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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3日
2010年9月24日
[攝影]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第十屆『郎靜山紀念攝影獎』徵件(2010.12.04)
SONY A850 單機身(公司貨)--超值全配版
一、宗旨:
為紀念本會創始人郎靜山大師對攝影藝術之貢獻,特舉辦『郎靜山紀念攝影獎』。
二、指導單位:
台南市攝影文化會館
三、主辦單位:
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
2009年12月30日
2009年11月10日
2009年11月4日
[攝影]2010年台北攝影獎(09.12.05)
一、宗 旨︰
為促進影藝交流、倡導攝影藝術,提昇攝影水平,特舉辦第四屆「台北攝影獎」。
二、指導單位:
台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
台北攝影學會
凡屬愛好攝影人士,誠摯歡迎參加。
五、作品題材︰
以不違反善良風俗,及未曾發表之最近三年內作品。
六、作品規格︰
彩色或黑白照片、數位輸出均可,長邊十六吋為限短邊不拘,另附7吋一張,作品背面請註明作者姓名、地址、電話、作品題名、拍攝地點、拍攝年代(中、英文)。
七、參加張數︰
每人最多限10張。
八、參加費用︰
參加者每人新台幣500元、本會有效會員300元、海外參加者美金20元。
(凡參加者均致贈一本2010年3月出刊之「2010台北攝影年鑑」)
九、截止日期︰
自2009年11月25日起至2009年12月5日止(送達為憑)。
十、收件地點︰
10442 台灣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 台北攝影獎主席 張明芝先生收
台北攝影學會 電話:(02)2542-9968 傳真:(02)2542-9965
十一、評審日期:
2009年12月13日
十二、獎 勵︰
台北攝影獎一名:獨得獎杯一座,五十週年琉璃紀念金幣一枚,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
優選獎五名:各得獎牌一面,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佳作獎二十五名:各得獎狀一紙,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
其他事項︰
- 佳作以上得獎作品編入「2010台北攝影年鑑」,並擇期於國立國父紀念館展出。
- 參加費用請利用郵政劃撥帳號:00045713戶名︰台北攝影學會。
- 參賽作品請勿裝裱,展出時由主辦單位統一裱框,以求美觀。
- 參賽作品如於郵寄途中或展覽期間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於報紙、雜誌、網站及各項媒體發表,不另致酬。
- 未得獎作品,於評審完畢一個月內自取,或附回郵信封由本會寄還,否則恕不退件。
-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 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2010第四屆台北攝影獎 籌備委員會
- 主任委員:連世仁
- 副主任委員:呂欽宏、劉燕南
- 台北攝影獎主席:張明芝
- 副主席:林碧貴
- 執行長:陳碧岩
- 副執行長:林信龍、鄧鈞文、廖兩家
- 編輯委員會主委:簡榮泰
- 副主委:潘慧敏
- 展覽委員會主委:周李隆德
- 副主委:趙以祥
- 召集委員會召集人:張照煥
- 召集委員:倪紀雄、劉燕南、江哲和、田開龍、卓清順
- 籌備委員:古德明、蔡美足、魏貽龍、顏麗華、范慧玲、劉錦梅、林碧玫、謝美華、陳蒼榜、洪詩坤、杜信彥、洪安妮、廖銘廣、何佳蓁、曾美莉、馬再立、陳毓芳、王名弘
更多資訊:
- via: 2010年台北攝影獎
2009年2月10日
[攝影]「林可夫」青年攝影師大獎(09.03.31)
想向大家介紹一下「林可夫」青年攝影師大獎,多年來「林可夫」一直積極參與支持青年攝影師的項目,現在「林可夫」再次邀請年輕的攝影師參加每兩年一度舉辦的比賽,評選出最優秀的照片。
- 歡迎任何類型照相機!
