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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8日

[設計]2009金誓晶品第一屆金飾創意設計大賽(0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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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26

◎活動主題
以母親節、情人節、節慶(彌月、聖誕節、端午節等……)三項,擇一作為設計主題
戒指、耳環、手鍊及項鍊等…款式飾品。將傳統金飾特色加入創意發想,增加流行配戴趨勢…

◎參賽資格
自由設計師、現任設計師、學生,個人或公司名義均可參與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提交日期
2009/03/12(四)~~2009/03/26(四)截止,以郵戳為憑

◎提送方法
請備妥下列需繳交物件郵寄並Email。恕不接受未繳郵費之郵件。若提交多件參賽作品,請於每份作品均附上一份參賽表格。

◎提交內容
1﹒參加表格
請至 http://www.isabella-gold.com. 登入成為會員後,下載參加表格,且填妥所有資料,依各主題以單件作品投稿,亦可多件投稿多項主題,不限件數。(三月初網路進行開放)
郵寄資料內需含作品表版、報名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作品電子檔光碟。《填寫表格前請先詳閱注意事項》

◎獎勵辦法《 總奬勵50萬元 》
各主題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原創設計金飾實品一面
各主題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
各主題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
登入會員且參加網路票選投票者,將抽出十位幸運者,獲得伊莎貝拉金飾禮盒;入選前30名圖稿者,可獲得伊莎貝拉金誓晶品神秘小禮。

2﹒參賽者須同時繳交
A﹒個人資料報名表:黏貼於黑色表板背面右下方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將同意書一同放置於包裹內設計圖稿填上參加類別、作品名稱、創作理念、設計說明
※黃金使用限制重量為0.1錢~1兩,可搭配異材質設計。
※作品呈現方式,無特別規定,可手繪、印刷或輸出。
具體表達作品外觀之平面圖及立體圖,須標示作品實際比例尺寸。
※設計圖稿(附件三)以單件一組作品,展示於A4尺寸(橫)紙上,並裱貼於八開規格(273 x 394 mm)黑底的硬紙板上。
B﹒電子圖檔(光碟):
圖檔jpg 格式、解析度300 dpi,編排於210 x 297 mm之檔案中。
另上傳附件三:以jpg 格式、解析度72dpi,編排於附件三之格式,寄至伊莎貝拉信箱

◎參賽表格、作品寄送地址
伊莎貝拉金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金飾創意設計大賽》
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25號5樓之1 Tel︰(02)2536-4158 E-mail︰isabellagold@kimo.com
※若有疑問請至部落格留言或以電話方式詢問相關訊息

※活動異動請依網站公告為主 (三月初網路進行開放)


更多資訊:

[摄影]2009“瓯江行”丽水摄影大展征集(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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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8.01

“瓯江行”丽水摄影大展自2005年举办以来得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的广泛支持,每年都产生了一批精品力作,也成为大家到中国摄影之乡——丽水进行创作交 流的重要平台之一。2009年,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丽水市人民政府继续联合举办“2009瓯江行丽水摄影大展”作品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人民政府、中国摄影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丽水市文联、丽水市旅游局

三、活动主题
以摄影艺术独特的魅力,反映丽水自然风光、风土民情、特色文化、人文精神等。

四、征集办法
  1. 参展作者为海内外专业摄影人士、业余摄影爱好者、旅游者等;不限性别、年龄、地区、职业
  2. 2008年8月1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之间在丽水境内拍摄的作品均可以参加。

五、征集规则
  1. 紧扣主题,反映丽水自然风光、风土民情、特色文化、人文精神,方视为有效作品。应征作品必须是2008年8月1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之间在丽水境内拍摄。
  2. 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外地组作者数量不限,本地组作者限投10张,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照片,即长边为25厘米,勿装裱,不收组照。
  3. 参展作品应当是一次性拍摄完成的作品,对画面所做的任何修改仅限于修饰作品的微小瑕疵,不允许改变一次性拍摄的画面内容。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对获稿酬 作品的影像原始性和创作时间进行复查,并在网上公示,如有违反展览规则的,组委会将取消该作品入展资格和作者的参展资格,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 布。
  4. 所有的作品必须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内容并贴于作品背面,同时附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本传至组委会邮箱。
  5. 所有入选作者将获作品集一册。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6. 丽水作者和外地作者作品分开登记,分开评审,丽水以外作者作品在本次入选作品占50%,组委会领导和所有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参展。
  7. 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8. 入选作品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之一。
  9.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认可本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10. 所有佳作及入围作者均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证书。
  11.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12. 截止日期:2009年8月1日,以收到为准

六、佳作回报
展览评选分丽水作者组和外地作者组,每组各设:
  • 特级佳作3幅,稿酬各10000元;
  • 高级佳作6幅,稿酬各5000元;
  • 佳作12幅,稿酬各3000元;
  • 入围作品100幅,稿酬各500元;

七、审议办法
由组委会组织摄影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展作品进行审查,由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八、作品邮寄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委宣传部(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098735、0578-2098738,E-mail:whjzwh@163.com

九、展览时间
中国第十三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暨2009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期间将进行颁奖和展览。

2009“瓯江行”系列创作活动
创作时间:每次七天 春季团时间:3月23日—3月29日 4月2日—4月8日
创作费用:1680元/人
创作内容:瓯江帆影、渔舟唱晚、南尖岩风光、四都民俗风光、三都土民居、仙都雾漫鼎湖、龙泉廊桥、梅源梯田、古堰画乡风光、渔家女等。
报名热线:013905788602
领队:丽水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杨建亮


更多資訊:

[設計]大漢寶寶徵選活動(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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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31

活動源起
為徵選能代表大漢之音在地新聞、在地文化的好聲音精神之視覺標識

主辦單位
FM97.1大漢之音調頻廣播電臺股份有限公司

參加資格
個人/團體均可

作品主題
凡可表現大漢之音特色、形象的圖像,以視覺形象標誌宣揚大漢之音精神設計均可。主題、風格及表現手法不限,請自由發揮。作品理念說明請以300字內為限,並能完全表達出作品精神。

評選辦法
(一)評分標準:主題切合性40%、創意及故事性35%、色彩美感10%、延伸應用15%
(二)評審委員:由本臺組成評選小組評審,評審結果參賽者不得異議。

獎勵辦法
每人(組)限得一獎,作品品質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得獎作品將成為「大漢之音吉祥物─大漢寶寶」,並於網站上公開展示。
  • 第一名:獲得獎金—10,000元 獎狀乙張
  • 第二名:獲得獎金— 3,000元 獎狀乙張
  • 第三名:獲得獎金— 1,000元 獎狀乙張

收件期間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下午5:00截止
郵寄以【郵戳日為憑


徵選規格
投稿作品應包含:
  1. A4彩色輸出平面稿:以黑色表板紙直式張貼,表板紙大小為A4四邊各多留2公分,完稿作品請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一式三份)。
  2. 作品需為AI檔及jpg等檔案格式,(其中AΙ格式較能配合網站之建置)。
  3. 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可多人共同創作
  4. 作品需填寫300字以內的作品創作意涵說明。
  5. 請參賽者應依規定填具報名表,並與作品一同繳交,否則不予評審。

報名及收件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含基本資料、設計理念與授權同意簽章),活動網址: http://www.fm971.com.tw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8年3月31日止。

收件方式:
(一)郵寄投稿者: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掛號郵寄至351苗栗縣頭份鎮信東路 大漢之音「大漢寶寶LOGO徵選小組」收。
(二)親自送件者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於98年3月31日之前送至大漢之音電台,逾期不予受理
(三)網路收件: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傳送到 fm971@seed.net.tw
(四)活動洽詢窗口:037-667971 (24小時專線)

