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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2日

[設計]第一屆網龍盃遊戲設計大賽(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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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網龍盃活動宗旨
線上遊戲產業持續蓬勃發展,為積極培養國內遊戲研發人才,並鼓勵有志青年加入自製遊戲領域,向來以研發華人遊戲為本位之中華網龍特舉辦「網龍盃遊戲設計大賽」,希望藉由比賽發掘未來研發菁英人才,提升台灣遊戲產業國際競爭力。

二、 主辦單位
中華網龍股份有限公司

三、 參賽對象
對於遊戲設計擁有高度興趣與創意、熱情之社會人士與在校學生。

四、 比賽項目
  • ONLINE GAME組:大型連線遊戲型式,內容題材不限,組隊報名。
  • WEB GAME組:網頁遊戲型式,內容題材不限,組隊報名。

五、 參賽獎項
‧ONLINE GAME組
  • 第一名:1組,新台幣100萬元及獎盃一座,每人獎狀一只。
  • 第二名:1組,新台幣50萬元及獎盃一座,每人獎狀一只。
  • 第三名:1組,新台幣30萬元及獎盃一座,每人獎狀一只。
  • 佳  作:3組,每組新台幣5萬元,每人獎狀一只。
‧WEB GAME組
  • 第一名:1組,新台幣20萬元及獎盃一座,每人獎狀一只。
  • 第二名:1組,新台幣10萬元及獎盃一座,每人獎狀一只。
  • 第三名:1組,新台幣5萬元及獎盃一座,每人獎狀一只。
  • 佳  作:3組,每組新台幣1萬元,每人獎狀一只。

六、 活動流程(重要時程表)
  • (一) 線上報名時間:2008年10月15日~2009年2月27日
  • (二) 收件截止日期:2009年2月27日。
  • (三) 公佈入圍名單:2009年3月份。
  • (四) 入圍作品發表時間:2009年4月份。
  • (五) 公佈得獎名單:2009年4月份。

七、 參賽辦法
(一) 報名資格:
  1. 凡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僑民(以報名時認定參賽資格),對遊戲軟體創作有興趣者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2. 每一參賽隊伍報名人數以七人為限,報名時需指派隊長乙名以利主辦單位通知連繫。
  3. 參賽者不得重複組隊報名參加,違者喪失參賽及獲獎資格(將追朔既往)。
  4. 每隊限報名一件ONLINE GAME作品或一件WEBGAME作品,同一參賽作品若同時跨ONLINE GAME平台及WEB平台將視為參賽ONLINE GAME作品。若同時報名ONLINE GAME作品及WEBGAME作品時將喪失參賽資格。
  5. 曾經獲獎或市面上流通之作品不得參加比賽,若發現參賽隊伍或是作品有抄襲嫌疑一律取消參賽資格,若獲獎也將追朔得獎者隊伍之獎牌、獎盃及獎金,參賽相關人員並將自行擔負法律責任。參賽隊伍所有隊員需簽署智財權相關文件證明參賽作品為參賽隊伍原創。
  6. 中華網龍(股)有限公司之員工,關係企業員工或本比賽相關人員、與本比賽有直接利益關係者將不得報名參加,違者喪失參賽及得獎資格。參賽資格是否符合以主辦單位之判定為準。
  7. 為讓更多參賽者有機會參賽,若有入圍決選資格隊伍放棄參加決選,主辦單位將於決選前2週,依入圍評分排名依遞補順位個別通知符合資格之參賽隊伍。

(二) 報名方式:
  1. 即日起至2009年2月27日24:00前可至官方網站線上報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企劃書、參賽所需文件及參賽作品才算完成報名,若報名後未按時繳交企劃書、參賽所需文件及參賽作品之隊伍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參賽隊伍之成員與各項報名內容修改於繳交企劃書及參賽作品後不得再次繳交、修正或變更。)

  2. 活動網址:日後公佈

  3. 報名截止日期:2009年2月27日

  4. 官方網站線上報名:2008年10月15日至2009年2月27日
    繳交企劃書與參賽作品:2009年2月27日
    公佈入圍名單:2009年3月
    決選現場簡報:2009年4月
    成果發表及頒獎:2009年4月

