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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9日

[商品]2009創新蜂巢商品化企劃競賽(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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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31

12/31前,提出你的創意、技術與資訊商品企劃,獎金10萬!

2009創新蜂巢商品企劃競賽推動南台灣研發資源分享中心,鼓舞對創新研究具有影響力之創意,以「原型加值」為主題,期待各業界參與,進行交流與媒合,激發出未來市場的創意提案並激發創投……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本項競賽歡迎:
(1)提供技術原型(如:專利)作為蜂巢中的蜂卵;
(2)組成研發團隊提供創意、技術與資訊(如蜂蜜),針對蜂巢內的等待加值的技術 原型,進行商品化的加值活動,並提出「創新應用商品企劃」或是「創新營運模式企劃」作為競賽的評比根據。

1. 以南台灣研發資源分享中心,BeeHive競賽網頁平台(http://beehive.airp.org.tw/) 上的創新蜂巢內的作品為加值標的。
2. 可以有多個蜂巢作品的組合,進行加值設計
3. 應用領域不限。

參賽資格
(一)、對象不限,成員必須含有理工背景和文法商背景的組合、參賽成員至少二人,上限為八人
(二)、各團隊可邀請產、研、學界的學者專家組成團隊,複審現場備詢時以3名為限。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網址: http://beehive.airp.org.tw/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工研院南分院為促進研發成果的交流並尋找單一技術多元應用的可能性,建置資源分享網站─創新蜂巢 (http://www.airp.org.tw/),設立研發成果影音展示專區;並藉由舉辦競賽,透過各領域專才的互動,共同為技術原型作加值,使得技術的創見獲得進一步的應用開發,並期達到技術商品化,創造經濟價值的目標。

全球暖化問題日趨嚴重,用『綠』實踐愛地球實刻不容緩,國科會工程處與工研院南分院的創新蜂巢開放式成果運用的平台合作,以綠色創『做』為主題,邀請各領域專才一起來實現綠色創意方案,以行動力愛護地球。

誠摯邀請設計、行銷、企管、財務、技術等不同學科與背景的人士組織團隊,熱情參與「2009創新蜂巢商品化企劃競賽」,透過跨領域專才的腦力激盪,讓技術原型的「研究價值」轉為可應用的「經濟價值」。

好感度?網頁元素質感設計
好感度?網頁元素質感設計
2009創新蜂巢商品化企劃競賽有兩個主題

主題一:綠色創『做』
國科會提供20個具有綠色概念需要科技實現的創意構想為競賽標地,透過本競賽活動召募各領域專家籌組夢幻團隊提供完整解決方案協助創意構想實現

主題二:原型加值
針對蜂巢內的等待加值的原型,透過跨領域專才的腦力激盪將技術原型的研究價值轉為可應用的應用價值
主辦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 南分院 、國科會工程處、成功大學
共同推動的單位:中山大學、中正大學、長榮大學、虎尾大學、南台科技大學、屏東科技大學、高苑科技大學、高雄大學、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崑山科技大學、義守大學、逢甲大學、遠東科技大學、勤益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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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稅眼臺北之美」攝影比賽暨統一發票推行宣導活動(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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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0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使民眾瞭解租稅的重要性,特舉辦「稅眼臺北之美」攝影比賽暨統一發票推行宣導活動,活動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98年12月10日止,歡迎居住或設籍於臺北市之民眾踴躍參加。

Canon G11可翻轉螢幕廣角經典機(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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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說明,秉持「以財政支援建設.以建設培養財政」理念,藉由舉辦以臺北市轄區內國家建設為主題的攝影比賽活動,以展現納稅的成果及租稅的重要性,活動辦法如下:

一、攝影主題:
以臺北市之各項國家建設為主題,照片之構成足以表現賦稅與國家建設特色及精神者

二、作品繳交時間:
即日起至98年12月10止

三、比賽獎勵:(每人限得一獎)
  • 第1名:1名,獨得商品提貨券12,000元及獎狀乙紙。
  • 第2名:2名,各得商品提貨券8,000元及獎狀乙紙。
  • 第3名:3名,各得商品提貨券6,000元及獎狀乙紙。
  • 第4名:4名,各得商品提貨券4,000元及獎狀乙紙。
  • 佳 作:10名,各得商品提貨券1,000元及獎狀乙紙。


SONY WX1超廣角G鏡頭高感光夜拍機(平輸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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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參賽辦法及作品繳交方式:
(一)填寫報名表連同作品稿件(含底片或電子檔),於本局上班時間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108萬華區中華路一段2號「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服務科宣導股 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稅眼臺北之美」攝影比賽徵件活動」。作品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並請妥善包裝。
(二)報名表請至該局各分局、稽徵所索取或至該局網站(http://www.ntat.gov.tw)下載。
該局誠摯邀請臺北市民共襄盛舉,踴躍參加「稅眼臺北之美」攝影比賽租稅宣導活動,詳細訊息請至該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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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8日

[無名]行動玩家大募集(0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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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20

行動玩家大募集



旅行箱的故事
旅行箱的故事
活動名稱:
行動玩家大募集


活動內容:
使用行動上網工具上傳生活點滴,就有機會與TVBS食尚玩家團隊一起上山下海,最佳導遊就是你!


開始時間:
2009/11/26

結束時間:
200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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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98資訊月特輯 - 搶拍車展美女(0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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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09

搶拍正妹不缺席!只要上傳在98年資訊月展場所拍的Show girl照片,就有機會獲得萬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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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時間 ]
2009/11/28-2009/12/9

[ 參加資格 ]
Yahoo!奇摩會員

[ 得獎通知 ]
2009/12/16 公布於Yahoo!奇摩活動網頁上,並以e-mail通知得獎者。領獎日期將載明於得獎通知之e-mail內。

[ 參加辦法 ]
  1. 只要上傳在98年資訊月展場所拍的Show Girl照片,就可參與角逐,以照片累計推薦數作為給獎依據,獲推薦數最高的前8名都將獲贈獎金!
  2. 每個會員上傳張數不限,每張照片大小不可超過1MB,單次至多上傳五張照片。每一會員僅可得獎一次,如同一會員有多數照片獲獎,主辦單位將取該會員參賽作品之最高名次獎項贈獎,較低名次獎項之遺缺,將依推薦數之數量由其他參賽者遞補之。
  3. 每一Yahoo!奇摩會員帳號單一照片只能推薦一次,惟每一會員可推薦之照片數不限。
  4. 參賽者保證上傳予Yahoo!奇摩之照片及相關資料,並無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人格權及隱私權)或違反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之虞,Yahoo!奇摩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參加資格,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5. 若Yahoo!奇摩因使用照片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應賠償Yahoo!奇摩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6. Yahoo!奇摩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 活動獎項 ]
  • 第一名:獎金10,000元
  • 第二名:獎金5,000元
  • 第三名:獎金3,000元
  • 佳作:獎金新台幣1,500元 共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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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Yahoo!奇摩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 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Yahoo!奇摩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 得獎者應於Yahoo!奇摩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Yahoo!奇摩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Yahoo!奇摩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Yahoo!奇摩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 Yahoo!奇摩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Yahoo!奇摩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Yahoo!奇摩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Yahoo!奇摩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Yahoo!奇摩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並將以e-mail個別通知獲獎者,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Yahoo!奇摩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活動獎項如為現金,Yahoo!奇摩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現金以外之獎項,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 本活動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Yahoo!奇摩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且得獎者應自行負擔活動獎項寄送之郵資。
  •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Yahoo!奇摩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Yahoo!奇摩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 Yahoo!奇摩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Yahoo!奇摩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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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7日

[攝影]《向大師挖寶》─留住米勒的感動相本比賽(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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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5

