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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1日

[照片]食尚玩家旅行台灣368 - 募集感動照片(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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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3.01.18


台灣,就像一本書,有許多的故事,是生活在這美麗土地上368個城鄉每一個人的故事;從不同角度來分享及補捉這片土地的好景、好物、好食及好人情,讓我們號召更多人一起跟著食尚玩家旅行台灣368!
獎品包括和運20萬加值卡‧巡旅券、YAMAHA麟鷺豪華版電動自行車、MASI平把公路車、hTC one系列智慧型手機、花蓮美侖大飯店、新竹老爺大酒店、長榮鳳凰酒店及寒舍艾美住宿券、食尚玩家一年份、368限量紀念T恤等總價值五十萬的好禮,還有達人洪震宇、徐仲帶你宜蘭一日慢遊!。
⋯⋯
★參加資格 只要居住在台灣且能拍下令人感動的照片,詮釋最美麗的台灣,均可報名參賽。

2011年10月16日

[照片]玩樂茂林.記憶地圖(201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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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11.20


茂林國家風景區範圍縱跨高雄市桃源區、六龜區、茂林區及屏東縣三地門鄉、霧台鄉及瑪家鄉等六大區域,風景區擁有豐富的天然資源特色及多樣化的旅遊玩樂選擇,在這片綿延不斷的高屏山麓下,可以探尋奇特地理景觀、體驗傳統原住民的人文節慶與獨特的原鄉風味餐、欣賞難得一見的石板屋、一起加入學習純手工製作的琉璃珠及木雕石繪工藝、享受養生美容的溫泉資源、規劃一趟獲得心靈平安的宗教巡禮、享受鐵馬追風的自然暢快感,當然絕對不能錯過冬季世界二大規模越冬型蝴蝶谷之一的紫蝶幽谷壯觀景象,這些令人心動的旅遊主題,可以提供您和家人假日的最佳選擇。

2011年10月9日

[Facebook]徵諾啟事-尋找遺失的記憶(20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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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11.01


【一、活動名稱】
徵諾啟事-尋找遺失的記憶

【二、活動主旨】
還記得那時,你們交換了承諾。
那是一張笑得靦腆的合照、是一枚小小的可樂拉環、是那年一起參加洛神花季得到的種子……,這些守護彼此的承諾,見證了你們的情誼。你將這些記憶埋藏多久了呢?別害羞,把它拿出來吧!

2011年8月30日

[照片+插圖]就是愛秀「感動時刻」照片與插圖徵選比賽(201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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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10.28


「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再感動,這世界將停止轉動。」
就是愛秀「感動時刻」照片與插圖徵選比賽 


2011年8月3日

[照片]「感謝祖父母」感恩創意活動比賽(20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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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9.20


一、計畫依據: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2條規定辦理。

二、活動目標:
(一)透過實踐感恩祖父母,使年輕世代感謝祖父母,常懷感恩心。
(二)透過對阿公阿媽的研究,增進對祖父母的認識。
(三)經祖孫們一起慶祝活動,增進家庭代間關係,促進祖孫良好互動。

2011年7月31日

[故事+照片]100個感動故事+不可思議的照片(20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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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8.31


100個感動故事+不可思議的照片 總獎金額130萬

老樹背後的愛情故事、米鄉之旅也能看見生命的故事
比薩斜塔在台灣、不出國也能看見地中海,
「旅行台灣.感動100」號召旅行發掘感動故事、號召另類不可思議驚豔照片,透過您我的分享,匯整最特色的旅行台灣 感動100。

2010年12月16日

[照片]創意聖誕拍拍樂,PERTH'S KEY 送你聖誕禮!!(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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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12.21

SONY MHS-TS20K bloggie數位攝影機 (公司貨)
SONY MHS-TS20K bloggie數位攝影機 (公司貨)
叮叮噹!叮叮噹!紅色聖誕即將來到,聖誕節你希望收到什麼聖誕禮物呢?
拍下你與聖誔節相關物品的個人合照,有創意、最好玩、夠特別又有趣的照片都能參加,上傳照片至粉絲團就有機會免費獲得 PERTH'S KEY 送的免費聖誕禮喔!

活動時間:
第一波按讚活動 -
2010/12/15 下午 6 點至 2010/12/21 晚上 12 點止
第二波投票活動 -
 2010/12/22 下午 6 點至 2010/12/25 中午 12 點止

2010年8月27日

[照片]『您寄照片我送好禮』國立社教館所悠遊護照-照片徵選活動(20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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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17

【nono  house】率性視覺綁帶短靴-綠(共三色)
【nono house】率性視覺綁帶短靴-綠(共三色)
自99年7月1日起即有相當多的民眾透過悠遊護照資訊,參加教育部所屬社教館所辦理之活動或展覽,相信已留下許多精彩之人物照片,只要您願意mail至passport@ms.cksmh.gov.tw,並附上文稿說明(表格如附),前100名即可獲得「鐵達尼號3D紙模型DIY乙份」。本處並挑選其中具特色之作品100件,入選者則贈送「安徒生童話世界特展門票」乙張。心動不如行動,趕快相約來參加喔!其餘資訊詳本活動辦法。