- 【「林可夫」青年攝影師大獎】是建於年輕攝影愛好者使用大片幅坐機拍攝純藝術攝影作品
- 比賽是開放給所有專業攝影師和攝影的學生參與。最大年齡為35歲。
- 所有參賽者可遞交一系列最少5張至最多8張與比賽主題相符的照片。
- 照片尺寸最小為20 x 30厘米,最大為30 x 40厘米。如照片是全景格式,其寬度不能大於40厘米。如情況許可,最好連同照片的數碼檔案一同遞交,數碼檔案大約2400 x 3000像素,儲存於CD或DVD內。
- 所有作品必須是2008年起拍攝
獎項設置如下:
- 大獎 可獲得總值10,000歐元的「林可夫」攝影器材。
- 二獎 可獲得總值3,000歐元的「林可夫」攝影器材。
- 三獎 可獲得總值1,000歐元的「林可夫」相機配件。
所有參賽者需以德文或英文遞交下列資料,包括:
- 個人簡歷(最多1頁A4紙)
- 已簽名的申請表格
- 已簽名確認明白並接受所有參賽規則
- 簡述參賽作品(最多20行文字)
- 一系列最少5張至最多8張照片(打印照片)
- 為了確認收到提交的作品和資料我們需要參賽者的電郵地址或一個詳細回郵地址的信封
參賽作品請寄交下列任何一間辦事處:
石利洛(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港島東華蘭路18號
港島東中心42樓4201~3室
截止日期:2009年3月31日(以寄出郵局郵戳日期為準)。
查詢詳情請聯絡:
石利洛(香港)有限公司
電話:(852)2524-5031
電郵:marketing@shriro.com.hk
更多資訊:
2009年1月10日
[摄影]第二届“侯登科纪实摄影奖”(09/10/31)
“侯登科纪实摄影奖”是一个民间的项目奖、是对于一个具体的拍摄选题与计划的资助性奖项。选题方向锁定为:对中国当代社会生活的纪实性拍摄。
“侯登科纪实摄影奖”的评选将向非职业、年青的摄影人进行适度倾斜。以鼓励及扶持自由摄影人以及摄影民间力量的成长。
组委会与学术委员会将对获奖项目的继续拍摄进行跟踪以及学术交流,直至选题的最后完成。
“侯登科纪实摄影奖”每两年一届,前期奖励两人,每人奖金人民币五万元。
详情请登陆:北京启雅视觉空间网站
参选作品提交:至2009年10月30日
评审:2009年11月颁奖:2009年12月
联系电话:010-58204601
传真:010-58204602
更多資訊:
- 第二届“侯登科纪实摄影奖”平遥发布 @ 中国摄影
2008年12月26日
[Photography]Px3 Photography Competition(09.01.16)
|The "Prix de la Photographie, Paris" (Px3) strives to promote the appreciation of photography, to discover emerging talent, and introduce photographers from around the world to the artistic community of Paris. Winning photographs from this competition are displayed in Paris and published in the high-quality, full-color Px3 Annual Book.|
Juried by leading editors, publishers, curators, gallery owners, consultants, creative directors, and art directors, Px3 brings the best of photography from across the globe to Paris.
Px3 Categories:
Advertising, Photojournalism, Book, Book Proposals, Fine Art, Nature and Portraiture.
AWARDS
Px3 Photographer of the Year
Both professional and non-professional photographers compete for the top award, the Px3 Photographer of the Year and 3,000 Euros. The winner’s work is publicized internationally, receives the spotlight at all events, is exhibited in Paris, and published in the Px3 Annual Book.
Px3 Best New Talent (Non-Professionals and Students Only)
Non-professional photographers compete for the Px3 Best New Talent Award and 2,000 Euros. The winner’s work is publicized and exhibited in Paris and published in the Px3 Annual Book.
Certificates in all Categories
All 1st, 2nd and 3rd place winners from both the professional and non-professional categories will receive a Px3 certificate, personalized press release, and a Px3 winner's logo for professional purposes.
Honorable Mentions
Px3 judges award several Certificates of Honorable Mention to both professional and non-professional entries to acknowledge talent as they deem fit.
Public Choice Awards
39,481 votes were tallied in the first annual Prix de la Photographie Paris. The names of the 1st, 2nd, and 3rd Place Subcategory Public Choice Winners are listed in the Px3 Annual Book.
PARIS EXHIBITION AND INTERNATIONAL PUBLICITY
Winning photographs from the 1st and 2nd place winners in each MAJOR category from both the professional and non-professional entries will be publicized and exhibited in Paris.
Px3 Annual Book
The work of the 1st and 2nd place winners from both the professional and non-professional Subcategories will be published in the high-quality, full-color Px3 Annual Book (includes Major Category winners). The names of the Honorable Mention recipients and the 1st, 2nd, and 3rd Place Subcategory Public Choice Winners will be included as well.
Don't miss this opportunity to participate in this international showcase of photographic talents.
Send your best work to Px3 now.
SUBMIT YOUR WORK TO Px3
Simply fill out the entry form and send it with your work to Px3. You can submit as many photographs in as many categories as you want.