主辦單位:廣達文教基金會

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1. 指導單位: 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各縣市教育局(處)、各縣市文化局
  2. 協辦單位:金門縣金湖國小、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澎湖縣馬公國中、澎湖縣中正國小、連江縣國中小、新竹市新竹高中、台中縣明道中學、台北市太平國 小、雲林縣虎尾科技大學、桃園縣外社國小、台中縣兒童藝術館、高雄市明正國小、屏東縣慈惠醫專藝文中心、台北市西湖國小、桃園縣竹圍國小、台北縣淡水國 小、新竹縣中國科技大學、台中縣文化中心、高雄縣中山高職、台南縣新豐高中、台東縣都蘭國小、花蓮縣東華大學、桃園縣文化策略聯盟
  3. 活動宗旨:以天地為畫布,從生命中學習最簡單的愛與平凡的美,希望向大師米勒挖寶,尋找台灣土地上的拾穗精神,能從生命的接觸來「學習感動•懂得尊重」,拍出心中最大的感動。
  4. 活動對象:《向大師挖寶-米勒特展》之相關參展單位、一般參觀民眾、學生、家長。
  5. Canon G11可翻轉螢幕廣角經典機(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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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活動時間:本活動配合「向大師挖寶-米勒特展」展覽單位展覽期程,即日起接受報名,並於98年12月15日截止活動,99年1月評選優良作品以茲鼓勵。各展覽單位展出時間詳見廣達文教基金會查詢: http://www.quanta-edu.org/
  7. 比賽組別: 1.國中小組 2.高中以上成人社會祖
  8. 徵件內容: 藉由米勒的拾穗精神,尋找台灣土地的感動《向大師挖寶-米勒特展》展出經法國奧塞美術館授權完整呈現19世紀法國畫家尚—法蘭斯瓦.米勒 (JEAN-FRANCOIS MILLET,1814-1875) 的複製作品。米勒其代表作為《拾穗》,在這件作品中深切傳達農村生活中的儉樸、感恩與恬靜;所感動不只是來自米勒高超的畫技,更是從一粒小小的麥穗說起, 藉以喚起我們對環境與土地情感的熱愛,從中學習生命的感動。在台灣土地上也有著簡樸、勤勞認真生活的人們,如身邊的父母、家人、地方風俗民情等,這些微小 的故事皆發生在你我身邊,只要您用隨身相機拍下生活週遭,讓您感覺有“感動”的幸福畫面。
  9.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數量不限。參賽作品一律輸出5×7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壹式兩張(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一張隨函附上)。
    數位作品原始檔案大小為600萬畫數以上規格之JPG(fine、high quality)原始檔。
    參賽作品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
    作品說明:100字以內之作品說明或相關敘述短文。
  10. 報名及作品繳交方式: 詳填本活動之報名表及相片說明(以100字為限),將5×7吋 作品黏貼於報名表上同時並繳交相片電子光碟乙片,並於光碟、每張參賽作品背面以油性筆加註:作者姓名、聯絡電話、作品名稱。寄繳報名表、光碟與作品: 台北市士林區後港街116號9樓「廣達文教基金會」註明:參加《向大師挖寶》─留住米勒的感動相本比賽。
  11. 獎勵方式與辦法:
    國中小組 第一名:獎狀乙只、新台幣8,000元面額圖書禮券。
    第二名:獎狀乙只、新台幣5,000元面額圖書禮券。
    第三名:獎狀乙只、新台幣3,000元面額圖書禮券。
    佳作數名:獎狀乙紙、新台幣1,500元面額圖書禮券。
    高中以上成人社會祖 第一名:獎狀乙只、單眼數位相機乙台。
    第二名:獎狀乙只、照相手機乙台。
    第三名:獎狀乙只、LOMO相機乙台。
    佳作數名:獎狀乙紙、新台幣2,000元面額圖書禮券。
    獲獎作品建置於本次參賽網站,並安排於公開場合擇期展覽。
  12. 評分標準:主題內容(含文字說明)40%、創意構思40%、表現技巧20%
  13.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距完成日不得超過一年,且必須重未出版或刊登於任何刊物,亦未獲得任何獎項。違 反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品、獎狀等)需立即返還之。
    所有參賽作品請自行存留檔案。由於作業流程考量,一律不退還,敬請見諒。
    每組前三名每人限得壹獎,不重複獲獎。
    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並已同意將 著作所有權、肖像權提供廣達文教基金會及所屬廣達集團下屬各公司供非營利行為目的之使用; 使用範圍為全世界,無限期使用。

下載向大師挖寶─留住米勒的感動相本比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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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懷舊聲影─鐵道的記憶』照片.影音分享(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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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1.30

活動名稱:
『懷舊聲影─鐵道的記憶』照片.影音分享

活動期限:
2009/10/22 ~ 2009/11/30

獎勵點數:
相片 - 每一張經審核通過,可獲得 200 點
影音 - 每一則經審核通過,可獲得 300 點



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其他獎勵:
詳見下方說明;獎品寄送限台灣本島及離島地區。

當嘟嘟聲在遠方響起,一股懷舊的煤柴味在風中散開,看著那蒸汽火車緩緩駛近時,您是否會有一種感動?聽老人家說起孩堤時代難忘的糖廠枝仔冰與五分車,您是否也有一種渴望?鐵道文化不僅是台灣人跨世代的共同記憶,也是珍貴的觀光資產。這次我們擇定以下的徵選子題,請您將珍藏的「相片」或「影音」記錄分享給大家:

  1. 已指定為國家文化資產的鐵道相關古蹟及歷史建築(含糖廠與鐵路隧道)
  2. 目前做為藝文再利用空間的舊倉庫或鐵道文化展示空間
  3. 任何與懷舊火車體驗相關的活動記錄(影音作品不強調技術,著重在懷舊特色聲音的記錄)
  4. 三大支線、舊山線與在八八水災中受創極深的阿里山森林鐵路風景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 上傳方式說明 ]
  1. 請先加入會員。
  2. 相片清晰為必要條件,要大於640*480(橫)或480*640(直);可支援格式為JPG/PNG
  3. 單支影音以100MB為上限,請避免無意義的多檔切割上傳。
  4. 請於上傳時附上 50-600 字的詳細中文說明。(未足字數者請於11/30前補齊)
  5. 儘可能正確地標註它的所在位置(可使用地圖定位或直接輸入經緯度)。 鐵道的記憶主題徵選額外獎勵

[ 特別獎勵說明 ]
在 11/30前投稿並審核上線的會員可再獲得以下獎品的抽獎資格:
■【 1名 】支援TTS電子書--7吋 HD觸控版8GB MP5
■【 2名 】北投春天酒店溫饗券(二人泡湯+下午茶)
■【 3名 】Team T-bot 8GB 機器人行動碟
■【 5名 】創見 SDHC 4GB (Class 2)記憶卡
■【10名】300元iCash卡
■ 另有貼心驚喜禮品,正在準備中……


更多資訊:

2009年11月26日

[攝影]『夜艷台灣.越夜越美麗』主題徵圖(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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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1.30

活動名稱:
『夜艷台灣.越夜越美麗』主題徵圖

活動期限:
2009/10/15 ~ 2009/12/31

獎勵點數:
相片 - 每一張經審核通過,可獲得 200 點

攝影師之眼
攝影師之眼
其他獎勵:
詳見下方說明;獎品寄送限台灣本島及離島地區。

不論是聞名中外的觀光夜市、點亮繁華的風華老街、熱鬧喧騰的夜間慶典,抑或光輝歲月的古蹟夜照...。臺灣,越夜越美麗。正因臺灣的夜晚有別於國外,展現出另一番風貌,我們需要您提供臺灣夜晚的特色夜景照片,請拿出您的相機,按下快門,讓全世界知道,臺灣可以從早 high 到晚!

[ 上傳方式說明 ]
  1. 請先加入會員。
  2. 相片清晰為必要條件,要大於640*480(橫)或480*640(直);可支援格式為JPG/PNG
  3. 請於上傳時附上 50-600 字的詳細中文說明。(未足字數者請於11/30前補齊)
  4. 儘可能正確地標註它的所在位置(可使用地圖定位或直接輸入經緯度)。

[ 特別獎勵說明 ]
在 11/30 前投稿並審核通過的會員可再獲得以下獎品的抽獎資格:
  • 首獎:Apple iPod Touch MP3 MP4 16G(1名)
  • 二獎:沐蘭精品旅館住宿券(1名)
  • 三獎:電子相框 (1名)
  • 普獎:500元7-11禮券(5名)


更多資訊:

[攝影]北縣最美‧角落場景大搜查(0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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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05

●比賽期間:
2009/11/6~12/5

攝影師之眼
攝影師之眼
●比賽說明:
為打造完善便利的影視製作環境、用行動支持影視工作者來北縣取景拍片,臺北縣政府特別成立影視委員會、建置「臺北縣影視資源資料庫」網站,搜集北縣400 個拍片場景資料,共3140張照片,這些景觀之美,你領略過了嗎?北縣29個鄉鎮裡是否還藏有你的私房場景?請用敏銳獨到的構圖美學找出最富電影感的場景角落,讓這些美景有機會接受製片團隊與全球觀眾的驚嘆!

