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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2日

[攝影]2008 傳藝遊園之美 攝影比賽(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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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擁有豐富的建築特色、傳統工藝、文化活動、藝術表演之內涵。希望廣邀愛好攝影的同好朋友,走訪傳藝園區感受傳統文化的魅力,透過不同的角度和藝術眼光發現台灣傳統藝術文化的感動,為在地文化留下一張張令人感動的照片!

二、指導單位:
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
主辦單位:
統一蘭陽藝文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大智通文化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傳統藝術推廣基金會

三、攝影主題:
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之美」為主題,針對園區內建築特色、風景景觀、活動表演為主。

四、作品規格:
  • (一)、「初審」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0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郵寄報名)。
  • (二)、「複審」得獎作品繳交需提供數位相片檔案需8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為3456*2304piexlDPI以上之JPG或TIFF檔光碟,傳統攝影者需繳交原始正片或負片及另轉數位TIFF檔光碟(800萬畫素以上)。

五、收件日期:
自97年10月1日至97年11月17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送至收件地點,逾期恕不受理。

六、收件地點:
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信封上請註明“財團法人台灣傳統藝術推廣基金會「攝影比賽報名小組收」”字樣。

七、參賽規則:
  • (一)、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並符合作品規格之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
  • (二)、參賽作品背面應黏貼附件「2008『傳藝遊園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 (三)、參賽作品數量不限,但得獎者不能重覆,若重覆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選出最高獎項一名。
  • (四)、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格放、白邊、加字、彩繪、裝裱等效果處理。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
  • (五)、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損害主、承、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六)、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 (七)、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 (八)、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 (九)、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得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 (十)、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八、評審方式:
  •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 (二)、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為初審合格。初審合格者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供評審小組進行複審。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 (三)、評分標準
    • A.主題內容40%依參賽作品名稱、主題相關程度、作品具有啟發或意義。
    • B.視覺創意40%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 C.其他20%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 (四)、評審小組經複審決定各獎項得獎人。

九、獎項及名額:
  • (一)、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狀乙紙、ifoto名片型隨身碟-2G、ifoto沖印券500元。
  • (二)、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狀乙紙、ifoto名片型隨身碟-2G、ifoto沖印券500元。
  • (三)、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ifoto名片型隨身碟-2G、ifoto沖印券500元。
  • (四)、優選獎10名:
    7-ELEVEN禮劵2仟元、獎狀乙紙、名片型隨身碟-1G、ifoto沖印券500元。
  • (五)、佳作獎50名:
    7-ELEVEN禮劵1仟元、獎狀乙紙、15x15印象磁磚畫框、ifoto沖印券500元。

    備註:上述獎金、禮劵領獎人皆需填寫本基金會提供之收據單據。

十、得獎公布、頒獎與展出時間:
  • (一)、得獎名單預計於97年12月擇期公佈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站。
  • (二)、得獎作品將擇期於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展出,時間另行公佈。
  • (三)、頒獎時間:另行通知,並公佈於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站。受獎人請參與頒獎活動若不克前來請委託代理人受獎,否則視同棄權。
  • (四)、頒獎地點: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十一、洽詢方式:
(一)、活動網址: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站( http://www.ncfta.gov.tw/ )
(二)、聯絡電話:
03-9507711分機211陳小姐




更多資訊:

2008年4月21日

[設計]2008傳統藝術中心彩繪比賽-懷舊老街設計彩繪比賽(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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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動目的:
為配合2008臺灣彩繪大展,藉由繪畫、塗鴉及彩繪展現傳統藝術文化之美,同時搭配現場寫生、彩繪活動及展場的展示,加深學生及社會大眾對於臺灣傳統藝術文化的認識。

貳、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
主辦單位:統一蘭陽藝文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大智通文化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采盟文教基金會、福泰國際旅館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臺灣傳統藝術推廣基金會

參、參加對象及比賽分組方式:

比賽項目

對象

比賽方式

比賽主題

懷舊老街
設計彩繪

團隊競賽(高中職以上)

初選及網路人氣票選

(邀請彩繪壁面)

懷舊老街設計彩繪


一、【懷舊老街設計彩繪】
  1. 規劃設計傳習街(民藝街後方,如下圖示)成為仿古懷舊之老街意象,整體設計無任何形式限制,唯設計稿中必須要有四個彩繪區塊,評選後由比賽團體於賽後親自彩繪,其餘裝飾物件將由主辦單位協助裝置。
  2. 材料費補助辦法:通過書面審核並進行彩繪之隊伍,將由主辦單位發給新台幣五千元整,做為彩繪顏料費補助。
  3. 參賽團體必須將彩繪設計圖(彩色)及相關作品集,一併繳交至參賽作品。
  4. 得獎團隊園區彩繪時間:97年5月19日(一)~97年6月6日(六)
  5. 詳細傳習街道平面圖面請見附件四。
二、【網路人氣票選抽獎活動】
凡參與懷舊老街網路人氣票選之人,皆可參加抽獎活動,最大獎為傳藝中心福泰冬山厝雙人房住宿券,獎項豐富歡迎大家踴躍上網投票,投票網址請見傳藝官方網站之「網路人氣票選」。

