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金句」創作比賽
暨統一發票推行宣導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
一、主辦單位:
二、參加對象:
三、比賽主題:
四、比賽辦法:
六、獎 勵(各組錄取名額及獎勵):
七、其 他:
暨統一發票推行宣導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
為加強推廣學校租稅教育,藉由簡單、温馨、感性的創作,表達依法誠實的納稅觀念,並以統一發票兌領宣導品方式 ,灌輸購物索取統一發票及誠實納稅之正確觀念。
一、主辦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協辦)。
二、參加對象:
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轄內之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
三、比賽主題:
購物索取統一發票、稅制改革、假退稅真詐財、誠實納稅造福社會、網路報繳稅、其他與租稅有關者。
四、比賽辦法:
(一)收件時間:96年10月2日至10月31日 。
(二)活動方式:
- 字句限20字以內,經財政部(賦稅署)或稅捐稽徵機關已發布使用之
常見標語,不予列入評審。 - 請參賽者依本局提供之投稿表格中填妥租稅金句標語供評審
,否則不予受理。 每人繳交參賽作品以2件為限,凡報名繳交參賽作品之學生,集統一發票10張即可兌領宣導品乙份(三)收件地點: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所屬各分局,參賽表如附表。 、稽徵所第四課(股),澎湖縣分局、恆春稽徵所第二課(股)。
(四)作品評選: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日期另行公布於本局網頁)。
(五)參賽作品須為個人之原創且未曾發表過、不違背社會善良風俗者為限。如有冒借、抄襲、拷貝他人作品等侵害他人著作權 、或違反相關規定者,致侵害他人權利者其法律責任自負並取消得獎資 格。
六、獎 勵(各組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特優獎5名:得奬著作之學生及指導老師每人皆可獲贈獎金6,000元、獎狀各乙紙。
(二)優等5名,每人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三)佳作20名,每人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七、其 他: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還;另為擴大租稅宣導推廣功效,本局及所屬分局(所)有權永久無償利用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供重製及公開展示等相關行為,作為宣傳推廣之用。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暨所屬各分局、稽徵所地址、服務電話一覽表 | |||
嘉義市分局 | 嘉義市中山路199號4-5樓 (05-2282233) | 旗山稽徵所 | 高雄縣旗山鎮華中街3-1號 (07-6612027) |
嘉義縣分局 |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4樓 (05-3621010) | 岡山稽徵所 | 高雄縣岡山鎮介壽路100號 (07-6260123) |
民雄稽徵所 | 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2段263-1號 (05-2062141) | 屏東縣分局 | 屏東市北興街55號 (08-7311166) |
臺南縣分局 | 臺南縣新營市中正路15號 (06-6573111) | 東港稽徵所 | 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二路16號2樓 (08-8330132) |
新化稽徵所 | 臺南縣新化鎮中正路588號 (06-5978211) | 潮州稽徵所 | 屏東縣潮州鎮永康街66號 (08-7899871) |
佳里稽徵所 | 臺南縣佳里鎮延平路125號 (06-7230284) | 恆春稽徵所 | 屏東縣恆春鎮南門路98號2-3樓 (08-8892484) |
臺南市分局 | 臺南市富北街7號1-5樓 (06-2220961) | 臺東縣分局 | 臺東市中山路1號 (089-360001) |
安南稽徵所 | 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2段300號6-7樓 (06-2467780) | 澎湖縣分局 |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06-9262340) |
高雄縣分局 | 高雄縣鳳山市曹公路55-1號 (07-7404001) | 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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