  5. 參賽作品須繳交文件:
    報名所須參賽證明-所有參賽隊員身分證明影本、所有參賽隊員所須簽署之切結書正本企劃書5份參賽作品(遊戲程式(server & client)、操作手冊、遊戲說明相關文件、人物及場景美術設定圖乙張) 參賽隊員的身分證明(身分證或是僑民居留証影本)所有相關的切結書。

  6. 參賽作品格式:
    • A. 遊戲程式(server & client)光碟5份
      遊戲程式或遊戲程式之光碟片請註明:報名代號、參賽隊伍名稱、參賽作品名稱遊戲程式光碟請與其他需繳交之內容一併繳交,重複繳交者主辦單位概不受理繳交前請先測試是否可以正常執行,決選評判以參賽作品繳交時之狀況為準。
    • B.操作手冊、遊戲企劃書、人物或場景美術設定圖
      操作手冊內容需有安裝、伺服器及客戶端程式操作說明及系統環境需求(伺服器配備需求、網路環境需求、基本需求/建議需求)說明

  7. 收件及繳退件相關規定:每一件參賽作品限以主辦單位規定格式繳交。 參賽作品因上傳或郵寄途中發生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參賽作品一概不予退還。

  8. 繳件地址:
    郵寄方式:以掛號包裹方式郵寄收件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47巷2號1樓中華網龍(股)有限公司 網龍盃遊戲設計大賽收。

  9. 活動洽詢專線:
    中華網龍(股)有限公司 網龍盃遊戲設計大賽
    電話:(02)26522689‧傳真:(02)26518273

八、 評選辦法
(一) 評審委員:
  1. 將邀請中華網龍相關部門專業人士、遊戲產業專家學者及企業人士共組評審團。
  2. 秉持利益迴避原則,主辦單位或各界賢達若與參賽者間有直接利益關係將不得擔任競賽評審。

(二) 評審方式:
  1. 評審作業分入圍及決選二個階段,入圍時由主辦單位及評審依參賽隊伍之企劃書及參賽作品內容予以評分,並依評分高低於活動網站上公告前10名(ONLINE GAME和WEBGAME各10名)進入決選。
  2. 進入決選之參賽隊伍依主辦單位排定時間至通知地點簡報及展示作品,報告人數以5人為上限,有60分鐘對評審團做簡報及展示,簡報時使用之語言僅限中文。評審有權於決選簡報時對參賽隊伍現場出題請參賽隊伍之相關成員回答或重製、修改,以作為評審團評審之參考。最後再由主辦單位及評審依各隊總分選出本次比賽的得獎名單。
  3. 入圍決選之參賽隊伍成員可攜帶書籍、手冊、紙本式的程式碼或可讀寫的任何軟體資料、亦可攜帶自己的電腦、終端機、計算機或電子字典,於決選時在不干擾決選現場之情況下可使用行動電話及呼叫器。

(三) 入圍評分標準:
  • 企劃之創意與可行性
  • 程式架構之可完成性
  • 美術設定圖之創意及精緻度
  • 音樂及音效與遊戲之搭配性
  • 其他(商業性/社群與互動性)

(四) 決選評分標準:
  • 程式--- 25% (依程式的完成度、程式效能、穩定性及流暢度等可酌情加分)
  • 美術--- 25% (依人物場景與主題搭配程度、創意、精緻度等可酌情加分)
  • 音效--- 5% (依音樂與音效與主題搭配程度、創意、精緻度等可酌情加分)
  • 企劃--- 25% (依題材、遊戲形式之創意,完成度、遊戲架構之完整性等可酌情加分)
  • 其他--- 20% (依營運之商業性、遊戲內社群與玩家之互動程度等可酌情加分)

九、比賽注意事項
  • (一) 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需自負法律責任。
  • (二) 遊戲程式原始碼(ONLINE GAME、WEBGAME)必須自行創作。
  • (三) 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屬於參賽隊伍個別擁有,但中華網龍將優先擁有參賽入圍作品重製、修正、下載、公開展示及周邊商品開發之權利。
  • (四) 參賽隊伍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予公開展示及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之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 (五)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 (六) 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
  • (七)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 (八) 參賽作品需確定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將追回獎金及獎品。
  • (九) 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活動網站公告之;未得獎者將不另通知。
  • (十)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誼,中華網龍保有修改比賽相關條件之權利,比賽相關細節及辦法請依官方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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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0日