2010年8月20日

[照片]微笑101-發現地方文化館 網路照片徵集活動(20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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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10

活動目的
Apple Mac mini 2.4GHz 320GB(MC270TA/A)
Apple Mac mini 2.4GHz 320GB
地方文化館官方網站為響應行政院文建會於七月起舉辦【站高高 看台灣 文建會帶您發現台灣之美】從台北101大樓看台灣地方文化策展計畫,七月起至八月底舉辦「微笑101-發現地方文化館 網路照片徵集活動」透過照片讓民眾向國內外人士傳達推廣各地方文化館,並認識台灣各地的文化特色與文化之美,以提供國內外旅客對台灣地方文化更深度、更豐富的文化印象,進而達到行銷地方文化館以及刺激國人親臨「台北101大樓」之功效。

2010年6月28日

[老照片]2010七美懷古尋幽老照片徵選(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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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8.20

SONY TX7 千萬畫素大觸控螢幕美型夜拍機(公司貨)
SONY TX7 千萬畫素大觸控螢幕美型夜拍機(公司貨)
一、主旨:
為展現七美島鄉土文化內涵、自然人文景觀、民情風俗,以彰顯文化特色,結合觀光及藝術,特舉辦老照片徵選並製作專輯。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徠卡Leica D-LUX4超廣角經典數位相機(公司貨)
徠卡Leica D-LUX4超廣角經典數位相機
四、協辦單位:
澎湖縣攝影協會、七美鄉各村辦公處

五、徵件對象:
1990年以前之實體照片,照片內容以七美為主體,表現七美文化特色,或是攝影者與七美之間特殊記憶與情感。

六、徵件辦法:
  1. 黑白、彩色照片不拘。
  2. 一律以8吋×12吋為準的放大實體照片,張數不限。
  3. 來函請註明姓名、通訊地址、聯絡電話,並提供每張照片一則「徵件故事說明」。
  4.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徵件故事說明」約200-300字,簡述照片的年代、拍攝地點、來源、內容(與七美的淵源)
    。
  5. 提供照片者,一經選用,酬予獎金新台幣1,000元,專輯出版後並致贈專輯壹冊。
  6. 所有提供照片使用完畢,一律歸還。


七、徵件時間:
99年6月20日至99年 8月20日止。(收件以截止日送達為準)

八、收件地點:
PENTAX K-X+DA18-55L糖果機(公司貨)
PENTAX K-X+DA18-55L糖果機(公司貨)
七美鄉公所民政課(9971007*39)

九、收件方式:
請詳填參加表後,浮貼於照片背面。來信請在信封上註明「2010七美懷古尋幽老照片徵選」字樣

十、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於99年9月1日(星期三)下午2時澎湖縣七美鄉公所2樓會議室公開評審,評審結果將會公布於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之網站。

十一、附則:
  • SONY A330+DT 18-55mm標準鏡組(公司貨)
    SONY A330+DT 18-55mm標準鏡組(公司貨)
    (一)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布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金。
  • (二)作品須於背面浮貼參加表(可影印使用),否則不予以評審。
  • (三)獎金統一由主辦單位以現金方式發放得獎者。
  • (四)基於宣傳需要,澎湖縣七美鄉公所對獲選作品有權在報章、雜誌、媒體或刊物發表、印刷或在公開場合陳列或展覽,不另給酬,獲選者不得異議。
  • (五)郵寄作品應以硬紙板保護妥為包裝,避免郵寄時發生皺折,凡參賽作品因郵寄或遇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之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六)本簡章前述各項規定之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修改之權利。
  • (七)凡參加徵選者即視同承諾本簡章前述之各項規定。



更多資訊:

2010年6月18日

[圖文]「圖文。祭」 徵文紀實開始囉(20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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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15


2009年 Apple iPod touch 32GB (MC008TA/A)
Apple iPod touch 32GB
周休二日的實施,國人旅遊越來越盛行。

經濟部商業司今年對商圈推動再造,設立一個網路平台,熱情邀約每一位旅行者用文字照片分享旅遊心得,更舉辦徵文競賽活動,有獎金等著您拿喔!

經濟部商業司自民國84年起陸續推動「商店街」、「形象商圈」、「魅力商圈」直到「品牌商圈」等改善商業環境輔導計畫,希望透過凝聚地方組織經營共識及改善商業環境基礎設施,強化商圈之競爭力,在各項軟、硬體資源的導入下,提供消費者更具舒適性與便利性的商圈環境,以「創意」、「文化」、「設計」等要素注入商圈整體之營造,並逐步開展出商圈在環境經營上的「新美學」。

活動內容徵求民眾到各商圈旅遊、參與活動的圖文遊記,除了需提及商圈名稱外,所使用的照片也需包括商圈景點、活動過程、美食或特色伴手禮,希望透過商圈遊記徵文的形式,帶動民眾參與各地商圈活動,達到行銷商圈活動及觀光旅遊之目的。

即日起至9月15日止,歡迎全國民眾的參與,用你的創意文字與美麗圖片來記錄每一個商圈故事,帶著大家一起去旅行!

