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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4日

[攝影]2011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攝影比賽(201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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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4.17

新加坡 CARD PHONE CM1 世界最薄名片機
新加坡 CARD PHONE CM1 世界最薄名片機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

◆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中縣大甲鎮瀾宮、文化建設委員會、內政部社會司、交通部觀光局、太駿多媒體行銷顧問、The Big Issue、DIGIPHOTO、痞客邦

◆贊助單位:
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中華電信。

2011年1月21日

[書法]大甲鎮瀾宮第一屆媽祖盃全國書法比賽(20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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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2.22


活動主旨:
設計之都 米蘭
設計之都米蘭
發揚媽祖大愛精神,促進文化美學,營造一個祥和、好禮的社會
指導單位:
內政部社會司、交通部觀光局、文化建設委員會、台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
協辦單位:
大甲觀水樓裱褙藝術中心
贊助單位:
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公司

2011年1月20日

[彩妝]2011年『響艷』彩妝美容 ─ 個人競賽(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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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3.30


Dr.Hu Miracle(左旋VC/紅酒多酚/玻尿酸/六胜太/Q10/珍珠粉)18片入
Dr.Hu Miracle(左旋VC/紅酒多酚/玻尿酸/六胜太/Q10/珍珠粉)18片入
美容個人競賽,分為七大參賽組別,在不同的主題派對、場合、年代、潮流,相信都有不同日、晚宴的妝法與造型設計,

相信從事相關彩妝、美容、美甲行業的各位菁英們對美容面的搭配技巧都有自己獨特的技術與見解,所以在此【響艷】

邀請各地設計好手,一起來競賽、分享、探討,如何用色彩與創意呈現出最多元化的時尚完美妝感及時尚作品。

2011年1月19日

[造型]2011年 『創彩奇蹟』造型大賽 - 團體組(20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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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3.14


【paul frank】Vivid Plaid 彩色格紋系列-購物袋-粉紅色
【paul frank】Vivid Plaid 彩色格紋系列-購物袋-粉紅色
以『團體創意彩妝』為主題方向,自由訂定競賽主題,展現團體創意及舞台魅力表現,彩妝代表著一種藝術與文化,
讓色彩賦予彩妝生命,而新世紀彩妝已突破以往的刻板妝法,使菁英們設計呈現出多元化、不同年代、各國文化…等
創意表現;另類的彩妝團體競賽,將以舞台肢體表現來呈現設計者們所想表達的彩妝故事,結合美容領域菁英以團體
方式,創造出不同的色彩新世界。

2010年3月8日

[攝影]2010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攝影比賽(201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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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5.03

◆宗旨:
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向來以媽祖的立德、行善、大愛精神為出發點,透過廟會、祭典、文化活動等表現形式來宣揚媽祖的信仰和文化及推廣台灣觀光並落實社會公益。媽祖信俗已經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透過各種的紀錄方式,期望能將媽祖文化信仰的內涵和心靈上感動,永久保存且繼續傳承於新世代。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

◆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中縣大甲鎮瀾宮、文化建設委員會、內政部社會司、交通部觀光局、太駿多媒體行銷顧問、2535雜誌、DIGIPHOTO、風潮唱片

◆贊助單位:
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


SONY WX1超廣角G鏡頭高感光夜拍機(平輸中文)
SONY WX1 超廣角G鏡頭高感光夜拍機
◆參賽資格:
皆可

◆攝影主題:
以2010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為主題,展現宗教文化的獨特傳統,以及鎮瀾宮廟會活動的創新、薪傳,表達信仰的內涵和力量


◆拍攝時限:
民國99年2月28日起至99年4月25日止

Canon G11可翻轉螢幕廣角經典機(公司貨)
Canon G11(公司貨)
◆作品規格:
以相紙沖印8×10英吋之彩色照片。不得加框或裝裱
數位攝影需500萬畫素(含)以上

◆收件日期:
民國98年5月3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
台中縣大甲鎮和平路223號 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 04-26763566
【上班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符合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附件「2010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三、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四、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五、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10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攝影比賽」字樣。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六、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2009年 Apple iPod touch 32GB (MC008TA/A)
Apple iPod touch 32GB
七、參賽作品得讓與主辦單位使用於非營利用途的各項文宣印刷。
八、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九、得獎者請於名單公佈後三個月內至大甲鎮瀾宮親領,將不另外寄發。
十、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十一、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二、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MB985TA/A)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獎項及名額:
一、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媽祖獎盃乙座。25.35&PHOTO雜誌各1年份
二、銀牌獎2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媽祖獎盃乙座。25.35&PHOTO雜誌各半年份
三、銅牌獎3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媽祖獎盃乙座。25.35雜誌一季 PHOTO雜誌半年份
四、優選獎20名:獎金新台幣3仟元、獎狀乙紙。25.35雜誌二期 PHOTO雜誌一期
五、佳作獎30名:獎狀乙紙及紀念品乙份。25.35&PHOTO雜誌各一期
以上獎項各得風潮音樂媽祖1050歲紀念專輯乙張