投稿照片須於臺北縣內拍攝,並註明拍攝時間與詳細地址,同一場景拍攝5張不同角度之照片並上傳,照片須以場景為主體,表現其空間感與氛圍,並考慮劇組移動取景之可能性。

投稿照片不限類別,舉凡公共景觀(交通建物/候車亭/街景/公園/公廁/其它)、特色商家 (餐廳/酒吧/咖啡廳/汽車旅館/其它)室內外場景皆可。

●參賽資格:
登入網站會員後,即可將照片上傳至活動網頁,每帳號不限投稿張數。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評選辦法:
  1. 專業評選:邀請影視委員擔任評審,根據場景特色(40%)、取景構圖(30%)、情境掌握(30%)進行評分,選出前3名與佳作5名。
  2. 網路人氣票選:不限網站會員,每個IP每小時於每組中限投一票,最高票者當選「網路人氣獎」。

●投票時間:
2009/12/7~12/14

●獎項與得獎公佈:
  • 第一名:Ricoh GX200乙台(市價NT22,980)
  • 第二名:iriver P7觸控MP5/8GB乙台(市價NT6,990)
  • 第三名:ViewSonic 8吋觸控式數位相框(市價NT3,690)
  • 佳作:富士instax mini 7s 拍立得乙台(市價NT2,700)
  • 網路人氣獎:絕色影城【電癮券】乙本(市價NT2,100)
  • 得獎名單公佈日期:2009/12/18


更多資訊:

2009年11月25日

[攝影]關西鎮98年『啣彩鳳之美』攝影比賽(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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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4

一、宗旨:
關西鎮舊稱為「啣彩鳳」,藉舉辦攝影比賽,提昇攝影水平,並發掘關西鎮轄內景觀之美。

二、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三、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98 年12月14日下午5時止,親自交件或郵寄均可( 以郵戳為憑 ) , 逾期恕不受理。

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四、收件地址:
30648 新竹縣關西鎮北斗里明德路97號 (鑫森淼不動產經紀公司) 『啣彩鳳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連絡電話:03-5878811 黃玟鈺小姐 或 吳祥光0936-997237

五、攝影主題:
凡展現關西鎮(行政區域)內的建築景觀 (現代或歷史建築皆可)

六、作品規格:
參加比賽攝影作品須為10 ×15、12 ×15 吋之彩色相片, 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疊片、護貝, 組合及連作不收, 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以棄權論。 底片相紙廠牌形式不拘 ( 彩色、幻燈片、數位均可 )。

七、參賽程序:
參加作品每件均須詳實填寫報名表內容,並浮貼於相片背面,違者不予評審,並請寄(送) 至收件地點。

八、評審:
由主、承辦單位聘請3-5位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得獎公佈:
除通知得獎人外,並公佈於報章媒體及新竹攝影學會網站,頒獎典禮將另擇期舉行,並以專函或電話通知各得獎者。 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及優選得獎者,請準時至頒獎典禮現場接受頒獎,佳作得獎者不公開頒獎。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十、獎勵:
  • 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獎牌乙面
  • 銀牌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牌乙面
  • 銅牌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參仟元整 獎牌乙面
  • 優選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 獎狀乙張
  • 佳作2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伍百元整獎狀乙張
    (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個獎 )

十一、發 表:
得獎作品將擇期展示於關西鎮金廣成文化館。

十二、簡章索取方式:
報名簡章可逕洽承辦單位或新竹縣攝影學會下載報名表。

十三、指導單位:
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議會
關西鎮公所
關西鎮代表會

十四、承辦單位:
新竹縣關西鎮啣彩鳳協會

十五、協辦單位:
新竹縣攝影學會
中國青年救國團新竹縣關西鎮團務委員會
新竹社會教育館關西鎮社教站
關西鎮東山社區發展協會
水母娘工作室

十七、洽詢專線: 03-5878811
  1. 參加比賽之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且以未經參加任何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加資格。
  2. 金、銀、銅牌獎,得獎作品須依照通知交付底片或數位檔案(數位相片須為每張 5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光碟檔案),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於限期內交付,即取消得獎資格。
  3.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個人化郵票、大型輸出圖、印製專輯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4. 未得獎作品如主辦單位認為業務需要,得依獎勵給予獎金後使用,其作品如須退件,請於12月30日起至收件地址處領回,逾期視同放棄。
  5. 參加之作品若用郵寄,請用厚紙板保護,得捲起置於筒中寄送,並請在封套上註明『啣彩鳳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6. 各項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7. 凡參加攝影比賽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 其他未訂事項,主、承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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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4日

[攝影]「拍出三久與您的享樂生活」攝影比賽(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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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31

一、 前言
徵求所有三久太陽能熱水器愛好者,利用您的鏡頭告訴大家擁抱太陽如此簡單,不論是剛安裝或是使用多年的三久用戶,歡迎分享您的簡約樂活風。

二、主辦單位
三久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
三久全國經銷服務中心

攝影師之眼
攝影師之眼
四、主題
拍出三久與您的享樂生活

五、參加對象
全民皆可報名參加

六、收件期間
即日起至民國98年12月31日email 投稿於98年12月31下午23:59前截止,郵寄作品則以郵戳為憑。

七、參賽辦法
  1. 報名方式
    電子投稿:email報名表及作品電子檔至 suncue@ms10.hinet.net,電子郵件
    標題【拍出三久與您的享樂生活】
    書面投稿:
    a.郵寄報名表至413台中縣霧峰鄉民生路396號【三久(股)公司 企劃部收】
    請註明【拍出三久與您的享樂生活】
    b.親自繳交報名表至三久經銷服務中心或三久(股)公司
  2. 作品規格
    填寫報名表、浮貼相片以三張為限,並以100字以內文字寫下購買動機或使用心得。報名表如簡章第三頁(列印此頁即可)。
    傳統或數位相機不限,以電子檔JPG格式或沖洗、列印4x6吋彩色相片
    攝影參賽作品請勿護貝、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等影像處理。
  3. 評分重點
    用戶必須與三久機台一同入鏡
    相片依光線、取景、美觀度、清晰度評選。
    心得分享具獨特性。

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八、活動獎勵
  • 首 獎 三名 每名新台幣10,000元
  • 貳 獎 五名 每名新台幣 6,000元
  • 參 獎 七名 每名新台幣 3,000元
  • 佳 作三十名 每名新台幣 600元
  • 參 加 獎 每名投稿者可得高級精美對筆一份,於收件截止日後一個月內寄出

除參加獎外,以上獎項每件參賽作品限得乙獎,每參賽者限得乙獎。

九、得獎通知
民國99年2月底於三久(股)公司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並以書面方式通知得獎人。

十、領獎通知
於民國99年3月底前擇期通知得獎人確切領獎日期及領獎方式。

十二、活動網址
http://www.suncue.com.tw

十二、其他規定
  1. 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主辦單位決議得以從缺。
  2. 得獎作品及底片、檔案或原稿之著作權歸三久(股)公司所有,本公司擁有重製、改作、宣傳、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3. 參賽作品涉著作權、肖像權、報名表填寫資料不實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 參賽作品無論是否入選一律不退件。
  5. 如攝影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6. 得獎人須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
  7.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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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2009「發現。天琴之美」攝影比賽(0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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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2

一,活動宗旨:
為捕捉天琴之美,展現新建築風情,期望透過攝影者的鏡頭,捕捉建築風情建築工藝之美、室內溫馨浪漫格局’景觀中庭等美麗特色.

二、攝影主題:
限以12月4日當天天琴謝土儀式搓湯圓爬樓梯比賽全部活動,及能充分展現建築風情景觀之美,與室內溫馨浪漫格局感動為徵件題材。當日有時裝及泳裝模特兒搭配室內場景及泳池拍攝.天琴位於台中市朝富路vs市政北六路 .