詳細辦法請參閱活動網址

延伸閱讀:

2010年6月16日

[創作]新竹市「愛家515-家人無距離」實踐紀錄徵選(20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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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10


SONY VPCEA16FW 超強i5雙核獨顯強悍機(晶透白)
SONY VPCEA16FW 超強i5雙核獨顯強悍機(晶透白)
壹、目的
一、促請國人對於「愛家515—家人無距離」眼耳口手心學習行動的重視,並內化為日常生活習慣。
二、使家人自覺地盡好責任與義務,以培養建全的國民。
三、藉由自我檢視、實踐、紀錄、學習,促使家人間天天無距離,提昇國人家庭凝聚力。

貳、活動對象:
新竹市民及其家庭(以「戶」為單位)。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

肆、徵選主題、項目與評選方式:
一、徵選主題:請自訂一個與「眼耳口手心五到學習行動」有關的主題,其內涵如下:
GARMIN nuvi 1470T 5吋薄型GPS衛星導航
GARMIN nuvi 1470T 5吋 GPS
(一)眼到-相視含情
(二)耳到-傾聽會意
(三)口到-讚美鼓勵
(四)手到-擁抱支持
(五)心到-關心包容

二、徵選項目:
請以A4紙張為作品規格,版面得自行創新設計(附範例請參考),並擇以下任一項參加即可:
(一)「相片故事」:以相機獵取符合徵選主題內涵之溫馨畫面相片(3×4吋)黏貼,並於空白欄位撰寫簡要實踐心得及心情故事小語(200字以內)。相片作品不得以電腦或其它媒體進行後製及修飾。
(二)「繪本」:手繪或以電腦繪圖方式繪出符合徵選主題內涵之溫馨畫面,並空白欄位撰寫簡要實踐心得及心情故事小語(200字以內)。
Dell Alienware M15x 15.6吋至尊四核心獨顯悍將機
Dell Alienware M15x 15.6吋至尊四核心獨顯悍將機
(三)「愛的小語」:以文字方式詳實記述符合徵選主題內涵之互動狀況、實踐心得及心情故事小語(300至500字)。

三、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遴聘家庭教育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於99年10月5日前就所有參加作品進行評選。
四、評選標準
(一)主題表現:40%
(二)創    意:20%
(三)版面設計:20%
(四)圖文表現:20%

五、報名、評選及頒獎日期:
2009年 Apple iPod touch 32GB (MC008TA/A)
Apple iPod touch 32GB
(一)徵選計畫及報名表(如附表2),請至本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dep-family.hccg.gov.tw/下載參閱。
(二)請填寫參賽報名表併附參賽作品(一式二份,其中乙份為影本),自即日起至99年9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採親送或逕寄至本市家庭教育中心(新竹市東大路2段15巷1號2F)。
(三)評選及頒獎日期:99年10月10日於本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公告評選結果,並另函知得獎人頒獎日期及地點。

六、獎勵方式:
(一)凡參加徵選並獲本市家庭教育中心評選出優等獎者即由本市辦理獎勵。
(二)經本市家庭教育中心評選特優作品者,依教育部規定件數,送該部續參加獎勵活動。 

Samsung B7300 觸控式智慧型手機(簡配/公司貨)
Samsung B7300 觸控式智慧型手機(簡配/公司貨)
七、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99年9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注意事項:
(一)每戶家庭限參賽一件作品,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二)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曾經參加過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且不得拷貝、偽造、抄襲等;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排除,概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三)獎勵額度得視投稿件數調整或從缺。
(四)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五)凡參加比賽者,即視為同意實施計畫之一切規定。 
(六)本市家庭教育中心「愛家515-家人無距離」計畫,洽詢電話:(03)5319756轉250。

延伸閱讀:

2010年5月22日

[照片]BluTack寶貼 創意大賽!(201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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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6.20


哈奇-蒸氣式奶瓶消毒鍋
哈奇-蒸氣式奶瓶消毒鍋
一、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6/20止,得獎名單於6/30日公佈於衡宇網站 http://www.levuni.com.tw。

二、活動辦法
創作格式:
以3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照BluTack寶貼的用途之照片,並附上200字以內的說明。
投稿方式:
限用JPEG格式,每張圖像大小不超過3MB,連同相關報名資料(如附件一)寄至levunico@gmail.com即可。