Ways to Submit Your Entries
You may submit your images to our contest in any one of the following ways:
- ONLINE: Use the online entry form, upload your photographs and pay the fees. (JPG only, 72 dpi, each image must be 800 pixels on the longest side)
- MAIL: Download the PDF entry form and mail it with a CD of digital images of your entries. If you are sending a book or a book proposal, please mail the physcial book PLUS a CD of digital images: 4 spreads and 1 image of the book cover. (CD: JPG only, 72 dpi, each image must be 800 pixels on the longest side).
Px3 Prix de la Photographie, Paris
26 rue Damremont
Paris 75018, France
ENTRY FEES
Entry fees cover the cost of administration and promotion.
To make Px3 globally accessible, Px3 discounts entry fees for certain countries.
Professional Photographers
$50 for each series (2-5 images with a unifying theme) or book
Same photograph or series, additional category: $25 per category
Non-professional and Student Photographers
$20 per photograph entered
$40 for each series (2-5 images with a unifying theme)
Same photograph or series, additional category: $15 per category
Winner Notification
All winners will be announced online six to eight weeks after the final submission deadline. The work of all 1st and 2nd place winners will be published in the Px3 Annual Book eight to ten months after the announcement.
Download the entry form for mailed submissions or enter online.
- Q: Who is considered a professional photographer?
A: Those who earn, or have earned, the majority of their income from taking photographs. - Q: What is considered a series?
A: Two to five (2-5) photographs that share the same theme or concept and same title. Make sure all your images in a series are strong. Your work will be judge as whole not individually. - Q: Where can I obtain a printed entry form if I want to mail my submission?
A: You may download a printable .pdf of the entry form. - Q: Can I enter digital photographs into the contest?
A: Yes, you may ONLY send digital files on a CD or DVD by mail or upload your files online UNLESS you are sending a book or book proposal submission. - Q: What size should the digital files and prints be?
A: Digital submissions must be saved as .jpg, are 72 dpi, and not exceed 800 pixels in height or width. - Q: Do I need to send a return handling fee for each photograph I want to be returned?
A: No, there is only a one-time fee of $20 regardless of the number of photographs you want returned. You must ALSO include a self-addressed, stamped or FedEx mailer. - Q: How can I pay for the photographs that I submit?
There are a number of ways for you to pay for the photographs you enter:
a) You may pay online by credit card, US check, or through Paypal.
b) You may fill out the payment details on the printable entry form and mail it to Px3 with your credit card information (Visa or Mastercard) or check (please make your check in US dollars and payable to Px3). - Q: Can I enter one photograph into multiple categories?
A: Yes, you may enter the same photograph into as many categories as you want. In fact, doing so may increase your chances of winning. There is an additional fee for each subcategory and major category: $25 for professionals, $15 for non-professionals and $10 for students. - Q: What is the Px3 Copyright policy & How can Px3 use my photographs?
A: The organization has the right to use your submitted photographs for the annual exhibition(s) if you are a winner. Px3 may also use your work for marketing and promotional purposes directly related to Px3 only, with the photographer's approval and appropriate citation/credit. - Q: What are the 'Book' and 'Book Proposals' categories?
A: The Book category is for designed and published photography books. The Book Proposals category is for photography books ready to be published, but without a publisher. Entrants may send their entries by mail or upload the cover and 4 images from the book online. - What is time of the final deadline?
A: We accept online entries until midnight, Central European Time, on the final deadline. We accept mailed entries that are post-marked on the final deadline from where you are sending your entry. - Q: Where will the prints go after the exhibit?
A: We will try to have a traveling show for one year in any possible not for profit organization and exhibition spaces. The prints will be archived at Px3 safe storage for possible inclusion in "Best Of 5, 10, etc. Years" Shows OR photographers may request that Px3 destroy or return the prints. On the back of each print, there is stamp that says: "Not for sale/Return to Px3."