[設計]魔獸世界 blog 設計大展徵稿(0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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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 第一階段:2008/09/24起至2008/10/27止
  • 第二階段:票選時間:2008/10/31起至2008/11/06止
  • 第三階段:得獎公告:2008/11/07

活動獎項:


活動辦法:
  1. 參賽者的設計素材,不受限於官方提供的素材包,需以css語法設計Blog的版面
  2. 製作完成後,於線上報名,填妥下列完成資料表:
    ‧真實姓名
    ‧聯絡方式(電話、E-Mail)
    ‧Blog網址
    ‧Blog平台名稱
    ‧版面作品名稱
    ‧拍攝完整的作品圖檔(檔案格式:.jpg、.bmp、.gif)

    寄至 mailbox@gamefirst.com.tw 「Blog設計大展徵稿 活動小組收」
  3. 參賽者需將投稿之作品套用於所屬的Blog版面,為期二個月。
  4. 所有的投稿作品將以票選方式,由網友選出最具有風格之前三名。
  5. 入選者,需將設計的作品(css原始檔含圖片)於得獎公告一週內提供給予官方,所有權歸屬於魔獸世界官方所有,入選作品將以官方名義投搞於所屬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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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5日

[繪畫]「魔獸世界霜之哀傷」繪圖比賽(0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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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資格
智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主辦單位」)係本繪圖比賽之主辦單位。本徵圖比賽僅對符合下列條件之台灣、香港、澳門等地居民(以下簡稱「參賽者」) 開放:於後述比賽開始日期當天已滿十三歲。倘您非上述地區之居民,您將不具領獎資格。倘您未達您所居住地區法定成年年齡(以下簡稱「未成年人」),您的父 母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位須送交簽妥之聲明以證明其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比賽規則,且該同意構成代表您及他們自己就本比賽規則之接受,否則您將不具領獎資 格。為取得贏取獎項之資格,報名文件必須依以下格式填妥後送達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之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其母公司及其等個別關係企業、子公司、代理人、 專業顧問、廣告宣傳機構及前述各對象之直系親屬,皆不具贏取任何獎項之資格。一切規範均適用中華民國法律。倘當地法律禁止,則要約無效。倘若得獎者產生爭 議,將會以寄送報名資料的電子郵件擁有者決定何為得獎人。

●免責條款.
在適用法律的許可範圍內,主辦單位、全體參與贊助商、及其任何個別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董事、經理人、專業顧問、受僱人及代理機構等將不對下列事項 負責: (a)任何延遲、消失、遭誤轉、混雜或失真或毀損之傳訊或報名; (b)電話、電器、硬體、軟體、網路、網際網路或其他電腦或通訊相關設備之故障或失效;(c)任何超出主辦單位可控制範圍之事件而導致比賽中斷、毀損、損 失、或損害;或(d)任何與比賽有關之資料中所含任何列印或印刷錯誤。

●比賽期間.
比賽時間將於2008年5月9日開始並持續進行至2008年6月21日晚間12:00(以下簡稱「報名期限」)。全部報名資料必須於報名期限前送達,以取得贏取獎項資格。

●獎項.
主辦單位將從台灣、香港及澳門地區選出符合資格之參賽者致贈如下獎項:
A、特獎:
主辦單位將從所有參賽者中選出其中一名作為特獎得主,其可獲得:由
Epic Weapons Inc.所製作的限量版霜之哀傷™復刻典藏版,獎品價值合計約$379美元及美版「巫妖王之怒」的測試帳號壹組。
B、佳作:
主辦單位將從所有參賽者中選出其中二名作為佳作得主。其可個別獲得:Blizzard的T恤一件,獎品價值合計約$19.95美金及美版「巫妖王之怒」的測試帳號壹組。
得獎者均應自行負責任何獎項之收受或使用所衍生之相關稅負。全部獎項將據實頒贈。贏取獎項之人於領獎前必須簽署一份資格聲明書。因無法送達或未於通知後十 五(15)日內領取之獎項將被收回並頒發予替代之贏家。獎項不得移轉。任何獎項均不得替代或交換(包括交換現金);惟主辦單位保留將獎項更換為等價或更高 價值其他獎項之權利。同一戶或同一地址僅限收受一份獎項。所有獎項均以其現狀提供,且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瑕疵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默示商品銷售性擔 保或對適合特定目的之擔保)。