三、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聚合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中堅攝影學會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四、作品規格:
沖洗成6x8或6x8.5英吋之彩色照片.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不得畫線或留邊,護貝,疊片,框裱,格放,人工加色彩繪,不得以任何軟體影像合成,增加或減少畫面任何元素,修除髒點合理的校色是被允許的.合理的定義為評審當日評審評選入圍視為合理.

六、收件時間:
98年12月12日截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活動指定地點,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七、 收件地址:
428台中縣大雅鄉西寶村中正路花眉巷一號
中堅攝影學會 蔡世垚收 電話:0912-669667
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參加「2009發現。天琴之美攝影比賽

八、評審方式:
98年12月20日下午邀請攝影專家於天琴會議室共同公開評選.歡迎參觀.未得獎作品恕不退件 .

九、 作品獎勵:
  • 金牌獎:一名,獎金一萬二千元、獎狀乙紙.
  • 銀牌獎:一名,獎金八千元、獎狀乙紙。
  • 銅牌獎:一名,獎金五仟元、獎狀乙紙。
  • 優選獎: 二名 ,獎金二千元,獎狀乙紙.
  • 佳 作:十名,獎金一仟元,獎狀乙紙。
    (主辦單位得視作品需要增加佳作獎)

攝影師之眼
攝影師之眼
十、得獎公佈:
98年12月21日通知得獎人得獎作品,應由得獎人於通知後5日內向承辦單位繳交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案(600萬畫素以上) 及修色沖印檔,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繳驗無誤後得獎名單電話通知得獎人,並公布於聚合發建設聯藝攝影及中堅攝影學會網站,另擇期98年1月22日公開頒獎。

十一、參賽規則:
  1.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單張作品。著作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
  2. 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發現。天琴之美攝影比賽』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聚合發建設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享有全部或局部編輯使用於商業廣告推展刊物、文宣、製作專輯、月曆…等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
  3.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銅牌獎以上得主需親自或委託出席頒獎儀式,不出席頒獎儀式視同棄權,作品主辦單位仍有使用權.
  4. 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辦理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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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2010年海峽兩岸保生文化祭攝影比賽(1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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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5.06

一、宗  旨:
為展現保安宮宗教建築與民俗活動之美,提倡攝影風氣,推廣全民攝影藝術水準。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

三、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保生文教基金會

四、收件日期: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99年4/29日起至5/6日止,作品以封套裝好,註明「參加攝影比賽作品 件」,送交保安宮圖書館,或以掛號郵寄,郵寄時請仔細包裝以免作品受損(郵戳以5/6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地址:
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附設圖書館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

六、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每位參賽作品限10張,且前3名每人限得一獎

七、題  材:
以大龍峒保安宮為拍攝主題,詮釋建築、廟會活動、信仰、民俗、人物等層面,並能展現寺廟文化、傳達人文關懷與景物之美為宗旨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八、作品規格:
光面相紙8×12吋彩色或黑白照片(無需繳交底片)。傳統或數位相機之作品皆可參賽,數位攝影作品請以 600萬畫素以上之相機拍攝,規格為JPG或TIFF檔,照片背面貼妥報名名條(名條格式請詳見背面), 並請註明為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或電腦合成,連作不收,且需為未曾公開發表、參賽之作品。凡得獎作品,一般相機須交付135底片;數位相機須交付原始數位圖檔。前3名得獎者須另繳交放大16×20吋的得獎作品(請於本宮指定時間內繳交),以利展覽用,得獎作品由本宮永久留存。

九、作品評審:
徵選之作品由本宮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作品評審。

十、獎  勵:(活動獎項視參加人數多寡增減之)
金牌獎一名獎狀乙紙、獨得獎金20,000元
銀牌獎二名獎狀乙紙、各得獎金10,000元
銅牌獎三名獎狀乙紙、各得獎金 8,000元
佳作獎三十名獎狀乙紙、各得獎金 2,500元
紀錄獎若干人獎狀乙紙、各得獎金 2,500元


十一、得 獎:
99年5月12日公佈得獎者,並以專函通知頒獎表揚。得獎作品於5/22~5/25於保安宮圖書館展出。未入選作品於6/3~6/10,請持身份證明至圖書館辦理退件(休館日暫停),逾期恕不負保管之責。

Canon G10 超廣角高變焦數位相機超值版 (公司貨)
Canon G10 超值版 (公司貨)
十二、附 則:
(1)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得獎人並授權本宮使用該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本宮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請詳填攝影比賽名條,並貼於每一作品背面右下角,才算完成活動報名手續。
(3)參加本活動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4)繳交作品時,須附上個人身份證影本一份,且繳交作品以一次為限,恕不受理分次送件。
(5)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宮決議修改公佈之。
(6)依財政部規定,得獎獎金在參仟元以上者,代扣繳15%稅金。
※廟會活動建議拍攝時間:梁皇寶懺法會(農曆12月6日~12日)、元宵燈會(農曆元月15日)、保生文化祭、中元祭(農曆7月14日~15日)、祈安植福禮斗法會(農曆8月10日~16日)台北保安宮網址:www.baoan.org.tw 洽詢電話:TEL / 02-25951676轉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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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3日

[徵文]2009「馬拉松小故事‧大分享」徵文比賽(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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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31

「大米(男)」與「老鼠(女)」在網路上相識,但「大米」一直不敢和老鼠見面,因為覺得自己胖得像「糯米」,因此和老鼠約定一年後在臺北馬拉松見面,在此之前,大米要努力透過路跑減肥,希望美夢成真…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劉先生一家四口是臺北馬拉松死忠粉絲,每年必來參一咖,大女兒從體弱多病到現在勇闖小鐵人三項,全家人不但頭好壯壯,感情更是一級棒!
曾經走過離婚、自殺的人生最低潮,因路跑而獲得重生的單親劉媽媽,她說:「衝進終點那一刻的歡呼聲,重新找到了自我的價值與肯定,呼籲全國單親媽媽一起加油!」

馬拉松無數動人而精采的故事,將由你來延續下去…

不僅是Luke Kibet 這樣萬眾矚目的冠軍選手,在臺北締造2 小時11 分5 秒的最佳紀錄,從獄警變身成馬拉松天王,每年十多萬人來跑的背後,都有動人的故事,歡迎將你的馬拉松故事與大眾分享。

如果你有想要完成的馬拉松夢想或計劃,想要10 多萬人替你做見證,請將你的故事告訴我們,一經入選,可獲得「萬元計劃實踐基金」,或者,你有刻骨銘心的馬拉松經歷、練跑的酸甜苦辣、擔任志工的有趣見聞,只要你分享,就有機會成為富邦臺北馬拉松的主角。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富邦臺北馬拉松徵文活動辦法>
一、活動時間:
即日起~12 月31 日(四)

二、徵文方向:
無論是因馬拉松想要完成的夢想或計劃、準備或參加馬拉松過程中的酸甜苦辣、擔任志工的心情故事、參加啦啦隊的心得…等,請訴諸文字分享。

三、參加方式:
用文字與我們分享您的故事,可附上照片或繪圖示意,字數至少600 字,字體不限,連同報名表,e-mail 至 cc.life@fubon.com,主旨註明「參加馬拉松小故事大分享徵文比賽」即可。

四、獎勵辦法:
  • 「每週之星」:富邦臺北馬拉松小組每周將會評選「每周之星」最佳作品1~2 篇,上傳至「富邦人壽官網馬拉松專區」與大家分享。入選者可獲贈禮券3,000 元。
  • 「特別獎」:在參賽作品中評選出最特別的夢想或計劃,主辦單位不但提供特別舞台讓您來完成它,另獲贈「圓夢金新台幣7,000 元」。

五、參賽辦法附則:
  • 參賽作品一律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者)且不另通知。
  • 倘獎項金額須扣繳者,得獎者所獲獎金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課稅,富邦人壽將依所得稅法規定,於年底寄發扣繳憑單予得獎人。
  • 凡參賽者視同同意本參賽辦法規定,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富邦金控/富邦人壽所有,富邦金控/富邦人壽對於參賽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之權利,富邦金控/富邦人壽均不另致酬。
  • 得獎作品若有侵害著作權、抄襲、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
  •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富邦金控/富邦人壽得隨時修訂並另行公布。
  • 富邦金控/富邦人壽保有解釋及變更本次活動內容及時間之一切權利。

※ 注意事項;
  1.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個人相關資料(僅供本活動使用),以利日後通知聯絡寄送活動紀念品。
  2. 活動禮品一律於2010年1月11日後統一寄出。
  3. 富邦人壽保有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一切權利,且於網站公告無須個別通知,並保有視實況變動本活動商品或提供等值商品之權利。
    ※活動諮詢專線:(02)2176-5188 分機15501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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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秋冬絕色 - 拍出你的好景色」攝影競賽(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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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5

活動時間

2009/11/12(四) - 2009/12/15(二)



參賽資格

拍攝主題
秋冬絕色

參賽辦法
於活動期間內,透過DCView「作品發表區」單元,上傳您認為最符合拍攝主題─「秋冬絕色」的照片至少1張,在”作品說明”欄位寫下150字內的作品描述(內容必須包括拍攝地點)、在”作品標題” 欄位寫下[秋冬絕色](例如:[秋冬絕色]奧萬大秋楓之美),即可參賽!

