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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31日

[新詩]石鼓迎世運 詩文展身手「世運.石鼓詩」徵選活動(0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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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宗旨:
屹立於文化中心四週的石鼓,是文化中心的鎮園之寶,位居文化中心門面,每日忠實地扮演著迎賓者角色。

沉默不語的石鼓們,在每日朝陽初昇時迎接到文化中心打太極拳、做早操的運動愛好者;在夜晚,則目送著剛打完球或練完舞的活力青少年回家。

每天看著大家在文化中心運動的石鼓們,隨著2009年高雄世運的到來,心中不禁蠢蠢欲動,也想在世運大賽中參一腳!期待大家用詩文描述世運各項賽事,讓即將換新妝的石鼓們也能以文字參與世運!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高雄市文化基金會

三、參加資格:不限

四、徵稿主題:世運.石鼓詩
不論是對世運到來的期待、對世運舉辦的熱愛、對世運賽事的想像,或對世運的描寫,舉凡你想要藉石鼓詩說出與世運相關的一切,皆可為創作主題。
2009高雄世運比賽項目為-
  • 正式比賽:飛行運動、射箭、撞球、健美、滾球、保齡球、輕艇水球、攀登、運動舞蹈、蹼泳、浮士德球、飛盤、體操、柔術、空手道、合球、水上救生、定向越野、健力、短柄牆球、滑輪溜冰、橄欖球、壁球、相撲、拔河、
  • 滑水邀請賽:龍舟、壘球、沙灘手球、武術、巧固
  • 球表演賽:慢速壘球、漆彈、槌球、元極舞、太極拳。

五、徵稿文類:【現代詩】
  1. 行數:十行以內,作品名稱請自訂
  2. 獎項:不分名次入選三十六名,每名獎金1000元。作品並將裝設於文化中心四周的石鼓燈箱。
  3. 截稿日期:即日起開始收件,97年11月19日(三)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六、作品規格:
  1. 作品乙式八份,電腦列印A4紙張或有格稿紙謄寫皆可。作品上面不得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字數、文件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2. 報名表乙份,請詳細填寫後浮貼或裝訂於第一頁作品。

七、注意事項:
  1. 每人限以一件作品投稿參賽。
  2. 應徵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的作品亦不得再參加。
  3. 作品禁止抄襲。
  4. 違反上述3項者,將取消參加資格,已經得獎者,將追回獎金。
  5. 得獎作品著作權屬於作者,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安排媒體發表,並集結成冊或作其他相關行銷用途;作品發表、集結成冊或作其他行銷用途時均不另支付版稅及稿酬。
  6. 作品請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7. 來稿請寄至「802高雄市五福一路67號,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第一科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投稿「世運石鼓詩」徵文活動。
  8. 洽詢專線: 07-2225136轉8817,相關訊息可上網查詢,文化局網址
  9. 預定 97年12月初公佈評審結果,入選名單將公告於文化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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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第11屆梅嶺獎全國美術徵畫比賽(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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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主旨
推崇吳梅嶺老師推動美術教育之精神,鼓勵學生自由創作,普及美術教育,特舉辦本比賽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
四、協辦單位:梅嶺美術文教基金會、梅嶺美術會、朴子市大同國小。

參、參賽資格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高職、五專三年級以下、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幼稚園在學學生

肆、參賽作品組別
一、高 中 組:高中(職)一、二、三年級學生及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
二、國 中 組:國中一、二、三年級學生
三、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四、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五、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六、幼 稚 園 組:幼稚園中、大班學生

伍、參賽作品規定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辦理收件,作品請於97年11月28(星期五)日下午五時前寄達收件地點
二、收件地點:嘉義縣朴子市大同國小教務處(613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大同路239號)。
三、參賽方式:本比賽採徵件方式進行,參賽作品每人限送一件,作品請由所屬就讀學校統一辦理送件為原則(為利收件點收,請各送件學校依組別分別造冊送件,格式統一如附件
(二),如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四、作品規格:本項比賽須用四開(五四×三九公分)圖畫紙,作品背面右下角須黏貼本項比賽
報名表(請勿貼於作品正面),使用材質不限。
五、作品主題:比賽主題內容以台灣之人文、風景或嘉義縣之特色為主題。

陸、參賽作品評審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美育專家,於收件截止後評審(預定97年12月14日星期日)。
二、評審結果將公佈於嘉義縣政府、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及嘉義縣大同國小網站,並由承辦單位通知佳作以上之獲獎者前往嘉義縣梅嶺美術館領獎。

柒、得獎作品之展覽
一、展出時間:98年1月13日-2月1日
二、展出地點:嘉義縣梅嶺美術館(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2-9號,朴子藝術公園內)。

捌、優勝作品評選及獎勵
一、 每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一人,「優選」五人,「佳作」12名、「入選」若干名(視
參賽作品成績擇定)。
二、每組「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9,000元、獎座1座、獎狀1張、獎品1份。
  • 每組「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獎座1座、獎狀1張、獎品1份。
  • 每組「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3,000元、獎座1座、獎狀1張、獎品1份。
  • 每組 「優選」 頒發獎狀1張、獎品1份。
  • 每組 「佳作」 頒發獎狀1張、獎品1份。
  • 每組 「入選」 頒發獎狀1張。
三、為避免同一作品重複獎勵,凡指導學生參加此項比賽之指導老師,各組獲前三名者,將函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依各縣(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敘獎(建議第一名嘉獎二次,第二名及第三名各嘉獎一次),獲優選、佳作及入選者,由承辦單位統一發給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四、頒獎時間及地點:暫定於98年1月18日在嘉義縣梅嶺美術館舉行,屆時受獎名單將個別通知,但為利聯絡方便,報名表上各項資料請務必詳填、字跡工整。
五、承辦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05-3795667;2065675*1209蔡忻樺。
協辦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嘉義縣朴子市大同國小教務處05-3792144轉13吳主任川祥
六、本比賽辦法可於下列網站下載使用,嘉義縣政府網址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網址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得臨摹或抄襲,且以未曾參加各種競賽、展覽、得獎或發表者為限,如經查證有上開實情者,以棄權論並公佈之;如欺瞞實情參賽並已領獎者,除追繳受獎之獎項外,另函請所屬機關依情節論處。
二、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研究、展覽、攝影、出版、宣傳、上網及製作光碟之權利。
三、 請參加本比賽的學生務必以正楷填妥報名表或送件清冊,請務必字跡工整、資料詳細完整、儘量以電腦登打,以方便日後通知及參賽作品整理。
四、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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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心靈音樂及西洋老式情歌CD封面及海報設計(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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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內容
  1. 需求2款音樂CD的外包裝封面設計及宣傳海報。
    • A.心靈音樂(又稱為自然音樂),有蟲鳴鳥叫流水等等搭配樂器演奏,自然流露出一種平靜、放鬆的感覺,常用於SPA,故又稱SPA音樂。
    • B.西洋老式情歌,60~90年代的西洋情歌精選輯。
  2. 投稿人須會基本繪圖軟體並對印刷有概念,最好能有獨立與印刷廠溝通經驗。
  3. 設計風格未定,請依音樂曲風自由發揮。
  4. 投稿人請先針對CD封面設計主視覺,入選後再延續CD封面的主視覺來設計宣傳海報。
  5. 懸賞金額: NT:3,500,此金額為1款音樂的CD封面及宣傳海報的設計稿費。
  6. 投稿人上傳作品時,同一款音樂最多繳交件數不限。
  7. 投稿人不必同時設計心靈音樂及西洋老式情歌2款音樂的作品,也接受只設計1款作品者。
  8. 聯絡人:洪榮峰 04-757-5577

獎項暨交易說明 說明
最大參賽人數限制:無限制。
上傳的作品會於收件截止日後,統一呈現於網站上供網友參與投票,以示公平。
優勝 2名 每名獎金(NT$):3,500元 完全交易

※一般交易(著作人格權歸屬:創作人,而提案人享有改作權;著作財產權歸屬:提案人或相關單位)
※完全交易(著作人格權歸屬:提案人或相關單位;著作財產權歸屬:提案人或相關單位)

參賽資格說明
  • 參賽者所屬社群: 台北
  • 參賽者收款銀行所在地: 臺灣地區
  • 參賽者必須先上網報名,取得【參賽核可通知】後始可上傳作品。 
    • 本比賽開放會員參與評價,評價所佔總分百分比:30%
    • 專業評審評價所佔總分百分比:70%


其他條件
參賽作品將展示於【創作提案市集】。 說明
  • 此次比賽採用【獎金集保】,故JungleNet會對得獎人收取得獎獎金的0.0%服務費。 說明
  • 此次比賽採用【網路交貨】,故JungleNet會對得獎人收取得獎獎金的0.0%服務費。 說明
  • 得獎作品使用【網路交貨】交付檔案給提案人時,請注意自己的網路空間是否足夠。 說明

※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報名截止日期:2008-11-26
收件截止日期: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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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漢神巨蛋 x Toy2R聖誕節公仔全國創意大賽(0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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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神巨蛋 x Toy2R聖誕節公仔全國創意大賽
Toy2R準Bear來了!當聖誕節Bear入侵,您準Bear好了嗎?讓我們準Bear不一樣的X'mas

★ 活動時間:
  • 10/1(三)~11/2(日) 開始報名,設計創作表格回傳
  • 11/3(一)~11/5(三) 設計稿初選
  • 11/6(四)~11/12(三) 主辦單位郵寄素色公仔給入選者(分組各選出300名參加公仔設計比賽)
  • 11/13(四)~12/14(日) 入選者實體公仔創作時間及作品寄回時間
  • 12/15(一)~12/17(三) 實體公仔評選作品 Toy2R漢神巨蛋世界巡迴大展
  • 11/15(六)~ 98/01/4(日)