得獎公佈日期
得獎名單將於98年4月6日公佈於大漢之音官方網站,得獎者將以電話通知,未獲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資格喪失定義
(一) 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手續。
(二) 作品規格不符活動規則。
(三) 參賽作品為抄襲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之作品。

注意事項
(一) 凡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並經 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二)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使用原創產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若得獎之作品經他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者,作者得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亦將追回獎金、獎品。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活動小組與主辦單位共同協議之。
(三)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主辦單位大漢之音,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主辦單位將保有得獎作品之使用、修改、出版及公開發表之權利,不另計酬,若日後使用該設計公仔,將不另外通知得獎者。
(四) 凡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
(五) 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更多資訊:

2009年2月27日

[寫生]2009雲林第一屆「李福來盃」全縣國中小學寫生比賽(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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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2.27

壹、目的:
一、藉由寫生藝術創作競賽,實現「五育並進」願景,讓學生體驗藝術創作樂趣,促進本縣美育興盛蓬發。
二、透過寫生比賽鼓動學生愛好美術創作,激勵啟動莘莘學子提筆畫雲林,培養中小學生藝術美學內涵,落實藝術人文課程。
三、建構美育比賽平台,提供觀察、體驗最美雲林鄉土文化,激發學生熱愛鄉土情懷。

貳、依據:
本縣財團法人李福來教育基金會○年○月○日第○屆第○次董事會議決議辦理。

叁、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李福來教育基金會
承辦單位:水林鄉文正國小
協辦單位:蔦松國小、雲林縣美術協會、北港糖廠、南山人壽北港通訊處

肆、參加對象:
雲林縣內凡對繪畫有興趣之國中、小學在校學生

伍、比賽組別:
  1. 國小低年級。
  2. 國小中年級。
  3. 國小高年級。
  4. 國中組

陸、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98年2月27日(【星期五】;郵戳為憑,逾時歉難受理)。
二、報名方式可郵寄或傳真,報名比賽者於交件時可領取紀念品乙份。
三、報名地點:郵寄水林鄉文正國小教導處(諮詢/聯繫電話:7841051文正國小教導處或傳真7840385『報名表如附件一』)

柒、寫生比賽時間及地點:
一、比賽時間:98年3月8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2:00止
二、報到時間及領紙地點:參賽者請於8:30前到北港糖廠報到並領取畫紙。
三、比賽地點:北港糖廠
四、交件時間:參賽者於當日中午12:00前交件,逾時交件者,不予評審。
五、參賽者資料:參賽者以正楷完整填寫畫紙背面右下角個人資料欄。

捌、比賽用品:
一、由主辦單位提供比賽用紙(非比賽用紙不予評選)、使用創作媒材不拘。
二、參加人員請自備繪畫用具,著色材料、畫板

玖、評選及獎勵: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老師3~5人負責公正評審事宜。
二、得獎名單將於3月13日前公佈,請上雲林縣政府教育處網站查詢
三、獎勵:各組錄取前三名及優選四名(名次/優選之取決視參賽質量水準,得適酌增減或某一從缺),並於4月3日上午9:00於水林鄉蔦松國小頒獎,前三名作品裱框後於當日在蔦松國小展出;各組名次績等獎金/獎勵如下:
  • 第一名(1人)獎金$1,500元,獎狀乙紙(含框並有自己得獎作品在內)。
  • 第二名(2人)獎金各$1,000元,獎狀乙紙(含框並有自己得獎作品在內)。
  • 第三名(3人)獎金各$800元,獎狀乙紙(含框並有自己得獎作品在內)。
  • 各組「優選」4位獎金$500元,獎狀乙紙(含框並有自己得獎作品在內)。
四、指導老師以學校現職人員為主,各組「前三名」優選以上指導老師發給指
導獎狀。

拾、經費來源:
由本縣「財團法人李福來基金會」與協辦單位籌措挹注贊助支應。

拾壹、附則:
一、參加作品如有成人(家長或教師)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除取消比賽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二、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獨家發表權,不另支付稿版費。
三、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不得降級報名,違者將取消資格,領獎者並追回頒發之獎狀及獎品。
四、參賽之國中小學生請由學校教師或家長自行帶領至現場作畫。
五、作畫安全請自行負責,並請陪同家長或帶隊老師加強兒童來回交通安全之
觀照守護。

拾貳、辦理此次活動工作圓滿完成後,工作人員得依雲林縣公立中小學及幼稚園授權獎懲案件處理要點報請縣府酌予敘獎。

拾叁、本計畫經本縣財團法人李福來基金會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函陳縣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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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中国摄影家协会网2009年度“迪丽达杯佳作影展”征稿(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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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1.30

2008年的中摄网佳作影展办的比较成功,从投稿作品的广度和质量上,都达到了很高的程度。为进一步扩大把该影展办好,鼓励广大影友的创作积极性,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将继续举办2009年度迪丽达杯佳作影展,通过互动交流和评析作品,进一步提高影友创作水平,同时也增加论坛人气和凝聚力。

一、关于本活动:
1、该影展的优秀作品将汇编为画册,供广大影友观赏、交流。
每月月赛主题:
  • 2月 节日
  • 3月 人与动物
  • 4月 初春
  • 5月 瞬间艺术
  • 6月 大海
  • 7月 花卉
  • 8月 纪实
  • 9月 盛夏
  • 10月 人物
  • 11月 金秋神韵
  • 12月 光影
  • 1月 冬雪
2、本活动时间: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
3、对参加此项活动者没有任何身份和资格限制,但必须注册为本站“中摄论坛”会员;同一位参加者必须始终使用同一“网名”(或称“昵称”)投稿,否则本站保留取消其作品获奖的权利。
4、投稿作者必须保证拥有选送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品内容不得包含任何反动、黄色、暴力、血腥、违反民族政策及其它违反我国法律或使人反感的内容;作者自行解决肖像权等法律问题,本站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二、投稿方式:
1、参加本活动的形式: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摄论坛”之“迪丽达杯佳作影展”专题论坛中贴图参与。
2、参加者在“迪丽达杯佳作影展专区”专题论坛中,只能发一个主题帖贴图(“一个主题帖”包括一个主帖及若干个回复帖);该参加者的所有投稿图片必须集中贴在此帖中;每位作者的投稿图片不得超过4幅。图片黑白、彩色均可,不收组照。
关于发表帖子的方式和投稿作品的数量,详细解释如下:
  1. 如果尚未成为“中摄论坛”会员,请先注册为“见习会员”即可发帖;
  2. 作者进入该论坛后,点击“发表新贴”发主帖并贴上作品;
  3. 如果在主帖中没有贴完作品,可进入主帖点击“发表回复”发回复帖,将作品贴上(可发多个回复帖);
  4. 在该论坛中,每位作者的帖子(包括主帖和回复帖)中,最多贴4幅图片;
  5. 如果参加者违反上述规定,在该论坛中发表多个帖子投稿,版主或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当月投稿资格。

特别声明:
上传图片内容必须符合当月主题,图片一律使用jpg格式,图片大小在200K以下,否则会影响图片观看效果

三、截稿时间:
每月末的当月30日的中午12点。超过每月截稿时间的作品均不予参评。截稿时间如果为非工作日,则提前到前一个工作日截稿。

四、佳作推荐办法:
1、每月截稿后,本站邀请中国摄影家协会部门负责人、本网负责人、摄影媒体编辑、知名摄影家、专家等人士对投稿作品进行佳作推荐;
2、每月的次月10日前公布在“中摄论坛”之“管理员公告”中公布获奖名单; 
3、在同一主题下,每位参加者(不论是网名,还是真实姓名)只能有一幅作品获奖推荐;
4、设置:
每月,从投稿中评出:
“佳作”1幅(积分15),将获赠 价值500元的奖品一件及佳作证书一份 ;
“优秀作品”2幅(积分14 - 10),将获赠 价值300元奖品一件 及 优秀作品证书一份;
“入选作品”7幅(积分9—1)获赠 价值100元的奖品一件 及 入选证书一份。
5、由有关人士对其中部分活的推荐的作品进行评析。
6、本站还将汇编优秀作品举办“中国摄影家协会网2009年度优秀作品展”并印制相关画册。