◆得獎公布、頒獎與展出時間:
另行公布。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更多資訊:

2009年2月20日

[繪畫]臺中縣『2009年大甲媽祖文化節』彩繪燈籠創意比賽(0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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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03

壹、依據:
臺中縣推動2009年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旗艦計劃辦理。

貳、目的:
一、落實鄉土藝術創作,紮根藝術文化教育,培養愛鄉愛國的情操。
二、增進全民對宗教文化之認識與了解,提昇精緻文化與精神。
三、加強民眾認識民俗文化,建立正確民俗藝術觀念及態度。

叁、主辦單位:
臺中縣政府、臺中縣文化局、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

肆、承辦單位:
臺中縣大甲國民小學。

伍、參加對象:
臺中縣所屬學校師生、親子歡迎組隊參加

陸、比賽組別:
  • 一、國小低年級組(含幼稚園)。
  • 二、國小中年級組。
  • 三、國小高年級組。

柒、比賽方式:
一、配合「大甲媽祖文化節」活動,比賽主題如:
  • (一)「大甲媽祖」:以大甲媽祖繞境進香活動為藍圖。
  • (二)「生肖牛年」:以各類童話及寓言故事為主題,與「牛」相關即可
  • (三)「歡樂節慶」:各類節慶活動皆可,如舞龍舞獅等
二、主辦單位提供燈籠素材規格圓形直徑約25公分,參賽者自行準備彩繪材料,如:廣告顏料、水彩、彩色筆、色紙、膠水等,當場彩繪燈籠,限時完成作品交件。一律採「吊掛」方式製作擺設。
三、作品由主辦單位擇優留存展示,並致贈燈籠素材及獎品一份。經主辦單位留存之作品概不退件,未入選者當場帶回。

捌、比賽時間:
98年3月14日上午9:00~12:00(報到8:15~8:45)。

玖、比賽地點:
臺中縣大甲國民小學。
【地址:台中縣大甲鎮育德路233號
【電話:04-26872048#713】

拾、報名方式:
一、以親子或師生每二人一組共同製作,名額300組,預先報名額滿為止(鎮內學校先以30組為原則)
二、團體報名以學校為單位優先錄取,剩餘名額開放個別報名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3月3日止填妥報名表E-mail:yclin800801@yahoo.com.tw 並郵寄43749臺中縣大甲鎮育德路233號大甲國民小學訓導處或傳真:04-26887018。

拾壹、評審標準: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美術老師等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
二、評分標準包括:主題內容(30%)、配色(20%)、技巧(30%)、創意(20%)等方面

拾貳、錄取及獎勵:
一、每組依報名人數擇優各錄取前三名、佳作及入選若干名。
二、獎勵:
  • 第一名:名額一名,頒發獎狀及獎勵券1000元
  • 第二名:名額二名,頒發獎狀及獎勵券600元
  • 第三名:名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勵券300元
  • 佳 作:若干名頒發獎狀及獎勵券200元
  • 入 選:若干名致贈燈籠素材及獎品各一份。
  • 指導獎:各組前三名指導老師由臺中縣政府頒發獎狀。
三、錄取名單將於98年3月30日起公佈於大甲鎮瀾宮公佈欄及中縣教網,並以掛號通知得獎人。

拾叁、頒獎及展出:
一、得獎者於98年4月  日(星期 )於大甲鎮瀾宮公開頒獎(詳細頒獎時間專函通知,請得獎者親自出席領獎)。
二、得獎作品擇期於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或大甲國民小學展出,並張貼於臺中縣大甲鎮大甲國民小學網站。

拾肆、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著作權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獨家發表權,不另支付稿費,作者不得異議,所有作品概不退件。
二、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時指導老師只能從旁指導,但不得插手代為創作,違者將當場取消參賽資格。

拾伍、活動經費:由臺中縣文化局全額補助。

拾陸、工作人員獎勵:
承辦本活動之工作人員,得於活動結束後,視辦理績效,報請縣政府依「臺中縣教育人員獎勵要點」給予獎勵。

拾柒、本計畫經縣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更多資訊:

2009年2月15日

[攝影]2009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攝影比賽(0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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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4.27

◆宗 旨:
大甲鎮瀾宮的遶境進香文化,在近幾年已經漸漸從單純的宗教文化儀式,進而演化提升至心靈成長的另一層面。從剎那間的快門,到補捉的畫面,要如何透過攝影作品的呈現,讓文化進而心靈,讓剎那進而永恆,讓國際觀光文化節進而能真正進入國際的領域,透過每一個零點幾秒,看到我們心中共同的信仰。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