如因海關因素或特獎獲得者的年齡低於20歲而致使限量版霜之哀傷™復刻典藏版無法如期送達時,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與限量版霜之哀傷™復刻典藏版(約379美元)等值獎項的權利。

●報名方式.
在報名期間內,您必須送出自已的原創作品,不限繪畫方式(素描、水彩、油畫、電腦繪圖…等),圖片內容需包含魔獸爭霸著名人物『阿薩斯』與『霜之哀傷』兩 者,設計出足以象徵主題的圖畫。請於投稿時附上記載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及作品名稱之資料,以E-mail或郵寄方式交予主辦單位。請注意如您以E- mail寄交圖片,其電子檔必須為jpg檔且檔案大小以不超過2MB為限。
E-mail信箱:cmbox@gamefirst.com.tw 郵寄地址:台北市南港區(115)南港路二段97號2樓 "霜之哀傷繪圖比賽活動小組收"

●比賽規則.
主辦單位應自全部於報名期限前報名之參賽者中選出優勝者。主辦單位將逕自就對魔獸世界最具獨創性、有創意及最原創之熱愛表達方式選出優勝者。主辦單位之決定係最終決定。贏取獎項者將於選出後十四(14) 天透過電子郵件方式獲知。優勝者應按通知中所載指示領獎。

●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之使用.
以給予您參賽機會之允許為條件,您玆同意授予智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權利,以使用您送交主辦單位之本比賽相關報名資料(統稱「報名資料」)。報名資料 將不會返還予任何參賽者。不限前述規定、並在適用法律的許可範圍內,您確認主辦單位將有永久權利於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或透過任何現存或未來所開發之媒介使 用、修改、重製、公開發行、表演、展示、發放、製作所衍生之作品,及其他不論商業或非商業上之方式利用報名資料,無需對您或任何其他人或實體另行支付對 價。您同意依主辦單位合理要求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聲明書或其他文件)以完成、確認並使第7段前述主辦單位之權利具法律效力,並由主辦單 位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原創作品.
您玆保證聲明(a)您就您所參賽之報名資料擁有全部權利;及(b)全部該報名資料皆由您自行原創,且非自任何其他作品一部或全部所複製而來,亦不違反、侵占或侵害任何其他人或實體之任何著作權、商標或其他所有權。

●資訊蒐集.
報名資料含有一份問卷須由您填入您的姓名、電子信箱及居住地區。該資料僅於您被選中領獎時而為通知您之目的所使用。主辦單位將不會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 移轉該資訊予任何第三人,主辦單位亦不會於未取得您的同意前將該資訊用於行銷之目的, 除非為了仲裁得獎者及寄送獎品,主辦單位將有權將報名相關資料與報名者所在區域的子公司分享。如前述,本比賽不對未滿十三(13)歲之未成年人開放。如您 未滿十三(13)歲並將報名資料送交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刪除、消除或銷毀任何及全部自報名資料所取得之可識別個人資料。

●一般免責條款.
藉由參加本比賽及在適用法律的許可範圍內,您免除主辦單位、參與贊助商及其任何個別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及代理機構(統稱「免 責方」)任何及所有責任,並放棄任何及所有衍生自或與本比賽或任何獎項之運送、誤送、收受、持有、使用或無法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與個人傷害、死亡、財產損 害或滅失、公開或隱私權利、誹謗或不實描述相關之請求、支出、毀損、損失、或損害,不論係故意或非故意)相關之任何請求、支出、毀損、損失、或損害等有關 訴訟理由,不論係依契約理論、侵權(包括過失)、保證或其他理論等。

