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顯示具有 婚紗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婚紗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0年11月3日

[造型+攝影]2010新娘造型與婚紗攝影專題研習與競賽活動(2010.11.20)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0.11.20


99學年度教育部補助技職校院建立策略聯盟計畫(中彰投區)子計畫十一:新娘時尚彩妝專題競賽與美容類科健康美容本位課程專題研究合作計畫

目標:
一、透過新娘造型與婚紗攝影研習及成果選拔,磨練技術學能,以培育新娘秘書專業人才,奠立厚實基礎。
二、落實時尚美學理論與實務的結合,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
三、促使技職校院美容系科課程培育與美容產業實務銜接與合作。

2010年9月23日

[攝影]「線西之濱」漁村產業活動之取景線西婚紗攝影比賽(2010.10.15)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0.10.15


SONY TX5 - 防水防塵防寒夜拍萬能機(公司貨)
SONY TX5 - 防水防塵防寒夜拍萬能機
一、活動宗旨:
希望透過鏡頭捕捉與描述呈現線西自然景觀與人文風情之美,並可以成為婚紗拍攝景點之一,特舉辦本攝影活動。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彰化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2010年5月4日

[攝影]2010北海岸婚紗留倩影攝影比賽(2010.08.08)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0.08.08


99. 4/3~8/8

參賽資格:
婚紗攝影師和一般喜愛攝影之民眾

作品規格:
  1. 參加作品拍攝地點須為北海岸(三芝、石門、金山、萬里)沿線所拍攝的婚紗照。參賽作品除婚紗主題外,須包含可清楚辨識北海岸之背景,以避免引發爭議。
  2. CASIO EX-Z450 智慧美顏廣角長效能相機(公司貨)
    CASIO EX-Z450 智慧美顏廣角長效能相機(公司貨)
    繳交的作品不限軟片、相紙廠牌;傳統相機與數位相機皆可;彩色、黑白照片不拘。作品檔案不可經由任何影像合成或數位處理(例如:加色、加字、彩繪、數位合成、格放…等,須呈現照片最原始之畫面。)
  3. 作品入鏡內容須包含男女雙方,缺一方則不符參賽資格;男女雙方須為情侶、新人或是夫妻,不得為職業模特兒。
  4. 每位參賽者參加作品以6張為限,參賽作品需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作品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交件方式:
  1. Nikon COOLPIX S3000-極薄有型隨身機 (公司貨)
    Nikon COOLPIX S3000 (公司貨)
    作品交件請先以電子檔上傳至活動網站,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2. 將上傳之婚紗照沖洗成8*12吋照片並黏貼於A3黑色錶版正面,背面均須浮貼報名表,請詳填各項資料。(下載報名表)
  3. 參賽作品須取得參賽作品中的新人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4. 請於7日內(以郵戳為憑),以郵寄掛號或親自交件 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至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18號 北海岸婚紗留倩影攝影比賽專案小組 收,俾利日後評選使用;所寄照片恕不退還。
  5. 參賽作品請自行包裝得當,如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 99.10.01(五)於活動網站上公佈
  2. 得獎作品須於7日內繳交照片原始檔,一般相機須交付原稿底片,以彩色135或 120之底片拍攝;數位相機須交付原始數位檔,畫素需為 8百萬畫素(300dpi)以上,檔案格式必須以TIF檔JPG檔或BMP檔為主,檔案恕不退還。

獎勵方式:
  •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金牌獎─獎金100,000元,獎牌乙只及獎狀乙張,1名。
  • 銀牌獎─獎金50,000元,獎牌乙只及獎狀乙張,1名。
  • 銅牌獎─獎金30,000元,獎牌乙只及獎狀乙張,1名。
  • 優選獎─獎金5,000元,獎牌乙只及獎狀乙張,10名。
  • 佳作獎─獎金3,000元,獎牌乙只及獎狀乙張,10名。
  • 最佳創意獎─優質泡湯禮品乙組及獎狀各乙張,7名。

注意事項:
  1. 非個人所屬著作之作品請勿投稿,如經查獲違規者,概括承受相關法律責任。如投稿作品有侵權或抄襲之虞,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如已獲入選,則取消入選資格,並須立即退還入選獎勵。
  2.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參加比賽之婚紗照須未參加其他競賽活動,若違反上述情事者,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牌和獎狀)則追回之。
  3. 參加徵件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有發行、轉載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使用徵件入選作品發行相關專書、進行主題明信片製作,不另行支付圖片使用費。
  4. 為避免影響得獎權益,請確實填寫相關基本資料;若發現身分不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

延伸閱讀:

2009年4月4日

[攝影]「定情七番地」海角浪漫婚禮婚紗攝影比賽(09.04.08)

0 意見
截止日期:2009.04.08

一、主旨:
海角七號浪漫情節,在現實場景集團結婚浪漫婚禮,透過鏡頭,留下永恆美好的回憶。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屏東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三)承辦單位:屏東縣恆春鎮攝影學會。

