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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2日

[攝影]台南市龍山寺鯤鯓勝景攝影比賽(09.02.21)

截止日期:2009.02.21

一、主  旨
雄據府城台南臺江內海的四鯤鯓仔龍山寺,自明末奉祀 「清水祖師公」以來,淵遠流長之廟史幾乎等同於臺郡鯤鯓古地開拓史,自肇建迄今已歷三百四十餘載!
溯奉祀建寺廟緣由,據沿革所載,緣於明 永曆十九年(1665)乙巳 有祖藉為泉州府晉江縣竹坑,而追隨鄭國姓大軍來臺,駐守於鯤鯓之蔡姓武人,以攜自泉州府安溪縣清水岩寺鬼仔洞「祖師公」神像,於四鯤鯓初創草壇晨昏敬祀,由是聖澤丕顯,神蹟屢昭,祠雖簡陋,信眾所求則無不響應。

今之「四鯤鯓龍山寺」-四鯤鯓清水祖師公廟,正式建祠立廟於 明 永曆廿一年(1682)壬戌 早期研究文獻曾明證引之為「全臺首建 開基清水祖師廟」!
古代七個臺江小島嶼(一鯤鯓至七鯤鯓),自明末以來,一直就是「唐山渡臺先民」在臺灣採捕休養之最早開發地區,其人文風光與山川景色早就見於臺灣八景:「安平晚渡、沙鯤漁火、鹿耳春潮、雞籠積雪、東溟曉日、西嶼落霞、斐亭聽濤」中即有「沙崑漁火」情抒勝景名聞中外,甚至後來的有關臺灣誌書中,鯤鯓勝景也常出現如:「鯤鯓曉霞、鯤鯓集網、鯤鯓漁火…」等,更具體介紹了藝文氣息濃厚,有著歷史意義不凡之鯤鯓庄社部落「入口意象」。

自先民開台以來,沙汕古地四鯤鯓,因水源無缺,水質甘美,最適漁人生活,一直被稱為「四鯤鯓仔」,清代為新昌里管轄,相對於日治安平運河南岸之「上鯤鯓」,日治時期則與三鯤鯓被合稱為「下鯤鯓」,時屬效忠里,後則改屬永寧庄,是古七鯤鯓島嶼迄今尚保有鯤鯓地名者!

歷經三百餘年來臺江陸浮,七個鯤鯓島早與臺南府城陸地連成一體,位於當今臺南市南區西南郊區的「四鯤鯓仔」,東鄰鹽埕部落,南接喜樹仔部落,北與漁光里隔岸相望、西濱臺灣海峽,庄社居民現仍多以養蚵、養殖虱目魚及近海捕撈為生,一直就是典型的臺江漁村部落。

現在「四鯤鯓仔」旁邊的安平商港海濱沙丘也還是依舊連接著臺江殘留水域「鯤鯓湖」景色,憑弔昔日的臺江內海及澳外沙汕勝景,正好見證滄海桑田變幻無常。
為留下「全臺首建 開基清水祖師廟-四鯤鯓龍山寺」文化景觀的真實與珍貴記錄,帶動「四鯤鯓仔」觀光旅遊與海洋產業商機,透過鏡頭的捕捉與描述,展現「臺江古地」的豐厚文化資產內涵,特舉辦『鯤鯓勝景』攝影比賽活動。

二、比賽主題
凡在「四鯤鯓仔」境內之人文、風土民情、民俗節慶、景觀生態、建築文物、產業文化、慶典儀式……等,能夠表現出古今「鯤鯓勝景」特色的風貌皆可為攝影比賽題材。

三、指導單位:
台南市議會

四、主辦單位:
全臺首建 開基清水祖師廟 四鯤鯓龍山寺

五、承辦單位:
龍山寺管理委員會(四鯤鯓)

六、協辦單位:
台南市議員郭和元服務處 柏立企業 鯤鯓社區發展協會
台南市龍崗國小 長穎視訊科技 沈導工作室 雙福數位館
華彩數位科技

七、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皆可)。

八、作品規格:
長邊12吋、短邊不得小於8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不得裝裱及護背,軟片不拘;數位相機拍攝需為600萬畫素以上TIFF檔或JPG檔不得插點、加工合成製作。
連作限收4張,每人以10張為限,且未曾在公開比賽得獎之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並不得遞補);參賽作品請詳填「參加表」、「著作使用權讓與同意書」,並粘貼於背面右下方。
*未填表者不予評審*

九、參賽費用:
免費 歡迎踴躍參加

十、收件截止日期、地點
即日起至2009年2月21日止(郵戳為憑)台南市南區鯤鯓路102巷81號
龍山寺管理委員會 收。聯絡人:陳小姐 06-2620592。

十一、評審時間:
2009年2月25日於 龍山寺管理委員會
評審委員:
專家學者、社區代表、影像專業工作者、藝術工作者、龍山寺管 理委員等相關人員。
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作品名稱、文字說明、主題性)40﹪
創意表現(啟發意涵、表現手法、關聯性)40﹪
攝影技巧(佈局構圖、入鏡取景、技術性)20﹪


十二、入圍公佈
  1. 2009年2月27日前公佈於全臺首建 開基清水祖師廟-四鯤鯓龍山寺,並另行通知入圍者。
  2. 金、銀、銅牌作品需於2009年3月6日前繳交原稿底片或600萬畫素以上之數位檔案光碟片,若經審核(或未繳交者)為非原稿底片或檔案,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不遞補。

十三、獎項公佈
入圍作品原稿底片與600萬畫素以上之數位檔案光碟片彙集完成,並經審核無誤後,於2009年3月20日前公佈於 龍山寺管理委員會,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四、感謝與獎勵
  • 金牌獎壹名:獨得獎金 壹萬伍千元,獎牌乙面。
  • 銀牌獎貳名:各得獎金 壹萬元,獎牌乙面。
  • 銅牌獎參名:各得獎金 陸千元,獎牌乙面。
  • 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 壹千元,獎狀乙面。
  • 佳作獎廿名:各得獎金 伍百元,獎狀乙張。

十五、頒獎日期、地點
擇期於天運歲次己丑年2009年,在全臺首建 開基清水祖師廟 四鯤鯓龍山寺公佈盛大表揚。(住址:台南市南區鯤鯓路102巷81號

十六、展覽地點:
  1. 龍山寺管理委員會
  2. 台 南 市 議 會

十七、附 則
  1.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2. 參賽者須填寫「參加表」與「著作使用權讓與同意書」。
  3.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不得有造假、冒用、合成之行為,如經人檢舉並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得遞補。
  4. 得獎作品及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具公開使用的著作權利,不另給酬。
  5.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張數量決定增加佳作獎名額。
  6.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做好作品保護措施,如因郵寄途中或遇人力無法抗拒造成損壞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7. 凡參加比賽者,均視同承認此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並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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