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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8日

[國內]第六屆台新藝術獎自行報名開始徵件(9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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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名稱:
第六屆台新藝術獎自行報名開始徵件
主辦單位:
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
活動地點:
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
活動時間:
2007/12/1~2008/1/10
相關網站:
www.taishinart.org.tw
活動收費:
FREE
《報名藝術獎》
台新藝術獎除了主動提名機制,也歡迎自行報名,凡本國之藝術家,或經由中華民國政府正式登記之藝術團體,即可於開放報名期間,檢具報名表及作品相關資料,報名參加台新藝術獎。 報名參選之表演藝術節目或視覺藝術節目需為2007年於中華民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表之音樂、戲劇、舞蹈節目或個展/策劃展,且非學校之計畫者。
《報名類別》
表演藝術類
必須為本年度在國內首演之製作,其主要演出者及主要創作者(作曲者除外)必須包含本國藝術家。
【i】
必須為本年度在國內舉辦之展覽,個展內容須有半數以上為首次發表之新作,策展人及參展藝術家必須半數以上為本國籍;展覽內容不限媒材與表現方式,實體展覽或透過傳播媒介虛擬形式及數位科技呈現的網路藝術展均可。
《報名流程》
  1. 確認您的展演是否符合台新藝術獎參選要件。(詳見參選要件說明)
  2. 填妥報名表。
  3. 附上必備之作品相關資料,資料不齊恕不接受補件,送交資料亦不退件。
  4. 於報名收件期間,將報名表及作品相關資料掛號郵寄至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郵寄之收件截止日期以國內郵戳為憑)
《自行報名收件時間》
自2007年12月1日起,到2008年1月10日止。(請注意:於送件時備齊參選相關文件,必備資料不齊之申請案,視同資格不符。)
自行報名簡章及表格,請上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網站下載 www.taishinart.org.tw

[國內]打狗英國領事館親子寫生比賽(9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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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英國領事館親子寫生比賽」實施辦法

計畫目的:
為提升本市文化藝術氣息,讓學生更加認識高雄市的古蹟,擬假坐落於高雄市西子灣背山面海的英國領事館,舉辦親子互動寫生比賽。藉以增進親子間的感情凝聚與互動效果,並進而啟發學子對在地文化的認同。

主辦單位:
高雄市文獻委員會

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活動地點:打狗英國領事館(高雄市蓮海路20號)

活動時間:
96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時至14:00時

參加對象:
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比賽組別:
分A組(1-3年級)、B組(4-6)年級2組,每組以50人為限,共計100人

比賽內容:
採現場寫生方式,題材以英領館及周圍美景為主

比賽獎額:
各組特優5人(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優勝5人(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佳作15名(獎狀乙紙)。

評審方式:
敦聘專業老師組成評審小組,現場評審。

頒獎時間:當日下午14:00時頒獎。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請自備畫具、材料,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2. 現場作畫交件,12:00 收件,逾時不列入評審。
  3. 提供參賽者午餐、茶水。

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96年12月28日17:00止,報名方式如下
  1. 網址:請上網下載報名表 http://archives.kcg.gov.tw/
  2. 電話:07-2150913轉25,承辦人:楊秀雪
  3. 傳真報名:07-2159645(高雄市文獻委員會收)
  4. E-mail報名: showsnow@kcg.gov.tw
  5. 亦可郵寄報名表至高雄市文獻委員會(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5樓之3)以便統計人數

經費:
由文化局及本會預算支應。

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日期並得視實際情形時調整之

[國內]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為民」題材攝影作品徵圖競賽(9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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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為民」題材攝影作品徵圖競賽

一、宗旨:
為透過畫面詮釋警政為民,藉由本項徵圖競賽活動,蒐集以警察勤務、為民服務…等項目主題之攝影作品,以期彰顯警察人員勤務辛勞與英勇,藉以提升警察整體形象,並陶冶警察同仁身心、凝聚共識、見賢思齊。

二、主辦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

三、活動日期:
96年12月10日起至97年元月15日

四、參加對象:
國內外愛好攝影人士

五、徵圖主題:
(一) 攝影作品以刻劃「警政為民」意象,能感動人心、引起共鳴之畫面為主
(二)攝影內容包含描繪警察人員於各種勤、業務及為民服務情境或其他足以描繪警察正面形象等寫實感人畫面之攝影作品。

六、徵圖辦法:
(一)作品規格:
  1. 135mm以上彩色、黑白正負片皆可
  2. 高階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6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最大尺寸之jpg(fine、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
  3. 沖洗成6×8吋或最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參賽,並附原始檔光碟。
  4. 不得裝裱、護褙、格放、加色。
(二)收件日期:
96年12月10日起至97年元月15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方式:
請參賽者詳填報名表,並將照片貼於表格內(1件1張,詳如附表,未填寫完整者不予評審),並將作品裝袋,註明「參加警政署『警政為民』」題材攝影作品徵圖」,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寄送至指定收件地點。
(四)收件地點:
(10058)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警政署公關室)。
(五)洽詢電話:
(02)2397-9958 簡吉照 小姐
(六)簡章及相關訊息請上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查詢。

七、評審:
由本署邀請專業攝影團體、攝影名家及學者專家擔任評審。

八、獎勵:
(一)凡得獎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未得獎作品不另通知、主辦單位得視情況決定是否辦理頒獎儀式。
第1名1人、第2名、第3名各1人、優選10人、佳作20人。
(二)第1名獎金3萬元(獎座乙面)、第2名獎金1萬5,000元(獎座乙面)、第3名獎金1萬元(獎座乙面)、優選獎座乙面、佳作獎座1面。

九、其他規定:
(一)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二)每人參賽張數以10件為限,若超過件數,得由主辦單位任選10件參賽,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三)前3名作品每人限錄取1件。
(四)比賽作品經評審評核未達水準之獎項得從缺。
(五)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應於參賽表格內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詳如附表),未簽署者不予評選。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致酬,惟會以尊重方式知會並於展示處或刊物中顯示攝影者姓名。
(六)比賽作品不得有違反著作權法及本簡章所規定之事項,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應繳回,獎項不遞補,主辦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害賠償亦需負責。
(七)得獎者需於通知得獎一週內繳交原稿底片、領款收據及匯款帳戶(帳戶名稱需與得獎人相同),請參賽者妥善管理參賽底片,以免誤寄,逾時未繳交上述資料及文件,且經本署以書面再次通知後一週,仍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該獎項將以從缺處理。
(八)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九)凡報名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2007年12月27日

[國內]廚藝真心話徵文比賽(9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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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藝真心話徵文比賽
主辦單位: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活動內容:
你是否曾笑中帶淚地吃完媽媽煮的晚餐?
婆婆作的麻婆豆腐一點味道都沒有、你只能猛扒飯假裝好吃?
女友心血來潮作的壽喜燒,只吃得出死鹹的醬油味,你只能吞下眼淚和肉片?

關於媽媽、婆婆、男女朋友、好朋友的廚藝,你有不能說的秘密嗎?
快來分享你的「廚藝真心話」,告訴我們你對他們廚藝的真實評價吧,讓我們聽你吐苦水,為你加油打氣!
獲得最高票數的前3位苦主,
我們將送你味全廚易料理醬系列3組(三杯/麻婆/黑胡椒/壽喜燒四種口味各三瓶),以及明星主廚寶師傅精裝食譜1本,讓你的婆婆媽媽不僅廚藝連升三級,馬上脫胎換骨變食神唷!

二、參加資格:
  1. 參賽者/票選者皆需為無名小站台灣地區會員。
  2. 參賽者須為部落格擁有者本人參賽,不可代為報名。
  3. 得獎者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寄送獎項。(修改會員資料)。
  4. 如參賽文章中出現猥褻或不雅的圖片或字句,則由主辦單位直接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將票數予以刪除。

三、報名/投票方式:
【報名】
  1. 在你的無名小站部落格內,發表1篇200字以上、以描述媽媽、婆婆、女友或親友的廚藝為題材的真心話小故事,於活動網站中,點選欲報名之部落格文章,並至少上傳1張圖片(你本人的苦情照或愛心菜餚照皆可),請自由發揮創意。
  2. 於活動期間內,一個無名帳號限投稿一篇文章。
  3. 報名完成後無法修改上傳之資料及照片,請務必確認參加資料正確;請勿擅自更動報名影片檔連結位置,如導致連結位置失效,視為參賽者放棄參賽資格。

【投票】
  1. 每個無名帳號限定每12小時可投票一次
  2. 嚴禁以程式進行灌票之行為,否則票數將予以刪除。

四、活動期間:
  1. 活動期間:2007年12月21日10時∼2008年1月18日10時止
  2. 票選期間:2007年12月21日10時∼2008年1月18日10時止
  3. 公佈結果: 2008年1月24日於本活動網站內公佈

