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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30日

[摄影]盘龙江记忆改革开放三十年暨建国60周年历史回顾展览(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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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迎接建国60周年,进一步增强和激发民族凝聚力、创造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软实力、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我区特推出“盘龙江记忆——改革开放30周年暨建国60周年历史回顾展览”大型文化活动,向社会广泛征集历史照片和各种见证实物。

征集事宜具体如下:
一、历史照片征集
征集范围:
  • (1)征集反映昆明地区改革开放三十年和建国60年的城乡变迁、社会发展历程的各种类型的历史照片。
  • (2)征集反映人物、家庭、生活、事件、工作、民俗,各种人文活动的历史照片。

征集重点:
  • (1)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有关人士提供从未发表过的反映建国60周年来社会主义建设各个时期的各种历史事件真相、线索、特殊场景和细节的历史照片。
  • (2)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各有关人士提供具有系统性,带有时代痕迹,反映个人成长、家庭和单位发展的各个阶段性的照片及连贯的说明文字。以期通过编辑加工,获得纵深反映效果。
  • (3)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各档案部门、各有关人士提供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各个历史阶段的专题照片,如“恢复国民经济和土地改革”(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和一五计划实施巩固人民政权”(50年代)“整风反右”、“大跃进”、“人民公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50年代)“文革十年”(60年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70年代—21世纪初)(若能系统反映该专题更好)。
  • (4)出于挖掘和整合文化资源需要,拓宽征集范围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提供“护国起义”、“抗战争中的昆明”、“两南联大”、“抗战中的文化名人”、“和平解放”等云南近代现代史上的各种专题老照片和文字材料。
  • (5)鼓励社会各界、各有关人才提供反映民国至今昆明城市风貌老照片。
  • (6)鼓励档案部门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有价值的档案照片及文字材料。

三、历史见证实物征集
根据以上历史照片征集内容,同时征集各种见证实物、票证、凭证、资料等各种包含历史信息的物品。

四、稿酬和奖励
  • (1)凡是用于摄影展和编辑出版的照片和文字按照国家版权法规定的照片稿酬标准(照片100元/幅,文字30元/千字),实物征集报酬参照照片稿酬执行。
  • (2)成立评委会,评选送展照片,对此次影展征稿中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照片,特别是涉及1949年以前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各历史专题的优秀老照片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影展和出版
  • (一)根据照片和见证实物的征集结果,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2009年建国60周年庆祝期间推出“盘龙江记忆——改革开放30年和建国60周年历史回顾展”(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 (二)根据照片和见证实物征集结果,在庆祝建国60周年之际聘请省内外著名作家、编辑、策划人,编辑出版一本(套)大型综合性纪念画册。并根据照片提供类型情况和丰富程度进行各专题编辑,分册出版。
  • (三)编辑出版画册,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规定,保证照片文字实物提供者的著作权和其他权益。

六、征集注意事项和征集要求
  • (一)照片提供人对照片肖像权负责;参展者均视为遵守本次展览的规定,主办方有权使用其照片不再另附稿筹。
  • (二)征集时间:
    2008年8月10日—10月10日(第一阶段)
    2008年10月10日—12月10日(第二阶段)
  • (三)征集照片要求:
    1. 参展的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投稿作品7--10英寸(老照片除外);拍摄作品不能进行二度创作,来稿数量不限,投稿作品不装裱,不退稿。
    2. 参赛作者提供照片的同时,还须同时提供图片光盘一份,每幅图片的电子文件不低于25MB(TIFF格式)。注: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如有底片须一同送来经扫描仪制作为TIFF格式电子文件。老照片如无底片可直接送来扫描制作为TIFF格式电子文件(珍贵老照片扫描后可带走原件)。
  • (四)见证实物将视具体情况,作登记、拍照保管,展览和出版结束后将予以退还。

七、送稿地点和联系方式:
  1.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局(北京路616号、昆明少儿图书馆5楼)
    联系人:刘毅恒 13888169595 3162520 3139701
    高云飞 13708761351
  2. 昆明市开达实业有限公司(北京路429号昆明会堂开达3楼)
    联系人:王丽云 3135472

注:以上征集启事未尽事宜具体由盘龙区文化局负责解释。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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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第五屆成大圖書館數位平面影像設計比賽(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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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宗旨:為慶祝本校校慶,特籌辦本活動,藉由比賽激發數位藝術設計及語文創作技能。

二、主辦單位:成功大學圖書館、財團法人俊銘基金會。

三、參賽資格:本校教職員工、學生、校友

四、主 題:
與世界接軌是本校朝著國際化的主要目標,圖書館乃校方重要單位之一,國際化不能缺席,故以「NCKU Library connects with the World」為主題,海報須能充分表達主題意涵。

五、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海報為21x29.7cm(A4)尺寸以內,形狀、材質不拘,需黏貼於A3尺寸裱板(顏色不拘)內,不用裱框,同時須繳交作品光碟(含作品原始檔及jpg圖檔),以整體作品(含裱板)為評審依據,作品及裱板正面,請勿書寫或註記。
2、 白話文言不拘,中英文不拘,字樣不拘,需配合文字內容設計平面影像使作品圖文並茂,不限使用軟體。

六、送件須知:
  1. 參賽作品每人至多3件,作品主題及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審。
  2. 參賽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否則不予評審。
  3. 參賽作品及作品光碟須同時繳交。
  4. 請親自遞交總圖書館閱覽組圖書流通櫃檯。

七、收件日期:
97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止

八、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遴聘相關專家及學者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選。

九、獎勵:
  • 首獎一名,獲頒獎牌乙座,獎金 10,000元。
  • 二獎一名,獲頒獎牌乙座,獎金 5,000元。
  • 三獎一名,獲頒獎牌乙座,獎金 3,000元。
  • 優等獎十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1,000元。

    (以上各獎項不得重複得獎(取最高獎項為主);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十、得獎公佈:
97年11月11日前於總圖書館公佈,並以e-mail通知得獎人。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及作品光碟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
  2.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仍屬參賽者個人所有,但參賽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與教育目的,對於得獎作品得予重製、公開展示、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無償利用,且承諾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
  3. 凡曾在國內外參賽得獎,或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不得參加;且須為本人作品,若作品有侵權行為需自行負相關法律責任。前述違規事宜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已領獎者並予追回。
  4. 凡參賽作品,當特意保管,如遇不易抗拒之災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5.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可適時修改,並公佈於圖書館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6. 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不得異議。
  7. 本簡章亦可連線至本館網頁或至成大計網中心BBS( telnet bbs.ncku.edu.tw )圖書館版參閱下載。
  8. 敬請自行影印報名表,浮貼於參賽作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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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十万自驾游海南2008摄影大赛(0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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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随着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家车,目前海南省私家车数量达30万辆,海南邻省广东、广西私家车数量更是以百万辆计。以此基础的自驾车旅游也发展迅猛,自驾游已成为有车一族全新的休闲度假方式,海南正是最理想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同时,随着琼北湛江区域旅游圈的形成,海口市旅游局主办的“十万自驾游海南”大型跨年度主题旅游活动的启动,海南将迎来新一轮的自驾车旅游热潮。自驾摄影大赛正是十万自驾游海南的大背景下开展的系列主题活动。

摄影大赛将成为带动“十万自驾游海南”的一个富有特色的、参与性极强的主题活动。

二、大赛名称
十万自驾游海南2008摄影大赛

三、主题/口号
欢乐自驾畅游,留住精彩瞬间!


四、 宗旨
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展现海南旅游风貌,分享自驾快乐!

五、时间
2008年2月1日~2008年11月30日

六、参赛作品要求
本次比赛以十万自驾游海南主题活动为背景,必须展现海南旅游风貌、欢乐自驾的精彩瞬间,充分体现车、人、风光等元素,内容健康新颖、积极向上,富有时代生活气息。

七、参赛细则
  1. 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数码或传统相片均可。凡是电脑加工改变画面的作品须注明“经后期处理”, 作品以相片方式选送,规格为7寸或7寸以上
  2. 参赛作品数码相片每幅大小在10M内以JPEG格式,登陆虎拜车友网( www.hpnss.com )摄影大赛专题页面提交。传统相片可送到或邮寄到: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宝驹汽车广场1号虎拜车友俱乐部摄影大赛组委会。
  3. 每人每月参赛单幅作品限投10幅内,组照不超过6组,每组不超过8幅相片。
  4. 每幅作品需注明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使用相机、作者姓名、笔名(网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每幅(组)作品附上50字内对作品内容的说明。
  5. 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十万自驾游海南活动期间,在海南岛参与自驾活动时所拍摄,且为个人原创。
  6. 每月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当月5日前,作者可提前30天上传作品,作者每月均可选送作品参赛,但选送作品不得重复。
  7. 为了确保网站比赛的正常进行,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内容审核,以确保不出现粗制滥造、淫秽色情、违反法律法规等与大赛要求无关的作品。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作品,组委会有权限制其通过网页发布。
  8. 获奖作品,作者需向组委会提交作品原稿。
  9. 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一切涉及肖像权及由此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赞助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10. 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家属不得参与本次大赛。

八、评比
  1. 月赛每月一评,由网友在线投票,以不同的IP投票量记分,每日每个IP限投五票。投票量最高的前6幅作品获得月度人气奖。
  2. 年度大赛评比将从各月产生的人气奖所有获奖作品中由评委集中评出,组委会公布获奖结果并通知获奖作者参加领奖典礼。评分标准如下:
    • (1) 主题切合:作品的主题是否和参赛类别相符,作品的效果是否能很好的表现立意,通过作品能感受到人、车、景等驾游体验。
    • (2) 原创性:不拘一格,敢于通过作品体现独特的个性,属个人原创。
    • (3) 观赏性:画面色彩协调,内容丰富让人赏心悦目。 新颖度:有独特的摄影视角,大胆创新,用心发现。
    • (4) 技术性:作品能体现参赛作者的摄影技术。

九、评委
由海南摄影权威专家担任。

十、奖项设置
(一)月赛奖项设置:
  • 人气奖:每月一评,六名/月,每名奖200元及获奖证书
(二)年度总决赛奖项设置:
  • 一等奖:一名,奖5000元及获奖证书
  • 二等奖:二名,每名奖2000元及获奖证书
  • 三等奖:三名:每名奖1000元及获奖证书
  • 优秀奖:十名,每名奖100元及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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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第三屆童畫布袋戲 - 布袋戲繪畫比賽(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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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方式及內容
*以布袋戲相關為主題
*使用八開圖畫紙
*水彩、蠟筆、彩色筆、素描等皆可