●聲明書及免責.
作為獲頒任何獎項之條件,優勝者須向主辦單位簽署並交付一份簽妥之符合資格並接受官方規則及免除責任的聲明書。

●優勝者名單;規則要求.
如欲索取優勝者名單影本,請於2008年6月21日後至2008年12月31日前附上回郵商用信封並寄送至主辦單位下列地址:台北市南港區(115)南港路二段97號2樓 "霜之哀傷繪圖比賽活動小組收"。如欲索取相關規則影本,請附上回郵商用信封並寄送至主辦單位下列地址:台北市南港區(115)南港路二段97號2樓 "霜之哀傷繪圖活動小組收"。

●著作權公告.
本比賽及全部相關文件的著作權皆屬於© 2008 Blizzard Entertainment, Inc.。所有權利皆被保留。

●其他事項.
本比賽及其官方規則將受中華民國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參賽者同意受此官方規則及主辦單位決定之拘束,該等官方規則及主辦單位之決定於各方面皆為最終且具 拘束力。主辦單位保留其隨時得逕自更改官方規則之權利,及因病毒、程式漏洞、未經授權之人介入或其他超出主辦單位控制之事由影響本比賽之管理、安全或正 常運作,或因主辦單位無法依計劃舉辦本比賽(由主辦單位自行決定),主辦單位保留中止、取消或變更本比賽或任何參賽者加入本比賽之權利。違反官方規則、干 預本比賽操作或進行任何對主辦單位、本比賽或任何參賽者有害或不公行為之參賽者(於任何情況皆由主辦單位決定)將被取消參與本比賽之資格。主辦單位保留拒 絕資格有疑義或喪失資格者或不符資格者參與本比賽之權利。倘您對官方規則或本比賽有任何問題,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 cmbox@gamefirst.com.tw 或以書面方式寄至台北市南港區(115)南港路二段97號2樓 "霜之哀傷繪圖比賽活動小組收"。

●繪圖比賽主辦單位.
本比賽主辦單位為智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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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1日

[國內] 第五大街新年酷炫賀卡創意大賽(9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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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玩家您好:
  農曆新年即將來臨,有沒有感覺到滿滿的喜悅呢?是不是覺得市面上的新年賀卡都不夠創意、稍嫌單調,無法展現您獨特的個人風格?何不自製一款獨一無二的 五街賀卡送給您的親朋好友,讓他們驚喜一下呢!?沒問題!我們替您實現您的願望,並提供豐厚的「現金點數」作為獎勵。這個活動需要玩家們共襄盛舉一同發揮 您最大的創意,展現您的設計才華與好朋友分享,你也是個超級設計家!

活動內容如下:
活動日期:即日起 至 1/30(三) 上午10:00為止
活動方式:
  1. 參賽者必需以第五大街為主題,利用「第五大街」美美的人物、場景圖為基底,製作一款獨一無二的新年賀卡,請勿偏離主題。
  2. 必須有賀卡該有的祝賀語、對象或祝賀人等等..。
  3. 創作風格不限,只要謹守賀卡的特點,就可以參加囉!
  4. 首先請玩家將欲參加徵選的作品先行上傳至各大部落格或分享相簿,或也可以直接上傳貼圖於此討論串上,再將您做好的酷炫賀卡說明及內文 發表至【遊戲基地gamebase】的第五大街專屬討論版中,而發表主題請命名為【五街新年酷炫賀卡創意大賽】---xxxx(作品名稱),並附註您的部 落格連結網址(直接上傳貼圖於討論區則免)、五街玩家角色、所在伺服器,及角色暱稱(範例如附圖)。
  5. 作品以留超連結方式之圖檔尺寸不予限制,另外直接貼圖於討論串者需限制大小為5x4cm,格式請統一設為JPEG檔案格式,不符合規定者消除資格。
  6. 本活動由『第五大街』選出最酷、最炫的新年賀卡,除了前五名外還有佳作人數10名,請踴躍參加!
  7. 得獎名單於活動截止二週內公布在第五大街官方網站上 www.5st.com.tw
  8. 評選出色作品將會另外刊登在第五大街官方網站上。
    活動獎品:
    第1名:五街點數500點 +基地G幣500G
    第2名:五街點數400點 +基地G幣400G
    第3多:五街點數300點 +基地G幣300G
    第4名:五街點數200點
    第5名:五街點數150點
    佳作10名:五街點數各100點
    總計15名得獎名額
    ※同一名參賽者不論件數,只有一次得獎名額的機會喔!