三、攝影時間:
98年3月28日上午8時起至12時。

四、地點:
阿嘉的家->西門廣場(婚禮現場)。

五、參賽資格:
全國愛好攝影人士,歡迎踴躍參加。

六、攝影主題:
定情七番地海角浪漫婚禮,婚紗攝影以當天婚禮活動題材為主。

七、作品規格:
  1. 135mm以上正負片。
  2. 高階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6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約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做影像合成、修改。
  3. 沖洗成5×7吋,短邊最短不能少於5吋和長邊不超過7吋之彩色照片參賽、不得裝裱、格放、電腦合成與加色,不收黑白和連作。

八、參賽件數:
  1. 參賽件數不限,並同時繳交原始照片之數位檔案,未繳交數位檔案者,全部不予評審。(135mm以上正負片拍攝者,請燒製數位檔繳交。)
  2. 參賽者請附回郵掛號信封,未入選作品賽後寄還。

九、收件日期:
98年4月8日前寄達為準。

十、收件地點: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民政課(地址946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1號。
電話:08-8894532。)信封請註明「定情七番地海角浪漫婚禮婚紗攝影比賽」。

十一、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於98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屏東縣恆春鎮公所2樓會議室公開評審。

十二、獎勵辦法:
  • 金牌獎一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一紙。
  • 銀牌獎二名,獎金五仟元、獎狀一紙。
  • 銅牌獎三名,獎金參仟元、獎狀一紙。
  • 優選獎十名,獎金壹仟元、獎狀一紙。
  • 佳作獎二十名,獎金陸佰元、獎狀一紙。
  • 入選獎三十名,獎金參佰元、獎狀一紙。

十三、得獎公佈:
凡經入選者,均以電話通知,或在網址公佈得獎名單;得獎者親自到屏東縣恆春鎮公所財政課(地址:
。電話:08-8893061。)處領取,未能親自領取者需自備掛號回郵信封寄本所財政課再將支票寄達。

十四、頒獎日期:
98年4月18日下午2:30分;地點:屏東縣恆春鎮西門廣場。

附則:
  1. 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
  2. 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予遞補。
  3. 作品須於背面浮貼參加表(可影印使用),否則不予以評審。
  4. 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未達評審水準,獎額得以從缺。
  5.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6. 得獎作品的著作財產權即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在報章、雜誌、媒體或刊物發表、印刷或在公開場合陳列或展覽,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異議。
  7. 比賽簡章網址或親自到屏東縣恆春鎮公所民政課(地址:946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1號。電話:08-8896883、08-8894532。)處索取。
  8. 參加本比賽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更多資訊:

2008年12月1日

[設計]『親愛的,讓我們穿起婚紗一同旅行吧!』創意新娘馬甲婚紗選拔秀(08/12/10)

0 意見
主辦單位:教育部
指導單位:嘉義縣觀光旅遊局
協辦單位:台灣奧黛莉公司、美學苑美容教育訓練機構
承辦單位:大同技術學院國際物流與行銷系

一、活動宗旨
本校位於嘉義,這裡有舉世知名的阿里山、台灣森林火車、多少傳奇的街道、布袋鹽田、遼闊的糖業生產、東石港漁鮮、龍舟等等,形成「林木文化」、「農業文化」、「漁鹽文化」、「古城文化」等,在這種環境下,為發展創意型地方特色產業,提供優秀休閒人才,進而開發嘉義成為台灣地區觀光節慶及賽會活動的最佳去處,創造永續發展的台灣觀光榮景,為本校發展之重點。所以本計劃希望能利用台灣沙龍攝影場景多變化、造型時尚化、攝影技巧及價格優勢,結合嘉義地方獨特地理環境(上「阿里」山、下「東石、布袋」海、加上嘉義平原多樣的風貌);擬以:『親愛的,讓我們穿起婚紗一同旅行吧!』創意新娘馬甲婚紗選拔秀計畫,推出『最夯造型È馬甲婚紗』創意新娘攝影、顛覆婚禮選拔賽兩項競賽;並結合嘉義景點,吸引追求新奇經驗的族群,打造嘉義為沙龍攝影重地及蜜月旅遊的形象。將嘉義的藝術、文化、觀光發揚光大,發酵「在地傳統」vs「年輕時尚」之台灣新舊交融的時代感,透過選拔秀之體驗行銷,發揚嘉義觀光。因而本校國際物流與行銷系擬以創意新娘攝影、顛覆婚禮為主題,透過選拔秀之體驗將嘉義行銷出去,特舉辦此活動。

