。
    2. 接受各界報名,無地域限制,參加人數以1000人以上。
    3. 請自備筆、墨、硯台、墊布、文鎮、印章。
      (書寫之桌面高度為90公分,請自行衡量報名)
  3. 活動期間,由彰化縣鹿江詩書畫學會於歷史建築福興穀倉作大規模書畫聯展,展期為97/1/2至97/2/25止,增添整體之文化氛圍。
  4. 以3尺*6尺組合式桌面連續接龍、形塑集體、同步、自由創作,兼具聯誼趣味與熱鬧愉悅的氣氛。
  5. 書寫媒材,採用微笑小鹿標誌,以桃紅、黃、綠、藍四種,上有鹿港字樣及指導單位文建會、贊助單位帝寶公司,彰化縣鹿江詩書畫學會主辦之標示。書寫規格為寬50公分、長100公分,每人一幅。
  6. 書寫完成之書法布旗,將懸掛在中山路兩側及其他主要道路,迎風飄揚作為展示及美化之用,將是鹿港觀光路線的新景點。
  7. 設主席台、報名處及20個服務站,依報名序號就定位書寫,並於完成後致贈主辦單位文建會主任委員署名之紀念狀及紀念品及參與現場摸彩活動。(摸彩品包含宏碁筆記型電腦...等)
  8. 將邀請20個社團於六個十字路口(含丁字路口)作為定點表演,表演內容包含迎賓鼓、舞龍舞獅、國樂、土風舞、太極拳、元極舞•••等。
  9. 邀請鹿港生活學會籌辦本活動之攝影比賽,紀錄最美好的照片供各媒體發佈,並有三部錄影機全程拍攝、獵取重要鏡頭。

柒、預期效益:
本活動為書法集體創作與居民互動交流,引領民眾由好奇觀賞,進而培養興趣參與體驗,深化在地藝術文化面向,帶動地方藝術的提升,同時也淨化人心、促進社會之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