活動日期:97.07.01-97.10.15

活動對象: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中年級組及低年級組共四組

比賽獎品:每組前三名將獲得布袋戲偶乙尊,另各取佳作數名致贈精美禮品。

報名方式:於作品背面註明畫作主題、參加組別、姓名、年齡、就讀學校班級、聯絡方式,於活動截止日前,將作品親自或郵寄方式送至本館。

活動費用:免費

附註:恕不退稿,凡經入選之作品,本單位保有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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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华夏风韵” 建筑艺术摄影大赛(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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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为反映30年来我国城乡建设所取得可喜成就,以及反映我国各地富有民族风格的特色建筑,我们特地举办这次大赛。

作品要求
  • 反映我国城乡富有中华韵味的经典建筑,特别是建设30年来的创新作品,以更新角度、更新的创意表现各地的标志性建筑及人居环境。
  • 反映人居环境、园林景观、市容市貌、城市管理、环境治理的巨大变化和成就。
  • 反映各地民居特色,古代建筑文化,民风民情等内涵厚重,魅力独特的城乡景观。

奖项设置
  1. 一等奖2名 奖金各一万元
    • 二等奖4名 奖金各五千元
    • 三等奖6名 奖金各三千元
    • 优秀奖30名 奖金各六百元
    • 入选120名 奖金各三百元
  2. 天龙山庄专题创作
    • 最佳奖8名,奖金各五千元
    • 最佳构思奖、最佳用光奖、最佳夜间奖、最佳构图奖、最佳瞬间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人居奖、最佳色彩奖

制作要求
  • 来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使用反转片者请采用数码输出照片,参赛作品不进行数码二次创作、加工、合成。
  • 作品规格为8R(10英寸),参赛作品背面写上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主办单位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民居建筑专业委员会
广东建设报
中山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指导单位
中国建设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承办单位
广东中山市天龙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推荐创作基地
中山“泮庐”
广州小洲村等
支持媒体
羊城晚报
新快报
广东建设报
广东电视台
南方电视台
中山日报
摄影之友
中山市摄影家协会
搜房网
橡树摄影网

截稿时间和投稿地点
2008年11月10日前寄(送)达:
  1. 广州市东风东路733号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东建设报社 邮编510085
    邮箱:hxfy2008-8@163.com
  2. 广东中山市五桂山区翠山路16号中山市天龙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邮编:528458
  3. 广东省中山市孙文中路196号中山市摄影家协会 邮编:528403

开镜仪式及新闻发布会
时间:2008年8月2日上午10时
地点:广东中山市天龙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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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2009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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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 的:
為加強推行傳統藝術教育,增進花燈創作與欣賞知能,再造並延續傳統民俗工藝,以達成全民參與寓教於樂的學習目的。

貳、依 據:
臺北市政府98年度施政計畫辦理。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三、執行單位:
(一)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報名送件及評審)
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68巷15號
電話:(02)2723-2771轉70或30
傳真:(02)2722-0432
(二)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表揚及經費核撥銷)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30號
電話:(02)2325-5823轉103
傳真:(02)2754-1409

肆、競賽主題:
為配合「台北燈節」活動整體活動氛圍,競賽主題計分為以下三大類:
  • 一、牛相關民俗神話或民間故事:古今中外各類童話、歷史神話及寓言故事等,與生肖-牛相關者均屬之。
  • 二、臺灣風土特色。
  • 三、水岸幸福城市想像。
  • 四、2009臺北聽障奧運。
以上四項主題進行創意設計,並搭配時下大力倡導之「節能減碳」、「環保再利用」等概念訴求,由全國各地精英在燈座主題或燈具材料上展現巧思,以呈現燈座展示「新」風貌,及民俗文化薪傳教育成果。

伍、競賽題材:
參賽者自行創作(建議結合創新材質,如:陶燈、浮雕、LED等燈材或其他科技材質之創作)。

陸、參加對象:
全國各級學校師生及社會人士均可參加,歡迎全民按組別報名參賽。

柒、競賽類別及組別:
分大型燈座類及主題合作類
一、大型燈座類:
  • (一)參賽組別:分為社會大專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等四組,歡迎全民按組別報名參賽,報名資格詳參本計畫「玖」。
  • (二)件數及人數限制:競賽作品以學校、機關、團體為單位參與,每單位參賽作品件數以不超過5件為原則;每件作品製作人數以12人為限,指導教師以3人為限,跨單位指導之教師應於報名表註明服務單位名稱,並經該單位同意。
  • (三)報名參賽各組須經所屬單位同意並核章(社會大專組以個人名義報名除外)。
二、主題合作類:
  • (一)參賽組別:分為社會大專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親子組等五組,歡迎全民按組別報名參賽,報名資格詳參本計畫「玖」。
  • (二)件數及人數限制:各參賽團隊參賽件數不限;參賽作品如係共同創作,每件作品製作人數以5人為限,指導教師以1人為限(社會大專組以個人名義報名、親子組得不需有指導教師)。
  • (三)作品可採單件或組合作品方式表現。
  • (四)報名參賽之各組報名表須經所屬單位同意並核章(社會大專組以個人名義報名、親子組除外)。
  • (五)參賽者參賽件數不限,惟得獎每人以1件為限。

捌、作品規格:
一、大型燈座類:
  • (一)以組裝於花燈平臺方式呈現,為配合展出,作品規格長度9公尺,寬度不得超過2.4公尺,高度不限,作品結構及內容力求豐富(含燈車臺面布置),惟應考量安全及穩固性,臺座高1.2公尺,由主辦單位提供。
  • (二)供電方式以臨時電或發電機供電發光(交流電110伏特)。作品應強調安全性(結構安全、電線整編、漏電絕緣…等)、防水與燈座亮度。
  • (三)組裝地點、日期:國父紀念館。98年2月2日(週一)至4日(週三),若有異動,將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民政局網站、興雅國中網站(詳細網站請逕閱本實施計畫拾伍、注意事項:九、「2009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籌備會)。
二、主題合作類:
  • (一)以平臺放置展出為原則,但得依作品型式以懸掛方式展出,電源供應採插電發光式(交流電110伏特)。使用蠟燭、電池者均恕不收件。作品應考量安全性、穩固性、防水及亮度。
  • (二)為配合展出,各組作品規格以長度、寬度不超過2公尺、高度不超過1.5公尺為限。

玖、報 名:
一、報名資格:
  • 凡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僑民及外僑學校師生均可按組別報名參加,並以學校、機關、團體名義報名參加。
二、報名日期:
  • (一)大型燈座類:97年10月3日(週五)至10月17日(週五)止。
  • (二)主題合作類:97年11月14日(週五)至11月28日(週五)止。
三、報名手續採郵寄報名,並完成電子檔報名表E-mail傳送:
  • (一)參賽者請詳閱本實施計畫,填妥「2009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書面報名表」並完成核章,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2009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籌備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68巷15號,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
  • (二)務必填妥「2009台北燈節電子檔報名表」(填妥資料後,電子檔重新命名,命名方式舉例如下:2009台北燈節-單位名稱或2009台北燈節-個人姓名),以附加檔案方式直接E-mail至興雅國中謝主任(E-mail:ycheng@tp.edu.tw),以利資料核對。
  • (三)報名檢附資料:
    1. 大型燈座類
      • (1)應備妥彩色作品設計圖(A3規格,標明作品尺寸,並含電子檔)。
      • (2)所有作者及指導人員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健保卡或學生證等相關證件影本,俾利姓名核對)。
      • (3)各指導人員專長、資歷、相關作品或指導經驗等資料。
    2. 主題合作類:
      所有作者及指導人員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健保卡或學生證等相關證件影本,俾利姓名核對)。

  • (四)「2009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書面報名表」、「2009台北燈節電子檔報名表」及「2009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身份證明文件資料表」,逕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頁「教育局各科室」-「社會教育科」-「成人教育股」,或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網頁下載。

拾、收 件:
一、收件方式:自行送件。
二、收件時間及地點:
  • (一)大型燈座類:98年2月2日(週一)至4日(週三),國父紀念館。若有異動,將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民政局網站、興雅國中網站(詳細網站請逕閱本實施計畫拾伍、注意事項:九、「2009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籌備會)。
  • (二)主題合作類:98年2月2日(週一)至3日(週二),國父紀念館。若有異動,將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民政局網站、興雅國中網站(詳細網站請逕閱本實施計畫拾伍、注意事項:九、「2009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籌備會)。收件報到地點:學生花燈展示燈區服務臺。

拾壹、評 審: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標準分為整體效果、創意、造型、燈光、技巧等項。
二、參賽作品經評定未達評審標準者,該項獎勵名額得從缺。
三、大型燈座類各組評審時間:
  • (一)初選評審時間(第一階段):97年10月24日(週五)。
    評審通過列為「入選」,其作品將於活動期間於現場展出,並由主辦單位於作品展出後提供材料費每座新臺幣8萬元。
  • (二)決選評審時間(第二階段):98年2月4日(週三)。
    由評審委員針對「入選」作品評分。評審後之作品於正式展出日前,主辦單位及評審委員得要求展出作品進行補強,以達最佳整體效果。
  • (三)製作說明會:「入選」作品由主辦單位於初選(第一階段)評審後(約在10月底或11月上旬,實際日期以公告或通知為準),另行通知召開。
四、主題合作類各組評審時間:98年2月4日(週三)。
五、成績公布:
  • (一)大型燈座類各組初選「入選」名單:於評選後3日內公布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民政局網站。
  • (二)大型燈座類決選及主題合作類得獎名單:於決選後2天公布於臺北市政府首頁、教育局、民政局網站及「台北燈節」活動網站。
六、申請變更報名表資料:
  • (一)須於98年1月12日(週一)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書面資料【核章之「2009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書面報名表」及「2009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身份證明文件資料表」】,郵寄至「2009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籌備會」(興雅國中),俾便賽後更正獎狀及感謝狀資料。
  • (二)逾期提出者,恕不受理。參賽團隊不得於領取獎狀或感謝狀後要求更正資料(姓名不得更換,但錯別字可更正)。

拾貳、中南部運費補助:
為鼓勵中南部學校團體參與,新竹縣市(含)以南之參賽團隊,每參賽團隊(限大型燈座類組)以補助運費1萬元整為原則,並視本年度之經費多寡作調整。

