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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4日

[國內]2007網路英雄榜作文競賽(96/10/31)

2007網路英雄榜作文競賽

一、 活動緣起與目的
『全民e 起來』網路競賽主要是針對不同年齡族群設計與電子化政府相關議題的創意網路活動,活動層級由國小學生向上延伸至大專生、一般民眾等,希望設計不同的網路活動,讓民眾在參與過程當中,更加熟悉電子化政府的各項e 化便利服務,以增進民眾e 化生活的使用與提升全民資訊應用。

透過網路作文競賽活動,在寫作題目與電子化政府高度相關下,使國中、國小學生瞭解電子化政府的資訊並增進作文學習與 創作能力,同時也間接讓陪同父母親得知電子化政府的訊息,更瞭解各項e 化服務內容。

以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四縣市各國中、國小學生為對象,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2 組,競賽將以學校為單位,由各校推派選手進行現場作文競賽。

二、 參賽資格
(一)國中組: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 限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四縣市國中,國一、國二生
  3. 學校自行遴選出一名參賽者,代表學校參賽
(二)國小組: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 限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四縣市國小五、六年級生
  3. 學校自行遴選出一名參賽者,代表學校參賽

三、 活動時程
比賽辦法公告
2007 年10 月1 日
報名截止暨線上作文繳交截止日期
2007 年10 月31 日
公佈決賽參賽名單
2007 年11 月15 日
決賽暨頒獎典禮
2007 年12 月上旬

四、 競賽流程及日期
(一)線上報名及參賽同意書
  1. 代表學校出賽同學必須由校方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取得參賽編號,線上報名中填寫之資料必須正確,若有錯誤,取消參賽資格(競賽網站: http://igov.tca.org.tw )。
  2. 報名時須填寫參賽同意書,並將正本寄回本活動小組完成報名程序。
    ■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105 台北市八德路三段2 號3 樓
    『2007 年網路英雄榜作文比賽』 黃美菁小姐收
  3. 報名日期:2007 年10月1日至2007 年10月31日
(二)初賽-線上作文
  1. 作文題目:國中組-創造電子化政府的無限可能,國小組-我的家與電子化政府
  2. 參賽者請於2007 年10 月31 日前至競賽網站輸入作文內容,作文創作時間為90 分鐘(撰寫過程最好將作文內容存檔,再複製並貼到網站中)。競賽網站: http://igov.tca.org.tw
  3. 字數規定:國中組每篇700 字以內(含標點符號),國小組每篇500 字以內(含標點符號)。
  4. 文體撰寫型式不限,可用論說文、抒情文、詩文等,自行規劃心中理想的電子化政府,可自由選擇電子化政府相關服務做創新結合,無論是食、衣、住、行、育、樂等資訊皆不限,將電子化政府的各項服務融入生活中,(可參考電子化政府入口網站 http://www.gov.tw )。
(二)決賽名單公佈
  1. 由對電子化政府具相當程度了解之專業人士審慎評估,遴選出20 件作品進入決賽。
  2. 公佈日期:預定2007 年11 月15 日公佈。
(三)決賽-現場線上作文
  1. 作文題目:當日現場公佈。
  2. 創作時間為45 分鐘,請在規定時間內將作文內容上傳至競賽網站(撰寫過程最好將作文內容存檔,再複製並貼到網站中)。
  3. 字數規定:每篇500 字以內(含標點符號)。

五、 評分方式及比例
(一)評分方式
  1. 專家評分:本活動聘請專家學者(對電子化政府具相當程度了解之專業人士)對參賽者之創作內容進行評分。
(二)評分標準
  1. 作品除了展現創意及寫作能力外,更須符合主題,將電子化政府各項e 化服務呈現。
  2. 評分比重:
  • 立意構思····························30%
  • 結構修辭····························30%
  • 電子化政府關聯度···········40%

六、 獎項及名額
(一)國中組
名次 獎額(新台幣)
第一名 獎金35,000 元及獎座1 座
第二名 獎金25,000 元及獎座1 座
第三名 獎金15,000 元及獎座1 座
佳作10 名 價值5,000 元獎品及獎狀1 紙
(二)國小組
名次 獎額(新台幣)
第一名 獎金35,000 元及獎座1 座
第二名 獎金25,000 元及獎座1 座
第三名 獎金15,000 元及獎座1 座
佳作10 名 價值5,000 元獎品及獎狀1 紙
  1. 各獎項得主可擁有獎金(獎品)及獎座(獎狀)各一份。
  2. 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13,333 者,依法代扣繳15%稅額。
  3. 獲獎公佈:除函知得獎者外,並於活動網站上公佈,未入選的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七、 參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附上參賽同意書(附件),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需自負法律責任。
(二)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屬參賽 隊伍個別擁有,但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展示、改作、散布及發行等方式利用之權利。
(三)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四)參賽隊伍及作品需參與相關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
(五)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 「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六)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公佈於活動網站 http://igov.tca.org.tw
(七)主辦單位: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協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教育局、嘉義縣政府教育局、
屏東縣政府教育局、台東縣政府教育局
執行單位:台北市電腦公會
聯 絡 人:黃美菁╱鄭宇君
聯絡電話:(02)2577-4249 分機896 或分機394
e-mail:pte896@new1.tca.org.tw ; justine@mail.tca.org.tw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這個網站幫了我大忙,我正在愁找不到資料,很感謝。

匿名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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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 提到...

謝謝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