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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8日

[繪畫]聯邦銀行第十屆兒童繪畫比賽(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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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4.30


聯邦銀行第十屆兒童繪畫比賽

《 BABY SPOT 》無痕新春壁貼–小老虎4款$599
《 BABY SPOT 》無痕新春壁貼–小老虎款

為慶祝母親節,並表達對母親的孝思與感恩,增進親子間的情感交流並提供自由創作的空間,培養兒童對藝術之涵養。

國小(含)以下學童,分為幼兒組(幼稚園含未就讀)、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主題:「幸福媽咪愛老虎U」
規格:限用八開圖畫紙 。
素材: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剪貼或綜合應用皆可

即日起至99年4月30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方式一:親洽聯邦銀行全省各分行繳交參賽作品 。
方式二:將參賽作品郵寄至【104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83號7樓聯邦銀行 行銷企劃部 收】
★限時下殺★【Brant】人因高機能電腦椅/網椅(五色)
★限時下殺★【Brant】人因高機能電腦椅/網椅(五色)
※為避免作品於寄送過程中遺失,影響小朋友權益,建議以掛號方式郵寄參賽作品。

  1. 每組優選4名(4組共16名)。每位可獲得7-11禮券2,000元、Mykonos海灘組、獎狀及紀念光碟乙份 。
  2. 佳作共100名。每位可獲得史努比鬧鐘乙個及獎狀乙份。


1. 「KISS媽咪我愛妳」上傳照片抽獎活動

女人與男人的距離只有0.01mm
女人與男人的距離只有0.01mm
小朋友可將自己KISS媽咪的照片上傳至活動網站即可參加本活動,本行將由電腦隨機抽出5名幸運得主,贈送迪士尼小熊手錶乙只。

2. 「幸福報報e好康」網路報名抽獎活動
只要透過網路報名,本行將由電腦隨機抽出50名幸運得主,贈送COOL水壺1000c.c.乙只。

※網路報名流程:請上本行網站(www.ubot.com.tw)→點選兒童繪圖比賽活動網站→點選「網路報名」→填妥「報名表」資料後點選「確認送出」→網頁出現「網路報名序號」,表示網路報名成功→點選「列印」,將網路列印之報名資料黏貼於參賽作品後(或將「網路報名序號」填寫於DM報名表),送至分行或以郵寄方式繳件。
3. 「藝童享樂園遊會」折抵點券金額活動

Wacom Cintiq 21UX 互動式筆式液晶顯示器 (21吋)
Wacom Cintiq 21UX 互動式筆式液晶顯示器 (21吋)
親洽分行(查詢分行據點)送件者,只要剪下「畫作收執聯」交由分行單位簽章,再持本收執聯於99年5月8日(六)至國父紀念館「聯邦銀行母親節園遊會」現場購買點券,前200名可折抵園遊會點券50元(原價100元),每人限使用1次。


1. 優選得獎者: 

  • (1) 本行將於99年5月8日(六)在國父紀念館「聯邦銀行母親節園遊會」中頒獎表揚,並於現場展示得獎作品;此外,自由時報及本行網站均會刊載所有得獎作品。
  • (2) 得獎作品將製作為「桌布」,提供客戶下載使用。

2. 佳作得獎者:將委請各學校公開頒發獎狀及獎品。


注意事項:

  1.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1.86GHz 120GB(MC233TA/A)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1.86GHz 120GB
    參賽者請詳填報名表,並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後一併寄送,以利評選作業。未黏貼報名表或資料填寫不完全者恕不受理,作品亦恕不退稿。
  2.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如有違反著作權法等智慧財產權法規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3. 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減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4. 本活動所有參選作品不再寄還參賽者,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將參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本行,本行對於參選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印刷、出版、宣傳、重製等權利,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絕無異議。
  5. 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聯邦銀行,得依法令規定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並同意聯邦銀行推介產品、服務及提供贈獎之目的,將前述資料提供予第三人處理及使用。
  6. 得獎者之獎項獎值金額超過1,000元(含)以上者,本行將依稅法規定列入申報扣繳,屆時請得獎者與其法定代理人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戶籍謄本影本等稅務申報相關資料後,始具領獎資格;得獎者若不同意本作業,視為放棄領獎權利。
  7. 本行保有變更及終止本活動內容權利;如有活動異動,將於本行網站http://www.ubot.com.tw公告。
  8. 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辦理。