拾參、獎 勵:
一、大型燈座類:
(一)參賽之各組錄取名額及獎勵方式:
  •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獎狀乙幀。
  •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狀乙幀。
  •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乙幀。
  • 佳作若干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乙幀。
(二)指導人員敘獎額度:
  • 第一名:指導人員(以3人為限)各記功一次。
  • 第二名:指導人員(以3人為限)各敘嘉獎二次。
  • 第三名:指導人員(以3人為限)各敘嘉獎一次。

二、主題合作類:
(一)參賽之各組錄取名額及獎勵方式:
組別錄取名額及獎勵
  • 社會大專組
    •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乙幀。
    •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狀乙幀。
    •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乙幀。
    • 佳作若干名:每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獎狀乙幀。

  • 高中職組
    •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獎狀乙幀。
    • 第二名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乙幀。
    • 第三名3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狀乙幀。
    • 佳作若干名:每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乙幀。

  • 國中組
    •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獎狀乙幀。
    • 第二名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乙幀。
    • 第三名3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狀乙幀。
    • 佳作若干名:每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乙幀。

  • 國小組
    •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獎狀乙幀。
    • 第二名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乙幀。
    • 第三名3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狀乙幀。
    • 佳作若干名:每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乙幀。

  • 親子組
    優勝者若干名:每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乙幀。歡迎國小低年級、幼稚園、身心障礙兒童及啟智學校學生,與父母共同參與,優勝者並於獎狀共同列名。
(二)指導人員敘獎額度
  • 第一名:指導人員(以1人為限)敘嘉獎二次。
  • 第二名:指導人員(以1人為限)敘嘉獎一次。
  • 第三名:指導人員(以1人為限)敘嘉獎一次。
  • 教師本人參加榮獲第一名者,敘嘉獎二次;獲第二名及第三名者,敘嘉獎一次。
三、前開指導人員之敘獎由各校逕依權責發布,以擇優不重覆為原則。
四、學生之敘獎由各校依權責辦理。
五、臺北市以外參賽獲獎教師本人或指導教師,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請各該縣(市)政府依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六、頒獎日期:時間及地點由仁愛國中另行通知得獎人。

拾肆、作品領回:
  • 一、領回方式:自行拆除領回。
  • 二、領回日期:98年2月16日(週一),上午9時至上午12時止,逾期不另受理領回。
  • 三、領回地點:國父紀念館(花燈展示區)。請於期限內至展出現場拆除領回。
  • 四、參賽作品應於期限內領回,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後續相關處理作品所產生之費用及罰鍰,由製作人自行負擔,並不得提出異議。

拾伍、注意事項:
  • 一、參賽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於「2009台北燈節」展出,展出日期為98年2月6日(週五)至2月15日(週日)。
  • 二、凡參加花燈比賽之評審、工作人員及各單位領隊、參賽人員,一律給予公(差)假登記,主(承)辦單位不另發給請假證明。
  • 三、競賽作品須以未曾獲其他獎金、獎章或獎勵者為限,如經發現有不符前述規定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委外設計製作或為他人代工者,取消得獎資格,其已受領之材料費、獎金及獎狀應予繳回,並收取展示費用每座新臺幣10萬元。
  • 四、各組別得獎作品獎狀各一,獎金依規定應扣繳所得稅,核銷方式由各參賽單位檢具相關文件逕洽本市仁愛國中辦理。
  • 五、參賽作品禁止商業路出行為,另於競賽及展出期間,製作者應自負維護責任,因不可抗力情事致損毀或遺失時,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 六、參賽作品如未達評審最低標準、規格不符或內容不適當者,經主辦單位要求限期內改正而未改正者,主辦單位有權決定不予展出,並取消獎勵資格,大型燈座類組另須繳回全數材料費。
  • 七、為配合國際宣傳之需或配合本府其他相關活動,入選作品需送至國外或其他地點展示時,應徵得製作人同意後辦理,衍生費用由邀請宣傳或活動單位負責。
  • 八、本市教師組花燈展示區,請花燈製作研習承辦學校(雙園國中)於主題合作類收件期間送件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進行組裝。
  • 九、「2009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籌備會:
    聯絡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68巷15號(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
    洽詢電話:(02)2723-2771,分機:70或30
    傳真號碼:(02)2722-0432
    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局各科室」-「社會教育科」-「成人教育股」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網址
    興雅國中網址

拾陸、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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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2009第十三屆桃城美展徵件(0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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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美展原為嘉義地方美展,僅以市籍創作者為徵件對象,自第七屆起徵件展開放全國的書畫、西畫、雕塑、影像等4類藝術創作者參賽,其目的係期將地方美展轉型成為具有區域特色的公辦美展。歡迎全國優秀的創作者以創作能量、熱情、智慧與新的觀念共同參與。

每年2月公告甄選期間, 簡章及報名表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服務台,或上本局網站桃城美展下載使用,或電洽(05)2711317展覽藝術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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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金門老街魅力商圈形象識別標誌公開徵選(0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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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金門縣政府
主辦單位/金城鎮公所
協辦單位/金城鎮社區發展協會
承辦單位/金門技術學院

【參選資格】
對金門傳統文化藝術熱愛者,愛好設計具藝術創作能力或工作者、SOHO族、產業工作者、各大專院校師生(含研究所)、及一般社會人士,個人或團體凡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或團隊,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以團隊型態參加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歡迎在校學生熱情參與)。

【徵選目的】
金門縣金城鎮公所為促進商業發展,期能透過金門老街形象之精神標章設計,推動金門魅力商圈區域行銷及特色觀光。標誌之設計,應從整體形象包裝著手,顧及金城鎮以及週邊資源之特質(例如人文、歷史、古蹟、或產業)賦予時代意義與附加價值,特舉辦此次形象識別標誌徵選活動,以視覺識別體系(VIS)之基本組合為主,同時考慮到未來城市行銷、各種軟硬體應用之可能性。

【作品要求】
  1. 以平面創作為主,原作品限電腦軟體製作。
  2. 徵選項目:店招、LOGO、標語、街景、入口意象、吉祥物。
  3. 創作圖稿規格:不設主題,方式不拘,唯僅限平面作品。
    • a.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一律以電腦輸出於20cm×20cm白紙,裱貼於25cm×25cm黑色厚紙板中央,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0*10 公分。
    • b.平面圖像請以A4 size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
    • c.參賽作品正反面及「作品說明書」均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4. 作品光碟:
    • a.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以代表人姓名所命名之圖檔,(檔名範例:周德興-店招;周德興-logo)。
    • b.請標示內附創作說明之Word檔案、原始圖檔與JPEG格式檔案。
    • c.圖檔規格: CMYK全彩,JPG及psd/AI格式,作品解析度需高於300dpi以上)。
  5. 創作說明:闡釋創作理念(約100字為限),列印於報名表A4紙上,附貼於裱板紙背面右下,並附報名表Word檔案(併入作品光碟),除報名表外,應徵作品正反面均不得簽名或標誌記號。
  6. 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應由應徵者自負法律責任。

【徵選方式】
徵選由聘任之專家學者或地方人士所組成之評審委員會進行初選,初選原則上預計入選十件參加決選。
  1. 初選
    • 評審項目及標準
    • 意象表達:40%
    • 創意及整體美感:40%
    • 在地特色應用之可行性:20%

  2. 決選
    由主辦及承辦單位辦理、金門模範街老街店家等及在地居民共同以選票方式選出決選名次,凡提供作品之徵選者,即表示同意本計劃之各項規定,包括評審規定在內。
    1. ※本徵選辦法請連結至國立金門技術學院(http://www.kmit.edu.tw/)首頁公佈欄自行下載。
    2. ※有關金門街景現況圖片可連結:自行下載使用。

【報名方式】
每件作品背面左下角,請依統一格式,浮貼填妥之報名表(請依附件填寫),於民國97年10月25日前以掛號郵件寄至國立金門技術學院( 892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一號,082-313524,洪瑞瑛助理 )信封左上角標明「金門老街魅力商圈形象識別標誌徵選活動」,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相關時程】
  • ※收件期間:2008年9/25-10/25截止(郵戳為憑)
    • 初選及商圈選票製作期間:10/27-11/5
    • 商圈及居民票選期間:11/8-11/10
  • ※頒獎日:另訂 (於鎮公所相關活動中頒獎)

【獎勵規定】
由決選投票過程中選出
  1. 首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8,000元整、獎狀乙張)
  2. 貳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5,000元整、獎狀乙張)
  3. 參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2,000元整、獎狀乙張)
  4. 入選佳作五名(獎狀乙張)
  5. 得獎作品:第一、二、三名、佳作者名單及其作品將(得)於教育局、金門縣鎮公所網站公佈,並擇期於金門展覽,獲選者另以公文通知,未獲選者將不另行通知。得獎作品獎狀由金城鎮公所(或縣政府)核發。

【其他注意事項】
  1. 入選者之送件資料歸主辦單位保存。
  2. 若有以下情形之一,一律取消其資格並取回設計權及獎金,如因此傷害主(或承)辦單位之名譽,創作者(或著作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 a.抄襲或臨摹他人者。
    • b.已公開發表之作品。
    • c.著作權不明者。
  3. 著作權事宜
    • a.首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且其著作財產權須讓與主辦單位。
    • b.首獎著作人應配合主辦單位向內政部辦理著作財產權「讓與」登記。
    • c.以團隊型態參賽者,惟須指定依授權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相關一切事宜。
    • d.主辦單位對參賽者送件之所有資料,有研究、宣傳、印刷、公開展覽及播送之權利。
    • e.基於相關展覽活動及印刷編印之需要,主辦單位得向入選以上之得獎人要求提供作品原稿,不願配合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 f.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 g.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4. 送件作品之保管
    • a.參加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 b.入選之送件資料須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公開展覽,創作者願無條件盡力配合,並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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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9日

[設計]7-11 特產禮盒包裝創意設計比賽(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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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特產禮盒包裝創意設計比賽,就有機會獲獎金2萬元。

台灣特產分類:
  • 大湖草莓
  • 蜂蜜麻花捲
  • 大溪豆乾
  • 拉拉山水蜜桃
  • 東港烏魚子
  • 甲仙芋頭
  • 豬耳朵餅乾
  • 金門花生



2008.10.31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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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溫莎堡食品創意設計大賞!(08/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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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971130,填寫好報名表,並附上自己最完美的設計作品,寄至溫莎堡食品企業有限公司,稿件經審核後一但獲選,將於截稿日後的一個月內,通知獲選者。歡迎大家踴躍報名參賽!一起來測試自己的實力吧!

