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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4日

[補助]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 99年工藝創新育成核心設備補助計畫申請(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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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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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面對全球化競爭趨勢,及產業技術不斷變革下,傳統工藝產業的優質人力及技術水準,關係著產業的競爭優勢,而順應消費市場需求端多變、及文化創意產業興起的潮流,藉由知識經濟引領產業「創新」轉型,整合產業發展之即時情報及資訊,將可有效提升產業競爭力。
本補助計畫即於工藝創新育成中心體系下,補助微型企業,對於創新轉型、工藝品產出或產品製程的改善所需生產之機具設備進行補助,協助創新產品研發與增加產能,解決轉型時所遭遇的問題,惟有不斷的學習及創新,產業不斷適應創新事業與新行業的社會,才能不斷地往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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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補助公告及原則說明
一、依據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第二期修正計畫-99年子計畫「發展工藝創新育成機制」計畫及本中心「推展工藝文化與工藝傳承計畫補助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補助對象
對於能進行產品創新研發、製程改善及增加產能,並於國內登記立案之工藝微型企業為優先,符合本中心輔導產業長期經營及資源運用、創造就業等旨意均可提出計畫申請。

三、補助項目
核心設備補助:
營運所需之核心機具設備費用(所稱設備單價超過1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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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補助標準及經費用途
(一)原則上每案補助最高以新台幣10萬元為限,得視計畫書之完整度及可行性、預期效益,及經費編列之合理性審查,實際補助名額及經費依年度預算及計畫審查結果調整之。
(二)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為他用且不得任意變更用途。

五、活動實施期程:
(一)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99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審查日期:99年5月15日。
(三)計畫執行期間:99年6月1日起至99年10月31日止。
(四)結案審查: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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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請應備文件(A4尺寸,由上而下依序排列,一式六份)
(一)99年工藝創新育成核心設備補助計畫申請表(附件一)。
(二)申請補助計畫書(附件二)。
(三)登記之合法工藝從業廠商及工藝家相關資料說明等影本。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合作意願書、
相關證明文件,以影本受理申請者,請於文件上切結”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章。以上所需相關文件電子檔,請搜尋本中心網站(http://www.ntcri.gov.tw/)活動訊息下載取得,所有申請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恕不退件。

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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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寄件方式
申請補助須填具相關申請文件後,依序彙整成冊,以掛號郵寄至本中心承辦單位: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3號「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設計組 林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單位名稱」及「99年工藝創新育成核心設備補助計畫」字樣。

八、評審說明
(一)由本中心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針對申請計畫內容是否符合本補助計畫意旨需求,進行審查及建議補助金額。
(二)評審標準依據申請資格、提供計畫書之完整性及可行性、預期效益、經費編列額度與合理性,及其他資源整合、回饋機制綜合考量進行評審。
(三)同一執行單位同一計畫案在當年度內以補助一案為原則,但因其特殊性或其他政策特殊考量時,不在此限。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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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經費請撥及核銷
(一)受補助單位依計畫書內容執行完畢,備妥相關結案報告書,檢具領據及各項核銷單據原始憑證、經費支出明細表(包含預算數與實支數對照表)等辦理核銷,經本中心審核通過後,一次撥付。
(二)受補助單位辦理工程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應確實依政府採購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十、申請注意事項
甲、申請結果通知及申覆
申請結果將於評審會議決議後以書面通知並上傳本中心網站公告。
乙、回饋機制
通過申請補助單位,本中心得請諮詢團隊提供經營管理相關諮詢診斷服務,並應配合本中心提供工藝推廣活動。
丙、補助執行成果(若干產品或示範教材)需供本中心及其他有需要之單位做非營利性及教育的推廣運用,並同意相關資料編製並公告於本計畫專屬網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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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申請案於書面審核後,本中心視需要得派員至申請單位檢視工藝設備、環境,暸解實際運作情況,並應按月提報月執行進度報告。
戊、申請案於計畫審查通過後,就核定補助經費、內容與本中心簽訂契約(如附件三)。
己、本計畫所有費用核銷須於完成期限前,連同結案報告書檢附各項核銷單據原始憑證及領據等送本中心請款。


十一、承辦人:
設計組 林先生 (049)233-4141 轉256


※本計畫核定後公告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本中心得適時修正補充之。


更多資訊:

2009年8月14日

[攝影]第八河川局轄區河川及海岸治理與復育成果攝影比賽(0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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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9.05

一. 比賽宗旨:
為透過鏡頭,介紹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對卑南溪水系及台東海岸線的治水、防災、利水、親水、復育之成效,特辦理此項比賽。

二.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主辦單位:第八河川局。
(三).承辦單位:台東縣東海岸攝影學會。

三.攝影主題:
卑南溪水系及台東海岸線,經第八河川局規劃、治理、植被景觀復育之成果展現。

四 .拍攝範圍:
(一). 卑南溪水系流域。(從新武橋起至河口止,及支流萬安溪、崁頂溪、加鹿溪、加典溪、鹿野溪、鹿寮溪)
(二).台東海岸線。(北起長濱鄉樟原村附近,南至達仁鄉南田村附近及綠島、蘭嶼)