◆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中縣大甲鎮瀾宮、文化建設委員會、內政部社會司、交通部觀光局、社團法人台灣媽祖文化學會、台灣媽祖聯誼會、大甲鎮瀾宮e世代青年會、 太駿多媒體行銷顧問

◆指導單位:
台灣電力公司、 台灣中油、中華電信

◆參賽資格:
皆可

◆ 攝影主題:
以2009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為主題,展現宗教文化的獨特、傳統,廟會活動的創新、薪傳,以及信仰的內涵和力量。

◆拍攝時限:
民國98年2月9日起至4月18日止。【元宵節~媽祖誕辰】

◆作品規格:
以相紙沖印8×10英吋之彩色照片。不得加框或裝裱。數位攝影需500萬畫素(含)以上

◆收件日期:
民國98年4月27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
台中縣大甲鎮和平路223號 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 04-26763566 【上班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符合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附件「2009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三、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四、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五、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09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攝影比賽」字樣。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六、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七、參賽作品得讓與主辦單位使用於非營利用途的各項文宣印刷。
八、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九、得獎者請於名單公佈後三個月內至大甲鎮瀾宮親領,將不另外寄發。
十、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十一、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二、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獎項及名額:
一、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媽祖獎盃乙座。
二、 銀牌獎2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媽祖獎盃乙座。
三、 銅牌獎3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媽祖獎盃乙座。
四、 優選獎20名:獎金新台幣3仟元、獎狀乙紙。
五、 佳作獎30名:獎狀乙紙及紀念品乙份。

◆得獎公布、頒獎與展出時間:
另行公布。

◆洽詢方式:
一、活動網址:大甲鎮瀾宮全球資訊網
二、聯絡電話:大甲鎮瀾宮 劉小紅 04-26763522分機38、0926-198977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更多資訊:

2008年12月15日

[造型]大甲鎮瀾宮2009己丑年媽祖盃第二屆「文化婚禮」新娘造型創意大賽(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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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此活動以比賽方式激勵參賽者展現各國各地不同文化的婚禮造型風格藝術,針對文化婚禮為設計主軸,發揮創意,並配合現今的流行趨勢來詮釋出世界各地、中國各朝代間不同的文化特色,並以舞台走秀之方式呈現" 智 "與" 美"給予大眾 ,也藉由此活動競賽方式能培育出多位當代藝術專業人才,促進國人美學與創意視野國際化,有助於推廣文化教育。
文化代表著一國藝術與生活經驗的傳統特色與歷史累積,如今當下的時尚潮流打破時尚與傳統的界線,加上文化多元化是現今世界潮流,結合新的靈感、創意,將可為美容領域精英帶來新的發展潛能,進而創造機會。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大甲媽福利基金會
執行單位:台中縣文化局、佩瑞絲生技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嶄悅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時尚美體彩繪美容造型協會、佩瑞絲美容教育機構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內政部社會司、交通部觀光局、台中縣政府、中華民國歌舞藝能服務人員執業聯合會總公會、臺中市女子美容商業同業公會、臺中縣女子美容商業同業公會、花蓮縣青年創業協會、苗栗縣女子美容商業同業公會、中華兩岸美容業交流促進會、極緻美學雜誌:祐銓企業有限公司、中華民國人體彩繪從業人員職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美容美髮諮商輔導協會、創意時尚hair&Mark-up造型學苑

活動項目:以『 文化創意婚禮 』為主題方向,自訂競賽主題,展現世界各國文化婚禮特質。

活動時間:
  • 學生組─初賽 民國98年1月4日(日)
    08:00開始報到08:50報到截止(選出前30名)
  • 社會組─初賽 民國98年1月4日(日)
    12:30開始報到13:20報到截止 (選出前30名)

活動說明:
每組兩人,造型師與模特兒各乙名。
初賽:模特兒不可先打粉底,需穿著禮服,髮型可事先完成。
決賽:模特兒不可先打粉底,需穿著禮服,髮型可事先完成。  
針對文化婚禮主題設計發揮,並以流行趨勢範圍,設計出需求之新娘整體造型之作品。

參賽資格:
學生組:歡迎有興趣的在學學生踴躍報名,報名費1,000元
社會組:具彩粧執業經驗、各界新娘秘書、造型高手等,報名費2,000元。(出示低收入戶證明者免收報名費)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97年12月25日止

獎勵辦法:
  • 學生組:
    • 冠軍一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 亞軍一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 季軍一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 特優造型師七名 各得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凡入圍前三十名者頒發傑出造型獎狀一張。

  • 社會組:
    • 冠軍一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八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 亞軍一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四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 季軍一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 特優造型師七名 各得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凡入圍前三十名者頒發傑出造型獎狀一張。

      大會約聘:與藝能公會簽訂合作合約,入選學生組、社會組前三十名之優勝者,發予藝人特約聘書,擔任藝能工會藝人特約造型師。

活動地點:
初 賽:民國98年1月4日星期日 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
總 決 賽:未定(另行通知)