※ ” 作品說明 ” 欄位和 ” 作品標題 ” 欄位請務必按照上述說明填寫,若不符合或有遺漏者,參賽作品將不進入評選。

參賽作品
評分項目比例
作品總分成兩個部分組成:
專業評審評分 ( 50% ):攝影技巧 ( 25% ) / 攝影構圖 ( 25% )
網路人氣 ( 50% ):作品評分數 ( 30%) / 作品回應數 ( 10% ) / 作品點閱數 ( 10% )

活動贈品
  • 作品發表區首獎(共 1 名):
    Samsung WB500數位相機1台(一台市價約新台幣11,990元)
    獲獎資格:透過「作品發表區」單元參賽之作品總分最高分者
    獲獎資格:隨機抽出透過「作品發表區」單元參賽之參賽者10名
  • 作品發表區參加獎(共 10 名):
    《寶島 100 攝影經典》各 1 本(一本市價約新台幣650元)


評分之評審委員
DCView 數位視野「秋冬絕色─拍出你的好景色」攝影競賽活動評審小組

得獎公布日期
2009/12/23(三)

活動注意事項
  • 參加此活動,即代表願意遵守此活動的參加辦法、得獎須知和各項規定,一切以主辦單位公佈的內容為依據,不得有異議。本活動辦法及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訂、改變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不另行通知。
  • 每位參賽者可重複在DCView「作品發表區」單元或是「達人部落格」單元發表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結束後,從符合資格的參賽作品中做評分作業,且每位參賽者限得獎一次,若參賽者有多件參賽作品入圍得獎名單,主辦單位將則最高分參賽作品錄取。透過「作品發表區」單元參賽或是「達人部落格」單元參賽的得獎者不得重複,作品發表區首獎及作品發表區參加獎之得獎者也不得重複。
  • 在活動尚未開始或活動已經結束後,發表跟拍攝主題有關的參賽作品的話,參賽作品將不進入評選。
  • 本活動參賽作品需為原創,參賽者應確保證提供參賽作品之文字、照片及相關資料,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違反者一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其參與競賽及獲獎資格,且參賽者需負相關法律責任。若參賽作品內容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賽者除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 參賽作品若含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非善意參與、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主辦單位將除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 嚴禁參賽者在DCView同一單元內一稿多投,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刪除資料,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位得不予遞補。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上傳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堅守公平原則,DCView員工及現任評議委員恕無法參與此項活動(一經查知,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之決議,除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活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 參賽作品如獲獎,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運用參賽者之創作內容,並配合提供文字、圖片與相關資料。
  • 參賽者上傳之文字或圖片於「秋冬絕色─拍出你的好景色」攝影競賽活動中獲獎,其原始檔案之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屬獲獎者(著作人),惟入選者(著作人)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基於辦理出版、展覽、宣傳、推廣等相關業務或活動目的而發行、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利用或散布之使用權利。如參賽者不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將其參賽作品為前述使用,參賽者之參賽作品時將喪失參加資格,若其參賽作品業已得獎,則將喪失得獎資格,並由後續名次遞補之。
  • 為確保主辦單位聯繫得獎者之正確性,參賽者需至DCView會員中心更新E-mail,得獎相關事宜將會透過會員中心之E-mail進行聯繫。如因E-mail資料不正確而喪失得獎資格者,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 得獎公布後五日內,主辦單位會將得獎通知信寄到得獎者在DCView會員中心所填寫的E-mail中,若因有誤而影響得獎權利恕不另行補寄。得獎者沒有在得獎通知信內容所提及的時間內以E-mail回覆得獎通知,逾期將以視同放棄領獎資格處理。
  • 若回覆得獎通知的資料錯誤,而導致無法連絡得獎者或獎品無法寄送到得獎者手中,主辦單位將不再補寄獎品。
  • 本活動獎項僅寄送至台澎金馬地區,主辦單位亦不提供本活動獎項後續使用、維修及保固服務。
  • 依照中華民國稅法及國稅局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須做得獎申報扣繳,主辦單位或贈獎執行單位將寄發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人。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活動獎項如為現金,主辦單位或贈獎執行單位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現金以外之獎項,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 所得獎項以最後寄出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改獎項內容之權利。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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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磺溪文學第18輯 - 彰化縣作家作品集(1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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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2.28

一、主旨:
為蒐集本縣文史資料整理保存與推廣,提供研究參考,鼓勵創作提昇本縣藝文水準。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三、應徵資格:
(一)凡本籍彰化縣
(二)曾設籍彰化縣者目前於彰化縣就學、工作一年以上者
(三)已獲入選出版作品之作家,需隔一年再參選徵稿

四、徵文內容規定:旅行箱的故事
旅行箱的故事

(一)以作者未出版之詩、小說、散文、報導文學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
  1. 新詩:行數及首數不拘,出版頁數以25開(約21×15公分)150頁以上為原則。
  2. 散文:篇數不拘,總字數7萬字至9萬字之間。
  3. 小說:篇數不拘,總字數7萬字至9萬字之間。
  4. 報導文學:篇數不拘,總字數7萬字至9萬字之間。
(二)外國文學之翻譯作品及古詩、方誌、雜文等項目不列入本徵文範圍。

五、參選方式:
自行參加徵集

六、評選:
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會評審之。

七、獎勵:
(一)凡經入選作品,每冊(25開,200頁為原則)由承辦單位贈送稿酬1萬元整,經出版後贈送作者150冊。以上得獎獎金需依所得稅法規定,於本局給付時依規定代為扣取稅款,扣(免)繳憑單另逕寄得獎者。
(二)參選作品由評審委員評定後,擇期公開頒發稿酬、獎座。

八、收件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99年2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九、報名方式: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一)應徵作品請電腦打字,請用A4紙張(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字體為新細明體14號字,逐頁編列頁碼,並以A4紙張列印,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左側裝訂一式4份送件,請將報名表一份連同作品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身分證或學生證影印本)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500彰化市中山路2段500號彰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課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作家作品集徵集」字樣,及書名徵集文類。
(二)請向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或圖書資訊課索取報名表,亦可附回郵信封寄彰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課
索取簡章,或由文化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下載簡章。
洽詢電話:047250057轉333龍小姐。

十、附則:
(一)參選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經發覺除追回稿酬、獎座外,並註銷入選資格,另作者應賠償本局出版及相關費用並負法律責任。
(二)參選作品請附WORD電子檔磁(光)碟片乙份,請自行留底,恕概不退件。另文稿影印模糊,辨識困難者不予受理;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三)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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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2日

[攝影]小鏡頭 大世界 - 「2009 富邦臺北馬拉松」攝影比賽(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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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31

用鏡頭來捕捉感動的瞬間~
準備好你的相機,擦亮你的鏡頭,歡迎到富邦臺北馬拉松現場「拍很大」,透過鏡頭將馬拉松健康活力、精采熱鬧、感動溫馨的一面呈現出來,無論是氣勢最大、趣味最大、加油最大、跑者最大,甚至是逗趣的漏網鏡頭…,請用相機來紀錄這美好的瞬間。

收件時間: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2009/12/21(一)~2009/12/31(四)(以寄件郵戳為憑)

