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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30

[藝術] 「奬勵跨領域之藝術創作與研究」徵選(0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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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30

鼓勵具開創性、前瞻性,能跨越既有之藝術種類界線,或與其他藝術以外的領域結合之創作、研發,以順應藝術教育多元化之發展潮流與趨勢。

(一)收件時間:
自民國98年3月16日起收件至5月31日截止

(二)收件地點及方式:
一律應以郵局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 台北市南海路47號),並在信封右上註明「獎勵跨領域之藝術創作與研究」字樣、申請單位/代表人姓名及聯絡資訊(請自行下載信封封面);未註明或以普通郵件寄送者,參選者應自負遺失責任(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徵選活動內容:
一、徵選對象:合法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師生,個人創作或共同創作均可
☆參選者須以學校名義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二、徵選作品:跨越既有之藝術種類,採取多元的媒材與類型綜合的呈現於藝術作品中;或與藝術學之外的其他領域結合之創新藝術作品或研究。
※參選作品須為未曾公開發表過之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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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2009竹塹文學獎「花園城市-快樂風城」徵選(0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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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9.15

花園城市-快樂風城
收集書寫風城故事、景色、校園、美食、旅行、產業等篇章

一、主 旨:
2009年竹塹文學獎,以「花園城市-快樂風城」為主題,收集書寫風城故事、景色、校園、美食、旅行、產業等篇章,鼓勵文學書寫,培養地方寫作人才

二、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三、徵選類別:
(一)現 代 詩:送件篇數不限,惟作品總行數須滿40行,行數總數不足者,恕不收件。
(二)兒 童 詩:送件篇數不限,限國小六年級以下兒童參加。
(三)青春散文:分國中、高中職2組,每篇1200-10000字,送件篇數以一件為限。
(四)散   文:每篇3000-10000字,送件篇數以一件為限。
(五)短篇小說:每篇5000-15000字,送件篇數以一件為限。

四、參選資格:
(一)作品符合徵文主題,以中文書寫,且未曾發表
(二)散文及短篇小說徵文,除上述條件外,開放資格:凡設籍、居住、就學、就業在新竹市者,不限主題,只要作品以中文書寫且未曾發表,均可參選

五、 獎勵方式:(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一)短篇小說:首獎1名,獎金7萬元;貳獎1名,獎金4萬元;佳作2名,獎金各2萬5千元。
(二)現代詩、散文:首獎各1名,獎金5萬元;貳獎各1名,獎金2萬5千元;佳作各2名,獎金1萬5千元。
(三)青春散文:分國、高中職二組。首獎各1名,獎金2萬5千元;貳獎各1名,獎金1萬元;佳作各3名,獎金4千元。
(四)兒童詩:首獎1名,獎金1萬元;貳獎1名,獎金5千元;佳作10名,獎金各2千元。。
(五)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出版,出版後致贈得獎者每人10冊、參選者每人1冊。
(六)得獎者均頒贈獎盃1座、獎狀1紙。

六、 評選辦法: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亦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情況下,調整得獎人數。

七、 報名方式:
(一)請至文化局網址下載簡章或寄回郵信封(註明索取簡章)至新竹市文化局亦可。(300新竹市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電話:03-5319756轉245)
(二)繳交資料:
  • (1)投稿作品1式4份
  • (2)報名表1份。(如以參選資格第2項規定參賽者,另需檢附身份證或學生證、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乙份)
    資料未完備者,恕不受理。(作品中請勿出現個人資料)
    請以掛號寄達或專人送至「新竹市文化局 文化資產科」,並請於信封註明「竹塹文學獎」及「參選文類」。

八、 注意事項:
(一) 請儘量採A4紙張,用電腦以直式橫書、word 14號標楷字體形式繕打,左邊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以稿紙謄錄清楚。
(二)同一稿件,請勿重複投稿不同文類,例如同時投稿散文及短篇小說,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暨追回獎金、獎盃或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選者。
  • (2)作品曾公開發表者。
  •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
(四)得獎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並對違反人求償專輯銷毀及修正印製之費用。
(五)得獎作品交由承辦單位集結出版;出版時由得獎者校對並自負文責,其著作權屬創作者,版權歸承辦單位,授權承辦單位重製、公開播送(映)、網路傳輸等,承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轉載和銷售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版稅。
(六)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概不退件。
(七)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異議。

九、結果公布:
得獎名單將於98年9月公佈於本局網站。

十、收件日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一)98年5月1日(五)起至98年6月15日(二)止。(青春散文除外)
(二)「青春散文」類徵稿,截稿日期為98年9月15日(二)止

十一、頒獎日期:
預計於98年12月頒獎,正確日期將另行公佈。

十二、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修正後另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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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2009 臺灣美術新貌展 - 平面創作系列徵件(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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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9.30

一、宗旨:
呈現臺灣當代美術新面貌,並獎掖青年藝術家獨特、前衛及創新風格之創作。

二、指導單位:
臺中縣政府、臺中縣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
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四、期程:
  • 徵件日期:9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初審日期:98年10月2日至8日擇一日辦理。
  • 複審收件:98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
  • 複審日期:98年11月2日至5日擇一日辦理。
  • 展覽日期:98年11月7日至12月27日。
  • 頒獎日期:98年11月14日。
  • 退件日期:98年12月27日17:30起。

五、實行細則:
(一)徵選種類:
二度平面、牆面吊掛作品,媒材不限
凡富於獨特理念、前衛、創新風格之平面創作均為徵件範圍,每人須以三件作品送審參賽,作品組裝完成後,每件尺幅不得超過300(長)×250(寬)公分

(二)參賽資格:
中華民國國籍,年齡未滿35歲者【民國63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參賽規範:
  1. 參賽作品須為創作者本人自95年1月1日以後之個人創作,且未曾獲得任何競賽獎項。
  2. 送件表須以正楷詳實填寫齊全。
  3. 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選,違反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及獎金,三年內不得送件參選。
    • a.該作品曾在公開競賽之展覽入選或得獎。
    • b.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 c.著作權取得不明確。
    • d.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安排展出者。

(四)初選徵件:
  1. 參賽者於公告日起可於主辦單位網站下載相關資訊及參賽表格,或以郵寄方式(附30元A4回郵信封)索取簡章,並於98年9月1日至30日期間(以郵戳為憑),將3件參賽作品8×10照片(每件乙張,不得局部拍照),隨同填妥之創作資料及參賽表格,以掛號郵寄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展演組(43648)臺中縣清水鎮忠貞路21號,並請註明「2009臺灣美術新貌展-平面創作系列徵件」字樣。
  2. 初審資料概不退還。
  3. 作品照片及相關資料之拍製請由專家協助處理,以免影響參審品質。

(五)初選評審:
由主辦單位遴聘之評審委員5至7人,就參賽者寄送之照片與創作資料進行評審,選出入選者15至25名。

(六)初選公告通知:
98年10月15日前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入選名單並另函通知。

(七)展出:
1.送件:參賽者接獲入選通知後,須於指定時間將參賽作品三件原件送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並佈置完成,由主辦單位邀集評審委員進行複審並安排展出,未依前項規定送件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2.送件佈置地點: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展覽室A
43648臺中縣清水鎮忠貞路21號
電話:04-26274568分機511 劉小姐

(八)複選:
由主辦單位遴選之評審委員於入選作品佈展完成後,正式開展前,於展場進行複選評審,評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1名,作品成績未臻評選標準,主辦單位得以視評審情況決定獎項從缺。

(九)複選通知公告:
98年11月7日前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並另函通知。

(十)獎勵:
  1. 經複選評選出之得獎人,分別頒發獎狀、獎金暨展覽專輯5冊。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8萬元整,第二名獎金12萬元整,第三名獎金10萬元整(以上獎金均含所得稅)。
  2. 其餘入選作品,頒發入選獎狀及展覽專輯3冊。

(十一)入選者之義務:
  1. 入選者須自費於佈展期限內將作品送達指定地點,並自行裝置完成〈佈卸展事宜須依主辦單位展覽場地使用規範辦理〉,佈置材料、設備亦請自行備齊。
  2. 完成佈展程序之入選參賽者,不得中途退選,展出期間亦不得提借。
  3. 展覽結束後2日內領回作品,逾期未領回時,主辦單位得逕行處理,不再另行通知。
  4. 參賽入選者同意主辦單位為藝術教育推廣、宣傳等目的,以電腦網路、文宣印刷等各種方式展示入選者之作品。入選作品公告後,即由主辦單位以電腦網路、文宣教育印刷品進行宣傳、推廣活動,入選者並同意主辦單位印製發行展覽專輯。

(十二)前三名得獎者之義務:
  1. 同意將參展作品中之一件供主辦單位收藏、展覽、教育推廣之用。
  2. 收藏作品由主辦單位指定。
  3. 收藏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所有權讓與主辦單位,並配合簽署典藏相關文件。