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台中報名處:台中市民權路59號2F﹝近火車站﹞
洽詢專線:04-22278877  傳真專線:04-22275577
彰化報名處:彰化市永樂街13號2F﹝近彰化縣政府﹞
洽詢專線:04-7278989  傳真專線:04-7268855
大甲報名處:台中縣大甲鎮民生路2-5號
洽詢專線:04-2686-8877 傳真專線:04-2688-3877

報名專戶:
郵局劃撥
戶名:佩瑞絲生技有限公司
帳號:227671225

更多資訊:

2008年12月13日

[設計]2009大甲媽『千里眼&順風耳』吉祥娃娃徵選競賽(0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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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內政部社會司、
交通部觀光局、
指導單位:台灣電力公司、 台灣中油、中華電信

二、活動時間:
  1. 徵選活動:即日起至12月20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
  2. 得獎公告:97年12月25日公告於本宮網站

三、參與對象:
凡個人、團體、公司行號、社團等組織集體創作方式,均可參與徵選。若以公司行號等採集體創作方式,需在報名表上指定一名代表人。

四、徵件創作注意事項:
以搭配Q版大甲媽祖的千里眼&順風耳為主題,可將大甲鎮瀾宮標誌造型或遶境進香文化的精神融入。(大甲媽祖及鎮瀾宮標誌造型如附件1)

五、參賽件數: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送交三件作品參賽,以公司行號或團體創作參賽作品亦同。

六、評審:
邀請學術業界設計專業人士及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董事會、進香團隊代表組成公正、客觀評審。

七、評分標準:
  1. 主題與內容(角色概念設定原創性) 30%
  2. 創意與造型美感(整體視覺特質與造型) 30%
  3. 技術性應用技巧 20%
  4. 商品可行性(未來發展) 20%

八、活動獎勵方式:
首 獎 1名 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狀乙張
佳 作10名 金媽祖一座(高3.3寸)

九、徵件規格:
  1. 設計圖分為三部份:
    • (1)正面圖 (圖面高度約15cm)
    • (2)側面圖 (圖面高度約15cm)
    • (3)背面圖 (圖面高度約15cm)
  2. 無論2D、3D形式都可參加
  3. 郵寄或親自交件,請將彩色設計圖分開繪製於三張A4紙。
  4. E-MAIL交件請一律以JPG檔,彩色設計圖分別另存三個檔。
  5. 需填妥報名表格和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十、收件方式:
  1. 郵寄交件:
    在比賽截止日前將報名文件(詳附件2)及參賽作品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收件單位(以郵戳為憑),延遲繳教將不予受理。

  2. 親自交件:
    將報名表連同作品置於4K公文袋,親送收件單位,延遲繳教將不予受理。時間至97年12月20日,下午5:00截止。

  3. E-MAIL交件:
    在比賽截止日前將報名文件及參賽作品以附件方式 e-mail至:service@dajiamazu.org.tw,延遲繳交將不予受理。

  4. 作品寄送請妥善包裝及運送,若在郵寄過程中有任何損壞,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信封上請註明2009大甲媽『千里眼&順風耳』吉祥娃娃徵選字樣。

收件地址:台中縣437大甲鎮順天路158號 04-26763522

十一、公告:
本徵選辦法及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宮網站
徵選作業小組電話 04-26763522,0928-412595 分機38 劉倢瑋

注意事項:
  1. 投稿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外,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2. 所有投稿作品,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底稿。
  3. 參賽獲獎作品,原始設計者同意將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原始圖樣(含原始電子檔案)之使用及修改權,原設計人不得異議。(詳附件3)
  4. 得獎者所得之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5. 凡報名參選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另行補充之。

更多資訊:

2008年3月28日

[徵文]2008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有拜有保庇‧線上遶透透」Blog文章投稿比賽(9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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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甲鎮瀾宮的遶境進香文化,在近幾年已經漸漸從單純的宗教文化儀式,進而演化提升至心靈成長的另一層面。從剎那間的快門,到補捉的畫面,要如何透過攝影、短 片作品和Blog的文字的呈現,讓文化進而心靈,讓剎那進而永恆,讓國際觀光文化節進而能真正進入國際的領域,透過每一個零點幾秒,看到我們心中共同的信 仰。

主題:
以2008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為主題,展現宗教文化的獨特、傳統,廟會活動的創新、薪傳,以及信仰的內涵和力量。

  • 參賽資格:必須先註冊為Hinet會員(免費加入)。
  • 拍攝時限:2008年3月1日 起,至2008年4月13日 止
  • 投稿日期:即日起至96年4月21日 止
  • 投稿方式:作品直接上傳至活動網頁