延伸閱讀:

2010年3月7日

[油畫]第八屆「聯邦美術印象大獎」(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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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30

宗旨
鼓勵社會大眾從事藝術研究與創作,倡導藝術風氣、推展全民美育活動並提昇美術水準。

【CASA卡莎】丹尼爾3.5尺雙層床(不含床墊)
【CASA卡莎】丹尼爾3.5尺雙層床
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
聯邦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聯邦銀行、聯邦票券金融公司
協辦單位:
自由時報

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工作者,無參賽年齡限制
二、已獲「聯邦美術印象大獎」首獎者不得再提件參賽

2009年 Apple iPod touch 32GB (MC008TA/A)
Apple iPod touch 32GB
參賽規則
一、參賽者需同時送審最近一年內完成之五幅不同之油畫作品,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公開競賽。
二、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並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任何比賽;已獲獎者取消獲獎資格及獎項,並賠償相關費用:
(一)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二)作品由他人代筆或著作權取得不明確者。
(三)作品曾參與任何公開競賽。
(四)得獎作品不願依參賽辦法由本會典藏及展出者。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作品規格
一、媒材:限油畫
二、形式:限印象派風格
三、規格:限30F
四、件數:每人限5幅

參賽辦法
一、初審送件:檢附填妥之「聯邦美術印象大獎」徵選報名表,並依下列規定提供參賽資料。
(一)參賽作品以「4”×6”照片」暨「數位圖檔(jpg)燒錄至CD片」送審,圖檔解析度需為150dpi或圖檔大小4MB以上,每張作品需自行調整至正確方向,並標示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於檔案資料夾中。
(二)請以油性筆於作品照片背面書寫清楚作品名稱,並以箭頭標示作品方向,勿以黏貼紙貼上。
(三)參賽作品之數位檔案不得以電腦修正,若自行修正而影響評審結果,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不用擔心錢的老後:今天就要學的生涯理財
不用擔心錢的老後
(四)請於99年9月30日(星期四)前將前項參賽作品之「4”×6”照片」暨「數位圖檔光碟」併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徵選報名表,表內需書明參賽作品名稱、創作理念及作品特色,由專人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83號7樓「聯邦文教基金會」,郵戳日期為憑。
(五)送審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且送審資料不論逾期與否均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複審送件:
(一)通過初審者,本會將以專函通知,請於指定日期前將參選之5幅原件(免外框)併同個人生活照與自畫像(A4大小、媒材不限)各1張運送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83號7樓「聯邦文教基金會」參加複審,逾時未送達者視為棄權。
(二)複審原件作品送至本會時,由本會發給收據存執,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評審
一、由本會聘請各校美術教授或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
二、初審以數位檔案審查為原則,選出6名入圍者,並以專函通知提送參選之5幅原件(免外框)參與複審。
三、複審從6名入圍者中選出「聯邦美術印象大獎」首獎1名、優選獎2名、入選獎2名,如無適當作品,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

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獎勵方式
一、「聯邦美術印象大獎」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40萬元(實領需扣10%之所得稅)、證書乙紙及獎座乙座。
二、「優選獎」2名:獎金新台幣各6萬元(實領需扣10%之所得稅)及證書乙紙。
三、「入選獎」2名:獎金新台幣各1萬元及證書乙紙。

