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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5日

[Logo]台中縣大雅鄉鄉徽設計徵選活動(97/6/30)

壹、活動名稱:
大雅鄉鄉徽徵選活動
貳、活動主題:
大雅鄉鄉徽
參、主辦單位:
台中縣大雅鄉公所
肆、活動目的:
為發揚本鄉文化與宣揚特色,激勵鄉民對本鄉發展共生共榮的情感聯繫,凝聚鄉民的共識,結合各族群與展現多元文化特色之精神象徵,特公開徵選鄉徽(LOGO)藉以將本鄉文化特色以形象識別具體展現。

伍、大雅鄉簡介:
(一)地名由來
大雅鄉舊稱「壩仔」,就狹義而言,則專指本鄉現有大雅村之街坊附近一帶,早期原為土著族拍宰海(Pazeh)岸裡社群之阿河巴(壩)荒埔,漢人進墾後,以平埔族人原有「阿河巴」而命名為「壩仔」,故地名由來,似與土著族之音譯有關。
(二)地理位置:
地理上以本鄉三和村大田心為台中地區中心位置,位居台灣中部台中盆地之西北方,東鄰潭子鄉,西接沙鹿鎮;北毗神岡鄉,南連台中市與西屯區為界。全鄉面積計為32.4109平方公里,行政區現轄有十五村,東西寬而南北窄,地形略呈菱形。
(三)歷史古蹟:
  1. 永興宮
    永興宮建於前清道光二十七年(公元一八四七年)迄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歷史,因歷經年代久遠而破損於一九八六年重建,於一九九三年落成,並舉行慶成祈安三獻大典,完成美侖美奐,金碧輝煌,巍峨壯觀,氣勢磅礡三門式傳統廟宇。
  2. 謙興堂-橫山張厝
    謙興堂俗稱張家古厝於清咸豐末年所建造的,至今已有一百餘年的歷 史古宅,佔地廣闊,建築有七百於坪的三合院式房屋,左右均有三護龍, 向外有七道大門的大宅第,結構宏麗,古色古香。
  3. 武舉人厝-下員林張厝
    該厝建造於清末,迄親已有一百餘年的歷史,建築為四合院,左右各有三道護龍,仍保持完整無缺,古色古香 留存著清代氣氛,現由張氏後裔居住中。正廳左右存列執事牌十分莊嚴。
(四)地方特產:
小麥、紅薏仁
(五)地方特色及文化:
  1. 小麥文化節:
    台灣九成以上麥田分佈大雅鄉有人稱它為小麥的原鄉,出產的小麥產量佔本省小麥產量達百分之九十 ,種植面積達七十公頃,每年三月正是小麥成熟期,為發展小麥產業讓民眾親近麥田,對小麥有進一步的認識,進而提昇本地觀光休閒風氣。
  2. 大雅音樂宴 :
    為提昇本鄉的休閒品質、帶動藝文風氣、活絡公有設施,特別規劃在本鄉各公園、廣場舉辦『大雅音樂宴』系列活動。
陸、參選資格:
凡是中華民國以單位或個人名義參加均可,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
柒、評選方式:
徵稿結束後,由本所邀集本鄉學者、專家及本所相關人員(約11人)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依據活動辦法及評審標準評分,選出前三名,第一名者為本鄉徽之參考作品;其評選項目為造型設計、創意表現、主題特色、色彩應用。

總分計算方式:
  • 造形設計 30%
  • 創意表現 20%
  • 主題特色 25%
  • 色彩應用 25%
捌、設計內容說明:
表現大雅鄉之文化內涵、精神及特色LOGO 之設計造型,力求簡潔而內蘊深義並兼具視覺美感,色彩搭配採3-4色(含底色)以下為佳。
玖、參選者繳交物件方式及作品規格:
(一)、書面作品(創作圖稿)
  1. 繪製15 c15 cm及2 c2 cm之圖樣彩色稿各一式黏貼於A4(21×29.5 cm)尺寸之紙張上。(如附件三)
  2. 圖樣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3. 檔案模式:
    不可使用手工稿,並標註YMCK四色及RGB三色,另不可使用特別色票、金、銀及螢光色
  4. 500字以內之文字敘述,闡釋創作理念於報名表內(詳附件二)。
(二)、電子檔格式
JPG GIF檔;最好以500*500PIXELS360dpi為顯示標準(長500像素*500像素;檔案解析度:360dpi)請註明檔案名稱,存放於磁片或光碟片。
拾、收件方式:
(一)、 即日起至970630下午3時止截止收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台中縣大雅鄉雅環路二段301」,並於信封正面書寫「台中縣大雅鄉鄉徽設計徵選活動」或親自送至本所,逾期不予受理。
(二)、 郵寄時請妥善包裝,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以致影響評審成績者,由參選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事項。
拾壹、獎勵辦法:
  • 第一名:錄取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及獎狀乙禎,作品將獲採用為大雅鄉鄉徽之參考作品。
  • 第二名:錄取1名,獎金新台幣10,000整及獎狀乙禎。
  • 第三名:錄取1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整及獎狀乙禎。

    未達本所錄取標準,獎項得從缺。
拾貳、公佈日期:
970708,除通知得獎人外,並將得獎名單及作品翌日公告於本所公佈欄及網站上。
拾參、權責與相關規定:
(一)、 入選作品之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並保有修改之權(如附件一)。
(二)、 應徵稿件,恕不退件。
(三)、 應徵作品應為自行設計,不得仿冒抄襲。如經發現有侵害人著作財產權者,除取消作品作者參賽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外,相關法律責任亦由作者自行負責。
(四)、 應徵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五)、 入選作品作者,其著作財產權須全部讓與本所,授權本所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本所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六)、 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本所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七)、 得獎者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由大雅鄉公所開立所得證明。
拾肆、聯絡方式:
竭誠歡迎有興趣之民眾踴躍報名徵選,活動詳情請與台中縣大雅鄉公所-秘書室聯絡,電話04-2566331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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