  1. 活動辦法:
    以2008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為主題,熱烈邀請網友分享大甲媽祖遶境沿途的國內私房景點予看2廣大的讀者群,可提供單一景點、或同主題多個景點串連成路線,則數不限,入選作品將刊登於看2吃喝玩樂情報誌,並惠贈油券300元(每景點)以作獎勵。 【立即參加】徵文活動

  2. 參賽資格:
    必須先註冊為HiNet會員【免費加入 資料不齊全!無法寄送稿費 =>【補齊會員資料

  3. 投稿時限:
    即日起,至2008年4月05日止

  4. 文稿規格:
    作品內需含有以下資訊 方視為合格作品
    • 景點名稱
    • 標題:限15
    • Data資訊:如地址、電話、價位、交通、網址、注意事項等媽祖遶境沿途的旅遊實用資訊
    • 內文180-400
    • 圖片:高畫質彩色照片不少於3張,採jpgtif格式, 1280x1024 像素(pixel)、解析度300dpi以上(建議使用600像素以上之數位照相機) (請將相簿照片插入於文章中)
    • 圖說:每張圖片須附圖說,字數不限

  5. 投稿主題:
    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
    【立即參加】徵文活動

  6. 活動規範:
    • 主辦單位擁有對活動作品審查參加資格之權利。凡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該參加者之資格,並由參加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 參加者須擔保對本著作物擁有著作權,著作內容並無不實、引人錯誤之表徵,且無違背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及現行各項相關法規,若第三者主張其權利遭侵害或請求損害賠償時,參加者需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 所有參加者得保證HiNet會員中心之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會員中心之資料未完整、正確者及領獎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予另行通知。獎項從缺或是否遞補得獎者將交由主辦單位處理。
    • 得獎名單公佈後,主辦單位將以E-mail寄發專函至得獎者之Xuite信箱通知得獎者並已郵寄方式寄出稿費。
    • 主辦單位對徵文作品有刪改權,如不接受刪改請另加註明.
    • 入選作品著作權歸參加者,但主辦單位擁有該入選作品之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得刊登於平面刊物、及以網路與電子書形式提供網路線上閱讀及下載閱覽,參加者不得異議。但參加者可再授權其它出版社或公司使用。
    • 參加徵文之參加者視為了解並同意本活動之約定事項。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於本網站上公佈修訂補充之內容。
  7. 獎項及名額:
    • 提供發表管道:入選作品將刊登於看看雜誌部落格(與其他網路媒體),以及全國發行24萬冊的看看吃喝玩樂情報誌。
    • 一經錄用,每則惠贈油券300元以資鼓勵。
  8. 其它事項:一切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更多資訊:

[攝影]2008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有拜有保庇‧線上遶透透」攝影比賽(9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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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甲鎮瀾宮的遶境進香文化,在近幾年已經漸漸從單純的宗教文化儀式,進而演化提升至心靈成長的另一層面。從剎那間的快門,到補捉的畫面,要如何透過攝影、短 片作品和Blog的文字的呈現,讓文化進而心靈,讓剎那進而永恆,讓國際觀光文化節進而能真正進入國際的領域,透過每一個零點幾秒,看到我們心中共同的信 仰。

主題:
以2008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為主題,展現宗教文化的獨特、傳統,廟會活動的創新、薪傳,以及信仰的內涵和力量。

  • 參賽資格:必須先註冊為Hinet會員(免費加入)。
  • 拍攝時限:2008年3月1日 起,至2008年4月13日 止
  • 投稿日期:即日起至96年4月21日 止
  • 投稿方式:作品直接上傳至活動網頁

  1. 活動辦法:
    以2008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為主題,透過攝影展現台灣信仰及宗教文化的獨特、傳統,廟會活動的創新、薪傳,以及信仰的內涵和力量,並將照片投稿至『Xuite 相簿』就有機會獲得獎金三萬元等媽祖繞境相關好禮!