五、作品获得推荐后需知:
作者应在2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将: 网名、 姓名、 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及作品大图(JPEG格式,文件数据量1M以上),发送给管理员邮箱yangyi@cpanet.cn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这些文件,本站将保留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

六、注意事项:
  1. “迪丽达杯佳作影展”专题论坛为本活动专用论坛,请勿在其中发表与本活动无关的内容,同时也勿将参加该活动的投稿图片贴于其它论坛中。
  2. 对于每位参加者投稿中超过限定数量的图片,版主及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
  3. 本站有权随时移除过期投稿图片及贴子。
  4. 本站有权删除、处理违反以上规定及中摄论坛相关规定的所有内容。
  5. 只有贴到专题论坛中的图片,才被视为参加本活动的投稿作品;影友可将不参加本活动的作品贴到“中摄论坛”之“图片区”各专题论坛中,进行交流。
  6. 关于“中摄论坛”及各论坛的操作说明及常见问题,请参阅“中摄论坛”之“管理员公告”、“社区规则”板块中的相关贴子。
  7. 本站保留对上述所有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及对其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

七、关于投稿作品及获得推荐作品的使用:
  1. 本站将以多种形式对本活动的投稿作品及获得推荐作品进行展示,以便大家交流、欣赏。
  2. 本站有权将这些作品用于宣传本站或本站主办的各种活动、展览等;赞助商北京迪丽达科贸有限公司也有权将这些作品用于宣传公司或公司主办的各种活动、展览;另外,本站将向相关媒体、单位推荐这些作品,并由选用者向作者支付稿酬。

八、请认真阅读本启示,参加本活动及投搞视同意以上各项条款。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yangyi@cpanet.cn
邮 编: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2号万商汇数码城4层
联系电话:010—65211285

九、赞助商简介:
迪丽达相机网】 全国技术服务咨询热线:400-680-8866

北京西单形象店: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横二条59号 高登大厦(西单明珠市场)八层828室
上海静安寺形象店: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北路211号(近南京西路) 聚安大厦903室
成都春熙路形象店: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小科甲巷1号 第一城B座2208室

公司介绍:
北京迪丽达科贸有限公司独家经营、专营网上直销相机及相关产品,为广大摄影消费者在相机购买、使用、保养和维修等方面提供有价值信息和相关咨询,普及摄影文化的行业专业网站。本公司以诚信交易为宗旨,以互联网实时信息发布、在线交流、网上销售为载体,为摄影消费者提供优质相机产品和咨询服务为己任,使广大用户能够更充分地享受摄影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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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2009「苗栗縣文學集」徵選(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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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31

一.宗 旨:
鼓勵文藝創作,培育藝文人口,保存地方文學史料,呈現苗栗縣之人文風貌。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三.徵選項目:
(一)資深作家文集:文學創作,不限文類,不限出版已否(新作、舊作均可,唯不得有版權問題)足夠印製2或3本書份量【約400頁×2本或400頁×3本;印製規格:菊16開(長21cm×寬15cm)】。
(二)文學家作品集:作家未曾出版之詩集、散文、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文學論述、劇本、民間文學、旅遊文學、文學影像等現代文學或鄉土文學作品,作品總字數以5萬至10萬字為原則(新詩除外);印製規格:菊16開(長21cm×寬15cm)。

四.徵選對象:
(一)資深作家文集:
民國48年(西元1959年以前)出生50歲以上者,苗栗縣籍建檔(或未建檔)作家,已出版著作5本以上者。
(二)文學家作品集:
  1. 設籍苗栗縣人士或在苗栗縣居住、就學、就業者,已發表或未曾出版足夠印製成書之累積中文作品,題材與表現方式不拘。
  2. 作品內容描述苗栗縣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

五.評選方式:
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六.名 額:
依作品水準擇優出版。

七.獎 勵:
(一) 資深作家文集:凡經入選作品,由本局贈送稿酬每冊2萬元整,(2冊稿酬4萬元,餘類推)出版後並贈送作者該出版品200冊(套)。
(二) 文學家作品集:凡經入選作品,每件贈送稿酬1萬元整,由本局出版後贈送該作者出版品200冊。
(三) 上列作品出版完成,本局將擇期舉辦新書發表會,邀請作者及媒體記者、民眾參與,推介本縣文學作品。本局並擁有該著作5年之出版發行權,期限截止時,若尚有已印製之存書時,本局仍可繼續販售至售罊,或得由作者以售價六折購回。

八.參選投稿方式:
(一)資深作家文集:
自行參加徵集或可由本縣各學術單位、文化團體、評審委員推薦之。自行參加或推
薦者請備妥參選報名表(如附件1),連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服務證明等)及參選作品一式四份,包裝加註「2009苗栗縣文學集-資深作家文集」字樣,掛號郵寄至「(36045)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圖書資訊課 徐小姐收」。以上資料如有不齊全者,恕不受理。詳情請上本局網站)或電話:(037)352961轉519或E- mail:yu@mlc.gov.tw洽 徐小姐。
(二)文學家作品集:
投稿者請備妥:參選報名表(如附件1),連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服務證明等)及參選作品一式四份,全文之電子檔二份。包裝封面加註「2009苗栗縣文學集-文學家作品集」字樣,掛號郵寄至「(36045)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圖書資訊課 曾先生收」。以上資料如有不齊全者,恕不受理。詳情請上本局網站或電話:(037)352961轉512或E-mail:eric@mlc.gov.tw 洽曾先生。

九.收件時間:
(一)資深作家文集:自即日起至98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預計98年5月中旬揭曉公佈於本局網站。入選通知後兩個星期內交書稿;未如期提交,自動棄權,由候補者遞補。其編校期間,作者須負校對義務。
(二)文學家作品集:自即日起至98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預計98年5月中旬揭曉公佈於本局網站。入選作品於編校期間,作者須負校對義務。

十.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和參選報名表恕不退件,請自行影印留存。
(二)參選作品字跡潦草或影印模糊,致辨識困難者,不予受理。
(三)入選作品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經發覺即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稿酬,本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四)入選作品如有單篇稿於報章雜誌發表而發生著作權爭議者,概由入選者自行負責。
(五)入選作品完成得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授權本局重製、公開播送(映)、網路傳輸等。本局得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重製、發行、保存及轉載授權之使用,不另付酬勞、版稅。
(六)送件參選者視為同意本簡章之規定,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十一.本簡章送2009苗栗縣文學集徵選出版籌備委員會討論,經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更多資訊:

2009年2月26日

[繪畫]彰化縣文化局98年兒童暨青少年詩畫創作比賽(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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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01

一、主  旨:
為推展本縣兒童暨青少年文學與藝術創作風氣,鼓勵學生自由創作,促進文學、藝術發展

二、指導單位:
彰化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四、協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教育局

五、參賽時間地點:
98年3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於彰化縣文化局一樓廣場報到、領取畫紙比賽至上午12時截止收件

六、比賽內容、項目:
(一)對  象:設籍或就讀本縣高中、國中、國小之學生
(二)比賽組別:分五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五組進行
(三)比賽題目:自行選擇得獎詩作為主題創作(每一主題12份、領完為止),詩不必寫入畫中,每一主題以錄取三幅作品為限。(評分標準:繪畫技巧50%、創意表現50%)。。
(四)文具用品:繪畫顏料不拘,作畫方式以平面繪畫為限,各參賽者統一由本縣文化局提供四開圖畫紙,畫具自備;國中、高中組繪畫顏料及技法不拘。