溫莎堡在基隆已是間頗具知名的大家食品業公司,主販賣:麵包甜點、傳統糕餅以及精緻外燴,其中又以海藻鳳梨酥為主打糕點。依據所給的內容,請參賽者自由發揮。
徵稿目的:溫莎堡為了嶄新的形象,捨棄舊有的包裝,保留原本的傳統宗旨,營造出新的視覺感官。

徵稿內容:打造新形象,秀出自己的Idea!創造出屬於溫莎堡的全新包裝!
  • 主題:設計出一個符合溫莎堡形象的伴手禮盒。

  • 繪畫方式:不拘。不論是手繪還是CG,都可參加。手繪參賽者謹記稿件要

  • 保持清潔,並且保護完善。 ‧規格:長42cmx寬25.5cm,範例圖樣僅供參考,盒型圖樣可隨意發揮。
    範例1 範例2
  • 參賽資格:地區限台灣以內,參賽者國籍不拘。 高中職及專科以上(包含)歡迎踴躍報名。
  • 交件方式:
    1. 稿件連同報名表一起以E-mail的方式寄至 windsor.go@msa.hinet.net
    2. 手繪稿或是將CG稿燒錄成CD-ROMMO儲存,做好保護措施,寄至204-45 基隆市基金一路54溫莎堡食品創意設計大賽即可。如以E-mail傳稿,主旨請標明溫莎堡食品創意設計大賽參賽者XXX
    3. 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注意包裝,如因作品受損,無法辨別其完整性者,恕無法受理。 ‧聯絡方式:地址 204-45 基隆市基金一路54,電話 2431-38872431-9778 行動電話 0910090466 蔣家威,E-mail windsor.go@msa.hinet.net 網址 http://www.windsorcastle.com.tw
獎項:
  • 第一名:新台幣5千元整。
  • 第二名:新台幣3千元整。
  • 第三名:新台幣2千元整。
得獎者將有機會看到自己的作品,製作成伴手禮盒,成為逢年過節的佳節獻禮唷!
獲選作品之出版權、商品化權利及著作財產權等將歸溫莎堡食品企業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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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山东交通厅"交通30年"征文摄影比赛(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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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山东省交通厅将面向社会开展"交通30年"征文和摄影比赛活动,同时,征集交通历史"老照片"。

征文作品和摄影作品均以改革开放为主题,反映山东交通的发展变化,表现山东交通的建设成就,体现山东交通为经济社会发展、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所作的贡献。征文稿件体裁不限,每篇字数2000字以内。摄影作品请放7寸以上照片一张参赛,附照片说明,并同时报送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一般不小于2MB。摄影作品可新老图片对比组图参赛。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者署名请勿用笔名,摄影作品严禁加工合成。

历史"老照片"。具有历史文献记载和纪念价值的照片,包括交通人物、重大事件、建设场景、服务场景、领导视察照片,以及路、桥、车、站、船、港等历史照片。老照片如不能确定拍摄者,请注明出处或保存者、提供者姓名。

参赛作品请于2008年10月31日前,信函寄送或直接送山东交通新闻宣传中心,作品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报送,信函和邮件请注明"交通30年"。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 山东交通新闻宣传中心;邮编:250002;电话:0531-85693713、85693057;联系人:王路、杜来福、王赓;电子信箱:jiaotong30nian@163.com。 所有参评作品和征集的老照片无论获奖与否,组织单位均有使用权。"老照片"原件如需返还请说明。

本次征文将设立:摄影比赛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每名奖金2000元。征文比赛一等奖1名,奖金 30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老照片"设珍宝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由组织单位邀请专家进行评比,年底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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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童畫花園英語繪本創作活動(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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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小朋友!也許你已經閱讀許多精彩又有趣的英文繪本書了,不過那都是別人所寫的故事。現在,你有機會擁有一本世界上獨一無二,自己專屬的手工英語繪本書,並且可以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分享你的創作故事。

台中市文化局將在下列區圖書館各舉辦一場「童畫花園」英語繪本創作活動,將由優秀的英語義工們帶領,動手創作一本屬於自己的英文繪本書,歡迎四~六年級對英語有興趣的小朋友踴躍報名參加

一、活動時間:
梯次 活 動 日 期 活 動 地 點 參 加 對 象 人數
110/18(六) 9:00~12:00 北區圖書館
(健行路359號)
國小4-6年級小朋友 25
211/22(六)09:00~12:00 西區圖書館
(精誠路256號)
國小4-6年級小朋友 25
312/20(六) 09:00~12:00 東區圖書館
(建德街144號)
國小4-6年級小朋友 25


二、報名方式及費用:
(一) 活動費用:材料費50元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於各梯次前1個月內報名,依優先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三) 報名方式:
  1. 報名表請逕至本局網站下載(http://www.tccgc.gov.tw/)或請至各活動地點兒童室服務台直接索取。
  2. 請填妥報名表,並於週二至週日上班時間內至各場次活動地點繳交報名表與費用。
  3. 如有疑問請洽本局圖書資訊課廖小姐,電話:04-23727311#468。

三、注意事項:
  1. 請準時入場,活動開始後10分鐘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參加,費用將不退還。
  2. 請自備繪畫工具如:彩色筆、蠟筆、粉彩筆、鉛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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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2008 国际摄影网络大赛(0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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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主  办:国际摄影协会
承  办:中国广州市山外山艺术广告有限公司
协  办:广州市祺云贸易有限公司
支  持:中国摄影在线网、中国国际广告学会网、中华报业集团、新世纪艺术网、辉煌岁月(北京)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中华房地产网(移动手机网)、山外山广告网 。

二、参赛对象
世界各地职业摄影师 、业余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参赛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08年10月30日

四、征稿主题
2008年8月8日,世界人们将目光聚焦中国,聚焦北京。为了留住人们喜迎奥运盛事、参与奥运盛事、投身奥运盛事的精彩瞬间,展现现代体育运动的独特魅力和精神,特举办此次大赛。凡是反映和记录社会各界关心、参与体坛盛事的事件、场景的摄影作品和体育比赛与火炬接力的精彩场面,及全民健身运动的题材均在征稿之列。

五、奖项设置
金牌1名:价值2000元的户外用品(羽绒睡袋、抓绒衣、森林帽、防水帽 、多功能防水袋各 1 件),证书一份,《情系汶川感动瞬间》画册一本。
银牌2名:羽绒睡袋各1件、户外用品1套(每套包括森林帽、防水帽、多功能防水袋各 1 件),证书一份,《情系汶川感动瞬间》画册一本。
铜牌3名:抓绒衣各1件、户外用品1套(每套包括森林帽、防水帽、多功能防水袋各 1 件),证书一份,《情系汶川感动瞬间》画册一本。
以上获奖的摄影师不得重复。
优秀奖100名:各奖励户外用品1套(每套包括森林帽、防水帽、多功能防水袋各 1 件),证书一份,《情系汶川感动瞬间》画册一本。
以上奖品由广州市祺云贸易有限公司提供
网络投票前三名不需经过初选直接进入获奖作品名单,参与金牌的竞逐。
获奖作品可作为摄影师申报加人国际摄影协会的国际摄影师会员的条件(详细内容见国际摄影协会网的会员天地栏目的会员条例).

六、参赛方式
  1. 本次赛事只接收网络传输的电子邮件的作品,胶片作品请扫描为电子文件上传。不接受照片投稿。
  2. 请登陆国际摄影协会网(http://www.ipa001.com)/注册会员,进入网络大赛专题页面,上传照片。
  3. 每位注册会员(网络)投稿数量不得超过4幅(组)。组照3-6幅。

七、投稿要求:
    1. 本次大赛为纪实性的影赛,图片不得作改变主体内容的后期数码处理,只可作适当的色调、明暗处理。
  1. 每幅作品需要按要求在后台填写相关信息内容。
  2. 上传照片的大小要求象素150—200KB,分辨率72。

八、评审办法及作品展示
参赛者自行上传作品,接受影友和网民的投票与评价。影友和网民的投票分约占总评比分数的20%,评委投票分约占总评比分数的80%。

九、其他事项
  1. 参赛作品须是作者本人拍摄,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 网络大赛不收参赛费、评审费。
  3. 国际摄影协会有权将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媒体宣传不付稿酬,作者有署名权。
  4. 凡入选获奖作品将在国际摄影协会网展览,并推荐到国际图片市场进行交易(根据个人意愿),收入归作者本人。
  5. 入选获奖作品需调原文件格式,不按时传送者视作者放弃获奖资格。
  6. 活动进展请关注国际摄影协会网站相关通知。

十、欢迎媒体、网站转载、链接,转载时请注明来源。
联系地址:中国广州黄埔大道中152号海景中心东塔10楼GF室 国际摄影协会广州办事处
邮政编码:510655
电子邮箱:ipa001@126.com
网  址:http://www.ipa001.com
咨询电话:8620-85626898 85626828
传  真:8620-85626694
联 系 人:何小姐 潘先生

国际摄影协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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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2008 第一屆春池玻璃藝術創意大賞(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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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新銳 我們要的就是你?
滿腔的熱血 無從肆放
我們聽見你的聲音
儘管放馬過來
就要你 最新最 young 的創意
讓生活充滿美麗

壹、甄選目的
「春池玻璃藝術創意大賞」,為鼓勵學生創作與台灣在地產業相結合,由學生的新創意、新思維為在地傳統產業注入一份新血,讓設計更具巧思、創意,提升台灣地方特色產品整體設計年輕化,並藉此推銷台灣學術潛力。
期望由地方特色產業與學生的共同努力,提升創新台灣原創特色產品的設計感; 從地方特色以及生活體驗兩視野,賦予產品新的價值。
春池玻璃希望藝術不僅只觀賞用,亦具有實用性,能運用在生活中,本次設計無特定主題,由設計者自行設定主題故事,開拓台灣地方特色商品消費新趨勢。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春池玻璃實業有限公司

參、參加資格
舉凡在學學生(日、夜間部、在職生)均可報名參加,個人或團隊參加皆可

肆、甄選主題
主題無設限,完全由學生自由發揮,但需考慮窯燒玻璃的特性,及手工製作的難度再予以創作,作品需有主題和系列性的藝術收藏價值或實用性。
設計主題:
運用造型、色彩、特質…等各種型式之設計整合。
  1. 特色產品之範疇為具歷史性、文化性、獨特性、時代潮流之產品。
  2. 產品必須一組(2件以上)進行設計。
  3. 產品需運用台灣各地之材料並能於國內進行量產,並實際進行通路販售服務之商品。