伍、報名及收件須知
一、郵寄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統一蘭陽藝文股份 有限公司 彩繪比賽工作小組收」,TEL:03-9507711#117。
二、報名收件方式:
  1. 參賽作品以郵寄為原則,寄送時為了保持作品完整 性,可用厚紙板加以保護,請於作品包裝外封套註 明『2008 傳統藝術中心彩繪比賽作品』及參賽項目。
  2. 除園區寫生比賽報名表可傳真至03-9503174,其他 皆為郵寄收件。
三、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郵戳日期為憑),逾期 不予受理。

陸、其他須知:
一、參賽作品素材不限,可使用水彩、蠟筆、水墨、油畫…等各式繪畫材料表現,每人限參加乙幅作品。
二、可於傳藝官方網站中,下載相關報名資訊及活動簡章。
三、開放懷舊老街設計彩繪比賽隊伍入園場勘(每隊一次),請先來電預約場勘時間(限參賽者本人來電預約)。
四、懷舊老街彩繪得獎隊伍於園區彩繪時間內提供住宿,交通費用請自理。

柒、作品評選:
一、懷舊老街設計彩繪:
  1. 70%由評審計分:作品主題新穎40%、構圖著色技巧30%、創意40%。
  2. 30%由網路人氣票選計分:97年5月5日~97年5月14日。
  3. 比賽於5月16日前完成評選,得獎公告於官方網站。
二、所有作品由專業美術與設計相關人員評選,按各組別選出得獎者。

捌、活動獎項如下
【懷舊老街設計彩繪】

  1. 設計彩繪優勝獎(一名):頒發獎牌及獎金35,000元+福泰冬山厝4人住宿券一張。
  2. 設計彩繪佳作獎(一名):頒發獎狀及獎金10,000元
玖、頒獎典禮
一、得獎作品將於5月16日前公告於傳統藝術中心官方網站,並於97年6月14日(六)上午10點30分於傳統藝術中心文昌祠前廟埕舉行頒獎典禮。得獎者皆須參加頒獎典禮,否則視同棄權。

壹拾、報名參賽表格下載方式及相關活動訊息:
網址:http://www.ncfta.gov.tw,點選2008傳統藝術中心彩繪比賽資料下載即可。

壹拾壹、園區門票資訊

類 型

票 價

適用對象

普通票

150/次

一般遊客

團體優待票

120/次

20人(含)以上團體購票

優 待 票

100/次

1.學生(需憑証) 2.宜蘭縣民(需憑証)

敬老票

75/次

65歲(含)以上遊客(需憑証)

免 費

0

1.殘障人士(需憑証) 2.110cm以下兒童

縣民護照

500/年

宜蘭縣民


壹拾貳、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著作權歸統一蘭陽藝文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二、獲選之得獎作品統一蘭陽藝文股份有限公司有權以各種形式公開、發表、或製成各種文宣事務品發行。
三、報名之參賽作品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均為私密,主辦單位善盡保管責任,絕不私自洩密。
四、參賽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曾公開發表或曾獲其他獎項之作品亦不得報名參賽,違者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項外,凡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一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依所得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若超過新台幣13,333元(含)以上時,須依法負擔15%稅金;所有得獎人皆須依這稅法相關規定扣繳,辦理申報事宜。
六、如因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活動內容變更,所有相關變更以傳藝中心網站公佈為準。
七、統一蘭陽藝文股份有限公司保有一切活動參加資格認定,及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力。
八、得獎者需參與頒獎典禮,如未到達視同放棄得獎權益。




更多資訊:

2008年4月17日

[繪畫]2008傳統藝術中心彩繪比賽-傳藝大門神著色及傳藝創意寫生比賽(0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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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的:
為配合2008臺灣彩繪大展,藉由繪畫、塗鴉及彩繪展現傳統藝術文化之美,同時搭配現場寫生、彩繪活動及展場的展示,加深學生及社會大眾對於臺灣傳統藝術文化的認識。

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
主辦單位:
統一蘭陽藝文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大智通文化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贊助單位:
財團法人采盟文教基金會、福泰國際旅館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傳統藝術推廣基金會

參加對象及比賽分組方式:
比賽項目 對象 比賽方式 比賽主題
傳藝大門神著色比賽 國小低年級、中年級 郵寄徵件 傳藝大門神著色比賽
傳藝創意寫生比賽 國小組(5、6年級) 國中組 高中組 1. 徵件寫生 2. 園區寫生 彩繪傳藝之美