五、評選方式及獎品內容:
【大丈夫獎】─忍人之所不能,大丈夫是也。
名額:3位
評選方式:獲得網友票選票數最高前3名
獎品:廚易料理醬3組(三杯/麻婆/黑胡椒/壽喜燒四種口味各三瓶)+明星主廚寶師傅精裝食譜1本
【勇氣可嘉獎】─以食界神農氏之精神勇敢品嚐驚險料理,令人敬佩。
名額:5位
評選方式:評審依網友分享內容選出5位參賽者
獎品:廚易料理醬1組(三杯/麻婆/黑胡椒/壽喜燒四種口味各一瓶)+明星主廚寶師傅精裝食譜1本

六、注意事項:
  1. 請確認註冊無名時所填寫的聯絡及地址資料皆為正確資料,所有資料皆會保密,只作為獎品寄送依據。逾時未修改正確寄送地址者視同放棄。得獎網友的聯絡資料將提供給主辦單位,作為本次活動寄送贈品之用,不會另作其他用途
  2. 無名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補寄。請到這裡修改個人資料: http://www.wretch.cc/auth/maintain.php
  3.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4.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5.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6.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7.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獎品將以一般掛號郵件寄出。
  8.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9. 萬一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內容之權利。
  10. 單一得獎人所得獎品價值如超過13,333元,主辦單位須向得獎者扣繳獎品價值15%(外國人20%)之所得稅。

[國內]2008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97/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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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2008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

壹、宗旨
一、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
二、提昇國內圖畫書創作品質及水準,充實優良圖像讀物。
三、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力,啟發學習藝術興趣。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文化局。

參、徵選要點
一、參選組別:
(一)國小組(分低、中、高年級)
(二)國中組
(三)高中(職)組
(四)大專組
二、參選資格與須知:
(一)參選資格: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學校在學學生均可個別報名參加。
1.國小組:由學校指導老師負責審閱後,經教務處教學組核章報名。
(1)低年級:國小一、二年級。
(2)中年級:國小三、四年級。
(3)高年級:國小五、六年級。
2.國中組:由學校指導老師負責審閱後,經訓導處訓育組核章報名。
3.高中(職)組:各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4.大專組:各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前列國小組、國中組,集體報名時,請學校先將作品(含樣書)與報名表,個別分袋後,再整合包裝為一件,並內附參加名冊。
(二)參選須知:
1.參選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過、出版或獲獎者為限(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等),且不得有抄襲、翻譯之情形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如經發現屬實,除取消名次,追回獎金、獎牌外,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2.本活動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將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三、獎項與獎勵:
(一)獎項:
  1. 國小組:分低、中、高年級三組,每組分別錄取:
    第一名:一名,獎金8,000元。
    第二名:一名,獎金6,000元。
    第三名:一名,獎金5,000元。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3,000元。
    入選獎若干名。
  2. 國中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10,000元。
    第二名:一名,獎金8,000元。
    第三名:一名,獎金7,000元。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5,000元。
    入選獎若干名。
  3. 高中(職)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30,000元。
    第二名:一名,獎金20,000元。
    第三名:一名,獎金10,000元。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8,000元。
    入選獎若干名。
  4. 大專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60,000元。
    第二名:一名,獎金40,000元。
    第三名:一名,獎金25,000元。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15,000元。
    入選獎若干名。
(二)獎勵:
  1. 以上各獎項得獎者,除獎金外,另頒發獎狀,若屬共同創作者,獎狀分別頒發,獎金部分請自行分配,惟請於報名表先填具獎金分配比例。
  2. 國小組及國中組獲獎者之指導老師,本館將頒發指導證書。
(三)相關事項:
  1. 上開獎項名額,得視入選作品之水準及應徵件數之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
  2.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臺幣13,333元者,由本館代扣15%所得稅。
四、作品內容與規格:
(一)作品內容:
  1. 適合年齡: 適合3-12歲兒童閱讀的圖畫書
  2. 創作內容:
    (1)主題:可自由選擇,包括文學類及科學類作品。
    (2)應為原創性作品
    (3)文字:以中文創作。
    (4)文體:不拘。
(二)作品規格:
  1. 參選作品以「件」計,每位參選者以一件為限。每件全書內頁至少16頁(含)以上,最多不超過40頁,封面、書名頁及封底另繪,結構須完整,符圖畫書之形式要件,可自寫自畫或共同創作,惟共同創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以2人為限,並不得跨組報名。
  2. 版本規格(樣書)為21公分×28.5公分。直、橫式均可
  3. 圖畫原稿,繪畫使用材料、技法不限,但限於平面創作,並請單面繪圖。
  4. 原稿製作請注意:(請參考範例)
    (1)作品(原稿)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人之記號(如於封面或書名頁上書寫姓名或書名),文字請勿直接書寫在原稿上或在原稿上編頁碼。
    (2)跨頁創作,勿將原稿裁切。原稿尺寸,最大不得超過版本規格0.5公分,以方便稿件翻閱及寄送。
    前列跨頁創作,例如:直式尺寸為21公分×28.5公分,跨頁即是42公分×28.5公分;橫式尺寸為28.5公分×21公分,跨頁即是57公分×21公分,各以2頁計。
    (3)每張原稿請浮貼(可輕易取下,勿用雙面膠)於底紙(指有厚度的紙張或厚紙板)上,底紙尺寸最大不得超過原稿2.5公分,並以透明紙或描圖紙保護,避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粘。
  5. 樣書製作請注意:(請參考範例)
    (1)請將原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
    (2)圖畫故事文字須打字,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並編頁碼。
肆、評審、揭曉方式與頒獎
一、評審:
(一)資格審查:
由本館依作品規格、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 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二)評審委員:
由本館聘請學者及具實務工作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工作。
(三)評審方式:
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進行評審,評審要點由本館 訂定。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二、揭曉方式:
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揭曉,並於本館網站( http://www.arte.gov.tw )及臺灣藝術教育網( http://ed.arte.gov.tw )公告。
三、頒獎:
頒獎典禮預計97年9至10月間舉行,日期及地點,以 本館公告與書面通知為準,訊息並刊登於本館網站。
伍、作品收退件
一、收件:
(一)收件方式:
作品一律採掛號(或包裹)郵寄收件。
(二)收件時間:
自民國97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15日截止。(以97年4月15日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地址:
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 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08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四)參選者送件應注意事項:
  1. 報名表乙份(如附表1,請自行影印或自本館網站下載);務必完整填寫,並用迴紋針別在作品上(請勿黏貼)。
  2. 作品原稿;連同底紙(厚紙板)裝訂成冊,方便翻閱。
    前列裝訂方式:建議可於底紙(厚紙板)上打洞後以扣環、子母扣、束帶或穿線等方式固定,以不損壞原稿為原則。
  3. 作品標籤乙份(如附表2);粘貼於原稿所浮貼最後一張底紙(厚紙板)之背面。
  4. 樣書乙本。
  5. 生活照乙張;併同報名表用迴紋針別在作品上(請勿黏貼)。
  6. 如需退件,請於報名表「作品是否退件」欄位勾選,並附上郵局包裹資費及牛皮紙一張(牛皮紙大小以可包裝參選作品為原則),未附退件郵資者,作品概不退還,並不負保管責任。
    1. 前列包裹資費,依臺灣郵政「國內包裹資費表」為參考,以不逾5公斤為例:同縣市互寄(臺北縣市、基隆市)每件70元,不同縣市互寄(外縣市)每件80元,臺灣本島與離島地區互寄(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等)每件100元。
    2. 本館統一由郵局到館收件,為免過重無法交寄,退件資費,採以「件」核計。
  7. 國小組及國中組,集體報名時,務必填具學生參加名冊(如附表3)
  8. 電腦繪圖者,原稿(即列印稿)及樣書依作品規格製作外,並請寄圖檔光碟乙份。
  9. 請將上述相關資料妥善包裝為一件。
二、退件:
(一)退件方式:
本館依據各參選者於報名表所填具退件需求及所附包裹資費,以郵局包裹郵遞方式辦理退件。
(二)退件時間:
  1. 第一階段,於初審結束後,本館將未獲入選資格之作品依序退件,本階段退件工作預計7-8月執行。
  2. 第二階段,於活動結束後,本館將獲入選資格以上之作品依序退件,本階段退件工作預計11-12月執行。
陸、簡章索取
本徵選簡章及參選報名表一律於本館網站( http://www.arte.gov.tw )及臺灣藝術教育網( http://ed.arte.gov.tw )下載。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125。
柒、著作權授權規定
一、為擴大藝術教育推廣功效,參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行使著作人格權,應於報名表上簽名同意。
二、為配合頒獎與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館安排展出及出版專刊,並於本館刊物、網站或其他媒體發表,不另致酬。
三、凡已授權本館無償利用著作財產權之獲獎作品,嗣後如將前開著作財產權再授權或讓與他人,應經本館書面同意,否則本館權益如有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捌、本徵選簡章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內]ASIMO - 彩繪真夢想 - 創意繪畫比賽(9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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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6日