更多資訊:
2008年11月20日
[攝影]2008裕元攝影獎 - 鹿港龍山寺古蹟之美(08/12/20)
二、題材:凡拍攝鹿港龍山寺之建築格局、木石雕、彩繪泥塑、結構造型等之所有足以展現龍山寺特色之作品。
三、參賽資格:一般社會大眾及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一律放大10吋之彩色、黑白照片,不得裱框及電腦合成、連作以四張為限,張數不限,參賽者詳填本簡章所附之報名表後,並貼於作品背面,來件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裕元攝影獎」攝影比賽。(一律採郵寄參加)
五、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7年12月20日止(到達為準)
六、收件地址:台中市美村路一段243號 04-23011785。
七、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擔任評審委員,於97年12月 27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於台中市中港路3段78-3號裕元花園酒店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八、得獎公佈:於評審一週後具函通知得獎人,並在台灣攝影學會、裕元教育基金會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九、頒獎:另行通知。
十、獎勵辦法:
-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 30,000元 獎牌乙座。
- 銀牌獎二名各得獎金 20,000元 獎牌乙座。
- 銅牌獎三名各得獎金 10,000元 獎牌乙座。
- 優選獎卅名各得獎金 3,000元 獎牌乙座。
- 佳作獎五十名 各得奬金 1,000元 獎狀乙張。
十一、附 則:
- 優選以上每人限得乙獎,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金、銀、銅牌及優選者須繳交底片,數位繳交光碟(需6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為2000*3000DPI以上之JPG或TIFF檔)。優選獎以上(含)得獎者須自行放大20吋作品供主辦單位,(連作則繳交12吋)方予給獎。
-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行使一切委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網路發表、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參賽作品一律不退回。
- 頒獎當日得奬者若不克前來,請委託親友携證明文件代理受奬,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亦不另行補發。
- 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老照片徵展:
- 一、徵求九二一地震前鹿港龍山寺未受損前各時期的照片,作為展覽之用。入選作品每張獎金新台幣1,000元正。
- 二、拍攝時間在十年以上之鹿港龍山寺照片皆可參加徵選。
- 三、請將傳統照片掃瞄成600萬畫數以上之電子檔,燒成光碟片參加徵選,不收實體老照片。
- 四、餘細節同上十一附則之2.3.4.點。即日起至97年12月20日止(到達為準)
主辦單位:鹿港龍山寺管理委員會、裕元教育基金會 執行單位:台灣攝影學會
協辦單位:台中市攝影學會、彰化攝影學會、萬象攝影學會、晨風攝影學會、鹿港生活攝影學會、彰基攝影學會、龍影攝影學會、視界攝影研究社、九七攝影俱樂部
台灣攝影學會、裕元教育基金會活動網址
更多資訊:
2008年10月31日
[摄影]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奖作品征集(08/12/01)
为了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在青少年中发现和培养中国未来的新闻摄影人才,特举办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奖评奖。
通过青少年新闻纪实作品的征集、比赛、展览,引导、培训青少年摄影技巧,使他们掌握摄影本领,懂得摄影的社会作用和价值,学会用摄影手段展现他们生活中的人和事,表现现实社会中的真善美,帮助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荣辱观。
获奖摄影作品将在“中国新闻摄影网”、“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网”、“人民摄影报”发表,并推荐给各相关媒体。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人民摄影报社
承办单位:青少年新闻摄影培训基地
一、摄影主题
- 祖国新面貌:青少年是社会的一分子,祖国的发展,国家实力的壮大,值得我们骄傲。城市、乡村的变化反映了祖国的进步和发展。
- 美丽的校园: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地方。操场、教学楼、一草一木都是那么的亲切。就在这里留个永久的纪念吧。
- 敬爱的老师:老师是红烛,老师是辛勤的园丁,为祖国培育了一批又一批的栋梁,我们热爱老师、尊重老师、希望老师永远健康快乐。
- 同学的笑脸:同学们陪伴我们学习、成长,为我们带来欢乐、带来无穷的回忆,请记住这每一张笑脸。
- 我的父亲母亲:父母任劳任怨,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他们无私奉献、永远默默支持在我们身后。我爱我的父亲母亲!