★ 報名方式:
採用2D.3D或手繪形式設計都可參加,將報名表填妥及設計稿,於11/2(日)前繳回漢神巨蛋服務台或傳至公司信箱diytoy@email.hanshin.com.tw,2D.3D請將檔案存為300dpi顏色CMYK,繳件時需附AI原始檔及轉檔JPG檔。

★ 報名資格:
  • A.大專院校組:凡國內大專院校創意設計相關科系在校學生均可報名,參賽者報名時需附上學生證影本。
  • B.社會人士組:非在學人士,均可報名參加,參賽者報名時需附上健保卡影本。


★ 比賽內容:
  1. 參賽者可提交一款或一系列的設計表格。
  2. 作品必須為原創並無任何抄襲成份或未曾參加其他比賽。
  3. 如發現作品有抄襲成分,將即被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必須遵從主辦單位之一切決定。
  4. 參賽者在呈交作品前,需了解其作品並無觸犯現有的設計註冊及版權專利。
  5. 所有評審及其家屬一概不得參與比賽。
  6. 獲得入選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參賽者。
  7. 得獎作品之作者,同意無償讓與其著作財產權全部規予漢神巨蛋,並放棄其對漢神巨蛋行使著作人格權。
  8. 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視同接受上述有關著作權之約定。
  9. 參賽者創作公仔顏料,建議選用壓克力防水顏料。
  10. 請參賽者應依規定填具報名表,並與設計創作表格一同繳交,否則不予評審。



★ 評審準則:
設計概念30%、創意 20%、簡潔清晰20%、美術設計20%、參賽作品的表現手法10%

★ 獎項內容:
大專院校組及社會人士組各取五名
  • 第一名 漢神巨蛋商品禮券10,000元;+限量版公仔2隻及珍藏版公仔2隻
  • 第二名 漢神巨蛋商品禮券8,000元;+限量版公仔2隻及珍藏版公仔2隻
  • 第三名 漢神巨蛋商品禮券5,000元;+限量版公仔2隻及珍藏版公仔2隻
  • 第四名 漢神巨蛋商品禮券3,000元;+限量版公仔2隻及珍藏版公仔2隻
  • 第五名 漢神巨蛋商品禮券1,000元;+限量版公仔2隻及珍藏版公仔2隻


如有疑問,請電:(07)555-9688轉6704蔡先生,比賽規則與內容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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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奖作品征集(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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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市、县(区)青少年教育相关单位:
为了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在青少年中发现和培养中国未来的新闻摄影人才,特举办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奖评奖。
通过青少年新闻纪实作品的征集、比赛、展览,引导、培训青少年摄影技巧,使他们掌握摄影本领,懂得摄影的社会作用和价值,学会用摄影手段展现他们生活中的人和事,表现现实社会中的真善美,帮助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荣辱观。

获奖摄影作品将在“中国新闻摄影网”、“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网”、“人民摄影报”发表,并推荐给各相关媒体。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人民摄影报社
承办单位:青少年新闻摄影培训基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影主题
  1. 祖国新面貌:青少年是社会的一分子,祖国的发展,国家实力的壮大,值得我们骄傲。城市、乡村的变化反映了祖国的进步和发展。
  2. 美丽的校园: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地方。操场、教学楼、一草一木都是那么的亲切。就在这里留个永久的纪念吧。
  3. 敬爱的老师:老师是红烛,老师是辛勤的园丁,为祖国培育了一批又一批的栋梁,我们热爱老师、尊重老师、希望老师永远健康快乐。
  4. 同学的笑脸:同学们陪伴我们学习、成长,为我们带来欢乐、带来无穷的回忆,请记住这每一张笑脸。
  5. 我的父亲母亲:父母任劳任怨,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他们无私奉献、永远默默支持在我们身后。我爱我的父亲母亲!

二、评选标准:
  1. 内容真实,紧扣主题;
  2. 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3. 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

三、参赛规则
  1. 图文并重:参赛作品由摄影作品及本作品的文字说明组成完整的参赛稿件。
  2. 参赛作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8-24岁适龄青少年均可
    • (2)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申请表请登陆中国新闻摄影网人民摄影网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网下载申请表。

    • (3)评奖组委会享有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与评奖相关的出版、展览和相关活动,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
    • (4)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表中条件的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合格。
    • (5)参赛作品须与参赛表一并邮寄。通过“刻录光盘”邮递方式寄送,请在包裹上写明“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奖参赛作品”。
    • (6)获奖照片有可能在公布比赛结果时在媒体上发表,并同时纳入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图片库收藏。
    • (7)参赛作者应确保参赛作品本人拍摄,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 (8)在参赛规则和参赛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3. 参赛作品要求:
    • (1)参赛摄影作品只接受数码相机拍摄作品。要求图片清晰,作品要紧扣主题,反映“祖国新面貌、美丽的校园、敬爱的老师、同学的笑脸以及我的父亲母亲”。
    •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作品,由多幅照片合成或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不得参赛
    • (3)参赛照片必须是在2007年1月到2008年12月1日前拍摄的。
    • (4)每位参赛者限投10件作品参赛,其中系列作品每个视为一件作品。系列照片可以包括最少2张,最多10张照片。
    • (5)照片的格式需为JPG,文件量大小应在500K至2.5MB之间,像素400万以上
    • (6)参赛作品须同时注明(说明要准确、简洁需在200字以内)
      a\ 作品标题 b\拍摄时间 c\拍摄地点 d\照片内容说明 e\由此引发的感想
    • (7)评奖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 (8)参赛作品一旦发现并证实违背参赛要求,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奖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
    • (9)参赛稿件不予退还,组委会有处置权。
  4. 参赛不收费。

四、投稿时间(2008年9月30日至2008年12月1日)

五、投稿地址及方式
  1. 请将参赛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刻录光盘寄往组委会办公室(地址详见下文),邮资由参赛者承担。
  2. 参赛稿件由各地青少年新闻摄影培训导师收集整理刻录光盘邮寄。
  3. 无青少年新闻摄影培训基地与辅导老师的参赛者,将自己的作品直接邮寄,须注明参赛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详细通信地址、邮编。
  4.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D-1901,青少年新闻摄影培训基地总部办公室 收 邮编:100022
  5. 邮寄投稿2008年12月1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六、参赛设置
  1. 本次比赛设4个段组,1、小学组, 2、初中组,3、高中(职高)组,4青年组共设特别奖1名,每个段组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5名,优秀奖50名
  2. 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
  3. 获奖者条件符合将成为摄影小记者,颁发“小记者证”。
  4. 获奖者入选新闻人才储备库,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5. 所有参赛作品将在“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网”展示。
  6. 初选优秀作品将于2008年10月开始陆续在人民摄影报‘青少年版’刊登。
  7. 优秀组织单位授予“青少年新闻摄影培训基地”荣誉证书。
  8. 优秀组织老师授予“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慧眼奖”荣誉证书。
  9. 优秀辅导老师颁发“青少年新闻摄影培训导师”荣誉证。

七、展示及画册
  1. 获奖作者简介与作品将在中国新闻摄影网,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网及人民摄影报青少版公示。
  2. 选择获奖作品在全国、国际青少年交流活动中展览、展示。
  3. 优秀作品将集结出版画册,全国发行。

八、官方网站:
  1. 中国新闻摄影网
  2. 人 民 摄 影
  3. 中国青少年新闻摄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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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30日

[設計]「大貓熊保育明信片」設計大賽(0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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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人喜愛的大貓熊是演化及生態上極具特色的動物,也是瀕危動物保育的旗艦物種。
請你將自己對大貓熊保育的想法展現出來,優勝的作品會印刷出版,還可以獲得豐富的獎品喔!

主辦單位:臺北市立動物園

活動目標:
促進社會大眾瞭解大貓熊來臺的保育意義。
徵集優秀創意行銷生物多樣性保育之觀念。

參加對象:
國中組:全國公私立國中在校學生
高中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在校學生
社會組:除前2組以外人士

收件方式:
一律郵寄交件。郵寄地址:臺北市11656新光路二段30號臺北市立動物園,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大貓熊保育明信片設計大賽」字樣。

收件截止日期:97年11月14日,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詢問聯絡事項請洽(02)29382300分機523陳香吟輔導教師。

頒發獎項:
金牌獎1名:新臺幣10,000元圖書禮券、獎狀乙幀、印製明信片發行
銀牌獎1名:新臺幣5,000元圖書禮券、獎狀乙幀
銅牌獎1名:新臺幣3,000元圖書禮券、獎狀乙幀
佳作30名:獎狀乙幀
獎勵名額得由評審團視作品水準酌予增減
頒獎活動配合大貓熊展示開幕系列活動辦理,將於評選名單揭曉後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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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徵求「臺北城市電影片製作」(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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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說明
為行銷臺北城市意象、促進城市觀光,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希望徵求製作一部動人的城市影片,用電影敘事手法開發城市內涵,透過故事行銷城市的魅力。拍片題材、風格、形式不限,惟內容應能表現並推廣臺北市的歷史文化、人文特色與城市風貌及觀光景點或重要節慶活動。

本案公告金額:新臺幣1,993萬7,600元(得另自行籌募資金)。

申請文件即日起至97年11月17日17時00分截止收件

本案需求如下:
(一)影片主題:名稱請提案廠商自訂,惟內涵應具有臺北城市意象,以有助於臺北市之觀光與行銷
(二)製作規範:
  1. 製作要求
    • (1)主體城市影片1部:
      • A.完成後可以透過跨類型平台(例如:電影院、電視、戶外及移動媒體、手機、網路…等)映演、播放的影片,表現方式與敘事型態不拘,以電影劇情長片為優先考量。
      • B.影片拍攝規格:35釐米底片或電影規格之高畫質數位攝影機(解析度1920X1080p以上HD規格)。
      • C.語言版本:中文為主。
      • D.影片版權歸廠商所有,惟必須授權本府永久無償使用於非營利用途之國內外公開上映、演出、展示及部份重製與改作。
      • E.製作團隊(如監製、製片、導演、編劇、攝影、美術、音樂等主創人員)陣容與經歷,請詳細列出,導演及主要演員須附合作意向書。選角應朝可產生高度代言效益、具媒體宣傳效益及富國際聲譽之方向規劃。
    • (2)依上揭電影片剪輯或製作影像行銷短片(拍攝規格同上):
      • A.長度為7〜9分鐘、具完整故事且能行銷臺北意象的短片。
      • B.長度3〜5分鐘之影片原創主題曲MV。
      • C.城市國際形象廣告:長度30秒、60秒版本各1。
      • D.前揭行銷短片(MV除外)均應有中、英、日語版本。
      • E.本局擁有前揭A.行銷短片、C.廣告之永久版權(含影像、音樂);至B.原創主題曲MV,必須附授權本局永久無償使用同意書(含國內外各式管道公開播送權)。
  2. 全案預計於98年10月31日前履約完畢