[國內] 「2008狂想」網路四格漫畫創意競賽(9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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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狂想」網路四格漫畫創意競賽

TOP3 online人氣線上提供您表現能力的舞台,誠摯地邀請您來參賽,並將您的創作分享大家同樂。首獎獎金20,000元,歡迎對於2008期待的熱血創作人,盡情揮灑您的狂想,飆創意拿大獎。


活動時間:
  • 作品投件:2007年12月01日至2008年01月15日
  • 分享與網友票選: 2007年12月10日至2008年1月31日
  • 評審決選:2008年2月15日
  • 得獎公告:2008年2月20日公布於活動網站


活動方式: (上傳作品→分享→票選→評選→抽獎→公告→頒獎)
  • 參賽者一律網路報名及投稿,收件日起參賽者即可上傳作品,然後讓網友參與投票。
  • 參賽作品張貼於活動網站分享網友,同時讓網友在活動期間票選其最愛作品、或加註個人評語
  • 名列前矛的人氣(票選數)作品為人氣獎
  • 邀請業界專業人士擔任評審,根據評選標準選出優勝者,並頒發獎狀、獎金或獎品。
  • 投票人抽獎,贈與獎品。
  • 作品分享轉寄。

創作題材:
題材不拘,題目由創作人自訂(不超過12個中文字)
例如對於2008的想望、幸福人生的期待、快樂的生活寫照、夥伴搞笑的寫照、上班族的宣洩、小市民的心聲、時局政治的嘲諷、旅遊的趣事…等。表現的風格可以是令人爆笑、無俚頭的、嘲諷的、酷的、輕鬆的、嚴肅的;信手拈來的創意,或長話短說的故事通通都可以。


獎項內容:
  • 評審選獎 (評選)
    • 金獎1名: 獎金貳萬元及獎狀
    • 銀獎1名:獎金壹萬元及獎狀
    • 銅獎2名:P-Active 8×6吋繪圖板各1片(市價5,000)及獎狀
    • 佳作10名:P-Active 5.5×4吋繪圖板各1片(市價3,000)及獎狀
  • 人氣獎 (網路票選)
    • 10名,THERMOS曲線魔法瓶各一對 (市價2,900元)
  • 樂透獎 (抽獎)
    • 50名, PROJECT DOGWAFFLE V2 絕佳的非自然彩繪軟體各一套 (市值2,500的)

作品格式:
任何四格圖框的圖像創作皆可,排列方式限直列或田字方四格,長寬比例不拘,隨個人意願可補述或自行加版頭;直列四格寬不超過320pixel、田字方四格寬不超過640pixel,檔案大小限256K以內;投件需轉為PC電腦的jpg或gif檔案格式,並需多傳1代表圖像(120*90pixel)


表現形式:
參賽作品的創作形式不拘,舉凡插畫、素描、漫畫、塗鴉、手工製作、電腦繪製、攝影、報導等彩色或黑白圖像的的創新作品皆可;如在四格圖框外另附劇情或圖解,中文字限120字內。

特別事項:
  1. 網友參與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特別事項之規定,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如有違反本活動之規定,主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與活動之資格。
  2. 網友參與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特別事項之規定,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如有違反本活動之規定,主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與活動之資格。
  3. 任何有違法令、公序良俗之作品投件及言論發表,主承辦單位均保留刪除之權利,上傳作品經第三人主張侵害其權利者亦同。
  4. 參加者均視為無效登錄資料。
  5.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NT$13,333元以上,得獎者須繳交15%所得稅,得獎者須依法將應納稅款繳交主辦單位後始得領取獎品,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得獎資格。
  6. 參加活動者非為自然人身分者,或所填寫的身分證字號、地址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再順位遞補。
  7. 所有得獎者需在規定的時間內辦妥領獎手續,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手續者,視為棄權不另通知。
  8. 得獎者一旦簽收獎品後,若有遺失、被竊或其他喪失獎品占有之情形,均由得獎者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品之責任。
  9. 獎品規格、品質或功能等均以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主辦單位對於本活動獎品不負瑕疵擔保或產品保固之責任。
  10. 對於參加者所登錄或留存的個人資料,僅做為本活動聯絡使用,不做其他用途,亦不得對外洩漏。
  11.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國內]2007花蓮看透透 全民eye花蓮攝影大賽活動(9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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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花蓮看透透 全民eye花蓮攝影大賽活動

「2007花蓮看透透全民eye花蓮攝影大賽」的活動目的
,為促進本縣觀光產業發展,鼓勵全民參與本縣各項觀光活動,在享受美景與優質觀光環境之餘,藉由鏡頭記錄過往今來的花蓮,捕捉花蓮自然景觀、文化之美。花蓮縣政府誠摯邀請國內外攝影愛好者及關懷本縣觀光、景觀、自然與人文生態之人士,可以抽空前來花蓮遊玩,拍攝出來的美麗照片,除了自己留下來欣賞,還能參加比賽拿獎金,可謂一舉數得。

比賽方式分成攝影比賽及圖片徵選二個部份,其中攝影比賽主題分為自然景觀及人文活動(限95.96年作品)自然景觀主題為花蓮境內自然美景,包括太魯閣國家公園、東海岸風景區、花東緃谷風景區、玉山國家公園…….等

人文活動主題為縣府舉辦的各項年度活動,包括星光大道、原住民豐年節、鯉魚潭水舞、金針花季、2007國際石雕季….等活動;第二部分,發現花蓮--圖片徵選(不限年份)將以花蓮地區自然生態、景觀、觀光景點、民俗、人物、建築、觀光活動及交通建設等宣傳花蓮觀光之相關題材,無論動態或靜態之美,都希望透過徵求專業的影像拍攝,將屬於花蓮最美好的一切紀錄下來。

本次比賽將從12月1日開跑,為期45天至97年1月15日截止收,為了鼓勵國內外民眾踴躍參加比賽,也歡迎大家利用這段期間來到花蓮遊玩,縣府也將準備了豐富的獎金及紀念品送給大家,本次攝影比賽將公開評審錄取優選15名:每名可獲獎金新台幣1萬6千元、佳作2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8千元整、圖片徵選共50名:每名可獲得獎金新台幣4千元,得獎的優勝作品本府也將編輯成精美的攝影圖冊來送給大家,作為永久美好的紀念。

「2007花蓮看透透 全民eye花蓮攝影大賽」,邀請國內外攝影愛好者前來花蓮走透透、看透透、玩透透,最後再以攝影鏡頭傳達全民eye(愛)花蓮的心聲!

2007年12月25日

[國內]第三屆藝文獬豸獎—梅荷攝影年賽比賽(9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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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藝文獬豸獎—梅荷攝影年賽比賽辦法


1.舉辦目的
為增進後備憲兵論壇上之愛好攝影者攝影技巧以及達到交流之目的,特地擬定此辦法。

2.舉辦時間
11月10日為攝影比賽起始日。1月15日中午12:00為截止日 ,以後憲論壇系統時間為準。

3.參加資格
後憲論壇上註冊之所有上兵以上虛擬軍階會員。

4.器材區分
A組(消費相機組 )
B組(DSLR相機組)
C組(手機組)

5.題材
今年回憶,人像、風景、生活不拘,能體現出今年最值得的回憶,或者是最能表現今年最讓人難以忘懷之事即可。

6.作品規格與限制
(A)不論A組或B組C組皆須以數位相機為主要拍攝工具,允許透過影像處理軟體進行後製,但必須保留EXIF資訊供評審識別,若無EXIF資訊,則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但C組例外,因考量手機並非都有EXIF資訊可供參考,因此C組不受此規則限制。
(B)上傳檔案解析度為1024x768或不小於此解析度,最大不可超過1280x1024,圖像以4:3比例為準。
(C)參賽作品Mail至Sharka版主之收件信箱:sharka@dcphoto-man.com。並註明參加攝影比賽。
(D)照片不允許加註暱稱簽名,統一由收件者加註以利識別。
(E)嚴禁電腦合成之影像
(F)每套攝影作品以五張為最高限制
(G)每位參加人員不限參加組別(亦即A、B組C組可重複參加)。
(H)每一套參賽攝影作品必須擬定作品名稱與不低於50字攝影作品闡述
(I)若單一參加人員同時獲得兩類組的最高得分時,只能擇一最高得分為獲獎作品。
(J)每一攝影作品必須註明:參加組別、參賽作品題目、參賽作品闡述、參賽相機相機(手機)品牌名稱、使用鏡頭(只有B組)、攝影地點、攝影時間資訊、聯絡E-Mail、論壇暱稱(個人資訊絕對保密)。

7.評審時間與辦法:
(A)一般會員評審:1月16日∼1月20日為上兵以上會員評審時間,每人有5張票可投票。惟不能針對單一參賽作品重複投票。
(B)管理團隊以及受邀之評審:1月16日∼1月20日為管理團隊評審時間,每人15張票可以投票。惟不能針對單一參賽作品重複投票。