二、评选标准:
- 内容真实,紧扣主题;
- 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 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
三、参赛规则
- 图文并重:参赛作品由摄影作品及本作品的文字说明组成完整的参赛稿件。
- 参赛作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8-24岁适龄青少年均可
- (2)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申请表请登陆中国新闻摄影网、人民摄影网 、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网下载申请表。
- (3)评奖组委会享有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与评奖相关的出版、展览和相关活动,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
- (4)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表中条件的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合格。
- (5)参赛作品须与参赛表一并邮寄。通过“刻录光盘”邮递方式寄送,请在包裹上写明“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奖参赛作品”。
- (6)获奖照片有可能在公布比赛结果时在媒体上发表,并同时纳入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图片库收藏。
- (7)参赛作者应确保参赛作品本人拍摄,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 (8)在参赛规则和参赛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 参赛作品要求:
- (1)参赛摄影作品只接受数码相机拍摄作品。要求图片清晰,作品要紧扣主题,反映“祖国新面貌、美丽的校园、敬爱的老师、同学的笑脸以及我的父亲母亲”。
-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作品,由多幅照片合成或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不得参赛
- (3)参赛照片必须是在2007年1月到2008年12月1日前拍摄的。
- (4)每位参赛者限投10件作品参赛,其中系列作品每个视为一件作品。系列照片可以包括最少2张,最多10张照片。
- (5)照片的格式需为JPG,文件量大小应在500K至2.5MB之间,像素400万以上。
- (6)参赛作品须同时注明(说明要准确、简洁需在200字以内)
a\ 作品标题 b\拍摄时间 c\拍摄地点 d\照片内容说明 e\由此引发的感想 - (7)评奖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 (8)参赛作品一旦发现并证实违背参赛要求,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奖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
- (9)参赛稿件不予退还,组委会有处置权。
- 参赛不收费。
四、投稿时间(2008年9月30日至2008年12月1日)
五、投稿地址及方式
- 请将参赛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刻录光盘寄往组委会办公室(地址详见下文),邮资由参赛者承担。
- 参赛稿件由各地青少年新闻摄影培训导师收集整理刻录光盘邮寄。
- 无青少年新闻摄影培训基地与辅导老师的参赛者,将自己的作品直接邮寄,须注明参赛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详细通信地址、邮编。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D-1901,青少年新闻摄影培训基地总部办公室 收 邮编:100022
- 邮寄投稿2008年12月1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六、参赛设置
- 本次比赛设4个段组,1、小学组, 2、初中组,3、高中(职高)组,4青年组共设特别奖1名,每个段组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5名,优秀奖50名
- 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
- 获奖者条件符合将成为摄影小记者,颁发“小记者证”。
- 获奖者入选新闻人才储备库,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 所有参赛作品将在“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网”展示。
- 初选优秀作品将于2008年10月开始陆续在人民摄影报‘青少年版’刊登。
- 优秀组织单位授予“青少年新闻摄影培训基地”荣誉证书。
- 优秀组织老师授予“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慧眼奖”荣誉证书。
- 优秀辅导老师颁发“青少年新闻摄影培训导师”荣誉证。
七、展示及画册
- 获奖作者简介与作品将在中国新闻摄影网,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网及人民摄影报青少版公示。
- 选择获奖作品在全国、国际青少年交流活动中展览、展示。
- 优秀作品将集结出版画册,全国发行。
八、官方网站:
更多資訊:
- 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奖作品征集通知 @ 中国新闻摄影网
- 参赛表格 (XLS)
2008年10月30日
[攝影]第41屆台灣影展(08/10/31)
主 辦 單 位:台灣攝影學會
二、題 材:不限,以健康題材,並未公開發表者。
三、規 格:設黑白照片及彩色照片兩組。每組限六張以內, 每人可同時參加兩組。照片長邊不得小於12吋,不得大於I6吋, 黑白、彩色均不限定所使用之相紙或耗材,不得裝裱;作品如留白邊,單邊不得大於1吋;組合照片每組不得超過四張且須自行貼連,並註明順序,否則不予評審。