比賽細則:
一、【傳藝大門神著色比賽】
  1. 歡迎至傳藝官網 http://www.ncfta.gov.tw 下載著色原圖,請以A4紙張列印(選擇較厚紙張尤佳),如附件一。
  2. 由主辦單位寄發著色圖至學校,可至學校學務處索取,自行影印參加。
  3. 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傳藝創意寫生比賽】
  1. 徵件寫生
    1. 作品規格:四開圖畫紙之大小畫作,請自備四開圖畫紙。
    2. 歡迎至傳藝園區寫生或以過去來訪過傳藝遊園的記憶、記錄創作。
    3. 請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如附件二。
    4. 活動日期:即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園區寫生
    1. 寫生日期:97年5月22日(四)及97年5月23日(五)
    2. 寫生時間:下午12:30~17:00(請於12:00~12:30報到)
    3. 報到地點:中央票口領取四開圖畫紙及識別證件。
    4. 另開放園區現場報名:9:00AM~12:00AM中央票口受理

報名及收件須知
一、郵寄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2008傳統藝術中心彩繪比賽 工作小組收」,TEL:03-9507711#117。
二、報名收件方式:
  1. 參賽作品以郵寄為原則,寄送時為了保持作品完整 性,可用厚紙板加以保護,請於作品包裝外封套註明『2008 傳統藝術中心彩繪比賽作品』及參賽項目。
  2. 除園區寫生比賽報名表可傳真至03-9503174,其他皆 為郵寄收件。

三、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郵戳日期為憑),逾期 不予受理。

其他須知:
一、 參賽作品素材不限,可使用水彩、蠟筆、水墨、油畫…等各式繪畫材料表現,每人限參加乙幅作品。
二、 可於傳藝官方網站中,下載相關報名資訊及活動簡章。
三、 預約報名園區寫生者,除比賽本人外另開放一名陪同者免費入園,需換識別證,現場報名者恕無法退費。

作品評選:
一、傳藝大門神著色比賽:
著色技巧50%、色彩運用50%,5月16日前完成評選,得獎公告於官方網站。
二、傳藝創意寫生比賽:
作品主題新穎40%、構圖著色技巧30%、創意40%, 5月31日前完成評選,得獎公告於官方網站。
三、所有作品由專業美術與設計相關人員評選,按各組別選出得獎者。

活動獎項如下
一、【傳藝大門神著色比賽】依組別不同共分三組評選名次,但得以從缺
  1. 傳藝優勝獎:各組各取前三名頒發獎狀,獎金如下
  2. 傳藝佳作獎:各組各取20名頒發獎狀及水彩顏料一組。
  3. 傳藝入選獎:各組各取20名獎狀一份
    組 別 獎項/獎金
    國小低年級 各組各取前三名: 第一名:7-11禮券3,000元 第二名:7-11禮券2,000元 第三名:7-11禮券1,000元
    國小中年級
二、【傳藝創意寫生比賽】- 依組別不同共分三組評選名次,但得以從缺
  1. 傳藝創意寫生優勝獎:各組各取前三名頒發獎狀,獎金如下:
    組別 獎項/獎金
    國小組(高年級) 各組各取前三名: 第一名:7-11禮券5,000元 第二名:7-11禮券3,000元 第三名:7-11禮券2,000元
    國中組
    高中組

  2. 佳作獎:20名,頒發獎狀及水彩顏料一組。


頒獎典禮及展覽活動:
一、 各項組別得獎作品將於5月16日前公告於傳統藝術中心官方網站,並於97年6月14日(六)上午10點30分於傳統藝術中心文昌祠前廟埕舉行頒獎典禮。得獎者皆須參加頒獎典禮,否則視同棄權。
二、 所有得獎作品將參與傳藝中心展覽活動和桃園中正國際機場采盟文教基金會展覽活動。
  • 園區展覽:97年5月16日~6月22日。地點:戲劇館
  •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展覽:98年2月初~3月底

報名參賽表格下載方式及相關活動訊息:
網址:http://www.ncfta.gov.tw,點選2008傳統藝術中心彩繪比賽資料下載即可。

園區門票資訊
類 型 票 價

適用對象

普通票 150/次 一般遊客
團體優待票 120/次 20人(含)以上團體購票
優 待 票 100/次 1.學生(需憑証) 2.宜蘭縣民(需憑証)
敬老票 75/次 65歲(含)以上遊客(需憑証)
免 費 0

1.殘障人士(需憑証) 2.110cm以下兒童
縣民護照 500/年 宜蘭縣民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著作權歸統一蘭陽藝文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二、獲選之得獎作品統一蘭陽藝文股份有限公司有權以各種形式公開、發表、或製成各種文宣事務品發行。
三、報名之參賽作品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均為私密,主辦單位善盡保管責任,絕不私自洩密。
四、參賽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曾公開發表或曾獲其他獎項之作品亦不得報名參賽,違者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項外,凡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一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依所得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若超過新台幣13,333元(含)以上時,須依法負擔15%稅金;所有得獎人皆須依稅法相關規定扣繳,辦理申報事宜。
六、如因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活動內容變更,所有相關變更以傳藝中心網站公佈為準。
七、統一蘭陽藝文股份有限公司保有一切活動參加資格認定,及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力。
八、得獎者需參與頒獎典禮,如未到達視同放棄得獎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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