8.獎項:
(A)得獎作品統一集中至頂於攝影專區中。
(B)A、B組各選出金、銀、銅牌各乙名、C組不列入比賽,但仍有參加獎。
A組
金牌可獲得獎牌一只、2GB隨身碟獎品一份、憲金50萬、積分100分。
銀牌可獲得獎牌一只、1GB隨身碟獎品一份、憲金30萬、積分80分。
銅牌可獲得獎牌一只、1GB隨身碟獎品一份、憲金20萬、積分50分。
B組
金牌可獲得獎牌一只、2GB隨身碟獎品一份。憲金50萬、積分100分。
銀牌可獲得獎牌一只、1GB隨身碟獎品一份。憲金30萬、積分80分。
銅牌可獲得獎牌一只、1GB隨身碟獎品一份。憲金20萬、積分50分。
C組
參加獎憲金1萬。

(C)佳作A、B組各三名,可獲得獎牌一只、憲金10萬與積分10分。
(D)所有參賽人員皆可獲得後憲論壇梅荷攝影比賽虛擬勳章一枚

以上各組參加人員不論名次與組別,皆可獲先得積分10分獎項。

9.得獎公布:
1月22日統一由站方於網站上公布獲獎作品與參加者名稱。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A)使用後憲論壇上傳參加比賽之照片,視同同意遵守後憲論壇相關使用辦法,後憲論壇將有照片使用權,參加本活動者視同授權D後憲論壇使用及重製您的照片於平面刊物或網路等各式活動宣傳媒體,後憲論壇不需另行通知。
(B)網友應確認所上傳之圖文為自己原創,如因剽竊、複製 …… 行為,侵犯他人權利,上傳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且賠償主辦單位之相關損失。
(C)主辦單位應注意(但不保證)上傳之全部圖文並無違背善良風俗或觸法。如有上述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刪除相關圖文內容。上傳者無權要求返還上傳資料,且應負起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
(D)所有參加者保證提出之資料為正確之個人資料。若有假造,冒用、盜用第三人之資料或詐欺之情事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E)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使無法參加活動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有異議。
(F)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後憲論壇之規範,如有違反,後憲論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國內] 「2010/11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吉祥物及LOGO設計競賽(9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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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吉祥物及LOGO設計競賽

一、設計要點
LOGO:
  1. LOGO形式為平面彩色,設計內容需包含:
    中文名稱:2010臺北花博
    英文名稱:2010TAIPEIEXPO
  2. LOGO應表現2010/11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主題「 彩花、流水、新視界」之意象。
  3. LOGO圖案應簡潔、明快、涵義明確,便於記憶並印象深刻,具有現代感及國際感,並適用於 2010/11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各類活動及相關製作物使用。

吉祥物:
  1. 吉祥物設計應符合2010/11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之精神,具備擬人化特徵、深受大眾喜愛、熱情、親切、活力之形象。
  2. 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方法上,要適用於平面、立體、電子媒介之傳播與再創作。
  3. 吉祥物之設計作品,不限數量,可以家族或系列之方式呈現。
  4. 吉祥物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善良風俗習慣之要求。
  5. 吉祥物設計時應給予適當名稱,名稱應便於發音、記憶且沒有其他意涵。而主辦單位有權利修正其名稱。

二、參加對象
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經歷,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以法人或團隊方式參賽者,請指派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報名表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得獎獎金領取等;得獎獎金自行分配。任何參與本徵選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有應徵資格。

三、收件方式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1月11日止
收件方式:
限採掛號郵寄或親送兩種方式。
掛號郵寄:
郵寄方式:
(限時)掛號、(限時)掛號包裹、便利箱、快捷皆可。
於規定日期97年1月11日下午18:00前寄達收件郵政信箱:
10499台北郵局第46-110號信箱(以每日掛號收件清單為憑)。
由於全省寄送時間不一,為避免參賽作品寄送延宕喪失評審資格,請於97年1月7日(外島縣市以快捷寄送)前寄送,超過此時間而造成參賽作品寄達時間延遲,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親送:

四、設計作品獎勵辦法
首獎:
吉祥物及LOGO選出首獎各一名,總獎金美金$10,000元整。
(吉祥物及LOGO作品得獎非同一人時,獎金對分之。)

最佳人氣獎:
針對入圍作品透過網路票選活動,選出吉祥物及LOGO作品最佳人氣獎各一名。

五、活動洽詢單位:
「2010/11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吉祥物及LOGO徵選活動辦事處」
活林創意行銷公司
專線電話:02-2506-1848
地址: 台北市松江路51號7樓之2
作品收件郵政信箱:10499台北郵局第46-110號信箱
E-mail: taipeiexpo@howlink.com.tw


※詳細資料與報名表請參考附件或活動網址:
http://www.2010taipeiexpo.com/

[國內]夯秀台灣 - 創意影音詞曲徵選競賽(9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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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你,夠搞怪、夠KUSO嗎? 還是有滿腦子創意無處展現呢?
『夯秀台灣』讓你秀出最搞怪 最KUSO的創意!
只要以『向國民黨討黨產』為主題,對國民黨嗆聲追討黨產還諸於民,不論是改編KUSO歌詞、拍攝MV或詞曲創作都可以報名參加。
你敢不敢挑戰自己,成為創作界最KUSO最閃亮的創作新秀?
不管是超級偶像、還是星光幫,都給我靠邊站~~快來報名!
用搞怪創意顛覆你我的視覺及聽覺!
『夯秀台灣』創意徵件競賽~~愛台灣之星等你來摘星!!

※數位MV創作類
  1. 競賽辦法:
    1. 主辦單位提供指定曲 「愛與和平」主題音樂做為MV拍攝素材或是改編電視廣告或歌曲MTV內容,以『討黨產』為主題自由創作拍攝。素材下載
    2. 創作手法、媒材不限、可以使用數位器材拍攝製作。
    3. 規格限定:完成作品請先上傳至YOUTUBE或各大網站的VLOG中(例如:I'M TV、Yahoo!奇摩等),再將連結位置轉貼於活動網站上的參賽區即可。
    4. 作者基本資料請準備:創作理念,自我介紹(約200字以內)。
  2. 評分標準:
    1. 所有的作品皆在網路上展示,以供網友投票,網友投票佔總成績的60%;另外邀請主辦單位擔任評審,評分佔總成績的40%;取總成績最高前三名。
    2. 評審標準:
      劇情內容 30%、
      創意 40%、
      視覺效果 20%、
      趣味性 10%。

※音樂詞曲創作
  1. 競賽辦法:
    1. 以kuso搞笑、諷刺等表現手法並以〝討黨產〞為主題,具有創意之詞曲創作。
    2. 參選作品註明標題附上歌詞,並將 DEMO( 格式為 mp3)上傳至 活動網站。
    3. 參選作品須以詞曲合一為一單位,可獨自一人創作詞、曲,亦可搭檔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創作。
    4. 參選作品不論創作者自行演唱或委由他人代唱,其演唱者與演唱技巧均不列入評審考量。
    5. 以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之任一或混合語系(含外語)創作為原則,惟為避免造成評審閱讀障礙,歌詞請自行斟酌標音、加註或對照中文等輔助說明。
    6. 參選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行者,並嚴禁抄襲、剽竊、冒名,或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7. 獲獎作品之參賽者同意配合媒體演播宣傳需要,得親自演唱或主辦單位委請他人代唱。
    8. 獲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自行或授權其他相關團體機關製作(編曲、演唱、錄音等)、出版,發行卡帶、CD、光碟、網路播映、MTV,或其他形式之發行、改編、重製。
    9. 獲獎作品之詞曲創作人應配合主辦單位參與作品發表會或各項推廣活動。
    10. 作者基本資料請準備:創作理念,自我介紹(約200字以內)。
  2. 評分標準:
    1. 所有的作品皆在網路上展示,以供網友投票,網友投票佔總成績的60%;另外邀請主辦單位擔任評審,評分佔總成績的40%;取總成績最高前三名。
    2. 評審標準:
      編曲 30%、
      作詞 30%、
      意境內容 20%(符合主旨、達成推廣的期望程度)、
      完整度 10%、
      普及性 10%。