畫作典藏
一、獲「聯邦美術印象大獎」首獎者之5幅得獎作品全數由本會典藏,典藏畫作所有權全數歸本會
二、2名獲「優選獎」者之得獎作品,分別由評審委員會評選1幅作品由本會典藏,典藏畫作之所有權歸本會。
三、其餘得獎作品本會將依情形收購典藏。


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頒獎、展出與退件
一、得獎者將以專函通知,並於民國100年1月擇期隆重表揚。
二、獲典藏之作品將由本會規劃於全台巡迴展出,本會得就各展出需要挑選展出作品。
三、未獲本會典藏之得獎作品將歸還得獎者,本會將另行通知退件日期,得獎者憑送件收據辦理退件事宜,運費由得獎者自行負擔,逾期未辦理退件者,不再另行通知,本會對作品有處置之權,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權責
一、基於宣傳推廣之需,主辦單位對得獎及典藏作品均有研究、展覽、攝影、報導、印製、出版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二、送件作品應保證無違反第肆條參賽規則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如有使用他人著作應自行取得授權,若衍生相關爭議及法律問題,參賽者應自負全責。
三、複審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本會於複審收件日起至展覽結束期間負保管之責,並辦理作品保險事宜,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受損者,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四季風景取景構圖技術講座
四季風景取景構圖技術講座

附則
一、送件參賽者對本會之評審結果及主辦單位執行本簡章第壹拾壹條第一項之權利時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凡送件參賽者於「聯邦美術印象大獎」徵選報名表上簽名蓋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訂公佈之。

簡章及「聯邦美術印象大獎」徵選報名表之索取方式請洽各校美術系所與聯邦銀行各分行、聯邦銀行網站(http://www.ubot.com.tw)或聯邦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www.ubot.org.tw)中下載。


更多資訊:

2010年3月6日

[油畫]第十三屆「聯邦美術新人獎」(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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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30

宗旨
鼓勵青年從事藝術研究與創作,倡導藝術風氣、推展全民美育活動並提昇美術水準。

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
聯邦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聯邦銀行、聯邦票券金融公司
協辦單位:
自由時報

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35歲以下(民國64年9月30日之後出生)之藝術工作者
二、已獲「聯邦美術新人獎」首獎者不得再提件參賽

參賽規則
一、參賽者需同時送審最近一年內完成之五幅不同之油畫作品,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公開競賽。
二、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並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任何比賽;已獲獎者,取消獲獎資格及獎項,並賠償相關費用:
好感度?網頁元素質感設計
好感度?網頁元素質感設計
(一) 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二) 作品由他人代筆或著作權取得不明確者。
(三) 作品曾參與任何公開競賽。
(四) 得獎作品不願依參賽辦法由本會典藏及展出者。

作品規格
一、媒材:限油畫
二、形式:限具象
三、規格:限30F
四、件數:每人限5幅

2009年 Apple iPod touch 32GB (MC008TA/A)
Apple iPod touch 32GB
參賽辦法
一、初審送件:
檢附填妥之「聯邦美術新人獎」徵選報名表,並依下列規定提供參賽資料。
(一) 參賽作品以「4”×6”照片」暨「數位圖檔(jpg)燒錄至CD片」送審,圖檔解析度需為150dpi或圖檔大小4MB以上,每張作品需自行調整至正確方向,並標示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於檔案資料夾中。
(二) 請以油性筆於作品照片背面書寫清楚作品名稱,並以箭頭標示作品方向,勿以黏貼紙貼上。
(三) 參賽作品之數位檔案不得以電腦修正,若自行修正而影響評審結果,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 請於99年9月30日(星期四)前將前項參賽作品之「4”×6”照片」暨「數位圖檔光碟」併同「聯邦美術新人獎」徵選報名表,表內需書明參賽作品名稱、創作理念及作品特色,由專人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83號7樓聯邦文教基金會」,郵戳日期為憑。
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五) 送審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且送審資料不論逾期與否均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複審送件:
(一) 通過初審者,本會將以專函通知,請於指定日期前將參選之5幅原件(免外框)併同個人生活照與自畫像(A4大小、媒材不限)各1張運送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83號7樓「聯邦文教基金會」參加複審,逾時未送達者視為棄權。
(二) 複審原件作品送至本會時,由本會發給收據存執,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評審
一、由本會聘請各校美術教授或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
二、初審以數位檔案審查為原則,選出6名入圍者,並以專函通知提送參選之5幅原件(免外框)參與複審。
三、複審從6名入圍者中選出「聯邦美術新人獎」首獎1名、優選獎2名、入選獎2名,如無適當作品,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

