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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4日

[國內]2007網路妙主婦競賽(96/10/31)

2007網路妙主婦競賽

一、 活動緣起與目的
『全民e 起來』網路競賽主要是針對不同年齡族群設計與電子化政府相關議題的創意網路活動,活動層級由國小學生向上延伸至大專生、一般民眾等,希望設計不同的網路活動,讓民眾在參與過程當中,更加熟悉電子化政府的各項e 化便利服務,以增進民眾e 化生活的使用與提升全民資訊應用。

傳統以主婦為主掌管大大小小家庭事務的時代,現已邁入兩性平權的世紀,希望藉由競賽方式鼓勵社會大眾實際使用網路, 運用e 化政府各項服務,減少繁雜瑣事,進而提升生活品質。

二、 參賽資格
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可組隊參賽,每隊以3 人為限。
(三)限戶籍在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及台東縣之一般民眾。

三、 活動時程:
比賽辦法公告
2007 年10 月1 日
報名截止暨網路購物初賽截止日期
2007 年10 月31 日
公佈決賽參賽名單
2007 年11 月15 日
決賽暨頒獎典禮
2007 年12 月上旬

四、 競賽流程及日期
(一)線上報名及參賽同意書
  1. 一律採線上報名,參賽者須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取得參賽編號,線上報名中填寫之資料必須正確,若有錯誤,取消參賽資格(競賽網站: http://igov.tca.org.tw)。
  2. 報名時須填寫參賽同意書,並將正本寄回本活動小組完
    成報名程序。
    ■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105 台北市八德路三段2 號3 樓
    『2007 網路妙主婦競賽』 黃美菁小姐收。
  3. 報名日期:2007 年10月1日至2007 年10月31日
(二)初賽-網路購物
  1. 參賽者完成報名程序後,即可取得網路購物初賽帳號。
  2. 參賽者須於2007 年10 月31 日前登入活動網站,並進行網路購物。
  3. 每隊於網路購物商城購物時間為60 分鐘,預算為1,000元整,在規定時間內,每隊可享有一次更換食材機會。
  4. 料理主題以水果為主要食材,因台灣是個水果的寶島,以當季的鮮果入菜,作成既便宜又健康可口佳餚,是近年來廚藝界的流行趨勢。料理參賽者自行決定參賽菜式,並以此為購買食材之方向與內容。
  5. 參賽者請準備一道料理菜餚,份量5 人份
  6. 購買總金額不超過且最接近1,000 元之前20 名獲得現場烹飪決賽資格,前21-25 名為決賽備取資格。
  7. 購買總金額相同之參賽者,以較短時間完成購物者為優先順位進入決賽,若時間相同將由主辦單位依抽籤順序參賽。
(三)決賽-現場烹飪
  1. 場地:另行通知。
  2. 時間:預計2007 年12 月上旬。
  3. 比賽時間以90 分鐘為限(包含衛生、清洗動作、現場製作及善後清潔處理等問題)。
  4. 大會提供參賽者初賽時所購買之食材及一般性調味料(含醬油、蠔油、鹽、油、辛香料)。
  5. 現場僅提供水源、瓦斯爐、湯鍋、炒鍋,及一般餐具。
  6. 競賽為網路購買食材,菜式一道,份量5 人份,料理完成之成品必須置於餐盤中,並依照指示送到評審桌。

五、 評分方式及比例
(一)評分方式
  1. 專家評分:本活動聘請官、學、業界專業人士組成共同評審。
  2. 由評審團現場進行評審作業並公開名次,同日舉行頒獎典禮。
(二)評分標準
  1. 以色、香、味為基本評分考量,另需兼顧創意及衛生。
  2. 評分比重:
    口味················································30%
    營養概念·········································20%
    外觀(刀工、火候、外觀)················· 20%
    衛生················································15%
    創意················································15%
六、 獎項及名額
  • 第一名(組) 獎金50,000 元及獎座1 座
  • 第二名(組) 獎金30,000 元及獎座1 座
  • 第三名(組) 獎金20,000 元及獎座1 座
  • 佳作10 名(組) 價值5,000 元獎品及獎狀1 紙
  1. 各獎項得主(組)可擁有獎金或獎品及獎座/獎狀各一份。
  2. 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13,333 者,依法代扣繳15%稅額。
  3. 獲獎公佈:除函知得獎者外,並於活動網站上公佈。未 入選的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七、 參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附上參賽同意書(附件),權利義務由個人行使。
(二)烹飪決賽須由參賽者本人親自參加,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三)參賽隊伍及作品需參與相關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
(四)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五)現場提供之食材、器具皆不得自行帶走,違者取消資格。
(六)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公佈於活動網站
http://igov.tca.org.tw
(七)
主辦單位: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協辦單位: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
屏東縣政府、台東縣政府
執行單位:台北市電腦公會
聯 絡 人:黃美菁╱鄭宇君
聯絡電話:(02)2577-4249 分機896 或分機394
e-mail:pte896@new1.tca.org.tw ; justine@mail.tc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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