※創意改編歌詞類
  1. 競賽辦法:
    1. 參賽者可選擇任一拿手的歌曲改編歌詞或挑戰重新編曲及改編歌詞(Ex:搖滾、R&B、藍調、Rap、宗教…),改編之歌詞內容以kuso搞笑、諷刺等具有創意的表現手法並切合主題。
    2. 參選作品註明標題附上歌詞,並將 DEMO( 格式為 mp3)上傳至 活動網站。
    3. 參選作品須以詞曲合一為一單位,參選作品不論創作者自行演唱或委由他人代唱,其演唱者與演唱技巧均不列入評審考量。
    4. 規格:將配唱好之DEMO,以MP3檔案格式上傳至活動網站。
    5. 以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之任一或混合語系(含外語)創作為原則,惟為避免造成評審閱讀障礙,歌詞請自行斟酌標音、加註或對照中文等輔助說明。
    6. 參選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行者,並嚴禁抄襲、剽竊、冒名,或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7. 獲獎作品之參賽者同意配合媒體演播宣傳需要,得親自演唱或主辦單位委請他人代唱。
    8. )獲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自行或授權其他相關團體機關製作(編曲、演唱、錄音等)、出版,發行卡帶、CD、光碟、網路播映、MTV,或其他形式之發行、改編、重製。
    9. 獲獎作品之詞曲創作人應配合主辦單位參與作品發表會或各項推廣活動。
    10. 作者基本資料請準備:創作理念、自我介紹(約200字以內)。
  2. 評分標準:
    1. 所有的作品皆在網路上展示,以供網友投票,網友投票佔總成績的60%;另外邀請主辦單位擔任評審,評分佔總成績的40%;取總成績最高前三名。
    2. 評審標準:
      創意改編 40%、
      歌詞意境內容 30%(符合主旨、達成推廣的期望程度)、
      完整度 10%、
      普及性 20%。

嘿嘿!你自認不是創作ㄎㄚ嗎?
沒關係,只要你用力宣傳,大力宣傳本活動,
不管是Blog張貼紙,還是推薦、轉寄,
都有機會獲得3C好禮,手機、iPod都讓你帶回家!
心動嗎? 那就馬上行動 GO!

※【BLOG宣傳大使】
活動期間參與部落格推薦張貼活動貼紙者,即有機會參加抽獎。

※【推薦放送王】
於活動期間只要寫下推薦的作品及理由並成功的向親朋好友推薦一位參賽者的作品(每日限定推薦一位參賽者),即可參加抽獎。

※【轉寄王】
活動期間成功轉寄活動訊息,即可參加抽獎。轉寄越多中獎機率越大!

※【最佳人氣王】
被網友推薦票數最高的參賽者,即可獲得最佳人氣王大獎。

注意事項
本活動期程:
※自即日起活動開放報名,同時上傳作品。
※報名與作品上傳截止日:97年1月25日pm20:00止
※網友票選截止日:97年1月27日pm20:00止
  1.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報名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侵犯主辦單位任何權利者,主辦單位得保留相關法律程序追訴權。
  2.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資料遺漏不完整、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3. 參賽者作品仍保有著作財產權即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但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宣傳加以剪輯、重製,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相關活動推廣,並擁有無償播映之永久使用權,本規則亦適用於網路。
  4. 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原創作品,並由參賽者自行上傳,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參加作品如有毀損、品質太差、製作規格、內容不符規定者 … 等情形者均不受理。得獎作品若有涉嫌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且不予鼓勵,已發之獎項需交還主辦單位。
  5. 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必須於參賽前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以任何形式出版發行;其著作權發生糾紛,由提供的參賽者自行負責,如有遭人檢舉,主辦單位經查明後,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已發獎狀、獎金及獎品須交還主辦單位,並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6. 由於入圍參展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映,請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獲報通知將在大眾媒體公開放映作品之創作者,若有任何著作權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7. 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參加競賽的相關素材下載如:主題樂、配樂 …,提供參賽者使用、參考(主辦單位所提供之配樂版權所有仍歸屬主辦單位,請勿於日後移做它用)。
  8. 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每一位參加者得獎贈品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以上,需自行負擔繳付 15% 所得稅金,得獎者並同意主辦單位於收到稅金後,方將贈品交付之。參加者得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將列報個人所得。
  9. 獎品以實品為準,主辦單位保有以等值商品兌換之權利,並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0. 以上若參選作品之水準未臻理想,或參賽件數不達獎項名額之雙倍,決審委員會得以評定部分從缺。
  11.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參賽辦法的權利。
總則:活動辦法若有任何爭議,將由主辦單位作出最後決定且不作公開討論。


2007年12月24日

[國內]臺北縣中港綠堤-河廊橋樑意象創作比賽(9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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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中港綠堤-河廊橋樑意象創作比賽

活動辦法參賽資格:

以建築、景觀、工程、美術、相關設計系所、有興趣之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一人限制參與件數以二件為上限。

收件時間:即日起自中華民國97年1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以送達為準)

報名表索取:

參賽者可至「中港綠堤河廊改造計畫」網站( http://dreamriver.tpc.gov.tw )、臺北縣政府網站( http://www.tpc.gov.tw )、臺北縣文化基金會網站(http://www.tpccf.org.tw)下載報名表格。請填妥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裱褙板背面,連同設計圖與報名表格之電子檔,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22042臺北縣板橋市莊敬路62號」財團法人臺北縣文化基金會收,並註明為參與「橋樑意象設計創作比賽」。

作品規格:

設計圖稿以A3(29.7cm×42cm )尺寸,須以彩色繪製呈現,輸出或手繪方式完稿皆可,以3D示意圖像為優。並檢附設計圖稿之電子檔,解析度 300dpi以上,轉存為JPG、PDF格式。财 光碟片需儲存以下檔案格式: 1.設計圖電子檔(解析度300dpi以上)。 2.報名表格與設計理念(300字內)Word檔。财

完稿圖請裱褙於黑色卡紙板上(32cm×44cm尺寸),並將報名表格與設計理念浮貼於卡紙背面,再以兩張硬紙板包裹其中,最後用牛皮紙(袋)包 裝。請務必妥善包裝,若因郵遞送件途中毀損,主辦單位概不負責。财 主設計圖稿上不得書寫、載登任何文字或簽名,設計者若需補充說明,得以另立一張輔助圖稿呈現(限一張),輔助圖稿得以標示說明文字,禁止標示作者姓名或簽 名,視評審委員主動提出要求後方列入評選參考依據。評審作業: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主題,設計圖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 審。評選作業將以初審及複審兩階段進行,各審由主辦單位聘請10位評選委員,公開、公平進行評選。

評分標準百分比:

  • 橋樑造型結構美感20%

  • 河廊景觀整體考量30%

  • 地域文化意象表徵30%

  • 設計之創新與巧思20%

獎項設置:

  • 縣長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9萬元,獎狀1紙。

  • 議長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6萬元,獎狀1紙。

  • 市長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狀1紙。

  • 優勝獎5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1紙。

  • 優選獎10名,獎狀1紙。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必須於參賽前未曾公開發表、未曾以任何形式出版發行;如有遭人檢舉,主辦單位經察明後,將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同時依法追究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並由參賽者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 所有參賽作品須義務配合「中港綠堤---河廊橋樑意象創作比賽」相關活動進行公開展示。主辦單位保有參賽得獎作品之所有權,參賽者不得私自將得獎作品著作 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轉讓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且依法追究賠償主辦單位之損 失。

  3.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無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若資料遺漏不完整、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倘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4. 參賽得獎作品所有權歸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以自由運用得獎作品之設計圖樣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出版、工程設計、建設施作等其他用途,參賽者有義務配合出席相關宣傳活動。

  5. 參賽者作品仍保有著作財產權即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但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宣傳加以重製,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相關活動推廣,並擁有無償之永久使用權,本規則亦適用於網路、各式媒體。

  6. 主辦單位將秉持公開、公正辦理原則,評選會議全程記錄,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若無具體違法事證,不得異議。

  7. 7. 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得獎贈品或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3,333元以上,中華民國籍者繳付15%所得稅金,非中華民國籍者繳付20%所得稅金,主辦單位將先行扣除後,方將獎金交付之。參賽者得獎贈品或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將列報個人所得。

  8.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敬請自行備份保存。

  9. 若參選作品之水準未臻理想,複審委員會審議得以主張部分獎項從缺。

  10. 主辦單位保留變更及修訂活動辦法的權利,修正公告以主辦單位網站所示為準,不另行通知。

服務洽詢:

財團法人臺北縣文化基金會,服務電話:(02)2356-3551 洽林小姐。活動簡章及報名表格索取:service@tpccf.org.tw

2007年12月21日

[國內] 「2007迎春花卉展照片」徵集(9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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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迎春花卉展照片」徵集簡章

一、目  地:
配合2008南瀛綠都心迎春花卉展策展活動。
二、主辦單位:
台南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
台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
四、徵集對象:
持有2007迎春花卉展活動照片(照片內容含人潮及花藝),歡迎踴躍參與。
五、徵集日期:
即日起至96年12月31日截止
六、徵集方法:
請填具所附表格、連同4×6吋以上照片(寄)送台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公園管理課收( 730新營市民治路36號)。
七、獎     勵:
獲採用之照片,由承辦單位致贈精美小禮物一份, 展覽時將註明提供者姓名。
八、退     件:
參與徵集之照片,未獲採用者,掛號奉還;獲採用者,則於展覽後掛號奉還。
九、本簡章如有不詳盡處,請洽詢:
台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公園管理課;電話:(06)6377449陳小姐。