(十三)頒獎:
展出期間擇期舉行頒獎典禮暨作品收藏儀式。

(十四)保險:
所有展出作品於收件日至展覽結束,由主辦單位辦理保險事宜(請自行填寫保險金額,以供參考,每件作品最高保額新台幣5萬元),有關出險責任依保險單所載條款為準。

(十五)其他:
  1. 展覽空間配置由主辦單位負責規劃。
  2. 參賽送件之作品照片、文字資料等一律不予退還,請預留備份。
  3. 基於宣傳推廣之需,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載之權利。
  4. 凡參加本展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實施辦法之各項規定。
  5.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另行修正公佈之。

(十六)報名表格:如附件(共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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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9

[攝影]『2009頭份4月8客家文化節~旺斗燈獅輩Show』攝影比賽(0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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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11

一、主旨:
苗栗縣頭份鎮最為特殊的節慶,是每年農曆的四月八日,本是釋迦牟尼誕辰日,在頭份鎮卻演變成是『媽祖迎神賽會』。根據地方耆宿傳說,民國初年,上街(上公園)屠宰業賴元造等人與下街(下公園)黃陳兩家士紳,於元宵節舉辦花燈對抗比賽,難分軒輊兩方不服輸,遂於三月廿三日媽祖生,再較量一次,一輸一贏,仍未定奪,乃在四月八日總決賽。田寮永貞宮,為共襄盛舉,組織四大庄迎媽祖到北港過火,回到頭份,一連四天,演戲酬神,商販也趁機「趕集」,「赴墟」的熱鬧情況,相當於現今「夜市」,數以萬計的食客再入鎮湊熱鬧,形成鎮上一年一度難得的盛況。這就是『頭份四月八』的由來。為「2009頭份48客家文化節」活動,留下美的影像,作歷史傳承見證,特舉辦攝影比賽,廣邀攝影好手參與此次活動。

二、主辦單位:
頭份鎮公所

三、承辦單位:
弘益傳播事業有限公司

四、參賽資格:
凡喜愛攝影之民眾皆可參加

五、攝影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以「旺斗燈獅輩Show」系列活動為拍攝題材,單一題材或多樣題材皆可,照片之構成足以表現斗燈或客家獅文化之特色、精神。

六、拍攝時間:
98年5月1日~98年5月9日

七、作品規格
  1. 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皆可,攝影著作不限彩色或黑白,請以12×15吋之相片輸出參賽
  2. 參賽件數不限
  3. 參賽作品不得裱褙、格放、拷貝、劃線、留邊、人工加色及電腦合成。

八、收件日期:
自5月4日起至5月11日中午12點前連同報名表送達頭份鎮公所

九、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活動期間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
  2. 參賽作品須與附件「旺斗燈獅輩Show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
  3.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牌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5.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唯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1件獎項,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7.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為您已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您對此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8.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9.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10.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評審方式
  1. 評分標準:意念及主題表達20%、創意20%、技巧20%、構圖20%、光影20%
  2.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3. 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十一、評審日期地點:
98年5月11日下午15:00整假頭份縣公所會議室公開評審

十二、獎項及名額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獎牌乙面。
  2. 銀牌獎2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牌乙面。
  3. 銅牌獎3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牌乙面。
  4. 優選獎10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5. 佳作獎20名:精美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十三、得獎公布與頒獎日期
  1. 得獎作品預計於98年5月12日公布於頭份鎮公所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2. 得獎作品於98年5月12日至5月20日於頭份鎮公所中正館展出。
  3. 頒獎日期暫定於98年5月20日,將以專函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4. 得獎作品請於頒獎當天繳交底片或數位檔案。

十四、收件處
  1. 郵寄地址:苗栗縣頭份鎮中山路232號 頭份鎮公所民政課收(郵戳為憑)
  2. 親送地址:苗栗縣頭份鎮中山路232號 頭份鎮公所服務台

十五、洽詢方式
  1. 簡章索取:
    書面簡章索取地點:頭份鎮公所服務台
    電子檔:請上頭份鎮公所網站下載。
  2. 聯絡方式:頭份鎮公所民政課 陳麗芳 電話:037-663038
    弘益傳播事業有限公司 陳曉涓 電話037-356936

十五、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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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湖北举办食品安全摄影公益大赛(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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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15

6月1日起,我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为迎接这一关切民生的法律到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开展“关注食品安全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摄影公益大赛,设立奖项100个。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15日止,社会各界与摄影爱好者都可提交作品参赛。参赛作品须反映我省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保障食品安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展示美好生活。一等奖1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三等奖共9个,奖金分别为1000元、500元;优秀奖90个,分别给予奖金2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投稿地址为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903室湖北省摄影家协会,电子邮箱:2009.sp@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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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你看不見我!(09.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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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59

你看不見我!?多名台北藝術大學研究生疑似罹患精神疾病,自覺是「隱形人」。因為自認「你看不見我!」12日在彰師大厚花園對路人作出猥褻動作。員警接獲報案到達現場之後,當場逮捕妨害風化的研究生們。
XXX/綜合報導

展覽名稱:你看不見我!
展覽時間 : 2009年5月12日-5月29日
展覽地點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厚!花園 (彰化市進德路一巷1- 6號)。
聯絡電話 : 0919339665
開放時間:每周二、三、四、五 ;12:00-17:00開放參觀 (六、日可另預約)。
藝術家座談 : 2009年5月12日 上午 10:00
開幕茶會 : 2009年5月12日 下午 02:00
參展藝術家:丘智華、田季全、江尚峯、李明瑜、林正偉、陳依純、黃琬瑄、鄧倢伃、羅禾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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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8

[攝影]兒福聯盟「祖孫親情」攝影比賽(0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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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24

「世上只有阿公好~有阿公的孩子像個寶~~」在張小妹妹家母親節的歌,是這樣唱的……
隔代教養不只存在於經濟弱勢家庭中,社會上也有許多長輩需協助子女照顧他們的孩子,兒盟舉辦「祖孫親情」公益攝影比賽,希望能讓大家重拾幼時與祖父母相處的點滴,或是身邊老小的趣事,進而體會隔代教養家庭的辛勞,一起替這些孩子及家中長者加油打氣!

一、活動辦法:
參賽作品拍攝主題:以「祖孫親情」為構思,凡愛好攝影人士,於收件時間內上傳參賽作品即可參加。上傳檔案並符合資格之前30位參賽者,將可獲得VERICO 4GB隨身碟乙個(依上傳順序為準,單一帳號限送一次)。
比賽結果將於2009年6月1日公佈於本活動網站,得獎作品亦將刊登於DIGI PHOTO雜誌7、8月雙月刊中,並於台北之家-光點進行實體展示。

二、活動時間:
網路報名暨投票時間:2009年4月24日至2009年5月24日止
得獎公佈時間:2009年6月1日
得獎原始檔案繳交時間:2009年6月2日至2009年6月9日止
台北光點展覽時間:2009年7月8日至2009年7月21日止

三、評選方式與標準:
兒盟將邀請攝影相關專業人士及兒盟會內進行評選,就兒童及藝術雙重觀點共同評選出入圍及得獎作品,評選標準如下:
  • (1)意境表達60%
  • (2)構圖與佈局20%
  • (3)攝影技巧20%

四、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拍攝主題:以「祖孫親情」為構思,創作者可依此概念自訂題目,並附上作品名稱及說明(字數以200字以內為限)。
  2. 作品規格:每位參加者作品最多二件。數位、底片不限,一律電子檔收件,上傳作品檔案尺寸不得小於 1024 x 768(pixel)之jpg檔
  3. 作品請留存800畫素以上原始檔,並於得獎名單公布通知後7天內提供,以利公開展示,未繳交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4. 參賽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得以後製髒點修除、適度銳化、顏色飽和度、明亮度調整等,不得翻拍、改色或其他合成效果處理影像。

五、活動獎項:(獎品由Olympus贊助提供)
  • 首獎(1名):OLYMPUS E620+EZ1442 f3.5-5.6 數位單眼相機(價值$29,900)及獎狀乙面
  • 貳獎(1名):OLYMPUS SP565UZ(價值$ 17,900)及獎狀乙面
  • 參獎(1名):OLYMPUS u9000(價值$ 14,980)及獎狀乙面
  • 優選(3名):OLYMPUS FE5000(價值$ 7,990)及獎狀乙面
  • 佳作(3名):OLYMPUS FE370(價值$ 5,990)及獎狀乙面
  • 網路人氣票選獎(1名):OLYMPUS u1040(價值$7,990)及獎狀乙面
  • 網路投票獎(5名):阿霈樂團創作公益單曲「小寶貝」CD乙張

