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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6日

[攝影]99年度新竹市十八尖山「山之春」攝影比賽(2010.03.210)

截止日期:2010.03.210

三月裡的百花綻開,新竹市政府舉辦「山之春」活動,給十八尖山披上美麗的衣裳,邀請愛好攝影的朋友加入形塑花季風貌的行列。

一、指導單位:
新竹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
新竹市攝影學會。

G-SHOCK C3探測電子休閒錶 (白)
G-SHOCK C3探測電子休閒錶 (白)
三、作品題材:
限山之春活動期間能充分表現十八尖山花季之美的作品

四、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者,誠摯歡迎參加,每人參賽張數不限。

五、作品規格:
5×7吋彩色、黑白照片,並應為99年3月6日後所拍攝之作品,參賽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不得裝裱、加色、電腦合成或格放;數位照片建議以500萬有效畫素以上相機拍攝每件作品背面需貼上本簡章所附報名表(可自行影印備用),並填妥題目、作者姓名、聯絡住址與電話,另須附上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一份,並裝入可保護作品之塑膠套中送件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MB985TA/A)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六、報名方式:
(一)請至新竹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spring2010.hccg.gov.tw)下載報名表。
(二)請至新竹市攝影學會(http://www.hcphoto.org.tw)下載報名表。
(三)報名資訊及聯絡方式:
單位:新竹市攝影學會
地址:30065新竹市東區明湖路151號
聯絡人:葉柳村 03-5248291 0928-205995
傳真:03-5615849
電子信箱:twhcphoto@gmail.com
備註:請註明參加99年度新竹市十八尖山「山之春」攝影比賽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七、送件方式:
請詳填下列表格,並將參賽表格浮貼於照片背面郵寄或親送至新竹市攝影學會(30065新竹市明湖路151號),並註明參加99年度新竹市十八尖山「山之春」攝影比賽參賽作品。

八、收件截止:
99年3月6日起至99年3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九、評審與公佈:
主辦單位邀請專家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公佈於新竹市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hcphoto.org.tw)。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十、獎勵辦法:
(一)優選三名:新竹市政府獎狀及獎品。
(二)佳作六名:新竹市政府獎狀及獎品。
(三)入選十一名:新竹市政府獎狀及獎品。

十一、頒獎:

頒獎典禮定於99年3月27日(日)於十八尖山幸福亭公開表揚,並由市長頒獎。

十二、簡章請至新竹市攝影學會(http://www.hcphoto.org.tw)下載。
註:參賽作品皆有機會收錄於新竹市政府觀光處城市行銷看板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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