三、獎勵辦法

四、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及肖像權之作品,經查證後,將取消參選資格;若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爭議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一切法律負任。
  2. 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原稿及原件,所有資料將不予退還。
  3. 本活動所有參賽作品,版權仍為原創者所有,但授權Bostik與衡宇公司宣導於任何地方、時間以及任何形式之修改、出版、使用。
  4. 送交稿件之後,若有任何疑問,收件狀況請自行與主辦單位確認。

延伸閱讀:

2010年4月19日

[老照片]典藏你的『義』想世界 - 義民信仰老照片徵集活動(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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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4.30

「典藏你的『義』想世界」-義民信仰老照片徵集活動,歡迎擁有民國90年以前新竹縣義民廟或祭典相關老照片之民眾踴躍參加,照片主題可包括人物、器物或景物等,黑白彩色不拘。徵集期間自即日起至99年4月30日止,

每年農曆七月二十日的義民祭典,體現了本縣客家民間信仰的精神意涵。在你我的成長過程中,到廟裡拜拜並參與各種熱鬧的祭典活動、觀看賽神豬儀式、或是驚嘆於廟前靜立的紙糊大士爺等經驗,是我們共同的深刻記憶。這些點點滴滴的回憶,不僅停留在你我的腦海中,也以照片的圖像形式,靜靜地躺在家裡的老相本中,等著大家一同回味與分享!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為一窺義民祭典的演變與發展,展現民間信仰與常民生活的緊密聯結,本局特別舉辦「典藏你的『義』想世界」-義民信仰老照片徵集活動,歡迎擁有民國90年以前新竹縣義民廟或祭典相關老照片之民眾踴躍參加,照片主題可包括人物、器物或景物等,黑白彩色不拘。徵集期間自即日起至99年4月30日止,民眾可選擇捐贈老照片或是僅提供照片予文化局進行數位化,老照片仍由提供者收存。送件預計分三梯次於98年8月、98年12月及99年5月進行評選,入選之老照片,每張可獲得獎金新台幣500元整,並獲本局頒贈之感謝狀與數位化之圖檔光碟乙份。未入選者則於評選後通知領回。

SONY TX5 - 防水防塵防寒夜拍萬能機(公司貨)
SONY TX5 - 防水防塵防寒夜拍萬能機
徵集入選之照片,未來將配合本局縣史館特展主題中展出,並針對入選照片進行數位化典藏,於本局縣史館數位典藏網站提供瀏覽及相關出版品使用。

為了讓更多人了解每張照片背後的故事,參加民眾需為每張照片填寫送件表乙張,簡章(內含送件表)可於本局網站下載(http://www.hchcc.gov.tw)或至本局服務台索取。送件時,以親自送達本局縣史館服務台為原則,收件時間為周二至周六9:00-12:00,13:30-17:00。本活動相關訊息,請參閱簡章或來電洽詢本局史料文獻科 (03)551-0201分機552。

新竹縣文化局 - 「典藏你的『義』想世界—義民信仰老照片徵集」活動簡章

PSP go 主機(鋼琴黑)(含樂克樂克2試玩版)
PSP go 主機(鋼琴黑)(含樂克樂克2試玩版)
壹、活動目的
每年農曆七月二十日的義民祭典,深刻體現了本縣客家民間信仰的精神意涵。在你我的成長過程中,到廟裡拜拜並參與各種熱鬧的祭典活動、觀看賽神豬儀式、或是驚嘆於廟前靜立的紙糊大士爺等經驗,是我們共同的深刻記憶。這些點點滴滴的回憶,不僅停留在你我的腦海中,也以照片影像的形式,靜靜地躺家裡的老相本中,等著大家一同回味與分享!
為了試圖還原早期新竹縣內義民信仰儀式的面貌,一窺義民祭典的演變與發展,展現民間信仰與常民生活的緊密聯結,本計畫特以向大眾募集老照片的方式,以新竹縣義民廟祭典與活動為主題,期望經由募集、展示、數位化技術,與鄉親一同為紀錄傳遞、保存與客家義民信仰習俗的文化與特色而努力。
Apple iPhone 3GS網路高速上網智能機-32GB
Apple iPhone 3GS(32GB)