  2. 參賽資格:必須先註冊為HiNet會員(免費加入) 資料不齊全!無法通知得獎事宜 =>【補齊會員資料

  3. 拍攝時限:
    2008年3月1日起,至2008年4月13日止

  4. 作品規格:
    數位攝影需500萬畫素(含)以上

  5. 投稿日期:
    即日起至2008年4月21日止

  6. 投稿主題:
    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

  7. 活動規範:
    • 一、投稿作品需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作品。
    • 二、投稿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 三、每人投稿作品數量不限。
    • 四、投稿類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 五、投稿作品得讓與主辦單位使用於非營利用途的各項文宣印刷。
    • 六、投稿類相關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獎項及名額:
    • 一、投稿評審團獎(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 金牌獎:獎金新台幣3萬元1名、媽祖獎盃乙座。
      • 銀牌獎:獎金新台幣2萬元2名、媽祖獎盃乙座。
      • 銅牌獎:獎金新台幣1萬元3名、媽祖獎盃乙座。
      • 優選獎:獎金新台幣3千元20名、媽祖獎盃乙座。
      • 佳作獎:50名、媽祖獎盃乙座。
    • 二、人氣票選獎(投稿照片留言數前3名):
      • 小金媽祖乙座。
    • 三、有投有福氣獎(從投稿者中以抽獎方式抽出):
      • 2008大甲媽紀念品乙份50名。
    • 四、戲谷好神獎(從參與投稿照片留言的網友中以抽獎方式抽出):
      • 戲谷好神遊戲包乙份50名。
  9. 得獎公布、頒獎與展出時間:
    • 一、得獎作品預計於2008年4月公布在活動網址,並利用電話與Email通知得獎者。
    • 二、得獎作品將擇期於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展出,時間另行公布。
    • 三、頒獎時間:另行通知,並公布於大甲鎮瀾宮全球資訊網。佳作以上得獎者,若於當天無法親領者,請於一個月內至鎮瀾宮領取。
    • 四、頒獎地點:大甲鎮瀾宮。
  10. 洽詢方式:
  11. 注意事項:
    • 一、主辦單位擁有本活動作品審查之權利,凡內容涉及侵害或冒用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害社會善良風氣之圖像或文字,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參賽者之參加資格。
    • 二、每位HiNet會員均有得獎機會,以HiNet會員帳號為憑,所有參加者保證HiNet會員中心之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並與領獎時所提出之個人資料相符。會員中心之資料未完整、正確者及領獎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HiNet將不予另行通知。
    • 三、本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贈品或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四、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贈品購買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中獎者需全額負擔15%所得稅,購買金額1000元以上依法需製發扣繳憑單。
    • 五、 若因資料不全、有誤,而導致贈品郵件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經查檢附之相關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有造假者,視同喪失得獎資格,該中獎者須繳回 已領取之獎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中獎名單公佈後一個月內,若無法連絡到得獎者或經通知未前來領獎者,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 六、主辦單位有權修訂本活動參加辦法與獎品內容,無需另行通知。
  12. 其它事項:一切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更多資訊:

[影音]2008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有拜有保庇‧線上遶透透」影片投稿大賽(9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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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甲鎮瀾宮的遶境進香文化,在近幾年已經漸漸從單純的宗教文化儀式,進而演化提升至心靈成長的另一層面。從剎那間的快門,到補捉的畫面,要如何透過攝影、短 片作品和Blog的文字的呈現,讓文化進而心靈,讓剎那進而永恆,讓國際觀光文化節進而能真正進入國際的領域,透過每一個零點幾秒,看到我們心中共同的信 仰。

主題:
以2008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為主題,展現宗教文化的獨特、傳統,廟會活動的創新、薪傳,以及信仰的內涵和力量。

  • 參賽資格:必須先註冊為Hinet會員(免費加入)。
  • 拍攝時限:2008年3月1日 起,至2008年4月13日 止
  • 投稿日期:即日起至96年4月21日 止
  • 投稿方式:作品直接上傳至活動網頁

  1. 活動辦法:
    2008/03/01 (六)~2008/4/30(三)以2008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為主題,透過攝影展現台灣信仰及宗教文化的獨特、傳統,廟會活動的創新、薪傳,以 及信仰的內涵和力量,並將影片投稿至『Xuite 影音』就有機會獲得獎金三萬元等媽祖遶境相關好禮!

  2. 參賽資格:
    必須先註冊為HiNet會員(免費加入)資料不齊全!無法通知得獎事宜 =>【補齊會員資料

  3. 拍攝時限:
    2008年3月1日起,至2008年4月13日止

  4. 作品規格:
    需為10分鐘以內,100MB以下之影音檔,格式包括mpg, mpeg, avi, mov, wmv, asf, mp4, m4v, mp3, flv等格式。

  5. 投稿日期:
    即日起至2008年4月21日止

  6. 投稿主題:
    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

  7. 活動規範:
    • 一、投稿作品需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作品。
    • 二、投稿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 三、每人投稿作品數量不限。
    • 四、投稿類得獎作品及原始母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 五、投稿作品得讓與主辦單位使用於非營利用途的各項文宣使用。
    • 六、投稿類相關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獎項及名額:
    • 一、投稿評審團獎(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 金牌獎:獎金新台幣3萬元1名、媽祖獎盃乙座。
      • 銀牌獎:獎金新台幣2萬元2名、媽祖獎盃乙座。
      • 銅牌獎:獎金新台幣1萬元3名、媽祖獎盃乙座。
      • 優選獎:20名。獎金新台幣3仟元、媽祖獎盃乙座。
      • 佳作獎:50名。媽祖獎盃乙座。
    • 二、人氣票選獎(投稿影片留言數前3名):贈送小金媽祖乙座。
    • 三、有投有福氣獎:從投稿者中以抽獎方式抽出50名,贈送2008大甲媽紀念品乙份。
    • 四、戲谷好神獎:從參與票選的網友抽出50名,贈送戲谷好神遊戲包乙份。

