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
透過消保繪畫徵稿活動的舉辦,讓小學生運用想像力與創造力,用充滿童趣色彩的畫筆繪畫出他們心目中的消費問題,藉此培養小學生從小的消費者保護教育。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台南市政府、台南縣政府、高雄市政府、高雄縣政府、屏東縣政府
四、參賽資格:
就讀於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台南市、台南縣、高雄市、高雄縣 、屏東縣,凡對繪畫有興趣之國小在學學生。
五、參賽組別:
分為低年級組(1至3年級)、高年級組(4至6年級) 共2組。
六、徵畫主題:
參加的小朋友以『安全消費』或其他任何與消費者保護相關的議題自由發揮,以小學生關係較密切的消費問題為主,比如說:網咖線上遊戲問題;買東西前要注意商品的包裝標示;在校園遊樂區玩耍要注意遊樂設施安全;要選擇有安全玩具標示的玩具等等。
七、作品規格及創作方式:
- 以圖畫紙四開(39 ×54公分)為限,不符規格不予評選。
- 創作材料、方式不拘,繪畫、平面設計、水墨、版畫等皆可,以能彰顯徵畫主題之作品為上選。
- 每人參賽作品至多以兩幅為限,且作品未曾公開發表。
八、徵稿期間:
即日起收件,至2007年11月20日下午5時截止,作品請包裝郵寄,以郵戳為憑。為確保參賽作品權益,作品請妥善包裝勿折疊,避免污損
九、收件地點:
「消保繪畫徵稿活動小組」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六段八十三號二樓
電話:(02)2653-9292轉241
傳真:(02)2651-9911
十、評選及頒獎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消保專家學者、學校美術老師等組成評選小組,擇期公開評選,得獎名單預計12月中公布在活動網頁,並通知各縣市政府得獎名單,再由各縣市政府自行頒發獎項。
十、評選項目及分數比重:
項目 | 分數比重 |
主題內容 | 40% |
創意表現 | 35% |
構圖技巧 | 25% |
十二、獎勵辦法:
低年級組
名次 | 特優 | 優 | 良 | 佳作 | 入選 |
人數 | 2人 | 4人 | 7人 | 15人 | 15人 |
獎金 | 35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紀念品 | 獎狀 |
高年級組
名次 | 特優 | 優 | 良 | 佳作 | 入選 |
人數 | 2人 | 4人 | 7人 | 15人 | 15人 |
獎金 | 35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紀念品 | 獎狀 |
*指導老師也將頒發獎狀乙張
十三、
凡經評定為入選以上之作品,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得獎人(著作者),惟主辦單位為公益推廣之用,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印製於相關印刷 品及重製等之權利,不另支付獲入選以上得獎人稿費及版稅,且獲入選以上之得獎者須與主辦單位簽訂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專屬授權使用合約書。
十四、
得獎作品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除得取消得獎資格外,並將追還獎項及公布處理經過。
十五、
所有參賽稿件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歸還,請自行留副本。
十六、
為評選公平起見,作品上不可署名,報名表浮貼於作品之背面下角。
十七、
本辦法自公布日起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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