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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3日

106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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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7-11-03

壹、目的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特舉辦此項比賽。

2012年2月15日

[美術]第十一屆『行天宮人文獎』 美術創作比賽(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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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4.27



◎美術創作比賽
壹、目的: 透過美術創作,闡揚「五倫八德」,提昇全民藝術涵養、促進社會祥和,希冀「行天宮人文獎」成為國內推展美術藝文活動程度最深的比賽。

2010年10月19日

[美展]第十五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201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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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3.06



宗旨:鼓勵藝術創作,累積藝術資產。
一、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 / 嘉義市政府
  • 承辦單位 /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 贊助單位 / 嘉義市文化基金會、財團法人陳澄波文化基金會

2010年9月11日

[藝術]9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20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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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10.29


壹、目的
ORIS  法蘭克辛納屈系列皮帶對錶-咖啡
ORIS 法蘭克辛納屈系列皮帶對錶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此項比賽。
貳、組織
設立「9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由下列單位組
成之。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歷史博物館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臺灣省各縣市政府、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

2010年6月23日

[美展]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慶祝99年警察節美展(20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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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6.28

主旨:
為慶祝99年警察節,提倡優質生活,導正社會風氣,並為警界注入藝術氣息,鼓勵員警公餘研習藝文風氣,辦理本美展。

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主辦單位: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展覽時地:
7月15日以後在本局走廊經常性展出,以美化辦公場所。

參展項目:
國畫、西畫(含水彩、油畫)、書法三類

參加對象:
我在北歐玩設計
我在北歐玩設計
一、歡迎社會人士、大專院校藝術同好踴躍參加
二、歷屆參加本展覽比賽,曾獲第1名者,歡迎參展,不得參賽。

作品規格:
一、國畫:
不得大於全開(未裱框前長、寬不得超過70、140公分)
二、水彩:
對開至全開
三、油畫:
最小不得小於20號,最大不超過40號
Apple iMac 27 吋 3.06GHz 1TB (MB952TA/A)
Apple iMac 27 吋 3.06GHz 1TB
四、書法:
格式、字體不拘,不得大於全開(未裱框前長、寬不得超過70、140公分)。
五、以上均無需裱框(由本局統一裝裱,已裱框者不收)。

收件日期:
6月14日起至6月28日17時截止
收件時間:
平日上班8─17時,星期六、日14─18時。
收件地點: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訓練科(中和市民安街160號2樓)
【Lee】黃立行-男女精選 襯衫 T恤 任選2件$999
【Lee】黃立行 - 男女精選 襯衫 T恤 任選2件$999
退件時地:
7月1日至7月14日,未入選作品於原收件地點辦理退件,未依限取回之作品,本局有權自行處理。
評審時地:
6月30日14時開始,於本局訓練中心(中和市民安街160號2樓)。
評審結果:
7月1日於本局網站公佈,另以電話個別通知。
頒獎時地:
各參展項目前3名頒獎時地另行通知。
獎勵辦法:
【SISTERS】任選二件$399‧上衣/短褲/內搭褲組
【SISTERS】任選二件$399‧上衣/短褲/內搭褲組
一、第一名:獎金6萬元、獎牌一面。
二、第二名:獎金4萬元、獎牌一面。
三、第三名:獎金3萬元、獎牌一面。
四、佳作各錄取3名:每名獎金2萬元,獎牌一面。
五、入選各錄取5名:每名頒發獎狀1紙。

注意事項:
一、參展人員請詳填附表資料(地址請填郵件可送達簽收處)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二、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及冒名頂替之情形,如經發現一律取消入選資格。
三、佳作以上之作品,均歸本局典藏美化辦公場所。
四、參展作品,本局有權作攝影、展覽、刊登等用途。
聯絡電話:臺北縣政府警察局訓練科 (02)82217530、82217550
承辦人:劉進興


更多資訊:

2010年5月16日

[美展]台灣南美會第58屆「南美展」徵選(20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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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7.15

RICOH GXR+24-72mm F2.5-4.4 VC 變焦鏡(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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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推廣藝術教育,培育新進人才

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南美會、台南市立文化中心 

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奇美文化基金會 

展出時間/地點: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99年10月23日(星期六)~99年11月03(星期三)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 文物陳列館及第一、二、三藝廊

