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11.30
主旨:
為促進本鄉休閒農業及觀光產業發展,邀集攝影好手透過鏡頭紀錄,捕捉富里鄉境內自然景觀、生態及人文風情,呈現在地農村自然風貌。
一、輔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改良場、花蓮縣政府、花蓮縣農會
主旨:
為促進本鄉休閒農業及觀光產業發展,邀集攝影好手透過鏡頭紀錄,捕捉富里鄉境內自然景觀、生態及人文風情,呈現在地農村自然風貌。
一、輔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改良場、花蓮縣政府、花蓮縣農會
二、主辦單位:
花蓮縣富里鄉農會
三、參加對象: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四、作品主題:
以富里鄉當地自然景觀、花海景觀、農村生態及人文風貌為主。
五、作品規格:
以彩色正、負片拍攝、數位相機500萬畫素拍攝,沖印5×7吋彩色照片(背面黏貼參加表,數位照片請燒成光碟),每人限5張,作品不得裱框、加色、 格放、彩繪、拷貝、電腦處理、組合、及連作不收,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
六、收件地址:
983花蓮縣富里鄉羅山村東湖9鄰6號(富里鄉農會-推廣股)。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8年11月30日止,親自交件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2009縱情有機~樂活富里攝影比賽』字樣。
八、評審日期:
98年12月中(暫定),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評審於羅山展售中心進行評比。
九、獎勵辦法:
十、得獎公佈:
主辦單位以電話通知得獎人,並公告於本會網站(www.fulifa.org.tw)。
十一、頒獎典禮:
於本會辦理農民節時頒獎。
十二、附則:
花蓮縣富里鄉農會
三、參加對象: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四、作品主題:
以富里鄉當地自然景觀、花海景觀、農村生態及人文風貌為主。
五、作品規格:
以彩色正、負片拍攝、數位相機500萬畫素拍攝,沖印5×7吋彩色照片(背面黏貼參加表,數位照片請燒成光碟),每人限5張,作品不得裱框、加色、 格放、彩繪、拷貝、電腦處理、組合、及連作不收,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
六、收件地址:
983花蓮縣富里鄉羅山村東湖9鄰6號(富里鄉農會-推廣股)。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8年11月30日止,親自交件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2009縱情有機~樂活富里攝影比賽』字樣。
八、評審日期:
98年12月中(暫定),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評審於羅山展售中心進行評比。
九、獎勵辦法:
- 金牌獎---獎金20,000元(共1名)
- 銀牌獎---獎金15,000元(共2名)
- 銅牌獎---獎金10,000元(共3名)
- 佳 作---獎金3,000元(共20名)
十、得獎公佈:
主辦單位以電話通知得獎人,並公告於本會網站(www.fulifa.org.tw)。
十一、頒獎典禮:
於本會辦理農民節時頒獎。
十二、附則:
-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 參賽作品限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及最近拍攝之作品,違者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和追回獎金。
-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一切委製及公開展示、網路發表、專輯印製及擁有其他相關之權力,均不另支致酬。
- 凡參賽之作品如因郵遞或不可抗拒之情事而招致損壞或遺失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任。
-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以錄取一件為限,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並公佈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得獎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 報名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改之。
更多資訊:
- 富里鄉農會『2009縱情有機-樂活富里』攝影比賽簡章 @ 花蓮縣政府農業發展處
- 富里鄉農會『2009縱情有機-樂活富里』攝影比賽簡章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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