伍、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
報名日期自97年10月1日至97年10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 報名資料請向學校單位索取或至春池玻璃網站(www.hcspg.com.tw)及璀璨玻璃網(www.hcglass.com.tw)下載。
  2. 參賽者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以下資料,文件資料部份請依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三、受理方式
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執行單位「300 新竹市牛埔南路372號 林芝芬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2008玻璃藝術創意大賞」字樣。

陸、整體流程說明
說明:
一、本處邀請相關專家召開設計審查會議,初審階段評選出10-15案,於 12月6日複審會議之現場當天攜帶作品初步模型或打樣進行五分鐘簡報說明。複審階段將評選出前三名和二組佳作,當天頒發獎盃及藝術設計獎學金。

柒、獎項與後續說明
  • 金創獎 1名 設計新銳獎學金18000,全手工設計獎牌一座
  • 銀創獎 1名 設計新銳獎學金12000,全手工設計獎牌一座
  • 銅創獎 1名 設計新銳獎學金6000,全手工設計獎牌一座
  • 最佳創作2名 全手工設計獎牌一座

陸、配合事項
  • 一、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證書、獎金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 二、獲獎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獲奬後,屬主辦單位所有。
  • 三、所有得獎作品、產品皆需配合參與主辦單位相關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商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
  • 四、於複審通過後得獎者需另與主辦單位簽署產品製作合約。
  • 五、參選設計案如未達評審標準,評審團得決議減少補助案數。
  • 六、參選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底備份。
  • 七、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 八、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 單位得隨時於公司網站修正公布,不另個別通知。
  • 九、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項之總獎金超過新台幣1000元時,需依法扣繳10%之稅金,根據財政部規定需開立扣繳憑單。

柒、評審作業
一、評審委員
由春池玻璃內部之決策者、產品行銷、設計、通路及玻璃創作師傅,組成3-5人之專業評審小組,進行公開審查。
二、 評審標準
【初選標準】
  1. 創新性(30%):設計理念創新、造型創意、產品原創
  2. 可行性(25%):設計得以商品化,實際執行
  3. 市場性(20%):產品特色、產品定位、產業發展潮流
  4. 設計理念(15%):產品名稱、設計意象說明
  5. 完整性 (10%):圖面表達、文字說明之完整性
【複選標準】
  1. 創新性(25%):材料創新、工法創新、表現形式創新
  2. 主題性(25%):地方特色產業元素與主題之應用與發揮
  3. 市場性(30%):市場接受度、異業合作潛力、內外銷可能性
  4. 表現性(20%):產品品質、產品整體呈現之完整性
三、複賽評選地點︰台寶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市延平路二段97號
四、評選結果
  1. 比賽結果將於複審當天公布,並頒發獎學金及獎盃
  2. 另外將公佈於春池玻璃網站 http://www.hcspg.com.tw
【聯絡窗口】
春池玻璃實業有限公司 行銷策劃部 林芝芬
新竹市牛埔南路372號
電話:(03)5389187 傳真︰(03)5385527
電子信箱︰ miffy6404@gmail.com
http://www.hcsp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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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2009 Lahti 國際海報雙年展(0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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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屆國際海報雙年展將於2009年6月14日至9月27日在芬蘭Lahti空軍博物館及海報博物館舉行。這次雙年展是由平面設計師協會所主辦。

目前正徵求國際海報作品,徵件將分為兩個類別:文化社會公益類及商業海報類。每張海報的規格如下:最大尺寸為120*180公分;最小為42*60公分。每位設計師最多可以交4件作品,活動徵件日期截止為2008年11月30日

ORGANIZED
Grafia, Association of Professional Graphic Designers in
Finland
Poster Friends
Poster Museum

ORGANIZING COMMITTEE:
The competition committee for selecting the exhibited works.
Pekka Loiri, graphic designer, chairman
Tapani Aartomaa, graphic designer, AGI
Timo Berry, graphic designer
Esa Ojala, graphic designer
Kari Piippo, graphic designer, AGI

EXHIBITION
14 June – 27 September 2009
Poster Museum/Lahti Art Museum
Vesijärvenkatu 11 A Lahti Finland

SERIES
A Cultural, social and commercial posters
B Environmental posters (Tarasti prize)

WORKS SUBMITTED FOR THE EXHIBITION
All posters must be designed after 1 January 2007.
Minimum size 42 x 60 cm
Maximum size 120 x 180 cm
An artist or group of artists may submit a maximum of 4 posters or series of posters. Only paper versions of posters are accepted for the exhibition (not ones in electronic form). Please also send a duplicate and transparencies (minimum size 40 x 50 mm) of each poster or in digital form, resolution 300 dpi, size A5 and file type RGB-TIF for the exhibition catalogue. The material shall be submitted for the archives of Poster Museum. The headings of all posters shall be translated into English.

EXHIBITION CATALOGUE
The exhibition catalogue costs 50 € when ordered in advance and 60 € after June the 14th 2009.

SUBMISSION DATE AND MAILING ADDRESS
The submitted posters shall be mailed no later than 30
November 2008 to:
LAHTI ART MUSEUM
P.O. Box 113, 15111 Lahti, Finland

SELECTION
The exhibited posters will be selected by the organizing committee. The prize winning posters shall be selected by an international jury.

THE INTERNATIONAL JURY
Michal Batory, France
Timo Berry, Finland
Vladimir Chaika, Russia
Bruno Monguzzi, Switzerland
David Tartakover, Israel

EVALUATION PRINCIPLES
Prizes will be awarded to posters meeting high requirements with regard to creativity, originality, aesthetic quality and communicative function.

PRIZES
  • Grand Prix 3 500 €
  • Grafia Prix 3 000 €
  • Second prize 1 700 €
  • The Lauri Tarasti prize 3 000 €

    Certificates of honour The jury may also grant other prizes.

RULES
  1. The print technique of the posters can be freely selected.
  2. The participation forms shall be filled carefully in block letters or with a typewriter. The sender must sign the participation form to indicate his/her acceptance of the terms of the contest. The form shall be taped to the upper right-hand corner of the poster.
  3. The information given in the form will be used in the catalogue of Lahti Poster Biennial. The organizers are not responsible for information supplied by the sender in the participation form.
  4. The organizers are entitled to stage exhibitions of the submitted entries in Finland and elsewhere. The organizers are entitled to reproduce submitted posters for information and publication purposes, for educational purposes and marketing without payment. The organizers are entitled to reproduce submitted works in the exhibition catalogue, in other printed matter and in electronic form and to distribute them to the public via internet or other information networks.
  5. The posters and transparencies will not be returned. They will remain in the collections of Poster Museum.
  6. The posters must not be framed.
  7. The posters shall be packaged carefully. The organizers take no responsibility for damage during transport.
  8. The participant shall pay all shipping and insurance costs.
  9. The participant will be informed of approval for the exhibition. The results will be made public and the prizes and awards will be distributed at the opening on 13 June 2009 at 2 p.m.

FURTHER INFORMATION
Further information is available at Poster Museum/Lahti Art Museum
P.O.Box 113, 15111 Lahti, Finland
Fax +358-3-814 4545
Kari Savolainen +358-3-814 4546
e-mail kari.savolainen@lahti.fi
Maija-Riitta Kallio +358-3-814 4542
email maija-riitta.kallio@lahti.fi

http://www.lahdenmuseot.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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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8日

[繪畫]產業工會功能與價值創意四格漫畫徵選(0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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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起
所謂的「產業工會」係指同一產業內由 各部分不同職業之工人所組織者。這些工人由特定雇主所僱用,因此與其所屬之特定雇主存在著先天利益既衝突又共生的矛盾情結,造成幾百年來種種複雜的勞資關 係。產業工會提供勞動者集結、團結的管道,往往容易被企業主視為洪水猛獸,而勞工想要保住工作權,也不敢貿然在企業內籌組工會。然而工會實具有保障勞工權 益、增進勞工知能、發展生產事業,改善勞工生活之宗旨,更是勞資溝通的橋樑、產業民主的表現,勞資應共同努力合作、和諧共生、創造雙贏。 為積極破除社會大眾對產業工會負面的刻版印象、宣揚產業工會的正面價值、促進勞資合作,本局爰舉辦「臺北縣政府勞工局產業工會功能與價值創意四格漫畫徵選 活動」,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寓教於樂的四格漫畫作品,並集結製作成勞工教育教材,以增長勞工自身的勞動知識、提昇勞工權利 意識、協助其保障權益。此外,亦運用於本局相關宣傳品,以擴大宣導效果。

二、設計精神
(一)以產業工會功能與價值為主軸的四格漫畫。
(二)表現的風格不拘,可以是kuso、令人爆笑、無俚頭、嘲諷、輕鬆、嚴肅的…等等。

三、參加對象
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經歷,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

四、獎項獎金
(一)特優:1名,獎金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二)優等:3名,獎金新臺幣伍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佳作:7名,獎金新臺幣参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四)入選:10名,獎金新臺幣壹仟元整獎狀乙紙。

五、作品規格
投稿以黑白或彩色作品為主,內容清晰,採連續四格漫畫格式。
詳細規定請參閱【徵選辦法-(Word格式)---(Adobe Acrobat 格式)】

六、報名、收件方式
請至臺北縣政府勞工局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暨創意說明與授權同意書-(Word格式)--(Adobe Acrobat 格式)】。
1.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7年11月7日止
2.收件方式:掛號郵寄或親送兩種方式。
掛號郵寄至: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段161號7樓「產業工會功能與價值創意四格漫畫徵選活動收」

七、得獎公佈
1.公佈日期為97年11月26日。得獎名單公告於臺北縣政府勞工局網站。
2.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八、著作權相關規定及詳細資訊
請參閱 【徵選辦法-(Word格式)--(Adobe Acrobat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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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國小學生「快樂享稅」繪畫比賽(0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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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本縣(花蓮縣)內各國小學生(比賽分國小高年級組及中年級組)。

