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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8日

[設計]第六屆 2012 Epson 「台灣尊榮賞」(2013.01.25)

截止日期:2013.01.25




幸福.給力
參賽資格
2. 台灣愛普生集團員工不得參與比賽。
(包括台灣愛普生科技(股)公司、愛普網(股)公司 及捷修網(股)公司)
3. 參賽作品請務必為獨立創作,不得冒名、抄襲、複製他人之作品參賽。
4. 曾經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得獎的作品請勿重複參加,一經發現/檢舉將取消參賽/得獎 資格。
1. 作品命名:參賽作品請依徵件主題自行命名,填寫於報名表上,連同作品一併交件。
2. 作品數量:每組作品須包含彩色或黑白八張(含)以上,需以整組作品參賽。
3. 作品尺寸:每張作品需輸出A3以上尺寸(作品短邊至少297mm以上),請勿裱褙。
4. 作品輸出:使用Epson印表機搭配原廠墨水及紙材。
得獎作品
1. 得獎作品需能夠提供整組作品之數位檔案,做為展覽或其他用途。
2. 數位檔案規格:
   (1) 解析度:300dpi
   (2) 檔案格式:JPG 與 TIFF 檔(使用底片拍攝者須提供掃描轉檔之數位檔案)。
頒獎及展覽:預計2013年3月舉行,詳情陸續公告於活動網站。
展出地點:台北當代藝術館
關於個人資料使用
1. 參賽相關之聯絡事項:如作品資料確認、得獎通知、賽後退件等。
2. 參賽作品展覽、出版及活動宣傳相關事宜 。
3. 與本活動相關及未來Epson所舉辦之攝影比賽相關活動訊息。
關於智慧財產權
報名辦法
2. 每一組作品請附上一張填寫完整之報名表格,以信封或妥善包裹於紙箱中寄出。
3. 參賽者請將參賽作品完封包裝,並於包裝封面上明顯註明「2012 Epson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收」,以避免作品遺失。

收件日期/時間
1. 親自交件:親送「2012 Epson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
       或交由「Epson認證輸出中心」集中送件。
2. 郵寄交件:以掛號郵寄至「2012 Epson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收」,收件以郵戳為憑。
3. 活動小組將在收到參賽作品後7個工作天,以Email通知參賽者,完成參賽報名。
 (交由Epson認證輸出中心集中送件者,依各輸出中心收件時間各異。)
活動小組聯絡方式
專線:伊專員 (02)2752-0559 ( 服務時間: 周一~周五 9:30 ~ 12:00/13:30~17:00)
信箱:EpsonCIC.Taiwan@gmail.com
比賽結束退件申請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先行勾選作品退件與否
2. 若非參賽者本人親領,須持參賽者委託書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簽章辦理。(下載取件委託書)
3. 未得獎作品退件領取期限:評審結束二週後至二個月內。實際退件日期將依實際評審作業另行公告活動官網。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居留證之外籍人士。

參賽作品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13.1.25(五)
得獎公佈:得獎名單將於2013年2月於網站公告,得獎人將由專人通知領獎事宜。得獎者若不克參加頒獎典禮,請委託親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代理受獎。

參賽者於申請表上提供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妥善保管使用。參賽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主辦單位使用申請表上之個人資料,做為以下用途:

參賽者同意遵守比賽規定,並接受評審的評選決定,不干預比賽。參賽或得獎即表示同意授權主辦與協辦單位具有非專屬、永久之權利,得以使用於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展覽、宣傳、型錄製作、網站瀏覽、公開傳播、重製編輯、散布發行、權利管理電子資訊等之權利,主辦單位不另致酬,且媒介包括目前既有或未來發展而出的所有媒體,不須另行知會參賽者 。上述權利包括將參賽者的參賽作品公布於網站之權利。



1. 本比賽為鼓勵攝影創意人才,免費參加,每人不限參賽組數,請勿冒名參加。
收件自即日起至2013.1.25(五)止。收件時間:周一~周五 9:30 ~ 12:00/13:30~17:00。
收件方式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33號11樓-1

1. 未得獎作品:活動小組將在評審結果公佈後二週以Email 通知參賽者。參賽者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活動小組親領。取件期限內若逾期未取回之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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