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11.27
壹、 計畫目的:
為展現本鄉積極推廣觀光及人文之整體精神,並推廣部落族人工藝創意作品,讓國人認識雅美族文化中的精緻內涵,藉由LOGO的設計提升當地特色產品的附加價值,基於這個理念,我們邀請富有創意的您參與這一場傳統與現代的對話,在無限的想像空間中,激盪出不一樣的蘭嶼部落意象。
貳、指導單位: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辦單位:
台東縣政府
壹、 計畫目的:
為展現本鄉積極推廣觀光及人文之整體精神,並推廣部落族人工藝創意作品,讓國人認識雅美族文化中的精緻內涵,藉由LOGO的設計提升當地特色產品的附加價值,基於這個理念,我們邀請富有創意的您參與這一場傳統與現代的對話,在無限的想像空間中,激盪出不一樣的蘭嶼部落意象。
貳、指導單位: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辦單位:
台東縣政府
參、參加對象
好感度?網頁元素質感設計
凡對雅美族文化及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經歷、族別,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以法人或團體名義參賽者,請指派一名為法定代理人,填寫報名表資料、作品說明表、參賽同意書;得獎獎金自行分配。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肆、LOGO設計要點
(一) 蘭嶼,雅美族人稱為Ponso no Tao,意思是人居住的島嶼。本島周邊是清澈湛藍的海洋, 游著雅美族人賴以維生的各種魚群;陸地矗立參天的森林,有著造舟建屋的樹材及一片片大 小不一卻足以延續族人的生活領域。雅美族人沒有太大的遷移,有的只是在部落傳統領域間 短距離的移動,因此,具有豐富的土地知識。蘭嶼6個部落,呈現高度自主性,各有屬於 自己的傳統領域、遷移歷史、神話傳說與文化。
(二) LOGO設計圖案應簡潔、涵義明確,便於記憶並印象深刻,具有現代感及國際感。
伍、參賽類別
參賽者報名件數計三件,一件為第一類(蘭嶼鄉整體LOGO),另二件為第二類(任選2處部落)。
(一) 第一類:蘭嶼鄉整體LOGO一件,應呈現雅美族人之文化特質、內涵及精神象徵。
(二) 第二類:蘭嶼鄉部落LOGO二件(椰油部落、紅頭部落、漁人部落、東清部落、朗島部落、野銀部落等6處,任選2處部落),應呈現各部落文化、神話及產業等在地特色之識別標誌。
陸、作品規格:
(一) 請使用A4尺寸直式輸出圖稿以8開黑色厚紙卡裱褙,並且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可小於 15×15公分。
(二) 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四色以內為限。
(三) 作品光碟包含向量檔CDR格式或AI格式及JPEG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高於300dpi,標準CMYK格式。
(四) 參賽作品需考量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柒、收件方式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11月27日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親自送達者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送至郵寄投稿地點,逾期不予受 理。
(二) 收件單位:台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
(三) 收件地址:950台東市中山路276號,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蘭嶼鄉部落產業LOGO創意設計競賽」。(四) 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A4圖案設計圖1份(以黑色厚紙卡裱褙)、作品光碟1張(請以作 者姓名為檔案名稱)、報名表(參賽者需親筆簽名)、參賽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及作 品說明,作品規格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捌、比賽時間
玖、評選方式
(一)評選時考慮其文化意義40%、完整性30%、創意20%及色彩10%。
(二)初選:由主辦單位聘請產官學等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遴選蘭嶼鄉整體LOGO計10件、蘭嶼鄉各部落LOGO計60件。
(三)決選:由蘭嶼鄉各部落相關成員為對象,以選票之方式選出特優7件LOGO作品。
拾、設計作品獎勵辦法第一類:
蘭嶼整體LOGO特優:一名,總獎金新台幣8萬元整及台東縣政府獎狀1只。第二類:蘭嶼部落LOGO特優:各部落一名,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及台東縣政府獎狀1只,計6件。
拾壹、受獎者相關費用支應:
一、住宿費現以1天為限(每日支應最高經費為新台幣1,400元整為限)。
二、國內受獎者:交通費支應以核實核銷。 以上之經費核銷,以本府相關規定辦理。
拾貳、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視同報名不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由指派法定代理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之一切事宜。
三、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於適當保護,凡因郵寄途中獲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失,由 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四、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 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 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五、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於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六、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 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七、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均須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得獎稅金規定,獎品獎金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須列入個人所得稅申報;若中獎金額超 過新台幣20,000元者,需備齊身分證件正本及扣繳10%稅金。
八、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 單位得適時修改,並於網站公告周知。
九、得獎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及本縣蘭嶼鄉公所,同使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有異議。
拾叁、聯絡方式:
台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部落產業科)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中山路276號 電話:(089)320112吳雅玲小姐 傳真:(089)360626 網址: http://www.taitung.gov.tw/Aborigine/index.aspx
好感度?網頁元素質感設計