●期間:自即日起至97年10月16日止

●比賽辦法:
採收件比賽。
  1. 由各校初評優勝作品薦送,參賽者每人限1件作品,每校甄選參賽作品不限。

  2. 分中、高年級2組別,須為個人創作。

  3. 作品規格:使用材料畫具不拘,紙張大小限四開圖畫紙(39*54公分),作品背面請浮貼參賽報名表(註明學校名稱、班級、學生姓名、指導老師)。

  4. 作品內容: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稅收與政府建設、誠實納稅或轉帳納稅等與租稅有關之題材。

  5.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3人擔任評審,擇優錄取優勝作品,成績另函通知。

  6. 收件截止日:97年10月16日前將作品及資料表(如附件),寄(送)至花蓮縣稅捐稽徵處稅務管理課(970花蓮市府前路19號,以郵戳為憑)

  7. 評分標準:
    • (1)內容、創意占40%
    • (2)構圖占30%
    • (3)色彩占20%
    • (4)字體占10%

  8. 錄取名額及獎勵:(分中、高年級組各別錄取優勝名次)第1名,各組取1名,各得獎學金(禮券)3,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2名,各組取1名,各得獎學金(禮券)2,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3名,各組取1名,各得獎學金(禮券)1,500元及獎狀乙紙。佳作,各組取10名,各得獎學金(禮券)800元及獎狀乙紙。凡參加比賽之同學及指導老師由主辦單位致贈宣導品每人1份。

  9. 頒獎:獎學金(禮券)、獎狀及宣導品由本處送達學校,委請學校公開頒發以資表揚。

  10. 其他:
    • (1)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所有參賽作品不予退還,酌情選刊不另給報酬。
    • (2) 應徵作品須為學生個人之創作,不得臨摹或成人加筆。
    • (3)活動聯絡人:花蓮縣稅捐稽徵處稅務管理課張映梅或李慧莉小姐,電話8226121轉分機166號。

●本計畫陳請 處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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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我们的生活记忆》摄影画册征稿(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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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来,摄影以其特有的艺术形态,真实地记录了新中国半个世纪不断进步不断发展的景象。《大众摄影》作为一本摄影专业类杂志,50年来累积了数万摄影人拍摄的几十万幅摄影作品。

《我们的生活记忆》画册将撷取其中与百姓生活相关的“衣、食、住、行”等鲜活的影像,展现50年来中国人民在物质与精神生活的演替历程。

为了使《我们的生活记忆》画册拥有更丰富的内容,更高品质的水准,现特向广大作者、读者征集作品。

  1. 凡是与百姓生活相关的“衣、食、 住、行”主题的作品均可投稿,特别是 上世纪50-70年代期间拍摄的作品;
  2. 请详细说明作品的拍摄年代、拍摄 地点及相关文字说明;
  3. 照片、电子文件均可。照片尺寸为 10英寸,电子文件应为JPEG格式存储1M 以上,以电子邮件或光盘形式提供;
  4. 画册将于2008年6月出版,入选者将 获得稿酬或画册一本。

五十华诞系列活动特别热线:
  1. 网络联线:www.pop-pho.com.cn,《大众摄影》特设庆典专区
  2. 邮寄地址:北京东城区红星胡同61号《大众摄影》,邮编:100005。
  3. 咨询热线:010-65251453、65257321 传真:010-65130094
  4. 联系人:姜路娜、范玉兰、杨朔新
  5. 截稿时间:画册、征文2008年5月10日大众之星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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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我對化學家的印象」海報繪畫比賽(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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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促進國內中小學生對於化學的認識與瞭解,並增加大眾對於化學的關心,故舉辦此次海報繪畫比賽。

二、舉辦方式
  1. 參加資格:國小三年級至高中職三年級學生。比賽分成三組:
    • (1)國小組:國小三至六年級學生
    • (2)國中組: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 (3)高中職組:高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2. 海報主題:我對化學家的印象(My image of the chemist)。
  3. 海報格式:以下兩種擇一
    • (1)紙本繪畫,畫筆材料不拘,畫紙大小為A3(42 x 29.7 cm)
    • (2)數位設計,電子檔請存成*.pdf、*.gif、或*.jpg 格式,大小為A3(42 x 29.7 cm)。
  4. 獎勵方式:優秀作品將分組選出前三名(獎牌乙面)及佳作數件(獎狀乙紙),並於2008 年12 月於中國化學會年會中頒獎和展出。
  5. 評審標準:以切題和美觀為主。
    • (1)成立評審委員會並召開評審會議,針對甄選方式及評審準則等充分溝通,於達成共識後開始評審。
    • (2)初選:從三組參賽作品中各選若干初選優秀作品。
    • (3)複選:從初選作品中投票表決,依得票數決定各組之前三名及佳作數件。

三、海報投件截止日期
  1. 2008 年11 月15 日
  2. 稿件請寄至中國化學會,紙本以郵寄至「115 南港郵政1-18 號信箱」;電子檔請寄至 ccswww@gate.sinica.edu.tw
  3. 作品請註明以下資料:
    • (1)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日、學校、年級、聯絡電話、地址
    • (2)指導老師姓名、指導老師聯絡方式、指導老師單位
      ※聯絡電話:(02) 2932-2756 轉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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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飞羽瞬间”首届中国国家地理摄影大赛(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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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羽瞬間」首屆中國國家地理攝影大賽由《中國國家地理》雜誌社主辦。本次大賽秉承中國國家地理「推開自然之門,昭示人文精華」的精神,以其一貫倡導保護生態環境的理念為嚮導,通過參賽者拍攝的精彩野生鳥類圖片及圖片背後的故事,使更多人瞭解觀察自然的方法,並引導公眾更加關注身邊的野生鳥類,保護它們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 參賽者可以通過網絡上傳、郵寄光盤或郵寄圖片三種方式投稿。

大賽主題:飛羽瞬間鳥類攝影大賽

大賽組別
  • 珍稀物種組
  • 精彩行為組
  • 圖鑑精品組
  • 圖片故事組
將從參賽作品中評選各組別獎項及飛羽瞬間大獎和網絡人氣獎。

大賽徵稿時間:
2008年8月15日0時-2008年10月31日24時(郵寄作品以寄出郵戳為準)。
大賽官方網站

參賽作品組別和獎項設置
  • 珍稀物種組:在中國境內拍攝的中國特有的或瀕危的野生鳥類圖片,請先查看中國珍稀瀕危鳥類名錄;
  • 精彩行為組:展示野生鳥類獨特的飛行、覓食、求偶、育雛等行為的圖片,以及鳥類集群、歇息、遷徙等群體行為的圖片;
  • 圖鑑精品組:清晰的鳥類全身或特寫照,能反映該鳥種的野外鑑別特徵的圖片;
  • 圖片故事組(組圖):圖片數量大於5張(包含5張)小於12張(包含12張)的圖片故事,反映野生鳥類生活史、野鳥與自然環境、野鳥與人的關係等生態故事;

獎項設置:
飛羽瞬間大獎:1名
可以屬於以上4類作品中的任何一類,最符合本次大賽精神,把握最精彩瞬間,揭示鳥類鮮為人知的一面,有豐富生物學內涵的圖片。
  • 獎品:世界頂級品牌觀鳥單筒望遠鏡1套(價值25000元)
個組別分類獎項
最能反映各個組別要求的圖片,每組設以下獎項:
  • 1等獎:1名
    獎品:世界頂級品牌觀鳥雙筒望遠鏡1支(價值15000元)
  • 2等獎:2名
    獎品:世界頂級品牌觀鳥雙筒望遠鏡1支(價值6000元)
  • 入圍獎:20名
    獎品:中國國家地理2009年雜誌1套(共12期)

網絡人氣獎:
授予網絡投票數最高的參賽作品。
獎品:世界頂級品牌觀鳥雙筒望遠鏡1支(價值6000元)
獲獎作品將編輯成大賽紀念畫冊,並有機會在《中國國家地理》雜誌上刊登。
欲瞭解大賽詳情及投稿方式,
請訪問大賽官方網站,謝謝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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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雲林縣虎尾鎮鎮徽徵選活動(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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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鎮人文地理風情介紹★
虎尾鎮位於雲林縣的中心,不靠山不靠海是平原,南隔北港溪與斗南、大埤相望,北接新虎尾溪鄰崙背、二崙、西螺,東近莿桐,西距土庫,全鎮東西長約13.5公里,南北長約6公里,略呈長方形,總面積為68.74平方公里,目前有29里524鄰,作物以花生、蒜頭為大宗,現任鎮長為陳振輝先生。

虎尾擁有豐富的文化觀光資源,包括台糖鐵橋、虎尾古郡、合同廳舍、糖廠、糖廠日本宿舍區等,虎尾鎮是雲林縣中心點,已發展成雲林縣第二大鎮,尤其在高鐵特區、中科園區、台大分院等大型建設帶動下,虎尾鎮宛如明日之星,讓虎尾人充滿著希望與期待。

★活動目的★
為推展虎尾豐富的人文地理觀光資源,讓民眾深入了解虎尾特殊人文風情及歷史建築,打造一個象徵虎尾的圖騰,特公開徵選虎尾鎮鎮徽標誌圖樣,將虎尾鎮價值理念以「簡單、明確」表達並展現虎尾鎮宏觀的願景。

★主辦單位★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以下簡稱本所)

★活動期程★
一、宣傳及收件期:即日起至97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收件地點: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民政課。
二、簡章索取:
(一)直接索取: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民政課。
(二)網路下載:雲林縣虎尾鎮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三、公佈及頒獎日期:97年11月17日前公佈得獎作品,並擇定頒獎日期。

★活動辦法★
一、活動對象
凡有興趣之國內外團體或個人不限年齡、職業及性別皆可報名參加,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

二、評審方式及標準
  • (一)由本所邀請學者、專家,上級機關、地方民意代表、里長、鎮內各機關團體、學校及本所相關人員,依參選作品之主題特色、造形設計、創意表現,不記名進行綜合評選,選出前三名及佳作五名。
  • (二)得分最高者為第一名,將為虎尾鎮鎮徽及虎尾鎮公所識別標誌之參考作品;得分次高及第三高分者為第二名、第三名,佳作五名,並由本所留供相關業務參考。
  • (三)進入決賽作品之說明由本所決定日期並請參選者到場發表。
  • (四)評審標準:(總分100分)
    1. 創意與主題40%。
    2. 造型與色彩40%。
    3. 整體表現20%。