貳、徵集時間:
即日起至99年4月30日止。預計分三梯次於98年8月、98年12月及99年5月進行評選作業,評選結果於本局網站公布。

參、徵集對象:
凡擁有新竹縣義民廟以及祭典相關老照片之民眾均歡迎踴躍提供。

肆、徵集項目
民國90年前有關新竹義民廟祭典與活動(包括器物、人物)之照片及幻燈片皆可 (黑白、彩色不拘),年代殷遠者尤佳。



HP 5101 10吋專業達人靚品款
HP 5101 10吋專業達人靚品款
伍、徵集辦法
(一)請於本局網站下載或憑本簡章填寫「老照片徵集活動送件表」,並浮貼參加徵集之照片影本,照片原件請妥為包裝,放入A4或A4以上尺寸之信封袋交由本館收件人員辦理。
(二)提供者可選擇以下兩種徵集方式,
  1. 捐贈老照片原件予本館登錄典藏,並進行展示推廣運用。
  2. 提供老照片,由本館數位化或複製後原件奉還。
(三) 經審查入選之老照片,每張支給獎金新台幣500元。未入選之老照片由本局於審查後通知領回。
(四) 本館將針對入選照片進行數位化典藏與利用,本館並配合主題選擇部分老照片於99年度義民信仰展示計畫中展出及相關出版品使用,包含公開展示、公開傳輸、編輯出版之權利。主辦單位對徵集之照片將予加註「○○○先生(女士)提供」字樣,並於活動結束後致贈入選照片之光碟(數位化電子檔)一份。
Canon G11可翻轉螢幕廣角經典機(公司貨)
Canon G11(公司貨)
(五)提供者需簽署送件表中之「照片提供聲明」,如有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其法律責任由照片提供者自負。

陸、評選原則
(一)以主題明確、能表現地方義民信仰特色、早期節慶風貌或今昔變遷、紀錄祭典儀軌、流露常民情感,具歷史人文風采等原則進行篩選。
(二)聘請本局典藏諮詢委員以及宗教民俗相關文史學者,針對送件評選,預計分三梯次於98年8月底、98年12月初、99年3月底進行評選工作,評選結果於本局網站公布。

柒、送件注意事項
RICOH GR DIII 超大光圈進化經典機(平輸中文)
RICOH GR DIII 超大光圈進化經典機
(一)徵集之老照片以原件為優先,提供者須擁有該照片之著作財產權或所有權,請勿送交經偽造、翻拍他人著作或他人所有之照片參與本徵集活動。
(二)請於徵集報名表內,填妥照片拍攝者、時間、地點、人物、情境等文字說明, 以能完整介紹照片內容為宜。
捌、獎勵方式
(1) 經審查入選之老照片,毎張支給獎金新台幣500元整。
(2) 捐贈老照片並經審查入選者,將獲本局頒贈之感謝狀及紀念品乙份。
(3) 提供老照片數位化並經審查入選者,將獲得本局所頒贈之感謝狀。

玖、收件方式
黑麵 美少女攝影技巧 (附光碟)+如何擺出好POSE
黑麵 美少女攝影技巧 (附光碟)+如何擺出好POSE
(一)以親自送達新竹縣文化局縣史館為原則,收件時間為周二至周六9:00-12:00,13:30-17:00,於縣史館一樓服務台。
(二)如以郵寄方式,請於信封上加註新竹縣文化局縣史館「新竹縣義民信仰老照片徵集」字樣,以掛號交寄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新竹縣文化局史料文獻課 收。

壹拾、活動洽詢
新竹縣文化局史料文獻課
電話:03-551-0201分機552
電子信箱:shanhui@hchcc.gov.tw
本活動相關訊息及簡章內容皆可於本局網站下載

2010年4月14日

[照片徵選]「在1/23的世界,遇見你(妳)」照片徵選活動(201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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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5.01

一張會說話的照片,能啟發且豐富生命價值,就從一張照片開始吧!
用一張照片,展現生命的歷程;用一段文字,描述權益的故事。

一、活動目的:
在台灣共有兩千三百萬人口,其中超過一百萬為身心障礙者人口!今年適逢殘障聯盟成立二十週年,為重尋台灣身心障礙權益爭取、奮鬥的歷史,激發社會大眾對於人權相關議題的討論,故辦理「在 的世界,遇見你(妳)」照片徵選活動,希望透過影像的力量,促使理解人權的價值及意義,產生更多的關心和思考,進而豐富身心障礙權益進展二十年的內在意涵。

二、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三、贊助單位: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指導單位:
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

五、活動期間:99年4月1日至6月31日止
照片徵選日期:99年4月1日至5月1日止(收件日期以郵戳或傳真日期為憑)
公佈入圍日期:99年5月18日前於網站上公告入圍作品。
網路票選日期:99年5月26日~6月17日止。
結果公佈日期:99年6月31日於本活動網站上公佈。

六、活動網站:

七、照片徵選活動辦法:
1.徵選內容:
照片主角為一位或多位身心障礙者,無論是家人或朋友。照片題材以可表達出身心障礙者不同面向之生活處境的畫面為主,所遇到如在醫院、學校、職場、生活購物、活動參與…等與權益相關,拍下具有獨特故事的一張照片,拍攝時間不限,只要能顯現當時身心障礙者處境即可。並配合照片簡短寫下100字之文字,敘述照片的故事與意義 (於報名表內填寫)。
2.參加資格:
歡迎社會大眾一同參與。
3.作品規格:
數位電子檔案以600萬畫素為主,黑白或彩色均可,請以作品名稱為檔名,並製作成光碟片。
4.報名方式:
一張照片填寫一張報名表,同時附上光碟片後函寄,並請於來函信封上註明參加「在 的世界,遇見你(妳)」照片徵選活動。(採郵寄方式參加,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5.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9年5月1日為止。(以郵戳為憑)
6.收件地址:
10647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81號9樓 (殘障聯盟 林恩淇收)。
7.得獎公佈:
評審後將公佈獲選名單與作品名稱;擇期具函通知得獎人。
8.頒 獎:
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9.評審辦法:
(一)聘請公正且具社會聲譽之3-5位專家當任評審,依左列標準評分:
  1. 能掌握上述【徵選內容】之主題,且清晰具體及實用。(50%)
  2. 能符合權益相關的照片,表達本活動之精神與意義。(30%)
  3. 能具有獨特性,且深刻印象。(20%)
(二)開放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1. 通過而入圍之照片,放置在部落格上,開放網路票選「我最愛的 」。
  2. 票選最高票者,即為「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八、獎勵辦法:
(一) 「人權映像」照片徵選--
  • 第一名頒發10,000元等值禮品,獎狀乙幀。
  • 第二名頒發 6,000元等值禮品,獎狀乙幀
  • 第三名頒發 4,000元等值禮品,獎狀乙幀
  • 另選出五名佳作,各頒予2,000元等值禮品,獎狀乙幀。

(二)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網路票選最高票者,可獲得最佳人氣獎,獎品「精美禮品」一份,獎狀乙幀。

(三) 鼓勵參與獎:
為鼓勵民眾踴躍參與徵選活動,前50名投稿者可獲得 錸德科技RIDATA MiniSlider 隨身碟(ID 37) 4GB隨身碟一只。(以郵戳為憑,名額滿為止)

九、活動聯絡人:
周小姐 02-2369-7110分機15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若版權非參賽者所有,請事先徵求所有權人同意使用,並於作品內註明,以免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法之規定;凡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選資格,參選者並自行負相關法律責任,並追回獎金、獎狀(牌),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參賽作品不得經任何人為加工或經電腦合成等。違反者,喪失比賽資格,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
(三)參賽、徵選作品每人各以3件為限,如超過3件得由主辦單位任選3件參選,作者不得異議。
(四)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毀謗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五)參加者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得獎訊息將會以e-mail通知,所有資料皆會保密,只作為獎品寄送依據。
(六)本活動若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利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
(七)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將以一般掛號郵件寄出。
(八)獎金須依財政部規定扣繳所得稅。未達錄取標準,獎項得從缺。各類獎勵名額,得視實際情形斟酌調整。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九)參賽作品概不退還,獲選後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行使一切委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並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進行非營利之相關活動,均不另給酬。


更多資訊:

2009年11月20日

[無名]『O’Mimi Queen』美胸皇后選拔(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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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1

『O’Mimi Queen』美胸皇后選拔 @ 無名小站



【曼黛瑪璉】峰美學09SS  B-E罩杯內衣(夏日黃)
【曼黛瑪璉】峰美學 09SS(夏日黃)
活動名稱:
『O’Mimi Queen』美胸皇后選拔

活動內容:
年輕有自信的妳,現在就來上傳你最正的照片,贏得商品代言拍攝機會!號召親友團來投票衝人氣賺紅利

開始時間:
2009/11/10

結束時間:
2009/12/11



更多資訊:

2009年11月19日

[無名]健達繽紛樂: 揪團比人氣,讓你白趴又白唱(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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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2.15

健達繽紛樂: 揪團比人氣,讓你白趴又白唱 @ 無名小站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活動名稱:
健達繽紛樂: 揪團比人氣,讓你白趴又白唱

活動內容:
想免費到KTV high一下嗎?快來上傳你的「白」照片,健達繽紛樂讓你白趴又白唱!

開始時間:
2009/11/09

結束時間:
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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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7日

[影像]EPSON 2009百萬影像大賞(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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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9.30

[作品募集]
照片、平面設計、插畫、圖像、藝術文字、印刷藝術、CG等各種不限種類的數位作品。

評選獎項及辦法
評選獎項
‧大賞:獎金200萬日圓 及 Epson產品(1名)
‧優秀獎:獎金50萬日圓 及 Epson產品(3名)
‧審查員獎:獎金30萬日圓(6名)
‧潛力新人獎(註):獎金10萬日圓(6名)
‧入圍獎:獎金3萬日圓(10名)
‧佳作:精美紀念品(30名)
‧海外參賽特別獎:精美紀念品(3名)
(註):潛力新人獎將頒發給低於22歲青年參賽者之優秀作品(1987年9月30日之後出生之參賽者)。

關於獎品
獎品不得替代或轉讓,但主辦或協辦單位得用具有同樣或更高價值的獎品替代。相關所得稅與其他稅項,一概由得獎人負責。主辦或協辦單位將提供相關稅務單位任何與獎品有關的所須報稅表格。