凡對雅美族文化及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經歷、族別,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以法人或團體名義參賽者,請指派一名為法定代理人,填寫報名表資料、作品說明表、參賽同意書;得獎獎金自行分配。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肆、LOGO設計要點
(一) 蘭嶼,雅美族人稱為Ponso no Tao,意思是人居住的島嶼。本島周邊是清澈湛藍的海洋, 游著雅美族人賴以維生的各種魚群;陸地矗立參天的森林,有著造舟建屋的樹材及一片片大 小不一卻足以延續族人的生活領域。雅美族人沒有太大的遷移,有的只是在部落傳統領域間 短距離的移動,因此,具有豐富的土地知識。蘭嶼6個部落,呈現高度自主性,各有屬於 自己的傳統領域、遷移歷史、神話傳說與文化。
(二) LOGO設計圖案應簡潔、涵義明確,便於記憶並印象深刻,具有現代感及國際感。
伍、參賽類別
參賽者報名件數計三件,一件為第一類(蘭嶼鄉整體LOGO),另二件為第二類(任選2處部落)。
(一) 第一類:蘭嶼鄉整體LOGO一件,應呈現雅美族人之文化特質、內涵及精神象徵。
(二) 第二類:蘭嶼鄉部落LOGO二件(椰油部落、紅頭部落、漁人部落、東清部落、朗島部落、野銀部落等6處,任選2處部落),應呈現各部落文化、神話及產業等在地特色之識別標誌。
陸、作品規格:
(一) 請使用A4尺寸直式輸出圖稿以8開黑色厚紙卡裱褙,並且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可小於 15×15公分。
(二) 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四色以內為限。
(三) 作品光碟包含向量檔CDR格式或AI格式及JPEG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高於300dpi,標準CMYK格式。
(四) 參賽作品需考量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柒、收件方式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11月27日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親自送達者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送至郵寄投稿地點,逾期不予受 理。
(二) 收件單位:台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
(三) 收件地址:950台東市中山路276號,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蘭嶼鄉部落產業LOGO創意設計競賽」。(四) 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A4圖案設計圖1份(以黑色厚紙卡裱褙)、作品光碟1張(請以作 者姓名為檔案名稱)、報名表(參賽者需親筆簽名)、參賽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及作 品說明,作品規格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捌、比賽時間
| 報名、送件 | 即日起至98年11月27日 |
| 初選 | 98年12月07日初選評審 入選名單主辦單位將在網站上公告,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入選者 |
| 決選 | 98年12月14日決選評審 入選名單主辦單位將在網站上公告,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
| 頒獎 | 98年12月21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
玖、評選方式
(一)評選時考慮其文化意義40%、完整性30%、創意20%及色彩10%。
(二)初選:由主辦單位聘請產官學等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遴選蘭嶼鄉整體LOGO計10件、蘭嶼鄉各部落LOGO計60件。
(三)決選:由蘭嶼鄉各部落相關成員為對象,以選票之方式選出特優7件LOGO作品。
拾、設計作品獎勵辦法第一類:
蘭嶼整體LOGO特優:一名,總獎金新台幣8萬元整及台東縣政府獎狀1只。第二類:蘭嶼部落LOGO特優:各部落一名,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及台東縣政府獎狀1只,計6件。
拾壹、受獎者相關費用支應:
一、住宿費現以1天為限(每日支應最高經費為新台幣1,400元整為限)。
二、國內受獎者:交通費支應以核實核銷。 以上之經費核銷,以本府相關規定辦理。
拾貳、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視同報名不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由指派法定代理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之一切事宜。
三、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於適當保護,凡因郵寄途中獲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失,由 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四、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 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 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五、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於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六、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 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七、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均須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得獎稅金規定,獎品獎金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須列入個人所得稅申報;若中獎金額超 過新台幣20,000元者,需備齊身分證件正本及扣繳10%稅金。
八、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 單位得適時修改,並於網站公告周知。
九、得獎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及本縣蘭嶼鄉公所,同使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有異議。
拾叁、聯絡方式:
台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部落產業科)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中山路276號 電話:(089)320112吳雅玲小姐 傳真:(089)360626 網址: http://www.taitung.gov.tw/Aborigine/index.aspx
更多資訊:
- 「2009蘭嶼鄉部落產業LOGO創意設計競賽活動」即日起開始報名了~ @ 台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 2009蘭嶼鄉部落產業LOGO創意設計競賽計畫書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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