活動辦法
  1. 主題:
    • ‧「跑很大精彩創意組」:以馬拉松當天各式各樣大氣勢的精彩畫面為主
    • ‧「漏網鏡頭逗趣組」:以趣味的漏網畫面為主
  2. 作品規格: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X10 英吋或A4 尺寸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均不限。(數位照片建議以有效畫素6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
  3. 參賽作品不得電腦合成、加色及修改,連拍作品不收
  4.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以受理。
  5. 收件地點: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64 號1 樓「富邦臺北馬拉松小組收」
  6.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馬拉松小鏡頭大世界攝影比賽」,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獎項及獎勵辦法攝影師之眼
攝影師之眼

分為「跑很大精采創意組」及「漏網鏡頭逗趣組」,每組獎項如下:
獎項名額禮券
第一名1NT$8,000元
第二名1NT$6,000元
第三名1NT$5,000元
第四名1NT$4,000元
第五名1NT$3,000元
佳作5NT$1,000元


評審及得獎公佈
  1. 評審:富邦臺北馬拉松小組及專業人士進行評選並擇優錄取,未達評選標準時該獎項從缺。
  2. 得獎公佈:將於2010/1/15(五)公佈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及富邦人壽網站。

附則
  1.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者)且不另通知,參賽作品須未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
  2. 得獎人須於指定時間前(以寄件郵戳為憑),繳交得獎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以及領獎收據正本至主辦單位,始得依本活動辦法之規定領取獎項。無法繳交底片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並取消獲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已交付原稿底片者,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未獲獎作品,恕不另退件及通知。
  3. 富邦人壽將於收到領獎收據正本後,立即將獎項交寄指定地址(以報名表上填載之聯絡地址為指定地址)。
  4. 倘獎項金額須扣繳者,得獎者所獲獎金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課稅,富邦人壽將依所得稅法規定,於年底寄發扣繳憑單與得獎人。
  5. 得獎作品若有侵害著作權、抄襲、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該名次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富邦人壽有權追回獎金。得獎作品未經得獎人簽署著作權歸屬同意書或逾期寄回著作權歸屬同意書者,亦同。
  6. 凡參賽者視同同意本參賽辦法規定,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富邦金控/富邦人壽所有,富邦金控/富邦人壽對於參賽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之權利,富邦金控/富邦人壽均不另致酬。
  7.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富邦金控/富邦人壽得隨時修訂並另行公布。
  8. 富邦金控/富邦人壽保有解釋及變更本次活動內容及時間之一切權利。

※ 注意事項;
  1.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個人相關資料(僅供本活動使用),以利日後通知聯絡寄送活動紀念品。
  2. 活動禮品一律於2010年1月15日後統一寄出。
  3. 富邦人壽保有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一切權利,且於網站公告無須個別通知,並保有視實況變動本活動商品或提供等值商品之權利。
    ※活動諮詢專線:(02)2176-5188 分機15501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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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2009「TGL」工業設計競賽(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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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6

「TGL」工業設計大賽 活動開跑囉!
有鑒於台灣當前品牌(OBM)議題正熱,通訊、信息、消費電子、半導體、精密器械與自動化、航天、高級材料、特用化學及制藥、醫療保健及污染防治等,為國 內工業型態轉型的十大新興產業,並於近年來環保議題更被高度討論及重視,運用軟體「工具」來完整呈現設計師的「創意」與「設計」,必定可以提高台灣在國際 的競爭力,讓Design in Taiwan的設計再度嶄露頭角 。
「TGL」工業設計大賽於2009年揭開序幕,其目的即是希望將更多新能量導入工業設計領域,吸引優秀人才投入這個與消費者關係最為密切的工作裡,一同共 創更美好的未來。同時宙盟資訊將本著相同的使命與精神,衷心邀請設計界的愛好者,展現創意,發揮所長,藉以掌握綠能世界的新契機,打造更能引起迴響的新商 機,開創台灣未來科技的綠色奇蹟。

TGL台灣綠光計劃

第一屆TGL台灣綠光計劃設計大賽期望以綠的元素、光的動能為出發點,在環保相關議題以及光的能量(如太陽能)為首要考量下,以下個世代為背景,設計出具備以上特質的工業產品,並有機會在未來大幅生產,為台灣設計本體開創先鋒,並使現今市面上的產品跨足下一個世代。

競賽產品類別:

  • 4C科技產品
  • 生活用品
  • 交通工具
競賽時程
  • 報名日期:98年10月1日~98年12月16日
  • 初選收件截止:98年12月16日
  • 評審初選期間:98年12月17日~98年12月21日
  • 初選名單公佈:98年12月23日
  • 網路票選活動開始:98年12月25日00時00分
  • 網路票選活動結束:99年1月3日23時59分
  • 決選暨頒獎典禮:99年1月22日(星期五)
競賽對象
  • 專業組:
    一般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科系老師,以及對設計有強烈熱忱之人士所組成的個人或團隊。(限5人以下)
  • ●學生組:
    凡大專院校以上,不限科系,對設計有強烈熱忱之 學生所組成的個人或團隊。(限5人以下)
    備註:報名團隊中只要有其中一人為非學生身分, 即歸類為專業組。
報名方式
  • 下載比賽報名表,並將個人資料填寫正確後,連同比賽作品寄送至宙盟資訊。
  • 將下列文件用A4牛皮紙袋寄送至宙盟資訊,作品收件截止日期為98/12/16並以郵戳之寄送日期為憑。
  • A. 報名表
  • B. 作品光碟,內含:
  • a. 三面尺寸配置圖一張(請於正視、側視、俯視標示主要尺寸)
  • b. 說明文字300~600字(限字體大小「14」、字型「標楷體」,包含主題名稱、設計構想、創作特點及使用情境)
    備註:作品呈現方式不限繪圖軟體,創作出符合主題的工業產品設計模型圖。
評選標準
  • 創新性佔30%
    →設計概念、加工技術創新-新材料應用、創新功能及用途。
  • 新穎性佔20%
    →具突破性之外觀與造型。
  • 擬真度佔30%
    →作品圖檔擬真度及效果。
  • 環保性佔20%
    →具保護地球與環境與健康概念。
評選方式
  • 初選:
    評審依據「評選標準」,依照參賽者繳交之作品內容評分,專業組和學生組將各選出十組晉級決賽。
  • 決選:
    初 選入圍之參賽者須在初選結果公佈後,評審依據「評選標準」,依照參賽者繳交之初選作品內容、現場報告表現,並需製做出1分鐘的短片,短片內容請自行創意發 揮(例:產品結構展示、產品使用方式等...自行發揮)。專業組和學生組將各選出前三名分別為綠光首選、綠獎、光獎。
  • 綠光人氣獎:
    加入會員投票制。初選名單公布之後,民眾需加入宙盟資訊會員,在票選網站上進行網路票選,在票選期間,每位會員帳號每日最多可投一票,經統計結果,第一名即為最佳人氣獎,並在2010年1月22日頒獎典禮上公佈並頒獎。
  • 參加獎:
    凡報名「第一屆 TGL工業設計大賽」之參賽者皆有資格參與抽獎活動,活動將於2010年1月22日抽出前三名參加獎項,並於現場進行頒獎。
競賽獎勵辦法

專業組

  • 綠光首選: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 綠獎: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 光獎:兩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 最佳人氣獎:高額獎金。
  • 參加獎(贊助廠商):三組,提供小贈品(價值千元)

學生組

  • 綠光首選: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 綠獎: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 光獎:兩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 最佳人氣獎:高額獎金。
  • 參加獎(贊助廠商):三組,提供小贈品(價值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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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2009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攝影比賽(1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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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1.16

一、活動宗旨:
為「2009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留下美好紀錄。

二、指導單位:Canon G10 超廣角高變焦數位相機超值版 (公司貨)
Canon G10 超值版 (公司貨)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承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嘉義市攝影學會

三、攝影題材:
以「2009嘉義市國際管樂節」相關活動為限。(以活動期間「2009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網頁(http://www.chiayicity2009.com.tw/)公告之活動項目為準。)
活動項目 活動時間 地點
戶外音樂會 98年12月26日~99年1月3日文化局廣場、中正公園
開幕典禮管樂及創意踩街表演 98年12月26日(09:30-13:30)中山路、吳鳳北路、民族路、啟明路、體育路沿線
變化隊形表演 98年12月26日(13:30-17:30)嘉義市體育場
石猴戶外創作展 98年12月24日~99年1月3日文化局廣場
跨年晚會 98年12月31日~99年1月1日嘉義市體育場
其他 與本次管樂節有關之活動或事件皆可列為攝影題材。