二、參加對象
1. 凡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之美容美髮造型、創意造型設計、多媒視傳或其他科系之學生。※進入總決賽後,每校僅限組一隊參賽。
2. 費用
A、參賽報名費:每隊 NT$ 500。
B、報名後未參加之初賽隊伍,保證金沒入,視同捐給大會作為籌備經費。
C、報名費請購買郵政匯票,抬頭名為大同技術學院,並與作品一同寄至本校國際物流與行銷系。
D、參賽材料費全部自理;進入總決賽,模特兒穿著項目本會會準備馬甲婚紗一套(上衣馬甲依本會規定必須穿著外,裙紗則可另行準備或均由大會供給租借)。

三、競賽說明
競賽時間:
初賽:即日起至97年12月10日(星期三),收件以郵戳為憑。
成績於97年12月12日(星期五)公佈
決賽:97年12月24日(星期三)

報名方式:
參賽隊伍將作品依規定備妥後,於97年12月10日(星期三)前郵寄至本校太保校區地址,郵寄時間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嘉義縣太保市學府路一段30號 大同技術學院國際物流與行銷系收

競賽將分為創意造型實境攝影相片及創意新娘與馬甲婚紗選拔秀,說明如下:

(一)創意造型實境攝影相片競賽:
用文字與攝影相片寫下「創意造型實境攝影相片」帶給您的感動(100字以內)詩篇競賽,如﹕
「含蓄的涼風默默飄過把月色
傾注於鑽環此時卻多麼堅決地立起山盟海誓
山海對立的緊張之中彼此相擁倒入海面上的詩
我悄悄寫在沙子上

浪漫與否我欲探窺漣漪間的微顫
摘下片片浪花
攢成透澈卻兼容七色的花球
妳別過頭去
明眸笑靨輕輕一灑──
海,也得到了幸福。」

透過詩文書寫與平面或電子媒體報導,導入計劃行銷競賽中,讓人們接觸創意婚禮造型、浪漫情境,也希望藉此提升台灣攝影文化與藝文結合品質,吸引都會人潮,使得嘉義地方特色與文化發展興盛、活絡起來。此活動強調實務之教學與應用,配合嘉義縣政府發展與產業界合作互動,由本校提供設備與資源,讓學生作專題報導,並紀錄其特色推廣其婚禮攝影品牌形象。

(二)創意新娘與馬甲婚紗選拔秀競賽:
新娘秘書、婚禮企劃顧問是婚禮產業的根本,為建構台灣婚紗攝影與蜜月島品牌形象,新娘秘書、婚禮企劃顧問是提升婚禮品牌價值的關鍵,激發台灣婚禮業者與餐旅策略結合的創新意識,及學子的研發風氣,俾使台灣觀光的競爭與創意,強化台灣婚禮的創新與品質提升。此競賽以校園組競賽為主,賽程分初賽(入圍進入總決賽),總決賽(冠、亞、季軍及相關名額等七名)。

四、作品收件方式:
初賽
(一)創意造型實境攝影相片競賽:
  1. 請填寫「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三」。
  2. 參賽作品以三張A4格式書面資料為限,並製作成PPT格式乙份及WORD格式乙份。
  3. 參賽作品以上述格式燒錄成乙份光碟。

(二)創意新娘與馬甲婚紗選拔秀競賽:
  1. 請填寫「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三」。
  2. 參賽作品請於「附件三」附創意新娘造型照片,每張相片填寫乙張,
  3. 最多四張圖片為主。
  4. 參賽作品請以WORD格式燒錄成乙份光碟。
【註明】
初審採書面審查方式,請於報名同時繳交相片稿及作品說明書,以便完成報名手續。本階段之設計稿須合乎於競賽主題及規格要求,初審入圍名單於12月15日公告,請參賽者自行上網瀏覽(大同技術學院太保校區首頁),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http://cu.ttc.edu.tw/taibao/)。

【作品規格】
  1. 使用素材、技巧及創意設計不限,惟需考量可供打樣、商品生產之設計作品。
  2. 使用之素材應顧及人體安全,請妥善製作以不傷害身體為原則,否則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3. 參賽設計圖稿嚴禁抄襲及盜用,違者不予計分。
  4. 參賽設計作品說明表請自行影印備份,所有參賽稿件主辦單位不負退件及保管之責。
  5. 參賽作品需自行保護。