七、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定。

八、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參賽人員
  1. 優勝:各組依來稿多寡及作品水準酌予錄取3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券2,000元。
  2. 佳作:各組依來稿多寡及作品水準酌予錄取5至7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券1,000元。
  3. 入選:各組依來稿多寡及作品水準酌予錄取5至7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券500元。
(二)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參賽獲「優勝」和「佳作」獎者,核予指導獎狀乙張;如同一組別同時指導多名學生得獎,擇最優者給獎,不重複核予獎狀。
(三)所有得獎者及指導老師致贈作品專輯乙冊。

九、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當場選擇畫題、領取圖畫紙(題目請裝訂於圖畫紙正面右上角)。

十、頒獎:
得獎者獎狀、禮券及作品輯預計於98年6月底前函請得獎者就讀學校統一派員領取。

十一、比賽規則:
(一)參賽者須於比賽當天上午9:30前完成報名及領取畫紙手續。(逾時不予受理),並於時限內完成畫作,逾期未交以棄權論。
(二)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在旁代筆,或依既成圖畫臨摹等情形,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三)報名表內應填項目應詳填,若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任何記號者,取消參賽資格。
(四)須於本局規定作畫地點範圍內作畫。

十二、公佈:
得獎名單於比賽後二週內公佈於本局網站及佈告欄。

十三、附則:
(一)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授權承辦單位編輯、印製專輯發行、建立數位化檔案或對外發表及販售推廣、公開展覽、上網登錄等,均不退件,原作者不得異議。
(二)競技、競賽獎金另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應併入個人所得,依法申報所得稅。
(三)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四)洽詢電話:圖書資訊課(04)7250057轉分機334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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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2009陽明山花季花鐘攝影比賽(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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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20

國際獅子會300 A1區 台北市西北國際獅子會
2009陽明山花季花鐘攝影比賽活動辦法


一、目 的:
為慶祝西北獅子會授證四十五周年紀念,提昇獅子會社會服務之精神,提高全民生活品質,創造美好生活,特舉辦本活動。

二、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北市第十(西北)國際獅子會

三、協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四、指導單位:
國際獅子會300A1區 攝影推廣委員會

五、比賽主題:
民國98年2月21日至3月15日,陽明山花季期間與花鐘相關主題之人、事、物

六、參加對象:
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可參加

七、比賽規則:
  1. 以數位相機拍攝,畫質須在五佰萬畫素以上,每人限投稿三件
  2. 參賽作品需是投稿本人合法攝影作品,不得拷貝或易偽,必需非為其他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
  3. 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4. 前3名及佳作得獎者不予重複,入選奬則不在此限,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5. 凡經入圍者,須於通知期限內繳交作品原始數位檔案,逾期視同放棄資格。已交付原稿者,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
  6.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等,及相關權利。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得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7.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8. 請將參賽作品沖洗出8×10(20.3×25.4cm)照片或8×12(20.3×30.5cm),以利後續評選展覽所用
  9.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10.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八、入選與得獎公佈日期:
98年3月31日。

九、頒獎日期:
本會授證45周年紀念日,日期98年5月15日

十、評分標準:
  • 花鐘之美 …………………………… 60%
  • 創意及情感 ………………………… 25%
  • 攝影技術 …………………………… 15%

十一、獎勵辦法:
  • 第一名:獎杯壹座,高級Canon單眼數位相機乙台
  • 第二名:獎杯壹座,高級Canon數位相機乙台
  • 第三名:獎杯壹座,高級Pentax數位相機乙台
  • 佳作3名:獎品壹份,獎狀乙面
  • 入選6名:獎品壹份,獎狀乙面

十二、收件日期:
98年3月20日止
收件地點:郵寄至104台北市復興北路486號4樓之3-西北獅子會收。
聯絡電話:0926-456890 楊小姐。

十三、附註:
請於作品背面載明(1)拍攝題目、日期與地點(2)參加張數、編號(3)真實姓名、地址、聯絡方式,俾便本會於得獎時通知作者。並請於背面簡略說明拍攝作品理念、生動情景、感想…(一百五十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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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2009台灣河川日「愛水鐵馬行」全台數位攝影競賽(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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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31

◆活動主題:
2009台灣河川日「愛水鐵馬行」全台數位攝影競賽

◆ 活動宗旨:
2009台灣河川日「愛水鐵馬行」全台數位攝影競賽,鼓勵民眾親身造訪台灣美麗的川流,透過鏡頭記錄下台灣河川的美麗動人之處,透過攝影競賽的舉辦,拉近民眾與河川的距離,跨出愛上河川的第一步!

◆ 參賽資格:
凡喜愛攝影之民眾皆可參加

◆ 攝影主題:
以「河川之美」為主題,針對指定的中央管河川或河濱公園、親水公園之人文、自然景觀為攝影主題進行平面攝影,透過作品呈現出台灣河川最美的一面。

◆ 作品規格:
一、 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0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唯使用數位相機者,畫素品質須在五百萬畫素以上,並附上作品光碟一片。
二、 作品須以指定河川流域為題材,並請寫下200字(含)以內的主題創作理念說明
三、 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但不得為連拍作品,並不得拷貝別人的著作權,且每人限1件作品獲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四、 每件作品應附上完整報名表,並請詳細填寫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8年3月31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 收件地點:
台北市忠孝東路六段467號11樓「愛水鐵馬行數位攝影競賽」收

◆ 指定拍攝目標:
全台25條中央管河川:
蘭陽溪水系、淡水河水系、鳳山溪水系、頭前溪水系、中港溪水系、後龍溪水系、大安溪水系、大甲溪水系、烏溪水系、濁水溪水系、北港溪水系、朴子溪水系、八掌溪水系、急水溪水系、曾文溪水系、鹽水溪水系、二仁溪水系、阿公店溪水系、高屏溪水系、東港溪水系、四重溪水系、卑南溪水系、秀姑巒溪水系、花蓮溪水系、和平溪水系
河川資訊
備註:參賽者可跨區取景。

◆ 評審方式:
一、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二、 於98年4月17日前評審完成,由參賽作品中選出優勝前3名、佳作3名。
三、 評分標準:主題創意(佔30%)、意境表達(佔30%)、作品理念(佔20%)、攝影技巧(佔20%)

◆ 活動獎項: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狀乙紙。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狀乙紙。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狀乙紙。
  • 佳 作(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三仟元整,獎狀乙紙。

◆ 得獎名單公布、領獎方式:
一、 得獎名單將公布在「台灣河川日活動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二、 領獎方式:將各別與得獎者聯繫。

◆ 諮詢方式:
聯絡電話:02-2653-9292#222 林先生
諮詢時間:每週一到五,早上10點至晚上7點

◆ 附則
一、前三名及佳作得獎者不予重複,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二、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四、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五、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六、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0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
七、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且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如領獎單、勞報單)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八、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接受所有參賽規定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
九、若未遵守參賽規定及條款者,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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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5日

[設計]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學生組 - Taiwan International Design Competition Student Section(0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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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4.20

活動目的
鼓勵國際創意設計交流,發掘創意設計人才,展現台灣重視創意設計之國際形象,建立台灣之國際設計地位。

主題說明
復甦 Restore
隱喻生活在危機下的心理狀態,期待事物有所轉機。
復甦是回復甦醒,是對重回繁榮生活的期待。
讓設計成為一種回復美好生活的動作和措施,藉由創意再造新機會。

