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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8日

[國內]南區大專院校電腦動畫設計競賽(96/10/31)

就是愛「拉賽」--南區大專院校電腦動畫設計競賽辦法

活動宗旨:
藉由主辦單位招募擁有電腦動畫長才之學生,聯合南區大專院校各相關科系一起參與本競賽活動,使學生能提早獲得踏入業界的實務經驗,更可與各校學生在學術上相互交流。

主辦單位:
台南市La Sight PUB。

參賽資格:
南區大專院校學生,可團體或個人報名參加


設計主題:
以電腦動畫配合音樂、音效方式,來展現以下主題,任選其一主題參賽
主題一:每晚11:00前,一次購買任何啤酒2瓶,即可再送1瓶。
主題二:每週一舉辦「明日之星歌唱大賽」
主題三:每周三舉辦Wii「全壘打王、瘋狂網球、拳王爭霸」電玩大賽

作品規格:

  1. 播放長度分30秒、45秒、60秒,任選其一規格參賽。
  2. 請將作品以電子檔案(swf、mov、avi…等可自動撥放者)燒錄於光碟中繳交。
  3. 圖片、音樂及音效等…作品所用素材來源,若非參賽者本人所有,請於作品片頭適當位置標明出處。
  4. 參賽表需簡述(200字以內)創作構思及發想歷程,作為評選參考。


參賽辦法:
欲參賽者,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lasight.com.tw )下載競賽簡章,請務必詳填簡章內所附「報名表及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後,將附表連同作品光碟一併送至以下地址
親送至:台南市La Sight PUB ( 台南市健康路一段260號B1)PM10:00~AM05:00
郵寄至: 台南市府前四街98號
信封上註明【就是愛「拉賽」南區大專院校電腦動畫設計競賽】。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6年10月30日止,逾時恕不受理。

獎勵辦法:
<以單件作品論>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及La Sight現金抵用劵壹萬元整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及La Sight現金抵用劵壹萬元整及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La Sight現金抵用劵壹萬元整及獎狀乙張。
佳作六名:La Sight現金抵用劵伍仟元整及獎狀乙張。
得獎名單公佈:96年11月10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評審方式:

  1. 評審委員:
    聘請電腦動畫學者及業者組成評審小組。
  2. 評審標準:
    內容評比 30% (素材適切性、主辦單位特性表徵、整體意涵等)
    創意評比 40% (創意造型或概念、整體視覺設計、特殊效果等)
    技術評比 30% (繪圖技術、媒體技法、節奏美感等)
  3. 評審程序:
    依評選標準選出前三名,另選出佳作6名。視作品狀況得以從缺,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3,333元,得獎人需自行負擔中獎稅金,主辦單位得代扣15%稅金。
  2.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並同意本競賽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3. 為利評審作業,競賽作品內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學校、科系、姓名或其他不必要註記。
  4. 參加競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競賽或發表,嚴禁仿冒抄襲。比賽作品所有引用之資料,務必標示出來源。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必須自行負責。
  5. 參加競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發現有不符參加資格、評審標準等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承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加權利,不負法律責任,並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獎品。
  6. 著作權約定: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利用,並得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將不另支酬。
  7. 所有申請資料及參賽作品收件後概不退還;未錄取作品,不另行通知。
  8. 活動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將於主辦單位網站上及店內展示。
  9.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適時修正公佈於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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