四、參加費:
1.國內參加者:每組新台幣450元,(本會會員每組4OO元,但以繳清97年度常年會費為準),參加費請勿與作品混寄,以防遺失。郵政劃撥帳號00062764號,戶名:台灣省攝影學會,並註明參加第41屆影展(未繳參加費者不予評審)。
2.國外參加者,每人每組美金30元 (含退件及影集郵資)。
五、影展影集:凡參加本影展者,每人每組均致贈精美台灣攝影年鑑壹冊,如需額外訂購者,國內每冊500元,國外每冊美金30元,但必須先繳付。
六、收件日期:民國97年10月31日前寄達為準。(作品亦可交由各地活動中心統一郵寄)。
七、收件地點:241 台北縣三重市捷運路55號,影展主席呂富湖先生收。
八、評審地點:民國97年11月09曰(星期日)上午9時,假台南市中區中正路3號 台南市攝影文化會館公開評審。
九、退 件:退件者請貼足退件郵資,郵資一律以掛號郵件計算,郵資不足者一律不退件,自取者請於11月20日前,至本會會務中心取件。
十、頒 獎:於台灣攝影學會98年度會員大會舉行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獎 勵:
- 彩色照片組:
- 金牌獎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防潮箱乙台 及 記憶卡 4G 壹片 或 隨身碟4G壹台
- 銀牌獎二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高級DVD乙台 及 記憶卡 2G 壹片 或 隨身碟2G壹台
- 銅牌獎三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高級DVD乙台 及 記憶卡 1G 壹片 或 隨身碟1G壹台
- 優選獎十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DVD光碟片 50片
- 入選獎若干名 各得獎狀乙張 獎品 DVD光碟片 10片
- 黑白照片組:
- 金牌獎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防潮箱乙台 及 記憶卡 4G 壹片 或 隨身碟4G壹台
- 銀牌獎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高級DVD乙台 及 記憶卡 2G 壹片 或 隨身碟2G壹台
- 銅牌獎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高級DVD乙台 及 記憶卡 1G 壹片 或 隨身碟1G壹台
- 優選獎五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DVD光碟片 50片
- 入選獎若干名 各得獎狀乙張 獎品 DVD光碟片 10片
- 特別獎:
- 台南市長獎 兩組績分總和第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防潮箱乙台 及 附獎 富士數位相機 乙台
- 台南市議員獎 黑白績分總和第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防潮箱乙台
- 文化觀光處長獎 彩色績分總和第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防潮箱乙台
- 竹 田 獎 取兩組合計入選以上張數最多者一名 獨得由竹田顧問提供之獎品 壹份
- 最佳創意獎一名 獨得 防潮箱乙台
- 活動中心獎勵獎:各活動中心參賽張數最多的前三名,各贈DVD光碟片 50片/30片/10片。(參賽作品背面須註明所屬活動中心)。
- 以上獎品富士數位相機由恆昶公司贊助,防潮箱由台南市許添財市長贊助一台、 台南市議員陳進益贊助一台、台南市文化觀光處許耿修處長贊助一台、台南市中西區龍興社區發展協會張富全理事長贊助三台,高級DVD由張富全理事長贊助六台、凃宗和顧問贊助一台。
十二、附則:
- 入選以上作品依例於全國各縣市辦理巡迴展覽(一律不退件)。
- 本影展入選以上作品,本會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另給酬。
- 銅牌獎以上獎次,每人每組限得一獎。
- 參加作品本會當妥善保管,如遇人力無法抗拒之災害,或郵寄途中發生受損或遺失,本會恕不負任何責任。
- 作品背面請註明作者姓名﹑電話﹑地址(請務必填寫郵遞區號)及題名,並填寫參加表。
- 參加本影展作品,如違背本簡章之規定,經檢舉者,取消獎位資格。(取消獎次不予遞補)。
- 入選以上得獎者,須於98年大會時,當場或具委託書託人領獎牌(狀)獎品。
- 參加本影展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不得有異議。
- 本簡章若有任何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更多資訊:
- via: 第四十一屆「台灣影展」
2008年10月10日
[攝影]第四屆 TIVAC 365傳統攝影獎(08/10/31)
作品:
- 題材不限,須以傳統底片與相紙放大之系列作品。
- 曾在各公立美術館及博物館展出之作品,不得參賽。
要項:「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得獎者之得獎作品與進入決選者之部分作品須在本中心展出,如不能展覽者,本中心有權取消所得全部獎項。
- (一)、作品張數限為20~30張系列作品,作品背後請依序編號,每件送審作品尺寸為8''×10'' ,實際展出時作品尺寸不限。
- (二)、不接受立體作品,作品不得裝裱,以實際展出之材質為準。
- (三)、不接受使用數位相機,電腦處理及數位輸出之作品參賽,純傳統相紙為主。
- (四)、將作品及參賽表連同參加費或匯款收據影本,於截止日前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 - 10492台北市遼寧街45巷29號1樓。
- (五)、連絡電話:(02)2773-3347;
- 傳真:(02)2773-8779
- E-mail: tivac@ms28.hinet.net
- 收件日期:自97年10月01日~10月31日(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 收件時間:星期二 ~ 星期日12 : 00 ~ 18 : 00 。
- (六)、參賽費新台幣$600元,款項請匯入以下帳號: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中崙分行012-5907
