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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31日

[攝影]2013花蓮翱翔季攝影大賽-旅行足跡(2013.08.01)

截止日期:2013.08.01

一、參加對象: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之居民均可參加(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之外籍人士),且需成為花蓮觀光旅遊網facebook粉絲團粉絲。

二、拍攝主題:
需以「花蓮縣旅遊足跡」為主題,拍攝內容可涵括自然風光,區域特色、城市鄉野之美及人文風情,且能清晰辨識出與「花蓮縣旅遊活動」有關,最後再為攝影作品注入生命,寫下最感動人心的標題或一句話。照片著作權必須屬於投件者所有,請尊重著作權。
三、評選辦法:
於活動網頁依照主題上傳照片再請好友來投票,累積票數最高之前5名,可獲得獎品,前三名入選照片可參加決賽。
四、獎勵辦法:
每個主題每次提供第一名禮券2000元、第二、三名禮券1000元、第四、五名賞鯨兌換券一張。
五、粉絲投票抽獎:
凡參與投票之粉絲,有機會抽獎獲得運動水壺,共抽出10名,每一主題每人僅有乙次獲獎機會,若疑似同一人重覆得獎,主辦單位得要求以指定方式確認身份,若參加者無法配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六、得獎公布:
各主題得獎者與中獎者將於活動結束後五天內公布名單。
六、作品規格:
  1. 照片格式不拘隨件需附上心得感言作為拍攝作品之背景介紹資料 。照片著作權必須屬於投件者所有,且同意免費提供花蓮觀光旅遊網facebook作非營利宣傳活動之使用。
七、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2. 所有參賽作品不得經過電腦加工處理,或有任何經主辦單位認定惡意或不合適等原因者不予受理,主辦單位可逕行刪除該參賽作品並取消參賽資格。
  3.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需要,主辦單位會通知參賽者提供作品原稿檔案用以證明,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得獎者已獲之獎金及獎座、獎牌,獎項不予遞補。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機關及承辦單位無關。
  4. 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5.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得由承辦單位依比賽辦法取消其參賽資格,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協辦機關及承辦單位無關。
  6.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有權適時更改之,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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