參賽資格
  • 專業組:不限年齡之學生及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老師及自由創作者
  • 學生組:限定在學學生(以網路截止報名時間為準,須為民國72年5月1日之後出生,年齡26歲以內)

參賽類別
  • 專業組:產品設計類1類
  • 學生組:分成產品設計類、視覺設計類、數位動畫設計共3類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但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參加其他分組之比賽。
參賽作品
能表達競賽主題「復甦」之創意設計。

參賽時間表
活 動時 間
報名截止2009年4月20日(星期一)24:00(台北GMT+08:00)
初選作品送件截止2009年5月4日(星期一)17:00(台北GMT+08:00),以郵戳為憑
初選2009年6月2日(星期二)
產品設計類入圍者模型送件截止2009年8月3日(星期一)17:00(台北GMT+08:00)
決選2009年8月15日(星期六)
頒獎典禮與展覽2009年10月02日至10月18日


報名費用
免繳報名費。

參賽程序
網路報名
  1. 報名時間
    自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至 4月20日(星期一),台北時間23:59 (GMT+08:00),逾期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 (1)欲報名者,請至2009第8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專屬網站填寫 線上報名表
    • (2)完成報名手續後,系統會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及參賽編號至報名者之E-mail 信箱。
評選作業:
  1. 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 a.第一階段初選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原作或裱版為依據,由評選委員會選出30件作品晉級決選。
    • b.第二階段決選,專業組及學生組產品設計類採作品模型及光碟作品評選;學生組之視覺設計類及數位動畫類則依原作進行決選。
  2. 評審標準
    專業組 以創意出發,突破現有產品造型,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產品設計。
    創意50% 美感20% 設計完整性20% 圖面表達10%

    學生組 以創意出發,力求突破,切合主題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設計。
    • A.產品設計組 創意50% 美感20% 設計完整性、切題性20% 圖面表達10%
    • B.視覺設計組 創意50% 構圖、美感10% 完整性、切題性20% 技巧20%
    • C.數位動畫組 創意50% 美感20% 完整性、切題性20% 技術性10%
  3. 執行單位邀請國內外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團進行評選。
頒發獎項
專業組
  1. 獎1名:獎金新台幣五十萬元,獎狀一紙。
  2. 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獎狀一紙。
  3. 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一紙。
  4.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學生組
  1. 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四十萬元,獎狀一紙。
  2. 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獎狀一紙。
  3. 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一紙。
  4.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得獎名次將視參賽作品之質與量調整獎項;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台灣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注意事項
關於參賽者
  1.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2. 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
  3.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4. 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5. 寄件模型為參賽作品,為避免進入台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50美元,且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6. 獲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含稅),將以7成支付。且得獎者,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

關於得獎者
  1. 在公告得獎一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 得獎者須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10%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扣除20%所得稅)
  3. 寄件模型均不退件,模型作品將交由台灣國家圖書館中和分館典藏。
  4. 得獎金額超過10萬元之參賽作品,不另行補助模型費用。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1.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2.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3. 獲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大賽精神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4. 同一作品重複參加專業組及學生組之競賽。
聯絡方式

專業組
2009年「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專業組)」執行小組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TEL:886.2.2655.8199 ext. 163
FAX:886.2.2655.8299
E-mail:tidc2008@gmail.com
http://tidc.boco.com.tw

學生組
2009年「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學生組)」執行小組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化創藝產學中心籌備處
106台北市大安區青田街5巷6號2F
TEL:886.2.2322-5953 X.121~122
FAX:886.2.2322-5042
E-mail:ccic.ntnu@gmail.com
http://www.tidc-studen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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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魅力香港”大型图片有奖征集(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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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31

光阴荏苒,岁月如流。在我们迎来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香港也走过了回归后的十一个春秋,内地与香港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频繁。更多的内地人有机会去一睹东方之珠的炫目容颜,欣赏繁华之地的煊赫光焰,感受过无所不在的香港魅力。

香港,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国际都会,在中西文化荟萃下展现创意与动力,追求卓越,是营商和旅游的理想之选。如果你曾经去过香港,你一定会有很多难忘的精彩瞬间。如果你将到香港,你也绝对要把握机会,捕捉这个国际都会的风姿。

我们希望透过内地同胞镜头下的影像,把今日的香港介绍给大家。欢迎你把自己用镜头记录的“魅力香港”图片拿来与网友们共同分享!你的作品不仅可能获得我们提供的价值万元的大奖,更有机会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在多个省市举办的巡回展览。

一、征集组织
主办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人民网
协办单位:香港旅游发展局 腾讯网
奖品赞助:港龙航空 国泰航空

二、征集要求
  1. 图片内容涉及香港城市面貌、景物、人物、生活纪实等,从多角度反映香港丰富多彩的都市生活、飞速发展的社会变迁,锐意创新的元素,以及亚洲国际都会的形象
  2. 图片格式为JPEG,最大宽度不要超过600像素,单张图片上传不超过200k,每人限5张以内
  3. 图片须是真实原创,不接受电脑创意作品。每张图片应配备相应的图片说明或题目。
  4. 图片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因侵权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图片提供者本人承担。
  5. 征集活动主办方拥有投稿图片的使用权,包括在互联网上展示和用于由香港特区政府举办推广香港的宣传活动(如展览及出版物)。除按启事公告之内容颁发獎金、獎品、获獎证书外,主办方不另付稿酬。
  6. 主办单位员工不得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三、投稿方式
登陆征集活动页面,按征集要求上传图片。在参与活动同时,请切记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奉送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及联系展览事宜。

四、奖项设置
  1.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及由港龙航空提供由中国内地*飞往香港的往返经济舱机票两张。(*详情见附注1),颁发获奖证书;
  2. 一等奖5名,奖金2000元及亚洲万里通两万积分(详情见附注2),颁发获奖证书;
  3. 二等奖10名,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4. 三等奖15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5. 优秀奖50名,颁发获奖证书,送精美礼品一份;

五、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
活动咨询电话:010-65368364
活动官方网站

六、结果公布
本次图片征集的评审结果将于2009 年 5 月公布。
附注1;港龙航空的18个中国内地航点包括:北京、上海、长沙、成都、重庆、大连、福州、桂林、杭州、昆明、南京、宁波、青岛、三亚、沈阳、武汉、厦门、西安
附注2:可兑换相应机票及礼品,详情请参考 或致电10800-8522747, 10800-1522747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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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tecture]Open Architecture Challenge: Classroom(0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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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04

Teachers and students know what makes a classroom work. We're inviting you to design the classroom of the future together.

According to the World Bank, educating all children worldwide will require the construction of 10 million new classrooms in more than 100 countries by 2015. At the same time, millions of existing classrooms are in serious need of repair and refurbishment.


Let's get started.

We are inviting you, the designer, to work with students and teachers to design the classroom of the future for a school of your choosing. Your design should address the unique challenges your school faces in trying to provide smart, safe and sustainable learning spaces. Students and teachers, here's your chance to tell the world what you need to make your classroom more effective. Architects and designers, you'll work one-on-one with students to translate those needs into better classroom design.

  • Share your design expertise and inspire school students to re-imagine their classroom
  • Help students learn about the built environment using a companion design curriculum
  • Become an advocate for better classroom design in your community

Jurors currently includes Dave Eggers, Michelle Kaufmann, Hilary Cottam, Kigge Hvid and others. More will be added over the course of the registration period.

If your design wins, your school will receive up to $50,000 in funding for classroom construction and upgrading. You will receive a grant of $5,000 to help them do it.

How to Get Involved

All are welcome to participate. You do not need to be a registered architect. You may submit multiple entries. There is an entry fee of $25 per entry. (These fees go towards supporting the competition. Fees are waived for entrants from developing nations).

