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08年4月23日

[繪畫]嘉義縣警察局「愛我,請不要傷害我」四格漫畫比賽(08/05/16)

一、目的:
為鼓勵兒童發揮豐富之觀察力、想像力及創造力,透過四格漫畫表達拒絕傷害的心聲與想法,引起兒童的共鳴,一起向被害說不。

二、作品主題:
「愛我,請不要傷害我」

三、參賽資格:
本縣國小學童(採分組方式,分下列3組)
(一)低年級組:本縣各國民小學一、二年級學生。
(二)中年級組:本縣各國民小學三、四年級學生。
(三)高年級組:本縣各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四、作品格式:
作品必需於四開圖畫紙(約53*39公分)內以四格漫畫呈現,作品必須為個人創作,不得拷貝他人作品,投稿件數不限,以蠟筆、彩色筆或水彩筆畫為主。

五、評選標準:
(一)內容(能彰顯主題)30%。
(二)創意(詮釋主題的獨特性)40%。
(三)美感(構圖)30%。

六、收件方式:
(一)填寫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報名表一式兩聯,第一聯實貼,第二聯浮貼)
(二)將作品以郵寄方式寄至嘉義縣警察局婦幼隊(嘉義縣太保市安仁里祥和一路東段3號

七、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97年5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獎勵辦法:(每組各取前3名及佳作數名
(一)第1名:獎狀1只,圖書禮券3仟元及精美禮品1份。
(二)第2名:獎狀1只,圖書禮券2仟元及精美禮品1份。
(三)第3名:獎狀1只,圖書禮券1仟元及精美禮品1份。
(四)佳作:獎狀1只,精美禮品1份。

九、徵選結果:
(一)邀請縣內美術領域之教師於97年5月21日(星期三)假本局婦幼隊公開評選,並將評選結果刊登於本局婦幼隊網站。
(二)得獎人將於本局警察節活動當日假本局公開頒獎。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需由兒童個人創作,如有成人加筆或冒名頂替均不予評選。
(二)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展覽及相關使用權。




更多資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