- 戶名:台灣國際視覺藝術社
- 帳號:590-102-016-396
退 件: 須於評審公佈日起至民國98年2月底前辦理取退件,請由本人親自至本中心辦理,或委由委託人憑委託書辦理,如逾期將不受理上述事宜。
評 審:
- 一、日期:民國97年11月初
- 二、地點: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 / 台北市遼寧街45巷29號1樓,電話:(02) 2773-3347
- 三、公佈:評審結果將在民國97年11月中由TIVAC公佈
得獎獎項:
- 「第四屆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壹名,主辦單位提供得獎作品之壹檔免費展覽於TIVAC一樓展場
- 「TIVAC 365傳統攝影獎」獎金新台幣叁萬陸仟伍佰元整
- 「TIVAC 365傳統攝影獎」紀念獎座
- 進入決選之參賽者部分作品於TIVAC地下室展場展出
頒 獎: 97年12 月20日「第四屆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展覽開幕當天頒發所有獎項。
展出日期:「第四屆TIVAC 365傳統攝影獎」,於民國97年12月20日至98年1月18日展出
展出地點: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台北市遼寧街45巷29號1樓,電話:(02) 2773-3347
附 則:
- 送件作品請自行包裝妥當,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當負保管之責,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使作品遭受損害時,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侵害著作權及其他違法情事者,一律取消獲獎資格。已獲獎項主辦單位保有追訴索回全部獎項之權利。
- 「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得獎作品由得獎者與主辦單位挑選5幅作品(依實際展出作品尺寸),供主辦單位典藏,作為日後研究、展覽及出版等用途,並不另給酬。
- 凡參加本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以政府公告之相關法令為依據。
更多資訊:
2008年8月6日
[摄影]2008上海国际“郎静山国际摄影艺术将”摄影作品征稿(08/08/31)
- 凡符合征稿主题要求的摄影作品均可选送参评。
- 每人可选送10幅8X10英寸的作品参评。 (谢绝电子文件)
- 参评作品须本人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
- 每位参评作者,收取50元人民币,海外作者收取10美元
- 组委会向参评者赠送“郎静山摄影艺术奖”优秀摄影作品集一本(以汇款单或参评费收据发放)
- 咨询电话:021-53828541
五、来稿请寄(送):中国上海市复兴中路532号 邮编:200020 “郎静山摄影艺术奖”评选委员会收
- “郎静山摄影艺术奖”评选委员会、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具有所有参加本次评选活动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展览、出版、其他宣传品等,不另付稿酬)
- 本人承诺投稿作品均为本人所摄,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宜,均由本人负责。
- 凡参评作者,均被视为已阅该简章。
- “郎静山摄影艺术奖”评选委员会拥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 参评作品不退稿。
更多資訊:
- via: 2008上海国际“郎静山国际摄影艺术将”摄影作品征稿 @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2007年12月7日
2007年10月1日
[國內]2007第40屆台灣影展(96/10/31)
台灣攝影學會本著推展攝影藝術,及促進影藝交流,特舉辦台灣影展。往年幸賴各地區攝影同好的鼎力支持,得以不斷
成長,謹致上最高的謝意。本年度舉辦第40屆台灣影展,希望能藉此與各位同好共同來探索攝影藝術美學,因此再次懇
邀閣下,惠賜大作與共榮焉。
主辦單位:
台灣攝影學會
一、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二、題材:
不限,以健康題材,並未公開發表者。
三、規格:
設黑白照片及彩色照片兩組。每組限六張以內,每人可同時參加兩組。照片長邊不得小於12吋,不得大於I6吋,不得裝裱﹔作品如留白邊,單邊不得大於1吋 ﹔組合照片每組不得超過四張且須自行貼連,並註明順序,否則不予評審。
四、參加費:
- 國內參加者
每組新台幣450元,(本會會員每組4OO元,但以繳清96年度常年會費為準),參加費請勿與作品混寄,以防遺失。郵政劃撥帳號00062764 號,戶名:台灣省攝影學會,並註明參加第40屆影展 (未繳參加費者不予評審)。 - 國外參加者
每人每組美金30元(含退件及影集郵資)。
五、影展影集:
凡參加本影展者,每人每組均致贈精美台灣攝影年鑑壹冊,如需額外訂購者,國內每冊500元,國外每冊美金30元 ,但必須先繳付。
六、收件日期:
民國96年10月31日前寄達為準。(作品亦可交由各地活動中心統一郵寄)。
七、收件地點:
403台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243號,影展主席施志承先生收。
八、評審地點:
民國96年11月11曰(星期日)上午9時,假 台中市北區双十路一段123號維他露基金會公開評審。
九、退件:
退件者請貼足退件郵資,郵資一律以掛號郵件計算,郵資不足者一律不退件,自取者請於ll月20日前,至本會會務中心取件。
十、頒獎:
於台灣攝影學會97年度會員大會舉行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獎勵:
- 彩色照片組:
金牌獎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獎品維他露飲品乙箱及記憶卡4G
/150X壹片或隨身碟4G壹台 附獎防潮箱壹台。
