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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5日

[書法]高雄賞 - 全國春聯書法比賽 高雄市(99年)庚寅迎春徵件()

截止日期:2009.12.20

一、宗 旨:
配合庚寅新春節慶,推廣宏揚傳統書法藝術,並能為本市帶來春節應景活動,及鼓勵培養本市年輕書法家,特舉辦本項活動。

二、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高雄市八方藝術學會

三、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

四、協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汶采筆墨莊

五、參賽資格: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喜愛書法藝術者之同學均歡迎報名參加

六、比賽分組:
國小中、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

七、比賽方式:
採徵件方式舉行。
(1)高中(含)以上以對開宣紙書寫(135cm X 35cm )
國中(含)以下以四開宣紙書寫( 70cm X 35cm )
內容以新春應景或聖賢佳言為主、字體不拘。
(2)作品收件日期:98年12月20日以前郵寄或送至(汶采筆莊:80282高雄市福德二路30號、TEL:07-722-9998),逾期不予受理。註明『2010庚寅迎春.高雄賞-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參加作品背後須浮貼送件表。
(3)各組錄取名單和領獎注意事項、於98年1月20日前公佈於本會及汶采筆莊網站【http://www.8fangart.com】【http://www.art-wt.com.tw/

八、錄取:
各選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第四名4名、第五名5名 & 優選佳作若干。

九、獎勵:
所有得獎者均頒發高雄市市長獎狀乙面、前三名得獎者頒發獎品,並得參加在高雄市政府一樓中庭的『2010庚寅迎春-名家春聯揮毫贈市民活動』。

其他事項:
(1)凡參加比賽之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推廣會務及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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