投標廠商資格及條件:
(一) 類別須為傳播、行銷、製片、影視、電視、電影、廣告
(二) 投標相關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
  1. 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登記證或設立證明。
  2. 廠商納稅證明及信用證明依投標須知規定。

參與徵選之設計說明書內容:
(一)企劃內容(請具體陳述本案系列作品之創作構想、未來播映及行銷規劃、整體溝通策略及創意表現)。
(二)劇(腳)本
  1. 主體城市影片:須附故事大綱及分場大綱。
    • (1)故事大綱以3,000字以內為原則。
    • (2)須具原創性,編劇出具同意將劇本拍攝為本影片之授權文件影本;劇本改編自他人著作者,應檢附該著作及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改編劇本之授權文件影本。
    • (3)請說明故事如何與臺北城市意象結合,以有助於臺北市觀光行銷。
  2. 行銷短片及30秒、60秒廣告:須附創意構想及腳本。
(三)製作設備(含後製設備)。
(四)製作時程。
(五)製作方式。
(六)製作經費。
(七)製作群及演員陣容(含導演、製片、編劇、攝影、美術、音樂等主創人員名單及製作實績avi檔,導演及主要演員須附上同意書,另名單不受人數限制,導演除本局同意外,不可任意更換)。
(八)製作實績(書面陳述實績)。

本案詳細規範內容及相關事項以正式公告之完整招標文件為準,請於上班時間內親至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秘書室洽領或以郵寄方式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索取標單、案號、貼足回郵限時掛號郵資52元,逕寄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郵寄投標文件者以送達本局時間為憑)或上電子領標網址申請會員領取,案號c970125。

聯絡人:1999轉分機7554王先生/ 7576陳小姐,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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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第41屆台灣影展(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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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攝影學會本著推展攝影藝術,及促進影藝交流,特舉辦台灣影展。往年幸賴各地區攝影同好的鼎力支持,得以不斷成長,謹致上最高的謝意。本年度舉辦的第41屆台灣影展,特由府城台南市地區主要理監事承辦,台南市政府向來對於攝影藝術的倡導不餘遺力,本次影展亦承蒙台南市政府大力支持,希望能藉此與各位同好共同來探索攝影藝術美學,因此再次懇邀閣下,惠賜大作與共榮焉。
主 辦 單 位:台灣攝影學會

一、資  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二、題  材:不限,以健康題材,並未公開發表者。

三、規  格:設黑白照片及彩色照片兩組。每組限六張以內, 每人可同時參加兩組。照片長邊不得小於12吋,不得大於I6吋, 黑白、彩色均不限定所使用之相紙或耗材,不得裝裱;作品如留白邊,單邊不得大於1吋;組合照片每組不得超過四張且須自行貼連,並註明順序,否則不予評審。

四、參加費:
1.國內參加者:每組新台幣450元,(本會會員每組4OO元,但以繳清97年度常年會費為準),參加費請勿與作品混寄,以防遺失。郵政劃撥帳號00062764號,戶名:台灣省攝影學會,並註明參加第41屆影展(未繳參加費者不予評審)。
2.國外參加者,每人每組美金30元 (含退件及影集郵資)。

五、影展影集:凡參加本影展者,每人每組均致贈精美台灣攝影年鑑壹冊,如需額外訂購者,國內每冊500元,國外每冊美金30元,但必須先繳付。

六、收件日期:民國97年10月31日前寄達為準。(作品亦可交由各地活動中心統一郵寄)。

七、收件地點:241 台北縣三重市捷運路55號,影展主席呂富湖先生收。

八、評審地點:民國97年11月09曰(星期日)上午9時,假台南市中區中正路3號 台南市攝影文化會館公開評審。

九、退  件:退件者請貼足退件郵資,郵資一律以掛號郵件計算,郵資不足者一律不退件,自取者請於11月20日前,至本會會務中心取件。

十、頒  獎:於台灣攝影學會98年度會員大會舉行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獎 勵:
  1. 彩色照片組:
    • 金牌獎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防潮箱乙台 及 記憶卡 4G 壹片 或 隨身碟4G壹台
    • 銀牌獎二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高級DVD乙台 及 記憶卡 2G 壹片 或 隨身碟2G壹台
    • 銅牌獎三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高級DVD乙台 及 記憶卡 1G 壹片 或 隨身碟1G壹台
    • 優選獎十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DVD光碟片 50片
    • 入選獎若干名 各得獎狀乙張 獎品 DVD光碟片 10片
  2. 黑白照片組:
    • 金牌獎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防潮箱乙台 及 記憶卡 4G 壹片 或 隨身碟4G壹台
    • 銀牌獎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高級DVD乙台 及 記憶卡 2G 壹片 或 隨身碟2G壹台
    • 銅牌獎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高級DVD乙台 及 記憶卡 1G 壹片 或 隨身碟1G壹台
    • 優選獎五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DVD光碟片 50片
    • 入選獎若干名 各得獎狀乙張 獎品 DVD光碟片 10片
  3. 特別獎:
    • 台南市長獎   兩組績分總和第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防潮箱乙台 及 附獎 富士數位相機 乙台
    • 台南市議員獎 黑白績分總和第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防潮箱乙台
    • 文化觀光處長獎 彩色績分總和第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 獎品 防潮箱乙台
    • 竹 田 獎  取兩組合計入選以上張數最多者一名 獨得由竹田顧問提供之獎品 壹份
    • 最佳創意獎一名 獨得 防潮箱乙台
  4. 活動中心獎勵獎:各活動中心參賽張數最多的前三名,各贈DVD光碟片 50片/30片/10片。(參賽作品背面須註明所屬活動中心)。
  5. 以上獎品富士數位相機由恆昶公司贊助,防潮箱由台南市許添財市長贊助一台、 台南市議員陳進益贊助一台、台南市文化觀光處許耿修處長贊助一台、台南市中西區龍興社區發展協會張富全理事長贊助三台,高級DVD由張富全理事長贊助六台、凃宗和顧問贊助一台。

十二、附則:
  1. 入選以上作品依例於全國各縣市辦理巡迴展覽(一律不退件)。
  2. 本影展入選以上作品,本會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另給酬。
  3. 銅牌獎以上獎次,每人每組限得一獎。
  4. 參加作品本會當妥善保管,如遇人力無法抗拒之災害,或郵寄途中發生受損或遺失,本會恕不負任何責任。
  5. 作品背面請註明作者姓名﹑電話﹑地址(請務必填寫郵遞區號)及題名,並填寫參加表。
  6. 參加本影展作品,如違背本簡章之規定,經檢舉者,取消獎位資格。(取消獎次不予遞補)。
  7. 入選以上得獎者,須於98年大會時,當場或具委託書託人領獎牌(狀)獎品。
  8. 參加本影展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不得有異議。
  9. 本簡章若有任何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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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9日

[標語]捐血標語金句獎徵選辦法(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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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為加強宣導並推動「全民參與捐血運動」,特徵求富創意並能激勵民眾積極參與捐血的Slogan(標語),帶動全民捐血

二、主辦單位:
台灣血液基金會

三、活動時間:
(一)報名送件及截止日期: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日期為準)
(二)評選結果公告:97年12月中旬於本會網站公布。
(三)頒獎:97年12月下旬(配合98年捐血月記者會,時間另行公告)。

四、徵選辦法:
(一)應徵稿件請詳列作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聯絡電話並註明參選「捐血標語金句獎」,於97年10月31日前郵寄至台灣血液基金會公關處收(100 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號3樓);聯絡電話:02-23939905 吳先生。
(二)報名表請至本會網站下載區下載或至各捐血中心索取。
(三)本活動鼓勵創意,應徵稿件若被舉證為抄襲,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四)應徵稿件未達評審水準時,評審有權決定從缺。
(五)入選稿件之使用權歸本會所有,本會並保有入選稿件之修改權。
(六)每人參選稿件以一件為限

五、評選辦法:
(一)評選小組:由本會聘請公正專業人士共同組成評選小組。
(二)評選內容:針對Slogan 創意及是否表達愛心奉獻之捐血精神進行評選

六、獎項及獎金:
(一)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及獎牌乙面。
(二)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5千元及獎牌乙面。
(三)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牌乙面。
(四)優選(7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及獎牌乙面。

◆獎金超過新台幣13,333 元,依所得稅法規定需扣繳15%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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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2009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童軍社團暨四健會聯合大露營「大會標誌」甄選活動(0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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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宗旨
為促進全國高中職學生參與「2009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童軍社團暨四健會聯合大露營」,特公開甄選大會標誌圖(LOGO圖)。

二、徵選單位: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

三、設計重點:
  • (一)、標誌包含活動全銜(2009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童軍社團暨四健會聯合大露營)之字樣。
  • (二)、符合本次大會活動主旨
  • (三)、能傳達童子軍與四健會之精神