六、活動資訊:
(02)25505959 *124 李仁傑 ray@cwlf.org.tw
(02)25505959 *127 涂 郁 vicky@cwlf.org.tw


更多資訊:

[設計]2009 設計小人(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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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6.01

活動目的:
為鼓勵青年學生從事創意設計,激發其創意思維與材料應用,並響應政府提倡創意活動,帶動國內產業結合學生投入產品創新之風氣。

活動主題:
以【設計小人SB∞BS】之人物專利造型作延伸,並套用其品牌概念:讓小人替我們作牛作馬,發想出有別於設計小人原有商品之品項,透過與產品的互動產生功能與樂趣。(參賽作品項目以辦公室文具或生活用品等,非大型家飾家具為限)。

活動日期:
【投稿期間】2009/05/01~2009/06/01
【評審日期】2009/06/04~2009/06/11
【公布日期】2009/06/15

參賽資格:
國內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賽者請先上設計小人官方網站加入會員。
(參賽者可利用活動辦法內附之6折訂購單購買設計小人系列商品作為參考)

獎勵方式:
  • 第一名乙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 第二名乙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 第三名乙名:獎金新台幣 伍千元整。
  • 佳作十名:設計小人系列商品一套。

報名方式:
1.請先登入網站會員
(不是會員請先加入會員)
2.登入會員後,回到活動網頁,即可下載報名資料。
3.報名完成。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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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生]和昇有愛公益寫生比賽(0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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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16

元昇創投公司投資的和昇會館昨天在花蓮縣七星潭邊開幕,董事長林昇聖宣布,每月營收5%捐贈貧困兒童營養午餐,即日起開始收件的和昇之美公益攝影比賽,收件一件就捐贈100元給弱勢團體,上限10萬元。

位於七星潭邊的和昇會館,是元昇創投旗下「日、月、風、雲」四大會館第一間,取名花蓮旭日,只有15個房間,每個房間陽台都面向七星潭,遠眺蘇花公路與太平潭,清晨迎向日出,黃昏可見金色波光粼粼。這是元昇集團在花蓮的第一項投資案,總金額八千多萬元。

林昇聖昨天邀請新城鄉長何禮臺等人共同剪綵,宣布開幕之後,每月營收5% 捐贈給花蓮縣貧困兒童營養午餐基金,公益攝影比賽即日起收件,必須是未經剪輯合成的攝影作品,先行沖洗成 5×7吋光面彩色相片,每收件1件就捐贈100元給弱勢團體,由縣府社會處選定受贈單位

公益攝影比賽限定主題為七星潭和昇會館景物,凡建築、景點及景觀及活動進行均可,收件日期到 5 月底。第一名獎金3萬5千元。相關訊息可經上網站

和昇有愛公益寫生比賽即日起開放報名,歡迎參加!
預約報名:98年4月30日
活動時間:98年5月16日 上午 08:00 至 12:00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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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7

[公仔]西湖渡假村桐花公仔創意設計大賽(0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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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03

四、五月桐花的季節,西湖渡假村的春夏林間清晨時分多彩炫麗「五色鳥」吱吱喳喳唱起歌來,正訴說著西湖之美…..
微風輕拂時滿天的「油桐花」繽紛飄落,好似下了一場春雪!

一、活動主題
我們正在尋找一個可以為西湖渡假村代言的「吉祥物公仔家族 」,希望能創造出屬於「健康、活力、夢幻、浪漫」的視覺形象,以「油桐花」為主題,打造獨一無二有特色的公仔娃娃。

二、主辦單位
西湖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三、參加對象
凡對本活動有興趣者、學生、團體皆歡迎報名參加

四、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限以電腦繪圖方式,請以A4 (21×29.7CM)橫式製作
  2. 油桐花公仔家族設計請以一組共4隻創作。
  3. 作品繳交電子檔請以原始AI、CDR、PSD或JPG或TIF檔格式 ,解析度300dpi CMYK未依規定格式之作品概不受理。
  4. 作品設計創作理念以文字敘述說明。

五、評審標準
主題25%、創意25%、色彩運用25%、整體造型25%。

六、參賽方式:
參賽者請至本單位網站下載報名表,詳填「西湖渡假村桐花公仔創意設計大賽
參賽報名表並整齊附於作品後方(每件1張),未填寫完整及字跡潦草致無法辨識者不予評審。相關活動資料查詢網址: http://www.westlake.com.tw
  1. 參賽作品限未曾投稿、參與比賽、公開發表或出版者為限,若參賽作品為二人以上之共同著作,業經各共同著作人全體同意。嚴禁盜用、抄襲、仿製他人作品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牌、獎金應即全數繳回,獎項
  2. 遞補;若有違反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責任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本公司無關。
  3. 每人投稿作品不限件數優選以上作品每人限得1件。凡參與本活動之作品檔案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4. 參賽作品若為郵寄(送)時作品請平整放置於硬紙板上後包裝,切勿綑捲或摺疊,並注意防水以維護版面完整。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8年5月3日18:00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八、收件方式:
  1. E-mail:請將檔案及參賽報名表mail至 figure@westlake.com.tw 信箱
  2. 親送或郵寄:請將作品附報名表寄至「西湖渡假村行銷企劃組」註明”參加桐花公仔創意設計大賽”收,地址/苗栗縣36742三義鄉西湖村西湖11號)。
    洽詢電話:(037) 874656-分機6121、6132、6133

九、獎項:
得獎者將另行通知,並公告於活動網址,擇期公開頒獎。
  • 首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牌乙面,
    西湖渡假大飯店「桐花套房平日住宿券」一張(價值$12,000元)。
  • 貳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牌乙面,
    西湖渡假大飯店「頂級國宴套餐券」二張(價值$3,960元)。
  • 優選3名,獎金5,000元,獎牌乙面,
    西湖渡假村「入園VIP券」五張(價值$1,750元)。

十、其他規定:
  1. 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者,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與本單位簽訂「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本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授權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得獎者不得再要求本單位給付任何酬勞。
  2. 參賽作品經評審結果未達獎項標準,該獎項得從缺,未得獎者另行通知;得獎之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以上者,應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3.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4. 入選作品,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創作者不得異議。
  5.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辦法之各項規定,違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6. 如有未盡事宜,以「西湖渡假村2009五月雪桐花祭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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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八卦山桐花之美攝影比賽(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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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15

彰化縣文化局所舉辦的「2009客家桐花祭-八卦山遊桐趣」系列活動─「八卦山桐花之美攝影比賽」即將展開!為了鼓勵更多的民眾參與賞桐活動,捕捉八卦山油桐花的美麗風貌,文化局特別舉辦這次的攝影比賽,投稿時間自4月25日起至5月15日止,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踴躍投稿參加。

彰化縣八卦山區油桐花,已經爭相展開笑顏迎接賞桐客!在縣道139線20K?25K兩旁,已有數十棵油桐樹,等不及其他的“桐”伴,大肆吐露芬芳。今年彰化縣桐花祭的主場活動地點-芬園鄉溪頭社區挑水古道,油桐花也已經盛開了。

為了鼓勵更多的民眾一起來彰化欣賞桐花之美,文化局搭配賞桐活動,舉辦「八卦山桐花之美攝影比賽」,不論大人或小孩,只要對攝影有興趣,都可以投稿參加。您只要在賞桐的路程當中,隨手拍下油桐花的美麗花樣,把它洗成57的照片,填妥資料後親送到文化局三樓藝文推廣課,或郵寄到彰化縣文化局藝文推廣課(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500號),就可以參加這次的比賽喔!

有別於一般的攝影比賽,為了鼓勵更多的民眾參與,每人參賽作品,最多以5件為限。這次的比賽將入選80件作品,每件入選作品都會頒給獎狀一紙及照片權利使用費新台幣800元,所以入選的機會非常高,而且入選的照片有機會成為日後桐花祭活動的宣傳照喔!歡迎有興趣的大、小朋友一起來共襄盛舉!