Design Teams
  1. Choose a school partner
    You can enter with a school of your choice or enter a design for one of our school building partners.
  2. Enter the Open Architecture Challenge
    Enter Now
  3. Once you enter, you will gain access to the competition brief and criteria.

Once you have registered, you will have access to your project page and specific competition brief and criteria.

Teachers and Students
  1. Enter the Open Architecture Challenge
  2. Once you enter, you will gain access to the competition brief and criteria.
    If you'd like to partner with a professional, many designers and architects would be eager to help your students understand the design criteria. How to find a professional near you.
  3. Download the companion curriculum and participate in other learning opportunities.
    See more Student and Teacher Resources.

If you are not already a member, you must first join the Open Architecture Network to enter the competition. Joining is free and only takes a moment. Register to join the Open Architecture Network.

Competition Details

2009 Open Architecture Challenge: Classroom

Host: Architecture for Humanity

Registration Deadline: May 4, 2009

Submission Deadline: June 1, 2009

Entry Fee: $25 USD (waived for entrants from developing nations)

Jury: Leaders in education and architecture (including students) to be hosted online and at the 2009 Aspen Ideas Festival. Members include Dave Eggers, Michelle Kaufmann, Saul Griffith, Kigge Hvid and others.

Award: If your design wins, your school will receive up to $50,000 in funding for classroom construction and upgrading. You will receive a grant of $5,000 to help them do it.


更多資訊:

2009年2月24日

[攝影]2009年花漾龜山攝影比賽(0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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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06

一、目的:
配合本鄉2009年龜山城市花季系列活動,藉由攝影鏡頭捕捉花卉各種優美景色及丰姿,為盛開的花朵留下美麗的見證。

二、主辦單位:
桃園縣龜山鄉公所

三、參加資格:
限中華民國國民及居住地在台灣地區者

四、參賽方式說明:
(一)作品題材:
以花為題材的攝影作品,無論什麼角度、風格,可呈現花卉之美為主題之作品。
(二)作品規格:
  1. 沖洗10”×12” 尺寸相片1張。傳統相機、數位相機拍攝之相片(黑白、彩色不拘),不得裝裱、加色、任何形式之合成及畫線。
  2. 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畫素品質 須在7百萬畫素以上,不得後製作。)
(三)作品件數:
每人以參加10件為原則,重複參賽者,由本所自行剔除作品,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收件日期地點及方式:
  1.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3月6日止(必要時本所得延長收 件期限)。
  2. 收件地點:龜山鄉公所文化發展課 (龜山鄉中山街26號)
  3. 收件方式:
    請自行送件或郵遞(請註明:花漾龜山攝影比賽徵稿)
(五)評審方式:
  1. 由本所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公正的方 式評審。經評選後公告本所網站。(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 評選前3名及優選5名,佳作40名。
(六)評分方式:
  • 構圖創意40%,意境表達30%,攝影技巧20%,主題內容10%
(七)得獎公告:
得獎作品及名單於評審結果後,公布於本所網站,優選以上得獎者本所以電話個別通知出席頒獎時間。
(八)展覽:
  1. 參賽作品擇優配合花季主場活動展出。
  2. 得獎作品將擇期於本鄉綜合藝文中心辦理展出,不再另行通 知。

五、獎勵:
獎項名額獎金備註
第一名1名25,000獎狀乙幀
第二名1名15,000獎狀乙幀
第三名1名10,000獎狀乙幀
優 選5名2,000獎狀乙幀
佳 作40名500獎狀乙幀


六、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2. 請於各送展作品背面之左上方黏貼標籤,並書明作者姓名、作品名 稱,及作品說明100字以內(標籤格式請參考附表一,可自行製作或影印使用)。
  3. 請各參賽者填妥「報名表」附表二送交本所辦理審查。
  4.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獲獎,且不得拷貝、易偽及經過後期加 工處理的作品等;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有前述事項者,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牌(獎狀),獎位不 予遞補。
  5. 參賽及得獎作品,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要求放棄參加或得獎資 格。得獎作品應於接獲通知時限內交付底片或數位檔案;得獎作品 著作權(圖像、文字等)歸主辦單位所有,本所得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致酬及通知。
  6. 得獎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
  7. 凡參加本比賽活動,視同承認本簡章所列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 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請隨時上本所網查看。
  8. 作品水準若未達評審委員評審之要求者,獎項得從缺。
  9. 獲獎前三名者,須配合參加本所頒獎典禮,時間本所另行以電話通知。
  10. 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11. 報名簡章請上龜山鄉公所全球資訊網活動看板下載。

八、聯絡方式:
聯絡人:龜山鄉公所 文化發展課 曾雅卿
TEL:(03)320-3711轉715曾小姐
FAX:(03)349-8452
收件地址:33346桃園縣龜山鄉中山街26號
(龜山鄉公所 文化發展課收)
(請註明:花漾龜山攝影比賽徵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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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綠色禮盒包裝設計競賽(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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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27

一、活動緣起:
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開始追求物質享受,但卻忽略了這樣的過度包裝是資源與金錢的雙重浪費。綠色包裝之概念是以「環境保護」作為出發點之綠色包裝設計策略,從包裝材料的選用、設計之程序、製造過程到最後包裝所剩餘的材料,都期望能將其對環境所造成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限度,以達到環境保護的實質目的。

二、 活動主旨:
(一) 推動綠色包裝設計;
(二) 宣導避免產品過度包裝理念;
(三) 提升社會大眾綠色包裝設計認知;
(四) 引導相關企業運用綠色包裝設計概念,達成降低包裝及包裝廢棄物之環境衝擊;
(五) 鼓勵產品包裝創新與綠色行銷。
 
三、評選包裝種類:
由參賽者設計之包裝商品,分成三個組別:
(一) 高中、國中、小學生組
(二) 大專生組
(三) 社會組(不拘)
 
四、參賽資格:
(一) 參賽者資格:臺北縣全體縣民與本府同仁皆可
(二) 參賽作品資格:參賽者作品若涉及商標使用問題,應獲商標使用者同意。
 
五、報名繳交資料:
(一) 「綠色包裝設計評選活動報名表」(表1)二份,另以電子郵件附加電子檔案方式提交執行單位。
(二) 「綠色包裝設計檢核表」(表2)二份,另以電子郵件附加電子檔案方式提交執行單位。
(三) 實體作品一件或能表現綠色包裝設計之等比例縮小作品模型一件。
(四) 其它補充說明資料。(非必要)
 
六、 評分標準:
(一) 包裝綠色設計(60%)-包裝材質(是否可重複使用、減量、材質是否符合主題)。(綠色概念請參表2)
(二) 包裝創意展現(40%)-整體造形20%、創意程度20%
 
七、 獎勵辦法:
本活動將敦聘具有環保、視覺藝術等相關專業學養之專家進行評選,3個組分別選出各3名優勝者及2名佳作給予獎勵如下:
  • 金牌: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 銀牌:獎金新臺幣8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 銅牌:獎金新臺幣5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 佳作:獎金新臺幣1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八、報名時間與聯絡資訊: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8年3月27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 收件地點: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松德路65號5樓之1,陳靜誼小姐收,
報名資料電子檔寄送,E-Mail-ugf515@yahoo.com.tw。
(三)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43何先生/ (02)27270880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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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graphy]Nature's Best Photography Windland Smith Rice International Awards(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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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04

Nature's Best Photography Windland Smith Rice International Awards

The editors of Nature’s Best Photography magazine invite all photographers to enter the 2009 Nature’s Best Photography Windland Smith Rice International Awards competition. More than $15,000 in cash and prizes will be awarded. The winning photographs will be published in the Awards 2009 Collector’s Edition of Nature’s Best Photography, and may be selected for our annual exhibition at the Smithsonian Institution’s National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 in Washington, DC, and displayed in other locations and photo gallery presentations related to the Awards competition. Entries are judged on technical quality, originality, and artistic merit.