一、應徵類別:
國畫、西畫、雕塑、攝影。 
二、應徵資格:
不限。 
三、參加辦法:
  1. 題材:
    自由
  2. 件數:
    每人以參加二類別為限,攝影類以【3件】為限,其餘每類別作品以【1件】為限
  3. 洗衣大師2kg半自動雙槽洗衣機
    洗衣大師2kg半自動雙槽洗衣機
    初審一律以作品照片送審: 
國畫、西畫類
作品單獨拍攝(藏書票每票單獨拍攝),並請至少放大為6 × 8英吋照片。
雕塑類
作品需拍前、後、左、右各一張,均各放大為6 × 8英吋照片。媒材於搬運、展示時,容易損壞的作品,則不予受理 (如:石膏、玻璃等)。
攝影類
8×10英吋作品一件。作品如為正方形畫面,則照片以10 × 10英吋提出。
  • 以上入圍與否,送審作品照片均不予退還。
四、複審收件:  
1.原作規格:
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國畫
  • 裝框 : 寬110cm、高220cm(含裝裱)
  • 立軸 : 寬110cm、高220cm(含裝裱)
  • 凡以玻璃裝框者,一律不收。
    *連作需在規格內。  
西畫
  • 油畫: 寬110cm、高165cm(50F以內)
  • 水彩  : 全開(50F)以內
  • 版畫  : 比照水彩。 
  • 藏書票: 3至4枚,貼在39×54公分檯紙上為一件。
  • Apple iPhone 3GS網路高速上網智能機-32GB
    Apple iPhone 3GS(32GB)
    凡以玻璃裝框者,一律不收。
雕塑
  • 高30cm以上、165cm以下。
  • 凡以玻璃裝框者,一律不收。
攝影
  • 傳統攝影或數位攝影,照片長邊50-75cm,裝框後95cm以內,短邊不得小於長邊1/3
  • 凡以玻璃裝框者,一律不收。
ACER T230H 23吋寬多點觸控FullHD_HDMI液晶顯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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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請將作品照片及報名表A、B寄:
709-50台南市安平區建平17街31號3樓之2
台灣南美會  收
3. 截止日期:
99年7月15日(星期四)  ※郵戳為憑
4. 入選通知:
無論入選與否,7月31日前發出通知,亦可上網查詢。初審入圍者,專函通知參加複審。

五、複審(原作)收件: 
※作品請以紙盒(平面)或木箱(立體)包裝(否則恕不受理),以確實保護作品並節省作業時間。
  1. Wacom Intuos4 數位繪圖板(6 X 9)
    Wacom Intuos4 數位繪圖板(6 X 9)
    現場收件時間:99年8月14日(星期六)至8月15日(星期日)
    AM:9:00~12:00,PM:1:30~5:00
    收件地點:台南市立文化中心演藝廳 南美會收件處
    701台南市中華東路3段332號
    電 話: 文化中心 視覺藝術課 (06)2692864轉303葉啟鋒
    南 美 會(06)29822450933-616011 曾瀞怡
  2. 郵寄收件:請務必於99年8月13、14、15日 以前。
    收件地址:台南市中華東路3段332號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 視覺藝術課 南美展收件處
    ※以上逾時視同棄權
  3. 甄 審 費:初審入圍參加複審作品,每件酌收甄審費新台幣300元。請將現鈔連同「送件表」裝入標準信封後,黏附於作品標籤下方或顯著處。
  4. FUJIFILM F80EXR- 10X變焦高感光卡片機(公司貨)
    FUJIFILM F80EXR (公司貨)
    入選結果:公佈於本會網站並個別通知,邀請函則於展覽前二週寄出。

六、複審作品退件(含展出及未入選作品):
  1. 1.退件時間、地點:
    (1)【入選以上(不含南美獎)】作品退件:
    99年11月03日(星期三 ) PM:5:30~PM:7:30
    99年 11月04日(星期四 ) AM:9:00~PM:5:00
    退件地點:台南市立文化中心 文物陳列館一樓。
    (2)【南美獎】作品退件:
    11月8日(一)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台灣南美會會館
    709-50台南市安平區建平17街31號3樓之2  
  2. LV M40146 經典花紋新款手提肩背兩用包-(大)
    LV M40146 經典花紋新款手提肩背兩用包
    注意要點:
    (1)如需代辦託運退件(快遞,對方付費),送件時填具「委寄切結書」。
    (2)請準時退件,逾期未領回,本會及台南市立文化中心不負保管責任。