決賽
(一)創意造型實境攝影相片競賽:
  1. 本競賽於初賽即選出獲獎隊伍,不再進行決賽評比。
  2. 獲獎作品將於本校太保校區網頁公佈。
  3. 獎項將於12月24日與創意新娘與馬甲婚紗選拔秀競賽獲獎隊伍,一同進行頒獎儀式。
(二)創意新娘與馬甲婚紗選拔秀競賽:
總決賽於大同技術學院太保校區舉行(創意造型實境攝影相競賽於大同技術學院太保校區甲、乙棟一樓迴廊。創意新娘與馬甲婚紗選拔秀競賽於大同技術學院太保校區加勒比海餐廳庭園。),參賽者於總決賽當天,必須完成依初賽設計稿設計之參賽作品,並親自到指定地點,將設計作品完成於模特兒身上,並由主辦單位拍照存檔。決賽的參賽者,必須一律參加走秀前之彩排預演,和動態發表會,以及頒獎典禮,未參與者者以棄權論。決賽當天動態走秀展示之呈現方式、音樂選擇,將由主辦單位統籌辦理。其他相關配飾請參賽者自行準備。
決賽賽程表
規定\流程 時間 地點
報到 08:00~08:40 比賽當天設有報到處
模特兒休息與換裝區 太保校區加勒比海餐廳二樓隔間
貴賓致詞 09:00~09:30 太保校區加勒比海餐廳一樓廣場
比賽時間 09:30~11:30 太保校區加勒比海餐廳一樓廣場
公佈得獎及頒獎時間 12:00~12:30 太保校區加勒比海餐廳一樓廣場

※選手報到時間:賽前三十分鐘持報到單報到,賽程若有修改,將另行通知。

五、決賽相關規定
  1. 選手請於時間內報到,進行賽前準備及比賽檢查。
  2. 賽前十分鐘選手請就比賽位置,聆聽評審說明比賽注意事項,遲到隊伍將由平均分數中扣除五分。
  3. 大會提供決賽者馬甲婚紗一套供模特兒使用,比賽結束必須繳回主辦單位。

因為主題為馬甲婚紗,所以進入總結賽組,本單位會個別詢問模特兒三圍,以提供合身馬甲;裙紗則依模特兒意願,本會可以提供或自行準備。
※彩妝材料及相關配備請自備。 六、評審辦法
(一)創意造型實境攝影相片競賽
評審項目
內容主題 40%
行銷創意 20%
視覺設計 40%


(二)創意新娘與馬甲婚紗選拔秀競賽:
1、評審項目
◎比賽作品在於表達新娘裝扮之美、形、潔,與創意並重。
◎所有模特兒上的裝飾品或配件,都必須是安全無危害的。

2、評分標準
  • 創意 40% ¬— 相娘造型裝扮與馬甲婚紗之搭配、視覺
  • 型  25% — 作法處理說明
  • 美  25% — 整體外觀感覺
  • 潔  10% — 整體裝扮造型乾淨整潔等

3、評分方法
A、採用全數評審的成績,總計後平均,得出比賽作品成績。
B、違規項目:將於評審成績完成平均後扣分,每一違規項目扣五分。
C、違規項目:遲到、作品使用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有礙社會風俗、色情、暴力等等內容⋯等。
D、逾時未完成的作品即不算分,並立即停止動作。

4、成績公佈:比賽全部完成後30~60分鐘,公佈於場內公佈欄。

七、獎勵方式
A、「創意造型實境攝影相競賽」得名者將頒發獎狀、獎金以茲鼓勵。
  1. 首獎金五千(1組)、普獎金一千(5組)各頒發獎狀一只。
  2. 領獎方式:
    • 主辦單位於得獎名單公佈後一週內以專函通知得獎人。
    • 得獎人填妥專函內之相關證明文件及撥款帳號回寄至主辦單位(詳見專函內注意事項),逾期(以網路公佈得獎者名單一個月為期)者視同放棄。
  3. 注意事項
    • 主辦單位擁有對資格審查之權力,凡內容不符合活動辦法規定,或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有礙社會風俗、色情、暴力等等內容,主辦單位得以刪除並取消參加者資格。
    • 文字內容嚴禁抄襲,一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
    • 請務必確實填寫參加者的個人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導致主辦 單位無法確認得獎者,即取消得獎資格。
    • 如有疑問請洽詢活動專線: 05-3621100轉230 或活動網站http://cu.ttc.edu.tw/taibao/查詢。
    • 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加活動者所寄發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遲延、錯誤、毀損或無法辨識等情事產生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或補償責任。
    •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活動內容及獎品之權利。

B、「創意新娘與馬甲婚紗選拔秀競賽」初賽:將有10隊可晉級決賽。
決賽:
  1. 優勝隊:前10隊可晉入2008年創意造型新娘秘書選拔秀總決賽。
    ★決賽未進入名次隊伍之團體另發入選獎狀1面,以茲鼓勵。
  2. 冠軍獎金一萬、亞軍獎金八千、季軍獎金六千另各頒發獎狀一只。
    • 第一名   獎金10000元 獎狀乙面,獎牌乙面。(1名)
    • 第二名   獎金8000元 獎狀乙面,獎牌乙面。(1名)
    • 第三名   獎金6000元 獎狀乙面,獎牌乙面。(1名)
    • 最佳創意獎 獎金4000元 獎狀乙面,獎牌乙面。(1名)
    • 最佳造型獎 獎金4000元 獎狀乙面,獎牌乙面。(1名)
    • 普獎    獎金2000元 獎狀乙面。 (2名)

