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目的
為強化教師及師培學生對於數學學習領域之教學知能,切實轉化教學理念轉化為實踐能力,提升課堂教學品質,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以競賽帶動培訓、研究、教學,全面提升國民基本教育之教學知能。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數學學習領域教學中心
三、協辦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學教育學系、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參、參賽對象
參賽對象分以下兩組分開進行:
一、學生組:係指師資培育大學、一般大學之師資生、學程生及實習生。
二、教師組:係指公私立小學專任教師、代課老師。
肆、活動期程及辦法
活動期程分兩階段進行如下:
一、第一階段:教學活動設計評選,入選者頒贈入選證書
(一)學生組和教師組請在102年4月30前,將教學活動設計(格式如附件一,標楷體,字體不得小於12pt,含word檔與pdf檔)E-mail至陳慧君專任助理
hui-chun@mail.ntcu.edu.tw
,並請於e-mail標題註明:數學教學活動設計競賽,逾期恕不受理。
(二)相關表單下載點:自即日起請上「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數學學習領域教學中心」下載。網址:http://laes.ntcu.edu.tw/index.aspx?sid=4
(三)教學單元主題任選,教學活動設計內容為「該單元內之一節課為詳案」,並簡要說明此節課與該單元前後之關係,頁數以8頁為限。
(四)教學活動設計評選重點
1.教學設計架構之完整性
2.教學設計之適切性
3.教學設計之可執行性
4.教學目標、行為目標及評量目標之一致性
(五)102年5月7日前於「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數學學習領域教學中心」網站:http://laes.ntcu.edu.tw/index.aspx?sid=4公佈第一階段教學活動設計入選名單。
二、第二階段:教學演示競賽,入選者頒贈稿費、獎品及獎狀
(一)第一階段教學活動設計評選入選者,依教學活動設計內容,參加第二階段教學演示競賽,學生組和教師組兩組分別進行。
(二)學生組:於102年5月16日(四)參加現場教學演示,方式如下:
1.參賽者每人教學演示以12分鐘為原則。
2.教學演示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數學教育學系 數學樓
(三)教師組:繳交教學影片,請於102年5月31日(五)前繳交12分鐘內教學影片。並備妥以下資料:
1. 教學活動設計
2. 教學演示影片(12分鐘內),並錄製成光碟
3. 第二階段資料表(附件二)
4. 於102年05月31日(五)前,郵寄「403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數學教育學系 陳慧君專任助理收」註明:數學教學演示競賽,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教學演示評選重點
1.教學內容結構合理、有適當的深度和廣度。
2.教學方式能突出重點,通俗易懂、深入淺出地表達。
3.教學語言生動、準確,儀容整潔、自然大方。
4.表達完整,教學活動得宜。
(五)評審人員:邀請數學教育領域專家學者擔任之。
(六)成績公布:102年6月30日前於「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數學學習領域教學中心」網站: http://laes.ntcu.edu.tw/index.aspx?sid=4
公佈教學演示競賽成績。
伍、獎勵內容
第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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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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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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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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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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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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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證書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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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組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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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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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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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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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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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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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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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費、獎品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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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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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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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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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費、獎品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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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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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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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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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費、獎品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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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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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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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
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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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費、獎品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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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組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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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獲獎作品之展示
本活動獲獎內容需於本中心成果發表(102年10月)時展示教學活動內容。
柒、經費來源:由教育部師資培用聯盟計畫(中心)經費支應。
捌、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教學方案,並未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
二、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三、參賽作品使用之媒體與素材,可自行拍攝、繪製或創作,或參考選用「創用CC」、國家影視產業平台等授權之圖片、音樂並依規定標示。
四、若有使用非法之媒體素材,或抄襲他人作品,一經查證屬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且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五、著作規定:參賽個人之演示之作品、影音、影像、影片之著作權屬於本計劃所有,得獎時填寫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三),本計畫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六、本計畫於中心工作會報會議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玖、承辦人聯絡方式:陳慧君專任助理,04-22183504,e-mail:hui-chun@mail.nt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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