七、頒獎時間地點:
99年10月23日(星期六)下午2:30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 原生劇場

八、獎勵辦法: 
  1. 南美獎、市長獎、柏川獎、奇美獎、國慶獎,各1 名,各得獎章一面、獎狀一幀及畫冊三冊,並邀請和本會會員、會友餐敘。
  2. G-SHOCK C3探測電子休閒錶 (白)
    G-SHOCK C3探測電子休閒錶 (白)
    優選:各得獎狀一幀及畫冊二冊。
  3. 入選:各得獎狀一幀及畫冊一冊。 4.入選以上作品皆刊錄於第58屆南美展畫冊。 5.獲得兩次大獎或一次大獎、兩次優選(含)以上者,可取得申請加入本會為會友資格。

九、注意事項:
  1. 應徵作品之必要條件:
    (1)應徵作品,須本人創作且未經發表,亦即未在國內外參加各種競賽得獎、展覽(個展除外)。
    (2)評審對於參選作品提出若干疑點時,作者有義務及時說明澄清。
    (3)入選與得獎作品,如被檢舉有冒名頂替、抄襲、模仿之嫌,並經查證屬實者,視為入選無效,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章、獎狀,並得公佈被舉發者姓名。
  2. Air Space★SuMmEr cHiC~後拉鍊羅馬高跟鞋-灰
    Air Space★SuMmEr cHiC~後拉鍊羅馬高跟鞋
    如參選作品水準不足,得獎名額得予以從缺。
  3. 本會於收件開始至展覽結束退件時間內,對應徵作品負有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拒情事而遭損壞、遺失時,不負賠償之責。
  4. 應徵作品的作者,對本會之審查、展出陳列及編印畫冊等均不得有任何異議;入選作品,本會有展覽、攝影、出版、上網、發布新聞等相關權益。
  5. 本簡章及報名表可自行上網下載,或至台南市立文化中心索取,或附貼妥3.5元郵票標準信封,書妥姓名、住址、郵遞區號,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簡章』,寄本會索取。
  6. 本屆南美展徵件有關訊息,均在「南美展」網站公佈,請參加徵選者密切注意。

十、簡章、報名表可自行影印或上網下載使用。

延伸閱讀:

2008年10月5日

[藝術] 第八屆『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0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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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創作比賽
壹、活動目的:透過美術創作,闡揚「五倫八德」,提昇全民藝術涵養、促進社會祥和,希冀「行天宮人文獎」成為國內推展美術藝文風氣程度最深的比賽。為提升比賽精緻化程度,於美術創作比賽增設「典藏獎」,得經評審委員建議並經主辦單位認可,在水墨類成人組、西畫類成人組第一名中選出一名「典藏獎」。

貳、比賽類別:
  • 1.水墨畫(含彩墨畫)
  • 2.西 畫(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

叁、參加對象:
  • 少年組 :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至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 青少年組:民國79年1月1日以後至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 成人組(含大專社會):民國7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肆、作品主題:
人生旅程,你我曾結伴同行,或迤邐獨遊,走出幽谷攀上高峰,欣賞沿途鳥語花香、湖光山色美景而心曠神怡。在人世間,每一個人都歷經多采多姿的生活體驗,讓我們記憶更豐富、領會更深刻。歡樂、痛苦的淬煉使人更璀璨更澄澈更圓融的自身圓滿,讓我們用彩筆盡情揮灑出一幅幅感人的畫面。

