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旨:
『2013 TAIPEI 101國際攝影大賽』台北101邀請熱愛攝影的你,一同透過鏡頭捕捉台灣最高地標的動感瞬間。
為慶祝嘉義市雙十國慶煙火施放,特舉辦雙十煙火攝影比賽以吸引全國國人共襄盛舉,並藉由攝影記錄煙火活動歡樂景象,好讓民眾對「2008來我嘉看煙火」留下美好、深刻的印象。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各界慶祝97年國慶籌備委員會、嘉義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雲嘉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耐斯松屋百貨、耐斯王子飯店、劍湖山世界、童年渡假村、龍鳳祥交趾陶藝術工作室。
五、主題:2008年雙十國慶嘉義市煙火施放相關景象。
六、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個人(承辦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賽)。
七、作品攝影時間:97年10月10日。
八、作品規格:97年10月10日。不限定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之攝影作品,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唯傳統相機規格需(含)135規格以上,數位攝影規格需以500萬畫素規格以上相機拍攝,數位攝影原始檔案大小約為2560×1920 dpi以上規格之jpg檔。
97年10月11日至97年10月24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雲嘉廣播股份有限公司,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參加「2008來我嘉看煙火攝影比賽」。
十、收件地點:雲嘉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嘉義市民權路52之2號7樓一品大樓 電話:052758933 傳真:052761933)
十一、評審:由主辦及承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審議評選。
十二、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佔20%) | 依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
| 構圖技巧(佔35%) | 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手法。 |
| 攝影技巧(佔35%) | 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優劣評分。 |
| 創作理念(佔10%) | 依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評分。 |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後,公佈於「2008來我嘉看煙火」官方網站,並通知入圍者。
十四、錄取獎項及名額:| 金 獎 1名 | 獨得獎金新台幣1萬5仟元、獎座1座、童年渡假村甜蜜雙人房乙間(含早餐)、國寶級大師呂勝南手工交趾陶乙份、2008國慶限量版T恤乙件。 |
| 銀 獎 1名 | 獨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座1座、童年渡假村原木房乙間(含早餐)、國寶級大師呂勝南手工交趾陶乙份、2008國慶限量版T恤乙件。 |
| 銅 獎 1名 | 獨得獎金新台幣8仟元、獎座1座、耐斯王子飯店下午茶招待卷乙份、國寶級大師呂勝南手工交趾陶乙份、劍湖山世界入園卷1張2008國慶限量版T恤乙件。 |
| 優 選 2名 | 各得獎金新台幣3仟元 、獎座1座、劍湖山世界入園卷1張、2008國慶限量版T恤乙件。 |
| 佳 作 3名 | 各得獎金新台幣2仟元、獎座1座、劍湖山世界入園卷1張、2008國慶限量版T恤乙件。 |
| 入 選 20名 | 耐斯松屋提供價值新台幣1仟元限量NICE PLAZA手提包乙個及2008國慶限量版T恤乙件。 |
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十六、附則:為慶祝雙十國慶三重市公所施放煙火,記錄煙火活動歡樂景象,特舉辦雙十花火戀煙火攝影比賽。
三重市公所
台灣攝影學會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2007年雙十節當天淡水河畔煙火施放景象
限5英吋ㄨ7英吋之彩色,不得裝裱、加色、劃線及後製加工,張數不限。
民國96年10月25日前寄達為準。
台灣攝影學會-會務中心 (地址:台北縣三重市捷運路55號,並請註明『參加2007年雙十花火戀煙火攝影比賽』字樣)。
民國96年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7時30分,假本會會務中心
(地址:台北縣三重市捷運路55號)公開評審。
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金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 貳萬元家樂福禮劵及獎狀乙張。
銀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 壹萬伍仟元家樂福禮劵及獎狀乙張。
銅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 壹萬元家樂福禮劵及獎狀乙張。
優選獎十名 名得獎金 貳千元家樂福禮劵及獎狀乙張。
佳作獎二十名 名得獎金 壹千元家樂福禮劵及獎狀乙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