[國內]96學年度全國創意舞蹈大賽(9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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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學年度全國創意舞蹈大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依據教育部台體(一)字第0960177959A、B號函辦理。
二、目的:
為培養充滿健康活力的國民,積極推展多元創新的校園舞蹈風潮,以發掘人才為目標,鼓勵學生從事正當舞蹈休閒活動,建立終身運動的習慣,並培養舞蹈欣賞素養,提升舞蹈水準,以期在國際上展現臺灣的舞蹈丰采。
三、主辦單位:
教育部。
四、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體育學院。
五、參加對象:
熱愛舞蹈表演者,性別不拘。共分為四組,依其就讀學校分組如下:
  1. 國小組:公私立國民小學。
  2. 國中組:公私立國中、高中暨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
  3. 高中(職)組:公私立高中(職)、完全中學高中部。
  4. 大專校院組:公私立大專校院。
六、報名方式:
請自即日起至96年12月31日(星期一)止,將報名表郵寄、傳真或是E-mail至國立臺灣體育學院體育舞蹈系,吳姝槿助教(郵寄以郵戳為憑)。
※地址: 404台中市北區雙十路1段16號(國立臺灣體育學院舞蹈系)
※聯絡電話:(04)22213108轉2079;傳真號碼:04-22253417
※E-mail: dance555@ntcpe.edu.tw
七、比賽內容:
(一)不分舞蹈類別,如:hip-hop、流行舞、爵士舞、啦啦舞、街舞、民族舞、芭蕾、現代舞、生活、科技……等創意舞蹈類型(以不違背善良風俗為原則)。
(二)「創意」的內涵:指以一種以上的舞蹈類型作為基礎,並自訂舞蹈主題後,以求新、求變、求精進或求絕妙的方式,針對服裝造型、舞蹈動作技巧、音樂配樂、主題特色等方面發展出令人耳目一新、回味無窮、甚至拍案叫絕之舞蹈展演內容。
(三)參賽人數26-100人。
(四)參賽時間以8分鐘為限。(每逾時30秒鐘,扣總平均分數1分,如未滿30秒鐘者,以30秒鐘計算。)
(五)比賽時間、地點與方式:
  1. 初賽:
    將舞蹈錄製成DVD形式1式2份於96年12月31日(星期一)以前郵寄至國立臺灣體育學院,由專家學者審核。進入決賽名單將於97年1月15日(星期二)以前公佈於國立臺灣體育學院網站 http://www.ntcpe.edu.tw
    ※備註:本活動報名參賽之舞蹈DVD限為一年內的舞蹈作品,均不退還,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2. 決賽(含頒獎典禮):有關決賽場地規格為寬28公尺、深15公尺,其時間、地點如下:
八、評審人員:
由主辦單位聘請有關項目專長之學者專家若干人擔任之。
九、執行方式:
(一)進入決賽之隊伍,每隊參加學生達50人-100人補助2萬元獎金,49人以下補助1萬元獎金。
(二)各組分別錄取前10名進入決賽,獲得優勝隊伍頒發獎盃、獎牌各一只及獎勵金,獎勵金標準如下:
  1. 第一名:10萬元
  2. 第二名:5萬元
  3. 第三名:3萬元
  4. 佳作:1萬元(若干名)
以上獎勵金可用於師生研習、參訪、營養、參加比賽等用途。
十、決賽入選得獎作品須遵守事項:
(一)凡入圍決賽之隊伍,於比賽當天頒發補助金1至2萬元,若因故無法參賽則失去資格。
(二)得獎作品將錄製DVD計4,200套,供主辦單位推廣教育使用,版權為主辦單位所擁有。
十一、附則:
(一)表演音樂應慎重選擇,有關版權問題,請遵守著作權法規定,由各表演團體自行負責。
(二)燈光、音響設備及現場佈置由承辦單位負責外,各表演團體所需之服裝、道具、音樂均需自備。
(三)本比賽將辦理團體意外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其餘保險需求則由參加表演團體自行投保。
(四)如遇天候因素賽程需異動時,由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十二、本計畫報部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修正公佈之。

[國內] 2007「諸羅山盃國際軟式少棒邀請賽」攝影比賽(9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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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諸羅山盃國際軟式少棒邀請賽」攝影比賽

一、宗旨:
為活絡在地藝文,展現少棒小將球場風采,特舉辦2007「諸羅山國際少棒邀請賽」攝影比賽,本活動旨在透過攝影鏡頭,捕捉少棒選手球場競技精彩畫面以及參與人員精彩花絮,以能表現球員精神或諸羅山盃國際軟式少棒賽特色為大方向。

二、
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
承辦單位:
嘉義市慢速壘球委員會
協辦單位:
嘉義市攝影學會、嘉義縣攝影學會

三、攝影主題:
以參與本次選手競技活動以及以運動為題材的作品舉凡活動、運動場所、景物皆可。

四、作品規格:
  • 彩色正、負片及數位影像皆可,請沖洗成 5x7吋之照片參加,非噴墨式輸出相紙,每人參賽件數不限,參賽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 Photoshop 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另數位影像作品需以(6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 ,原始檔案大小約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及tiff檔)高階、高品質數位相機拍攝。
  • 得獎作品及底片,若所繳交底片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底片之母片、數位原始檔光碟以及未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資格,不得有異議。

五、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97年1月10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嘉義市慢速壘球委員會,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參加「2007諸羅山盃國際軟式少棒賽攝影比賽」。

六、收件地點:
嘉義市慢速壘球委員會  地址:嘉義市廣州街173號
電話:05-2363363傳真:05-2354638

七、評審:
評審日期:96年1月13日(星期日)早上9:00-12:00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成立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選之。
評審地點:嘉義市運三慢速壘球場( 嘉義市新民路與世賢路口)

八、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以郵件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九、錄取獎項及名額:
特優1名(得獎金新台幣5仟元,獎狀乙面)
優選2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仟元,獎狀乙面)

十、頒獎:
頒獎日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附則
  1. 攝影地點:限本次諸羅山盃國際軟式少棒賽各場地以及各項活動。
  2.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請注意本條及第八條規定的不合理之處再決定要參加比賽與否
  4. 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得獎名單公佈日起歸嘉義市慢速壘球委員會所有,本所依著作權法享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5. 得獎作品應由得獎人於公佈後、接獲通知一星期內,向承辦單位繳交其得獎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6. 每人限得3件(含)以下為限之獎項,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 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8. 凡本次參賽作品未得獎作品,自投件參加比賽起歸嘉義市慢速壘球委員會所有,承辦單位不退件,依著作權法享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著者權法沒有權利使用未受權的作品歡迎蒞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9.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10. 拍攝時程:
    22日上午9點於垂楊國小有搓湯圓活動10點開始少棒小將配合管樂節創意踩街活動由中山路舊酒廠出發,行經中央噴水、市府至嘉義公園.下午4:30棒球比賽於棒球場開幕典禮,晚上6:30於滿福樓海宴餐廳舉辦晚會活動

[國內] 「台灣工銀堤頂風華」攝影比賽(9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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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工銀堤頂風華」攝影比賽辦法

比賽宗旨:
新落成的台灣工業銀行總行大樓,創新突出的造型,顛覆了銀行的傳統形象,樹立了內湖科技園區的新地標。為提倡影像藝術、獎勵愛好攝影之人士深入發掘台灣工銀總行大樓建築之美,特舉辦「台灣工銀堤頂風華」攝影比賽,並展出得獎作品,與社會大眾分享台灣工銀行總行大樓建築新風貌。

主辦單位:
台灣工業銀行

協辦單位:
台北攝影學會、台灣攝影學會

參賽對象: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攝影主題:
以「台灣工銀總行大樓」為主題,彰顯建築科技及建築美學,透過創意角度,呈現台灣工銀總行大樓的創新活力與科技人文風華。

拍攝時限:
公佈之日起至97年1月15日止

夜拍建議日期:
預定 12/21(五)、12/22(六)、12/28(五)、12/29(六)、1/4(五)、1/5(六)晚上5-9時,大樓燈光全亮,歡迎參賽者擇期進行夜拍。

作品規格:
一、以相紙沖印或輸出長邊7英吋、短邊不限(如5x7、6x7等尺寸)之彩色照片
二、數位照片請以有效畫素8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參賽。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1月15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
台北市中山區堤頂大道二段99號10樓【台灣工業銀行 公共事務部收】

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於1月中旬舉行評審會議,依據參賽作品的創意與攝影品質等進行評選,經初審、複審、決審,審定各獎項得獎人。
二、入選者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供沖洗放大展覽之用,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獎項及名額:
特優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乙座。
金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乙座。
銀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乙座。
銅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乙座。