四、作品規格
  • (一)、作品設計須以電腦繪圖。
  • (二)、所有設計圖面需列印於A4大小紙張(297mm×420mm)、以彩色圖樣直式規格呈現,創作形式不拘,圖幅勿小於15cm
  • (三)、電子檔以JPG格式儲存;並以500×500pixels;360dpi為顯示標準(長500像素×寬500像素;檔案解析度:360dpi)
  • (四)、每件作品不得作任何註記,並須附一份報名表。

五、參與甄選資格: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六、收件期限
即日起至97年11月7日止受理作品收件,作品請掛號郵寄或親送臺南大學附中學務處訓育組陳森杰組長收(台南縣永康市中山南路948號 06-2338501#302),並將作品電子檔e-mail至 affairs@mail.tntcsh.tnc.edu.tw

七、評審辦法
  • (一)、評審標準:主題佔40%、創意佔30%、構圖佔20%、技巧佔10%
  • (二)、評審方式:由活動主辦與協辦學校各校代表一名,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作品。

八、獎勵方式:
  • (一)、優勝一名,每名可得圖書禮卷2000元、大會T恤2件及大會限量版玩偶一隻。並於童軍大露營期間公開頒發獎狀乙張(得獎者往返交通費由本校支應)
  • (二)、佳作二名,每名可得圖書禮卷1000元、大會T恤2件及大會限量版玩偶一隻。
  • 九、注意事項:
  • (一)、參選者須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參選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發生,概由創作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 (二)、任何不符合本甄選辦法所載規定的設計,將不獲評選委員評審,而有關設計亦不會退回參賽者。
  • (三)、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選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 (四)、獲選優勝第一名及佳作之作品著作權及版權屬於本校所有,本校擁有修改、要求修改、使用、出版、以及一切相關所有權,不另給酬亦不再支付其他費用。
  • (五)、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 (六)、本校視需要有權修改獲獎者之設計圖樣,若不同意修改者,請勿報名。
  • (七)、請將個人基本資料、設計理念約100字以內(包括標誌內涵、創意特色、色彩涵義等)填寫於報名表上,報名表(如附表)連同作品一起寄送。
  • (八)、為避免設計重複性本校提供前三屆活動之LOGO以供參考。
  • (九)、相關內容請上本校公佈欄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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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2008文化資產‧年輕本攝‧世代傳承」校園+親子影音徵選活動(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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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下載活動報名表活動期間內只要您拍下如古蹟、文化資產保存者、遺址等等….與文化資產相關的記錄影片,上傳至活動網站,即可參加「2008文化資產‧年輕本攝‧世代傳承」校園+親子影音徵選活動,首獎5萬元等您拿!參加票選的網友,還有機會可以獲得8G多功能隨身音樂行動碟喔。

活動時間
  • 影音徵選:97/10/15~97/11/20
  • 影音初審與票選:97/11/21~97/11/28
  • 影音複審作業:97/11/29~97/12/4
  • 得獎名單公佈:97/12/10

活動辦法
◎影音徵稿活動
  1. 請先決定組團參賽的型式─以大學(專)院校學生二人以上(含)或親子、家族跨世代組團參賽

  2. 完成網站會員註冊程序(每位組員皆需為會員)並至少啟用其中一人的影音部落格帳號以做為其他網友評選作品的瀏覽依據。
  3. 拍攝影片的主題內容以文化資產相關為限,可參考下列幾點及本站 文化資產個案資料。影片形式與調性不拘,請參賽者盡情發揮創意:
    • a.有形文化資產(如古蹟)相關簡介、守護參與、導覽活動、旅遊記錄…等
    • b.無形文化資產(如搶孤)相關簡介、守護參與、活動記實、旅遊記錄…等
    • c.文化資產保存者(如木雕師、歌仔戲演出者)相關簡介、保存過程、演出記錄…等
  4. 影片長度限制為3-60分鐘,製作完成後需轉成「高畫質評選檔」及「網友票選線上播放檔」二種格式。前者請使用 ASX / ASF / AVI / MOV / WMV / MPG / MPEG…等常見檔案格式,檔案大小200MB以內;影片畫質的清晰度也會影響到評分的標準喔!
  5. 請先上傳作品(網友票選線上播放檔)至本站文化資產部落格平台(您個人的影音空間)與其它影音平台(如youtube、ImTv、Yam天空…等)

  6. 第5點的網路播放格式請自行參考各平台的使用規範,並請於作品描述中加註本活動名稱及鏈結:2008文化資產‧年輕本攝‧世代傳承影音徵選活動,http://www.hach.gov.tw
  7. 下載「2008文化資產‧年輕本攝‧世代傳承」校園+親子影音徵選活動報名表,並將基本資料及已上稿完成的二個鏈結填入報名表中。
  8. 請將高畫質評選檔燒錄成光碟連同報名表寄至 台北市106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30號7樓B室「2008文化資產影音徵選」活動小組收 ;請於光碟上註明組名。
  9. 每組僅限投稿一篇作品且投稿之影音內容不得涉及暴力、色情、犯罪、侵犯隱私權、廣告、智慧財產權及人身攻擊等行為,如發現重覆或影音涉及上述條例者,活動主辦單位將有權刪除該篇作品,並且視為放棄參加活動之資格。
  10. 您上傳本活動之影音、文字皆是由活動參加者所提供,逕由本活動網站露出,網友需自行對該內容擔保其合法性與相關之損害賠償責任。
◎影音初審及票選活動
  1. 11月21日至11月28日將會進行影音徵選初審作業,凡符合資格之參賽作品,將進行票選活動。
  2. 11月21日至11月28日只要於「2008文化資產‧年輕本攝‧世代傳承」校園+親子影音徵選活動網站上投下您心目中理想的影音參賽作品,就有機會獲得創見8G多功能隨身音樂行動碟喔!
  3. 活動票選期間內,如發現綱友利用程式破壞規則,如灌水、重覆投票等…主辦單位將有權視為廢票,並取消該網友抽獎之權益。

活動說明
  1.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2. 參賽形式以二人以上(含)組隊報名為限,同時需依校園或親子/家族跨世代參賽資格選填報名表。
  3. 參賽組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使用規範及其他相關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且參賽隊伍參賽之作品,需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於活動網站與官方網站。
  4. 得獎作品需授權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及各縣市文化局教育推廣之用(包含網站播映與光碟出版),並需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成果記者會系列活動上進行公開播映。
  5.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 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6.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7. 依照財政部規定,若是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含)以上,需先預扣15%稅額;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得獎者應自行負擔活動獎項寄送之郵資。
  8.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圖片僅供參考,贈品以實際商品為主;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活動獎項
活動名次獎項名額
影音徵稿第一名新台幣 伍萬 元共計 一 名
第二名新台幣 參萬 元共計 一 名
第三名新台幣 壹萬伍仟 元共計 一 名
佳作新台幣 參仟 元共計 二 名
影音票選參加獎多功能隨身音樂行動碟共計 四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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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8日

[設計]「第三屆彰化燈節」中部地區各級學校花燈競賽(0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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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  旨:為加強推行傳統藝術教育,增進花燈創作與欣賞知能,再造並延續傳統民俗工藝,以達成寓教於樂的學習目的。

貳、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參、主辦單位:彰化市公所

肆、協辦單位:陳杰立委服務處、彰化縣春夏文教慈善會、彰化縣各級學校

伍、主 題:團體組-以忠孝節義故事、值年生肖、彰化市歷史建築及古蹟為創作主題;個人組-自由發揮創作。

陸、題  材:建議以鐵絲或其他堅固材質為骨架並裱糊防水透光之彈性布料為原則;若以保利龍或寶特瓶、養樂多、鋁罐等類回收材料,或以棉紙為錶糊材料之作品,則不予補助材料費。

柒、參加對象:中部地區五縣市(苗栗縣、台中縣市、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各級學校師生、團體組隊均可參加

捌、競賽類別:
一、團體組:
  • (一)參賽組別:分為社會大專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等4組。
  • (二)件數及人數限制:競賽作品以學校、機關、團體為單位,本市國中及國小每所學校至少提供1件作品參賽(另主辦單位可依展出場地因素,決定各校參賽件數),每件作品製作人數以8人為限,指導老師以3人為限,跨單位指導之教師應於報名表註明服務學校名稱,並經學校同意。
二、個人合作組:
  • (一)分為社會大專組、高中(職)職組、國中組、國小組等4組。
  • (二)件數及人數限制:本市國中及國小每所學校參賽作品至少提供2~5件作品參賽,以個人具名參賽;參賽作品如係共同創作,每件作品製作人以5人為限,指導老師以1人為限。
  • (三)參賽者參賽件數不限,惟錄取(得獎)每人以乙件為限。
三、教師研習作品組:對象以參加本所舉辦之『97年度教師民俗藝術花燈製作研習營』活動之教師為限,作者限1人,作品規格與個人合作組同。
玖、作品規格:
一、團體組:
  • (一)以組裝於花燈平臺方式呈現,展示台座(長3公尺、寬2公尺)由主辦單位提供、參加單位得就台座進行裝飾;為配合展出,作品規格長度2~2.5公尺、寬度1.5~2公尺,高度2.5~3公尺,應考量安全及穩固性,作品結構及內容力求豐富(含燈車臺面佈置);規格不符者,減少材料補助款。
  • (二)供電方式以臨時電或發電機供電發光(交流電220V或110V)。作品應強調安全性、防水、與燈座亮度。
  • (三)團體組燈座需裝置作品解說牌,內容包括主題名稱、主題內容及創作學校、校長、指導教師及參賽者名字;個人組及教師研習組解說牌由主辦單位統一製作。
  • (四)組裝地點、日期:由主辦單位指定地點組裝,為求呈現花燈最佳整體效果,主辦單位及評審委員於展出前得對展出作品要求補強。
二、個人合作組:
  • (一)以平臺放置展出為原則,但得依作品型式以懸掛方式展出,電源供應採插電發光式(交流電110V)。使用蠟燭、電池者均恕不收件。作品應考量安全性、防水及亮度,顧及穩定性參賽作品需自行釘製花燈底座(如棧板、鐵板,厚度不限),便於固定於會議桌上展示。。
  • (二)為配合展出,各組作品規格如下,作品規格不符者,評審得酌予扣分,並,減少材料補助款。
    1. 社會大專組:作品規格最小為直徑2公尺以上。
    2. 高中高職組、國中組、國小組:作品規格最小為直徑1公尺以上(需長、寬、高至少2面達1公尺以上)。