Canon G11可翻轉螢幕廣角經典機(公司貨)
Canon G11(公司貨)
獎勵方式
一、「聯邦美術新人獎」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32萬元(實領需扣10%之所得稅)、證書乙紙及獎座乙座。
二、「優選獎」2名:獎金新台幣各5萬元(實領需扣10%之所得稅)及證書乙紙。
三、「入選獎」2名:獎金新台幣各1萬元及證書乙紙。

畫作典藏
一、獲「聯邦美術新人獎」首獎者之5幅得獎作品全數由本會典藏,典藏畫作所有權全數歸本會。
二、2名獲「優選獎」者之得獎作品,分別由評審委員會評選1幅作品由本會典藏,典藏畫作之所有權歸本會。
三、其餘得獎作品本會將依情形收購典藏。

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頒獎、展出與退件
一、得獎者將以專函通知,並於民國100年1月擇期隆重表揚。
二、獲典藏之作品將由本會規劃於全台巡迴展出,本會得就各展出需要挑選展出作品。
三、未獲本會典藏之得獎作品將歸還得獎者,本會將另行通知退件日期,得獎者憑送件收據辦理退件事宜,運費由得獎者自行負擔,逾期未辦理退件者,不再另行通知,本會對作品有處置之權,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權責
一、基於宣傳推廣之需,主辦單位對得獎及典藏作品均有研究、展覽、攝影、報導、印製、出版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二、送件作品應保證無違反第肆條參賽規則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如有使用他人著作應自行取得授權,若衍生相關爭議及法律問題,參賽者應自負全責。
三、複審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本會於複審收件日起至展覽結束期間負保管之責,並辦理作品保險事宜,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受損者,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2009年 Apple iPod touch 32GB (MC008TA/A)
Apple iPod touch 32GB
附則
一、送件參賽者對本會之評審結果及主辦單位執行本簡章第壹拾壹條第一項之權利時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凡送件參賽者於「聯邦美術新人獎」徵選報名表上簽名蓋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訂公佈之。

簡章及「聯邦美術新人獎」徵選報名表之索取方式請洽各校美術系所與聯邦銀行各分行、聯邦銀行網站(http://www.ubot.com.tw)或聯邦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www.ubot.org.tw)中下載。


更多資訊:

2008年3月17日

[藝術]第六屆「聯邦美術印象大獎」(9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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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旨
鼓勵社會大眾從事藝術研究與創作,倡導藝術風氣、推展全民美育活動並提昇美術水準。

貳、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
聯邦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聯邦商業銀行(股)公司、聯邦票券金融(股)公司
協辦單位:
自由時報

參、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工作者,無參賽年齡限制

肆、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未曾獲得任何公開競賽獎項。
二、參賽者需同時送審5幅不同之油畫作品,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公開競賽。
三、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並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任何比賽;已獲獎者,取消獲獎資格及獎項,並賠償相關費用:
(一)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二)作品由他人代筆或著作權取得不明確者。
(三)作品曾獲任何公開競賽獎項。
(四)得獎作品不願依參賽辦法由本會典藏及展出者。