八卦山桐花之美攝影比賽活動簡章
2009客家桐花祭「八卦山遊桐趣」系列活動
一、主旨
為鼓勵全民捕捉八卦山桐花的美麗風貌,以促進八卦山賞桐旅遊活動。
二、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的民眾皆可參加

三、活動主題
以八卦山脈桐花景點為攝影對象,以充分表現八卦山桐花之美為主題,創作能讓人感動或引發共鳴的作品

四、作品規格
攝影作品底片,以彩色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一律放大為5*7吋之彩色照片。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或彩繪,連作不收,其他相關規定如下:
  1. 每人參賽作品以5件為限
  2. 每件作品均需附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
  3. 每件作品需須註明拍攝地點,並附30字以內的文字說明

五、收件日期
98年4月25日起至5月15日止。參賽作品可直接送至文化局三樓藝文推廣課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寄件地址:500彰化市中山路二段500號 彰化縣文化局(桐花之美攝影比賽) 收。

六、錄取名額及獎勵
主辦單位將從參賽作品中選出優選作品80件,每件可獲得獎狀一紙及照片權利使用費新台幣800元

七、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彰化縣文化局公佈,並通知得獎人,未入選作品恕不另作通知。

八、注意事項
  1. 送件作品,一律概不退件,請參加者自留底稿;如欲退件者,請附回郵及信封。
  2. 得獎作品需繳交底片或電子檔(請以jpg檔儲存於光碟片)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以供審核,凡未交付底片、電子檔或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即取消得獎資格。
  3.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屬「彰化縣文化局」,文化局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 作品如有下列之情事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已得獎則取消得獎資格,獎狀及照片權利使用費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
    •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規定。
    • (3)作品曾公開發表(含網路發表)或參與其他比賽得獎者。
  5.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6. 如有疑問,請洽藝文推廣課承辦人:黃先生,電話:04-7250057轉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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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和昇之美公益攝影比賽(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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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31

元昇創投公司投資的和昇會館昨天在花蓮縣七星潭邊開幕,董事長林昇聖宣布,每月營收5%捐贈貧困兒童營養午餐,即日起開始收件的和昇之美公益攝影比賽,收件一件就捐贈100元給弱勢團體,上限10萬元。

位於七星潭邊的和昇會館,是元昇創投旗下「日、月、風、雲」四大會館第一間,取名花蓮旭日,只有15個房間,每個房間陽台都面向七星潭,遠眺蘇花公路與太平潭,清晨迎向日出,黃昏可見金色波光粼粼。這是元昇集團在花蓮的第一項投資案,總金額八千多萬元。

林昇聖昨天邀請新城鄉長何禮臺等人共同剪綵,宣布開幕之後,每月營收5% 捐贈給花蓮縣貧困兒童營養午餐基金,公益攝影比賽即日起收件,必須是未經剪輯合成的攝影作品,先行沖洗成 5×7吋光面彩色相片,每收件1件就捐贈100元給弱勢團體,由縣府社會處選定受贈單位

公益攝影比賽限定主題為七星潭和昇會館景物,凡建築、景點及景觀及活動進行均可,收件日期到 5 月底。第一名獎金3萬5千元。相關訊息可經上網站

和昇之美公益攝影比賽活動開跑,第一名獎項價值五萬元!
收件日期:98年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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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6

[摄影]留住海棠花姿 郑州举办首届海棠文化节摄影赛(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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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4.30

当下正是海棠花儿盛开之时,喜欢用相机记录美丽花姿的网友,快快参加“郑州市首届海棠文化节摄影大赛”吧!即日起至4月30日,主办方开始向广大网友征集欣赏海棠、参加首届海棠文化节活动的照片。

由郑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园林局承办的首届海棠文化节于3月21日在碧沙岗公园开幕,4000多株海棠树在园中争相开花,200多盆怒放的海棠盆景也在园中展示。网友们通过参加观花、吟诗、赏画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领略到海棠的文化魅力和醉人风姿。

“郑州市首届海棠文化节摄影大赛”由郑州市碧沙岗公园主办,据主办方工作人员介绍,网友的参赛照片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邮箱地址:zzsbsggy@163.com,咨询电话67882871。每张照片需配以1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并注明作者和拍摄日期及联系方式

网友们选送的照片将在碧沙岗公园海棠文化长廊上展出,并由河南资深摄影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并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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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2009水水美濃‧漾動圳情」文學獎徵文比賽(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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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4.30

水,一條與美濃人生活息息相關的水圳,流動著美濃的記憶,沿著水圳走,依稀照映出美濃的過去與現在,隨著美濃地方的逐年開發,客庄人文景觀正慢慢消失中, 為了書寫淡化消失的美濃人文美景,並留下影像紀錄,透過新詩散文作品徵選的宣傳,鼓勵民眾深入探訪美濃,期藉詩文創作時的細微觀察,深化記憶,並提升對美 濃自然生態、水圳風情、客庄文化的鑑賞力及提昇文藝素質。

特舉辦本徵文比賽,期盼各界熱愛文藝以及喜愛農村水文化的朋友,共襄盛舉。透過筆下的書寫,共同創作代表美濃水圳文化的新詩散文,形成一個具有視覺代表性與參與創作的具象作品,為美濃地景文化留下紀錄,齊來體驗美濃之美。

一、活動宗旨
美濃瀰漫著濃厚客庄氣息的小鎮,在客庄人文慢慢消失的過程中,藉由書寫為美濃的水漾文化留下紀錄,喚起在地美濃人的記憶,吸引外地遊客齊來體驗美濃之美。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建會
主辦單位:高雄縣政府文化局、客家文化中心
承辦單位:嘉南藥理科技大學
協辦單位:高雄縣導覽協會

三、活動時間
初選收件日自98年3月20日起至98年4月30日截止,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電子郵寄E-mail: monica.design@msa.hinet.net這個email住址已經被防垃圾郵件程式保護,您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 ,填附參賽送件表,封面須註明參加「徵文比賽」字樣。

四、活動內容
書寫主題限於高雄縣美濃鎮內,以「水水美濃‧漾動圳情」美麗景色為書寫主題,將美濃優美的水圳文化記錄起來,呈現美濃細膩之美。

五、參加資格
凡對文藝創作有興趣之國內學生團體,以及各界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免收報名費

六、作品規格
徵文題目
以「水水美濃‧漾動圳情」為發想主題,題目自訂,內容需與高雄縣美濃鎮水文化地景相關。

  1. 徵選組別:
    新詩組:每篇總行數20行以上,60行以下
    散文組:每篇2000字以下
  2. 文稿請以電腦WORD軟體、標楷體、14點大小字體、A4格式橫向打字列印。各類送件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影印兩份郵寄,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3. 初選送件:文稿請以電腦WORD軟體撰稿,未附電子檔者將不予評審。初選將由評審選出30件作品進入複選。初選作品概不退件。
  4. 複選方式:參與複選作品由主辦單位統籌公布,採公開票選的方式。所有參加複選作品將擇期公開展出,並集結出版。

七、獎勵方式

  • 金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狀乙紙
  • 銀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4000元,獎狀乙紙
  • 銅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紙
  • 優勝五名 獎狀乙紙,獎品一份

八、收件方式
參賽者請完成郵寄及網路報名兩道手續。

  1. 郵寄送件:
    連同作品乙式三份,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南縣仁德鄉二仁路一段60號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台灣休閒產業研究發展中心Q12樓,參賽稿件上不得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並於信封上註明「2009水水美濃‧漾動圳情」文學獎 徵文比賽」。承辦單位收到報名表及作品後,會以電子郵件回覆,如寄送郵件一星期後,仍未收到電子郵件回覆者,請洽詢電話(06)266-4911轉 7322。林怡君 小姐
  2. 網路送件:
    E-mail: monica.design@msa.hinet.net

這個email住址已經被防垃圾郵件程式保護,您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

九、評選方式

  1. 由主辦單位聘請文藝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2. 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為初審合格。初審合格者,將公佈於網站中,並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或數位檔,供評審小組進行複審。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十、附 則

  1. 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發表過之作品。參賽作品請盡量以A4紙張格式直書橫向打字列印。Word軟體,14級,新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所有得獎者皆須於報名表一併附作品電子檔繳交,以利後續出版事宜。(如不願提供電子檔者,承辦單位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
  2. 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概不退件。
  3.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4.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每組別各以1件為限
  5. 郵遞者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6. 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主辦單位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
    • (2)作品曾公開發表者。
    •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
  7. 作品出版:承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且不另支酬勞,徵文專輯出版後致贈得獎者3冊。(不含任何營利行為)承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佈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8. 主題內容需與高雄縣美濃鎮水文化資產與水圳地景相關,若作品字數、格式與內容不符規定者,則不予評選。
  9.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10. 10.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一、聯絡方式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 台灣休閒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Q12樓 林怡君小姐
電話:06-2664911#7322 (早上10點至下午5點)
E-mail: monica.design@msa.hinet.net這個email住址已經被防垃圾郵件程式保護,您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
簡章索取:美濃鎮公所、高雄縣文化局、客家文化中心

十二、活動簡章
電子檔:請按此連結簡章下載。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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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稿]2009年「愛從家出發」徵稿(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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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01

每個人都來自屬於自己的家庭,
雖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也有令人貼心感動的美好時刻,
對家的回憶,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很重要的歸屬,
愛的力量足以串連起家人間的情感,喚起對家的關心!
「愛從家出發」,強力募集有關家庭中曾經發生過的,令人感動、溫馨的「愛的事蹟」,不拘以文字、圖畫、照片的形式投稿,歡迎踴躍提供!

