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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5日

[Logo]台中縣大雅鄉鄉徽設計徵選活動(9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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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動名稱:
大雅鄉鄉徽徵選活動
貳、活動主題:
大雅鄉鄉徽
參、主辦單位:
台中縣大雅鄉公所
肆、活動目的:
為發揚本鄉文化與宣揚特色,激勵鄉民對本鄉發展共生共榮的情感聯繫,凝聚鄉民的共識,結合各族群與展現多元文化特色之精神象徵,特公開徵選鄉徽(LOGO)藉以將本鄉文化特色以形象識別具體展現。

伍、大雅鄉簡介:
(一)地名由來
大雅鄉舊稱「壩仔」,就狹義而言,則專指本鄉現有大雅村之街坊附近一帶,早期原為土著族拍宰海(Pazeh)岸裡社群之阿河巴(壩)荒埔,漢人進墾後,以平埔族人原有「阿河巴」而命名為「壩仔」,故地名由來,似與土著族之音譯有關。
(二)地理位置:
地理上以本鄉三和村大田心為台中地區中心位置,位居台灣中部台中盆地之西北方,東鄰潭子鄉,西接沙鹿鎮;北毗神岡鄉,南連台中市與西屯區為界。全鄉面積計為32.4109平方公里,行政區現轄有十五村,東西寬而南北窄,地形略呈菱形。
(三)歷史古蹟:
  1. 永興宮
    永興宮建於前清道光二十七年(公元一八四七年)迄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歷史,因歷經年代久遠而破損於一九八六年重建,於一九九三年落成,並舉行慶成祈安三獻大典,完成美侖美奐,金碧輝煌,巍峨壯觀,氣勢磅礡三門式傳統廟宇。
  2. 謙興堂-橫山張厝
    謙興堂俗稱張家古厝於清咸豐末年所建造的,至今已有一百餘年的歷 史古宅,佔地廣闊,建築有七百於坪的三合院式房屋,左右均有三護龍, 向外有七道大門的大宅第,結構宏麗,古色古香。
  3. 武舉人厝-下員林張厝
    該厝建造於清末,迄親已有一百餘年的歷史,建築為四合院,左右各有三道護龍,仍保持完整無缺,古色古香 留存著清代氣氛,現由張氏後裔居住中。正廳左右存列執事牌十分莊嚴。
(四)地方特產:
小麥、紅薏仁
(五)地方特色及文化:
  1. 小麥文化節:
    台灣九成以上麥田分佈大雅鄉有人稱它為小麥的原鄉,出產的小麥產量佔本省小麥產量達百分之九十 ,種植面積達七十公頃,每年三月正是小麥成熟期,為發展小麥產業讓民眾親近麥田,對小麥有進一步的認識,進而提昇本地觀光休閒風氣。
  2. 大雅音樂宴 :
    為提昇本鄉的休閒品質、帶動藝文風氣、活絡公有設施,特別規劃在本鄉各公園、廣場舉辦『大雅音樂宴』系列活動。
陸、參選資格:
凡是中華民國以單位或個人名義參加均可,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
柒、評選方式:
徵稿結束後,由本所邀集本鄉學者、專家及本所相關人員(約11人)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依據活動辦法及評審標準評分,選出前三名,第一名者為本鄉徽之參考作品;其評選項目為造型設計、創意表現、主題特色、色彩應用。

總分計算方式:
  • 造形設計 30%
  • 創意表現 20%
  • 主題特色 25%
  • 色彩應用 25%
捌、設計內容說明:
表現大雅鄉之文化內涵、精神及特色LOGO 之設計造型,力求簡潔而內蘊深義並兼具視覺美感,色彩搭配採3-4色(含底色)以下為佳。
玖、參選者繳交物件方式及作品規格:
(一)、書面作品(創作圖稿)
  1. 繪製15 cm×15 cm及2 cm×2 cm之圖樣彩色稿各一式,黏貼於A4(21×29.5 cm)尺寸之紙張上。(如附件三)
  2. 圖樣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3. 檔案模式:
    不可使用手工稿,並標註YMCK四色及RGB三色,另不可使用特別色票、金、銀及螢光色。
  4. 500字以內之文字敘述,闡釋創作理念於報名表內(詳附件二)。
(二)、電子檔格式
JPG 或GIF檔;最好以500*500PIXELS;360dpi為顯示標準(長500像素*寬500像素;檔案解析度:360dpi)請註明檔案名稱,存放於磁片或光碟片。
拾、收件方式:
(一)、 即日起至97年06月30日下午3時止截止收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台中縣大雅鄉雅環路二段301號」,並於信封正面書寫「台中縣大雅鄉鄉徽設計徵選活動」或親自送至本所,逾期不予受理。
(二)、 郵寄時請妥善包裝,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以致影響評審成績者,由參選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事項。
拾壹、獎勵辦法:
  • 第一名:錄取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及獎狀乙禎,作品將獲採用為大雅鄉鄉徽之參考作品。
  • 第二名:錄取1名,獎金新台幣10,000整及獎狀乙禎。
  • 第三名:錄取1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整及獎狀乙禎。