另外,『第五大街』更提供多項好禮只要於活動時間01/17-01/30內,於【五街新年酷炫賀卡創意大賽】討論串下,發表對創意賀卡有任何想法及留言的玩家即有機會得到驚喜好禮(包含酷炫賀卡未入選玩家),共計抽出20位幸運得主,2008新年賀禮獎不完!

※驚喜好禮包括:五萬積分、五街酷炫道具衝動禮花x5、五街酷炫道具憤怒火眼x5,三種好禮送給你,並於活動結束後隨機寄送給玩家!!

※活動結束後,預計二周內公佈得獎名單(得獎玩家帳號、暱稱)。
備註1:本公司保留依活動實際進行狀況進行更動活動內容之權力。若活動有變動,將再另行發佈公告,活動內容並以最新之公告內容為準。
備註2:若作品內容及水準未達官方要求,得獎名額將可能"從缺"。

2007年12月5日

[國內]【網路陷阱在哪裡?】徵文活動(9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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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青少年關懷中心

【網路陷阱在哪裡?】徵文活動簡章

*徵文期程:
即日起至 96年 12月 10日止

*參加對象:
設籍桃園縣之 18歲以下青少年朋友。

*文章內容:
凡發生在自己或朋友身上,各樣稀奇古怪、親身經歷或溫馨感人之真實故事或心得感想,能實際有效幫助青少年杜絕網路成癮(如成天沉迷於聊天室、 bbs、線上遊戲等)、網路援交 ...等誘惑。

*參加方式:

  1. 作品請以A 4紙電腦打字,字數以 1000-1500字為限並附上電子檔
  2. 請於文後註名作者姓名、性別、就讀學校或服務單位(含職稱)、地址、聯絡電話或手機、 E-mail等。(以上資料填寫不清者不予審查)
  3. 每人參選作品以一件為限。

*報名方式:
  1. 凡符合資格者皆可遞件參加,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96年12月 1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既不受理)
  2. 來稿請寄 33065桃園市中華路49號 桃園縣青少年關懷中心 收
    聯絡電話:(03)-3319736,傳真:(03)-3331130
  3. 3、或可寄 E-mail: lydia@ms73.url.com.tw (以寄件日期為憑)

*獎品豐富:
變速避震腳踏車、數位手機、 IPOD數位隨身碟、MP3..等。

*得獎通知:
將以專函通知,並於 12月 21日於本府頒發獎品及獎狀。

*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必須為本人創作且未經發表或出版者,凡發現抄襲仿冒情事者,立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
  2. 參賽作品無論獲獎與否,無條件由主辦單位無償運用保管及提供各項宣導使用。

2007年9月4日

[國內]2007 高雄數位創意大賽 KAOHSIUNG DESIGN COMPETE(96/10/8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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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高雄市數位創意競賽辦法

競賽加分主題-『數位圓夢 創意高雄』

本活動徵求全國數位內容優秀作品,主題不限,但有額外加分(1至10分)給予符合「數位圓夢 創意高雄」主題之作品。

說明:以數位內容作品(平面/動畫/遊戲/腳本/網站)創意描繪高雄市,透過參賽作品,發掘創新的高雄市,展現創意高雄新風貌。
你可以彩繪未來的高雄藍圖,或寓情寓景,創造新高雄,
你可以利用高雄市的主要特色:城市光廊、浪漫愛河、2009世運會、高雄軟體科學園區;
或是高雄市發展中的工業都市、海洋風情、主題街景、人文感受等,

運用在地文化的創新元素,呈現不一樣的高雄市。
創意是自由自在不受限制的,從區域特色中發掘高雄市的另一面,利用數位展現高雄、行銷高雄。

參賽對象及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或產業
◎ 學生組 -- 需檢附學生證影本、身份證影本。
◎ 產業組 -- 需檢附代表人身份證影本。

參賽類別

本次比賽共分兩大類別:

一、數位內容學生競賽系列  《報名表/同意書下載》

(一)數位動畫組(2D、3D、合成)

(二)數位影音組(實驗短片)