【徵稿條件】

徵稿形式:文字限600字以內、圖畫限四開圖畫紙、照片限電子檔、1024×768像素以上。
徵稿日期:即日起至98年5月1日止
投稿方式:

  1. 郵寄至向晴中心,註明”愛從家出發徵稿活動”
  2. E-mail(single-parent@cwlf.org.tw)或傳真方式(04-2206-4433)傳送

徵稿獎勵:稿件經評審錄取後,將於5/15公布錄取名單

  • 第一名:獎助金1000元
  • 第二名:獎助金500元
  • 第三名:8G隨身碟一只
  • 佳作:MP3一台

【注意事項】

  1. 作品需附上:(1)真實姓名、(2)筆名、(3)聯繫電話
  2. 寄/傳送作品後,需來電向工作人員確認。
    電話:(04)2202-2210#16 黃小姐
  3. 投稿作品不可以抄襲他人創作喔!作品若未經採用,中心將不另行退件,作品若經入選,向晴中心保有入選作品之修改權、出版權、轉載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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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2009上海车展摄影大赛(0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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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10

一、活动简介
2009上海车展将于4月22日至28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美女云集,新车汇聚的车展历来是摄友关注的焦点,新浪汽车与色影无忌联合招募摄友看展团,欢迎摄影爱好者积极报名参与,摄友看展团成员上传作品将展示在专题中,并可以个人名义参与摄影大赛,赢取丰厚奖品。

二、活动时间
  1. 参赛时间:4月20日至5月10日
  2. 评审时间:5月11日至5月14日
  3. 颁奖时间:5月15日

三、参赛要求
  1. 发布时间在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之间;发布内容需与09上海车展相关,现场见闻、展车、车模、活动花絮等。
  2.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有发现或者举报作品为抄袭取消参赛资格。
  3. 每个注册用户发布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只取成绩最佳(投票、评分最高、点击或回复数最高)一组作品计入统计。
  4. 规格要求:统一按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1000k/张
  5. 鉴于评审标准的差别,建议大众每组1-5张图片(以图片质量和投票排名为评审标准),论坛每组5-20张图片(以人气关注度为评审标准),每张图配简短文字说明。

四、参赛方式
参赛对象:全体网友
参赛方式:在专题内相应入口“我要参赛”上传参赛作品(每组1-5张图片),填写图注说明,并填写相关资料。

奖项设置:
大众组
香车类:
  • 一等奖:1名
  • 二等奖:1名
  • 三等奖:1名
美女类:
  • 一等奖:1名
  • 二等奖:1名
  • 三等奖:1名
“我眼中的科鲁兹”:
(参赛图片需为车展现场科鲁兹展台及车型图片)
  • 一等奖:1名
  • 二等奖:1名
  • 三等奖:1名
大众组评审方式:5月11日至5月14日,网友投票;5月11日-5月14日,由主办方审核并并进行评选。

论坛组
参赛对象:论坛网友
参赛方式:
(1)在新浪汽车论坛汽车时代、汽车贴图版块中发帖参赛;标题注明:[参赛] XXXXXX;
评审及奖项:(不需投票)
人气奖:点击数排行前三名,分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一等奖:1名
  • 二等奖:1名
  • 三等奖:1名
互动奖:回帖数排行前三名,分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一等奖:1名
  • 二等奖:1名
  • 三等奖:1名
三、评审
  1. 大众组评审方式:5月11日至5月14日,网友投票;5月11日-5月14日,由主办方审核并并进行评选。
  2. 论坛组
  • 人气奖:点击数排行前三名,分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不需投票)
  • 互动奖:回帖数排行前三名,分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不需投票)

四、获奖名单公布
请留意活动专题公示,并等候电话确认。
提示:获奖者将会接到电话通知地址确认,奖品将以邮递形式寄发,不需交纳任何费用,谨防诈骗,特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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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奖”征文(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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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01

一、主辦單位:
民間文化青年論壇。

二、協辦單位:
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
中山大学中文系

三、參加資格:
凡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等地區,以及海外各大學院校、研究機構的在籍學生,包括本年度的應屆畢業生,均可參加。

四、徵文時間:
2008年10月8日公佈日起,至2009年5月1日止

五、徵文規定:
(一)徵文不設主題,只要與民間文化、民間文學研究相關的論文,均可參加。字數以一萬五千字內為限
(二)應徵稿件必須是規範的學術論文(含田野研究)。學術隨筆、田野調查手記等不在應徵之列。
(三)所有來稿正文一律以中文寫作,投稿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秘書處信箱(zhuhai09@126.com,请注明“论坛奖征文”),寄至其他个人信箱的稿件均不予受理。
(四)來稿書寫格式依次為:
  1. 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元、代號及結構式和公式)。
  2. 作者本名。
  3. 摘要(以中文寫作,內容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力求簡潔、準確,不超過300字)。
  4. 關鍵字(選取能反映文章主要內容的術語3—5個,不超過5個。兩個術語之間以分號隔開)。
  5. 注釋(採隨頁注方式,注釋的序號,以阿拉伯數字表示;或用阿拉伯數字加圓圈,如①②③……,置於引用文字或要說明文字的右上方)。
  6. 正文。
  7. 參考文獻(凡在注釋中已出現的書目不再列入)。
  8. 作者簡介。書寫格式為: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籍貫,就讀學校,研讀方向,所在城市,郵遞區號。如:XXX(1980—),女,苗族,貴州鎮遠人,雲南大學中文系2003級碩士生,民間文學方向。雲南昆明,650031。
  9. 聯繫方式(包括聯繫電話、電子郵箱)。
(五)應徵稿件必須是個人尚未正式刊登、發表過的論文。
(六)請恪守嚴肅學術道德。凡已經刊登發表、抄襲他人論文、盜用他人調查材料者,一經發現,永遠取消其參與本項活動之資格,並將其行為公諸論壇、知會該生所在學校。

六、獎勵辦法:
(一)評選得獎人數以5人為限。
(二)每位獲獎可獲獎金人民幣1600元。台灣地區獲獎者如不領取人民幣,可選擇台幣獎金8000元。
(三)獲獎論文將由《民俗研究》全文發表,或推薦至同類學術刊物發表。
(四)獲獎證書由參與評選的全體評委親筆簽名授予。
(五)頒獎儀式與論壇的學術年會同步舉行,並由評委會書面知會獲獎者所在學校。
(六)獲獎者原則上自己承擔參加年會頒獎儀式的旅費。對不能赴會領獎者,評委會將證書及獎金郵寄獲獎者。

七、評選辦法:
(一)評委會主任由當年的「民間文化青年論壇」壇主擔任,鍾宗憲、葉濤、鹿忆鹿為常任評委,其餘評委由當年的「民間文化青年論壇獎」評選委員會委員組成。
(二)參加徵文的論文,請作者自行投遞至指定電郵信箱,文章標題前請加註「徵文」二字。
(三)徵文截止日後,每位評委在參獎的論文中推選依分數排序出1至5篇候選論文,交由秘書處匯總計分,並提請評委會主任審核。最後由委會主任召集諸評委評出獲獎論文。
(四)獲獎名單將於2009年5月底公佈於「民間文化青年論壇」網站的「第七屆會議」欄目,並張貼獲獎論文全文,以昭公信。
(五)評委會主任將在論壇年會上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

八、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處,將於「民間文化青年論壇」網站的「第七屆會議」欄目另行公告。

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论文评奖委员会成员
钟宗宪(辅仁大学中文系教授)
叶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教授)
鹿忆鹿(东吴大学中文系教授)
杨利慧(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张明远(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文学院教授)
刘宗迪(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副研究员)
施爱东(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副研究员)
陈泳超(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蒋明智(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教授)
刘晓春(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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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國立雲林科技大學98年度畫荷音樂饗宴「畫荷寫生比賽」暨「數位攝影比賽」系列活動(0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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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23

一、活動宗旨:
(一)藉雲科大荷花池畔舉辦畫荷寫生比賽,邀請音樂家及社區民眾共襄盛舉,用生動活潑的筆觸,開啟荷花、琴韻、蟬聲與心靈交會的藝術饗宴。
(二)邀請愛好攝影者運用攝影技術,將荷花之美展現於畫面,與社區民眾同享藝術氛圍,體驗雲科大畫荷藝術饗宴的生活美感。
(三)邀請駐校藝術家舉辦畫荷彩衣義賣,將義賣所得捐作清寒學生急難救助金,寓教於樂。

二、活動時間:
(一)數位攝影比賽98年5月23日(星期六)08:30~10:30(不分組別)
(二)畫荷寫生比賽98年5月23日(星期六)09:00~11:30(分社會、高中、國中、國小組)
(三)荷韻彩衣義賣:98年5月23日(星期六)09:30~11:00邀請藝術家林文嶽大師現場揮毫
(四)畫荷音樂饗宴:98年5月23日(星期六)10:00~10:30邀請音樂家劉家伶、蘇欣怡演奏