三、獎勵方式
  • (一)第一名:錄取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及獎狀乙禎。
  • (二)第二名:錄取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禎。
  • (三)第三名:錄取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伍千元整及獎狀乙禎。
  • (四)佳作:錄取五名:頒發獎金新臺幣貳千元整及獎狀乙禎。
  • (五)題材不符或未達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四、作品規格
  • (一)請完全於Illustrator、Corel DRAW等向量軟體中完成繪製,不可貼入影像檔,不可使用漸層色,使用5個顏色以內,並使用CMYK的顏色模式,並將圖檔存於光碟。所有字型、描邊線條請轉成外框。需為單一圖層,並將作品整個群組。(得獎者需提供電子檔,請符合此規定)
  • (二)作品尺寸約為10X10公分,列印於直式A4印表紙上半部之正中央位置,下半部請以18pt黑色標楷體,每行15字將創作理念,以300字數內之文字說明於報名表內。
  • (三)標誌圖樣設計需考慮利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 (四)本所對得獎作品有使用、出版、宣傳及上傳網路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未得獎作品恕不退還。
  • (五)郵寄時請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因運送造成損傷,以致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掛號郵寄或親送至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民政課,逾期不予受理。(郵寄地址:雲林縣虎尾鎮行政路6號,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鎮徽甄選〞)

參賽者應附表件
  • (一)報名表。
  • (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 (三)參賽作品。
  • (四)電子檔。

五、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 (一)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 (二)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
  • (三)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其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者自行負責,概與本所無關。
  • (四)入選作品作者,其著作財產權須全部讓與本所,授權本所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本所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 (五)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本所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 (六)入選優選作品,本所保有修改、使用、出版及一切相關所有權。若有申請著作權之必要,得獎者有協助辦理單位申請著作權之義務,著作財產權歸辦理單位所有,不再支付費用,作者不得異議。
  • (七)得獎者應依所得稅稅法扣除百分之十之稅金。
★活動洽詢電話★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雲林縣虎尾鎮行政路6號。
電話:05-6322132轉204民政課: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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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抓住瞬間!精采無限連續影像大賞(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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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張畫面的存在都代表著一個精彩的瞬間,而瞬間的連續,更交織成一段存在於那個時空的精采情節,在連拍每一瞬間的同時,也將瞬間組成了一段值得長久回味的 珍貴記憶,您是否也曾在某個難能可貴的時刻,抓住了精采的瞬間連拍,保留那難以忘懷的時刻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快來參加比賽吧!!

跟我們分享你曾經拍下的精采連拍畫面吧!!本活動分為專業組及分享組:

活動日期:

2008年 10月1日至11月15日

專業組:

  • 對象
    從事攝影工作者及愛好攝影且有職業水準之玩家,請上傳5張動態分鏡畫面,活動結束後將邀請專業雜誌編輯進行審查,決定優勝者,

  • 獎項
    冠軍可獲得Turbo CF350X 16GB一張、獎金一萬元及Nobility系列N702隨身碟 4GB一支;亞軍可獲得Turbo CF350X 16GB一張及Nobility系列N702隨身碟 4GB一支;季軍可獲得Turbo CF350X 8G一張及Nobility系列N702隨身碟 4GB一支。

分享組:

  • 對象
    喜歡攝影並樂於將照片分享的一般民眾,請上傳3~5張想要分享的連拍畫面,並用五百字內描述該時空的故事背景,讓大眾參與投票選出最精采動人的連拍情節,

  • 獎項
    冠軍可獲得Turbo CF350X 16G及 N702隨身碟 4GB一支;亞軍可獲得Turbo CF350X 8G及 N702隨身碟 4GB一支;季軍可獲得Turbo CF266X 8G一支及 N702隨身碟 4GB一支, 另外,若您不想參加比賽但想參與投票,也有機會參加抽獎獲得RB15隨身碟一隻,共有六十個機會喔!歡迎大家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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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7日

[教育]國家文化資料庫「融入教材教案,創意設計競賽」(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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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積極推動「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以建設高品質與提升產業競爭力的「數位台灣」作為目前政府施政的重要方針,在推動數位典藏的同時,也希望藉由學界利用數位典藏內容,開發出優良之創意加值之教材與教案,發掘優良、創意的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教學」教案與教材。

網路文化建設發展計畫是「數位台灣」下一子計畫,所建置之「國家文化資料庫」至今已產生百萬筆以上之數位內容,目前網站瀏覽人數約為55萬9000餘人次,日瀏覽人數94年約為350人次、95年約為600人次、96年約為631人次。本次教材教案設計競賽目標,希望藉由國中小教師,透過教學專業設計教材,將「國家文化資料庫」的豐富內容設計成各種適合國中小學學生的網路教材,提高「國家文化資料庫」的使用率及增加網站曝光率之功用。

活動目標:
  1. 教案與教材設計競賽使國人了解「網路文化建設發展計畫」成果
  2. 「國家文化資料庫」的使用率及增加網站曝光率之功用。
  3. 舉辦國中、小學「國家文化資料庫」融入教學教案教材之設計競賽,鼓勵國中、小學教師創作優良的數位化教學活動設計,發掘優良、創意的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教學」教學教案與教材。

活動資格:
歡迎全國之國中小學教師參加,也鼓勵實習教師、師範院校學生和修習教育學程的學生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

活動時程:
◆活動說明會:97年8月15日~ 97年9月30日(網站公告活動訊息)
◆投稿日期:97年8月24日(日) ~ 97年10月15日(三)(開放報名投稿)
◆比賽公告結果:97年11月14日(五)
◆線上成果展:97年11月17日~97年11月21日

執行單位:頑石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企畫部王小姐2705-7199分機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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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2008 網際網路程式設計全國大賽 National Problem Solving Contest on Internet(20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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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 高中組:
  • 以隊為單位,每隊由至多三位在學同校學生組成,並需有一位具該校任教身分之指導老師。
  • 指導老師需負責證明學生之身份及比賽規則之遵守。
  • 每位老師至多可以同時指導五隊。
  • 國中組:
  • 以隊為單位,每隊由至多二位在學同校學生組成,並需有一位具該校任教身分之指導老師。
  • 指導老師需負責證明學生之身份及比賽規則之遵守。
  • 每位老師至多可以同時指導五隊。

比賽方式:
  • 初賽於預定之時間上網參賽,並須報名之隊數或人數超過25隊/名才舉行。
  • 決賽於台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舉辦。
  • 高中組:取前25名之隊伍晉級決賽,每校至多三隊晉級;另外邀請3隊女子隊伍參加決賽。
  • 國中組:取前25名晉級決賽,每校至多4隊學生晉級;另外邀請3對女學生參加決賽。

比賽規則:
  • 比賽途中,會監看網路使用情形,且在比賽結束後會閱讀 source code,以避免任何舞弊行為。舞弊之隊伍將被取消參賽資格,並由他隊依排名遞補。
  • 初賽時須自行準備網路備用方案。
  • 競賽時間內,參賽者除與同隊隊員或本競賽工作人員聯絡外,不得與其他人員以任何方式交談。
  • 參賽者可攜帶書籍、手冊、紙本式程式碼,但不可攜帶機器可讀取的任何軟體或資料。
比賽題目參考:
評分方式:
  • 總答對題數較多者為優勝。
  • 答對題數相同者,以作答耗用時間(分鐘計算)較少者為優勝。
  • 答對的題目中,每送一次錯誤解答就加 20 分鐘解題時間。

初賽流程
  1. 開賽前10分鐘用報名ID及密碼查詢比賽用帳號及密碼,比賽網頁比賽時間下,如果屆時沒看到連結請按瀏覽器的重新整理。
  2. 從比賽的 Homepage下載比賽題目。
  3. 利用 telnet 程式登入比賽系統。請參考使用說明
  4. 解完一題後,先利用 Upload Tool 將你的程式的可執行檔上傳(請參考使用說明),上傳完成後,再利用比賽系統將程式送審。
  5. 等待結果,繼續解其他題目。
  6. 評審完成後,比賽系統會發出通知,告知評審的結果。結果的種類和其代表的意義,可參考這裡的說明。使用新版的 Upload Tool,在無可執行檔時將無法上傳。
  7. 重覆 2 - 6 的動作,直到比賽結束,或解出所有的題目。
  8. 比賽結束前一個小時,網頁上的即時成績將會停止更新。線上即時成績僅供參考之用,而正式的比賽結果會在成績確認後公佈在網頁上。
  9. 比賽結束請確定所有程式的原始碼都已上傳至 server 中。若該題目之原始檔未上傳,則視為未解出。詳細說明請參考最新消息

決賽規則 比賽環境:
  • 每隊有一部電腦可供使用,大會提供印表機可供列印 source code。
  • 參賽者電腦上依參賽者要求,安裝 Visual Basic 6.0、Visual C++ 6.0、Borland C++ Builder 及 Delphi 7.0 編譯器及Dev C++ 4.9.9.2。
  • 使用 Netterm 連線到指定的機器。
  • 完成的題目,利用大會提供之程式將 source code 上傳,並利用介面程式選擇 submit 完成上傳動作。
  • 上傳後,評審的結果會 Email 至參賽者的參賽帳號,可以利用介面程式觀看。
  • 比賽途中,可以由 Internet Explorer 觀看目前比賽成績。比賽結束前一小時網頁將停止更新。
  • 為確保程式編譯能順利進行,在參賽者的電腦上,提供評審所使用的自動編譯程式,供參賽者測試。編譯時的選項及設定由大會決定(會在比賽前公布)。
  • 評審的標準同初賽時之規定
  • 正式決賽前,將會開放比賽場地練習。
比賽規則:
  • 除了觀看比賽成績及使用介面程式之外,禁止使用網路。
  • 在比賽期間,除了同隊之參賽者及大會工作人員之外,禁止和其他人交談。
  • 參賽者可以攜帶參考書籍及筆記,但不可以攜帶具計算功能之機器、或機器可讀之資料。
  • 禁止任何破壞比賽場地秩序、干擾他隊解題之行為。
計分方式:
  • 總答對題數多者為優勝。
  • 若答對題數相同,以作答耗用時間(以分鐘計算)較少者優勝。
  • 答對的題目中,每送一次錯誤解答,就加上 20 分鐘解題時間。
注意事項:
  • 不可攜帶任何電子通訊器材進入比賽場地。

報名截止日期 11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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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2008感动中国 - 全国摄影大展征稿(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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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组委会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筹)
承办单位:
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

《2008感动中国 - 全国摄影大展》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的组成部分。由“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组委会和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筹)主办,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承办。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作为媒体支持单位。本次大展设组委会和评委会。