五. 參加對象:
凡愛好攝影人士。

六. 競賽組別:
(一).卑南溪水系治理(占50﹪)及植被景觀復育(占50﹪)組:卑南溪水系防洪、防災、治理及水岸復育。
(二).台東海岸線治理(占50﹪)及植被景觀復育(占50﹪)組:海岸線防災、親水、海岸復育。

七. 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一律輸出為長邊10英吋,短邊不限之彩色單張照片。
(二)、不得裝裱、電腦合成、翻拍、修補、改色、彩繪及連作。
(三)、數位相機拍攝作品需以(1,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3100d p i×3200d p i以上規格之RAW.TIF.及JPG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http://zh.wikipedia.org/wiki/EXIF)。以RAW檔拍攝者需轉為TIF檔沖印輸出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繳交RAW及TIF檔,作品若是以數位相機內建的影像處理功能拍攝,需於報名表中的拍攝方式欄加以說明。
(四)、參賽作品背面需貼參賽表,並詳填參賽表各欄。

八. 收件日期:
98年8月25日起至98年9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親送或郵寄至收件地點。信封請註明「參加第八河川局攝影比賽」。

九. 收件地點:
950 台東市寶桑路163號
電話、傳真:089-359016
台東縣東海岸攝影學會
電話:089-323627

十. 評審時間:
98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九時。

十一.評審地點:
第八河川局會議室
台東市寶桑路24號 089-322023

十二.評審方式:
由承辦單位聘請三位外縣市專家及第八河川局指定二名人員,會同評審。

十三.獎項及名額:
  • 金牌獎(共二組,每組各一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狀乙紙。
  • 銀牌獎(共二組,每組各一名) :獎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獎狀乙紙。
  • 銅牌獎(共二組,每組各一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 、獎狀乙紙。
  • 優選獎(共二組,每組各十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狀乙紙。
  • 佳作獎(共二組,每組各三十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 、獎狀乙紙。
  • 徵件 (共二張,航空照) :徵件費每件貳仟元、獎狀乙紙。

十四.得獎公告:
評審後專函通知得獎者,並公告於主辦、承辦單位網站:
(一).主辦單位:第八河川局網站。
(二).承辦單位:台東縣東海岸攝影學會網站。

十五.作品展覽與頒獎:
為呈現第八河川局之卑南溪水系及台東海岸線的治理與復育成效,將擇期展出得獎作品,並同時舉行隆重頒獎典禮。(受獎者專函通知)

十六.出版得獎作品專輯:
收錄得獎作品,出版專輯,供紀錄、展示、流傳並典藏。

十七.參賽規則:
(一)、參賽表請貼於照片背面,原版底片或數位檔需一併附上。
(二)、銅牌獎以上每人每組限得最高壹獎。
(三)、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四)、經評審公佈入選作品,不得自行取消資格。
(五)、入選作品之版權歸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所有,使用不另計酬。
(六)、參賽作品,限本局管轄區為限。河海治理設施,限最近五年內的建設。水岸復育景觀,限最近二年內為限。
(七)、主辦單位展出作品、出版專輯等作為時,將尊重作者的屬名權。
(八)、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符合者,視同棄權。

十八.附則: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訂之。


更多資訊:

2007年9月20日

[資訊]國際創意設計人才育成招生(9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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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創意設計人才育成招生

經濟部工業局為提升國內紡織及鞋袋包設計人才實力,培育符合產業需求且具備國際觀之專業設計人才,裨益改善我國紡織及鞋袋包設計水準及增進產業自主設計能力,故設立紡織設計學院;由紡織所、紡拓會、鞋技中心共同執行,招考紡織設計相關學系35歲(含)以下人員,進行國外碩士班及國內紡織及鞋袋包設計人才培訓。

招收名額:
  1. 國外組(全額公費):
    分為紡拓會-紡織時尚設計組,紡織所-織品及紡織終端製品設計開發組,鞋技中心-鞋類及手提袋、包等配件設計開發組。九十六年度招收5名,赴英國進修一年並取得碩士學位(需經英國學校甄試合格)。
  2. 國內組:
    九十六年度招收15名在國內培訓一年,其中紡拓會-紡織時尚設計組5名(備取2名),紡織所-織品及紡織終端製品設計開發組5名(備取2名),鞋技中心-鞋類及手提袋、包等配件設計開發組5名(備取2名),備取名額可跨組錄取。
報考資格:
大專院校相關設計科系畢業或現職紡織、成衣、時尚、鞋類/手提包設計具二年(含)以上工作經驗者,35歲(含)以下為限,皆可報名參加。

報名日期:
自中華民國96年即日起至96年10月31日止(星期三)。

詳細簡章請上設計ABC網站查詢: http://www.designabc.org.tw
或洽 鞋技中心,電話:(04)23590112陳瓊玲小姐分機828

via: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 資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