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教育部 / 主辦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
贊助單位:利基應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瞻營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國立台灣大學 智慧型機器人與自動化實驗室
合作單位:台灣機器人學會 /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叁、競賽主題
以發展智慧居家服務型機器人(如娛樂、教育、清潔、居家照護、保全等用途)為主軸,根據各組別設定之條件,創意發想出符合各組需求之機器人應用作品:一、夢想實現組:創意並開發出具
互動性之智慧居家服務型機器人實體作品。作品需以
情境多媒體動畫或影片呈現作品之功能特色與環境應用,同時須依據功能特色搭配合適
外觀設計,最後須
具體實作出可動態呈現之機器人,以達到作品具商品化之目標。二、外觀設計組:自由選擇任一類智慧居家服務型機器人進行
外觀設計,
需完成實體作品,作品兼具創意性及可行性,
同時以情境多媒體動畫或影片呈現作品之功能特色與應用模擬。三、創意情境組:想像各種生活環境下,構思智慧居家服務型機器人之應用情境,並
以動畫影片等方式呈現模擬情境。
肆、參賽資格
一、夢想實現組:
以國內大專院校(含)以上相關科系之學生為參賽對象(不包含在職專班),學生人數至多
7位及指導老師1位之團隊,跨校或跨系所指導老師最多2位,應屆畢業生得以參加。為提高作品商用性與完整度,本組參賽隊伍需至少1名(含)以上具備設計藝術相關專長之學生參加,以協助完成參賽作品的外觀設計。二、外觀設計組:
以國內大專院校(含)以上設計藝術相關科系或專長、興趣之學生為主要對象(不包含在職專班),學生人數多至6位及指導老師1位之團隊,跨校或跨系所指導老師最多2位,應屆畢業生得以參加。三、創意情境組:
以國內高中職(含)以上學生為主要對象(不包含在職專班)。學生人數至多5位及指導老師1位之團隊,跨校或跨系所指導老師最多2位,應屆畢業生得以參加。
伍、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
活動辦法公告起至
98年4月20日止。欲報名之隊伍,
請將報名表mail至施欣宜小姐收,活動單位將回覆一組FTP 帳號及密碼。二、報名手續:
參賽隊伍應於98年4月20日前將 (1)報名表 (2)創意構想書與作品 相關補充附件依活動單位給予之FTP 帳號、密碼上傳至FTP,以完成報名手續。上傳資料請以「參賽編號-學校科系-作品名稱」命名。三、審查結果: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結果將在98年4月30日公告在網站上,
夢想實現組通過第一階段的組別須在98年7月5日前將影片資料交件,第二階段影片審查結果預計將在98年7月15日公告在網站上。
※聯絡窗口: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系施欣宜小姐電話:02-33669827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明達館626室E-mail:
eveshih@cc.ee.ntu.edu.tw陸、作品格式
一.初選審查資料:參賽者繳交之作品須包含下列資料,並由執行單位審核是否完備。(一)報名表:
至競賽網站下載後,請先閱讀參賽切結書,同時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各欄位資料,並以電子檔形式繳交,最後須另行繳交參賽切結書親筆簽名紙本。(二)創意構想書:
至競賽網站下載後,參賽隊伍需根據所屬組別指定之範本格式,以電子檔形式完成並繳交創意構想書。(請務必提供A4大小、標楷體12級、word與pdf檔案格式各乙份)(三)作品影片審查:
通過夢想實現組初選書面審查之隊伍,於6月20前上傳有關參賽作品實際製作進度或示範之影片檔,影片時間約120~300秒。(外觀設計組、創意情境組無需繳交。)二.決選審查資料:◎記號表示必須完成之項目
繳交資料 | 夢想實現組 | 外觀設計組 | 創意情境組 |
(一)作品說明海報:參賽隊伍繳交說明海報之電子檔與輸出海報,內容大綱同「創意構想書」,海報將於會場展示以提供評審委員參考。(圖檔格式為寬60公分×長90公分;解析度為300 dpi之JPG或TIF檔,請參賽隊伍自行輸出、張貼) | ◎ | ◎ | ◎ |
(二)作品簡報:以電子檔形式,包含參賽團隊圖文介紹及作品說明簡報。(公告決審入圍名單後將提供簡報範本格式下載) | ◎ | ◎ | ◎ |
(三)多媒體動畫:完整版影片長度不拘,以「作品編號-作品名稱」命名製作,決賽當日必須另行製作180秒以內之作品精華版剪輯1份。※影像尺寸大小以352*240或以上為佳;限MPG與WMV檔案格式。 |
|
| ◎ |
(三)原型機構作品實體:用於決選會場發表及操作實體成果,入圍決選之實體作品暫訂須於98年8月6日前完成。(實際日期依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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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外觀設計作品實體:用於決選會場發表成果,入圍決選之實體作品暫訂須於98年8月6日前完成。(實際日期依主辦單位公告為主)※夢想實現組:機構外觀設計必須可完整包覆內部機構。※外觀設計組:作品可依實際尺寸或比例模型製作,競賽實體可1:1~1:2比例模型呈現作品。 | ◎ | ◎ |
|
(四)作品補充附件:形式不拘,圖案、書面資料、光碟資料均可。 | ◎ | ◎ | ◎ |
柒、評選方式(實際日期依主辦單位公告為主)本競賽評選分為初選與決選兩階段,邀請來自產學研等單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各階段入圍名單將公佈於活動網站上,並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入圍隊伍,入圍決選隊伍每組至少15隊(主辦單位保留最終入選隊數之權利)。
一.初選:
(一)夢想實現組:包含書面審查與影片審查兩階段。※書面審查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項目說明 | 配分比例 |
書面完整性 | 包含多媒體、原形機構設計、外觀設計等之構想概念完整說明。 | 20 |
構想創意性 | 作品具創新或創意性。 | 20 |
構想可行性 | 作品須根據既有理論為基礎,實作出具體作品並可達到作品主題實現為原則。 | 30 |
作品商用性 | 針對作品未來之市場性分析、市場目標、可量產之成本策略、商品化做法等說明。 | 30 |
※影片審查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項目說明 | 審查標準 |
作品影片審查 (通過書審之隊伍) | 參賽作品實際製作進度或示範之120~300秒影片檔,以表達作品完成可能性與主題符合度。 | 由評審委員超過半數以上之同意,始得以入圍晉級決賽。 |
(二)外觀設計組
評分項目 | 項目說明 | 配分比例 |
書面完整性 | 包含多媒體、外觀設計之構想概念完整說明。 | 20 |
構想創意性 | 構想富有創新概念,或作品具備獨特功能特色。 | 30 |
構想可行性 | 作品構想須根據既有理論為基礎,以能夠實作出作品外觀造型。 | 30 |
作品商用性 | 針對作品未來之市場性分析、市場目標、終端售價等說明。 | 20 |
(三)創意情境組
評分項目 | 項目說明 | 配分比例 |
書面完整性 | 多媒體之構想概念完整說明。 | 20 |
構想創意性 | 構想富有創新概念,或作品具備獨特功能特色。 | 30 |
構想可行性 | 構想的可行性 | 30 |
作品實用性 | 針對環境應用與實用效益說明。 | 20 |
三、決選:(一)夢想實現組
評分項目 | 項目說明 | 配分比例 |
構想書與作品一致性 | 實作作品與原構想書設計符合度,以驗證構想書之可行性。 | 10 |
實際成果表現與操作 | 完成作品主題之實體作品,進行現場實際操作,完整表現作品的功能與動作,且具備互動性與運作持續穩定性。 | 30 |
作品外觀設計 | 外觀設計具備美感、實用性與操作介面人性化。 | 20 |
商品化價值 | 商品化可行性分析、量產可行性分析、量產之成本策略、商品化價值分析。 | 25 |
報告呈現方式 | 包含多媒體影音內容、參賽人員表達能力、額外補充之附件資料等。 | 15 |
(二)外觀設計組
評分項目 | 項目說明 | 配分比例 |
構想書與作品一致性 | 實作作品與原構想書設計符合度,以驗證構想書之可行性。 | 10 |
實際作品外觀呈現度 | 實體作品呈現,完整表達作品的設計主題及美觀。 | 35 |
商品化價值 | 商品化可行性分析、量產可行性分析、量產之成本策略、商品化價值分析。 | 30 |
報告呈現方式 | 包含多媒體影音內容、參賽人員表達能力、額外補充之附件資料等。 | 25 |
(三)創意情境組
評分項目 | 項目說明 | 配分比例 |
主題表現 | 完整性、可具體表現應用面等。 | 20 |
創意特色 | 整體情境富創意表現。 | 35 |
實用規劃 | 具有可實現性及實用性。 | 20 |
報告呈現方式 | 包含多媒體影音內容、參賽人員表達能力、額外補充之附件資料等。 | 25 |
捌、表揚與獎勵本活動提供獎金作為績優参賽隊伍之獎勵、頒發獎盃表揚績優参賽隊伍,及頒發獎牌表揚得獎隊伍之指導老師,並以此次活動承辦單位(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名義頒發獎狀給予進入決賽之参賽隊伍。各組獎金明細如以下列表:一、 夢想實現組:凡入圍決賽之隊伍,主辦單位將負擔競賽過程所需之材料費、運費等費用,採實報實支方式,每隊最高補助金額為新台幣6萬元。
名次 | 名額 | 獎金 |
第一名 | 1 | 新台幣200,000元整 |
第二名 | 1 | 新台幣120,000元整 |
第三名 | 1 | 新台幣80,000元整 |
佳作 | 3 | 新台幣31,000元整 |
二、 外觀設計組:凡入圍決賽之隊伍,主辦單位將負擔競賽過程所需之材料費、運費等費用,採實報實支方式,每隊最高補助金額為新台幣1萬5仟元。
名次 | 名額 | 獎金 |
第一名 | 1 | 新台幣100,000元整 |
第二名 | 1 | 新台幣60,000元整 |
第三名 | 1 | 新台幣40,000元整 |
佳作 | 3 | 新台幣22,000元整 |
三、 創意情境組:
名次 | 名額 | 獎金 |
第一名 | 1 | 新台幣50,000元整 |
第二名 | 1 | 新台幣25,000元整 |
第三名 | 1 | 新台幣15,000元整 |
佳作 | 3 | 新台幣10,000元整 |
玖、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之設計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絕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或侵犯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曾獲機器人相關競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加,除原作品進步性或功能增加程度超過50%以上(需以書面資料說明分析)。參賽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得獎亦將追回獎金,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二. 同一隊伍可以兩項(含)以上之作品,報名兩項(含)以上競賽組別;但同一作品恕不接受兩項(含)以上競賽組別之報名,三. 得獎作品之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皆歸屬於參賽隊伍所有,主辦單位對於參加決賽作品均有攝影、錄音及展覽之權利。四. 主辦單位得保留所有得獎作品之照片、設計圖、說明文字、錄影等相關資料之使用權,並有權以任何形式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利用或散布,以利推廣宣傳相關活動。五. 參賽者必須絕對遵守競賽所有規範與評審之決議,倘因未遵守作業時間或競賽規範而遭淘汰,絕無異議。六. 得獎者所獲得之獎金或獎品,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