拾、作品製作補助費:
作品規格須符合本競賽辦法規定者,始補助製作費,如未達規格者,或以保利龍、寶特瓶、養樂多、鋁罐等類回收材料,或以棉紙為錶糊材料之作品,則不予補助,補助項目如材料費、貨車租用費、講師鐘點費(每小時500元為限)、便當、礦泉水、雜支等。
一、團體組:每件補助新台幣3萬5仟元
二、個人合作組:每件補助新台幣2仟5佰元

拾壹、報名方式:
一、報名資格:歡迎各界按組別報名參加,並以學校、團體名義報名參加。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7年11月30日止,團體組報名時,應同時提供燈座設計圖
三、報名方式:參加競賽者詳閱本須知,並詳細填寫報名表,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至彰化市光復路74號彰化市公所社會課收(報名資料彰化市公所網站下載),或傳真(04)7285202報名。洽詢電話:(04)7222141分機:178。

拾貳、收  件:
一、收件方式:自行送件。
二、收件日期:各組別統一為98年2月4日、5日2天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三、收件地點:彰化藝術館戶外廣場(彰化市中山路2段542號)。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標準分為整體效果、創意、造型、燈光、技巧(如電動)、裝飾等項。
二、參賽作品經評定未達評審標準者,該項獎勵名額得從缺。
三、評審時間:98年2月6日下午5時起
四、成績公布:98年2月16日前(於本所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五、頒獎:98年3月1日下午6時起於展出地點進行頒獎。

拾肆、獎  勵:
一、「團體組」:如各組別參賽作品未達10件,獎金減半。
組別
  • 社會大專組
  • 高中(職)組
  • 國中組
  • 國小組
錄取名額及獎勵
  •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狀乙面
  •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乙面
  •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狀乙面
  • 佳作若干: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狀乙面
  • 入選若干:獎金新臺幣3千元,獎狀乙面

二、「個人合作組」:如各組別參賽作品未達20件,獎金減半。
參賽者參賽件不限,惟錄取(得獎)每人以乙件為限。
組別
  • 社會大專組
錄取名額及獎勵
  •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狀乙面
  •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獎狀乙面
  •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乙面
  • 佳作2名:每名獎金新台幣3千元,獎狀乙面
  • 入選作品:10件,獎狀乙面,紀念品乙份

組別
  • 高中(職)組
  • 國中組
  • 國小組
錄取名額及獎勵
  •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獎狀乙面
  • 第二名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乙面
  • 第三名3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狀乙面
  • 佳作2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千元,獎狀乙面
  • 入選作品:10件,獎狀乙面,紀念品乙份

三、「教師研習作品組」:
  •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狀乙面
  •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3千元,獎狀乙面
  •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2千元,獎狀乙面
  • 佳作2名:每名獎金新台幣1千元,獎狀乙面
  • 入選作品:若干件,獎狀乙面,紀念品乙份
  • 參加獎:感謝狀乙張、紀念品乙份
三、參賽及指導人員獎勵方式:依縣政府核備函辦理。

拾伍、作品領回:
一、領回方式:自行拆除領回。
二、領回日期:98年3月2日上午9時起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止,逾期不受理領回。
三、領回地點:於領回日期至展出現場拆除領回。
四、參賽作品應於期限領回,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由主辦單位處理,不得提出異議。

拾陸、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競賽之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於「第二屆彰化燈節」展出,展出日期為98年2月7日至3月1日止
二、競賽作品須以未曾獲其他獎金、獎章或獎勵者為限,如經發現有不符前述規定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或為他人代工者,取消獎勵資格,其已受領之獎金及獎狀應繳回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三、各組別得獎作品獎狀各一,獎金依規定應扣繳所得稅。核銷方式由各參賽單位檢附領據、彰化市公所補助經費明細表、成果報告、照片、於活動結束後送社會課辦理,原始憑證(含講師領據、簽到簿)請各校自行留存備查。
四、參賽作品於競賽及展出期間,因不可抗拒情事而損毀時,主承辦單位
不負賠償之責。
五、參賽作品如未達評審最低標準、規格不符或內容不適當者,主辦單位有權決定不予展出,並取消獎勵資格。
六、本案洽詢電話:04-7222141分機178
傳真電話:04-7285202
彰化市公所網址

拾柒、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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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畫]97年度全國大專院校資安動畫金像獎(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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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名稱
「97年度全國大專院校資安動畫金像獎」。

二、活動目的
為促進大專院校學生對資通安全的重視與了解,並鼓勵學生致力於資通安全之認知宣導,特舉辦本競賽,並以「個人隱私資料保護」為主題,藉此呼籲重視個人隱私資料之保護。
廣邀各大專院校學生參加,藉由大學生的kuso創意發揮,採以電腦動畫呈現設計,將「個人隱私資料保護」議題以活潑生動表現,向一般大眾做宣導,並進而提升國人對資訊安全之認知。

三、活動相關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三)執行單位:台北市電腦同業公會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活動網址:http://www.icst.org.tw (三)線上報名
參賽者須於活動網站填寫參賽基本資料,待系統回覆確認後,請於期限內繳交報名文件。
(四)繳交報名文件
  1. 必須繳交之報名文件包含以下三項:
    • (1)報名表(附件1-1)(含所有參賽隊員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2)30~200字創作摘要(附件1-2)
    • (3)參賽作品光碟其中(1)、(2)項資料可由線上報名網頁列印出填寫。

  2. 以上3項資料請以掛號郵件寄至105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3樓,「資安動畫金像獎」活動小組收,經審核無誤後由專人以E-MAIL通知,始完成報名手續。

五、競賽時程表
時程項目
  • 比賽辦法公告2008年9月
  • 報名截止暨參賽作品繳交截止日期2008年11月20日
  • 初評作業2008年11月24日
  • 複評作業2008年12月3日
  • 頒獎典禮2008年12月5日

六、競賽資格
(一)參賽隊伍以大專院校(含以上)在校生為限,每隊報名參賽人數,最多限4人(含)以內。
(二)參賽隊伍需指派1名隊員擔任主要聯絡人。

七、競賽規則
項目說明
競賽主題個人隱私資料保護
作品規格
  • 3~5分鐘電腦動畫創作,2D、3D或flash等類型不拘
  • 若動畫影片中有任何對白,在提交作品時一律附上原文及國語對白稿一份,以確定內容無誤繳交資料
  • 參賽報名表1份(含所有參賽組員之身分證與學生證影本)(附件1-1)
  • 30~200字以內的作品創作摘要(附件1-2)
  • 參賽作品光碟:
統一轉存MPEG2 DVD標準格式或MPEG 4
備註‧參賽作品光碟上需標示【參賽隊伍】【創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如將兩件作品置於同一媒體繳交則請另外註明

八、評選方式
(一)評選委員會
由國內資通安全防護專家學者、政府機關(構)、公協學會組織、企業專家等組成評選委員會,委員與參賽者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係者應採取迴避原則,不得擔任競賽評審。
(二)評選方式
  1. 1.競賽名次依累計得分高低評選前3名、鼓勵獎及入圍獎頒發獎金、獎座及獎狀,以茲鼓勵。
  2. 2.評選結果如遇到同分之情形,依下列評分項目順序之單項得分排定名次順序,如仍有同分情形,則由評審小組另針對同分各組召開個案評選會議議定。
  3. 3.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評選委員會可依決議調整獎項。
(三)評分原則
評分原則比重
  • 主題性40%
  • 創意性30%
  • 技巧性30%
(四)資格審查
  1. 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
  2. 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全。
(五)初評
  1. 初評時間:11月24日進行初評作業。
  2. 由主辦單位依評分原則進行評選。
  3. 初評入圍名單產出後,將於活動網站公告,並於複評前一週以電訪或E-MAIL通知參賽者參加複評。
  4. 入圍隊伍需於複評前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附件1-3)交付主辦單位。
(六)複評
  1. 複評時間:12月3日
  2. 複評地點:台北市(確定地點另行於活動網站公告)
  3. 複評流程:由參賽者到現場進行至多10分鐘作品創意說明及展示作品,評選委員依評分原則進行評選,當天公佈得獎名單。

九、獎勵方式
(一)獎項及獎勵
第一名:錄取1隊,頒發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座乙座及每人(含指導教授)獎狀乙禎。
第二名:錄取1隊,頒發獎金新台幣7萬元、獎座乙座及每人(含指導教授)獎狀乙禎。
第三名:錄取1隊,頒發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座乙座及每人(含指導教授)獎狀乙禎。
特別鼓勵獎:錄取3隊,每隊頒發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每人 (含指導教授)獎狀乙禎。
入圍獎:錄取若干隊。每隊頒發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每人(含指導教授)獎狀乙禎。
(二)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NT$20,000元以上,得獎者須先代扣10%稅金。

十、頒獎典禮日期及地點
(一)頒獎典禮時間:97年12月5日
(二)頒獎典禮地點:台北市(確定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得獎隊伍)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各得獎作品(含前三名、特別鼓勵獎及入圍獎),同意將投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公布入圍時起無償讓與主辦單位,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參賽者需保證作品係自行創作,絕無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如投件作品內容有利用第三人之著作者,參賽者需保證已取得第三人之同意或授權,並保證該第三人對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就投件作品之利用不得主張任何權利。若經他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得獎,追回獎項。
(四)如因參賽者之投件作品與第三人有任何侵權爭議、糾紛、主張或控訴等情事時,參賽者應立即出面負責處理解決,並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如因此導致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受有任何損害時,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
(五)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的報名表上,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註明授權代表人的詳細資料,並且於活動期間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獎金領取之活動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六)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八)得獎隊伍請配合出席頒獎典禮。
(九)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原始檔,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十)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十二、聯絡方式
「資安動畫金像獎」活動小組
聯絡人:高浩庭先生
TEL:(02)2576-2046
FAX:(02)2578-6410
e-mail:securityweek@mail.tca.org.tw
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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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7日