銀牌獎二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獎品維他露飲品乙箱及記憶卡2G/150X壹片或隨身碟2G壹台
銅牌獎三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獎品維他露飲品乙箱及記憶卡1G/150X壹片或隨身碟1G壹台
優選獎十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獎品維他露飲品乙箱及DVD光碟片50片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乙張獎品ISO100度彩色軟片135/362卷。 - 黑白照片組:
金牌獎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獎品維他露飲品乙箱及ISO100度黑
白軟片135/3650卷 附獎防潮箱壹台。
銀牌獎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獎品維他露飲品乙箱及ISO100度黑白軟片135/3640卷。
銅牌獎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獎品維他露飲品乙箱及ISO100度黑白軟片135/3630卷。
優選獎五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獎品維他露飲品乙箱及ISO100度黑白軟片135/3620卷。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乙張獎品ISO100度黑白軟片135/362卷。 - 特別獎:
台中市長獎兩組績分總和第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獎品維他露飲品乙箱及
附獎富士數位相機乙台
台中市議長獎黑白績分總和第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獎品維他露飲品乙箱及附獎柯達數位相機乙台
維他露箐英獎彩色績分總和第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獎品維他露飲品乙箱及附獎Canon數位相機乙台
竹田獎 取兩組合計入選以上張數最多者一名獨得由竹田顧問提供之獎品壹份及附獎EPSONSTYLUSPHOTOR800印表機壹台 - 活動中心獎勵獎:各活動中心參賽張數最多的前三名
,各贈軟片30卷/20卷/10卷。(參賽作品背面須註明所屬活動 中心)。 - 以上獎品Canon數位相機由彩虹公司贊助,黑白軟片及富士數位相
機由恆昶公司贊助,柯達數位相機由台灣柯達公司贊助 ,印表機由台灣愛普生科技公司贊助,維他露菁英獎杯 、維他露飲品及防潮箱由維他露基金會贊助。
十二、附則:
- 入選以上作品依例於全國各縣市辦理巡迴展覽(一律不退件)。
- 本影展入選以上作品,本會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另給酬。
- 銅牌獎以上獎次,每人每組限得一獎。
- 參加作品本會當妥善保管,如遇人力無法抗拒之災害
,或郵寄途中發生受損或遺失,本會恕不負任何責任。 - 作品背面請註明作者姓名﹑ 電話﹑地址(請務必填寫郵遞區號)及題名,並填寫參加表。
- 參加本影展作品,如違背本簡章之規定,經檢舉者,取消獎位資格。
(取消獎次不予遞補)。 - 入選以上得獎者,須於97年大會時,當場或具委託書託人領獎牌
(狀)獎品。 - 參加本影展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不得有異議。
- 本簡章若有任何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2007年9月5日
[國內]第三屆 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參賽辦法(96/11/18)
資格:
- 題材不限,須以傳統軟片與相紙放大之系列作品。
- 曾在各公立美術館及博物館展出之作品,不得參賽。要項:
- 「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得獎者之得獎作品須在本中心一樓展場展出
,如不能展覽者,本中心有權取消所得全部獎項。 - 進入決選者本中心將應邀部分作品在本中心地下室展場展出以示鼓勵
。
(二)、 不接受立體作品,作品不得裝裱,以實際展出之材質為準。
(三)、 不接受使用數位相機,電腦處理及數位輸出之作品參賽。
(四)、 將作品及參賽表連同參加費或匯款收據影本,於截止日前郵寄或親送至
收件時間:星期二 ~ 星期日12 : 00 ~ 18 : 00 。
評審:
二、 地點: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 / 台北市遼寧街45巷29號1樓,電話:(02) 2773-3347
三、 公佈:評審結果將在2007年12月中由TIVAC公佈
得獎獎項:
- 「第三屆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壹名,主辦單位提供得獎作品之壹檔免費展覽於T
IVAC一樓展場 - 「TIVAC 365傳統攝影獎」獎金新台幣叁萬陸仟伍佰元整 (由張瑞宗先生熱心贊助)
- 「TIVAC 365傳統攝影獎」紀念獎座壹座
- 進入決選之參賽者部分作品於TIVAC地下室展場展出
展出日期:
展出地點:
附則:
二、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侵害著作權及其他違法情事者,經察明證實
三、 「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得獎作品由得獎者與主辦單位挑選5幅作品
四、 凡參加本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以政
五. 詳盡參賽內容請參閱簡章,可至國藝會網站下載簡章報名表
「TIVAC 365傳統攝影獎」的誕生……
主辦單位:TIVAC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
10492台北市遼寧街45巷29號1樓
1 F, No. 29, Lane 45, Liao-ning Street, 10492 Taipei
Tel :02-2773-3347 Fax :02-2773-8779 E-mail : tivac@ms28.hinet.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