伍、作品規格:
一、媒材:限油畫
二、題材:限印象派風格
三、規格:30F
四、件數:5幅

陸、參賽辦法
一、初審送件:檢附填妥之「聯邦美術印象大獎」徵選報名表,並依下列規定提供參賽資料。
(一)參賽作品以135型幻燈片送審,幻燈片請以油性筆書寫清楚作品名稱,並以箭頭標示作品方向,勿以黏貼紙貼上。
(二)請於97年9月30日(星期二)前將前項參賽作品之幻燈片併同「聯邦美術印象大獎」徵選報名表,表內需書明參賽作品名稱、創作理念及作品特色,由專人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83號7樓「聯邦文教基金會」,郵戳日期為憑。
(三)送審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且送審資料不論逾期與否均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複審送件:
(一)通過初審者,本會將以專函通知,請於指定日期前將參選之5幅原件(免外框)併同個人生活照與自畫像(A4大小、媒材不限)各1張運送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83號7樓「聯邦文教基金會」參加複審,逾時未送達者視為棄權。
(二)複審原件作品送至本會時,由本會發給收據存執,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柒、評審
一、由本會聘請各校美術教授或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
二、初審以135型幻燈片審查為原則,選出5名入圍者,並以專函通知提送參選之5幅原件(免外框)參與複審。
三、複審選出「聯邦美術印象大獎」首獎1名、優選獎2名、入選獎2名,如無適當作品,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

捌、獎勵方式
一、「聯邦美術印象大獎」首獎1名:
獎金新台幣40萬元(實領需扣15%之所得稅)、證書乙紙及獎座乙座。
二、「優選獎」2名:
獎金新台幣各6萬元(實領需扣15%之所得稅)及證書乙紙。
三、「入選獎」2名:
獎金新台幣各1萬元及證書乙紙。

玖、畫作典藏
一、獲「聯邦美術印象大獎」首獎者之5幅得獎作品全數由本會典藏,典藏畫作所有權全數歸本會所有。
二、2名獲「優選獎」者之得獎作品,分別由評審委員會評選1幅作品由本會典藏,典藏畫作之所有權歸本會所有。
三、其餘得獎作品本會將依情形收購典藏。

壹拾、頒獎、展出與退件
一、得獎者將以專函通知,並於民國98年1月擇期隆重表揚
二、獲典藏之作品將由本會規劃於全省巡迴展出,本會得就各展出需要挑選展出作品。
三、未獲本會典藏之得獎作品將歸還得獎者,本會將另行通知退件日期,得獎者憑送件收據辦理退件事宜,運費由得獎者自行負擔,逾期未辦理退件者,不再另行通知,本會對作品有處置之權,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壹拾壹、權責
一、基於宣傳推廣之需,主辦單位對得獎及典藏作品均有研究、展覽、攝影、報導、印製、出版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二、送件作品應保證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如有使用他人著作應自行取得授權,若衍生相關爭議參賽者應自負全責。
三、複審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本會於複審收件日起至展覽結束期間負保管之責,並辦理作品保險事宜,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受損者,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壹拾貳、附則
一、送件參賽者對本會之評審結果及主辦單位執行本簡章第壹拾壹條第一項之權利時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凡送件參賽者於「聯邦美術印象大獎」徵選報名表上簽名蓋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訂公佈之。

壹拾參、 簡章及「聯邦美術印象大獎」徵選報名表之索取方式請洽各校美術系所與聯邦銀行各分行、聯邦銀行網站( http://www.ubot.com.tw )或聯邦文教基金會網站( http://www.ubot.org.tw )中下載。




更多資訊:

[藝術]第十一屆「聯邦美術新人獎」(97/9/30)

0 意見
壹、宗旨
鼓勵青年從事藝術研究與創作,倡導藝術風氣、推展全民美育活動並提昇美術水準。

貳、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
聯邦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聯邦商業銀行(股)公司、聯邦票券金融(股)公司
協辦單位:
自由時報

參、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35歲以下(民國62年9月30日之後出生)之藝術工作者
二、已獲「聯邦美術新人獎」首獎者不得再提件參賽。