DEADLINE: January 26 - May 4, 2009
Enter Online or by Mail postmarked or uploaded no later than May 4, 2009
with your paid Entry Fee of $25 US dollars only--no foreign checks.

RULES:
Each submission is limited to no more than 20 images (35mm color slides, larger format color transparencies, or digitally captured images.) The total of up to 20 images costs an entry fee of $25 (US dollars--no foreign checks). Each submission MUST follow the guidelines as stated. NOTE: Prints and images on negative film are NOT accepted. Each submission MUST follow the guidelines below and be uploaded online or mailed in one package along with the Entry Fee and the completed Entry Form with ALL information filled out in clear, legible print or typed.

Download the Guidelines, Entry Form and Categories on PDF

ALL PHOTOGRAPHS must accurately reflect the subject matter as it appeared in the viewfinder. Nothing should be added to an image and, aside from dust spots, nothing should be taken away. Normal processing of RAW image files and minor adjustments to color and contrast are acceptable, as is minimal cropping. Select a category that you feel is the best fit for each image. Images may be entered into more than one category. Judges reserve the right to move images into alternate Categories as they see fit. See Categories in the Competition section of this website or on the Guidelines PDF. Exceptions: Anything goes in the Creative Digital category! Stitched panoramas may be entered in any category, but they must be identified.
TO SUBMIT YOUR DIGITAL IMAGES ONLINE:

Digital images should be taken with the camera set for the highest possible resolution. Create low-resolution jpegs (72 ppi) no larger than 500K for each of your images and label each file with your first and last name, very brief title such as the name of the species, and the category. (Example: JohnDoe_fox_wildlife.jpg) Follow the instructions on the Online Entry Form to upload your photos.

For photographers who enter online and make it into the final round of judging will be required to supply high-resolution files (and RAW files if available), a complete caption, and camera specifications. We will need high resolution (400 ppi) uncompressed and unsharpened .tiff images, measuring 8000 pixels on the longest side, which may be burned to as many CDs or DVDs as needed for the final round of judging, each labeled ‘HI-RES’. Tiff files, or the original RAW files, will be used for publication and/or exhibition if selected as a winner. Each electronic image must be labeled with your first and last name, very brief title such as the name of the species, and the category. (See example above) Each CD or DVD submitted must bear the photographer’s name, phone number, and state or country. Failure to supply requested materials will lead to disqualification. NOTE: Information on how to send high-resolution files electronically and accompanying caption information via FTP or other method will be provided to you.

TO SUBMIT YOUR ENTRY VIA USPS OR COURIER:

When entering by mail: Be sure to include BOTH low and high resolution files or your transparencies along with the $25 entry fee (US dollars only--no foreign checks) and a completed 2009 Awards Entry Form (on PDF) with ALL information clearly filled out. Mail your submission to: 2009 Windland Awards, Nature's Best Publishing LLC, 11411-C Sunset Hills Road, Reston, VA 20190, USA. Phone number for Courier forms: 703-467-9783.

MAILING DIGITAL IMAGES:

Digital images should be taken with the camera set for the highest possible resolution. Each electronic image must be label each file with your first and last name, very brief title such as the name of the species, and the category (Example: JohnDoe_fox_wildlife.jpg). Each CD or DVD must be labeled with your full name and phone number. When sending digital images by mail, send BOTH low and high resolution images with your original submission at following the specifications above for LOW RES and HIGH RES images:

  • Keep a copy of the images you submit on CDs or DVDs, as they will not be returned.
  • Low Resolution (72 ppi) jpeg copies of your images, measuring 1000 pixels on the longest side, must be burned to a single CD or DVD and labeled ‘LOW RES’ for preliminary judging.
  • High Resolution (400 ppi) uncompressed and unsharpened tiff files, measuring 8000 pixels on
    the longest side, may be burned to as many CDs or DVDs as needed for the final round of judging, each labeled ‘HIGH RES’. Tiff files, or the original RAW files, will be used for publication and/or exhibition if selected as a winner. (Include original RAW files with your submission if available.)
FILM:

Original slides, or large format transparencies must be sent to us in protective plastic sheets (PrintFile brand, etc.). Each slide or transparency mount must bear the photographer’s contact information: name, phone number, e-mail, and state or country. NO GLASS MOUNTS!

  • High quality duplicate slides will be accepted (for preliminary judging only).
  • Digital scans of original slides or transparencies will be accepted for preliminary judging only (follow the specifications for low-res digital images above).
  • Original film images must be made available for final round judging.
  • SPECIFY METHOD OF RETURN: Include a self-addressed, stamped envelope of adequate size for the safe return of your materials, with sufficient postage. For courier returns, include a completed shipping form with a courier account or credit card number, expiration date, and security code for payment. Check or charge information for the amount of the return postage using the return method you request is acceptable in place of a SASE. Photos sent with insufficient return information will not be returned.
ENTRY FEE:

If mailed, a check or money order for $25 (US dollars only—no foreign checks) must be included with your entry, made out to: Nature’s Best Photography. Or you may use a Visa, MasterCard, or American Express charge card on your entry form, or phone in your information to 703-467-9783. Each submission must be accompanied by an entry form with all information clearly filled out.

MAIL YOUR SUBMISSION:
Each mailed submission MUST be accompanied by a completed Entry Form (see PDF) with ALL information clearly filled out and Entry Fee payment ($25 US dollares--no foreign checks).

Download the Guidelines, Entry Form and Categories on PDF

Mailing address:
2009 Windland Awards
Nature’s Best Publishing, LLC
11411-C Sunset Hills Road
Reston, VA 20190

Phone: 703-467-9783

QUESTIONS?
Call us at 703-467-9783 or send e-mail to: Awards@NaturesBestMagazin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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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3日

[設計]第3屆台灣金印獎(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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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31

一、辦理目的

  • 旨在鼓勵台灣印刷、出版及相關產業,能夠不斷印製高品質、提昇競爭力之印刷品,進而表彰、獎勵並激發國內印刷產業的優秀印刷技術
  • 辦理印刷產業印製技術與品質肯定的最高榮譽,並藉以發揮文化傳播及提昇各類印刷產業附加價值之功能力
  • 激起印刷產業共襄盛舉的團結意志及追求優良品質的榮譽感,並進而提昇產業
  • 建立台灣印刷精品王國的形象(Printed In Taiwan),讓台灣地區的印刷產業品質受到國際肯定,並在國際印刷市場間佔有一席之地
  • 獎勵印刷業突破及建立創新技術,提昇產業國際競爭力,爭取國際委印外銷市場

二、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 主辦單位:台灣金印獎執行委員會
  • 第三屆輪值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
  • 常設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
  • 協辦單位(依單位筆劃排序):
    中國印刷學會
    中華印刷科技學會
    台北市印刷商業同業公會
    台灣省印刷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台灣區印刷暨機器材料工業同業公會
    高雄市印刷商業同業公會

三、參賽資格

  • 台灣印刷業者及印刷相關產業者(如出版、設計等相關產業)皆可參賽,若為印刷相關業者請務必填寫配合印刷廠
  • 參賽作品須為台灣地區自行印製之印刷品,印製期間在97年2月1日起至98年3月31日之作品,需取得著作權或授權印製的證明
    備註:參賽作品的稿件內容則不限國內外,但需具有印製權的證明

四、報名收件作業


  • 由財團法人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收件,請將參賽作品(含著作權或授權印製的證明)與參賽表及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一同送至財團法人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
    地址:24158 台北縣三重市光復路一段61巷27號11樓之3
  • 參賽費用:可個別參與報名或為免除著作權爭議而與客戶一同報名(得獎者有兩個獎座)

