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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1日

[攝影]2009年工藝稻草文化節攝影比賽(09.12.09)

截止日期:2009.12.09

攝影主題:
凡2009年稻草文化節活期間內(11/7~11/29),所有活動場景包含靜態展示、動態展演與農田比賽…等活動

活動地點:
請參考『2009年工藝稻草文化節』活動節目表

收件日期、地點:
98年 12 月9 日(星期 三 )止。(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來件請寄到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1-6號草鞋墩鄉土文教協會 收
電話:049-2314892

獎勵辦法:
  • 金牌獎:一名 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紙
  • 銀牌獎:一名 獎金2,500元及獎狀乙紙
  • 銅牌獎:一名 獎金2,000及獎狀乙紙
  • 優選獎:十名 各贈送隨身碟乙支

作品規格:
攝影作品請使用彩色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不可連作,作品一律放大6×8之彩色照片。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合成、拷貝、彩繪。每件作品需將參賽報名表貼於背面,否則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件數不限

得獎公佈:
公佈於網站上(www.ttshoe.org.tw)並電話個別通知,未得獎者不另外通知

注意事項:
(1)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各項獎金依規定需扣繳所得稅
(2)得獎作品需依通知繳交底片、電子檔(請以jpg檔存於光碟片,圖檔不得小於3500*2800畫素)及約定書。凡未交付底片、電子檔、約定書或事後發現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不得異議。
(3)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承辦單位」所有。本單位擁有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轉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以上所述為永續無償使用,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參賽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南投縣政府、草屯鎮民代表會
主辦單位:草屯鎮公所
承辦單位:草鞋墩鄉土文教協會
協辦單位:南投縣攝影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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