八、相關章程
  1. 本校對比賽中所使用的方式及所拍攝、錄影之照片、影片保留全部權利。
  2. 主辦單位摡不負責保管比賽隊伍所攜帶之器材及個人之財物。
  3. 主辦單位在必要情況下得保留修改比賽規則之權利。
  4. 其他:比賽期間交通、膳宿自付。
  5. 但報名參賽者,本會保有拒絕同意其參賽之權利。

九、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大同技術學院國際物流與行銷系
電話:05-3621100轉230或9 徐嬿茹助理或朱欽姈老師
地址:(600)嘉義縣太保市學府路一段30號
網址:http://cu.ttc.edu.tw/taibao/

更多資訊:

2008年9月27日

[摄影]“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08/11/10)

0 意見
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开始征稿

由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与人像摄影杂志社联合主办的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5月份开始征稿,比赛将于今年11月10日截稿。本届比赛得到了北京摄影器材城网(www.bjphoto.com.cn)的鼎力协办。

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分为婚纱人像类、儿童写真类、艺术人像类和纪实人像类四个类别,囊括了商业人像和纪实人像的各个领域。比赛共设年度大奖1名、分类大奖4名、佳作奖194名,优胜者将获得佳能EOS 5D、佳能EOS 40D数码相机以及专业光学防抖镜头。为了推动年轻新锐摄影师的成长,比赛专门为年龄在35岁以下,使用佳能数码摄影器材的参赛者设立了“佳能人像新锐奖”,获奖者将获得以“人像王”镜头蜚声摄影界的 EF 85mm/f1.2L ⅡUSM 大光孔镜头。同时,为了鼓励各摄影企业和机构以团体名义参赛,比赛专门设立了“优秀组织奖”10个,将根据各团体参赛机构参赛人数和投稿数量选出。

佳能一直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推动消费数码影像行业的发展,用先进的光学科技帮助人类迈向精彩的摄影空间。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旨在凸显佳能探索我国人像摄影的艺术道路,促进人像摄影和婚纱影楼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背景资料一:

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主 办:人像摄影杂志社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协 办:北京摄影器材城网(www.bjphoto.com.cn)

一、作品分类

  1. 婚纱人像类
    包括影室婚纱照和外景婚纱照。本类别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2. 儿童写真类
    包括商业类影室儿童照和商业类外景儿童照。本类别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3. 艺术人像类
    包括艺术写真、时装人像、广告人像、环境人像、全家福、艺术人体。本类别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4. 纪实人像类
    除上述三类商业类人像摄影作品之外的记录人像、民俗人像、婚礼人像、儿童人像等。本类别拒绝数码创意的作品。

二、奖项设置
  1. 年度大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佳能EOS 5D数码相机一台 ,佳能EF24-105mm/f4L IS USM镜头一支。
  2. 分类大奖4名,颁发证书,各奖励佳能 EOS 40D数码相机一台。
    • ①婚纱人像类大奖1名
    • ②儿童写真类大奖1名
    • ③艺术人像类大奖1名
    • ④纪实人像类大奖1名
  3. 佳能人像新锐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佳能EF85mm/f1.2L ⅡUSM镜头一支。
    该奖项专门面向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使用佳能数码摄影器材的参赛者设定。
  4. 佳作奖194名,颁发证书,各赠送佳能精美纪念品一件。
  5. 优秀组织奖10个,面向团体参赛者设立,颁发证书。

截稿时间:2008年11月10日(以作品收到时间为准)

投稿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人像摄影杂志社“佳能人像比赛”办公室收(100801)

咨询电话:010-88635308 010-66095548 雨宬 王然

协办网站:http://www.bjphoto.com.cn




更多資訊:

2008年8月22日

[攝影] 2008第三屆婚紗秀攝影比賽(97/09/30)

0 意見
|本攝影比賽活動預計於97/08/15起開始報名(競賽作品以「2008台北婚紗珠寶暨婚宴大展」婚紗秀之攝影作品為主;網路參展作品以各婚紗名店優秀攝影師婚紗作品為主),歡迎有興趣的攝影好手共襄盛舉。|

‧主辦單位:Wed結婚喜市

‧贊助單位:揆眾展覽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報名日期:97年8月15起~97年9月30日止(收件截止日)

‧比賽日期:
  • A. 97年9月19日~9月22日止(請參閱婚紗舞台秀節目表)
    地點:台北世貿一館(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五號一樓)婚紗舞台秀現場

  • B. 97年9月16日pm 2:00 (「窈窕變身」選拔賽活動)
    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50號5樓 (新森中醫診所)

‧網友票選:97年10月1日~10月31日止(第一階段網路票選)

‧評選日期:97年11月10日(第二階段評審委員評選)

‧票選網址:Wed結婚喜市,數位藝廊~2008 台北婚紗珠寶暨婚宴大展

‧婚紗秀攝影比賽

‧報名專線:02-27220900~18 0937019924 (洽李先生)