※音樂廳內之表演活動謝絕入內攝影,敬請遵守,其餘場次並請遵守相關演出秩序之規定。

四、作品規格:
  1. 12*15英吋彩色相片
  2. 參加張數不限、連作不收、寫實作品不得合成、不得裝裱、不得留白邊

五、收件時間、地點: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1. 掛號郵寄:請於99年1月16日前寄達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地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收】,信封上註明參加「2009嘉義市國際管樂節 攝影比賽」),請注意以送達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為準,請預留郵寄時間。
  2. 親  送:99年1月14、15、16日09:00-16:30,送至【嘉義市政府文化局2樓第一會議室】,電話05-2788225。

六、評審時間:
99年1月17日(星期日),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成立評審小組評選之。

七、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2009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網頁 http://www.chiayicity2009.com.tw,並以郵件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八、評選方式及獎項:
1、初選:擇優100張作品。(※各項目初選張數得依作品水準,由委員擇優調整。)
拍攝項目 戶外音樂會 踩街
(含變換隊形表演)
石猴戶外創作展
(含石猴展)
跨年晚會 其他
初選張數 25張 30張 10張 20張 15張

2、複選:由初選擇優100張作品中,選出下列獎項: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 a、金牌獎一名:獎牌乙面,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
  • b、銀牌獎二名:獎牌乙面,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
  • c、銅牌獎三名:獎牌乙面,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 d、優選獎三名:獎狀乙張,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 e、佳作獎十名:獎狀乙張,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 f、入選獎若干:獎狀乙張,贈送「2008、2009嘉義市國際管樂節」T恤各乙件。

九、頒獎:
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附則
  1. 攝影地點:限本次「2009嘉義市國際管樂節」各項活動及場地(音樂廳除外)。
  2.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或他人提出異議時經查證屬實時,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4. 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得獎名單公佈日起歸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所有,本局依著作權法享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5. 得獎作品應由得獎人於公佈後、接獲通知一星期內,向承辦單位繳交其得獎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6. 每人所得獎項以不超過3件(含)為限,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 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8. 得獎獎金依規定需扣繳所得稅10%。
  9. 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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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1日

[LOGO]2009蘭嶼鄉部落產業LOGO創意設計競賽(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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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1.27

壹、 計畫目的:
為展現本鄉積極推廣觀光及人文之整體精神,並推廣部落族人工藝創意作品,讓國人認識雅美族文化中的精緻內涵,藉由LOGO的設計提升當地特色產品的附加價值,基於這個理念,我們邀請富有創意的您參與這一場傳統與現代的對話,在無限的想像空間中,激盪出不一樣的蘭嶼部落意象。

貳、指導單位: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辦單位:
台東縣政府

參、參加對象好感度?網頁元素質感設計
好感度?網頁元素質感設計

凡對雅美族文化及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經歷、族別,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以法人或團體名義參賽者,請指派一名為法定代理人,填寫報名表資料、作品說明表、參賽同意書;得獎獎金自行分配。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肆、LOGO設計要點
(一) 蘭嶼,雅美族人稱為Ponso no Tao,意思是人居住的島嶼。本島周邊是清澈湛藍的海洋, 游著雅美族人賴以維生的各種魚群;陸地矗立參天的森林,有著造舟建屋的樹材及一片片大 小不一卻足以延續族人的生活領域。雅美族人沒有太大的遷移,有的只是在部落傳統領域間 短距離的移動,因此,具有豐富的土地知識。蘭嶼6個部落,呈現高度自主性,各有屬於 自己的傳統領域、遷移歷史、神話傳說與文化。
(二) LOGO設計圖案應簡潔、涵義明確,便於記憶並印象深刻,具有現代感及國際感。

伍、參賽類別
參賽者報名件數計三件,一件為第一類(蘭嶼鄉整體LOGO),另二件為第二類(任選2處部落)。
(一) 第一類:蘭嶼鄉整體LOGO一件,應呈現雅美族人之文化特質、內涵及精神象徵
(二) 第二類:蘭嶼鄉部落LOGO二件(椰油部落、紅頭部落、漁人部落、東清部落、朗島部落、野銀部落等6處,任選2處部落),應呈現各部落文化、神話及產業等在地特色之識別標誌。

陸、作品規格:
(一) 請使用A4尺寸直式輸出圖稿以8開黑色厚紙卡裱褙,並且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可小於 15×15公分
(二) 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四色以內為限。
(三) 作品光碟包含向量檔CDR格式或AI格式及JPEG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高於300dpi,標準CMYK格式。
(四) 參賽作品需考量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柒、收件方式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11月27日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親自送達者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送至郵寄投稿地點,逾期不予受 理。
(二) 收件單位:台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
(三) 收件地址:950台東市中山路276號,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蘭嶼鄉部落產業LOGO創意設計競賽」。(四) 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A4圖案設計圖1份(以黑色厚紙卡裱褙)、作品光碟1張(請以作 者姓名為檔案名稱)、報名表(參賽者需親筆簽名)、參賽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及作 品說明,作品規格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捌、比賽時間
報名、送件 即日起至98年11月27日
初選 98年12月07日初選評審
入選名單主辦單位將在網站上公告,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入選者
決選 98年12月14日決選評審
入選名單主辦單位將在網站上公告,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頒獎 98年12月21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玖、評選方式
(一)評選時考慮其文化意義40%、完整性30%、創意20%及色彩10%
(二)初選:由主辦單位聘請產官學等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遴選蘭嶼鄉整體LOGO計10件、蘭嶼鄉各部落LOGO計60件
(三)決選:由蘭嶼鄉各部落相關成員為對象,以選票之方式選出特優7件LOGO作品。

拾、設計作品獎勵辦法第一類:
蘭嶼整體LOGO特優:一名,總獎金新台幣8萬元整及台東縣政府獎狀1只。第二類:蘭嶼部落LOGO特優:各部落一名,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及台東縣政府獎狀1只,計6件。

拾壹、受獎者相關費用支應:
一、住宿費現以1天為限(每日支應最高經費為新台幣1,400元整為限)
二、國內受獎者:交通費支應以核實核銷。 以上之經費核銷,以本府相關規定辦理。

拾貳、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視同報名不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由指派法定代理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之一切事宜。
三、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於適當保護,凡因郵寄途中獲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失,由 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四、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 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 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五、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於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六、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 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七、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均須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得獎稅金規定,獎品獎金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須列入個人所得稅申報;若中獎金額超 過新台幣20,000元者,需備齊身分證件正本及扣繳10%稅金。
八、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 單位得適時修改,並於網站公告周知。
九、得獎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及本縣蘭嶼鄉公所,同使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有異議。

拾叁、聯絡方式:
台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部落產業科)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中山路276號 電話:(089)320112吳雅玲小姐 傳真:(089)360626 網址: http://www.taitung.gov.tw/Aborigine/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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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送一九四九(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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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5

目送一九四九 @ 無名小站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 目送  (2書合售)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 目送 (2書合售)
活動名稱:
目送一九四九


活動內容:
龍應台從父母的1949年出發,看上一代令人動容流淚的生命故事


開始時間:
2009/11/19


結束時間:
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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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2009[穀舞生機-樂活池上]活動攝影比賽(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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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1

2009[穀舞生機-樂活池上]活動攝影比賽

獎項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1)金牌獎1名:獎金15,000元、獎狀一只。
(2)銀牌獎2名:獎金每名10,000元、獎狀一只。
(3)銅牌獎3名:獎金每名6,000元、獎狀一只。
(4)優選獎5名:獎金每名2,000元、獎狀一只。
(5)佳作獎20名:獎金每名500元+優質池農米1包、獎狀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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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0日

[攝影]鹿港聚落攝影大賽(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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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8

一、活動名稱:
「鹿港聚落攝影大賽」活動

二、主旨:攝影師之眼
攝影師之眼

鹿港小鎮,一直給人家印象就是文化跟宗教結合的一座純樸小鎮,環繞天后宮的商圈。每天湧進絡繹不絕的香客跟觀光客。在這個人文氣息跟宗教聖地中,古老的建築三大古蹟、八景及十二勝,更給於外地訪客極深的視覺藝術感受。然隨著人文於時間軸上的演化,這座古老城鎮裡,也逐漸演化出新世代價值的產業,隨著天后宮遊客活動的擴散,周邊各種各樣的文藝跟工藝品店及傳統美食商店,與百年老店共同帶動著本鎮之觀光熱絡氛圍。鹿港鎮公所期盼透過攝影活動,從新發現鹿港、古蹟、景點之美。