(三)數位遊戲組(單機、連線遊戲、JAVA或FLASH遊戲)

(四)平面設計組(海報設計、包裝設計、週邊產品設計平面圖)

(五)數位內容創意腳本組(動畫劇本提案、遊戲創作腳本提案)

二、數位內容廠商競賽系列  《報名表/同意書下載》

(一)數位多媒體組(包含2D、3D動畫、影片)

(二)網站創意組(網站行銷概念、網站創意、網站流暢)

(三)數位內容創意腳本組(動畫劇本提案、遊戲創作腳本提案)

評分標準

創意(40%) + 美術文化價值(20%) + 技術難度(20%) + 商業價值(20%) = 100%

符合「數位圓夢 創意高雄」主題之作品予以額外加分(1% ~ 10%)。

比賽獎金說明

一、數位內容學生競賽系列

組別 / 獎項
金牌獎
銀牌獎
銅牌獎
佳作
數位動畫組 乙名,獎金九萬元,獎座一座 乙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 乙名,獎金七萬元,獎座一座 共四名,獎金各五萬元,獎狀一張
數位影音組 乙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 乙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 乙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 共四名,獎金各二萬元,獎狀一張
數位遊戲組 乙名,獎金十二萬元,獎座一座 乙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乙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 共四名,獎金各六萬元,獎狀一張
平面設計組 乙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 乙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 乙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座 共四名,獎金各一萬元,獎狀一張
數位內容創意腳本組 乙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 乙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 乙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座 共四名,獎金各二萬元,獎狀一張

評審團大獎:乙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特別獎:乙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數位內容廠商競賽系列

組別
獎項
數位多媒體組 乙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
網站創意組 乙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
數位內容創意腳本組 乙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

註: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價值超過 NT$13,333 者,執行單位依法代扣繳 15% 稅額。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96 年 10 月 8 日 (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投稿方式

☉ 一律採郵寄報名,需掛號寄出。(線上報名者需於書面報名表上填寫「報名編號」)
☉ 內容包含報名表、同意書、以及作品指定格式內容。
☉ 每人作品不限投稿件數,同一類別(學生或產業)之下可跨主題投稿。

參賽作品規格 --學生組 參賽細則下載

組別

作品規格

繳交電子檔格式與文件





● 作品不限制工具軟體,但需有原創角色與故事情節,表現方式採用 2D 、 3D 、合成 ( 如紙黏土拍攝合成等 ) 皆可
● 作品長度為 45 秒 ~10 分鐘
● 720 * 480 NTSC 規格或以上

● 可供 MS MediaPlayer 及 QuickTime Player 播放為主,並另提供 avi 檔
● 以 word 檔格式簡述作品之創作主題、創作理念與角色設定 (1000 字以內 ) ,必要時可附圖說明,附圖以 JPG 檔為之
● 作品以光碟片 VCD 或 DVD 繳交(光碟上需有參賽組別及主題及參賽者姓名)
● 參賽同意書一份





● 作品不限制工具及軟體,表現方式以原創或剪輯方式皆可
● 720 * 480 NTSC 規格或以上
● 長度 45 秒 ~3 分鐘為限

● 以 word 檔格式簡述作品之創作主題、創作理念與角色設定 (300 字以內 ) ,必要時可附圖說明,附圖以 JPG 檔為之
● 可供 MS MediaPlayer 及 QuickTime Player 播放為主,並另提供 avi 檔
● 作品以光碟片 VCD 或 DVD 繳交(光碟上需有參賽組別及主題及參賽者姓名)
● 參賽同意書一份





● 作品不限制工具軟體,相關類別如下:1. 單機遊戲
2. 線上遊戲
3. 連線遊戲
4. 手機遊戲
● 作品檔案不超過 50MB ,最後必需可在 PC 作業平台呈現。
● 作品以創意及趣味性為主,但參賽作品至少需完成兩個關卡以上。

● 以 PDF 檔格式,製作遊戲說明書。
● 以 word 檔格式簡述作品之創作主題、創作理念與角色設定 (1000 字以內 ) ,必要時可附圖說明,附圖以 JPG 檔為之。
● 作品以光碟片 VCD 或 DVD 繳交(光碟上需有參賽組別及主題及參賽者姓名)
● 參賽同意書一份