‧E-mail:wed_service@wed.com.tw




更多資訊:

[攝影]「2008北海岸婚紗留倩影」婚紗攝影比賽

0 意見
一.比賽目的:
為推廣北海岸精采豐富的人文風采及山水美景,並鼓勵新人和婚紗業者來北海岸拍攝婚紗作品,透過攝影鏡頭展現幸福新人與北海岸之美。

二.主辦單位:
交通部觀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三.報名資格:
婚紗業攝影師及一般愛好攝影之民眾


四.作品資格:
  1. 於北海岸(三芝、石門、金山、萬里)沿線拍攝的婚紗照
  2. 繳交的作品不限軟片、相紙廠牌;傳統相機與數位相機皆可;彩色、黑白照片不拘。
  3. 作品交件請先以點子檔上傳至活動網站,其他方式一律不予接受
  4. 作品檔案不可經由任何影像合成或數位處理(例如:加色、加字、彩繪、數位合成、格放…等,需呈現照片最原始之畫面。
  5. 作品入鏡內容需包含男女雙方,缺一方則不符參賽資格;男女雙方須為情侶、新人或是夫妻等,不得為職業模特兒。
  6. 參賽作品除婚紗主題外,需包含可清楚辨識北海岸之背景,避免具有爭議,以突顯北海岸之美。
  7. 網路上傳之婚紗照需未參加其他競賽活動(參加情定北海岸,夏至愛情海活動的作品則不受此限),若違反上述情事者,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品、獎牌或獎狀)則追回之。

五、作品上傳規格:

  1. 圖檔格式限GIF或JPEG、JPG格式,檔案大小不可超過200K,照片尺寸大小請控在400*400像素以內。
  2. 每位參賽者最多僅能上傳6張婚紗照電子檔,不收連作,6張可為同一新人或不同之新人。
  3. 請勿上傳非個人所屬著作作品,如經查獲違規者將負擔所有相關法律。
  4.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凡違反規定者承辦單位將視情節予以強制關閉或刪除。
  5. 所有參賽作品須取得參賽作品中的新人肖相權同意書;
  6. 為避免影響得獎權益,請確實填寫相關基本資料;若發現身份不符者承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
  7. 作品上傳後,需一天的審核時間;另請於7日內(以郵戳為憑)將上傳之婚紗照沖洗成8*12吋照片,以掛號方式郵寄到《臺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二段182巷1弄4號10樓》,台灣優遊行銷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活動企畫部”收,俾便日後評選使用;所寄照片恕不退還。
  8. 每件作品背面均需浮貼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9. 參賽作品請自行包裝得當,如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評選方式與標準:

  1. 由主辦單位邀聘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之。
  2. 評審日期另訂之。
  3. 評選結果預訂於97年11月3日(一)前公布於活動網站,並以電話與專函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恕不另通知。
  4. 評審標準:
    主題故事性
    20%;趣味、創意、另類20%;攝影專業性25%;展現北海岸之美25%;取景角度10%

七、評選獎項:

  1. 金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座一只
  2. 銀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座一只
  3. 銅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一只
  4. 優選獎1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獎狀各一張
  5. 入選獎1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狀各一張

八、獎勵方式:

  1. 所有入選作品之新人,皆可獲得大會提供的渡假和旅遊獎品
  2. 11月中旬舉辦頒獎典禮公開頒獎表揚。

九、版權條例:

  1. 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
  2.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該比賽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參賽作品之影像無爭議。
    參賽作品若有智慧財產權等相關爭議產生,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獲獎者同意自得獎通知起無償讓與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管理處在未來雜誌、刊物、網站等媒介中,刊登其得獎作品,應用廣告或宣傳使用。其中包含展覽活動及臺北縣政府一切出版品,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4. 其他注意事項:
    • (1).經主辦單位通知之得獎者,請填寫簽署「版權讓渡書」及「聲明書」,連同得獎婚紗照片之原始電子檔燒錄成光碟,上述文件資料請於接獲通知後五日內(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臺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二段182巷1弄4號10樓》,台灣優遊行銷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活動企畫部”(請註明「2008北海岸婚紗留倩影攝影比賽得獎作品」),以便辦理後續頒獎與展覽等事宜,逾期視同放棄權利,不得異議。
    • (2).凡參賽者即視同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
    • (3).得獎作品如經檢舉不法屬實,取消該獎位(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含獎狀、獎品)。
      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 (4).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存。
    • (5).主辦單位有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力,更改訊息以活動網站公佈為準,不另行通知。




更多資訊:

2008年7月17日

[攝影]情牽參生山世-攝影比賽(97/09/30)

0 意見
一、宗旨:

為鼓勵結婚新人至參山處轄內代表性景點攝影留念,並有系統且完整的搜集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多年來之觀光建設成果,以為捕捉參山之美,並行銷本處遊憩據點與旅遊設施,日後並將作品做為國內外觀光宣傳之用,以宣揚參山風情、自然、人文之美。