    個別報名(每件)共同報名(每件)
    其一為七團體會員1,000元整2,000元整
    兩者皆非七團體會員2,000元整4,000元整
  • a.郵政劃撥 帳號:17174015 戶名:財團法人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
  • b.即期支票 抬頭:財團法人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
  • 報名時間:至98年3月31日
  • 參賽者請自行填寫參賽項目,但評審有權將作品置於最適合之項目,參賽者不得異議
  • 作品得參加多於一個項目,但要繳交所需作品及費用
  • 參賽作品須載明印刷方式與使用之機材名稱
  •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若需退回作品者,需備註說明並自付運費

五、參賽項目

  • 圖書印刷類
  • 雜誌印刷類
  • 新聞印刷類
  • 廣告印刷類:a.海報型錄類 b.日曆、月曆及桌
  • 文具印刷類:a.信封信紙類 b.賀卡類 c.筆記本類
  • 包裝印刷類:a.紙袋類 b.紙盒類 c.紙箱類
  • 特殊印刷類:a.標籤印刷類 b.曲面印刷類 c.複合材料印製品類 d.其他類
  • 印刷類(安全防偽印刷類)
  • 綜合印刷類(無法歸類以上八大項目者)

六、評選方式

  • 分為初評(資格審)與複評兩階段進行
  • 初評針對參賽者之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評針對作品之印刷品質、技術表現的精度、產品技術創新表現進行評分。每一類別選出前三名及佳作,但評審團保有獎項從缺之權利
  • 初審評審委員:由印刷七團體之理事長共同進行資格審查
  • 審評審委員:由台灣金印獎執行委員會邀請產業界及相關領域具聲望及公信力之專家學者與業界代表所組成
  • 得獎作品將於第三屆台灣金印獎頒獎典禮上進行頒獎

七、其他

  • 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平面及網路出版品(作品精選集)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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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暢遊北縣 歡樂無限」攝影比賽(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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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30

一、宗 旨:
為宣傳臺北縣29個鄉鎮市的自然風景、人文古蹟之多元風情,發掘在地文化與生態之美,特舉辦攝影比賽活動,期透過鏡頭的紀錄,將臺北縣的觀光美景與魅力,呈現在國內外遊客眼前。

二、主辦單位:
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

三、承辦單位:
臺北縣攝影學會

四、參賽資格:
除本活動主辦、承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外,凡具備中華民國身分的攝影愛好人士皆可參加。

五、攝影主題:
本比賽預計分為「快樂的旅遊者」、「必遊的景點地」2組,將從中評選金牌獎1名並頒予獎金5萬元,其後分別由2組分別評選銀牌獎各1名、銅牌獎各2名及入選各90名,分組類別及建議主題:
  1. 快樂的旅遊者:是「人」將這片土地點綴地更加精彩,徵求人與風景互動的照片,期待走入您與北縣的風景故事。例如:鶯歌捏陶的老伯、平溪放天燈祈願的人們、河濱公園嬉鬧的孩童等。
  2. 必遊的景點地:以北縣不可不玩的景點為發想,徵選您拍攝的旅遊景點照片,內容包含臺北縣自然景觀、建築古蹟、民俗慶典、人文風情等不拘。

六、拍攝時間:
2年內之作品(自96年1月1日至98年3月30日期間拍攝之作品)

七、作品規格:
彩色、黑白照片不拘,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畫素品質須在六百萬畫素以上。所有作品一律放大至8x12吋照片,並於作品背面貼妥報名表,表內資料應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八、收件辦法:
即日起至98年3月30日止。連同參賽作品、報名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掛號或親送方式,寄至220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旅遊行銷科收),信封上需註明「參加暢遊北縣 歡樂無限攝影比賽」,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九、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每人投稿數量以15張為限,每件作品必須符合主題及規格,且為一次拍攝完成之單張作品,不得後製作,連作不收。拍攝作品須為2年內新作。
  2. 參賽作品須未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所有獎項,包含獎狀及獎金、獎品、紀念品等。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 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5.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6. 參賽者於郵寄作品時,須連同報名表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一同寄出,作為得獎時審查資格之用,未符合此規定者或逾期交件皆不予受理,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7.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作品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擁有,且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自由運用得獎作品。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並得授權第三者使用,且不另致酬。
  8. 前三名得獎者,每人限得1獎。得獎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15%。
  9.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
  10.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十、評選方式:
由主辦、承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公正、公開之方式評審。

十一、評選標準:
主題內容30%,構圖創意30%,攝影技巧40%

十二、評選地點:
由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擇訂地點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布於活動網站。

十三、獎項及名額: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座乙座。
  2. 銀牌獎2名(每組各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座乙座。
  3. 銅牌獎4名(每組各2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座乙座。
  4. 入選180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紙。

十四、公布得獎、頒獎時間及入選者配合事宜:
  1. 得獎作品預計於98年4月中旬公布於「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
  3. 凡經審查通過入選者,應於主、承辦單位通知日期內,交付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並提供得獎作品相關之文字介紹(可以散文、詩歌、短文等方式敘述作品之內容及意境,亦可以其他方式表達)。

十五、洽詢方式:
  1. 簡章索取:請洽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板橋火車站、瑞芳火車站旅遊服務中心、新店捷運站、淡水捷運站旅遊服務中心、全臺攝影學會、各大專院校。
  2. 活動網址:「暢遊北縣 歡樂無限」活動網站下載報名書函。

十六、聯絡方式:
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旅遊行銷科(02)2960-3456轉6321
臺北縣攝影學會(02)2673-2118古捷魁先生
Email:aj2764@ms.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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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2009第9屆新一代設計競賽(0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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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4.13

競賽目的

激勵青年學生從事創意設計,為產業界發掘優秀新一代設計人才,帶動國內產業結合學生投入產品創新之風氣


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教育部、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執行單位

台灣優良設計產品廠商協會、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贊助廠商

優 美股份有限公司、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創典國際有限公司、大東山珊瑚寶石股份有限公司、童心園實業有限公司、長盈企業股份有限公 司、八陞有限公司、和成欣業股份有限公司、彼得潘藝術有限公司、宏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阿格特淋浴科技有限公司、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吉而好股 份有限公司、乾唐軒美術工藝股份有限公司、緯和有限公司、青城有限公司、野象股份有限公司、老松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福曼莎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日立股份 有限公司、冠馳股份有限公司、潤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報名資格
凡國內大專院校及高中職設計相關科系之學生參加「新一代設計展」者,均可報名參加。

甄選作品限制條件如下:

  1. 為原創性設計。

  2. 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競賽報名 線上報名

報名費用 新台幣600元整,一律以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繳交,抬頭為台灣優良設計產品廠商協會

報名類別

  1. 產品設計類

  2. 工藝設計類

  3. 包裝設計類

  4. 平面設計類

  5. 數位媒體類

參賽時程

競賽活動時程 時間
線上報名開始 2009年2月1日(日)
線上報名截止 2009年4月13日(一)
繳件截止[參賽作品資料表及光碟] 2009年4月20日(一)[以收件時間為主]
初選 2009年4月28日(二)
公布初選入圍名單 2009年5月1日(五)
發放入圍標示牌及入圍獎狀 2009年5月13日(三)
決選 2009年5月14日(四)
頒獎典禮 2009年5月16日(六)上午9:30
頒獎典禮餐會 2009年5月16日(六)下午13:00

2009新一代設計競賽聯絡窗口

台灣優良設計產品廠商協會

地址: 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G3

電話: 02-2655-8199 ext. 131 執行秘書何慧珊

傳真: 02-2655-8228-/02-2655-8477

E-mail :melissaho@td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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