[設計]柔情2009面紙設計徵選(0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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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模下載與作品規格
。請先下載「柔情盒裝面紙紙盒展開刀模」,加以設計包裝,可自由發揮。
。使用軟體不限,但參選作品需保留一份可供印刷成為實體面紙盒之eps、ai 檔案格式(即解析度需為300dpi, 色彩模式需為CMYK。)

。柔情Logo的使用原則:共有兩款固定配色的LOGO可供選擇使用 ,展開刀模上的LOGO大小、位置不可更改。
(1)若投稿作品的設計底色為淺色底:請使用

-柔情中文字體+英文字體+羽毛:Pantone 2758C(藍色)/C100 M80 Y0 K25
-羽毛下中文字(即「特柔立體交織」) Pantone 709C(紅色)/C0 M70 Y40 K0

(2)若投稿作品的設計底色為深色底:請使用

-羽毛下中文字(即「特柔立體交織」) Pantone 7404C(黃色)/C0 M10 Y100 K0


報名方式
  1. 請先加入StreetVoice會員,並申請您專屬的部落格。

  2. 在活動網頁上下載「柔情盒裝面紙紙盒展開刀模」,並以此完成面紙盒設計(a)

  3. 完成面紙盒設計(a)後,請將(a)製作實體面紙盒模型,並放置於實體生活空間拍攝成為照片(b)。

  4. 進入「管理中心」,點選左欄裡的「設計管理中心」,再接著點選「發表設計作品」。

  5. 將(a)與(b)皆分別上傳,並勾選照片(b)參與投稿此活動。

  6. 在活動清單上,選擇參與【柔情2009面紙設計徵選】,即可完成報名。

  7. 每個人投稿作品數量不限。

  8. 確認您的StreetVoice會員資料無誤,請務必提供您正確的手機號碼與電子郵件信箱,以方便徵選過程中主辦單位與您聯繫。

  9. 主辦單位將於評選結束後聯繫得獎者,並協商後續設計事宜。


權利與義務
  1. 凡入選採用之作品,其著作權歸創作人所有,但創作人需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並協助主辦單位於產品生產過程中適當之修改,並不得將相同作品以任何方式提供相關家用紙品(包括但不限於衛生紙、面紙、廚房紙巾等)廠商進行包裝或廣告文宣製作物之設計使用。
  2. 參加者須保證所提供之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加者須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
  3.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主辦單位需求,主辦單位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4. 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作品,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與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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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第六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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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 旨:為宏揚傳統書法藝術,鼓勵書法研習風氣,配合新春節慶,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龜山鄉公所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桃園縣立壽山國民中學

四、參賽資格: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

五、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年級組
(二)國小高年級組
(三)國中組(四)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
(五)大專組(30歲以下,含研究所、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兩年之在學學生)
(六)社會組
(七)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六、比賽程序及參加要點:
(一)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選直式作品乙件,作品內容、字體不拘,需落款署名。
初選作品由評審委員依據參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參加現場決賽。
(二) 決賽:入選決賽者請於97年12月27日(週六)於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現場書寫。
(三)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選。  

七、初選收件:97年11月14日(週五)至97年11月21日(週五),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收件地址:請郵寄或專人送交至「桃園市縣府路21號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視覺藝術科」收。
聯絡電話:(03)3322592轉8574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科 楊小姐。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視覺科部落格

八、參賽須知:
(一)初選:
1.初審作品請以普通宣紙書寫,不須裝裱,作品尺寸除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為
宣紙四開(約70×35公分)外,其他各組為宣紙對開(約140×35公分)。
2.每人限參加一組,以每人一件作品為原則,不得重複送件。(重複送件者取消參賽資格)
3.限以直幅書寫,需落款署名。
4.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經查獲,取消參賽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
5.請詳填報名表,貼妥於作品背面右上角。並以掛號信件郵寄,或專人送交至主辦單位以免遺
失。
(二)決賽:97年12月27日於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舉行。入選決賽名單及相關規定將於97年
12月8日公佈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及視覺科部落格網站,為響應環保,入選決賽名單本屆將不
另行專函通知。

九、評審:初審及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知名書法家擔任評審委員。

十、獎勵辦法:如下表
組 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備註
國 小 中年級組一人 獎金3000元二人 獎金2000元三人 獎金1000元二十人 獎金500元 若干名
國 小 高年級組一人 獎金3000元二人 獎金2000元三人 獎金1000元二十人 獎金500元 若干名
國 中 組一人 獎金4000元二人 獎金3000元三人 獎金2000元十五人 獎金1000元 若干名
高 中 組一人 獎金5000元一人 獎金4000元一人 獎金3000元五人 獎金1000元 若干名
大 專 組一人 獎金6000元一人 獎金5000元一人 獎金4000元五人 獎金1500元 若干名
社 會 組一人 獎金20000元一人 獎金15000元一人 獎金10000元十人 獎金2000元 若干名
長 青 組一人 獎金10000元一人 獎金6000元一人 獎金3000元五人 獎金2000元 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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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6日

[音樂]客語兒歌曲譜徵選(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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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為鼓勵創作生動、活潑,符合現代生活題材的兒歌,進而豐富客語教學,傳承優良客家文化,特舉辦本徵選活動,並規劃編輯出版客語兒歌曲譜集推廣。

貳、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參、徵選內容:本會公開之30首兒歌歌詞(逕至本會網站下載)曲譜。

肆、獎項:
  • 一、 每首曲目錄取優選1名,獎金1萬2,000元(含稅),獎牌1面。
  • 二、 未達錄取標準者,得由評審小組為從缺之決定。

伍、報名資格:凡對客語兒歌曲譜創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陸、報名規定:
  • 一、每人報名參選之作品不得逾5首(含共同創作)
  • 二、同一首曲譜創作者1人以上時,應共同報名參選
  • 三、參選作品以單「首」計,每首兒歌使用1張報名表,並以A4紙張單頁處理。
  • 四、參選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未曾發表、出版或獲獎者為限,且不得有抄襲、改寫或冒名頂替之情形。

柒、作品形式:
曲譜以五線譜或簡譜之形式呈現(電腦打譜或手稿譜皆可),參選作品得為獨唱或合唱,樂器伴奏有無皆可。

捌、送件:
  • 一、送件時間、地點及方式:
    • (一)自即日起至97年11月17日下午5時止,以郵局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收件地點為「(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8樓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文教處『客語兒歌曲譜徵選』工作小組」。
    • (二)未註明收件者名稱,或以普通郵件寄送者,如有遺失自行負責。
  • 二、送件繳交項目及規格:
    • (一)報名表(格式如附件1)1份。
    • (二)授權同意書(格式如附件2)1份。
    • (三)切結書(格式如附件3)1份,共同創作者請分別填寫。
    • (四)參選之曲譜及光碟請載明曲名及歌詞(1首兒歌以1片光碟錄製,光碟上請註明曲名)一式8份(供評審用);曲譜須以A4直式橫書,曲譜及光碟不得署名及標示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不加封面、不需裝訂,逕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
  • 三、參選者於參選作品寄出前應詳加檢查;本會收件後,發現參選作品光碟品質不良有礙判讀、資料不齊或其他情事者,得通知參選者限期補正,並以1次為限;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不列入評選。
  • 四、報名資料及作品,無論受理與否,概不退件,報名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玖、著作權相關規定:
一、 入選作品,其著作財產權屬原創作者與本會共同所有,雙方並得各自使用該著作及授權第三人使用,無須經他方同意。原創作者必須簽署同意書,承諾不對本會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原創作者授權本會享有優先出版權或建置於本會網站之權利,並同意本會永久無償或其授權之人將該得獎作品製作成出版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不另計稿酬。如不同意,請勿報名徵選。

拾、評審作業:
本會遴聘專業人士及相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就創作風格、曲風動聽度、音韻表達及歌詞與曲調配合度等項目,進行評審。

拾壹、注意事項:
一、 參選作品形式及規格有疑義時,由評審小組審定之。
二、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及獎牌之分配。
三、依所得稅法規定,獲獎作品之獎金超過新臺幣4,000元者,預先扣繳15﹪所得稅。
四、參選作品不得於本會出版發行前錄製成錄音產品,並公開發行。
五、參選作品不得於本會出版發行前將參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或讓與第三人之情事。
六、入選作品,本會將製作相關出版品推廣,上傳本會網站供大眾使用。
七、入選者如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法令規定情形者,經查證屬實,撤銷入選資格,並追繳其已領得之獎金及獎牌,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且名額不予遞補。
八、入選名單將在本會網站公布,並另函通知入選者參加頒獎典禮。
九、本要點(含報名表)、本會徵選兒歌曲譜曲目及歌詞,下載網址:最新消息。洽詢電話:(02)87894567分機726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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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5日

[攝影]「疼惜環境,呵護大地」攝影比賽(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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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宗旨:
為呈現台灣潔淨而優質的生活環境,並發掘日常生活中默默力行環保、為環境美好默默而付出的人物,希藉由影像紀錄其溫馨感人、關愛環境的真實事蹟,以營造藍天綠地、青山淨水、健康永續的台灣新樂園。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攝影主題:
(一)環境組:呈現台灣各個角落潔淨而優質的生活環境景象。
(二)人物組:拍攝正為台灣環境努力的人物。