三、活動地點: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雲那裡-荷花池畔(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四、主辦單位: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藝術中心

五、參賽對象:
校內外師生及社區民眾均可參加

六、參賽規則:
(一)數位攝影比賽:(不分組別)
  1. 採預約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參賽前應先至服務台報到,領取參賽表格並填寫著作權轉移同意書,始具備參賽資格。
  2. 請自備數位照相機、專屬USB傳輸線或讀卡機,如無法傳輸,恕不予評選。
  3. 每人參賽作品最多以三件為限,應與荷花相關題材,作品為JPG檔或一般數位攝影檔。
  4. 參賽作品將於98年6月20日前,以Email傳送至參賽者信箱或個人網址,如資料不齊全致未能順利回傳數位檔案,恕不另通知或保留。
(二)畫荷寫生比賽:(區分社會/大專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
  1. 採預約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參賽前應先至服務台報到,領取4K比賽用紙。
  2. 自備圖畫紙者,寫生前請至服務台加蓋主辦單位印戳,否則不予評選
  3. 參賽者請自備畫板、畫架、畫具、顏料、雨傘,作畫媒材不拘。
  4. 如遇下雨天,改為雲科大校園風景寫生比賽,可到雲科大校園內各大樓避雨繪畫(例如:學生活動中心-雲夢湖景點);音樂饗宴及義賣活動移至晴雨棚內舉行。
  5. 參賽者請於98年6月20日前至本校藝術中心領回作品,逾期恕不代為保管

七、報名方式:
(一)個別報名:請於5月15日前將報名表(如附件1),傳送主辦單位彙辦(E-mail、傳真、郵寄均可)。
(二)團體報名:請各校統計美術班報名學生人數(如附件2),於5月15日前將報名表傳送主辦單位彙辦(E-mail、傳真、郵寄均可),領隊老師請各學校惠予公差假。
(三)報名表請至本校藝術中心網站/中心簡介/表單下載,或至藝術中心領取或自行影印。

八、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敦請美術專業教授評審。

九、頒獎名額:
各組擇優錄取前3名,頒發獎狀及獎品。為鼓勵本校學生參賽,另對本校學生頒發「主任獎」寫生、攝影各1名獎金3,000元,由藝術中心王以亮主任提供。

十、獲獎公告:
獲獎名單於本校藝術中心網站公告,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十一、領獎方式:
獎品請獲獎人攜帶身分證(或學生證),於98年6月20日前至本校藝術中心辦公室(位置在圖書館和大禮堂之間)領取,獎狀另函請各就讀學校代轉頒發。

十二、注意事項:
(一)入選獲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拍攝、宣傳、出版、文教及商業等使用權利,不得有異議。
(二)參賽作品經查如有臨摩或他人代為創作之情形,即取消參賽及評選資格。
(三)參賽者及小朋友不得進入荷花池內戲水,以維安全。
(四)參賽者及家長之機車禁止進入校區,機車請停放至校門口兩側之車棚。
(五)主辦單位聯絡電話(05)534-2601轉2646洽陳助理,傳真(05)531-2176,藝術中心E-mail: artcenter@yuntech.edu.tw ,網址:www.ac.yuntech.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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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第六屆「國際佛光緣小藝術家獎」 - 慈悲觀世音徵畫比賽(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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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31

◎徵畫主題說明
每個人都喜歡觀世音菩薩,因為祂非常的慈悲,在人們傷心時,祂會給予安慰;在人們煩惱時,祂會讓人找到解決的方法;祂有時像家裡的媽媽,有時又像威嚴的爸爸,祂有千百億化身,各種形像,只要誠心誠意的信仰,就能感應到祂。

◎主辦單位:
佛光緣美術館總部

◎指導單位:
高雄縣政府教育處、台南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佛光緣美術館屏東館

◎協辦單位:
人間福報、人間衛視、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佛光緣第一分會、佛光緣第二分會、高雄教育分會、屏東教師分會)、佛光山寶藏館、佛光緣美術館(台北館、宜蘭館、台中館、彰化館、嘉義館、台南館、高雄館、總館)

◎徵畫範圍:
世界各地。

◎徵畫實施方案:
(一)、參加辦法
(1)參加組別:
  • A. 幼兒組:幼稚園(含)以下。
  • B. 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 C. 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 D. 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 E. 慈悲組:身心障礙兒童,國小、幼稚園(含)以下皆可報名。
(2)題目:以『慈悲觀世音』為主軸,作品題目自訂。
(3)投稿辦法:請用四開圖畫紙(54*38cm)以色筆繪圖請勿以電腦軟體繪圖;每人以一張作品為限;報名表填寫資料不齊全者,不予錄取(以利通知得獎及寄送獎品)。
(4)徵稿期間:即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止
(5)郵寄方式:寄至佛光緣美術館屏東館,並註明參加「第六屆國際佛光緣小藝術家獎徵畫比賽」。
(6)請自留底稿,所有參賽作品不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7)作品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將取消參賽資格:
  • A. 曾經公開發表、發行或得獎者。
  • B. 抄襲他人之作品者。
  • C. 冒名頂替者。

(二)、評審及獎項:
(1)聘請專業兒童美術教師為評審。
(2)選出一般兒童之各組以及慈悲組每組特優一名、優選五名、佳作十二名、入選二十名、佛光獎三十名,共計340名。
(3)獎勵辦法:
  • 特優:獎狀乙張、畫冊乙本、獎品乙份、書籤乙套。
  • 優選:獎狀乙張、畫冊乙本、獎品乙份、書籤乙套。
  • 佳作:獎狀乙張、畫冊乙本、獎品乙份、書籤乙套。
  • 入選:獎狀乙張、畫冊乙本、書籤乙套。
  • 佛光獎:獎狀乙張、書籤乙套。
(4)得獎名單將公告於佛光緣美術館網站、人間福報。
(5)得獎作品將刊登在人間福報,各組得獎作品由佛光緣美術館收藏,並出版紀念畫冊。

(三)、收件地點:
90081屏東市建華三街46號3樓 佛光緣美術館屏東館 收
洽詢電話:(08)751-2608、(08)755-8003#104
傳真:(08)752-9879
E-mail:fgs_arts5@ecp.fgs.org.tw

(四)、權利義務: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佛光緣美術館得使用參選作品製作相關文宣品,並得刊載於媒體及網站。
(2)所有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均歸佛光緣美術館所有,館方有權自行或授權他人對外發表、出版或做其他使用,均不另行通知。
(3)2009年增設慈悲獎,請報名者將殘障手冊正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
(4)若有未盡事宜,將隨時公布於佛光緣美術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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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5

[攝影]2009水水美濃‧漾動圳情」攝影比賽(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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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4.30

水,一條與美濃人生活息息相關的水圳,流動著美濃的記憶,沿著水圳走,依稀照映出美濃的過去與現在,隨著美濃地方的逐年開發,客庄人文景觀正慢慢消失中, 為了捕捉淡化消失的美濃人文美景,並留下影像紀錄,特舉辦本攝影比賽,期盼各界熱愛攝影人士以及喜愛農村水文化的朋友,共襄盛舉。

凡對設計有興趣且富有創意,能將美濃水文化核心價值的意涵及形象,透過作品之視覺傳達清楚呈現。透過手中的相機,共同創作代表美濃水圳文化的影像短片,形成一個具有視覺代表性與參與創作的具象作品,為美濃地景文化留下紀錄,齊來體驗美濃之美。

一、活動宗旨
美濃瀰漫著濃厚客庄氣息的小鎮,在客庄人文慢慢消失的過程中,藉由影像為美濃的水漾文化留下紀 錄,喚起在地美濃人的記憶,吸引外地遊客齊來體驗美濃之美。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建會
主辦單位:高雄縣政府文化局、客家文化中心
承辦單位:嘉南藥理科技大學
協辦單位:高雄縣導覽協會

三、活動時間
初選收件日自98年3月20日起至98年4月30日截止,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採電子郵寄E-mail: monica.design@msa.hinet.net這個email住址已經被防垃圾郵件程式保護,您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 ,填附參賽送件表,封面須註明參加「攝影比賽」字樣。

四、活動內容
攝影地點限於高雄縣美濃鎮內,以「水水美濃‧漾動圳情」美麗景色為攝影主題,將美濃優美的水圳文化記錄起來,呈現美濃細膩之美

五、參加資格
凡對攝影有興趣之國內學生團體,以及各界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免收報名費。