  9. 得獎公布、頒獎與展出時間:
    • 一、得獎作品預計於2008年4月公布在活動網址,並利用電話與Email通知得獎者。
    • 二、得獎作品將擇期於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展出,時間另行公布。
    • 三、頒獎時間:另行通知,並公布於大甲鎮瀾宮全球資訊網。佳作以上得獎者,若於當天無法親領者,請於一個月內至鎮瀾宮領取。
    • 四、頒獎地點:大甲鎮瀾宮。

  10. 洽詢方式:

  11. 注意事項:
    • 一、主辦單位擁有本活動作品審查之權利,凡內容涉及侵害或冒用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害社會善良風氣之圖像或文字,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參賽者之參加資格。
    • 二、每位HiNet會員均有得獎機會,以HiNet會員帳號為憑,所有參加者保證HiNet會員中心之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並與領獎時所提出之個人資料相符。會員中心之資料未完整、正確者及領獎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HiNet將不予另行通知。
    • 三、本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贈品或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四、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贈品購買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中獎者需全額負擔15%所得稅,購買金額1000元以上依法需製發扣繳憑單。
    • 五、 若因資料不全、有誤,而導致贈品郵件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經查檢附之相關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有造假者,視同喪失得獎資格,該中獎者須繳回 已領取之獎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中獎名單公佈後一個月內,若無法連絡到得獎者或經通知未前來領獎者,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 六、主辦單位有權修訂本活動參加辦法與獎品內容,無需另行通知。

  12. 其它事項:一切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更多資訊:

2008年3月3日

[繪畫]台中縣2008年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美術寫生比賽(9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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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台中縣推動2008年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旗鑑計畫執行

貳、目的
一、提供兒童自由創作空間,培養兒童藝術素養,豐富藝術內涵。
二、增進兒童對宗教信仰、民俗文化的認識,建立善良觀念及態度。
三、透過觀察,體驗鄉土文化,促進熱愛鄉土情操。

參、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台中縣政府

肆、承辦單位:
台中縣文昌國民小學

伍、參加對象:
台灣省公、私立幼稚園及小學在學學生

陸、活動日期及流程:

日期:九十七年三月八日(星期六)

時間

活動地點

活動內容

參加對象

800-830

大甲鎮瀾宮廣場

領取比賽用紙

參賽學生

800-1200

大甲鎮瀾宮廣場

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

大甲鎮文昌祠

大甲鎮貞節牌坊

1.繪畫比賽時間

2.大甲鎮瀾宮、大甲鎮文昌祠、大甲鎮貞節牌坊導覽解說(900-1100

1.參賽學生

2.參賽學生、家長及來賓

1300-1700

台中縣文昌國小

作品評選及公佈



柒、比賽辦法
一、報名方式:
  1. 團體報名:即日起至三月四日止,以學校為單位,填寫團體報名表(如附件)傳真至台中縣文昌國小,傳真電話:04-26881549。
  2. 個別報名:比賽當天至鎮瀾宮現場報名
二、主題:
以大甲鎮瀾宮、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大甲鎮文昌祠、大甲鎮貞節牌坊文化藝術及活動為主。
三、組別:
(一)稚園組
(二)小學低年級組
(三)小學中年級組
(四)小學高年級組。
四、規格:
畫具自備、畫材不拘;畫紙統一由主辦單位提供(請當天至鎮瀾宮廟前廣場領取),版面大小為四開圖畫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均不得裱裝。自備畫紙者,不予評審。
五、件數:
每人限參加一件(入選發現重複者,由承辦單位刪除)。
六、參賽者資料:
參賽者以正楷填寫完整畫紙背面右下角個人資料欄,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不予評審。
七、比賽時間:
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八日(星期六),上午八時至中午十二時
八、比賽地點:
台中縣大甲鎮瀾宮廣場、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大甲鎮文昌祠、大甲鎮貞節牌坊等四處現場擇一處作畫,由學校教師或家長自行帶領參賽者作畫,並於當日中午十二時前交件至文昌國小,逾期不予評審。

捌、收件地點:
台中縣大甲鎮文昌國小(台中縣大甲鎮育德路113號)

玖、評審及頒獎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兒童美術教育家、畫家等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二、得獎名單於九十七年三月九日公佈於台中縣大甲鎮文昌國小網站http://www.wcps.tcc.edu.tw/
三、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拾、獎勵
一、個人獎:
各組錄取第一名一人、第二名二人、第三名三人,佳作若干名,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及獎金,第一名獎金一千五百元,第二名獎金一千二百元,第三名獎金一千元,佳作獎金二百元。
二、指導獎:
(一)第一名指導老師由主辦單位頒給獎金貳仟元,但同時指導二組以上者不重複發給。
(二)各組前三名指導老師由台中縣政府頒發獎狀。
三、團體獎
(一)國小組取積分最高之前五名頒給獎狀。
(二)積分辦法:第一名得七分,第二名得四分,第三名得三分,佳作得一分。