其他獎項詳細說明及報名表下載請上台灣工業銀行網站查詢。

得獎公佈、頒獎與展出時間:
一、公佈:得獎名單預計於97年1月中旬日公佈在台灣工業銀行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
二、頒獎與展出:預計於97年第一季擇期假台灣工業銀行總行大樓會議廳舉行頒獎典禮,並於台灣工業銀行展出得獎作品。

洽詢方式:
一、台灣工業銀行網址: http://www.ibt.com.tw
二、聯絡電話:8752-7000*6700~6702

  • 台灣工銀堤頂風華攝影比賽最高獎金10萬元
  • 台北市內湖科技園區最近誕生了一座造型獨特的現代建築--台灣工業銀行總行大樓,這座由杜拜帆船酒店建築設計師精心規劃的圓弧型大樓,顛覆了銀行的傳統形 象,為鼓勵社會大眾深入發掘這棟大樓建築之美,台灣工業銀行特舉辦「台灣工銀堤頂風華」攝影比賽,最高獎金新台幣10萬元,自即日起至97年1月15日截 止收件
  • 「台灣工銀堤頂之美」攝影比賽辦法

[國內]「2007台灣新衫圖騰設計大賽」網路票選(9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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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日

[國內]嘉義市再耕園芥菜種”無礙”攝影比賽(9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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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再耕園芥菜種"無礙"攝影比賽

一.宗  旨:
為提供市民及攝影同好者認識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故舉辦"無礙"攝影比賽
二.參加資格:
歡迎關心身心障礙者或對攝影有興趣者均可參加
三.主辦單位:
嘉義市再耕園芥菜種藝文餐廳
四.協辦單位 :
嘉義縣攝影學會
磚窰里社區發展協會
嘉義市星期二畫會
五.活動時間:
96年12月1日~12月31日
六.活動地點:
嘉義市再耕園芥菜種藝文餐廳
七.攝影題材:
舉凡餐廳內外之建築陳設與身心障礙者服務情形或活動
八.材  料:
彩色黑白均可(不限電腦影像處理)
九.規  格:
一律6x8吋照片,張數不限
十.收件日期:
97年1月10截止收件
十一.評審日期:
97年1月13日下午二點三十分
十二.評審地點:
嘉義市再耕園芥菜種藝文餐廳(嘉義市玉康路160號)
十三.獎  勵:
無礙奬  一名:三千元(餐券)
芥菜種奬 一名:二千元(餐券)
種子奬  一名:一千元(餐券)
優選奬  五名:五百元(餐券)
佳作奬 二十名:相框
十四.附則:
  1. 作品背面請填寫姓名、地址、題名
  2. 本次比賽作品恕不退件,佳作以上得奬作品必須繳交8x10吋照片方可領獎
  3. 作品轉贈芥菜種藝文餐廳存檔及刊登網路雜誌之用,不另給酬
收件地點:
嘉義市玉康路160號(嘉義市再耕園芥菜種藝文餐廳)
連 絡 人:
呂翠峰05-2851852 0927868356
賴雯奕0922800189

活動訊息:
12月1日(六)9:00~14:00
身心障礙者家庭"再耕園一日體驗營"
12月18日(二)14:00~15:00
國際管樂節蔡振智-蘇敏娟表演
12月1日、8日、15日、22日、29日(每週六)12:30
~13:00
嘉義市殘障協會,再耕陶笛隊表演
12月2日、9日、16日、23日、30日(每週日)12:00~14:00
嘉義市街頭藝人-張愛民先生口琴表演
每週六-日晚上18:00~19:30
嘉義市劉添吉老師魔電琴表演

[國內]2008年「先勢集團公關新銳獎」(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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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先勢集團公關新銳獎」

競賽辦法
參賽資格:
全台公私立大專院校三年級至研究所二年級學生為限,不限科系,不限同一學校參賽。
以團體組隊參賽,每組人數以3~5人為限

報名方式:
96年11月15日至97年01月05日前,凡符合參賽資格者,可上先勢集團網站下載報名表,寄至 pilotprwin@pilotbc.com.tw 報名或可傳真報名表至 (02)2775-3696先勢公關新銳獎選拔小組收。

一旦報名成功,主辦單位將會進行參賽資格審查,一經確認您的資格符合後,主辦單位將於97年1月18日發布參賽隊伍名單於先勢集團競賽活動網站 www.pilotpr.com.tw/2008prshow/ 及動腦網站。

參賽者需將公關活動規畫企畫案按主辦單位要求之格式,於97 年3月4日前寄至先勢集團公關新銳獎選拔小組,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競賽時間表:
日期 項目 內容
9610~11 活動宣傳前置期 與各大專院校傳播相關科系教授聯繫,溝通活動合作事宜
961115

97
0105
活動宣傳報名期 將公佈於先勢集團競賽活動網站、校園BBS網站、動腦雜誌及網站、各傳播科系系辦
970118 初選結果公佈 公佈第一階段通過書面資料審核者,通知提醒準備繳交活動企畫案及案發影片
970218

970304
企劃書收件日期 郵寄至臺北市安和路一段273樓,先勢集團先勢公關新銳獎選拔小組收
970304

970314
初審作業 評審標準配分比例依活動簡章所規定。
970317 公佈入圍決審TOP3隊伍 將公佈於先勢集團競賽活動網站、動腦網站,並通知入圍隊伍
970318

97
0407
網路部落格運作 入圍決審TOP3隊伍將已拍攝之影片放至部落格,以三週時間做策略規劃運作將影片之議題做推廣以吸引人氣注意
總決賽暨頒獎典禮
  1. 總決賽順序抽籤,(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
  2. 地點: 台北市(將另行公佈)
97410
下午2點開始
決賽活動與頒獎典禮記者會
(
早上1200分前請完成報到

競賽內容說明:
邀請你透過銳利的雙眼、飛快的雙腳、聰敏的雙耳、還有一張像機關槍的快口,調整那被你遺忘許久的正義感指數到100,發揮你的影響力及號召力,利用無比絕倫的超級創意,發揮你無限的想像空間,挖掘校園最值得探討的公關議題,是不為人知的校園辛辣議題、或是感人的溫馨故事也好,都歡迎你來組隊提案。

請用「影片」方式紀錄你所看到的故事,運用「部落格」型式將議題做網路傳播,搭配超強「公關企畫」能力,為這些校園各角落或需要社會幫助的故事援聲,讓你挖掘的校園公關議題能夠廣泛的受到社會大眾關注,你會發現公關人其實有著無限大的感染力。

比賽獎勵:
第一名:
獎學金十萬元,動腦創意叢書(一組一套)及獎盃一座、獎狀各一,並可獲得先勢集團優先面試機會
優勝2組:
毎組獎學金一萬元及獎狀各一,動腦創意叢書(一組一套)
注意: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13,333元,主辦單位將先扣除15%之稅金。

評審方式
評審日期:
評審初審:
2008年3月17日前審核完畢,並公佈入圍決賽Top 3組隊伍。
決賽競賽:
2008年4月10日(星期四)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五位資深主管進行「初審」,並邀請兩位外部專家連同主辦單位一位代表共同擔任「決賽之評審」。
 
初審:
以書面審查為主,選出三組進入決賽,評分標準如下
  • 議題發掘能力  25%
  • 公關策略    15%
  • 執行製作能力  35%
  • 議題影響力評估 25%
決審:
入圍決賽之三組團體,全組同仁需於指定時間地點以口頭方式報告,簡報時間限20分鐘,並接受評審人員現場問答,由評審人員選出一組優勝者。
  • 提案內容   60%
  • 提案技巧   20%
  • 團隊精神    10%
  • 問題臨場反應 10%

評審人員:
  • 先勢集團資深主管代表 一位
  • 公關業經營人協會理事長 一位
  • 動腦雜誌社長
  • 學/文化界代表 一位

評審程序:
評評審程序分資格審、評審初審與決賽競賽三階段,說明如下:
  1. 資格審:
    由主辦單位就書面資料與報名表進行審核。
  2. 初審:
    由五位主辦單位資深主管擔任評審委員,對通過資格審的參選企劃案分別評分,並由主辦單位統計各評審分數,決定初審前三名。主辦單位並通知前三名隊伍參賽,確認是否參加決審競賽;若遇有缺,依序遞補。
  3. 決賽:
    就評審初審結果的前三名隊伍,於決賽當日,舉行現場成果展現競賽,並請決審委員選出第一名隊伍與兩組優勝隊伍。

作品規格
案例影片
  1. 請拍攝長度約五分鐘的DV

企劃案
  1. 企劃案限A4開數,字型大小不得小於12級字,由左至右橫寫,並裝訂之
  2. 企劃案全本(含圖表頁、作品頁)不得超過五十頁。
  3. 企劃案封面及內頁不得出現校名、系名、組名與參賽者姓名或任何可以顯示參賽者特徵的符號。
  4. 參賽者姓名、校名、系名、組名請填寫於2008年「先勢集團公關新銳獎」參賽報名表,並附於企劃案上。報名表需註明聯絡人、就讀學校科系、聯絡電話、email、地址、指導老師及各成員學生證影本。
  5. 每組應繳交企劃案一式5份,入圍決賽之三組隊伍需於決賽時,另行準備三份企劃案。

