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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6

[教案]2011水資源保育創意教案設計競賽活動(201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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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9.16



活動目的
臺北水源特定區負責保護供應大臺北地區自來水之水源、水質不受破壞與污染。除了妥善規劃與管理水資源外,希冀藉由教育的力量向下紮根,廣邀全國對於教學有興趣、具有豐富想像力的朋友們,集思廣益,激起共識,共同參與水資源保育相關題材的教案教材設計編寫行動,以多元化的優質教學方式,創造一個好玩又有趣的學習環境,將愛護水資源與節約用水等觀念,深植學生的心中。

[新詩]100年度『生物多樣性新詩創作比賽』活動(201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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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10.15



100年度澎湖生物多樣性新詩創作比賽參加辦法
()主旨:澎湖縣政府農漁局為提昇本縣學童保育觀念,特辦理澎湖生物多樣性為主題新詩創作比賽,利用文字創作及簡易插圖鼓勵學童深入了解生物多樣性的意涵,珍惜生物資源,以更積極的態度落實野生動物保育工作,將保護與永續發展本縣生態資源目的傳達與小朋友的心中。

[教案]「數位臺灣客家庄-第三屆客家文化教案製作比賽」活動(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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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9.30


一、緣起: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為行銷推廣客家文化及扎根基礎教育,特於本(100)年賡續舉辦「數位臺灣客家庄—第三屆客家文化教案製作比賽」,期將客家文化扎根於基礎教育,奠定學生對於客家文化的認知,並促進臺灣多元文化的發展。


本活動係鼓勵民眾,利用「數位臺灣客家庄」網站既有之文化素材製作 教案,俾使師生對客家文化產生興趣及了解,進而保存及維護客庄特有之文化資源。

2011/5/16

[工藝獎]2011台灣工藝競賽(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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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6.09



一、宗    旨:
鼓勵工藝創作,促進全民參與工藝活動,展現傳統工藝技藝及鼓勵創新,讓工藝之美融入生活,進而提升生活文化,促進工藝文化產業發展。

[攝影]嘉義縣布袋鎮過溝建德宮2011建德心、五王情全國攝影比賽(201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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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8.14



一、    旨:
慶祝建國百年及本宮各項慶典活動,提昇優質廟會文化、傳承百年傳統祭典,為各項慶典活動留下美好的見證,特舉辦本次攝影比賽。

[創意]2011建國百年夢香成真創意香水競賽簡章(201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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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6.19



一、     緣起:2011年為國際純粹與應用化學聯合會 (IUPAC) 成立100週年,同時亦為法國傑出的科學家-瑪麗居里夫人獲頒諾貝爾化學獎滿100年週年紀念。因此為了彰顯化學對人類生活的巨大影響以及表揚女性科學家在科學界的重要貢獻,聯合國第 63 屆會員大會通過決議,將2011年定為國際化學年 (International year of chemistryIYC 2011)。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配合該年度主題設計擬定化學相關競賽作為此次響應化學年的主要活動。

2011/5/15

[LOGO]綠色資料中心GDC 標章設計徵稿活動(201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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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1) 綠色資料中心欲傳達節能減碳的環保概念。
(2) 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綠色資料中心之效能,降低碳排放。
(3) 參賽者自由發揮創意,可不受以上方向創作。


規格:
(1) 彩色版本(12cm×12cm)
(2) 彩色及黑白版本縮小圖各一(5cm×5cm範圍內)。
(3) 印刷標準色(CMYK)色彩標示。
(4) 參賽作品請以通用之向量繪圖軟體(Illustrator、Coreldraw等)創作作品。


設計理念:
請以200-300字說明標章設計的主題、方向、概念及意涵等。

活動轉寄
政府及民間企業積極推動節能減碳,讓產業界及民眾都能夠建立這樣的觀念。本活動也需要各位綠色大使幫忙將活動訊息轉發至各地方,只要透過首頁的Facebook分享按鈕,將活動訊息分享出去,就可以角逐【綠色大使獎】,將有機會得到信義威秀電影票7-11禮券PIXNET精美筆記本

參加資格
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及團體,不限年齡、學經歷,只要對本活動有興趣皆可投稿報名。

活動時間
[標章設計徵選]
100年04月08日~100年05月22日,以郵戳為憑。
[活動訊息轉寄]
100年04月08日~100年05月22日
[人氣票選上傳]
100年04月08日~100年05月22日,中午12:00止
[人氣票選活動]
100年05月23日~100年6月10日