拾壹、得獎作品張貼於台中縣大甲鎮文 昌國小網站展示。

拾貳、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除取消比賽資格外,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獨家發表權,不另支付稿費。
三、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如:九十七年三月比賽時為國小三年級,必須以三年級身分參賽中年級組,不得參加低年級組比賽);違者將取消資格,並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入選者並追回頒發之獎狀及獎品。

拾叁、活動經費:
由主辦單位全額補助,經費概算如附件二。

拾肆、工作人員獎勵:
本計劃之承辦學校,於活動辦理完竣後一個月內完成相關工作,並將敘獎人員名單函報教育局(務請逐級核章),由縣府依規定辦理敘獎等事宜。

拾伍、附則:
本計畫經主辦單位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更多資訊:

2007年11月2日

[國內]2008『大甲媽公仔』吉祥娃娃徵選競賽活動(9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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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大甲媽公仔』吉祥娃娃徵選競賽活動

大甲鎮瀾宮期許發揚大甲媽祖遶境之文化精神,更加推廣邁向全球特公開徵選能代表大甲媽祖遶境文化精神,獨具創意&商品化兼備之品牌造型娃娃─『大甲媽公仔』,以作為未來大甲媽祖遶境文化申報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及行銷大甲媽祖文化產業的代言人。歡迎各界高手,共襄盛舉參與『大甲媽公仔』設計競賽。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
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
協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媽祖文化學會
二、活動時間:
  1. 徵選活動:
    96年11月1日至11月26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
  2. 網路票選時間:
    96年11月28日上午10時至12月7日下午5時止
  3. 得獎公告:
    96年12月10日上午10時公告於本宮網站
三、參與對象:
凡個人、團體、公司行號、社團等組織集體創作方式,均可參與徵選。若以公司行號等採集體創作方式,需在報名表上指定一名代表人。
四、徵件創作注意事項:
以大甲媽祖為主題,可將大甲鎮瀾宮標誌造型或遶境進香文化的精神融入。
(大甲媽祖及鎮瀾宮標誌造型如附件1)
五、參賽件數: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送交三件作品參賽,以公司行號或團體創作參賽作品亦同。
六、評審:
邀請學術業界設計專業人士及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董事會、進香團隊代表組成公正、客觀評審。
七、評分標準:
  1. 網路票選人氣 20%
  2. 主題與內容(角色概念設定原創性) 25%
  3. 創意與造型美感(整體視覺特質與造型) 25%
  4. 技術性應用技巧 15%
  5. 商品可行性(未來發展) 15%
八、活動獎勵方式:
首 獎 1名 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 2名 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 3名 獎金新台幣5仟元整、獎狀乙張
佳 作10名 金媽祖一座(高3.3寸)

網路票選活動 參與票選活動者,即可參加抽獎。
大甲鎮瀾宮紀念公仔(隨機出貨) 20名
大甲鎮瀾宮紀念禮品(隨機出貨) 20名
九、徵件規格:
  1. 設計圖分為三部份:
    1. 正面圖 (圖面高度約15cm)
    2. 側面圖 (圖面高度約15cm)
    3. 背面圖 (圖面高度約15cm)
  2. 無論2D、3D形式都可參加
  3. 郵寄或親自交件,請將彩色設計圖分開繪製於三張A4紙。
  4. E-MAIL交件請一律以JPG檔,彩色設計圖分別另存三個檔。
  5. 需填妥報名表格和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十、收件方式:
  1. 郵寄交件:
    在比賽截止日前將報名文件(詳附件2)及參賽作品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收件單位(以郵戳為憑),延遲繳教將不予受理。
  2. 親自交件:
    將報名表連同作品置於4K公文袋,親送收件單位,延遲繳教將不予受理。時間至96年11月30日,下午5:00截止。
  3. E-MAIL交件:
    在比賽截止日前將報名文件及參賽作品以附件方式 e-mail至: service@dajiamazu.org.tw ,延遲繳交將不予受理。
  4. 作品寄送請妥善包裝及運送,若在郵寄過程中有任何損壞,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信封上請註明『大甲媽公仔吉祥娃娃徵選競賽活動』字樣。
  5. 收件地址:
    台中縣437大甲鎮順天路158號 04-26763522
十一、公告:
本徵選辦法及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宮網站 http://www.dajiamazu.org.tw
徵選作業小組電話 04-26763522 分機36.38 黃晨淳、劉倢瑋

注意事項:
  1. 投稿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外,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2. 所有投稿作品,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底稿。
  3. 參賽獲獎作品,原始設計者同意將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原始圖樣(含原始電子檔案)之使用及修改權,原設計人不得異議。(詳附件3)
  4. 得獎者所得之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5. 凡報名參選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另行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