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4.15
壹、 宗旨
台灣應用材料公司致力於綠色環保,連續 13 年舉辦環保地球日活動。從以 往帶領民眾走向大自然、愛護大地,到去年的發動上百護樹家庭認養櫻花樹活 動,今年將以徵選校園環保計畫出發,協助校園完成環保建設,希望由老師帶領 學生透過可行的環保計畫,實際體驗愛護地球及重視能源,自實作中體會環保的 重要性,進而影響家庭,擴大環境教育推廣的效益。
校園環保圓夢計畫競賽,重點在於學校環保設施,以提升學生環保教育為主 要目標,除環保計畫的創新為考量外,是否能融入學生環保教育學習亦將是評選
的重點。
本計畫將提供特優計畫經費,協助完成環保設施架設。並以這些設施作為經 驗分享平台,希望藉由競賽活動及學際交流,讓環保教育能深耕茁壯,孕育保護
環境、節約資源、愛護地球的新生代。
壹、 宗旨
台灣應用材料公司致力於綠色環保,連續 13 年舉辦環保地球日活動。從以 往帶領民眾走向大自然、愛護大地,到去年的發動上百護樹家庭認養櫻花樹活 動,今年將以徵選校園環保計畫出發,協助校園完成環保建設,希望由老師帶領 學生透過可行的環保計畫,實際體驗愛護地球及重視能源,自實作中體會環保的 重要性,進而影響家庭,擴大環境教育推廣的效益。
校園環保圓夢計畫競賽,重點在於學校環保設施,以提升學生環保教育為主 要目標,除環保計畫的創新為考量外,是否能融入學生環保教育學習亦將是評選
的重點。
本計畫將提供特優計畫經費,協助完成環保設施架設。並以這些設施作為經 驗分享平台,希望藉由競賽活動及學際交流,讓環保教育能深耕茁壯,孕育保護
環境、節約資源、愛護地球的新生代。
貳、 目的
參、參與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教育部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新竹市政府、台灣應用材料公司 協辦單位:環宇廣播電台、IC 廣播電台
肆、競賽辦法
伍、競賽題目:
以符合校本課 程內容之環保教育設施計畫,如生態教育設施、能源利用設施、環保創新設施及其他環境教育設施議題為範圍,可為新建或改善之設施 。 另設施以 15 萬預算內發想,需能具體落實於校園中作為環境教育推 廣之用途。
陸、評選方式:
評選審查分二階段辦理。
備註:
柒、活動期程:
1.各時程內容:
第一階段:線上報名
時間:2009.3.16(一)至 2009.4.15.(三),一律採網站報名。
報名網址: http://www.amt-earthday.com.tw(預計 3 月初上線)
說明: 請於報名網站詳細並正確填寫報名表資料,包括:計畫名稱、隊名、團隊成員資料、及作品摘要 1,000 字以上(計畫動機、計畫說明、預算概估、預期成果、環保課程融合)。 報名完成送件後,系統將自動回覆報名成功訊息、參賽編號至聯絡人E-mail 信箱,若於 24 小時後未收到確認訊息,請於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洽 03-5584485 或 e-mail to:Maggie@dayu-art.com 確認。
第二階段:企畫書繳交
時間: 2009.04.20(一)至 2009.04.30(四)
說明:
作品企畫書:以 10,000 字為限,請以 A4 規格、12 級字、1.5 倍行高並以PDF(Adobe Reader 7.0)格式儲存。計劃書內容及封面請參考下列「附件」。 附錄資料:字數不限,凡可呈現參賽作品之文字、影片、圖檔、聲音等資料皆可作為附件資料,由參賽隊伍自行斟酌。(資料格式建議為 PowerPoint、JPG、TIF、BMP 或 Windows Media Player 及 Power DVD 可播放之影音短片)。
資料繳交:請於繳件期間,將計畫書及附錄資料(可含影音檔)以光碟片儲 存一式兩份,掛號郵寄至 302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 293 號 2 樓/台灣應 用材料環保地球日/校園環保圓夢計畫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第三階段:初賽審核