評審辦法
作品符合綠色資料中心(GDC)之主題及特色,並能應用於各種材質、用途;色彩運用與造型象徵意義,能夠切合主題又不失創意。整體呈現的意象能夠清楚傳達綠色資料中心的概念。
評審將邀請產、學、官領域共6位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評審標準:
(1) 主題與創意40%

(2) 造形與色彩30%
(3) 整體視覺效果30%


獎項
[標章設計活動]
  • 優 選:獎金20,000元,共3名
  • 佳 作:獎金 3,000元,共4名

[標章人氣票選]
  • 網路人氣獎:獎金5,000元,共1名

[熱情網友票選]
  • 共襄盛舉獎: 7-11禮券100元,共50名

[活動訊息轉寄]
綠色大使獎:

  • 信義威秀電影票一張,共50名
  • 7-11禮券100元,20名
  • 痞客邦PIXNET筆記本,共10名
延伸閱讀:

2011/5/10

[設計]2011 紅點傳達設計大獎-開放徵集作品!red dot award: communication design 2011 - call for submissions!(2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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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6.17




參與紅點傳達設計大獎 “red dot award: 
communication design 2011”!全球最富有創意的設計師又再次受邀,在這場國際設計大比拼,證明自己的實力!


這競賽對華人社會來說, 特別貼心。在眾多傳達設計獎中,唯有此獎項是具有高度國際權威,但也同時認可華人社會在傳達設計界舉足輕重的角色。因此,評審團中也特定必需有理解中文語境和中華文化的評審員,以確保中文作品在這項國際設計界競技平台得到應有的重視和評鑑。


請接受挑戰,立即提交各項傳達與傳媒作品,包括廣告,年度報告,宣傳活動,編輯,書籍,雜誌,海報,展覽,包裝,遊戲與網站。


您可在 www.red-dot.de/cd 查詢更多競賽的相關資料。
Yours sincerely


競賽日期:

  • 早期報名截止日期:
    2011年4月30日
  • 常規期報名截止日期:
    2011年5月31日
  • 衝刺期報名截止日期:
    2011年6月17日



聯繫人:
Carrie Lim
red dot award:
communication design
T +65 6534 7194
F +65 6534 7141
E commdesign@red-dot.sg




更多資訊:

2011/5/7

[徵文]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徵文簡章(20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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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6.20



一、活動宗旨:
鹿港是一個充滿文化魅力的城鎮,走在鹿港街道上,隨處可見大師級,甚至是國寶級的藝術家、工藝家、美食家在小街上,默默的工作,延續文化傳承的使命。還可欣賞到各種街頭藝術文化秀及先人遺留下來的歷史、建築古蹟與龐大的文化資產,猶如SPA般的心靈饗宴。請把這些感受透過您的筆,揮灑出來,分享您非比尋常的鹿港奇遇記,讓下一個鹿港探訪者可以挖更多的寶,感受不一樣的鹿港,也歡迎國人於端午佳節期間至鹿港來,參與彰化縣文化局主辦的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系列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三、徵文主題:
以鹿港鎮為書寫主題,如鹿港的街道、美食、與大師的邂逅等…內容以個人觀點為主加以陳述。
四、收件及截稿日期:收件日期自100530日開始收件,至100620日截止
五、徵文對象及作品規格限制:依參加者年齡及就學情形,分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共5組辦理評選。
1、社會組:18足歲以上,2,0003,000字。
2、國中組、高中組:1,5002,500字。
3、國小組(三至六年級):5001,500字。
六、作品規格及字數限制:
標點符號納入字數計算(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請用Word 繕打,A4 版面縱向、橫書、標楷14 號字體。
七、徵文體例:以散文方式書寫,並需寫上題目。
八、參加方式:
1、每人限投稿1件作品,作品內容由個人撰文,不得由兩人以上合著,參加者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作品請勿書寫姓名,以利評審,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參賽者相關資料填寫於活動報名表(可自彰化縣文化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bocach.gov.tw下載),連同作品一併繳交。
3、於100530日至620日期間將報名表及作品與其電子檔親送或寄至彰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電子檔可傳送至 libgame@mail.bocavh.gov.tw),並於信封上加註「參加鹿港奇遇記徵文」及參加組別(郵寄以郵戳為憑)。
4、收稿後主辦單位不做逐一回覆,資格不符者亦不退稿。
洽詢電話:04-7250057#335曾小姐
九、評選原則:
1、由主辦單位遴聘評審委員進行評選,作品以匿名方式評審。
2、作品主題與規格不符者,將不予評分,以棄權論。
3、作品如均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十、獎勵辦法:
  獎-每組名額各1名,獎金各1萬元,獎狀乙紙。
優勝獎-每組名額各2名,獎金各5,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每組名額各3名,獎金各2,000元,獎狀乙紙。
入選獎-每組名額各6名,獎金各1,000元,獎狀乙紙。