本活動將搭配「98年鹿港冬遊季第三屆活動」,凡獲選之照片原件將進行數位化處理,製作專題網站及電子書,長期供公共瀏覽或下載傳播。

三、主辦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四、辦法: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一)徵選內容:拍攝照片日期為『2009鹿港冬遊季』期間,主要以鹿港古老的建築三大古蹟、八景及十二勝古蹟之外、鹿港冬遊季各項活動相關皆可,並述說關於這張照片的拍攝、時間、涵義。
(二)參加資格: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
(三)影像規格:
  1. 黑白、彩色不拘、尺寸以6*8吋為主(參選時需繳交相片)JPG電子檔(解析度請設定300dpi、3MB以上(視得獎後作品才需繳交)
  2. 作品不得格放、裝裱、疊片、電腦合成、連拍
  3. 作品背面請浮貼送件表,詳填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照片題名、拍攝者、拍攝時間、地點、照片說明等
  4. 參選照片數量不限
(四)1.報名日期:即日起公告於鹿港鎮公所官網(http://www.lukang.gov.tw/main.php)
2.繳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12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
3.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8年12月18日(星期五)截止,以掛號郵件將作品原件 (或影像檔案)寄至指定收件地點以掛號方式將報名資料寄至「鹿港鎮公所鹿港聚落攝影大賽小組收」。地址: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電話:04-7772006轉129或123。或於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上班時間親送至鹿港鎮公所建設觀光課面交。(郵寄者以郵戳,面交者以點收日期為憑)
(五)評選日期: 民國98年12月22日(星期三)召開評選後於鹿港公所公佈獲選名單:98年12月23日(星期四)公布於本所網站,頒獎典禮暫定:98年12月26日(依公所公告為主)網址:http://www.lukang.gov.tw/main.php 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六)本活動日後將作品張貼鹿港公所網站供民眾瀏覽欣賞外,另提供民眾寄送電子賀卡傳情,讓思念及想說的話語透過鹿港照片傳達對方。
(七)獎勵辦法: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就參選作品進行評選,主辦單位得視送
件數量、品質與經費許可情形酌為增減之。
獎 項 獎 金(品)
銅 獎 5000元/1名
優 選 1000元/10名
入 選 獎品/25名
特選獎 10000元/1名
銀 獎 8000元/1名

上述由主辦單位提供獎狀、獎金、獎品頒贈得獎者

六、附則:
(一)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應徵,一經證實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狀時,所領獎金、獎狀應交回主辦單位。
(二)獲選照片之著作財產權及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報紙、雜誌、網頁、數位化重製及編印圖錄之權利,不另給酬。
(三)獲選者需於指定期限內繳交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四)參選者務必確認所提供之照片著作權或所有權明確,若經採用而致生糾紛,應由參選者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五)參選之照片由主辦單位妥善保管,如因郵遞途中或因不可抗力之災害或意外而損壞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六)活動洽詢:04-7772006 轉 123 黃小姐
(七)活動網址與簡章下載: http://www.lukang.gov.tw/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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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O’Mimi Queen』美胸皇后選拔(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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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1

『O’Mimi Queen』美胸皇后選拔 @ 無名小站



【曼黛瑪璉】峰美學09SS  B-E罩杯內衣(夏日黃)
【曼黛瑪璉】峰美學 09SS(夏日黃)
活動名稱:
『O’Mimi Queen』美胸皇后選拔

活動內容:
年輕有自信的妳,現在就來上傳你最正的照片,贏得商品代言拍攝機會!號召親友團來投票衝人氣賺紅利

開始時間:
2009/11/10

結束時間:
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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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台灣第一屆(健康牙齒之美)攝影比賽(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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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2.25

一.比賽目的:
強調健康牙齒與美麗笑容的相關性,藉此突顯美麗的容貌需要健康牙齒的襯托,引起社會大眾對牙齒健康的重視

二.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中市衛生局.

三.主辦單位:
台中市牙醫師公會社教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中華審美牙醫學會 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 中華民國家庭牙醫學會 中華民國兒童牙醫學會 台北醫學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中山醫學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台灣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國防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嶺東科技大學流行設計學系 中國醫藥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高雄醫學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陽明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台灣攝影協會 台中市牙醫師公會攝影社藝康相機廣場 嘉聯實業股份公司

五.參賽資格
(一) 凡愛好攝影及關心牙齒健康,美麗笑容的牙醫師及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二) 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六.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主題為(牙齒與笑容之美),相關內容必須包含露出健全健康牙齒的笑容或表情(以最能表現出牙齒之美為原則)

七.作品規格:
(一) 傳統相機:
1. 120mm以上(含120mm)彩色正片
2. 135mm 負片或是彩色正片皆可
(二) 數位相機;
1.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2.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
(三) 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四)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8 x 12吋光面彩色照片 .
(五) 以傳統相機拍攝者須同時繳交底片;以數位相機拍攝者須同時繳交檔案光碟(光碟中需有參賽相片之原始檔及轉存TIFF檔兩種檔案形式,檔案須保留原始EXIF檔資訊)。
(六) 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七)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八.參賽方式
郵寄投稿:
(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洽台中市牙醫師公會網站www.dentistry.com.tw提供下載,或附回郵信封郵寄至收件地址函索。洽詢電話:(04)22652035轉11梁小姐,傳真:(04)22652263。
(二) 報名表務必詳實填寫,每件參賽作品均須浮貼一份
報名表,如報名多件作品,請另行影印或列印填寫,並分別浮貼於作品背面。為節省資源,響應本公會推動之節能減碳政策,務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
(三) 信封右側請註明「參加牙醫師公會健康牙齒之美
攝影比賽」字樣。
(四) 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
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承辦單位不負
賠償責任。

九.收件日期: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一) 自即日起至2010.02.25日止
(二)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預估郵遞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三) 親自送件者,應於2010.02.25日前之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十.收件地點:
402 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89號34樓之1 (台中市牙醫師公會)

十一.獎項及獎金:
(選出金、銀、銅牌各1名,優選5名與佳作10名)
金牌獎1名-獎金3萬元、獎座乙座。
銀牌獎1名-獎金2萬元、獎座乙座。
銅牌獎1名-獎金1萬元、獎座乙座。
優選獎5名-獎金5千元、獎牌乙面。T.KI禮盒乙份
佳作獎10名-獎金2千元、獎牌乙面。T.KI禮盒乙份

十二.評選規定:
(一)邀請學者專家等,共同組成「台灣第一屆健康牙齒之美」攝影比賽評選小組。並擇日擇定公共場所,公開決審.
(二)評選過程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嚴格評選。
初審:本階段主要是評選參賽者之參賽資格,以及是否合乎規範中所載明之數位檔案後製規範。
決審:本階段將以意念及主題表達(20%)、創意(20%)、技巧(20%)、構圖(20%)、光影(20%)為評選之條件,進行最後之評選。

十三.得獎公佈,頒獎時間:
(一)比賽結果:2010年3月,並公布於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二)頒獎時間及地點:2010年3月,確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活動網頁(活動訊息)。

十四.附則
(一)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三)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
(四)參賽作品須與「制式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一件作品附一張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並請以浮貼方式貼附於作品背面。
(五)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參賽作品僅可接受以下之後製內容,唯參賽者須於報名表載明,後製之內容,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1.合成: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參賽者須提供數位原始檔)
2.作品不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紀念品、獎座或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六)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公布姓名,並限制五年內不得參加本牙醫師公會舉辦之各項攝影比賽,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七)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5件為限;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八)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九)郵遞者,請用白色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十)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台中市牙醫師公會」所有;本牙醫師公會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銅牌獎以上(含銅牌獎)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一)未獲獎作品(照片、底片或光碟)不予退回,如需退件請自備掛號回郵信封並勾選報名表「退回作品」欄。未勾選「退回作品」欄或未附掛號回郵信封即不予退件,事後亦不得要求退回。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十二)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十三)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四)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訂之.
(十五)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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