● 不限創作工具
● 黑白、彩色不限
● 可以以系列作品方式呈現

● A3 大小, /300dpi/cmyk/tiff 檔輸出
● 需附平面作品光碟原檔與 JPEG 檔 /72dpi/rgb( 光碟上 需有參賽組別及主題及參賽者姓名 )
● word 檔格式簡述作品之創作主題、創作理念 (300 字 以內 )
● 參賽同意書一份

數位內容
創意腳本組

● 人物關係及介紹表、故事大綱分集大綱、背景敘述及故事情節等。參賽作品內容要有情境趣味性的描述
● A4 格式(直式橫書),行距 1.5 倍行高,頁數 20~60 頁,字體 12 以上,如有手繪或數位圖檔請夾頁擺放在相關頁面

● WORD 檔案,版面需自行排版
● A4 尺寸的列印稿(需裝訂),乙式十份
● 繳交 PC 格式之光碟片 1 份 ( 光碟上需有參賽組別及主題及參賽者姓名 )
● 參賽同意書一份

參賽作品規格 --產業組

組別

作品規格

繳交電子檔格式與文件






動畫:
● 作品不限制工具軟體,但需有原創角色與故事情節,表現方式採用2D、3D、合成(如紙黏土拍攝合成等)皆可
● 作品長度為45秒~10分鐘
● 720*480 NTSC規格或以上
影音:
● 作品不限制工具及軟體,表現方式以原創或剪輯方式皆可
● 720*480 NTSC規格或以上
● 長度45秒~3分鐘為限
● 可供MS MediaPlayer及QuickTime Player 播放為主,並另提供avi檔
● 以word檔格式簡述作品之創作主題、創作理念與角色設定(300字以內),必要時可附圖說明,附圖以JPG檔為之
● 作品以光碟片VCD或DVD 繳交(光碟上需有參賽組別及主題及參賽者姓名)
● 參賽同意書一份




●至少須包含首頁及內頁十五頁(含)以上
●頁面建議解析度 1024x768,或1280 x 1024,請勿用其它解析度
●首頁檔名需設定為index.htm或index.html(小寫),所有檔案名及資料夾名稱需用英文命名
●需可在IE 6以上瀏覽器瀏覽
●全部檔案最大不得超20MB(不可聯結到外部的檔案)
●設計內容請至少包含動畫 / 遊戲設計或電子商務互動設計
●請製作符合HTML語法之網站,或是利用Flash等製作,(請勿包含SQL,Access…資料庫),需在MsWindows環境下即可執行
●若有外掛程式或特殊安裝需求,請附 Readme.txt 檔案說明
●請繳交網站企劃書一份,檔案格式.pdf,未繳交企劃書者,仍可列入評審作業,但企劃書成績為零
●作品以光碟片VCD或DVD繳交(光碟上需有參賽組別及主題及參賽者姓名)
●參賽同意書一份
數位內容
創意腳本組

● 人物關係及介紹表、故事大綱分集大綱、背景敘述及故事情節等。參賽作品內容要有情境趣味性的描述
● A4 格式(直式橫書),行距 1.5 倍行高,頁數 20 ~ 60 頁,字體 12 以上,如有手繪或數位圖檔請夾頁擺放在相關頁面

● WORD 檔案,版面需自行排版
● A4 尺寸的列印稿(需裝訂),乙式十份
● 繳交 PC 格式之光碟片 1 份 ( 光碟上需有參賽組別及主題及參賽者姓名 )
● 參賽同意書一份

比賽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需自負法律責任,並且得獎將不予錄用。
  2. 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
  3. 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屬於參賽隊伍個別擁有,但主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
  4. 參賽作品需確定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將追回獎金及獎品。
  5. 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並由參賽者自付法律責任。
  6. 參賽作品如已獲政府相關單位補助或廠商資助,不得再參與本次競賽。若參賽者隱瞞事實,將取消參賽資格。若有得獎,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及獎品。
  7. 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音樂時,於參賽同意書下方註明使用之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
  8. 參賽隊伍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予公開展示與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之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9.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10. 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
  11.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