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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0日

[攝影]「2012中台灣元宵燈會攝影比賽」徵件(2012.02.15)

截止日期:2012.02.15

一、活動宗旨:為「2012中台灣元宵燈會」留下永恆記憶,特於活動期間  2/1-2/12)辦理攝影比賽,以鏡頭捕捉「2012中台灣元宵燈會」活動獨特魅力,留下「2012中台灣元宵燈會」最美好的回憶。優秀作品並將在活動後擇期展出。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三、協辦單位:文創技研有限公司
四、攝影主題:2012中台灣元宵燈會
五、參加對象: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六、作品規格(未符合者視同棄權
1.     傳統相機者:作品須掃描成TIFF檔儲存於光碟片繳交。
2.     數位相機者:作品畫素須達800萬以上。
作品檔案儲存於光碟片繳交,繳交TIFF檔或JPEG檔,並皆須保留原始EXIF檔。)
3.     參賽作品請沖洗成8*12吋或最短邊至少為8吋以上之相片參賽。不得裝裱、格放、電腦合成與加色,不收黑白和連作。
4.     參賽件數:參賽件數以二件為限
5.     作品報名表資料須詳填,報名後恕不退件。
七、           參賽方式
1.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洽本市各文化中心、活動現場之服務台索取。
2.     收件方式:2012215日(郵戳為憑)止
l  收件內容1.參賽作品、2.報名表、3.檔案光碟,信封註明「參加2012中台灣元宵燈會攝影比賽」,郵遞途中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l 郵寄地址台中市西區民權路18515樓之1,「2012中台灣元宵燈會承辦小組」收。
l  連絡人:(042226-5515  郭先生。
3.     獎項及獎額:(優選獎以上(含)獎額,每人1件為限
1.     金牌1名: 獎金10,000元,獎狀1紙。
2.     銀牌1名: 獎金 8,000元,獎狀1紙。
3.     銅牌1名: 獎金 5,000元,獎狀1紙。
4.     優選5名: 獎金1,000元,獎狀1紙。
八、           評審方式
        邀請學者專家組成「2012中台灣元宵燈會」評選小組:意念及主題表達(10%)、創意(20%)、技巧(20%)、構圖(20%)、光影(20%)、特色(10%)為評審之要件
九、           評審公布、頒獎時間及作品公佈
1.         評審結果於225日公布於「2012中台灣元宵燈會」及「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未錄取者恕不個別通知。
2.     頒獎時間:2012225日於臺中市。
3.     作品展出時間及地點:
時間
地點
2012年225-  34
臺中市
十、           作品參賽規則
1.     作品不得合成、翻攝、抄襲、註記、塗色或簽名,亦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留白邊或畫邊,凡違反者視同棄權,並須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2.     每位參賽者作品數量限2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製作畫冊或公眾化使用權利,不另給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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