時間:2009.05.11(一) ~2009.05.20(三)公佈初選入圍名單
說明: 初賽隊伍不需親自到場,評審依參賽隊伍之計畫評分。
由評審共同討論提名通過初賽隊伍名單,通過初賽隊伍將公告於台灣應用材料環保地球日網站並以 e-mail 通知。
第四階段:總決賽
時間:2009.06.05(五)
說明:
評審方式
初賽:邀請專業人士組成初賽評審委員及線上評審,評審先進行線上評 分,再由初賽評審委員共同討論提名。
總決賽:邀請產官學界專業人士共同評選,以簡報及口試方式評審。
評分標準:
得獎權益與義務
注意事項
- 鼓勵學校發展可行的環保教育設施。
- 透過競賽評選,贊助優秀計畫,創造學校環保教育之教學目的。
- 完成的環保設施可協助學生進一步學習環境教育時的工具,達到環保教學 的目標。
- 每年舉辦得獎學校經驗分享,創造新竹縣市環保教育的良好平台。
參、參與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教育部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新竹市政府、台灣應用材料公司 協辦單位:環宇廣播電台、IC 廣播電台
肆、競賽辦法
- 參賽資格 : 新竹縣市公私立小學教師及學生組隊(隊員需含老師及學 生),且不可跨校混合組隊。
- 教育部所認可之新竹縣市國小 現任正式教師、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
- 須 具合格教師證及所屬學校聘任之現任教師。
- 報名後不得異動團員。
- 每人限報名一隊。
- 每校報名隊數不限。
伍、競賽題目:
以符合校本課 程內容之環保教育設施計畫,如生態教育設施、能源利用設施、環保創新設施及其他環境教育設施議題為範圍,可為新建或改善之設施 。 另設施以 15 萬預算內發想,需能具體落實於校園中作為環境教育推 廣之用途。
陸、評選方式:
評選審查分二階段辦理。
- 初審(書面審查):選出十組入圍(其中一組保留給教育優先區學校)。
- 決賽(以發表方式進行):決賽選出特優、優良及佳作團隊並頒給獎金、 獎狀及行政積分獎勵。
獎項 名額 行政獎勵 獎金 特 優 四 名 計畫主持人及所屬老師依新竹縣市教育
人員獎勵辦法
學生依學校敘獎辦法予以獎勵實作補助
NT150,000元
獎金NT20,000元優 良 二 名 計畫主持人及所屬老師依新竹縣市教育
人員獎勵辦法
學生依學校敘獎辦法予以獎勵獎金NT10,000元 佳 作 四名 頒發主辦單位及縣市政府獎狀 獎金NT5,000元
備註:
- 入圍者每隊補助 NT3,000 元材料費。
- 特優隊伍需實際做出計畫設施,獎金領取方式依工程開工 1/3、工程完成一 半領取 1/3、設施驗收 1/3,並由學校出據領取。須於設施明顯位置標示為台灣應用材料公司贊助完成等字樣。
- 其他得獎作品於成績公佈後一個月內,由學校出據領取獎金。
- 評審可依評選過程視情況選出特別獎並保留獎項從缺之權利。
柒、活動期程:
- 98年3月 16 日(一)~4 月 15 日(三)宣傳及報名
- 98年4月 20 日(一)~4 月 30 日(四)計畫書繳交
- 98年5月 11 日(一)~5 月 20 日(三)線上審查及入圍公佈
- 98年6月5 日(五)及頒獎決賽及頒獎
- 98 年 6 月~11 月協助計畫完成
- 98 年 12 月(暫定)經驗分享
得獎校園環保設施觀摩(邀約環境教 育承辦人員參予) 有機會於公開場所展示作品
1.各時程內容:
第一階段:線上報名
時間:2009.3.16(一)至 2009.4.15.(三),一律採網站報名。
報名網址: http://www.amt-earthday.com.tw(預計 3 月初上線)
說明: 請於報名網站詳細並正確填寫報名表資料,包括:計畫名稱、隊名、團隊成員資料、及作品摘要 1,000 字以上(計畫動機、計畫說明、預算概估、預期成果、環保課程融合)。 報名完成送件後,系統將自動回覆報名成功訊息、參賽編號至聯絡人E-mail 信箱,若於 24 小時後未收到確認訊息,請於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洽 03-5584485 或 e-mail to:Maggie@dayu-art.com 確認。
第二階段:企畫書繳交