評選辦法
‧主辦單位聘請台灣攝影藝術名家擔任評審委員以示公正
‧台灣賽區評選出前三名,再將前三名代表作品寄至日本參加亞太區百萬大賞競賽

報名資訊與活動細則

收件條件
一.參賽作品限於未發表,且未投稿於其他比賽的作品。(在參賽者本人的網頁或部落格上所刊登的作品不在此限)
二.作品限以印表機列印。
三.個人或是團體均可投稿。
四.單張照片或組合照片均可。
五.不限投稿尺寸。 (請於作品背面註明上方及下方即可)
六.不限制投稿作品數。
七.不限制使用攝影器材的製造商和機種。
八.不需裱框或貼於圖板上。
九.郵寄或宅配寄送均可。
十.主辦單位不負責運送中的意外及破損等相關責任。寄送時請以耐撞擊之包裝(外側用厚紙箱等強度高的包裝,內部放防止震晃的材料)。
十一.使用於作品中的著作或肖像,需為投稿者本人製作、攝影,並擁有其著作權,或事先取得著作權權利者的使用許可。
十二.參賽者在報名時即視同同意投稿規則。此外,若主辦單位判斷有違反著作權或其他規定等情事,主辦單位可取消投稿和得獎,並可請求退還獎金。
十三.關於投稿作品的著作權,若發生來自第三者的異議申告及控訴,主辦單位不負擔一切責任,包含費用負擔等均全由投稿者負責。
十四.所有參賽作品收件後為主辦單位所有,未得獎之作品在評審結果公佈後二週至二個月內可自行取回,二個月後未取回則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十五.評審結果預計將於2009年12月中旬公告於Epson網站。

報名辦法
一.作品請務必附上填寫完整的參賽報名表(可影印)
二.每一組作品需要一張報名單。
三.報名表需置入信封內或妥善包裹於紙箱中,連同參賽作品一同寄到「Epson百萬影像大賞暨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

截稿時間
請於2009年9月30日23:59前寄至「Epson百萬影像大賞暨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公告
得獎名單及其得獎作品將於2009年12月中旬公告於Epson網站。

頒獎典禮與得獎作品展覽
頒獎典禮日期另行通知。得獎作品將於本次比賽頒獎典禮會場及展覽、活動、網站及相關出版品中介紹展出,某些作品可能會要求作品再次輸出。另外,得獎作品將會被使用在本比賽相關的廣告宣傳物及Epson集團各公司所製作的出版品、目錄、網頁、新聞稿等用途。

個人資料使用
參賽者申請表上面的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妥善管理,原則上不會提供給第三者,參與本活動的同時,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使用申請表上的個人資料,作為以下用途:(i)與參賽作品出版及活動宣傳相關事宜,不須經過複查、通知與同意;(ii)提供與本活動相關及未來百萬影像大賞比賽活動訊息。得獎者需要於收到通知的14天內簽署並繳回合法同意書、授權書、勞務報酬單及廣告宣傳同意書,否則將喪失得獎資格並依序由次獎項得獎者遞補。獎項公佈後主辦單位將會公開得獎者姓名、生日與職業等資訊,敬請各參賽者在充分理解的前提下報名參賽。

關於智慧財產權
參賽者同意遵守比賽規定,並接受評審的評選決定。參賽或領獎即表示同意主辦與協辦單位具有非專屬、永久之權利,得以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複製、發行或公開展示參賽作品,目的不拘,且媒介包括目前既有或未來發展而出的所有媒體,不須進一步對參賽者補償。上述權利包括將參賽者的參賽作品公佈於網站之權利。
一.參賽者同意無條件授權提供本參賽作品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予主辦單位,供主辦單位擁有與使用於各項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展示、展覽、宣傳、型錄製作、網站瀏覽等之用途。
二.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可重製參賽之參賽作品,作為主辦單位推廣、公開展覽展示、宣傳、頒獎典禮、產品型錄製作、網站露出、記者會等及再授權等各項營利或非營利目的之使用用途,不需另行通知參賽者。
三.參賽者同意將因參加本競賽活動所產生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授予主辦單位使用。如有第三人對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有任何疑義,參賽者必須給予主辦單位充分必要之協助;若有第三人對該參賽作品內容之權利發生爭執,或因此疑義致使主辦單位造成損失,參賽者應行負責,一切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四.主辦單位得使用本活動參賽作品於包括產品型錄、產品列印sample、測試產品列印之廣告稿、宣傳活動或是記者會等,又主辦單位使用該參賽作品得自行重製、製作成主辦單位所需之宣傳物件型式內容。
五.主辦單位同意於本活動辦法規範範圍內使用參賽者提供之公開資訊、內容、圖片。參賽者於本活動提供與主辦單位之參賽作品,不得有再次授權、買賣或移轉予第三人之處分行為,亦不得有任何侵害主辦單位權利之行為。
六.由主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重新製作完成之廣告稿、消息稿、廣告貼圖、DM或網站資訊等等,則由主辦單位為所有權人並享有製作物之智慧財產權,非經主辦單位事前書面同意,不得任意使用或轉載。
七.其他相關於本競賽活動所產生之智慧財產權規範事項,若有超出與本活動辦法上述內容之情事,以本活動辦法所述範圍為限。凡任何介於參賽者與主辦單位間所有智慧財產權歸屬相關事項,若與本活動辦法上述內容相抵觸時,以此活動辦法所述內容為準。