四、參賽資格:
熱愛拍攝之全國民眾,均歡迎參加

五、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以傳統相機(135mm以上(含)之彩色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需600萬畫數以上,解析度為2000dpi×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檔),並以相紙沖洗成6吋×8吋彩色照片,連作不收、不得格放、電腦合成、人工加色、裱框、接圖,每人參賽以5件為限,且未曾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六、參賽辦法:
(一)用相機拍下畫面,並以100字以內文字寫下照片中的主題故事,表達對生活周遭環境的關心。
(二)填詳實填寫參賽表各項資料,並浮貼於每張作品後面,以掛號郵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台北市中華路1段83號7樓),並於信封註明『參加疼惜環境,呵護大地攝影比賽』字樣。
(三) 得獎人接獲通知後,應於指定時間內提供作品原作底片(底片概不退件)或數位高階電子檔,以利放大輸出,如無法按時提供,將取消得獎資格,遺缺則不遞補。

七、收件日期:
自97年1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止(以收件地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八、作品評選:
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聘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公開評審。

九、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後,除具函通知得獎人外,並於98年2月底前,於本署網站公布得獎名單;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獎勵:作品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
(一)金像獎:每組各1名,每名頒給3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二)銀像獎:每組各2名,每名頒給2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三)銅像獎:每組各3名,每名頒給1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四)優選獎:每組各5名,每名頒給5千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十一、注意事項:
(一)請詳細填寫「參賽表」(1)(2)內容,否則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作品,不得冒偽、抄襲、拷貝別人作品,得獎者如有前述事項者,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再遞補。
(三)參賽作品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四)著作權約定: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利用,並得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但著作者得以其原作物之複製品,自由使用發行,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五)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作品之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項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七)每組銅像獎(含)以上作品每人限得一個獎,獎金超過新台幣2萬者,依法預扣15%所得稅。
(八)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而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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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中友主題廁所設計達人競圖賽 - 快適生活提案者(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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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即日起~2008/11/28(五)止以郵戳為憑,將參賽作品及報名表繳交至中友百貨1F服務台或郵寄至台中市三民路三段161號「主題廁所設計達人競圖賽」活動小組收 (學校團體可集體繳件)

競圖方式
  • 1) 採初賽、決賽二階段進行,初賽徵件中評選出20件作品,使得進入決賽。
  • 2) 經通知進入決賽之參賽者,須於期限內,繳交模型作品予主辦單位進行評選作業。

作品繳交
初賽
  • 1) 活動報名表 (點選下載報名表)
  • 2) 競圖作品:作品表現不拘形式電腦繪圖、電腦合成、手繪等方式均可
    • A. 主題設計概念說明文,限500字內 (word格式儲存)
    • B. 平面圖
    • C. 立面圖
    • D. 總剖面圖
    • E. 透視圖(彩透)
    • F. 作品圖檔光碟一份 (手繪作品無須繳交)
  • 3) 備註:
    • A. 材質運用請於上述圖面中標列,圖面張數表現可依作品需求自訂之。
    • B. 紙本出圖比例1/60,並請封邊處理裝訂成冊 (A3紙本二份)。
    • C. 請自行保留檔案,不另行退還投稿檔案。

複賽
入圍決賽者須將設計圖發展成模型,並依比例1/30呈現,於2008/12/21前,將模型作品以親自繳交或郵寄方式送交至主辦單位。

圖檔/基本空間設施需求 (點選下載設計圖檔)
  • 1) 本次競圖廁所圖檔
  • 2) 廁所整體設計高度,請勿高於270CM
  • 3) 參賽者須納入兒童/女性親子廁所基本配備需求,說明如下:

< 兒童 / 女性親子廁所 >
  • 1. 多功能親子廁間1間
    設施規劃:尿布台、大人坐式馬桶、兒童坐式馬桶、洗手台、衛生紙架、垃圾桶、掛衣勾、明鏡、馬桶坐墊紙、洗手乳、擦手紙架…等
  • 2. 一般廁間2間
    設施規劃:兒童安全座椅、大人坐式馬桶、洗手台、衛生紙架、垃圾桶、掛衣勾、明鏡、馬桶坐墊紙、洗手乳、擦手紙架…等

< 兒童廁所 >
  • 1. 兒童小便斗廁間2間
    設施規劃:兒童小便斗…等
  • 2. 兒童馬桶廁間2間
    設施規劃:兒童坐式小馬桶、衛生紙架、垃圾桶…等

< 廁間內公區 >
  • 1. 洗手區一式
    設施規劃:洗手台一式3座、垃圾桶2座、明鏡1式、洗手乳2座、擦手紙架3座
  • 2. 其他功能
    設施規劃:飲水機1座、休憩區…等
    註:飲水機座應設立於入口處前方,以利顧客取用便利性。

評選標準
  • 初賽:創意表現40%、空間運用30%、圖面設計完整度20%、市場價值10%
  • 決賽:創意表現30%、空間運用20%、市場價值20%、模型完整度15%、材質運用15%

評選公佈
初賽/入圍決賽名單于2008/12/4 (四) 公佈
決賽/優勝名單于2008/12/26(五) 公佈
所有入圍及優勝名單將由專人電話通知並於公佈隔日公告於中友百貨網站 [活動訊息\得獎名單中]

獎項
  • 設計首獎/乙名 獎金新台幣5萬元
  • 設計二獎/乙名 獎金新台幣2萬元
  • 設計三獎/乙名 獎金新台幣1萬元

  • 人氣設計王獎/乙名 獎金新台幣5,000元
  • 優選作品/ 獎金新台幣5,000元

    活動洽詢專線04-2225-3456分機216 設計達人

參賽需知
  • 1.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公開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品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 2. 為擔保參賽作品係屬原創,參賽者亦得簽署同意書,並同意將得獎參賽作品使用權歸屬於「中友百貨公司」,且「中友百貨公司」對所有參賽作品擁有無償授權使用於所有活動相關宣傳、印刷、展覽、應用、媒體報導、量產等使用。
  • 3. 參賽者應提供完整、正確圖面資料,若未完整提供,經主辦單位要求後仍無法補足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
  • 4. 若因參賽者提供之通訊資料有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取得聯繫,相關權益之損害,參賽者須自行負責。
  • 5. 參賽得獎者將有機會成為中友百貨公司之種子設計師,並洽談相關合作計畫。
  • 6. 競圖作品募集若未逾40件,主辦單位有權得取消本活動。
  • 7.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 8. 活動競賽獎金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稅法規定須代扣10%稅金。
  • 9.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實之處,主辦單位保有修正之權利。本活動辦法及相關資訊同步刊登於中友百貨公司活動網站。

指導單位:台中市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中友百貨公司
協辦單位:臺中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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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MY-HIEND.COM LOGO 徵稿(0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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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時間
即日起2008年11月30日為止

參加辦法
請將作品直接回覆,貼圖在此活動版面

評比辦法
由MY-HIEND.COM編輯選出5件入圍後(可從缺),開放會員票選1周,票高者勝出 (將嚴禁灌水)

獎品
優勝者1名:獎金NTD 5,000元,並正式成為MY-HIEND.COM的Logo,有機會跟MY-HIEND.COM長期配合
凡參加者即贈送音響展CD一張 (不可挑選,請見諒)

※本站保有更改活動內容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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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4日

[攝影]2008「發現。新社之美」攝影活動(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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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宗旨:
為捕捉新社鄉之美,展現新社商圈人文風情,期望透過攝影者的鏡頭,捕捉在地人文采風、生活影像、自然景觀等美麗特色

二、攝影主題:
以新社商圈休閒產業,花海節慶活動、自然景觀生態及能充分代表新社鄉人文風情景觀之美與感動為徵件題材

三、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主辦單位:新社鄉休閒農業導覽發展協會,展智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中堅攝影學會

四、作品規格:
沖洗成6x8或6x8。5英吋之彩色照片。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不得畫線或留邊,護貝,疊片,框裱,格放,人工加色彩繪,不得以任何軟體影像合成,增加或減少畫面任何元素,修除髒點合理的校色是被允許的。

六、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97年11月20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活動指定地點,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址:
428台中縣大雅鄉西寶村中正路花眉巷一號
中堅攝影學會蔡世垚收電話:0912-669667
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參加「2008發現。新社之美攝影比賽

八、評審方式:
97年11月26日下午邀請攝影專家於行政院種苗場會議室共同公開評選。歡迎參觀。未得獎作品恕不退件。

九、作品獎勵:
  • 金牌獎:一名,獎金二萬元或等值商品、獎狀乙紙。
  • 銀牌獎:一名,獎金八千元或等值商品、獎狀乙紙。
  • 銅牌獎:一名,獎金六仟元或等值商品、獎狀乙紙。
  • 優選獎:二名,獎金二千元或等值商品,獎狀乙紙。
  • 佳作:三十名,獎金一仟元或等值商品,獎狀乙紙。

十、得獎公佈:
97年11月28日通知得獎人得獎作品,應由得獎人於通知後3日內向主辦單位繳交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案(600萬畫素以上)及修色沖印檔,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繳驗無誤後得獎名單具函通知得獎人,並公布於聯藝攝影及中堅攝影學會網站,另擇期公開頒獎。

十一、參賽規則:
  1.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單張作品。著作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
  2. 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發現。新社之美攝影比賽』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3. 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新社鄉休閒農業導覽發展協會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享有全部或局部編輯使用於商圈推展刊物、文宣、製作專輯、月曆…等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
  4.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並一律以匯款方式支付,並由得獎者負擔手續費。
  6. 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辦理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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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2008年日本鹹蛋超人繪圖比賽(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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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的:
因應超人力霸王(鹹蛋超人)11月18-19日來台,提早舉辦超人繪圖比賽,前三名得獎作品可獲得與日本超人合照簽名機會或超人相關系列獎品,讓大家可以更了解日本精神偶像超人力霸王魅力。
PS因應超人來台時間行程緊湊,與參賽得獎者拍照時間較不易挪出,在此先說”抱歉”。

