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13年5月1日

[教育]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教學示例及演示競賽活動(2013.05.17)

截止日期:2013.05.17


壹、依據
    102年度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中心」計畫實施

貳、活動目的
為強化師資生教學知能,切實轉化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教學理念於實務操作,提升課堂教學品質,促進教師專業發展,辦理此競賽,以競賽帶動培訓、研究、教學,全面提升國民基本教育之教學知能。 
美國 iRobot Scooba 390 頂級機器人自動洗地拖地機
美國 iRobot Scooba 390 頂級機器人自動洗地拖地機
參、競賽項目
一、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示例評選。
二、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演示競賽。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中心                                                

伍、活動期程
一、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示例評選:於102531()完成教學示
例評選。
二、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演示競賽:於10265()舉行教學演示競賽。
三、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演示成果發表:於10210月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成果發表時展現,並公布展示於藝術與人文領域網路平台。

陸、活動辦法
  一、參賽對象:
      各大專院校國小師資生   

二、第一階段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示例評選:
   ()參賽者請於5/17()前以郵寄方式 (郵戳為憑),繳交教學示例一式

  三份(包含書面以及光碟資料兩部份)

   1.書面:A4版面,標楷體,字體不得小於12pt,並裝訂成冊。
       2.光碟:將教學示例以DVD形式燒錄成光碟。
   ()邀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常務委員、輔導委員、諮詢委員、
       骨幹教師、以及教學實務教師擔任評審委員,決選出五位優秀教學
 示例,並於5/31()公佈於師資培育聯盟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網站。優
 勝者將於6/12()參加教學演示競賽。
 ()教學演示競賽前兩名得獎者,將受邀於10210月所舉辦之國民小學師
 資培用聯盟成果發表會中展演,成果將公布展示於藝術與人文領域網
 路平台,並收錄於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中心發行之『年度優秀教學示例
 集』。

三、第二階段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演示競賽:
()參賽者每人教學演示以12分鐘為原則。
   ()評審人員:邀請常務委員、輔導委員、諮詢委員、骨幹教師、以及教學實務教師擔任評委。
()評審人員就教學演示內容提出2個問題,參賽人員在2分鐘內現場答辯。
   ()評審人員即時回饋成績(每人最高10分,0-10)
 ()教學演示競賽內容:由教學示例競賽之五位優勝者,參與教學演示競賽,並由評審人員遴選兩名最後優勝者,將其教學演示於師培聯盟成果發表會展演。並公布展示於藝術與人文領域網路平台
四、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演示成果發表:教學演示競賽決選前二名優勝者
      參加。

柒、教學演示競賽評定原則:
一、教學內容結構合理、有適當的深度和廣度。
二、教學方式能突出重點,通俗易懂、深入淺出地表達。
三、教學語言生動、準確,儀容整潔、自然大方。

捌、獎勵辦法:

競賽項目
獎項
獎勵

教學示例競賽


入選共五名

獎狀乙紙


競賽項目
獎項
獎勵


  教學演示競賽
第一名
1.獎狀乙紙
2.精美禮品乙份
3.作品收錄於
『年度優秀教學示例集』
第二名
1.獎狀乙紙
2.精美禮品乙份
3.作品收錄於
『年度優秀教學示例集』
第三名
1.獎狀乙紙
2.精美禮品乙份
3.作品收錄於
『年度優秀教學示例集』
佳作兩名
獎狀乙紙
精美禮品乙份

Canon EOS M+18-55mm變焦鏡組(公司貨)
Canon EOS M+18-55mm變焦鏡組(公司貨)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之教學示例需為原創作品,不得抄襲。若經查證確為抄襲作品,將取消參賽資格,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其法律責任。

二、教學演示競賽現場參賽隊伍/個人之教學示例及演示現場之影音、影像、影片之著作權屬於本計劃所有,得獎時填寫授權同意書,本計畫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三、參賽者於教學示例及教學演示中所使用的各類媒體素材(包含音樂、圖片、及相片等),敬請尊重著作權法。若涉及著作權法,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其法律責任。

  1. Apple iPod Touch 5 32GB 粉紅 MC903TA/A
    Apple iPod Touch 5 32GB 粉紅 MC903TA/A
    本活動參與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國小師資培育生。
  2. 第一階段教學示例收件截止日期為102年5月17日(郵戳為憑),請郵寄至「10048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臺北市立教育大學音樂學系,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示例/演示競賽』。
  3. 第二階段入選者將於102年5月31日公告,相關訊息請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中心網站http://laes.ntcu.edu.tw/index.aspx?sid=7。
  4. 檢附活動簡章乙份。
  5. 本活動聯絡人:沈玫伶小姐;電話:(02)2311-3040轉分機6910;電子信箱:電子信箱:mmeilinpiano@gmail.com。





更多資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