其他注意事項
主辦與協辦單位若合理懷疑或認為,參賽者以任何形式干預參賽過程或頒獎機制,或違反比賽規定,得以自行保留取消參賽者的資格。參賽者若企圖以任何方式詐欺或干預比賽,將喪失得獎資格。主辦與協辦單位若判斷有非其能控制之因素,破壞比賽安全、行政、公正或運作,亦保留取消、中止或暫停整個或部分比賽的權利。參賽者若因參賽或接受比賽相關資料,而導致電腦、電腦周邊或其他電子設備的損害,或任何有關比賽而產生之損害,主辦與協辦單位概不負責。對於遺失、遲交、不全或投遞錯誤的參賽作品,主辦與協辦單位概不負責。所有適用法律均適用於本比賽。無論是否與其他規定所抵觸,本比賽規定適用於中華民國法律。任何因比賽規定與比賽所產生之爭議,參賽者同意由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退件處理
一.未得獎之作品在評審結果公佈後二週至二個月內可自行取回,二個月後未取回則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二.作品取回,須為參賽者本人持身分證明文件簽章辦理
三.若非參賽者本人親領,須持參賽者委託書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簽章辦理。委託書範本下載
四.退件取回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46號5樓「Epson百萬影像大賞暨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
五.領取期限:評審結束二週後至二個月內


更多資訊:

2009年7月28日

[照片]遠東印象一甲子 - 遠東集團六十週年照片徵選活動(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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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8.20

參賽對象:

  1. 現居住在台灣,並持有國民身分證者
  2. 本活動開放給集團同仁、協力廠商參與

活動辦法:

(一)報名日期:

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8月20日

(二)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
    寫下300字內照片說明(來源、紀念意義) ,並上傳圖片jpg投稿
    (限定300dpi以上高解析,每幅不得超過3MB) 。
    活動報名網址:http://act.udn.com/FEG60
  2. 照片如果為舊照片,請掃描或翻拍成圖檔後上傳至網站。
  3. 照片不得以數位方式修改或合成。

作品評選方式:

(一)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60% 文字敘述25% 圖片年代15%

(二)評審作業:

  1. 初選:由聯合報攝影中心進行第一階段初選評審作業
  2. 決選:由遠東集團內部進行最後決選

活動獎項(總獎金35萬) :

  1. 金牌1名:新台幣6萬元
  2. 銀牌2名:新台幣各5萬元
  3. 銅牌3名:新台幣各2萬元
  4. 優選5名:新台幣各1萬元
  5. 佳作10名:SOGO禮券各5千元
  6. 活動轉寄獎5名:各得SOGO禮券6000元。只要將活動訊息轉寄給你的親朋好友一同參與,轉寄越多者,最高可得SOGO禮券6000元。

(三)決選成果公佈:

2009年10月1日

參賽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必須從未作公開發表或在任何比賽中獲獎。
  2. 照片不得以數位方式修改或合成,若有違規,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得獎,主辦單位得追回已發之獎品與獎項。
  3. 參賽作品必須為投稿人自行拍攝或擁有其所有權及著作權。參賽者同意聯合報及遠東集團出版、使用、切裁、修改、印製成冊、網頁、展覽或任何有關此次比賽及遠東集團六十週年相關之宣傳運用。
  4. 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權,並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和其他相關權益。如涉及物業、人像等第三人之權益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得到有關方面的許可。如上傳之圖片涉及侵權等違法事宜,必須由上傳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5. 參 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如因資料填寫不實或不完整, 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權益,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6. 所有參賽作品報名一律採數位上傳,無論獲獎與否,概不發還(請自行存檔或保留原始照片)。
  7. 無論任何原因,逾期、不完整、損毀之參賽作品概不受理。
  8. 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其填寫之領獎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9. 得獎依法應繳納稅金,將從獎金中預扣(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10. 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有隨時修正競賽辦法與相關規定之權利。
  11. 參加者明白並願意遵守以上規定。
  12.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活動單位將隨時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

著作權約定:

  1. 報名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保證參加作品係由報名者創作,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法之情事,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經評審裁決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後,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由報名者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 未得獎之參賽者就其作品保有其著作權,但授權主辦單位得行使宣導並加以重製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非商業營利(例: 非販賣或出售或出租參賽之影片)之前提下合法使用以進行宣傳推廣,並擁有無償之永久使用權。參賽者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 參賽者同意一旦入選佳作以上(含佳作)之參賽作品,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即歸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並同意不就該作品行使著作人格權。
  4. 得獎作品將有機會在其他媒體上刊登或播映,參賽者請自行取得參賽作品之使用授權。若有任何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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