伍、參賽辦法:【比賽程序:收件(照片)→初審→決審:送作品原件(須裱褙裝框)參賽】
(一)初審
  • 1. 參加方式:請詳填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正、副本請用迴紋針夾於參賽作品照片後面),連同參賽作品照片(8〞× 10〞一張)、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10元郵票五張以掛號郵寄主辦單位。
  • (報名必備資料不齊、照片規格不符或以原件參加初審,視為報名無效)
  • 2. 收件時間:民國98年2月23日至3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3. 收件地點: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 【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3段303巷14弄4號】
  • 請註明:『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 收
  • 4. 作品規格:
    • (1)水墨畫(含彩墨畫;限以直式)
      • A.少年組 —約68cm×68cm
      • B.青少年組、成人組 —約68cm×136cm
    • (2)西 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橫、直式不拘)
      • A.少年組 —水彩54cm×38cm、油畫20號、平面設計54cm×38cm
      • B.青少年組、成人組 —水彩78cm×54cm、油畫40號、平面設計78cm×54cm
  • 5. 初審結果訂98年3月24日(週二)於行天宮網站公佈,並以「掛號」寄出通知書通知決賽入圍者,敬請確切注意個人通訊郵件。
(二)決審(暫定)
  • 1. 入圍決審者,請於98年4月24-25日(每日上午十點至十二點,下午一點至四時)將作品原件送達 - 吉林畫廊【104台北市吉林路110號一樓】 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 收
  • 2. 決審日期:98年4月27日(週一),並於98年5月4日(週一)在行天宮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 3. 決審送件作品須裱褙裝框 (水墨畫一律裱褙、西畫一律裝框)。
  • 4. 未按簡章規格交件者或逾時寄達者,喪失入圍決審資格,不得異議。
  • 5. 未得獎作品者,於98年5月4日-5月6日在吉林畫廊領回作品,逾時未領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責任。 【每日上午十點至十二點,下午一點至四時】

◎評審
聘請國內具有教職之知名書畫家、美術家擔任評審。

◎作品展
  • 98年4月28日-5月7日在吉林畫廊展出。
  • 98年5月9日-5月30日在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展出。

◎頒獎典禮
98年5月30日(週六)上午十點至十二點,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四樓禮堂。
(頒獎典禮後退回得獎作品;典藏部份除外。)

◎「典藏獎」得主展出
美術創作比賽獲得「典藏獎」者,日後須義務性,由主辦單位安排於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展出,以回饋社會。提供15幅以上的完整作品(不含被本會典藏的作品),在頒獎典禮後一年內,舉辦1次為期3週的展出(補助作品來回搬運費、保險費,實報實銷)

◎參賽須知
  • 一、參賽者不限國籍。
  • 二、每人每類以一件作品為限,如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 三、美術掛號郵寄初審作品照片(8〞× 10〞一張),一個信封以一人一件為限。
  • 四、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所有,作為推展社教之用,且得獎者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
  • 五、美術決審作品經評定為未得獎者,應於期限內領回,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處理參賽作品,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得獎作品應於展覽結束後期限內由得獎者自行領回,逾時未領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責任。
  • 六、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有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 七、參賽者身分認定,均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上所載資料為準。
  • 八、未附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及未詳實填寫報名表,經通知未補正者,視同報名無效。
  • 九、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超過NT$13,333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5%稅金(外籍20﹪稅金)。
  • 十、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得獎過之作品,若經發現,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 十一、參賽者凡冒借、抄襲、拷貝、仿冒、改作或重製他人攝影、作品之原作,除取消得獎資格外,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 十二、評審團評審會議得視作品之多寡和水準,建議主辦單位酌予增減各組獎金名額。
  • 十三、得獎及展覽作品均由初審、決賽評審委員評定之,不得有其他異議。
  • 十四、參賽者自參加本項比賽起(掛號郵寄之時),視同承認並遵守本比賽簡章上所列之各項規定。




更多資訊:

2008年5月27日

[藝術]第56屆「南美展」徵選(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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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推廣藝術教育,培育新進人才。

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台南市政府文化觀光處

主辦單位:
台南美術研究會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

協辦單位:
國泰人壽
奇美文化基金會

展出內容

97830(六)~

921(日)

台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本會會員作品

參加徵選獲得優選以上作品

971025(六)~

1116(日)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

本會會員作品

參加徵選獲得入選以上作品



一、應徵類別:
國畫、西畫、雕塑、攝影

二、應徵資格:
不限。

三、參加辦法:
  1. 題材:自由。
  2. 件數:每人以參加二類別為限,每類別作品以1件為限

四、初審(作品照片)收件:
  1. 初審一律以作品照片送審:
    • A. 國畫、西畫:
      作品單獨拍攝(藏書票每票單獨拍攝),並請至少放大為6 × 8吋照片。
    • B. 雕塑:
      作品需拍前、後、左、右各一張,均各放大為6 × 8吋照片。媒材於搬運、展示時,容易損壞的作品,恕不受理(如:石膏)。
    • C. 攝影:
      8×10吋不同作品1~3件。作品如為正方形畫面,則照片以10 × 10吋提出。電腦後續處理作品宜有邏輯性。
    • D. 入圍與否,送審之作品照片均不予退還。
  2. 作品規格:請參看複審作品規格。
  3. 請將作品照片及報名表A、B寄:
    701-59台南市東區東安路50號2F之1
    台南美術研究會 收  
  4. 截止日期:97年7月24日(星期四) ※郵戳為憑
  5. 入選通知:無論入選與否,8月4日前發出通知,亦可上網查詢。初審入圍者,專函通知參加複審。