六、作品規格

  1. 不拘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如傳統相機之底片(正、負片皆可),黑白彩色不拘,一律標示作品名稱及文字敘述(100字以內)
  2. 初選送件:以軟片相紙(不限廠牌)沖印8×10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參賽。另一種為影像原檔(正、負片8×10吋或A4大小的作品照片,影像檔請以 JPG形式存於光碟,數位檔案須500萬畫素以上)繳交,數位檔案大小須於1M-5M之間,未附底片或電子檔者將不予評審。初選將由評審選出30件作品進 入複選。初選作品概不退件。
  3. 複選方式:參與複選作品由主辦單位統籌公布,採網路票選的方式公開於網站。所有參加複選作品將擇期公開展出,並集結出版(不作營利之用)。

七、獎勵方式

  1. 金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狀乙紙
  2. 銀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4000元,獎狀乙紙
  3. 銅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紙
  4. 優勝五名 獎狀乙紙,獎品一份

八、收件地點
台南縣仁德鄉二仁路一段60號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台灣休閒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Q12樓 林怡君小姐收 聯絡電話:06-2664911#7322

九、評選方式

  1.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2. 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為初審合格。初審合格者,將公佈於網站中,並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供評審小組進行複審。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十、附 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且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2. 參賽作品須與『2009水水美濃‧漾動圳情』攝影比賽送件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
  3.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 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5.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10張為限
  6.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7.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須與主辦單位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證明書」以茲存證。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9.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一、聯絡方式
台南縣仁德鄉二仁路一段60號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
台灣休閒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Q12樓 林怡君小姐
電話:06-2664911#7322 (早上10點至下午5點)
E-mail: monica.design@msa.hinet.net這個email住址已經被防垃圾郵件程式保護,您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
簡章索取:美濃鎮公所、高雄縣文化局、客家文化中心

十二、活動簡章
電子檔請按此連結簡章下載。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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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文]飛揚協會 2009年徵文比賽 主題: 我生命中的「天使」(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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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4.30

在你我人生旅程中,於困頓難行時,有人助你渡過惡水險峻,那人就是你的「天使」。將陽光帶進幽暗谷、希望注入絕望潭,這種故事最是動人。(內容須與基督信仰有關)

文長:1500-3000字,題目可自訂

徵文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2009年4月底
得獎名次、入選名單,將公佈於飛揚網站及八月號雜誌上。得獎佳作也將陸續刊載於雜誌及網站等文字出版品上。

評審委員:飛揚協會編輯小組

前三名:贈獎金、獎品
  • 第一名:$300美元、飛揚講座CD一套(3片CD)
  • 第二名:$250美元、飛揚講座CD一套
  • 第三名:$200美元、飛揚講座CD一套

佳作五名:
獎金$100美元、飛揚講座CD一套
入選作品數名:一經採用於飛揚雜誌上,即贈稿酬

注意事項:
  1. 來稿請打好文字,email: info@touchlife.org
  2. 註明「徵文比賽」,及您的連繫地址、電郵、電話、個人簡介 (請示中、英文真名,登文可用筆名)。請自存底稿,本會將不予退稿。
  3. 版權歸屬作者所有,本會有全權得使用於飛揚相關出版物中。本會有刪改權。
洽詢電話:909-860-0395 編輯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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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文]全球賞櫻報馬仔,徵文票選活動(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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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4.30

活動主題
可樂旅遊會員於活動期間內來信投稿,分享賞櫻遊記及相簿,獲得優勝獎《賞櫻報馬仔》的會員,即可免費獲得《台北--香港來回機票乙張》超級大獎!!

活動時間
2009/3/1~2009/4/30

參加資格
凡加入可樂旅遊會員,即可參加投稿及票選活動。 (會員每日對同一作品限投1票)

報名方式
※來信請將參賽作品及報名資料E-mail至可樂旅遊主辦單位收,缺少任一資料將影響初審結果。
1.參賽作品:
(1)遊記:500字以上,800字以內賞櫻遊記1篇(分享賞櫻景點及旅行遊記,不限國內外)
(2)相簿:精選10張相同地區的賞櫻景點照片(如:東京賞櫻),並從中選擇1張註明為「相簿封面」(照片格式為jpg檔,解析度為512x384100k)限提供數位檔案, 並嚴禁電腦合成。
2.報名資料
(1)郵件主旨請填寫「賞櫻報馬仔活動投稿—XXX(姓名)」
(2)正確姓名及可樂旅遊會員帳號(即身份證字號,參賽前請先加入可樂旅遊會員)
(3)暱稱:5字以內,公開於活動頁上的姓名或暱稱
(4)相簿主題:請提供1則10字以內的相簿主題
(5)旅遊地點:請提供1則10字以內的旅遊地點
※請於投稿信件附上參賽人之正確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資料不齊視同放棄得獎權益)。
※參賽作品經初審合格,於投稿日後3天內公告參賽者投稿作品,未經初審合格者,則不另行通知。
※每位會員限3次投稿次數,歡迎以不同旅遊地區的賞櫻遊記參加。
※活動服務專線:02-2551-6707分機1260 林小姐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7:00)

評審時間
2009/5/4~5/8

評分標準
(網友票數分數x 35%) + (人氣指數分數x 5%) + (主辦單位評分x 60%) =10分
主辦單位加總參賽者票選分數( 佔總分35% )、人氣指數分數( 佔總分5% )及各評審分數( 佔總分60% ),評分選出1名最高分優勝者,獲選為“賞櫻報馬仔”。
  1. 網友票選分數佔總分35% (票數最高者,滿分為3.5)
  2. 人氣指數分數佔總分5% (轉寄數+部落格貼紙點閱數,人氣最高者,滿分為0.5)
  3. 主辦單位評選分數佔總分60%,依主題內容、創意發揮、攝影技巧為評分方向,給分範團以1~10分為限 (評分最高10分者,滿分為6)

獎項內容
獎 項 獎項內容 名 額
投稿獎 作品經初審合格,免費獲得《可樂旅遊音樂手札乙份》 前50名
優勝獎 經網友票選、人氣指數及內部評分加總最高分數者第1名,免費獲得《台北--香港來回機票乙張》 共1名
人氣獎 經網友票選及人氣指數加總最高分數者第1名,
免費獲得《A5平裝相本寫真書乙本》
共3名
佳作獎 經網友票選、人氣指數及內部評分加總,排名第2至16名,
免費獲得《個性化明信片拼圖組乙份》
共15名

【優勝獎--機票兌換說明】
  1. 開票期限:中獎者請持機票兌換憑證,於2009/6/20以前,至可樂旅遊(康 福旅行社)兌換台北/香港/台北 來回經濟艙機票乙張。(機票效期14天旅遊票)
  2. 機票期限:本機票為14天旅遊票,自開票起14天內有效,並全程使用完畢。
  3. 航班限制:搭乘之航空公司、機位艙等,依可樂旅遊(康福旅行社)規定為準;航班時間,限搭14:00之後航班。(如需更改航空公司/出發地點/航班時間/艙等則另需補差價)
  4. 此機票兌換憑證均不含各項機票稅金及附加費用,金額以開票當日牌價為準,中獎人請自費繳納。
  5. 兌換日期自2009/5/20~2009/6/20日止,逾期無效。
  6. 請自行檢查個人的護照效期。
  7. 香港電子簽證約700元整,新辦護照(正常工作天數)收費約1,500元整,如需申辦請洽旅行社之客服人員。

得獎權益
  1. 得獎名單將於2009/5/15公佈於可樂旅遊網站,同時將以E-mail及電話聯繫得獎 人。(如因資料填寫不確實而無法連絡,則自動喪失得獎資格)
  2. 得獎人請於3天內提供身分證影本供身分核對,以取得得獎權益。
  3. 獲得【優勝獎-台北/香港來回機票】之會員,主辦單位於2009/5/31前以掛號  方式將機票兌換憑證寄至得獎人聯絡地址。
  4. 獲得其它獎項(投稿獎、人氣獎、佳作獎)之會員,主辦單位於2009/6/15前將贈 品郵寄至得獎人聯絡地址。
  5. 依所得稅法規定,參加本徵文活動所得之中獎獎金及禮品,如中獎人全年累積之獎金及禮品價值超過NT$1,000,但未達NT$20,000者,可樂旅遊將於次年初開立免扣繳憑單予所得人,並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活動規範
  1. 版權申明:參賽者請務必確認所上傳之圖片為本人拍攝之原創照片,若經查證為非本人拍攝而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且賠償本網站之相關損失。
  2. 使用權利:參加可樂旅遊徵文活動之照片,視同同意遵守本網站相關使用辦法,本網站將擁有照片使用權,參賽者視同授權本網站使用及重製您的照片於平面刊物或網路等各式活動宣傳媒體,本網站則不另行通知。
  3. 所有參加活動者保證提出之資料為正確之個人資料。若有假造,冒用、盜用第三人之資料或詐欺之情事時,本網站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擔,與本網站無關。若因資料錯誤,無法送達贈品,亦不再補寄。
  4. 網友參與本活動應詳閱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同時同意接受活動規範如有任何企圖影響參加程序、活動運作,違反網站使用條款及相關細則規定者,本網站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可能從事詐欺或其他破壞本活動或網站者保留採取法律行動之權利。
  5. 獎項限得獎者本人領取,不得轉讓、轉售亦不得折抵現金。如因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更換,得獎人須同意接受本網之替代方案。
  6. 所有投票行為將由系統予以記錄,請勿以個人私利導致系統負荷過重,經查證,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7. 如有因電話、電腦、網路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網站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或登錄之資料有任何延遲、遺失、錯誤或無法辨識之損毀情形,本網站不付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8. 本網站保留活動變更、修改、終止之權力,若有變更將依網站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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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生態文化 綠色家園」全國攝影大展徵稿(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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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7.10