二、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三、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四、題材為兩類: (一)婚 紗 攝影類 :以本處代表性觀光景點「彰化市~大佛風景區」、「芬園鄉~寶藏寺遊憩區」、「花壇~虎山岩」「南投市~猴探井遊憩區」、「田中~赤水崎公園」、「二水鄉~源泉車站」、「田中社頭橫山長青自行車道」「名間~受天宮」「新竹縣~峨眉湖」、「獅山古道」「獅頭山管理站」南庄鄉「向天湖」、「神仙谷」、「鹿場」、北埔老街、綠世界生態農場、「梨山~賓館」、福壽山農場、「谷關~溫泉文化館」、「谷關公園」、「谷關~捎來吊橋」‧等觀光景點為拍攝主題背景。 (二)地方風情類:以本處轄內觀光景點、建設成果、人文風情、活動等具特色主題。

*參山管理處轄內觀光景點暨特色等詳細資訊,請參考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網址:http://w w w.. trimt-nsa..gov. tw )

五、作品規格: (一) 分彩色正片(幻燈片)及數位影像兩組,參賽作品一律以光面相紙放大為長邊12英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非噴墨式輸出相紙),參賽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另數位影像作品需以(8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約為3264×2448d p i以上規格之j pg及t i f f 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P h o t o s h o p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高階、高品質數位相機拍攝。
(二)參賽作品每人不限,每件作品均需註明「參賽類別」,並附報名表、作品原稿母片或原始檔光碟浮貼於作品背面,及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若所繳交底片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底片之母片、數位原始檔光碟以及未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奬資格,不得有異議。
(三)參賽作品不可經由任合影像合成或數位處理,需呈現相片最原始之畫面。(四)

六、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97年9月30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參加2008「情牽參生山世」攝影比賽活動。

六、收件地點: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地址:413霧峰鄉中正路738號3樓遊憩課,電話:04-23312678轉531,傳真:04-23330867)

七、評審: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審議評選。

八、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網址:http:// w w w. trimt-nsa.gov. tw),並通知得獎人。

九、錄取獎項及名額: (一)婚紗攝影類: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狀乙面;
  2.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狀乙面。
  3.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面。
  4. 優選獎5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面。
  5. 佳作獎名10,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面。
(二)地方風情類: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狀乙面;
  2.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狀乙面。
  3.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面。
  4. 優選獎10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面。
  5. 佳作獎20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面
* 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本人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作業。

附則
一、為塑造本處為熱門婚紗拍攝景點,鼓勵結婚新人至轄內景點拍照,凡於指定代表性景點拍攝並提供成果(最少3組),前80名參賽者除擁有攝影比賽參賽權,並可獲贈本處提供轄內飯店業者免費住宿卷或泡湯卷。
二、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參賽者必需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
四、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該參賽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參賽作品無智慧財產等相關爭議產生,若有任何爭議概與主辦單位「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無關。
五、參賽作品須包含可清處辨別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景觀之背景,避免爭議,以突顯參山之美。
六、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七、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本處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八、 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九、 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十、 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一、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更多資訊:

2008年7月9日

[攝影]2008「台北縣瑞芳婚紗小鎮-幸福攝影」比賽(97/07/31)

0 意見
一、活動宗旨:
為配合並鼓勵民眾踴躍參加2008婚紗小鎮-幸福嘉年華活動,促進本鎮婚紗景點與觀光產業發展,並展現人文、景觀、生態等美麗的特色,特舉辦本活動。

二、主辦單位:台北縣政府、台北縣瑞芳鎮公所

三、承辦單位:鑫願景公關行銷有限公司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五、攝影主題:
以幸福為主題,瑞芳各景點(附轄區景點供參)及台北縣瑞芳婚紗小鎮-幸福嘉年華活動。

六、作品規格:
  1. 以輸出8×10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傳統軟片或數位相機拍攝均可,數位相片畫質需六百萬畫素以上)。
  2. 不得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彩繪、數位合成、格放…等)。未符合規定者不受理。
  3. 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七、收件日期:
  1. 即日起至97年7月31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前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00分)內送至收件地點。
  2. 郵遞者請儘量用硬紙板保護並以郵件交寄(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08台北縣瑞芳婚紗小鎮-幸福攝影』比賽」字樣。
  3. 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辦理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八、收件地點:
  • 鑫願景公關行銷有限公司
  • 郵寄地址: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34號9樓之1;電話:2420-1515

九、評審及公布:
  1. 於97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3點,由主辦單位聘請5位專家參與組成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之。
  2. 評選結果於97年8月15日前公布本所網站,並專人通知得獎人領?(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3.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決果,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十、獎項:
  • 金牌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牌乙面
  • 銀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牌乙面
  • 銅牌獎3名獎金5,000元獎牌乙面
  • 優選獎15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 佳作獎30名獎金500元獎狀乙紙