五、複審(原作)收件:
※平面作品請以紙盒包裝,立體作品請以木箱包裝,以確實保護作品並節省作業時間。
  1. 收件時間:97年8月16日(星期六)至8月17日(星期日)
    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2. 收件地點:台南市立文化中心演藝廳 南美會收件處
    701-67台南市中華東路三段332號
    電話:0933-614738 葉啟鋒(台南市立文化中心)
    0933-616011曾瀞怡(南美會)
  3. 作品規格:

    裝框:寬160cm、高240cm 以內(含裝裱)

    立軸:寬160cm、高240 cm以內(含裝裱)

    連作高度需在規格內

    凡以玻璃裝框者,一律不收

    西

    油畫:30號~60號。

    水彩:對開或全開。

    版畫(含藏書票):寬160cm、高240cm以內(含裝裱)。藏書票以34枚,貼在39×54公分檯紙上為一件。

    30 cm以上、180cm以內。

    傳統攝影或數位攝影,照片長邊5075公分,裝框後100公分以內; 短邊不限。


  4. 甄審費:
    初審入圍參加複審作品,每件酌收甄審費新台幣300元。請將現鈔連同「送件表」裝入標準信封後,黏附於作品標籤下方或顯著處。
  5. 入選結果:
    公佈於本會網站並個別通知,邀請函則於展前二週寄出。
六、複審作品退件(含展出及未入選作品):
  1. 退件時間、地點:
    • 97年11月16日(星期日)下午5時30分 - 7時30分
    • 97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退件地點:
  2. 注意要點:
    • (1)如需代辦託運退件(快遞,對方付費),請於送件時填具「委寄切結書」。
    • (2)請準時退件,逾期未領回,本會及台南市立文化中心不負保管責任。

七、頒獎時間地點:
97年10月25日(星期六)下午2時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 文物陳列館

八、獎勵辦法:
  1. 南美獎:國畫、西畫、雕塑、攝影各一名。
    市長獎、柏川獎、奇美獎、永都獎、國慶獎:各一名。
    以上各得獎章一面、獎狀一幀及畫展專輯三冊,並邀請和本會會員、會友餐敘。
  2. 優選:各得獎狀一幀及畫展專輯二冊。
  3. 入選:各得獎狀一幀及畫展專輯一冊。
  4. 入選以上作品皆刊錄於第56屆南美展專輯。
  5. 獲得兩次大獎或一次大獎、兩次優選(含)以上者,可取得申請加入本會為會友資格。
  6. 本會基於「以藝會友」精神,特建立以榮譽與肯定取代獎金制度。

九、注意事項:
  1. 應徵作品之必要條件:
    • (1)應徵作品,須本人創作且未經發表,亦即未在國內外參加各種競賽得獎、展覽(個展除外)。
    • (2)評審對於參選作品提出若干疑點時,作者有義務及時說明澄清。
    • (3)入選與得獎作品,如被檢舉有冒名頂替、抄襲、模仿之嫌,並經查證屬實者,視為入選無效,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章、獎狀,並得公佈被舉發者姓名。
  2. 如參選作品水準不足,得獎名額得予從缺。
  3. 本會於收件開始至展覽結束退件時間內,對應徵作品負有保管之責,並辦理展品投保事宜,惟遇不可抗拒情事而遭損壞、遺失時,不負賠償之責。
  4. 應徵作品的作者,對本會之審查、展出陳列及編印畫冊等均不得有任何異議,但可提出善意的建議。入選作品,本會有展覽、攝影、出版、上網、宣傳等相關權益。
  5. 本簡章及報名表可自行上網下載,或請到台南市立文化中心索取,或附貼妥5元郵票標準信封,書妥姓名、住址、郵遞區號,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簡章』,寄本會索取。
  6. 本屆南美展徵件有關訊息,均在「南美展」網站公佈,請參加徵選者密切注意。

十、簡章、報名表均可自行影印或上網下載使用。
『南美展』網址:http://art.ho.net.tw
諮詢電話:(06)238-1078 0933-61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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