決賽團隊提案
  1. 提案時間: 20分鐘,15分鐘時響一短鈴聲,18分鐘響二短鈴聲,20分時間一到,提案學生應立即停止報告
  2. 提案形式不拘。
  3. 提案器材︰主辦單位提供筆記型電腦、單槍、投影布幕、CD音響,其他器材均由參賽者自備。(自備器材於決賽時提前攜帶至決審場地測試,以確定是否相容。)

注意事項

其他參賽注意事項:
  • 參賽者身分資格注意事項
    • 參賽者身分需為大專院校學生(大三~研二),經查證屬實若非學生身分將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者需填寫正確資料 (姓名、聯絡電話、地址、E-mail等),若因資料錯誤而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參賽權益。
  • 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組之原創性作品,未違反智慧產權相關法律規定,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為推廣本活動,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授權主、協辦單位,供重製、出版、或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主、協辦單位並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的專輯,以營利或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並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不另立據。
  • 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 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統一由先勢集團說明之。先勢集團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活動期間重要公告以先勢集團網路公布為準。

[國內]第六屆「磊翁杯」全國書法比賽(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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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磊翁杯」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一、宗旨:
為紀念書法大師謝宗安先生,畢生致力宏揚書法藝術,振興中化文化之精神,並導引社會大眾,透過書法之研究、創作與欣賞,以體認優美之文化傳統,從而落實心靈改革。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華書道學會
協辦單位: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三、參加對象:
(一)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及旅居在台灣地區之外籍人士,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曾獲本獎歷屆各組第一名者,本屆不得在同組報名參加比賽)
(二)分組:
  1. 國小組
  2. 國中組
  3. 高中、職組
  4. 大專組(含研究所)
  5. 社會組
  6. 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四、參加須知:
(一)參加者(各組)繳交報名費300元,請利用郵政劃撥帳號:17368506
戶名:中華書道學會,劃撥單背面之通訊欄請註明參加類組,劃撥單收據影本請與報名表一起郵寄。
(二)參加者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組別(如國小組、高中組、社會組…)
,並填寫「磊翁杯」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之左上角。
(三)參加初選作品,以一人一件為限,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字體不拘,規格 一律以四尺宣紙對開(約34X136公分)直立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並妥善落款,書寫後不須裱褙。
(四)參選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
格。
(五)作品經初選後,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入選者,至指定地點參加現場決賽,參加者請自備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六)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中華書道學會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五、收件:
(一)初選作品收件日期: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作品一律郵寄送件,請逕寄
10693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345巷15弄5號5樓 鄒多悅理事長收
洽詢電話:
02-2777-3658,0955-474-188 鄒多悅 理事長或
02-2929-7775,0925-800-580 林三將 秘書長

六、比賽程序:
(一)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二十至三十名(視各組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
參加決賽。入選決賽者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
(二)決賽:
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場書寫。
(三)決賽日期:
九十七年三月三十日(星期日)上午八時
(四)決賽地點:
台北市愛國西路一號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七、評審及獎勵: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
(二)決賽評審於決賽後立即進行,並於當日下午舉行頒獎,獲獎名單及比賽優勝作品將刊登於中華書道季刊及中華書道學會網站。
(三)各組各頒特優獎一名、優選獎二至三名、佳作獎三至五名、入選獎若干名(視各組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各組優勝者均贈獎金或獎品及獎狀一紙,入選者贈獎狀一紙,各組獎金金額(新台幣)如下:
組別 特優 優選 佳作 入選
國小組 6,000元 3,000元 獎品一份 獎狀一紙
國中組 7,000元 4,000元 獎品一份 獎狀一紙
高中、職組 8,000元 5,000元 獎品一份 獎狀一紙
大專組 10,000元 6,000元 獎品一份 獎狀一紙
社會組 10,000元 6,000元 獎品一份 獎狀一紙
長青組 10,000元 6,000元 獎品一份 獎狀一紙
§備註: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頒獎:
九十七年三月三十日(星期日)下午二時三十分

2007年12月19日

[國內]「現庭竹」視覺意象設計大賞(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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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庭竹」視覺意象設計大賞

活動辦法:
徵選流程
  1. 稿件徵選時間:2007/11/6-2008/1/6
  2. 網路票選時間: 2008/01/08-2008/01/17
  3. 比賽結果公佈日期:2008/01/22
徵選內容
現出你心目中的庭竹意象,並將你想現的庭竹意象以圖像方式表現出來

參考資料

您的創作資料來源可以是任何庭竹的影片、照片或音樂,例如:
(1) 庭竹的MV
(2) 庭竹的專輯
(3) 庭竹的現場演出影片
(4) 庭竹的照片,這些都可以上庭竹的官方網站找得到,或是前往 庭竹官方討論區 庭竹無名小站部落格找尋更多刺激你創作的靈感來源。

投稿方式
圖像表現及創作手法不限,但 必需以JPEG或GIF檔格式投稿。建議格式為RGB色彩模式,尺寸大小至少為:300*300 pixels、解析度: 72 dpi以上。
  1. 請先加入StreetVoice會員,並申請您專屬的部落格,接著請打開「設計」單元。
    •還不是StreetVoice 會員?
    免費加入會員  免費申請部落格 如何申請部落格?
  2. 發表新作品完成後,或是您已發表過適合參加此活動的設計作品,請直接進入「設計作品管理」介面,選擇您想參加投稿的作品,按「活動報名」,即可勾選參加本活動。
    •已經有申請 StreetVoice 設計部落格
    上傳新設計作品投稿  以已上傳的設計作品投稿 如何上傳設計作品?

活動獎勵:
  1. 凡參加投稿者均有機會獲得庭竹限量贈品(10名)
  2. 並從所有參賽者中由網友票選出5名人氣獎。參與票選活動之網友亦可獲得庭竹限量贈品(10名)。
  3. 最後將由主辦單位選出優勝者1名獲得I-POD TOUCH 8G乙台。

權利與義務:
  1. 參加者須保證所提供之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加者須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選者入圍資格。
  2.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包括參加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主辦單位需求,主辦單位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3. 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作品,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與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國內]「鼠」來寶-圖文影音徵選系列活動(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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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文化四季遊-文化行春 「鼠」來寶-圖文影音徵選系列活動開跑!

文建會在金豬年首度辦理就引起熱烈回響的「圖文影音徵選系列活動」,將再度於鼠年登場。2008年適逢十二生肖的鼠年,徵選系列活動以「鼠來寶 送出百萬紅包!」為主題,首波徵件「鼠年創意造型徵圖」活動即日開跑,歡迎對於繪圖創作有興趣的大小朋友踴躍來稿(每人限投一件),97年1月5日截止, 郵戳為憑,詳細簡章、報名表請上文建會網站(www.cca.gov.tw)下載。

本會自2005年起,辦理文化行春活動,頗受民眾好評。2007年調整以回歸家庭,強調團圓和樂之精神,辦理新年圖文影音徵選及新年新歌創作等活 動,令外界耳目一新。2008年更將文化行春概念延伸至全年文化藝術活動,規劃文化四季遊,將提供更多文化活動及文化旅遊訊息,除增加民眾多元創作表現機 會外,也可及早規劃全年度的文化行事曆,使文化旅遊成為假日休閒必備行程,同時讓大家更深入發現台灣的美好。

圖文影音徵選系列活動第二波將有「照片徵選」、「圖畫故事徵選」、「徵文比賽」、「DV影片(含音樂創作)」、「紀錄片徵選」等多項創作徵選,紅 包總獎金超過百萬,徵選強調以嘗試新舊題材混搭、不拘技巧及數位視界,用文字、圖像抒發情感,影像紀錄滿足想像,勾勒出「2008文化四季遊—文化行春」 春喜洋溢、精神充實的豐富面貌。記憶的累積,使我們懷念那些純真美好,年復一年,當新春行春時候,找到原點,往新一年度,再出發!

詳細活動簡章/報名表下載可至活動網址 http://www.cca.gov.tw/autocue/2008/2008year.swf

[國內]台灣河川日 活動設計及標語圖案 校園創意徵選活動 (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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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河川日 活動設計及標語圖案 校園創意徵選活動

報名相關書表請逐一據實填寫,以A4尺寸紙張直式橫書並依頁碼順序裝訂成冊,備齊資料需包含:
  1. 報名表
  2. 授權同意書
  3. 活動標語Slogan
  4. 活動Logo彩色圖稿及設計理念說明
  5. 活動企劃內容

97年1月2日前(郵戳為憑)郵寄或親送 台北市大理街132號3樓 台灣河川日 校園創意徵選 活動小組收

詳情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chinatimes.org.tw/taiwanriverday/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