十一、注意事項:
1、得獎名單暫訂於100713日公布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獲獎者。參加者請提供完整正確之聯絡方式,並查詢及收取email 訊息,若無法順利聯繫獲獎者取得後續領獎所需資料,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2、曾經參與其他單位舉辦比賽之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在不違反原主辦單位之競賽規則下,歡迎投稿參賽;如遇特殊情況,主辦單位保留終止本活動、變更獎項與修改規則之權利。
3、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4、參加作品限本人創作,不得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違反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5、得獎金額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6、所有入選作品之著作權歸原撰稿者,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亦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7、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於網頁公告。




更多資訊:

[藝術]101~102年彰化縣美術家接力展 徵件(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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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5.16


一、    宗旨:推展全民美育,倡導藝文風氣,激勵美術研究及創作,藝術薪火相傳,提昇藝術水準。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    每年安排5檔次展出:
()民國1015檔(第6266棒)
()民國1025檔(第6771棒)
四、    展覽地點:本局各展覽場所或其它指定之展場。
五、    參展資格:符合以下資格之一之自然人;每人以入選乙次為限。
()凡本籍、出生地為彰化縣或設籍彰化縣6年以上(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曾受國立國家畫廊、市立美術館邀請舉行個展、獲教育部國家薪傳獎或參加全國性美展(含省美展)曾獲得前33次,備有證明文件者,可自行或他人代為申請、或由同具上述資格者於申請時間內向本局推薦,其作品得免予審查。由本局邀請排定檔期展出,惟每年以1檔為限。(申請表請填表一)
()凡本籍、出生地為彰化縣或設籍彰化縣6年以上(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從事藝術工作者均可申請,經審查委員審查通過者,由本局排定檔期展出。(申請表請填表二)
六、作品類別:
水墨、膠彩畫、書法、篆刻、油畫、水彩畫、版畫、攝影、立體類、綜合媒材、裝置藝術、平面數位藝術、行為藝術等。
七、申請文件:
  ()101~102年彰化縣美術家接力展申請表。
  ()申請者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參加美術活動資料及其證明文件。
  ()繳交展出作品之5×7相片、畫冊、專輯:
    1.平面作品:繳交10件以上展出作品之5×7相片。
    2.立體作品:繳交10件以上展出作品之5×7相片(每件作品應提供3張不同角度之相片)。
    3.裝置作品:以A4紙張詳述3件展出作品創作理念及A3模擬圖,並註明各部分尺寸及材質(可提供參考作品相片為佳)。
   4. 平面數位作品:繳交10件以上展出作品之5×7相片或A5大小色  彩模式CMYK/300dpi/TIFFJPG格式圖片。
        5.照片需註明作品名稱、創作時間、媒材及尺寸
八、退件須知:
    申請文件如欲退件,請註明類別、姓名並附上回郵掛號郵資,10010~12月由本局寄還,未附回郵亦未親自領回者,本局逕行處理,不再另行通知。
九、展出權利義務:
()受邀者不得對本局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展出作品無償提供本局編印出版,另竭誠歡迎捐贈作品供本局典藏。
()展出期間,作品由本局負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力事件或因作品結構本身裝置不良而遭致受損者,不在此限。
()受邀者應依本局所定期程提供相關資料,俾利展覽及相關作業。
()受邀者需配合本局舉辦美術教育推廣活動,本局不另支付酬勞。
()辦理展出時,展品之裝框由受邀者負責,展品之包裝運送、保險、佈卸展、專輯請柬印製由本局負責。
()策(佈)展作品裝設應以不破壞展場硬體結構,且作品質量能配合展示空間為原則。
()為珍愛地球,響應環保,作品展出時,請婉謝花圈、花籃。
()受邀者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不得有議。
、簡章可至彰化縣政府、員林演藝廳或本局服務台索取,亦可上本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首頁/美術家接力展下載使用。
十一、申請時間及方式:
10052(週一)516(週一)止受理,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或於本局上班期間(例假日、國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親送至本局視覺表演科。
十二、聯絡及收件地點:
500彰化市中山路二段500號 傳真:(047244977
彰化縣文化局 視覺表演科 吳小姐
電話:(047250057315 e-mail: artyma@mail.bocach.gov.tw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並於本局網站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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