肆、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未曾獲得任何公開競賽獎項。
二、參賽者需同時送審5幅不同之油畫作品,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公開競賽。
三、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並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任何比賽;已獲獎者,取消獲獎資格及獎項,並賠償相關費用:
(一)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二)作品由他人代筆或著作權取得不明確者。
(三)作品曾獲任何公開競賽獎項。
(四)得獎作品不願依參賽辦法由本會典藏及展出者。

伍、作品規格:
一、媒材:限油畫
二、題材:限具象
三、規格:30F
四、件數:5幅

陸、參賽辦法
一、初審送件:
檢附填妥之「聯邦美術新人獎」徵選報名表,並依下列規定提供參賽資料。
(一)參賽作品以135型幻燈片送審,幻燈片請以油性筆書寫清楚作品名稱,並以箭頭標示作品方向,勿以黏貼紙貼上。
(二)請於97年9月30日(星期二)前將前項參賽作品之幻燈片併同「聯邦美術新人獎」徵選報名表,表內需書明參賽作品名稱、創作理念及作品特色,由專人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83號7樓「聯邦文教基金會」,郵戳日期為憑。
(三)送審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且送審資料不論逾期與否均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複審送件:
(一)通過初審者,本會將以專函通知,請於指定日期前將參選之5幅原件(免外框)併同個人生活照與自畫像(A4大小、媒材不限)各1張運送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83號7樓「聯邦文教基金會」參加複審,逾時未送達者視為棄權。
(二)複審原件作品送至本會時,由本會發給收據存執,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柒、評審
一、由本會聘請各校美術教授或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
二、初審以135型幻燈片審查為原則,選出5名入圍者,並以專函通知提送參選之5幅原件(免外框)參與複審。
三、複審選出「聯邦美術新人獎」首獎1名、優選獎2名、入選獎2名,如無適當作品,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

捌、獎勵方式
一、「聯邦美術新人獎」首獎1名:
獎金新台幣32萬元(實領需扣15%之所得稅)、證書乙紙及獎座乙座。
二、「優選獎」2名:
獎金新台幣各5萬元(實領需扣15%之所得稅)及證書乙紙。
三、「入選獎」2名:
獎金新台幣各1萬元及證書乙紙。

玖、畫作典藏
一、獲「聯邦美術新人獎」首獎者之5幅得獎作品全數由本會典藏,典藏畫作所有權全數歸本會所有。
二、2名獲「優選獎」者之得獎作品,分別由評審委員會評選1幅作品由本會典藏,典藏畫作之所有權歸本會所有。
三、其餘得獎作品本會將依情形收購典藏。

壹拾、頒獎、展出與退件
一、得獎者將以專函通知,並於民國98年1月擇期隆重表揚。
二、獲典藏之作品將由本會規劃於全省巡迴展出,本會得就各展出需要挑選展出作品。
三、未獲本會典藏之得獎作品將歸還得獎者,本會將另行通知退件日期,得獎者憑送件收據辦理退件事宜,運費由得獎者自行負擔,逾期未辦理退件者,不再另行通知,本會對作品有處置之權,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壹拾壹、權責
一、基於宣傳推廣之需,主辦單位對得獎及典藏作品均有研究、展覽、攝影、報導、印製、出版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二、送件作品應保證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如有使用他人著作應自行取得授權,若衍生相關爭議參賽者應自負全責。
三、複審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本會於複審收件日起至展覽結束期間負保管之責,並辦理作品保險事宜,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受損者,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壹拾貳、附則
一、送件參賽者對本會之評審結果及主辦單位執行本簡章第壹拾壹條第一項之權利時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凡送件參賽者於「聯邦美術新人獎」徵選報名表上簽名蓋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訂公佈之。

壹拾參、簡章及「聯邦美術新人獎」徵選報名表之索取方式請洽各校美術系所與聯邦銀行各分行、聯邦銀行網站( http://www.ubot.com.tw )或聯邦文教基金會網站( http://www.ubot.org.tw )中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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