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2.28
一、主旨:
集集數位機會中心與集集生活美學協會多年來於集集鎮,致力於文化、 產物及社區發展等業務,本次藉由攝影比賽,邀集全國攝影好手,透過 鏡頭,展現集集鎮地區發展觀光之美。
一、主旨:
集集數位機會中心與集集生活美學協會多年來於集集鎮,致力於文化、 產物及社區發展等業務,本次藉由攝影比賽,邀集全國攝影好手,透過 鏡頭,展現集集鎮地區發展觀光之美。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三、協辦單位:
集集鎮公所文化服務所 鎮民代表陳昭煜服務處 櫻櫻婚紗攝影
四、主辦單位:
集集數位機會中心
五、參賽資格:
六、攝影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以「2009年集集燈會」美麗景色為拍攝主題。
七、拍攝時間:
公佈之日起至收件截止日。
八、作品規格:
以相紙沖印或輸出5×7英吋之彩色照片。
九、收件日期:
延至98年2月28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十、收件地點:
集集鎮育才街166號(集集圖書館四樓集集數位機會中心「攝影比賽收件報名組」)
十一: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2.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為初審合格。初審合格者,將公佈於網站中,並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數位檔,供評審小組進行複審。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3.評審小組經複審決定各獎項得獎人。
4.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十二、評審地點:
於集集圖書館四樓集集數位機會中心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佈於集集數位機會中心部落格。
十三、獎項及名額:
學員組:
社會民眾:
十四、洽詢方式:
教育部
三、協辦單位:
集集鎮公所文化服務所 鎮民代表陳昭煜服務處 櫻櫻婚紗攝影
四、主辦單位:
集集數位機會中心
五、參賽資格:
- 集集數位機會中心學員組。
- 凡喜愛攝影之民眾皆可參加。
六、攝影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以「2009年集集燈會」美麗景色為拍攝主題。
七、拍攝時間:
公佈之日起至收件截止日。
八、作品規格:
以相紙沖印或輸出5×7英吋之彩色照片。
九、收件日期:
延至98年2月28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十、收件地點:
集集鎮育才街166號(集集圖書館四樓集集數位機會中心「攝影比賽收件報名組」)
十一: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2.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為初審合格。初審合格者,將公佈於網站中,並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數位檔,供評審小組進行複審。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3.評審小組經複審決定各獎項得獎人。
4.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十二、評審地點:
於集集圖書館四樓集集數位機會中心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佈於集集數位機會中心部落格。
十三、獎項及名額:
學員組:
- 第一名:獎杯與獎品
- 第二名:獎杯與獎品
- 第三名:獎杯與獎品
- 佳作三名:獎杯與獎品
社會民眾:
- 第一名:獎杯與獎品
- 第二名:獎杯與獎品
- 第三名:獎杯與獎品
- 佳作三名:獎杯與獎品
十四、洽詢方式:
- 簡章索取:
- ◎書面簡章索取地點:集集數位機會中心。
- ◎電子檔:請上集集數位機會中心部落格下載。
- 聯絡方式:
集集數位機會中心攝影比賽收件報名組 049-2761618 林小姐
Email:lin085119@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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