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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8日

[繪畫]2013 TOYOTA 全球夢想車創意繪畫大賽(2013.02.28)

截止日期:2013.02.28

比賽時程

2012年12月17日-2013年2月28日(郵戳為憑)

比賽主題

全球夢想車創意繪畫大賽

比賽對象

全國公私立幼稚園、國小及國中學童,皆可依比賽辦法報名參加。
A組:10歲以下
B組:10-12歲
C組:13-15歲

作品規格

所有作品一律以8開圖畫紙參加,請自購圖畫紙參賽。
賽作品以水彩、蠟筆、版畫、剪貼、水墨、彩色筆等各式繪畫材料表現皆可,不需裝裱。

彩色手繪,畫面須有背景(需描述情境,非只畫車)。
數位作品不予接受。

比賽細則

主辦單位寄發比賽規章至各校,並由學校協助發送各班級,完成作品請於2013年2月28日前由學生個別寄送或由學校以團體方式統一寄送「2013 TOYOTA 全球夢想車創意繪畫大賽工作小組」收。
全國大賽中,主辦單位將於各組作品中分別選出前3名特優者(全國大賽共9名特優者),特優作品將可代表參加
2013年5月於日本舉辦的世界大賽。
全國大賽的優勝者預定於2013年3月宣佈。
世界大賽決賽預定於2013年5月舉行,世界大賽的優勝者將於2013年7月宣佈,並在2013年8月於日本舉辦頒獎典禮。

評審方法

全國大賽及世界大賽中的所有作品,將由主辦單位邀請的評審及外部專家評分。
評分標準:
●繪畫作品中是否傳遞出作品主題和理念
●繪畫作品中夢想或未來的獨特想像力
●作品繪畫技巧:包含整體性、色彩協調性、完稿度等
全國大賽中各組分別選出前3名特優者代表參與世界大賽
(特優作品將送至日本TOYOTA總公司進行世界大賽決選)。
預定於2013年3月20日前完成全國大賽評審。
預定於2013年3月25日前通知入圍世界大賽,共9名,並公布於活動網站。
在世界大賽中,將從各國的參賽作品中選出優勝者(金牌、銀牌、銅牌)及評審特別獎。
全國大賽及世界大賽評審所作的決定即為最終審核結果。

收件須知

郵寄地點:104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41號8樓「2013 TOYOTA 全球夢想車創意繪畫大賽工作小組」收。
收件方式:參賽作品以郵寄為原則,亦可由班級老師統一送件。請於作品包裝外封套註明「2013 TOYOTA 全球夢想車創意繪畫大賽」字樣。
為利於作品評選,請填妥參賽報名表格並貼於作品後面。參賽報名表可影印使用。
請填妥問卷與報名表一同郵寄至「2013 TOYOTA 全球夢想車創意繪畫大賽工作小組」收。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獎項

全國大賽:
全國大賽中,將從全國參賽作品中區分三組進行評選,選出特優、優選、佳作等獎項,本屆新增「台灣文化獎」,鼓勵參賽者在作品中增加台灣文化元素,加強在地文化連結,使本土文化繼續往下紮根。
特優:各組前3名(共9名特優作品),入選者將代表參與世界大賽。
優選:各組10名(共30名優選作品)。
佳作:各組10名(共30名佳作作品)。
台灣文化獎:各組1名(共3名)。
世界大賽:
獎項:各組取金獎、銀獎、銅獎及評審特別獎。
獎品:金獎、銀獎、銅獎及評審特別獎可獲邀至日本參加頒獎典禮(典禮預計於2013年8月舉行)
全國大賽:預定於2013年3月25日前通知得獎。
A組 10歲以下
● 特優/專屬畫具組及獎狀一紙
● 優選/圖書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紙
● 佳作/獎狀一紙
● 台灣文化獎/圖書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紙
B組 10-12歲
● 特優/專屬畫具組及獎狀一紙
● 優選/圖書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紙
● 佳作/獎狀一紙
● 台灣文化獎/圖書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紙
C組 13-15歲
● 特優/專屬畫具組及獎狀一紙
● 優選/圖書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紙
● 佳作/獎狀一紙
● 台灣文化獎/圖書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紙
世界大賽:【註:主辦單位保留替換獎品的權利。】
預定於2013年7月通知得獎,並在8月於日本舉辦頒獎典禮,世界大賽中各組別之金、銀、銅牌與評審特別獎之得主,其本人及一位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可贏得一趟日本之旅。獎品為由主辦單位所安排之來回日本的經濟艙機票、在日旅費及住宿。
優勝者須自行負擔國內往返機場的費用、其他國內旅費、以及領收獎品需繳納的所有稅款。機票日期無法更改。
校園班級組:【註:以班級為單位】
全班皆交件者,可由導師填寫「校園班級組」贈書申請表連同作品寄交工作小組。主辦單位將贈送該班級閱讀書籍「格林文化」套書一套。套書限量320套,將依來函順序及符合資格的班級優先寄送,送完為止。

附則

  1.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2. 參賽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善盡保密之責,絕不外洩,敬請安心填寫。
  3. 參賽者之參賽次數並無上限;但是,每一參賽作品必須置於單獨信封及參賽報名表。
  4. 著作權: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並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
  5. 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凡違反著作權者之法律責任一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6. 作品之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次比賽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7. 已公開發表之作品、曾參與其他比賽之作品、及侵犯任何第三方權利之作品不得參賽。參賽作品必須符合所參與比賽之主題,方屬合格。
    若父母雙方皆可行使監護權,則父母皆應簽名。若父母只有一方得以行使監護權,父或母單一簽名即可。若父母皆無法簽名,必須由法定監護人簽名。
    代表參與世界大賽之參賽者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1)必須具備合法進入日本之條件;(2)應能夠並願意依主辦單位所指定之行程,到日本旅遊;主辦單位不負責、亦不保證赴日旅遊簽證之核發一事。
  8. 代表參與世界大賽之參賽者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遞交參賽作品,即視同同意遵守所有參賽規定;對於主辦單位邀請之裁判所評審的最後結果,將無異議予以接受,不會提出訴訟。
  9. 如遇重大事故或其他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活動暫停,主辦單位將以公告方式告知活動延長或暫停。
  10. 如因主辦單位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更換,優勝者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所安排之替代獎品,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11. 本活動獎品將不得轉換、轉讓、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商品。
    未滿18歲之得獎者,須同時附上本人與法定代理人證件,並由法定代理人代為領獎。
    根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利依稅法辦法扣繳。將依照中獎獎品價值開立扣繳憑單給得獎人,惟中獎獎品價值超過20,000元時,得獎人需先繳交獎品價值10%(不具中華民國身份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做為機會中獎所得稅,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2. 主辦單位對所有活動辦法及規則擁有最後解釋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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