活動辦法:
  1. 題材請以(超人力霸王)鹹蛋超人為主。
  2. 請以繪圖方式交稿。
    作品規格:任何繪圖方式皆可,張數不限,唯連作不收。每件作品應貼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以受理。送件參賽作品恕不接受退件。

參加對象:台北縣、市民眾

活動日期:
  • 投稿日期:10月17日~11月10日止
  • 截止時間:11月10日下午1700截止(以郵戳為憑,並註明「超人題材比賽」收)
  • 送件地址:台北縣泰山鄉新生路53-2號(超人比賽收)

公布得獎名單:
得獎名單:前3名+數名佳作
公布得獎日期:11月21日
(可上官網查詢:www.yung-chui.com.tw)
(或至超人部落格查詢:http://tw.myblog.yahoo.com/ultraman-tpe)

獎品:
  • 第一名:超人簽名照乙張、超人機油乙桶(4L)、超人會員汽車用貼紙以及7-11 300元禮卷,市價共約4000元。
  • 第二名:超人簽名照乙張、超人會員汽車用貼紙、機油75折優惠卷以及7-11 200元禮卷,市價共約3450元。
  • 第三名:超人簽名照乙張、超人會員汽車用貼紙以及7-11 100元禮卷,市價共約1500元
  • 佳作:超人會員汽車用貼紙,市價共約900元
  • 參加獎:機油優惠卷


備註:
  1. 得獎作品及超人合照將放置在台灣超人力霸王網頁展現

  2. 不得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如有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經查證屬實即撤銷其參賽資格
  3. 如作品無達到一定之水準,該名次得以從缺。
  4. 得獎人並個別以電話通知。
  5. 領獎地點:台北縣泰山鄉新生路53-2號
    (應日本超人要求,領獎同時需貼上超人汽車用貼紙以確保超人銷像權)
  6. 領獎時間:97年11月25日~12月20日
  7. 服務專線:02-8531-2605*28(黃小姐)
    E-MAIL:chamois_kp@yahoo.com.tw

主辦單位:宥撰實業有限公司

參加表格請上部落格或官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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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3日

[徵稿]台灣社區通【徵稿大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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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角七號正夯,您是否也被片中台灣草根文化的生命力所撼動?!影片裡真摯的人情、美麗的鄉野風光以及平民的語言,是否讓您有熟悉的感動,因為它們正如我們社區生活裡真實的點點滴滴?
這股浪潮一定激起了您的共鳴和行動力,
您的社區是否也正上演另一齣扣人心弦的戲碼?
還是您有更耐人尋味的「平民故事」更勝海角七號?

竭誠歡迎您來稿為我們說更多這片土地上好聽好玩的故事,相信也能引起全民熱烈的廻響喔!

一、獎勵辦法:
凡於本網主動投稿經刊登,將贈送文建會出版品,以玆獎勵。

二、投稿須知:
1.所有來稿【台灣社區通】保留是否刊登之權利,採無酬授權刊登,若不同意,請勿投稿。
2.請確認所投稿件之著作權為投稿人所有,確保無抄襲及侵犯他人著作權事宜。

三、格式說明:
1.作品主題請以社區營造議題為題材,如社區劇場、社區風貌營造、社區關懷、社區治安、社區綠美化、社區工作推展及社區人力培訓...等等。
2.作品字數以1500~3000字為佳。
3.如有附圖,請加上圖片說明,圖檔採jpg格式,檔案大小限制1M以下。
4.文字檔案,請以word檔案寄送。


四、投稿方法:
請將作品透過Email寄送的方式,寄至 sixstar@cca.gov.tw 。來信時,請註明作者真實姓名、電話、手機、E-mail及通訊地址

台灣社區通維運小組聯絡資訊
服務專線:(02)2702-0599
手機專線:0927-416-224
服務人員:丁諮瑋小姐
傳真:(02)2702-8913
email: sixstar@cca.gov.tw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點至下午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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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2日

[攝影]天氣地圖邀您一起上傳照片拿現金!(0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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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不景氣 一萬元任你拿 map.tenki.tw
錢歹賺,囝細漢!!

全球慘遭『雷』擊,經濟如此的不景氣,告訴您一個用手指就能賺錢的好消息!!

天氣地圖邀您一起上傳照片拿現金!!

現在,天氣地圖提供十個主題,只要您上傳符合任一主題之照片

經由網友討論(熱門照片)選出第一名,便可獨得現金1000元,每人不限幾個主題,

上傳愈多,機會愈大!!

累積獎金共10000元!!!!

十大主題 十大奇景

1.百大危橋,該封卻不封!?全台危橋高達188座,如不定時炸彈

根據交通部運研所統計,全台還有 188座危橋,該修卻還沒修,車子經過岌岌可危。天氣地圖徵求此類危橋之照片和資訊,經由統整後配合google map,讓您更能清楚的看見危橋樣貌及位置,少去為妙。

2.盧山真面目之現今滿目瘡痍 vs 從前美景


您曾經到過盧山嗎
?
廬山附近景色優美、茂林修竹且曲境通幽,到了櫻花盛開的季節粉嫩色的花瓣更是滿天飛舞,更廣為人知是便是盧山溫泉。這次的辛樂克颱風重創盧山,若您有拍下寶貴的相片,無論是從前美麗的景色,或是颱風過後的斷垣殘壁,都歡迎您上傳至天氣地圖。

3.深愛地球 節能減碳總動員


徵求”非”節能減碳照片(
店家、營業場所)
建議可從冷氣控溫是否外洩、使用省電燈具、節能省水標章、是否使用環保筷...等項目,拍下不環保店家、營業場所照片,我們將代為幫您道德勸說。

4.各地夜市趴趴走! 越夜越美麗


夜市已成為我們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夜生活另一選擇
各地夜市都有不同的特色,形成特有的觀光文化。「越夜越美麗」的情景也是另一特色,各地的夜市到了午夜仍然燈火通明、人聲鼎沸,不管時間多晚,只要你肚子還餓著,就一定還能找到熱騰騰的食物, 在此徵求各地夜市好吃攤位照片,內容必須註名為什麼夜市、什麼美食。

5.百嶽奇景


全台有100
座3000公尺以上的高山,借此對於山林及自然的尊重,為後代的子孫留下,美好的山水環境,且能把這份愛山、愛自然的心永遠的傳遞出去 徵求美麗的山景照片,內容必須註名地點、景點、天氣。

6.如果雲知道


雲就像一個人的心情一樣,時而雲淡風清、夾著湛藍清澈的天空,點綴著幾片雪白無瑕的雲朵,有時又暗無天日、夾雜閃電。
趕快拿起身邊的相機,拍下你認為最適合現在心情的天空照片,上傳至天氣地圖,讓我們看雲趣。

7.抓住一天中最美的時刻—日出、日落


日出日落,是一天中太陽最溫柔的時候,中午讓人難以親近的它,在這兩個時刻都會讓人忍不住停下手邊工作而注目觀看,欣賞變幻無窮的光影環境。

8.遇見彩虹


雨過天晴,就會有彩虹…
你曾經看過難得一見的彩虹嗎?
天氣地圖邀請您提供彩虹相關照片,讓網友能一起分享這難得又短暫的幸福!

9.自行車日記


為了響應節能減碳,環保又能健身的自行車受到大家的喜愛,騎乘自行車的人潮也逐漸增加。
您曾經到過哪裡的自行車專用步道呢? 或是有哪些行車路線值得推薦給天氣地圖的網友們呢?

10.18禁!!最佳車震地點


在此徵求最讓您難忘的車震地點,無論是市區的停車場、小公園或是山區,歡迎您提供給天氣地圖的網友們做個參考囉!

參賽辦法
參賽者需為
TenkiMaps會員,每人不限上傳照片張數,您可以直接利用手機連上http://www.tenki.tw/m_tenki/即時傳送,或上天氣地圖網站點擊滑鼠右鍵上傳照片,就能在第一時間分享你的照片給大家! 由於活動反應熱烈,活動將延長至10/24日中午12:00截止。

評選方式及獎項

  • 一、評選方式:本比賽採用留言討論方式取代舊有的投票制度,只要你的相片人氣越高,討論數越多,就有機會贏得獎項。
  • 二、票數計算:各會員每日於每一張相片有三次留言機會,依留言數統計,於每一主題選出最高留言數的前三名頒發獎金與獎項(留言內容嚴禁謾罵文字與洗版行為,網站管理員將保留刪除權力)。
  • 三、獎項:
    • 第一名、新台幣1000
    • 第二名、天氣預報服務一次(單一時間、地點、三個氣象資訊免費預報服務,不論是公司活動、個人出遊等,都可掌握到最棒的天氣資訊。..詳情)
    • 第三名、天氣簡訊一個月份
      (免費一個月天氣簡訊服務供您體驗,不但能提醒您突發天氣的變化,更不時提供穿著或保養的小叮嚀。..
      詳情)
  • 、參加獎:
    只要有上傳照片的網友,於活動結束後從中抽出三位贈送精美天氣馬克杯。
  • 留言獎:只要有留言的網友,都有機會抽中精美天氣馬克杯,贈送三名。

作品規格

  • 一、不限定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之攝影作品。
  • 二、一律以電子檔(JPG格式)送件,不可小於300*200,手機上傳者不限大小。
  • 三、限定彩色照片報名參加。
  • 四、參賽作品不得經過影像合成。
  • 五、參賽者並應於網路上填寫確實聯絡資料。
  • 六、相片中人物不可佔照片之三分之一以上,不符規定者將不予採納參賽。

細  則

  • 一、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曾經參加過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
  • 二、入圍者必須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檔案,無法提供之入圍者即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 三、主辦單位有權刪除任何與主題無關之照片(如:妨礙風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等)
  • 四、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 五、各獎項之獎金、獎品,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獎品依活動獎項所列市值計算需繳稅金)
    六、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 七、參賽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主辦單位,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 八、參賽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九、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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