時間: 2009.04.20(一)至 2009.04.30(四)
說明:
作品企畫書:以 10,000 字為限,請以 A4 規格、12 級字、1.5 倍行高並以PDF(Adobe Reader 7.0)格式儲存。計劃書內容及封面請參考下列「附件」。 附錄資料:字數不限,凡可呈現參賽作品之文字、影片、圖檔、聲音等資料皆可作為附件資料,由參賽隊伍自行斟酌。(資料格式建議為 PowerPoint、JPG、TIF、BMP 或 Windows Media Player 及 Power DVD 可播放之影音短片)。
資料繳交:請於繳件期間,將計畫書及附錄資料(可含影音檔)以光碟片儲 存一式兩份,掛號郵寄至 302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 293 號 2 樓/台灣應 用材料環保地球日/校園環保圓夢計畫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第三階段:初賽審核
時間:2009.05.11(一) ~2009.05.20(三)公佈初選入圍名單
說明: 初賽隊伍不需親自到場,評審依參賽隊伍之計畫評分。
由評審共同討論提名通過初賽隊伍名單,通過初賽隊伍將公告於台灣應用材料環保地球日網站並以 e-mail 通知。
第四階段:總決賽
時間:2009.06.05(五)
說明:
- 以簡報及口試方式進行,每組共計 15 分鐘,10 分鐘簡報、5 分鐘評審 提問;如有實際作品或影片,請將作品攜帶至現場,實際操作給評審參考。參賽隊伍請使用 Office Power Point 製作簡報檔案,並另存成Power Point97-2003 簡報格式。檔案頁數請控制在 10 分鐘內可說明完 成。
- 決賽時,敬請全組組員共同參與。
- 於決賽後當場公佈名次及頒獎。
評審方式
初賽:邀請專業人士組成初賽評審委員及線上評審,評審先進行線上評 分,再由初賽評審委員共同討論提名。
總決賽:邀請產官學界專業人士共同評選,以簡報及口試方式評審。
評分標準:
計畫書內容 | 百分比 |
創意 | 25 % |
實踐性 | 30 % |
符合課程設計內容 | 30 % |
作品報告完整性 | 15 % |
得獎權益與義務
- 特優作品必需於 2009 年 12 月底內實際將作品做出。
- 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於公開場地展出,與大眾觀摩分享。
注意事項
- 得獎作品及其相關資訊(團隊 成員基本資料、作品簡介、參賽心得、評審評語等)將保留於 活動網站,台灣應用材料可於推廣時使用,並得改作、重製、 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編製專輯、編集於相關成果。2
- . 參賽作品應確由參賽隊員自行 製作,不得有抄襲或代勞情事,亦不可有或隱含商業行為,或 涉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參賽者若違反相關規定 ,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又若經檢舉、告發或查證屬實,將取 消其參賽資格、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
- 競賽過程任何已繳或上傳物件概不退還。
- 參賽者應保證所提供之任何資 料為真實及正確,簽署應為本人親筆簽名,且作品內無不雅或不當內容。
- 承辦單位相關人員及競賽過程 各評審委員不得為參賽團隊成員。
- 未盡事宜及競賽相關事宜之調 整、變更、解釋及其他相關事項得由主辦單位全權決定,或由 承辦單位經主辦單位同意後,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
- 計畫書不得是已獲補助之專案計畫。
- 於計畫書及決賽報告時,所有 書面資料、簡報檔案、作品及口頭報告、服裝,均不得使用學校 LOGO 或提及學校名稱,違者扣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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