    未達本所錄取標準,獎項得從缺。
拾貳、公佈日期:
為97年07月08日,除通知得獎人外,並將得獎名單及作品翌日公告於本所公佈欄及網站上。
拾參、權責與相關規定:
(一)、 入選作品之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並保有修改之權(如附件一)。
(二)、 應徵稿件,恕不退件。
(三)、 應徵作品應為自行設計,不得仿冒抄襲。如經發現有侵害人著作財產權者,除取消作品作者參賽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外,相關法律責任亦由作者自行負責。
(四)、 應徵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五)、 入選作品作者,其著作財產權須全部讓與本所,授權本所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本所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六)、 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本所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七)、 得獎者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由大雅鄉公所開立所得證明。
拾肆、聯絡方式:
竭誠歡迎有興趣之民眾踴躍報名徵選,活動詳情請與台中縣大雅鄉公所-秘書室聯絡,電話04-25663316轉305




更多資訊:

2007年9月1日

[國內比賽] 「2007大雅人文采風之美」數位攝影比賽(96/9/7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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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大雅人文采風之美」數位攝影比賽

宗 旨:
為增進民眾對地方人文之關懷,特舉辦「2007大雅人文采風之美」數位攝影比 賽,希望透過畫面的詮釋,展現鄉土之美與人文特色,讓民眾進一步認識、瞭解 本鄉。
  • 指導單位:
    國立彰化社會教育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主辦單位:
    國立彰化社會教育館大雅社會教育工作站、台中縣彩陶文化協會。
  • 協辦單位:
    大雅鄉公所、大雅鄉教育發展協會、大雅文教基金會、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大雅鄉永興宮管理委員會、勝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樺羽紙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大雅鄉各國中、小學、大雅鄉員林社區發展協會。
  • 參賽資格:
    凡是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加。
  • 攝影主題:
    以「2007大雅人文采風之美」為主題,發揮鄉土特色。
  • 作品規格:
    以數位相機拍攝,相片大小以300萬畫數以上,以jpg檔。
  • 收件日期:
    1、自96年8月25日起至96年9月7日止。
    2、將 ⑴數位相片, ⑵ 報名表,⑶作品說明表,分:
    國小組E-mail至
    esphoto01@gmail.com
    國中組E-mail至hsphoto02@gmail.com
    社會組E-mail至sophoto03@gmail.com
    3、同意書填寫簽章完成後請郵寄至大雅鄉神林路一段192號 「2007大雅人文采風之美」數位攝影比賽收 聯絡電話:04-25665383 0936-488021 林總幹事
  •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限大雅鄉境內的人文、風貌),且應以96年1月1日~96年9月7日期間所拍攝之符合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
    2、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3、每人參賽作品限一件(超過一件作品,則由主辦單位任意選取一件參賽,不得異義)。
    4、得獎作品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各級學校做公益、教學及展覽使用。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5、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應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作品說明國小組文字不得少於50字,國中組及社會組不得少於100字。
  •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及各大報記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 獎項及名額:(各組參加件數未達80件時,則擇優錄取。)
    社會組:
    一、金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乙紙。
    二、銀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1500元、獎狀乙紙。
    三、銅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1200元、獎狀乙紙。
    四、優選獎 3名:獎金新台幣 500元、獎狀乙紙。
    五、佳作獎 5名:獎狀乙紙及紀念品乙份。
    國中組:
    一、金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紙。
    二、銀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1200元、獎狀乙紙。
    三、銅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紙。
    四、優選獎 3名:獎金新台幣 500元、獎狀乙紙。
    五、佳作獎 5名:獎狀乙紙及紀念品乙份。
    國小組:
    一、金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1500元、獎狀乙紙。
    二、銀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紙。
    三、銅牌獎 1名:獎金新台幣 800元、獎狀乙紙。
    四、優選獎 3名:獎金新台幣 500元、獎狀乙紙。
    五、佳作獎 5名:獎狀乙紙及紀念品乙份。
  • 得獎名單公布、頒獎與展出時間:
    一、得獎作品預計於96年九月公布在「國立彰化社會教育館大雅社會教育工作站」網 站,並專函或電話通知得獎者。
    二、得獎作品將擇期展出,時間另行公布。
    三、頒獎時間:另行通知,並公布於「國立彰化社會教育館大雅社會教育工作站
    」全球資訊網。
    四、頒獎地點:專函通知受獎者,地點另訂。
  • 洽詢方式:
    聯絡電話:04-25665383 0936-488021 林總幹事
  •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附件 :「2007大雅人文采風」數位攝影比賽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