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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6日

[攝影]2011年台東縣池上鄉-煙坡池上活動攝影比賽(2011.10.21)

截止日期:2011.10.21


一、比賽宗旨:
為讓民眾對台東縣池上鄉的認識及體驗活動,特別舉辦了秋收-煙坡池上-鐵馬
行及玩家主題遊程(二日遊)攝影競賽活動,並藉由攝影比賽邀請攝影好手,透過鏡頭補抓本次活動的精彩畫面。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東縣政府


三、協辦單位:
台東縣攝影學會


四、主辦單位:
台東縣池上鄉農會


五、參賽資格:
歡迎所有喜好攝影及農業旅遊之喜好者皆可踴躍報名參加


六、作品題材:
本次攝影比賽以即日起至100年10月15日前,以參加台東縣池上鄉活動內容為主題(以台東縣池上鄉米鄉風情、稻禾之美、台東縣池上鄉農會蝴蝶花海等相關農遊活動為主軸)。簡章、報名表請至台東縣池上鄉農會官網下載。


七、作品規格:
(一)彩色底片或數位作品均可參賽,請保留原始正片、負片或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便
獲獎作品可以印刷發表,數位作品的原始檔至少為800萬畫素以上(JPG檔)。
(二)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8×12吋之彩色照片,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
色、電腦合成及插點放大,連作不收。


八、參賽件數:
每位參賽者至多5件,且同一景觀主題以2張為限,超過不予評審。


九、獎勵辦法:
(一)、名額與獎勵

  • 第一名(金牌)1名:獎狀一張,獎金20,000元。
  • 第二名(銀牌)1名:獎狀一張,獎金15,000元。
  • 第三名(銅牌)1名:獎狀一張,獎金10,000元。
  • 佳  作5名:獎狀一張,獎金5,000元。
  • 參加獎30名:獎金300元等值農特產品。

(二)、第三名(含)以上,每名參賽者限得一獎。


十、收件方式
時間:100年10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
地點:台東縣池上鄉農會

  1. 註明「台東縣池上鄉-煙坡池上活動攝影比賽」字樣。
  2. 以掛號郵寄 台東縣池上鄉中山路302號(推廣股:蔡啟東收)。
  3. 繳交文件:1.報名表2.參賽照片(浮貼於報名表背面)



十一、評審方式、得獎公佈

  1.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2. 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將公佈於網站及個別通知。
  3. 主辦單位將擁有得獎作品的使用權。
  4. 評審地點:於台東縣池上鄉農會公開評審,評審日期預定於100年11月1日評審。
  5. 洽詢方式:池上鄉農會推廣股(089-862203、089-862050)
  6. 活動網址:  http://www.csfa.org.tw



十二、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應為符合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並
請註明拍攝日期與拍攝地點。
(二)參賽作品應黏貼於附件『台東縣池上鄉-煙坡池上活動攝影比賽』報名表之
背面,並詳填各項資料。
(三)參賽作品以攝影主題之(人、文、產、地、景)為題材,並寫下50~200字以
內的文字說明,以表達作品之意境及構思。
(四)各參賽作品一律恕不退件。
(五)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並未經公開發表,且不得複製及造假他人作品
等;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排除,概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六)入選作品需依通知於限期內交付數位影像原始檔案(JPG檔以光碟片燒
錄),未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
(七)郵遞者,建議以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寄。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
之災變造成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八)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
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原著作者可享有姓名表示權。
(九)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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