為進一步繁榮生態文化,建設綠色家園,展現祖國大好河山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巨大變化,通過生動的影像喚起人們關愛自然、關注三農,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中國攝影家協會、山東省昌邑市人民政府決定聯合主辦「生態文化綠色家園」全國攝影大展,面向全國誠徵參展稿件。

一、主辦單位
中國攝影家協會、山東省昌邑市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
《中國攝影》雜誌社、山東省攝影家協會、山東省昌邑市人民政府

三、作品要求
  1. 凡展現祖國大好河山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巨大變化的攝影作品均可參展。
  2. 參展作品拒絕改變原始影像(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飽和度等的適度調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變色彩等技術處理)。
  3. 作品不得裝裱,彩色、黑白均可,數量不限。照片一律製作成10英吋(長邊尺寸)照片,方片要求8英吋×8英吋,組照每組不超過6張(以膠帶按順序相連)4.參展作品填寫參展表,並按表格要求註明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箱、聯繫電話、攝影器材、作品名稱、備註(可做為作品簡單說明)作品參展表可從徵稿啟事中複印或點擊www.cphoto.com.cn下載。

四、徵集規則
  1. 按照「自然環境」和「三農」兩個類別徵稿、評審。請參展者投寄作品時註明參選類別,同一幅(組)作品只能投寄一個類別。
  2. 所有參展作品均應為未在全國性影展、影賽獲獎的作品。
  3. 所有入選的作品,主、承辦單位有權將其用於與本次大展相關活動宣傳,大展主題畫冊、展覽以及昌邑市政府公益宣傳,並不再另付稿酬。
  4. 所有入選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肖像權、名譽權或其他合法權利的糾紛,與組委會無關,均由作者本人負責。
  5. 本次徵集不收報名費,所有應徵作品恕不退稿。
  6. 部分參展作品將選登在《中國攝影》雜誌。
  7. 本次活動入選作品及在《中國攝影》雜誌選登的作品,均可作為加入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條件之一。
  8. 主、承辦單位對郵寄過程中作品丟失或意外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9. 本次活動的解釋權歸主辦單位,參加本次徵集活動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徵集活動各項規則。凡不符合徵稿要求的作品,一經發現將一律取消參評資格。
五、徵稿截止日期:
2009年7月10日,以收到郵戳為準。
六、入選作品數量及報酬
分「自然環境」和「三農」兩類,每類均設如下稿酬:
「自然環境」類:
  • 大展典藏作品1幅,稿酬10000元
  • 大展收藏作品2幅,稿酬各5000元
  • 大展佳作作品3幅,稿酬各2000元
  • 大展優秀作品20幅,稿酬各200元
  • 大展入選作品50幅,稿酬各100元
「三農」類:
  • 大展典藏作品1幅,稿酬10000元
  • 大展收藏作品2幅,稿酬各5000元
  • 大展佳作作品3幅,稿酬各2000元
  • 大展優秀作品20幅,稿酬各200元
  • 大展入選作品50幅,稿酬各100元
此費用由昌邑市方面承擔,為稅後稿酬。同時頒發獲獎證書一幀。
七、頒獎活動及展覽
2009年9月,在昌邑市綠博園舉辦頒獎儀式、展覽及相關活動。

將邀請部分獲獎作者參加昌邑市綠博園舉辦的頒獎儀式、展覽及相關活動(交通費自理,在昌邑市的食宿費用由邀請方承擔)。
八、作品郵寄地址
北京市東單紅星胡同61號,《中國攝影》雜誌社「生態文化綠色家園」全國攝影大展組委會,郵編100005。

諮詢電話:(010)65280529

聯繫人:王巍李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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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畫]臺中港區美術大展 - 第8屆全國百號油畫展(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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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6.06

臺中港區美術大展--第8屆全國百號油畫展
National Large-sized Oil Paintings Exhibition 2009


一、宗  旨:
為鼓勵大型油畫創作,達到藝術傳承、文化推廣與交流之目的,並提供藝術先進及新秀表現舞台,特辦理本展。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臺中縣政府、臺中縣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
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四、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臺中縣港區文化藝術基金會

五、實施要點:
(一)實施期程:
  • 初審收件:98年6月1至6日止
  • 初審日期:98年6月16至23日,擇一日辦理。
  • 複審收件:98年7月4、5日(星期六、日),上午 9:30至下午5:00。
  • 複審日期:98年7月13日或20日,擇一日辦理。
  • 展覽日期:98年9月5日至10月25日。
  • 頒獎日期:98年9月6日(星期日)。
  • 退件日期:98年10月25日(星期日)17:30以後。

(二)參加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三)參加規範:
  1. 媒材:油彩
  2. 尺寸:畫幅100至150號(長邊最小為162cm,最大為227cm)
  3. 每人限送審乙件作品,須為參加者本人之創作。
  4. 送件表單須以正楷填寫齊全。
  5.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參加資格(已頒獎者,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金)。
    • (1)該作品曾經在任何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
    • (2)該作品曾經在主辦單位辦理之全國百號油畫展中展出。
    • (3)抄襲或臨摹他人之創作。
    • (4)不願意接受主辦單位安排展出者。

(四)送件地點:
43648臺中縣清水鎮忠貞路21號 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電話:04-26274568 分機501

(五)送件方式:
  1. 初審送件:填妥初審表單,於98年6月1日(星期一)至6月6日(星期五)以掛號郵寄作品8×10彩色照片乙張(不得局部拍照)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退回。(送件資料勿摺疊並使用中型信封妥裝,封套註明參加第8屆全國百號油畫展公募)
  2. 複審送件:經初審通過者,由主辦單位正式發函通知。須於98年7月4日(星期六)及7月5日(星期日)9:30-17:00,繳交作品原件(與初審送件相符)及複審表單,逾期視同放棄。所送作品須裝裱背板及正式外框,相關費用(框裱、運費)由參展者自行負擔。如以託運送件者,另須以厚紙箱妥善包裝寄送。

(六)評審方式:
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進行,於評審會議結束後七日內公告評審結果。
  1. 初審:
    • (1)評審委員依據初審送件資料進行評審,評選約50名參加複審。
    • (2)初審送件表單不符規定者,不予審查。
    • (3)通過初審者由主辦單位正式發函通知參加複審。
    • (4)所有送件資料概不退還。
  2. 複審:
    • (1)評審委員依據複審送件作品進行評審,評選前三名各乙名、優選若干名及入
    • 選若干名。
    • (2)評選結果由主辦單位正式發函通知。
    • (3)通過複審者得參加展出。未通過複審者,依規定時間自行將作品領回。
    • (4)作品未達複審標準,經評審委員決議,名次得予從缺。

(七)獎勵方式:
  1. 1.通過複審參加展出之作品,主辦單位負責編輯出版展覽專輯及規劃展陳事宜。
  2. 前三名者,頒發獎金、獎狀及致贈展覽專輯三冊。
    • (1)第一名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
    • (2)第二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
    • (3)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
  3. 優選及入選者,頒發獎狀及致贈展覽專輯乙冊。
  4. 所有得獎者,主辦單位均正式發函通知,並隆重公開表揚。
  5. 獲選前三名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

(八)其他注意事項:
  1. 所有參展作品於送件後至退件期間內不得提借
  2. 參展者須同意無償提供版權予主辦單位印製展覽畫冊、簡介摺頁等相關文宣品,供展覽教育推廣用。
  3. 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若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而致損害者,則不在此限。
  4. 由主辦單位收藏之作品,同意無償讓與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並配合簽署相關文件。
  5. 參展作品未依規定期限(另函通知)領回者,主辦單位不負安全保管之責,並以託運方式退回,相關費用(包裝及運輸)由參展者自行負擔。

六、凡送件參賽者於送件表上簽名蓋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七、報名表格:附件一(初審用)、附件二(複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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