十一、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單張作品。
  2. 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2008台北縣瑞芳婚紗小鎮-幸福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3.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本所所有。
  4. 參加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其獎位不另遞補。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5. 得獎作品底片(數位作品須繳交原始檔光碟案,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必須依公布期限繳交主辦單位,無法繳交底片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並取消獲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已交付原稿底片者,不得於公佈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未獲獎作品,不另退件。
  6.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
  7. 金牌、銀牌及銅牌得獎者不得重複,優選獎、佳作獎則不在此限。
  8. 得獎者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9.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10.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二、洽詢方式:
  1. 簡章索取:瑞芳鎮公所網站
  2. 電話洽詢:瑞芳鎮公所觀光課(02)2497-5495




更多資訊:

2007年12月10日

[國內]yes, I do!聖誕婚紗設計大賽(96/12/14)

0 意見
yes, I do!聖誕婚紗設計大賽

一、活動目的
為提升婚紗設計風氣,鼓勵更多婚紗設計人才的投入,並提供一個平台給所有對婚紗設計有興趣之設計師得以發揮及相互間意見交流之場所。
二、活動單位
(一) 主辦單位:國禮國際會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二) 協辦單位:建台百貨
三、設計主題
『yes, I do!聖誕婚紗設計大賽』
四、設計意涵
路旁翠綠的聖誕樹陪伴著嬌豔的聖誕紅、屋頂上藹藹的白雪襯托著街道上祝福的鈴鐺聲響,教堂裡新娘甜蜜的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臉,嘴裡輕聲的說著「yes, I do」。
這樣溫馨浪漫的一幅畫面激起了你怎樣的設計靈感呢?本次設計以「聖誕節元素」為素材,透過設計師巧妙的安排,讓每位新娘的禮服擁有最獨一無二的幸福!
五、參賽程序
(一)參賽資格: 全國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師生或設計公司,均可以個人或是團隊方 式報名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每組以四人為限。
(二)報名費用:免費報名參加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6時止
(四)報名方式:
  1. 參賽者可將報名表傳真至 07-9729250 鄧小姐收
  2. 亦可至2007年第一屆高雄婚紗珠寶蜜月旅遊展首頁『yes, I do!聖誕婚紗設計大賽』網站下載報名,填妥報名表再將資料以傳真或是e-mail方式寄發(傳真專線:07-9729250 / E-mail: grace@cdmcjoe.com.tw )。
  3. 若為2人以上組隊參加者,請各填具一張報名表,並註明聯絡人。
  4. 完成報名手續後,主辦單位將會在三天內以e-mail方式將「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及參賽者編號寄發至報名者之e-mail信箱,若報名三天後未收到通知函請來電詢問(電話:07-9729252 鄧小姐)
  5. 作品照片送件:參賽者請以郵件方式將參賽作品拍照,並於96年12月17日(星期一)前寄至 80245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3號28樓之3,「『yes, I do!聖誕婚紗設計大賽』工作小組 收」,以郵戳為憑。
六、參賽時程
  1. 報名
    96年11月30日起至12月14日下午六點止
  2. 參賽作品照片送件
    96年12月17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3. 走秀展示評選階段
    96年12月23日(星期日)
  4. 公開展示及人氣投票
    96年12月21日(星期五)起至96年12月30日(星期日)止
  5. 5.公佈名次
    97年1月上旬前
七、參賽繳交作品
(一)實品:請以1:1比例製作
(二)走秀:請各參賽者提供適合作品之模特兒上台走秀表演
(三)展覽期間主辦單位將規畫作品展示區,提供參賽者作為作品展示之用途。
(需自備模特兒人台)
八、評分標準
所有參賽作品需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主題、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一) 評審標準:
.設計理念30%(符合以本次聖誕節為主題之設計)
.設計完整性與創意 20%
.外觀造型20%
.人氣指數30%
(二)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擔任之。
(三)評選結果:主辦單位將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並上網公告。
九、獎勵辦法
  • 第1名,獎金新台幣1萬2千元,獎狀1紙。
  • 第2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獎狀1紙。
  • 第3名,獎金新台幣3千元,獎狀1紙。
  • 凡參加者,皆可獲頒「yes, I do!聖誕婚紗設計大賽」參賽證書1紙。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比須為自行創作設計或擁有其著作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所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二)獲獎者於競賽或展覽期間,如發現有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與證書。
(三)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商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等用途,參加者應積極配合相關宣傳活動。
(四)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活動相關辦法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五)凡報名參賽者,即是同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權利。
十一、 聯絡方式
(一) 收件地址: 80245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3號28樓之3,『yes, I do!聖誕婚紗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請以掛號交寄,遺失恕不負責),
(二)洽詢專線:07-972-9252 鄧小姐。
(三)E-mail address: grace@cdmcjo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