一、作品内容:
凡拍摄2008年发生在中国的重大事件,如南方冰冻灾害、汶川地震、洪水灾害、北京奥运以及其他重要事件的摄影作品,均在本次征稿范围之内。

二、作品要求:
参展摄影作品力求表现中华民族在大灾大难面前团结一致,英勇奋斗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力求表现全国人民在筹办和举办北京奥运会过程中强烈的爱国热情、崇尚奥林匹克精神与热爱和平,展现文明之邦,礼仪之邦风采等感人场景。
凡反应上述事件和内容的摄影作品无论黑白、彩色均可参展,数量不限。
所有参展作品均须制作成10英寸照片。大展不接收数字文件。
本次大展接受单幅和组照作品。所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本次大展纪实类作品不接受人为合成和经过修改制作的照片。
每幅作品背后要详细填写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三、收藏与稿酬:
本次大展将评出参展作品246幅,在“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期间进行展出。大展设:
  • 特级收藏作品1幅,收藏酬金2万元。
  • 一级收藏作品5幅,收藏酬金各1万元。
  • 二级收藏作品8幅,收藏酬金各5000元。
  • 三级收藏作品12幅,收藏酬金各3000元。
  • 优秀收藏作品20幅,收藏酬金各1000元。
  • 入选收藏作品200幅,收藏酬金各100元。

四、投稿时间和地址:
从即日起开始征稿。2008年10月15日截止(以寄达北京的邮戳时间为准)。
所有参展作品请寄至:
北京市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411室,《2008感动中国 - 全国摄影大展》征稿部。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65978100转300、301、302。
联系人:侯建江、凌在兰。

五、评选标准:
(一)本次大展将严格把握参展作品内容的真实性,着力体现“感动中国”这一主题。
(二)作品所表现的人物形象与场景应生动感人,富有感染力。

六、展出时间:
本次大展入选作品将于10月27日在“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中展出。

七、说明:
本次大展入选作品不退稿。若有参展作品未被入选要求退稿,须交50元人民币腿稿费。
所有参展作品主办者会尽心保管。对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损失,主办者不负赔偿责任。
所有参展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否则由作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大展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在与本次大展有关的活动(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学术交流等事项)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无须向作者另行取得授权。

主办者重要声明:凡参展作品,主办单位均视为其作者已经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本征稿启事的解释权归本次大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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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纪念《大众摄影》五十华诞系列活动(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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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奥运年;2008年,《大众摄影》创刊50周年。

借《大众摄影》杂志创刊50周年之际,藉中国奥运的历史契机。《大众摄影》杂志将以“影像记忆”与“影像行动”两个主题,展开多种形式、大众参与的影像活动,书写半个世纪的摄影情缘。

让我们共同见证历史,铸就辉煌。

50年来,摄影以其特有的艺术形态,真实地记录了新中国半个世纪不断进步不断发展的景象。《大众摄影》作为一本摄影专业类杂志,50年来累积了数万摄影人拍摄的几十万幅摄影作品。

《我们的生活记忆》画册将撷取其中与百姓生活相关的“衣、食、住、行”等鲜活的影像,展现50年来中国人民在物质与精神生活的演替历程。

为了使《我们的生活记忆》画册拥有更丰富的内容,更高品质的水准,现特向广大作者、读者征集作品。

  1. 凡是与百姓生活相关的“衣、食、住、行”主题的作品均可投稿,特别是上世纪50-70年代期间拍摄的作品;
  2. 请详细说明作品的拍摄年代、拍摄地点及相关文字说明;
  3. 照片、电子文件均可。照片尺寸为10英寸,电子文件应为JPEG格式存储1M以上,以电子邮件或光盘形式提供;
  4. 画册将于2008年6月出版,入选者将获得稿酬或画册一本。

五十华诞系列活动特别热线:
  1. 网络联线:www.pop-pho.com.cn,《大众摄影》特设庆典专区
  2. 电子邮件:(仅限《我们的生活记忆》、《与君同行》征稿、征文)
    电子邮箱:zhengji@pop-photo.com.cn 邮件主题标注:“《大众摄影》50周年《我们的生活记忆》征稿”或“《与君同行》征文”
  3. 邮寄地址:北京东城区红星胡同61号《大众摄影》,邮编:100005。
  4. 咨询热线:010-65251453、65257321 传真:010-65130094 联系人:姜路娜、范玉兰、杨朔新
  5. 截稿时间:画册、征文2008年5月10日,大众之星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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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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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开始征稿

由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与人像摄影杂志社联合主办的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5月份开始征稿,比赛将于今年11月10日截稿。本届比赛得到了北京摄影器材城网(www.bjphoto.com.cn)的鼎力协办。

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分为婚纱人像类、儿童写真类、艺术人像类和纪实人像类四个类别,囊括了商业人像和纪实人像的各个领域。比赛共设年度大奖1名、分类大奖4名、佳作奖194名,优胜者将获得佳能EOS 5D、佳能EOS 40D数码相机以及专业光学防抖镜头。为了推动年轻新锐摄影师的成长,比赛专门为年龄在35岁以下,使用佳能数码摄影器材的参赛者设立了“佳能人像新锐奖”,获奖者将获得以“人像王”镜头蜚声摄影界的 EF 85mm/f1.2L ⅡUSM 大光孔镜头。同时,为了鼓励各摄影企业和机构以团体名义参赛,比赛专门设立了“优秀组织奖”10个,将根据各团体参赛机构参赛人数和投稿数量选出。

佳能一直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推动消费数码影像行业的发展,用先进的光学科技帮助人类迈向精彩的摄影空间。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旨在凸显佳能探索我国人像摄影的艺术道路,促进人像摄影和婚纱影楼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背景资料一:

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主 办:人像摄影杂志社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协 办:北京摄影器材城网(www.bjphoto.com.cn)

一、作品分类

  1. 婚纱人像类
    包括影室婚纱照和外景婚纱照。本类别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2. 儿童写真类
    包括商业类影室儿童照和商业类外景儿童照。本类别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3. 艺术人像类
    包括艺术写真、时装人像、广告人像、环境人像、全家福、艺术人体。本类别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4. 纪实人像类
    除上述三类商业类人像摄影作品之外的记录人像、民俗人像、婚礼人像、儿童人像等。本类别拒绝数码创意的作品。

二、奖项设置
  1. 年度大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佳能EOS 5D数码相机一台 ,佳能EF24-105mm/f4L IS USM镜头一支。
  2. 分类大奖4名,颁发证书,各奖励佳能 EOS 40D数码相机一台。
    • ①婚纱人像类大奖1名
    • ②儿童写真类大奖1名
    • ③艺术人像类大奖1名
    • ④纪实人像类大奖1名
  3. 佳能人像新锐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佳能EF85mm/f1.2L ⅡUSM镜头一支。
    该奖项专门面向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使用佳能数码摄影器材的参赛者设定。
  4. 佳作奖194名,颁发证书,各赠送佳能精美纪念品一件。
  5. 优秀组织奖10个,面向团体参赛者设立,颁发证书。

截稿时间:2008年11月10日(以作品收到时间为准)

投稿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人像摄影杂志社“佳能人像比赛”办公室收(100801)

咨询电话:010-88635308 010-66095548 雨宬 王然

协办网站:http://www.bjphot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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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發現台中在地好故事」 - 圖文創作徵選(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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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目的:
台中市文化局與青林國際出版公司共同出版的《大墩圖畫書》,藉由歷史、民俗、名產等面向,發掘出台中市在地的精采故事。主辦單位希望透過「發現台中在地好故事-圖文創作徵選活動」,邀請台中市的國小小朋友一起走進社區,透過孩子純真而細膩的觀察力,發現生活角落裡有趣的風景。讓原本習以為常的周遭人事景物,散發台中市獨有的美麗與感動!

二、主辦單位:青林國際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台中市文化局

三、比賽辦法:
  1. 參加對象:台中市國小學童,分低年級、中年級、高年級三組。
  2. 徵件時間:2008/9/15起至10/31止
  3. 參選作品規格:
    • (1)畫稿尺寸:正8開圖畫紙,直式或橫式不拘。
    • (2)技法不拘,蠟筆、水彩、油彩、剪貼皆可,但恕不接受雕塑等立體作品。
    • (3)參賽者皆須撰寫報名表並描述畫作內容(二百字以內,如附表),黏貼於畫稿背面。

四、收件方式:
請統一以掛號郵寄「114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314號7樓之1,青林國際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收」,並註明:「發現台中在地好故事-圖文創作徵選活動」。

五、獎別:各組獎項說明如下
  1. 第一名:獲頒獎狀一只,並獲青林《世界歷史博覽》一套(價值5,900元)。
  2. 第二名:獲頒獎狀一只,並獲青林《繪本沙拉》一套(價值2,100元)。
  3. 第三名:獲頒獎狀一只,並獲青林《波特經典童話故事集I》一套(價值999元)。
  4. 佳作(10名):獲頒獎狀一只,並獲青林《冰原歷險記電影大發現》一本(價值249元)。

六、得獎名單公佈與頒獎:
預定於2008年11月下旬於台中市文化局網站和青林學習樂園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並擇期於台中市文化局公開頒獎。

七、注意事項:
  1. 為配合本活動,青林公司特別於台中誠品書店園道店、中友店,舉辦相關系列講座,歡迎前往參加。
    • ※台中誠品園道店
      地址:台中市西區公益路68號(勤美誠品3F)
      地點:3F文學區
      9/20(六)15:00-16:00/莊世瑩(台中小大讀書會資深講師)
      9/28(日)15:00-16:00/米雅(靜宜大學日文系講師)、林怡湘(圖畫書創作者)

    • ※台中誠品中友店
      地址:台中市三民路三段161號(中友百貨)
      地點:11F書區講座
      10/12(日)15:00-16:00/米雅、林怡湘(圖畫書創作者)
      10/26(日)15:00-16:00/林怡萱(圖畫書創作者)

  2. 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用,得獎者皆應簽具同意書,無條件同意將作品提供青林國際出版公司公佈於台中市文化局網站、青林學習樂園網站,及其所屬經營之部落格中。並同意無償授權青林國際出版公司進行編輯與重製,以出版品方式公開發行。
  3. 參選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違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4. 參選作品恕不退稿。
  5. 活動訊息以青林學習樂園網站公佈為主,恕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舉辦與否、修改之權利。

【活動聯絡人】:
青林國際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行銷企劃部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314號7樓之1
青林學習樂園
TEL:886-2-87972777
FAX:886-2-879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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